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

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
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

第十讲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

刘利民

中国化工安全卫生技术协会副理事长

国外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

1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毒气泄漏

1.1事故情况

1984年12月3月,印度中央邦首府博帕尔联碳公司农药厂异氰酸甲酯泄漏,致使4000名居民中毒死亡,20万人深受其害。有资料报导,已死亡1万多人。这起事故是世界工业史上绝无仅有的大惨案。这起事故的发生,引起世界的震动,也带来反思。由此,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加强了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立法工作。

1.2事故原因

1.2.1美国方面说,可能是误开水管引起的。美国联碳公司发表了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毒气泄漏(MIC)事故原因的调查报告。调查表明,该事故是由于120~240加仑水进入甲基异氰酸甲脂(MIC)贮罐引起放热反应,致使压力升高,防爆膜破裂而造成的。另外还查明,由于贮罐内含有大量氯仿(氯仿是MIC制造初期作为反应抑制剂加入的),氯仿分解产生氯离子,使贮罐(材质为304不锈钢)发生腐蚀,而产生游离铁离子,在铁离子催化作用下又加速了反应的进行。由于放热反应持续进行,贮罐内温度急剧升高,致使压力很快达40磅/平方英寸以上,防爆膜破裂,安全阀打开,漏出大量甲基异氰酸甲脂(MIC)。漏出的MIC喷向氢氧化钠洗涤器,因该洗涤器能力太小,不可能将MIC全部中和。最后的安全防线是燃烧塔,但结果燃烧塔也未发挥作用。

该甲基异氰酸甲脂(MIC)贮罐有一套冷却系统,以便贮罐内MIC始终保持在0.5℃左右,但该冷却系统从1984年6月起就已停止运转,没有有效的冷却系统,不可能控制急剧产生的大量MIC气体。

关于水进入贮罐问题还未彻底查清,可能是由于操作人员为了用氮气使贮罐压力保持正常,而在开启氮气时误开了水管而造成的。

1.2.2印度方面说,联碳公司缺乏预防措施。印度对博帕尔事故进行了调查,调查,认为联碳公司在预防有害气体泄漏的措施上存在严重问题:

(1)1984年12月2日,为进行维修,关闭了设在排气管出口处的火炬装置。

(2)排气洗涤器和通水软管没有及时投入运行。

(3)缺乏预防事故的计划,对应付紧急事态毫无训练。

(4)未向居民发出警报。

(5)警报与操作采用手动方式,而不是通过计算机进行控制。

(6)安全装置的能力与紧急状态所预计的气体流量不相适应,在设计上存在着缺点和矛盾。

(7)冷冻系统呈闭止状态,不能满足低温贮存条件,使MIC气化后不能液化。

(8)对贮罐内贮存的具有潜在危险物质的相关特性不十分了解,而且所得到的信息不可靠。

(9)未装备在任何场合都能正确工作的气体泄漏早期预防系统等。

1.2.3灾后,纽约时报社组成了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了长达7个星期的调查,调

查结果认为:这次灾难是由于操作失误、设计欠缺、维修失灵和忽视培训而导致的。

调查指出,至少有10处违反了总公司和印度公司的生产操作规程。

(1)生产装置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

1982年,美国总公司对博帕尔工厂的安全问题曾进行一次检查,并提交了一份批评报告。指出“此工厂具有发生严重事故的隐患,如一旦发生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并劝告厂方为防止泄漏应安装1台强力喷水装置以代替现在的装置,可这一建议未被采纳。

另一安全装置——气体洗涤塔(中和塔),其最大设计处理能力仅为这次泄漏量的四分之一,根本不足以处理这次事故。

第三个安全装置——点火塔(用以燃烧泄漏的气体),即使没有压力存在,也只能处理这次泄漏气体量的四分之一。点火塔在事故发生时,根本没有起作用。

(2)违反操作埋下事故隐患。

据调查,存在下列问题:

①12月2日23点30分,一工人发现异氰酸甲酯开始泄漏,一位工头认为是水漏,过了几分钟才决定处理它,几小时后贮罐内发生强烈反应。

②事故前几个月,由于工厂电源紧张,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总管和美国联碳总部商议后(但总部发言人指出没有和他们商议)关闭了设计用来冷却异氰酸甲酯以防止化学反应的冷却装置,其中冷却剂氟里昂被抽出,用到工厂其它地方。规章规定:“为保持贮罐正常循环,冷却装置不断处于…运转?状态。”

③事故前2小时;一位受过训练,但不了解工厂操作规程的工人,奉一新工头命令,冲洗一根和贮罐连接、但没有完全和罐内密封的管道,这是规章所禁止的。

④三台主要安全装置(喷水装置、点火装置、洗涤塔),其中1台在几天前失灵,另2台已几周没有维修。

⑤异氰酸甲酯工段值班工头Qureshi说,工厂中的仪器是靠不住的,由于这一原因,他疏忽了开始的警告。在3只贮罐中,其中有一只在1小时内压力上升了五倍。

⑥博帕尔工厂没有先进的计算机系统来监测贮罐,并迅速警告泄漏发生。厂里主要依赖于工人的眼睛是否流泪来觉察是否泄漏。另外这几乎没有自动化设备的工厂,异氰酸甲酯已从1983年缩减了12名操作工,只剩下6人。

⑦没有火灾警告装置。事故发生那天晚上的警报,类似平时训练时的警笛声,这类噪声每周有20次。

(3)掉以轻心酿成大祸。

12月2日晚上,工人没有去了解系统中压力变化情况。23时,一值班者老操作工在操作房看到罐内压力是10磅/平方英寸,为正常的5倍,但没有引起他的重视。23:30分,甲基异氰酸甲酯工段的工人,在离控制室的100英尺(30.5米)处,感受到泄漏,眼睛开始流泪。23时45分,一操作工发现50英尺处有液滴,并有淡黄色气体;23:45他去控制室告诉工头Qureshi异氰酸甲酯泄漏之事,过了一会儿,Qureshi才发现泄漏。但至O:40分也没有人调查泄漏原因或采取措施。严重的失职酿成了一场大祸。

对罐中MIC是应有限制,泄漏的贮罐中MIC的量为13000加仑,占贮罐容量的87%,超过了正常工作最大允许容量(11000加仑,占贮罐总量73%),即使是11000加仑也超过了工厂规定的极限量(60%)。这一限制主要是在罐中有强烈反应时,压力上升缓慢。

(4)引起灾难的原因摧测

罐中有13000加仑化学品,如要和水反应需1.8吨(420加仑),罐中不可能进入这么多水。因此调查人员认为可能存在其它反应:水和光气反应。水和光气反应生成强腐蚀性氯离子,此氯离子和不锈钢罐反应释放出铁离子和大量热,导致氯离子和异氰酸甲酯作用,放出更多热,加上金属反应释放出氯化物离子,导致罐中剧烈反应开始。

剧烈反应使异氰酸甲酯聚合,形成一种塑性物质,并放出大量热,使罐内液体温度升高,异氰酸甲酯气化,最后使罐壁破裂。

当时由于冷却装置关闭,无法使贮罐冷却。

调查组认为少量的水就可导致链锁反应的发生(据报道可能进入500g水)。

灾难的原因存在其它可能性:不但水和罐中液态MIC反应,而且洗涤塔中的碱也能和封闭体系中的毒物反应。除水和碱外,挥发性的MIC能和杂质如酸、铁反应。

(5)杂质的来源。

联碳总公司和印度公司用核磁共振光谱分析表明,泄漏贮罐中至少有5种杂质,其中有水、铁金属离子和碱液。

事故发生前两小时,一工人冲洗过一根和贮罐相连,但未和罐内完全密封的管道,水可能在此时流入罐中;为防止失水,用氮气代替罐中空气,也有可能氮气中含有水份。同一时间,工人加碱液到洗涤塔中,洗涤塔和贮罐是由一根复杂的管道和阀门相连的,正常状态下阀门是封闭的,但有时会打开或造成泄漏。

金属离子是MIC贮罐的腐蚀产物。

(6)忽视工人培训。

由于工厂资金缺乏,管理人员认为赚钱比安全重要,对工人的培训逐渐减少,1982年发生销售赤字以来,失去了许多熟练工人。事故发生时,仅有20名操作工熟悉整个MIC工厂。工人素质太低,MIC操作工应具有大学文凭,而这里都是高中毕业生。

2西班牙液化石油气槽车发生爆炸

2.1事故情况

1978年7月11日14时30分,西班牙巴塞罗那市和巴来西亚市之间的双轨环形线的340号通道上,一辆满载丙烷的槽车发生爆炸。这里是风景区,当时正有800多人在此度假,烈火浓烟使150人被烧死,120多人被烧伤,100多辆汽车和14座建筑物被烧毁。

爆炸的储罐容积为43立方米,是用两条焊缝把三个钢制圆筒连接起来的卧式储罐,第一次爆炸时,槽车罐壁炸出了一个直径7公分的洞,数秒钟后,发生第二次爆炸,车体飞出140米,燃烧的烟云升高到30米,产生1500℃的高温,爆炸波及范围沿道路长约200米,从道路到海岸宽约30~80米。

2.2事故原因

2.2.1充装过量引起,按规定液化石油气的充装不得超过容积的85%,而这辆槽车却充装了100%。早晨充装时气温较低随温度的上升,体积膨胀,估计爆炸时内部压力大约上升100kg/cm2以上,大大超过了槽车的耐压能力(约每平方厘米30千克)。

2.2.2旅游度假野营地的明火将丙烷气引燃,产生爆炸。

3墨西哥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

3.1事故情况

1984年11月19日5时40分左右,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近郊,国家石油公司所属的液化石油气供应中心站发生一连串剧烈爆炸,站内的54座液化石油气储罐几乎全部爆炸起火,附近居民受到严重损害。事故中有49人死亡,4000多人受伤,另有900多人失踪。供应站内所有设施毁损殆尽,民房倒塌和部分损坏者达1400余所,致使31000人无家可回。

供应站内原有6座球形储罐,火灾发生后,其中4座随着巨响相继爆炸,所剩两座也发生倾斜,球罐顶部喷出烈焰。紧接着,临近的筒形油罐也一座一座地接连爆炸,有些筒形油罐似火箭般腾空而起,将建筑物撞得粉碎。

爆炸至少发生10响,供应站数百米上空形成巨大火球,爆炸冲击波将10公里外的住宅

玻璃震碎,油罐碎片在方圆3公里内四处飞散,供应站南侧住宅大部分被毁,这主要是由于筒形油罐为南北向安放之故。

起火后,墨西哥城消防局立即派出100余辆消防车,并动用直升飞机,全力以赴进行灭火,但由于火势过于凶猛,消防队除向油罐喷水冷却外,已另无良策。

14小时后,筒形油罐火灾被扑灭,球形储罐虽依然燃烧,但火势大减。此时,供应站储存的1200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已所剩无几,大火燃烧了6小时后,终于熄灭。

墨西哥城消防局为了防止意外,将周围2.5公里范围内封锁,50万居民为此避难,其中许多人经由地下铁路撤离。

3.2事故原因

据墨西哥联邦检察厅调查报告认为:此次事故系液化石油气管道出现裂纹,造成液化气泄漏,遇供应站内煤气炉明火,导致爆炸。

另据报道,对事故原因的推断还有:

3.2.1先是邻近的联合煤气公司(民办煤气公司)内煤气配管发生泄漏,引起爆炸燃烧,继而引燃了供应站的液化石油气储罐。

3.2.2液化气运载槽车发生爆炸,引燃了供应站液化石油气储罐。

3.2.3供应站内液化气泄漏,遇某一引火源(一说为槽车发动机火花),而爆炸起火

3.2.4供应站内员工对设备有意破坏。

4美国德州菲利浦公司休斯顿化工总厂爆炸及火灾事故

4.1事故情况

1989年10月23日下午,美国菲利浦公司休斯顿化工总厂发生特大恶性爆炸及火灾事故,在现场工作的23人死亡,130余人受伤。爆炸波及了总厂内所有设施,造成约7.55亿美元的损失。离爆炸中心最近的两套聚乙烯装置全部毁坏,约1.5英里以外的总厂办公楼玻璃窗震碎、砖脱落。最初的爆炸相当于2.4吨TNT爆炸当量,相当于里氏3.5级地震。

4.2事故原因

10月22日,该总厂开始清理被聚乙烯堵塞的反应器沉降管,据目击者称反应器与沉降管之间的控制阀处于关闭状态,用来转动该阀的驱动器压缩空气软管已被拆开。10月23日下午,在对一根沉降管清除聚乙烯堵塞物时,易燃气体从拆开的沉降管中突然泻出,遇火源发生爆炸。

事故调查表明,反应器与沉降管之间的控制阀是开着的,提供空气压力的软管被错误的接反,即使当阀门驱动器开关处于关闭状态,关着的阀门也会被打开。据目击者报告,检修人员在23日下午检修前,曾在控制室请操作工帮忙。

菲利浦公司的通用安全规程要求:无论何时,当打开一条有烃类的工艺或化学管道,要采用双阀或加盲板来保证安全。但菲利浦公司在当地的管理人员为这种维修采取了专门做法,不采取规范要求的安全措施。结果,10月23日,什么安全措施也未用。

此外,有以下不安全因素:

(1)阀门的驱动机构的锁住设施不在位。

(2)虽然菲利浦公司安全规程规定,在维修时不得连接软管,但阀门驱动机构的空气软管却可能一直是接着的。

(3)阀门的“开”和“关”侧的空气软管接头是相同的,这样就会使软管接错,当操作人员想关阀门时,阀门却被打开。

(4)驱动机构的空气软管的供气阀开着,因此空气能够进入,当接上软管时,驱动器就会转动阀门。

国内典型事故案例

1 温州电化厂氯气钢瓶爆炸泄漏事故

1.1事故情况

1979年9月7日13时55分,温州电化厂液氯工段发生液氯钢瓶爆炸的恶性事故。事故造成59人死亡,779人中毒住院治疗,429人接受门诊治疗。直接经济损失26万元,间接经济损失37万元,并影响到温州市和温州地区100多个企业的生产。

这天下午1时55分,温州电化厂一只灌装液氯后的钢瓶突然发生爆炸,瞬间全厂气雾弥漫,爆炸形成的蘑菇状气柱冲天而起。事故造成现场的钢瓶中有4只爆炸,5只被击穿,13只被击穿和严重变形,5吨液氯计量槽被钢瓶碎片击穿泄露,10吨液氯储槽的阀门被打断,414平方米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液氯工段的液氯包装厂房被夷为平地,10.2吨液氯泄露汽化,并呈60度扇形向下风向扩散,波及范围7.35平方公里。

1.2事故原因

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钢瓶在使用单位倒灌入氯化石蜡,在灌装单位灌装液氯后,发生化学反应,导致温度和压力上升,当温度和压力达到某一临界值时,形成一种猛烈而不能控制的自由基氯化反应,引起强烈爆炸。

这起事故是由于钢瓶灌装厂——温州电化厂和钢瓶使用厂——温州市药物化工厂双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的。温州电化厂在灌装液氯时,违反了当时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关于“充气单位在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在“瓶内没有余压”时严禁充装的规定。该厂在重装前,未对来厂的空瓶进行复重检查。温州市药物化工厂违反了当时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关于“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的规定。该厂在没有防止倒灌的技术措施情况下,采用开真空的方式将瓶内液氯吸尽用光,导致氯化石蜡到灌入钢瓶。另外,事故原因与当时员工素质低,企业管理混乱也有一定关系。

2吉林煤气公司液化气站爆炸事故

2.1事故情况

1979年12月18日14点7分,吉林市煤气公司液化气站400立方米容量的102号液化石油气球罐发生破裂,大量液化石油气喷出,顺风扩散,遇明火回燃,引起该球罐爆炸起火。由于该球罐的燃烧,致使液化气站的5个400立方米的球罐,4个450立方米卧罐和8000多只液化石油气钢瓶(其中3000多只空瓶)相继爆炸着火,大火燃烧了19个小时。液化气站内与罐区相邻的厂房、建筑物、机动车辆及设备等被烧毁或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附近400米远的苗圃、住宅、建筑及拖拉机、车辆也受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627万元,死36人,重伤50人。

球罐的主体材质为15MnVR,内径9200毫米,壁厚25毫米,容积400立方米,用于储存液化石油气。球罐投用后两年零两个月使用期间,一直没有进行过检查。投用期间经常处于较低容量运行,只有三次达到额定容量,而第三次封装后四天发生破裂。破裂前安全阀正常,排污阀正常关闭。

2.2事故原因

经事故调查分析,发生球罐破裂的原因是:

(1)根据断口特征和断裂力学的估算,该球罐的破裂是属于低应力的脆性断裂,主断裂源在上环焊缝的内壁焊趾上,长约65毫米。

(2)经宏观及无损检验,上、下环焊缝焊接质量很差,焊缝表面及内部存在很多咬边、

错边、裂纹、熔合不良、夹渣及气孔等缺陷。

(3)事故发生前,上下环焊缝焊趾的一些部位已存在纵向裂纹,这些裂纹与焊接缺陷(如咬边)有关。

(4)球罐投入使用后,从未进行检验,制造、安装中的先天性缺陷未及时发现和消除,使裂纹扩展,造成低应力脆性断裂。

国务院曾在1980年曾国发99号文批转《关于吉林市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恶性爆炸火灾事故》时指出:这次事故暴露出来的压力容器组装质量差、使用管理混乱,领导干部不重视安全生产,不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不懂业务,不注意技术管理以及对设备长期不检修等问题,在不少地方存在。

同时要求:

(1)设计、制造、安装时要把关;

(2)设备投用后要加强管理

(3)要健全制度,提高人员素质

3上海高桥石化小凉山罐区液化气爆燃事故

3.1事故情况

1988年10月22日凌晨,高桥石化总公司炼油厂小凉山球罐区发生液化气爆燃事故,25人死亡,15人烧伤,直接经济损失98万元。

10月21日23时40分,操作工在班长的监护下,在Ⅲ区14号球罐开阀排水,由于未按操作规程作业,致使液化气与水一起排出。23时50分,门岗保安员发现车间有异常气味,当即找班长询问,班长回答说没有问题。至22日0时05分操作工关闭排水阀时,液化气已外溢约9.7吨(事后估算)。22日0时45分,门岗保安员觉得有问题,又找到班长,班长答应处理。门岗保安员仍不放心,又向保安队书记反映。书记亦觉得有问题,让其向保卫科反映。保卫科让其找值班室,值班室主任立即给班长打电话询问。但是,由于事故苗头信息的转来转去贻误了时机,22时1时7分,通过污水池扩散到罐区西墙外民工棚的液化气与明火相遇发生爆炸。在连续沉闷的爆炸声中,南北约350米,东西250米的地带腾起熊熊大火。尽管消防队及时出动30多辆消防车奋力扑救,仍有23人被当场烧死,有2名重伤员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7人烧伤。

在火灾熄灭后的爆燃现场,毗邻球罐区的10多间简易工棚化为灰烬;围墙内的部分楼房墙面被灼为黑色,钢窗变形,满地是被炸裂的玻璃碎片;变压器、电缆及电讯仪表等严重损坏;变电间的房顶开裂,一扇铁门飞出60多米。

3.2事故原因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这是一起由违章操作、纪律松弛、管理混乱、领导官僚主义引起的责任事故。首先,按规定,排水时进口阀和出口阀应切换开关,但操作时阀门却全都打开,班长在接到门岗保安人员报告后,麻痹大意,既不认真查找原因,又不向领导汇报。第二,事故当天班上有7人,其中3人脱离岗位去菜地拔葱准备做饭;到23时,又有2人关门睡觉。第三,小凉山球罐区民工棚安有炉灶,违反了有关的安全规定,但各级领导及安全人员却熟视无睹。

4青岛黄岛油库爆炸事故

4.1事故情况

1989年8月12日9时55分,位于青岛胶州湾的黄岛油库老罐区5号半地下石壁油罐因雷击爆炸起火,继而引发老罐区发生特大爆炸火灾事故,致使多人伤亡,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8月12日9时55分,老罐区5号油罐因雷击爆炸起火。消防部门接到警报,立即火速赶赴现场,组织力量控制5号油罐火势,并冷却与之相邻的4号半地下石壁油罐,对1、2、3号地上金属油罐进行保护。虽经多方努力,但因受到5号油罐大火的辐射热,4号罐内的温度逐渐升高。当天14时35分,5号油罐经过4个多小时的灼烧,部分地段的原油沸溢,喷溅到罐外,飞溅的油花点燃了4号油罐顶部的油气层,引起爆炸。随即,喷溅的油花又先后点燃了1、2、3号油罐油气,随着爆炸声形成一片火海。这场大火前后燃烧了104小时,烧掉原油3.6万吨,烧毁油罐5座,老罐区付之一炬,已无修复价值,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500多万元。600吨原油流入大海,使附近海域和沿岸受到一定的污染。在救火中,有14名消防官兵牺牲,66人受伤;5名油库员工牺牲,12人受伤。据不完全统计,在抢险灭火中,共出动干警2200多人,消防车147辆,各种船只10艘。投入的泡沫灭火剂及干粉153吨,还动用了水上飞机、直升飞机参与灭火,抢救伤员。

4.2事故原因

经事故调查分析,5号油罐在爆炸起火前较长时间里处于收油状态,其灌顶透气孔未加覆盖,不符合石油部《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中“雷雨天尽可能避免使用非金属油罐,防止雷击”和“雷雨天使用草席或石棉布盖上所有透气孔”的规定。

黄岛油库1、2、3号金属油罐原设计储量为5000立方米,施工时改为10000立方米,致使油罐防火间距不符合有关规定。对这些有关的问题,有关部门下达过4次火险隐患通知书,要求停用2号油罐,但一直未得到彻底解决。

油库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够,要求不严。8月12日上午雷雨时,值班人员无人在岗位巡查,而在值班室内打扑克、看电视,对室外爆炸声多数人毫无察觉。同时油库的消防力量严重不足。

该油库4号油罐曾于1985年遭受雷击起火,因发现及时被扑灭。由于油库领导思想上未能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在管理上仍存在一些突出的薄弱环节。事故发生后未能提供急需的图纸资料,给灭火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

5江西一甲胺泄漏事故

5.1事故情况

1991年9月3日,江西省贵溪县农药厂租用的载有有毒化学品一甲胺的汽车,在上饶县沙溪镇,车上槽罐发生泄漏,造成特大中毒事故。

9月2日下午,贵溪县农药厂租用的本县个体户一辆“日野”牌货车,从上海装载2.4吨一甲胺返回贵溪,车内坐有个体户司机、贵溪农药厂押车员和贵溪供销贸易中心的1名职工及其小孩。9月3日3时,汽车行经上饶县,司机考虑夜间行车中在路上遭遇两次截车,想天亮后再继续行驶,因押车员的父母家在沙溪镇,便将汽车开进的沙溪镇新生街。由于夜间光线昏暗,视线不清,新生街上有一半路面被沙石堵占,汽车尽量靠边行驶,刚刚进入新生街28米处,车厢上移动槽罐进口阀接口短管被街另一侧离地2.5米高的桑树枝桠碰断,槽罐中的一甲胺顿时大量外泄。车内4人发现后,立即离开汽车,边跑边喊“有毒气泄漏,快跑呀!”但因居民都在熟睡,有些人惊醒后产生犹豫,等明白发生毒气泄漏,已经跑不动了,纷纷倒地,只有部分群众惊醒后跑离危险区域。有一辆过路的车辆司机当场中毒,无法呼吸,卡车失控,一头栽进民房。

槽罐内2.4吨一甲胺迅速外泄,致使周围约23万平方米范围内的居民和行人中毒。中毒人数高达595人,其中有156人因重度中毒住院治疗,有37人因大量吸入一甲胺经抢救无效死亡。周围的树木和农作物枯萎,牲畜、家禽等被毒气熏死,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5.2事故原因

这起恶性重度中毒事故是一起违章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责任事故。贵溪农药厂储运员、个体户司机违反规定,将拉运有毒化学品的汽车驶入人口稠密处所,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另外拉运液体一甲胺应使用固定槽罐的液化气体汽车槽车,而该车的移动槽罐进口管高出汽车驾驶室导致刮断,也是造成发生事故的原因。事故后,相关责任者均受到了相应的处理

6深圳清水河仓库火灾事故

6.1事故情况

1993年8月5日,深圳市清水河地区危险化学品仓库由于混储混存危险化学品,4号仓内混存的氧化剂与还原剂发生接触发热燃烧,导致发生特大爆炸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有101人住院治疗,其中重伤员25人,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

6.2事故原因

该仓库原为储存干杂货物的平仓,深圳市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在该干杂仓库不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条件下,改做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并得到批准。该仓库管理混乱,不按规定存放危险化学品,严重混储混存各类危险化学品,直接导致发生火灾,引起爆炸。

对该仓库的严重火险隐患,深圳市消防部门曾于1991年2月13日发出火险隐患通知书,要求“储存爆炸危险物品的仓库应立即停止使用,储存的爆炸性危险物品应在2月20日前搬出”。但此通知未得到执行,致使重大隐患未得到消除而发生事故。另外,缺水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由于消防缺水,失去火灾初期灭火的机会。

与此次事故有关的责任单位深圳市政府、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均受到处理。

7北京东方化工厂罐区火灾事故

7.1事故情况

1997年6月27日,北京东方化工厂储罐区发生特大爆炸和火灾事故,死亡9人、伤39人,直接经济损失1.17亿元。经过调查取证、计算机模拟和鉴定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从铁路罐车经油泵往储罐卸轻柴油时,由于操作工开错阀门,使轻柴油进入了满载的石脑油A罐,导致石脑油从罐顶气窗大量溢出约637立方米,溢出的石脑油及其油气在扩散过程中遇到明火,产生第一次爆炸和燃烧,继而引起罐区内乙烯球罐等其他罐的爆炸和燃烧。

7.2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分析的主要依据是:

(一)阀门状态。事故调查发现,卸轻柴油前石脑油A罐是满罐,卸油管通往石脑油A 罐的两道阀门均开着,通往轻柴油罐的总阀门却关着。卸轻柴油时,轻柴油不能进入轻柴油罐,而只能从石脑油A罐底部管口进入石脑油A罐,并导致石脑油从罐顶外溢。

(二)石脑油A罐基础及附近地面被烧变色。石脑油A罐罐体无破裂现象,而防火堤内数千平方米石灰石地面,有2/3被积油烧至变色,其中约一半变成白色石灰;石脑油A罐的水泥基础被烧裂并漏出钢筋,上述情况只有在地面上存在大量积油并燃烧才能出现。而其他油罐着火后,防火堤内的地面和罐基础完好。

(三)经过事故遇难者所在位置的分析和微量化学分析,确定事故是因石脑油泄漏引起的。由于死于事故现场的4人都在石脑油A罐周围,其中2人经证实是经乙烯罐区到石脑油罐区遇难的,并对死者肺部取样进行微量化学分析,证实含有石脑油成份而没有乙烯,说明该4人死前吸入了泄漏的石脑油气体。

此外,从事故现场建(构)筑物破坏情况,现场所有人员的位置及伤亡情况,以及中心

计算机记录的压力变化、地下排水沟系统爆燃痕迹、现场人证材料分析,并经国家爆炸实验室计算机模拟等,均证明石脑油大量溢出是事故的直接原因。有关专家经对乙烯管道残骸分析,没有发现陈旧裂纹。

此外,这起事故暴露出该厂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不落实。此外,也反映出罐区自动控制水平低,罐区与锅炉之间距离较近且无隔离墙等问题。这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对此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均已给予相应的处理。

结束语:事故给人们带来危害,也使人们产生反思。吸取事故教训,加强法规建设,强化培训教育,严格按规范作业,事故时可以防范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也使可以搞好的,这就是人们的结论。

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通过对一些典型事故进行分析深化对事故发生发展规律的认识,从而有效地预防事故与控制事故发生。 案例一x分厂高空坠落事故 一、事故概述 201x年x月x日15时30分,x分厂安排直氰工段一班人员加班协助直氰维修班架设氰化钠大库到直氰氰化钠小库之间的氰化钠输送管道。一班班长寇某某在班后会上布置了协助直氰维修班架设管道任务,并指定氰化岗位操作工王某某去氰化钠大库至直氰化钠小库之间的空中桥架上协助吊装氰化钠输送管道。16时左右,王某某冒险翻越制酸二段酸浸备用槽顶部护栏,在未挂好安全带情况下直接上到空中桥架北端作业,导致本人从桥架上坠落至地面(桥架距离地面高度4米)。后送市中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王某某腰椎受伤。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与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王某某违章作业冒险翻越制酸二段酸浸备用槽顶部护栏且未挂好安全带时直接上到空中桥架作业,就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运转一班班长寇某某在高空作业前没有按照制度办理高空作业票证,没有制订相应安全防范预案; 2、分厂安全员屈某某对本单位高空作业票证监督不到位; 3、分厂未落实票证管理制度对高空作业疏于管理。

(三)、事故的性质 这就是一起因违章操作引发的高空坠落事故。 三、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 (1)x分厂立即组织学习安环科下发的201x年第xx号通知内容,并将组织学习情况于x月x日前上报安环科; (2)x分厂立即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本着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通报事故案例提出防范措施,并将会议情况于x月x日前上报安环科。 (3)各生产单位要查遗补漏居安思危,利用班前班后会学习安环科下发的201x年第xx号通知内容,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审核、建档工作。 (4)分厂应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 单项选择题 1、该起事故的性质就是(C) A、意外事故 B、刑事案件 C、违章操作 D、非责任事故

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

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 2014年杜邦公司美国休斯敦化工厂泄漏事故致4死1伤2014年11月16日消息:世界第二大化工公司、美国杜邦公司位于休斯敦东南拉波特地区的工厂,15日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5名工人直接暴露于有害气体甲硫醇中,造成4人死亡、1人被送往医院救治。 杜邦公司发言人伍兹(Aaron Woods)证实,15日凌晨4时左右,位于斯特朗路厂区一个储存甲硫醇的存储罐阀门失效,造成甲硫醇大量泄漏。 工人和紧急救援人员6时左右控制住了泄漏,但已有5名工人暴露在有害气体中。其中4人在厂区内死亡,1人被送往附近的星海假日医院,伤情不会危及生命。在化学品溢出时,4名死亡员工之一曾下落不明。 杜邦拉波特厂区约有320名雇员,“这是该厂区第一次发生这样的泄漏事故。”伍兹表示,“我们现在的重点是这些员工”。 拉波特应急管理协调员萨格斯(Jeff Suggs)指出,泄露的甲硫醇为无色有害易燃气体,有一股臭鸡蛋或臭鱼的难闻气味,通常用于天然气添加剂、保护农产品蛋白质的合成剂或杀虫剂。今次泄漏出的甲硫醇不会对附近社区构成危害。 休斯敦西南地区的密苏里市、糖城和罗森伯格市均有居民报告闻到刺鼻气味,警方认为这也是约60公里外的杜邦公司工厂当天化学品泄漏导致。 美国有毒物质与疾病登记署(ATSDR)记录显示,人体直接暴露于甲硫醇中会引起严重的呼吸系统、皮肤或眼睛炎症;吸入后可引起头痛、头晕、恶心及不同程度的麻醉;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呼吸麻痹而死亡。 2014年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大爆炸事故

2014年8月2日,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的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正是这个特别重大的爆炸事故为这个全国县级“首富”城市蒙上一层重重的阴影。 4日,国务院“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根据暴露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对事故作出判定: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中荣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相关负责人。目前公安机关已控制了相关责任人员。 哪些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调查组总结了5点原因: ——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建设生产车间,且建筑间距不够。 ——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300多个工位。 ——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不足。 ——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 ——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 昆山市消防大队经济开发区中队中队长吴神飞说,约两个月前曾接到该企业火警,当时是放在室外的泡沫夹芯板发生燃烧。而一位熟悉企业情况的人士也表示,这家企业污染大、技术含量不高,一直存在安全隐患。许多年轻人不愿意干。 调查组指出,当地政府的有关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记者了解到,面对近3000家企业,在昆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仅设了4个人

危险化学品常见事故原因分析.docx

危险化学品常见事故原因分析 从事故案例来看,化工企业常见事故与其他行业企业常见事故在事故原因上没有显著的差别和根本的不同。 (一)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两个方面。 1.直接原因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如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体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等。(2)人的不安全行为。如操作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违反操作规定,分散注意力,忽视个体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不安全装束等。其中,违章作业、维护不周、操作失误这三个原因,又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化工企业塔槽釜爆炸事故的统计,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见表1—1)。 表1—1 1979—1988年全国重大塔槽釜爆炸事故原因统计 爆炸原因 件数 百分比(%) 设计不合理 2 3.6 设备制造缺陷 5 9.1 腐蚀 2 3.6

操作失误 9 16.4 维护不周 12 21.8 违章作业 11 20.0 超压过热 7 12.7 流体倒流 3 5.5 其他 4 7.3 总计 55 100 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化工企业生产的这些特点不仅不会改变,反而会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

进一步强化。因此,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和其他相关过程中,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二、在化工企业塔槽釜爆炸事故中,违章作业、维护不周、操作失误又有不同的具体情况。 1)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的主要表现如下: ①未对设备进行置换或置换不彻底就试车或打开人孔进行焊接检修,空气进入塔内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爆炸。由此发生爆炸事故的次数最多。 ②用可燃性气体(如合成系统的精炼气、碳化系统的变换气)补压、试压、试漏。 ③未作动火分析、动火处理(如未加盲板将检修设备与生产系统进行隔离,或盲板质量差,或采用石棉板做盲板),未办理动火证就动火作业。 ④带压紧固设备的阀门和法兰的螺栓。 ⑤盲目追求产量,超压、超负荷运行。 ⑥擅自放低贮槽液位,使水封不起作用或因岗位间没有很好配合,造成压缩机、泵抽负,使空气进入设备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⑦设备运行中离岗,没有及时发现设备内工艺参数的变化,致使系统过氧爆炸。

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教学总结

《农村小学学生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研究》事故典型案 例及分析 为体现课题价值,有效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突发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我们对近年来我市及全国各地发生的一些学生及校园突发案例进行了收集、整理,摘录与学生安全密切相关的踩踏事故、交通安全、心理健康、溺水事故、校园伤害事件、消防安全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典型案例20多个,为学生保驾护航,真正起到借鉴警示、防微杜渐、引以为戒的作用。 从收集整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来看,除自然灾害引发事故以外,从中发现存在以下三大显著规律特征: 1、安全事故多发类型有规律可循。溺水、交通、自杀、暴力、食物中毒等六项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占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的70.3%,虽然这些事故大部分不是发生在校内,但对学生造成的伤害也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溺水、交通、自杀事故已成为学生意外死亡三大“杀手”。 2、安全事故多发时段有规律可循。月份分布:五月发生学校安全事故最多,其次六月、四月、九月,这与气候温度有很大关系,如一月、二月由于天气寒冷,学生活动量较小,事故相应要少得多。部分事故也表现出明显的月份分布规律,如溺水事故集中在发生在5、6、7三个月,食物中毒事故9月份最多。时刻分布:下午四至五点时段的事故明显多于白天其他时段,这应该与人体生物节律、活动安排有关。年龄分布:对学校安全事故当事人的学段、年龄分析表明,受害、施害最多的是小学和初中生,约占60%,尤其到16岁达到顶峰。

3、事故发生主因问题有规律可循。在收集的安全事故案例中,究其发生的主要原因,可以概括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家庭或社会监管教育不到位,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不到位,心理健康教育或生命教育不到位,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监督检查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等。 ●典型事故案例 1、踩踏事故 (2) 2、交通安全 (3) 3、心理健康 (6) 4、溺水事故 (7) 5、校园伤害事件 (9) 6、消防安全 (11) 7、其他突发事件 (12) 一、踩踏事故 [案例1] 2006年10月25日晚上8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学生晚自习下后,刚走出教室,灯突然熄灭,楼道一片漆黑,有学生怪叫“鬼来了”引起学生恐慌,大家争相

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汇编(201X年)

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学习(2016年) 4(三)班

摘要:船舶工业是综合工业之冠,以下列举近年来船舶建造中各类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造船修造既有高空作业、闷舱室作业、起重作业、电焊气割作业、交叉作业等方式,同时又使用油漆、乙炔、液化气等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属于高风险的行业。由于其特殊性,概括起来存在着“低、快、多、少、乱”五大特点。一是科技含量低。造船企业不仅建造周期长,而且工种多、工艺复杂,生产手段主要以手工为主,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希望能从中吸取教训。 事故案例一: 高处坠落事故 1.xx车间电工xx伟,40岁,在技改施工现场爬上角钢支撑架安装电灯泡,装完下架时将支架踩落掉下地面,造成腰椎1#骨折,左跟尾骨折。 根据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xx 伟作业时没搭设好梯子,也没有系挂安全带,没有落实任何防范措施,属于违章操作; 事故的次要原因是角钢支撑架本身就焊接不牢(虚焊)。 2.土建队工人xx林,在工作时抄近路从xx车间回收费料石棉瓦屋面上通过,不慎踩烂石棉瓦从房顶上摔下,造成双手腕骨折,左膀滑裂。 事故发生的原因是xx林安全意识太差,为了贪图方便,严重违章,负事故全部责任。生产部安装队焊工xx勤,33岁,在综合分厂白肥厂房上安装氟洗涤塔时,踩烂石棉瓦后连带折断的锈蚀屋架,坠落地面,臀部着地,造成髋部左耻骨、坐骨骨折。 根据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xx勤作业时没搭设梯子,没有系挂安全带,更没有落实任何防范措施即上房顶作业,属于违章作业,承担事故直接责任。

事故案例二: 触电事故 一、事故经过 xx船舶工程部,指派电焊工xx华(男,27岁)配合铜工李××到船上分油机间进行管子移位工作。xx华将焊接电缆拉到分油机间,在将焊钳端的接头拧入焊接电缆螺纹接口时,发现拧入不到一个螺距便卡住,任凭怎么使劲也拧不进去,他用焊钳在分油机甲板试了试,发现有电,并不影响焊接,再加上改样工作比较急,因而也没再去想螺纹接头不牢的事了。李XX负责拆装管子并重新给马脚定位,而xx华则负责焊新马脚。靠门口的几个马脚焊好后,两人已经大汗淋漓,身上的工作服也已湿透。xx华准备将焊接电缆拖到靠舷侧的位置,以便继续焊余下的马脚。此时,铜工李××到机舱借葫芦。在xx华往里拉电焊电缆时,焊钳与焊接电缆的接头突然脱落,带电一端掉在分油器上的紫铜管上。与此同时,xx华人因失去平衡扑倒在已带电的铜管上,胸口汗湿的衣服触及带电紫铜管造成触电。当铜工李××返回分油机间发现xx华触电后,急忙进行抢救,但终因脑缺氧时间过长,xx华于两个星期后在医院死亡。 二、主要原因

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

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 一、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答:凡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会对人、设施、环境 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二、危险化学品分几类? 答: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 1、爆炸品。如:黑索金、TNT、硝铵炸药、高氯酸铵等。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易燃气体氢气、甲烷、乙烷等;不燃气体氧气、氮气、氩气等;有毒气体一氧化碳、硫化氢等。 3、易燃液体。如:天那水(主要成分苯类)、汽油、煤油及部分柴油、酒精等。 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如:红磷、白磷、锂、钠、钾等。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如:双氧水、双氧化钠、二氧化镁等。 6、毒害品。 7、放射性物品(不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管理范围之内)。 8、腐蚀品。如:酸性腐蚀品硝酸,硫酸,盐酸等;碱性腐蚀品烧碱、氨水等,及其它腐蚀品氯化铜、氯化锌等。 三、危险化学品有哪些主要危害? 答: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害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环境污染等。 四、控制与消除火源具体措施是哪些? (一)明火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维修焊割用火及其他火源,它是导致火灾爆炸事故最常见的原因。 1、加热用火 加热易燃危险化学品时,应尽量避免采用明火设备,而宜采用蒸气或其他载热体加热。一定要用明火加热设备时,应远离可能漏气易燃气体或蒸气的工艺设备和贮罐区,并应布置在其上风向或侧风向。 2、切割用火 焊接切割时,飞散的火花及金属熔融碎粒的温度高达1500?2000℃,高空作业时飞散 距离可达20米远,容易引发火灾,在焊割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禁止动火。 (2)可以移出易燃易爆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禁止在油气危险区域内动火。 (3)动火单位必须派有资格的安全监护人在现场执行现场监护任务,否则不准动火。(4)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交叉作业。 (5)动火周围(至少15米范围)的易燃物质清除干净;附近难以移开的易燃物品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6)凡盛装过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易燃危险物品的容器、管道必须洗刷干净,不能确认为干净的,必须用惰性气体置换到氧气浓度低于2%,或者用水置换。 (7)凡动火点盛装油、气等易燃物品的容器、管道相连的必须用盲板隔开或者拆开连接,呈断开状态。 (8)动火现场必须配备适合的、足够的灭火器材。 (9)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员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残留物,经监护人检查确认没有火险隐患后,才能离开现场。 (10)气焊作业时,应将乙炔发生器放置安全地点,以防回火爆炸伤人或将易燃物引着。(二)摩擦与冲击 1、机器中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摩擦,铁器的相互撞击或铁制工具打击混凝土等,都可能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温州通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 “35”机械伤害事故 本文作者未知摘自 2006年3月5日上午,位于塘下镇赵宅工业区的温州通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刘木成,男,湖北武汉人)。事故发生后,瑞安市安监局、总工会、公安局等部门派员组成“3·5”事故调查组展开事故调查。经过调查、取证、分析,形成调查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温州市通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创办于1996年,注册资金210万元,现有职工320多人,年产值6000多万元,主要从事机动车部件生产,厂址位于塘下镇赵宅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陈光华。? 二、事故经过? 2006年3月5日上午9时许,温州市通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工人刘木成在C6132A1车床上加工零件。当他将长条圆钢夹紧后,就开机工作。由于使用的原材料过长,车床转速过快(1200转/分),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引起钢条逐渐弯曲,车床振动,使车身移位倾斜。操作工刘木成在没有停车的情况下,直接去固定车床。当他到车床边上将垫片垫入车床后,起身时,钢条的弯曲程度已远远超过开始时的程度,刘木成被弯曲且高速运转的圆钢击中头部。边上的同事见状,立即关闭总电源,再把他抱出来,见其头骨裂开,出血严重,立刻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1、使用的原材料过长,车床转速过快(1200转/分),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引起钢条逐渐弯曲,车床振动,使车身移位倾斜;? 2、死者刘木成违规操作,在机器出现问题时,没有及时停机进行修理;? 3、温州市通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光华虽有对员工进行过安全生产教育,也制定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但没有及时督促员工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以致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事故性质? 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1、温州市通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光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由瑞安市安监局给予行政处罚;? 2、死者

危化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学时; (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教育计划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 学时; (四)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起重工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 学时; (六)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 学时。 (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第四条公司新进公司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分厂、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一)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 学时。 (二)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分厂安全制度、生产现场环境、生产作业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 学时。

(三)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班组、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五条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六条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劳动人事教育主管人员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第七条劳动人事教育主管人员会同分厂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第八条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全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汇编(2017年)1-(48953字符)

注意保存全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 案例汇编 (2017年) 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2018年10月

前言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把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贯穿于安全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助力安全监管、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管控,防范和遏制化工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和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共同编制了《全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汇编(2017年)》。 本汇编共收集、整理了17起典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资料,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分析,针对事故教训吸取提出了防范措施及建议,希望全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举一反三,健全安全风险管控,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本汇编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相关事故调查报告,征求了多位专家意见,在此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时间仓促,本汇编难免存在疏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目录 浙江华邦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3”较大爆炸火灾事故 (4)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2.12”较大电石炉喷料灼烫事故 (8) 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7”较大爆炸事故 (12) 安徽安庆万华油品有限公司“4.2”较大爆燃事故 (20) 河南济源豫港(济源)焦化集团有限公司“4.28”较大爆炸事故 (26) 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 (31) 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9”爆炸较大事故 (39) 内蒙古乌海市华资煤焦有限公司“6.27”较大爆炸事故 (45) 青海盐湖工业公司化工分公司“6.28”较大爆炸事故 (51) 江西九江之江化工有限公司“7.2”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55)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7.26”较大燃爆事故 (61) 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9.24”较大窒息事故 (66) 湖北省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公司“11.11”较大中毒事故 (69) 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1.18”中毒事故 (72) 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11.30”较大机械伤害事故 (78) 江苏连云港聚鑫生物公司“12.9”重大爆炸事故 (84)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2.19”较大火灾事故 (93)

化工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氯乙酸氯化岗位玻璃冷却器爆炸事故 1. 事故经过: 2007年10月25日上午10:30分,某化工厂氯乙酸工段C1氯化釜系统玻璃冷却器突然发生爆炸。其中C1氯化釜三楼九节玻璃冷却器全部炸坏,炸坏后的碎片造成附近D2 、E1 、E2等三台氯化釜共七节玻璃冷却器不同程序的损坏。爆炸发生后,当班人员迅速关闭氯化系统相关阀门,氯化岗位做紧急停车处理,氯乙酸其他结晶、离心包装等岗位未受到影响,生产保持正常运行。经维修人员紧急检查、抢修后,氯化岗位于11:00部分氯化釜恢复开车(4主4副),下午18:30分氯化系统开满正常。 这次事故由于设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万余元,并且爆炸后形成的酸雾向周围弥散,造成极坏的影响。 2. 事故调查: 1)C1氯化釜停用前后的情况调查:根据查看相关记录,该氯化釜最后一次投料使用时间为10月13日下午15:36,到14日21:00转为主釜,在15日15:00氯化反应中期发现釜体穿孔后停用。停用后,工段组织人员对通氯阀、进出水阀等进行了关闭,并对釜内料液进行了抽空处理。

2)化验室人员对氯乙酸氯化系统相关气体及该氯化釜釜内残液(约500㎏)等进行了 化验分析,具体结果如下: a)主釜尾气组成:HCl:64.5%;Cl2:1.75%;H2/Cl2:3.17%; b)副釜尾气组成:HCl:73%;H2/Cl2:3.15%; c)氯化釜釜内残液:HAc 34.55%;HCl 2.10%; 另外氯化釜残液内含有大量Fe2+离子。 3)维修人员对该氯化釜分配台通氯胶囊阀、釜上通氯玻璃阀及釜上DN100气相大阀进行检查,发现以上氯气和气相阀门关不死,存在内漏现象。 4)维修人员对氯化釜水洗处理后,打开釜盖后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氯化釜内穿孔两处,距离釜底圆弧以上400mm 处(方向分别为西南侧一处,孔径φ8mm),同时发现穿孔处上下共约600mm宽的釜体出现一周脱瓷。 3. 事故原因分析: 1)由于该氯化釜几处通氯阀门内漏,造成氯气进入氯化釜系统内。

化工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化工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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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乙酸氯化岗位玻璃冷却器爆炸事故 1. 事故经过: 2007年10月25日上午10:30分,某化工厂氯乙酸工段C1氯化釜系统玻璃冷却器突然发生爆炸。其中C1氯化釜三楼九节玻璃冷却器全部炸坏,炸坏后的碎片造成附近 D2 、E1 、E2等三台氯化釜共七节玻璃冷却器不同程序的损坏。爆炸发生后,当班人员迅速关闭氯化系统相关阀门,氯化岗位做紧急停车处理,氯乙酸其他结晶、离心包装等岗位未受到影响,生产保持正常运行。经维修人员紧急检查、抢修后,氯化岗位于11:00部分氯化釜恢复开车(4主4副),下午18:30分氯化系统开满正常。 这次事故由于设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万余元,并且爆炸后形成的酸雾向周围弥散,造成极坏的影响。 2. 事故调查: 1)C1氯化釜停用前后的情况调查:根据查看相关记录,该氯化釜最后一次投料使用时间为10月13日下午15:36,到14日21:00转为主釜,在15日15:00氯化反应中期发现釜体穿孔后停用。停用后,工段组织人员对通氯阀、进出水阀等进行了关闭,并对釜内料液进行了抽空处理。

2)化验室人员对氯乙酸氯化系统相关气体及该氯化釜釜内残液(约500㎏)等进行了 化验分析,具体结果如下: a)主釜尾气组成:HCl:64.5%;Cl2:1.75%;H2/Cl2:3. 17%; b)副釜尾气组成:HCl:73%;H2/Cl2:3.15%; c)氯化釜釜内残液:HAc 34.55%;HCl 2.10%; 另外氯化釜残液内含有大量Fe2+离子。 3)维修人员对该氯化釜分配台通氯胶囊阀、釜上通氯玻璃阀及釜上DN100气相大阀进行检查,发现以上氯气和气相阀门关不死,存在内漏现象。 4)维修人员对氯化釜水洗处理后,打开釜盖后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氯化釜内穿孔两处,距离釜底圆弧以上400m m处(方向分别为西南侧一处,孔径φ8mm),同时发现穿孔处上下共约600mm宽的釜体出现一周脱瓷。 3. 事故原因分析: 1)由于该氯化釜几处通氯阀门内漏,造成氯气进入氯化釜系统内。

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考题及答案汇总

一.单项选择题 1.集装箱和成组货物的危险货物标志应该贴在( C )。 A.侧面和顶端 B.两个顶端 C.4个侧面 2.下面( A )是化学品标签中的警示词。 A.危险、警告、注意 B.火灾、爆炸、自燃 C.毒性、还原性、氧化性 3.标明了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和防护基本要求的是( B )。 A.化学品标志 B.化学品安全标签 C.危险化学品标志 4.浓硫酸属于( B )化学品。 A.爆炸品 B.腐蚀品 C.易燃液体 5.下面对剧毒品的描述中, (C )是错误的? A.不准露天堆放 B.必须双人收发 C.不能用玻璃瓶储存 6.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可以使用( B )采暖。 A.蒸汽 B.热水 C.机械 7.下面( A )物质属于自燃物品? A.黄磷 B.盐酸 c.丙酮 8.工业上使用的氧化剂要与具有( A )性质的化学品远远分离。 A.还原性物品 B.惰性气体 C.腐蚀性液体 9.搬运剧毒化学品后,应该( A )。 A.用流动的水洗手 B.吃东西补充体力 C.休息 10.强酸灼伤皮肤不能用( A )冲洗。 A.热水 B.冷水 C.弱碱溶液 11.吸湿性强、遇水释放较多热量的化学品沾染皮肤后应立刻( C )。 A.用清水清洗 B.用冷水清洗 C.用软纸、软布抹去 12.遇水燃烧物质起火时,不能用( B )扑灭。 A.干粉灭火剂B泡沫灭火剂 C.二氧化碳灭火剂

13.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应该向( B )方向疏散。 A.下风 B.上风 C.顺风 14.进行腐蚀品的装卸作业应该戴( B )手套。 A.帆布 B.橡胶 C.棉布 15.以下物品中露天存放最危险的是( C )。 A氯化钠 B.明矾C遇湿燃烧物品 16.在易燃易爆场所穿( C )最危险。 A.布鞋 B.胶鞋 C.带钉鞋 17.下面的做法中错误的是( A )。 A.同车运输氧化剂和还原剂 B.公安机关检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 C.车辆熄火装卸危险化学品 18.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生时,下面( C )做法是错误的。 A.报警 B.进行交通管制 C.所有人员参加事故救援 19.( B )不能发生爆炸。 A.亚麻粉尘 B.砂尘 C.面粉 20.易燃易爆场所不能穿( B )。 A.纯棉工作服 B.化纤工作服C防静电工作服 21.如果有化学品进入眼睛,应立即( B )。 A.滴氯霉素眼药水 B.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 C.用干净手帕擦拭 22.下列( B )有毒气体具有臭鸡蛋气味。 A.二氧化硫 B.硫化氢 C.二氧化氮 23.在装卸易燃易爆品操作中,不能使用( A )工具。 A.铁制 B.木制 C.铜制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教育培训

2018年安全教育 培训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本质安全管理;及时有效地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以减少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公司2018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职责,使安全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以此来规范公司安全培训的管理,保证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和落实,确保培训效果及质量。 一、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4、重大责任事故为零; 5、重大污染事故为零; 6、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为零。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 1、公司领导; 2、各生产车间负责人; 3、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4、新员工、停岗及转岗人员;

5、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 三、培训目标 1、提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2、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减少“三违”作业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5、新员工参加安全培训合格上岗率为100%。 四、培训内容 1、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新出台政策文件通知; 2、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通知文件; 3、安全管理方法知识; 4、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防火防爆、安全技术知识; 5、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 6、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使用、操作、维护知识; 7、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及事故模拟演练; 8、事故案例分析总结。 五、培训形式 为最大限度保证培训的实效性和渲染力,在进行培训时要以激发员工的学习兴趣为导向,以提升员工的安全素养为目标,灵活创新培训形式,尽量采取职工喜闻乐见、公众易于参加的形式,让员工在无形中受到启发,受到教育,进而达到培训目的。 可采取的培训形式有: 1、外派培训; 2、邀请有关专业老师来公司讲课;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示范文本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二讲事故责任的划分及处理意见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如何划分事故责任和提出处理 意见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事故责任的分析和划分必须在 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进行。确定事故责任者之前,必须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分析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和间接原因,找出与这些原因相对应的人员及其与事故的 关系,最后确定事故责任者和提出处理意见。 一、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按照事故调查确定的事实; 2.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劳动组织、规程标准、规章制 度、教育培训、操作方法)及生产技术因素(如规划设 计、施工、安装、维护检修、生产指标),追究最初造成

安全状态(事故隐患)人员的责任; 3. 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规定的不安全行为人的责任; 4. 根据事故后果(性质轻重、损失大小)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二.事故责任的划分 1.事故责任者分为3类 即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领导责任者。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即其行为直接造成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直接发生不安全行为。 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化工企业安全事故案例

化工企业安全事故案例 1.物体打击事故: 柳州化肥厂车间在检修碳化尾气二次分离器时,因胶管上楼用的麻绳被拉断,胶管掉下将一名参加检修的操作工打死。 事故经过:该车间的碳化尾气二次分离器母液回收胶管被堵塞。当天下午,趁合成临时停车的机会,车间安排当班操作工陈某等二人将胶管卸下楼进行疏通,至11时许,车间工艺员找来一根约直径8毫米旧三股麻绳给陈某吊胶管上四楼用(胶管直径50毫米,长29米,胶管的一端待有一个直径50毫米*12毫米的小法兰)。吊胶管时,值班长和另一名操作工在四楼拉绳子,陈在一楼用手托着胶管往上送,当胶管拉到12米高时(离地面约1.5米),因胶管较重,麻绳被拉断,胶管掉下,陈因躲闪不及被打中右前额,当即钟起一个3公厘的血泡,但陈仍坚持工作,到下午感到不舒服才送厂职工医院,后出现呕吐、四肢冰冷抽蓄,昏迷,厂即转送柳州地区医院,诊断为继发性脑挫伤,硬模外出血,即施行手术抢救,到12月10日,因伤情恶化死亡。 主要原因分析:此事故主要是思想麻痹造成的,布置任务时没有同时布置安全,旧麻绳经过四人之手,竟无一人检查其是否安全可靠,同时,当胶管吊离地面后,陈仍然展在其正下方,被掉下的胶管打中。 防范措施:(1)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布置任务时要同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2)吊装作业,事先应所需用具绳索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2.物体打击伤害事故: 临桂氮肥厂造气车间拉煤工赵某,被掉下的吊车滑轮打死。 晚上十时十三分,值班维修钳工胡某到造气三楼准备试开刚维修好的1#电动葫芦,胡站在平台上用手拉吊车钢丝绳往上提滑轮时,因滑轮自行倒转,偏心锁卡张开,滑轮脱开钢丝绳掉下,砸中正在一楼坑内清灰的拉煤工赵某的左太阳穴至重伤经抢救无效于六月四日死亡。同时工作的另一拉煤工也被砸中背部受轻伤。 由于吊车修理平台正对坑上方,因此,在事故前,厂值班调度员曾告诉赵某等人:三楼上有人在修理吊车葫芦,在没有修好以前,不准到煤坑边张望或下煤坑清灰,以免出事伤人。但仅隔一小时后,赵等两人在没有得到三楼通知的情况下,就下煤坑清灰。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现场安全管理不落实;二是赵某等人违反现场纪律。 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凡有高处作业有落物伤人危险时,应在危险区域悬挂临时警示牌或设置障碍,防止人员进入,防止事故发生。 3、螺旋输送机伤害事故: 鹿寨化肥厂型焦车间女工朱某被螺旋输送机绞死。 事故经过:螺旋输送机操作工朱某上零点班时迟到,没有赶上交接班。朱到车间后,副班长告诉朱:中班交班时说螺旋输送机堵了两次料。朱上岗位立即开机,并手持一节园钢去清理机槽内的堵煤。在清理时,园钢被绞龙叶片卡住变形并随绞龙旋转,朱用力抽不出反被拉倒跌在机槽上,右臂被绞龙轧断两节,全身随绞龙往前移动了1.5米,颈部动脉被割破8cm而当场死亡。 原因分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朱违章作业,未停机就去清理料槽,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在未停机情况下,严禁对转动部位进行任何维修和清理工作,同时应在岗位的显要部位悬挂相应的安全警示牌,随时提醒工人注意,防止事故发生。 4、电焊机触电事故 玉林地区化肥厂电焊工刘某在作业中触电死亡。 事故经过:某年九月十六日下午,厂生活开水锅炉漏水,行政科安排电焊工麦某带徒弟刘某及水电工、司炉工等四人在中班加班抢修。准备工作就绪后,十七日零时三十分,由刘一人钻到炉底焊补,过了不久,麦等三人便离开岗位到食堂看炊事员做包子。至凌晨一时许,刘出来找麦,但麦已回家拿开水,刘又独自继续工作。麦拿开水回来后、即到食堂帮做包子,至一时二十分,水电工李某听不到电焊机声、就走到开水炉看,发现刘躺在炉底呼叫不应,即告诉麦,麦出来先拉下焊机开关,然后把刘玖出,但因触电时间过久而死亡。 原因分析:电焊机使用时间过久,线圈绝缘老化破坏,输出电压达155V,(正常空载电压60-80V,工作电压30V),同时焊把电缆绝缘也因老化多处剥落,铜芯裸露,因当时天气较热,刘未穿戴劳保用品,造成触电死亡。 防范措施:1、对焊机应妥善保管,并定期检查和测试,凡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及时维修或更新。 2、为防止机壳带电和变压器高压窜低压造成触电事故,焊机外壳及二次侧应接地(或接零)。

301危险化学品知识安全教育

危险化学品知识安全教育 三年一班 一、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分类: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毒害品。第七类:放射性物品。第八类:腐蚀品。 我们厂作为一个危险化学品生产厂,生产过程中要接触诸多危险化学品,如产品氯酸钠,原辅材料盐酸、片碱、红矾钠和氯化钡等等。我们对这些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禁配物和采取的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等方面进行学习了解,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对我们人体、设备及环境的危害。 二、主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 1、氯酸钠 ,相对分子质量106.44。通常为白色或微黄色等轴晶体。味咸氯酸钠化学式为 NaClO 3 而凉,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氯酸钠危险性类别为5.1类氧化剂,在酸性溶液中有强氧化作用,300℃以上分解出氧气。氯酸钠不稳定。与磷、硫及有机物混合受撞击时易发生燃烧和爆炸,易吸潮结块,有毒。急剧加热时可发生爆炸。 对人体健康危险:粉尘对呼吸道、眼及皮肤有刺激性。口服急性中毒,表现为高铁血蛋白血症,胃肠炎、肝肾损害,甚至窒息。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环境危害: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禁配物:还原剂、易燃或可燃物、醇类、强酸、硫、磷、铝等,远离火种、热源,避免撞击、摩擦。操作要佩戴防尘面具、化学安全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穿聚乙烯防护服。 急救措施:与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与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食入,立即催吐、洗胃、导泻,给予牛奶、蛋清等保护胃粘膜,同时立即就医。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可用雾状水、砂土、干粉灭火剂闷熄。 泄露应急处理:切断火源。对泄漏区域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处理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戴自给式呼吸器,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预备消防器材。勿使泄漏物与还原剂、可燃物、有机物接触。小量泄漏:用扫帚、铜铲小心扫起,收集于干燥、洁净的密闭容器内。大量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盖,减少飞散,然后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处置。在处

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公司剧毒危险化学品氯乙酸安全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及知识、技能,树立员工“我懂安全、我要安全、从我做起、保证安全”的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特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条根据员工所处岗位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轮训,保证职工每人每年进行二次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条对内部岗位调动的人员必须进行换岗看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条对新调入的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条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安全人员分批参加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组织的安全资格学习培训。 第六条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的安全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A 正确辨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信息及其意义; B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所提供的内容及其意义; C 化学品进入人体的途径及其对人体的危害; D 化学品安全押运程序和注意事项; E 对化学品本身固有特性的了解; F 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G 生产工艺及生产技术参数。 2、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一些相关的事故案例; 3、职工安全态度教育; 4、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种有关安全的文件。 第七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需要,采取以下几种培训方式: 1、职工在职或脱产培训; 2、直接传授培训,安排有工作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培训、开办讲座等; 3、其它方法:开展读书活动、提安全方面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第八条要求参加培训的职工必须认真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参加上岗、换岗前培训的员工必须通过培训考试; 第九条每次培训,组织培训人员必须做好登记、考核、备案工作,必须让参加培训的公司人员进行签字备案; 第十条通过培训使每个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职工从内心深处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穆棱市金田种子农药商店

应急管理部公布一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化工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化工生产过程复杂,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一旦发生事故破坏力强,社会影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20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020年1至11月,全国共发生化工事故127起、死亡157人,同比减少16起、96人,分别下降11.2%、37.9%,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但是近年来的典型安全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法治意识不强、安全基础薄弱、本质安全水平不高、安全管理缺失等突出问题,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依然艰巨。 应急管理部强调,冬季和岁末年初历来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的事故高发时段之一,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易对装置设施运行和人员工作状态造成不利影响,此外赶工期、抢进度易造成安全管理滑坡、风险叠加。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单位要扎实推进各项深化整治措施,保持和巩固良好的安全形势。要深化硝酸铵等爆炸性危化品专项检查问题整改,“一企一策”有效化解超量储存、库存条件不合规等突出隐患,全面排查油气储罐、管线、码头等安全隐患,落实冬季防冻、防凝措施,严防火灾爆炸事故。要重视搬迁改造涉及的风险,特别是对重点装置设施要有专门的处置方案,搬迁改造期间落实专人盯守,防止擅自进入、违规生产引发事故。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共同营造监督共治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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