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系统服务等级实用标准

吉林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系统服务等级实用标准
吉林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系统服务等级实用标准

吉林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一、一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

1、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原则上应持有二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或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管理住宅小区经历的三级物业管理企业。

(2)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并落实到位,按规范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4)8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

(5)8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物业管理企业对业户档案、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实行计算机管理。

(7)小区设有“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物业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适应业主需求,开展有偿特约服务及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价目。采取多种形式服务反馈,如走访业户、恳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保证每年与50%以上业户作有效沟通,每年对物业服务投诉有效处理率达到95%。

(8)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9)适应业主需求,组织、配合社区开展文化活动。

(10)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收支状况。

(11)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房屋管理

(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的面砖、玻璃等无污迹、无破损,涂料墙面定期粉刷。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空调安装统一有序,支架无锈蚀。

(5)阳台封闭符合市容管理规定,规格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6)无超出设计或统一设置以外的防盗网、晾衣架、遮阳蓬以及屋顶平台护栏等。

(7)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小区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协议、装修申请及审批记录、装修公司

及装修人员登记及相关材料、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等。对私改乱拆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8)小区主出口设小区房屋、道路平面分布图,小区内各路口、栋、门、户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3、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无事故隐患。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2)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维修回访率达到90%以上。

(3)水、电、电梯、消防、监控等设备运行管理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消防演练,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4)道路、停车场平整通畅,交通标志规范、齐全。

(5)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6)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7)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8)办理房屋及公共设备设施损坏险及公共责任险。

(9)各设备场所卫生、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

(10)各设备场所、公共场所、场地,具有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要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1)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

4、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

(2)对小区重点部位按合同约定巡查。

(3)中央监控室对小区实施24小时监控,监控员不得离岗。

(4)对小区公共娱乐设施、水池、设备场所、顶层天台等具有危险隐患的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设施和标志。

(5)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登记管理,并引导车辆出入,有序停放车辆(含非机动车)。(6)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工、服务人员实施发放临时出入证管理;对可疑人员作盘问、登记管理;对访客指引行走路径。

(7)对火灾、消防设施、水浸、电梯困人、刑事、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每年预演一次)。

(8) 消防设施符合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标明防火疏散通道。

5、卫生保洁服务

(1)小区公共场所、楼道、楼梯、主次干道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清扫。

(2)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雕塑、小区楼道玻璃每两周擦拭一次。

(3)及时清扫积水、积雪。

(4)清洁区域、部位无垃圾、杂物、异味,外观整洁、明亮;无乱悬挂、乱丢弃、乱堆放、乱贴乱画现象。

(5)根据物业实际需要,合理布设垃圾桶、果壳箱、垃圾袋装,并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6)垃圾每日收集2次,作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壳箱满溢现象。

(7)设有垃圾中转站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消杀,有效控制蝇、蚊等害虫孳生。

(8)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9)对小区内公共排放雨水、污水的管道,每年最少全面疏通一次,保证排放雨水、污水管道的畅通。

(10)对小区内的雨水、污水井每月检查一次,视情况进行及时清掏,保证雨水、污水井通畅。

(11)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对违反者及时劝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12)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鼠、蟑、蝇、蚊等害虫孳生,定期对各类病虫害进行预防控制,适时投放消杀药物。

6、绿化管理及养护

(1)有绿化专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

(2)小区内绿化地布局合理优美,花草树木与建筑配置得当,小区内绿化率达到规划设计要求。

(3)花草树木无枯死,发现的死树,应在一周内清除,并适时补种。

(4)绿篱超过平齐线10公分时应进行修剪,绿篱根部无枯枝烂叶及杂物,当天清除修剪废弃物。

(5)造型树木应根据树木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观赏效果良好。

(6)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7)及时组织防冻保暖、防沙、预防病虫害。

(8)绿化地应设有宣传牌,提示人们爱护绿地。

二、二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

1、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建立完善的管理服务制度,并落实到位,按规范签定物业管理合同。

(3)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二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4)70%以上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

(5)7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物业管理企业对业主档案、收费管理等多方面要实行计算机管理。

(7)对业主实行每天12小时物业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

(8)根据小区实际条件,根据业主需要,开展有偿特约服务及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价目)。

(9)采取多种形式如走访业户、恳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每年与30%以上业主作有效沟通,每年对物业服务投诉有效处理率达到90%。

(10)招牌、广告牌、霓虹灯统一规划,整齐有序。

(11)建立较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并落实到位。

(12)根据小区实际条件,配合社区开展必要的文化活动。

(1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收支状况。

(14)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房屋管理

(1)按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污迹、无破损。外墙无乱张贴、乱涂、乱画现象。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序,支架无锈蚀,无安全隐患。

(4)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5)除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及外凸防盗网和屋顶平台护栏等。

(6)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小区装修管理制度、装修申请及审批记录、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等,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止,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7)小区主出入口设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小区内组团及各栋、单元(门)、户门及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3、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共用配套设备设施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备运行记录。

(2)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维修回访率达到80%。

(3)水、电、电梯等设备运行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进行消防演练。

(4)道路通畅、路面平整,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停车场及主要道路交通标志规范、齐全。

(5)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5%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6)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7)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8)各设备房卫生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设备房管理制度明确。

(9)具有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场所、公共场所、场地,要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0)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

4、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

(2)对小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

(3)应对小区公共娱乐设施、水池、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4)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登记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5)进出小区的装修工、服务人员实施发放临时出入证管理。

(6)对火灾、水浸、电梯困人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每年演练一次)。

5、卫生保洁服务

(1)小区公共场所、楼道、楼梯、主次干道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清扫。

(2)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雕塑、小区楼道玻璃每月擦拭一次。

(3)及时清扫积水、积雪。

(4)清洁区域部位无垃圾、杂物、异味,外观整洁、明亮;无乱悬挂、乱丢弃、乱堆放、乱贴乱画现象。

(5)根据物业管理实际需要,合理布设垃圾桶、果壳箱,并将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袋装。

(6)垃圾每日收集2次,作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壳箱满溢现象。

(7)设有垃圾中转站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消杀,有效控制蝇、蚊等害虫孳生。

(8)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9)对小区内公共排放雨水、污水的管道每年最少全面

疏通一次,保证排放管道的畅通。

(10)小区内的雨水、污水排放井每月检查一次,视情况进行及时清掏,保证排放井通畅。

(11)小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对违反者及时劝止,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2)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鼠、蟑、蝇、蚊等害虫孳生,定期对各类病虫害进行预防控制,适时投放消杀药物。

6、绿化管理及养护

(1)有绿化专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

(2)小区内绿化的布局合理优美,花草树木与建筑配置得当,小区内绿化率达到规划设计要求。

(3)花草树木无枯死,发现死树,必须在半月内清除,并适时补种。

(4)绿篱超过平齐线时应进行修剪,绿篱根部无死枝枯叶及杂物,清除修剪废弃物。

(5)造型树木应根据树木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观赏效果良好。

(6)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7)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防沙,预防病虫害。

(8)绿地应设有宣传牌,提示人们爱护绿地。

三、三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

1、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日常管理制度。

(3)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一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5)50%以上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

(6)物业管理企业实施每天8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号码)。

(7)每年与10%以上业主作有效沟通,每年物业投诉有效处理率达到80%。

(8)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等)。

(9)建立财务制度,每年一次或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

(10)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房屋管理

(1)按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良好、整洁。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空调安装无安全隐患。

(5)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6)小区主出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小区内各组团及各栋、单元(门)、户门有明显标志。

3、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设立24小时报修值班电话,急修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建立维修回访制度,维修回访率达到70%。

(3)设备运行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消防系统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道路畅通,路面平坦,车辆行驶路线明确。

(6)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0%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7)设备设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处理记录。

(8)保持设备设施场所整洁卫生,制定设备场所管理制

度。

(9)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0)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

4、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

(2)对小区重要部位每4小时巡查一次。

(3)应对小区公共娱乐设施、水池、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具有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进出小区的车辆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5)秩序维护员经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

(6)每年进行消防培训一次。

5、卫生保洁服务

(1)小区公共场所、楼道、楼梯、主次干道,每天清扫一次。

(2)及时清扫积水、积雪。

(3)楼道玻璃每季擦拭一次。

(4)合理布设垃圾桶、果壳箱。

(5)垃圾每日收集1次,做到日产日清。

(6)设有垃圾中转站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消杀,有效控制蝇、虫孳生。

(7)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8)小区内公共排放雨水、污水管道定期疏通,保证排放管道畅通。

(9)对雨水、污水排放井定时清掏,保证排放井通畅。

6、绿化管理及养护

(1)花草树木无枯死,发现死树,及时清除,并适时按需要补种。

(2)绿篱每年应进行修剪,及时清除修剪废弃物。

(3)造型树木应根据树木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

(4)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5)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防沙、预防病虫害。

四、四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

1、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日常管理制度。

(3)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4)40%以上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

(5)物业管理企业实施每天6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号码)。

(6)每年与10%以上业主作有效沟通;每年物业投诉有效处理率达到80%。

(7)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等)。

(8)建立财务制度,每年一次或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

(9)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房屋管理

(1)按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进行管理服务。

(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空调安装无安全隐患。

(4)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5)小区主出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小区内各组团及各栋、单元(门)、户门有明显标志。

3、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设立24小时报修值班电话,急修1小时内到达现场。建立维修回访制度,维修回访率达到70%。

(3)设备运行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消防系统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6)道路畅通,路面平坦,车辆行驶路线明确。

(7)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8)设备设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处理记录。

(9)保持设备设施场所整洁卫生,制定设备设施管理制

度。

(10)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1)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

五、五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

1、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日常管理制度。

(3)按政策规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

(5)物业管理企业实施每天6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号码)。

(6)每年与业主作有效沟通。

(7)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等)。

(8)建立财务制度,每年一次或按合同约定时间公布物业管理费的收支状况。

(9)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房屋管理

(1)按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进行管理服务。

(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空调安装无安全隐患。

(4)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5)小区主出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小区内各组团及各栋、单元(门)、户门有明显标志。

3、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设立报修值班电话,建立回访制度。

(3)设备运行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消防系统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6)道路畅通,路面平坦,车辆行驶路线明确。

(7)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8)设备设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处理记录。

(9)保持设备设施场所整洁卫生,制定设备管理制度。

(10)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1)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和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镇住宅建设健康发展,落实好国家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要求,贯彻高度重视民生与住房保障问题的精神,住建部组织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修编工作,近日予以发布公告。编号为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1 5.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5.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5.5.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 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5.5.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 m。 5.6.2 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5.6.3 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不应低于1.10m。 5.8.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6.1.1 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0.90m。 6.1.2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设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05m。6.1.3 住宅的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6.2.1 十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2 十层及十层以上但不超过十八层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 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3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层住宅单元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4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 m。 6.2.5 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3.1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 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装饰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6.3.2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 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6.3.5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 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6.4.1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 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6.4.7 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 6.5.1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不应低于1.10m。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6.5.3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6.6.1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1.建筑入口; 2.入口平台; 3.候梯厅; 4.公共走道 6.6.2 建筑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同时设有轮椅坡道和扶手; 2.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6.6.2的规定。 表6.6.2 坡道的坡度

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通知 吉教发[2010]19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 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小学部分) 2.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普通初中部分) 二Ο一Ο年七月二十一日

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 (小学部分) 吉林省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目录 编制说明 (4) 小学思想品德教学仪器装备标准 (7) 小学语文教学仪器装备标准 (8) 小学数学教学仪器装备标准 (9) 小学科学教室/科学活动室装备标准 (13) 小学外语教学仪器装备标准 (22) 小学音乐教室装备标准 (23) 小学美术教室装备标准 (25) 小学体育场地、器材装备标准 (27) 小学卫生室(保健室)装备标准 (30) 小学信息技术教室装备标准 (34) 小学劳动与技术实践室装备标准 (37) 小学图书馆(室)装备标准 (39) 小学基本教学设备装备标准 (41) 本标准由吉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编制。

吉林省教育厅审定。 编写人员: 杜吉胜陈铭陈建平张大力王彬王光柳敏夏邱文成王敦福 贾春荣雷亚玲庞贺倪青义丁楠姜兴志徐春玲赵乾佟徐敏 王忠敏孙继国王秀云田俊友 审定人员: 战高峰孙鹤娟史燕来姜本祥鲁长生徐新永曲跃年刘华牟云刚 宁丽静郝普耀孙世梅何凤波崔安玲孟祥静王秀霞张艳香赵宁 丁薇张柏华马忠学龚明华张为民黄春华张燕骆秦俐刘晓峰 李献业刘洪军郑世忠 编制说明 为保证义务教育的教学质量,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基本条件,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义务教育培养目标、国家(省)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住宅设计要点(规范)

住宅设计要点(规范)

居住区10000-16000户30000-50000人 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小区3000-5000户10000-30000人 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组团300-1000户1000-3000人 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道路用地 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汽车

地面停放场地。 【道路】 居住区级,一般用以划分小区的道路,在大城市中与城市支路同级 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小区级,一般用于划分组团的道路 路面宽6m-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 组团级,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路面宽3m-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 宅间小路,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路面宽不宜小于2.5m; 公建用地 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要求,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当前实际,制定《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办学基本标准》)。 第二条本《办学基本标准》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完全小学、独立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本《办学基本标准》作为实现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对学校的基本要求。 本《办学基本标准》是地方各级推进义务教育初步均衡阶段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学校设置 第四条学校布局基本合理,其设置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

入学半径:小学2千米左右,初中3千米左右。走读学生上学途中单程步行时间,小学低年级不超过30分钟,小学高年级、初中不超过45分钟。 第五条小学班数一般不超过24个;独立初中班数一般不超过30个;完全中学初中部班数一般不超过18个;九年一贯制学校班数一般不超过36个。 2010年起,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 第三章校园校舍 第六条学校按教学、办公、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合理分区。 学校有围墙、校门、校牌、自行车棚,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置。 第七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小学不低于5.2平方米,初中不低于6. 4平方米。 第八条校园校舍符合国家相关的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中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高压输电等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寄宿制学校男女生宿舍分设且相对集中,食堂符合有关标准。 第四章装备条件 第九条每生有一套符合国家设计标准的课桌椅。 黑板、讲桌、板书工具等常用教学设备配置满足实际需要。 第十条小学科学实验室装备、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和计算机网络教室装备达到省定标准,其它学科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基本满足实际需要。 第十一条生均藏书,小学不少于20册,初中不少于30册。 有一定数量的教学参考资料、工具书、报刊、音像资料、电子读物等。 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一般应不少于藏书标 准的l%。 第五章师资队伍

2017年长宁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51019 长宁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2017年学校教育技术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 长宁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2017年04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9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0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1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2 第七章评标办法38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48 第一章投标邀请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宁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委托,拟对长宁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2017年学校教育技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019。 二、招标项目:长宁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2017年学校教育技术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2017年学校教育技术设备一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1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5日09:00-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5月10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楼开标厅(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宁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地址:长宁县竹都大道139号 联系人:林波

吉林地方标准

吉林省地方标准 《全生物降解聚乳酸材料和制品中聚乳酸快速定性定 量鉴定试验》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任务来源:吉林省技术监督局 任务编号:DBXM104-2014 归口单位: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吉林大学、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二、标准编制的目的

菜等含淀粉的农副作物发酵生成。聚乳酸不仅具有生物可降解的优点,有良好的机械性能和物理性能,更有防油、防潮、密闭性良好等优良特性,而且常温下能保持稳定性能,在环境中分解的产物为二氧化碳和水,具有对环境无毒无害,不污染环境等优点。因为制备聚乳酸的原料乳酸来源于农作物,可再生且来源广泛,因此聚乳酸被看做是新型的环保材料之一。 最近几年以来,聚乳酸在医药领域,化纤纺织领域以及绿色材料包装等方面被广泛应用,国内外针对聚乳酸的研究、开发、制备势头迅猛,取得了众多颇有深远意义的研究成果。鉴于聚乳酸成品市场的日趋成熟,从保护生态环境,惩治假冒伪劣产品,完善标准体系出发,有必要建立聚乳酸制品的快速定性与定量检测方法,有效地监测聚乳酸制品中是否含有聚乳酸以及聚乳酸的含量,从而对产品给出准确的判断。 三、编制原则和依据 本项技术标准主要的编制原则是快速鉴定聚乳酸材料和制品中是否含有聚乳酸及聚乳酸的含量,与其他同类方法相比更具简便、快捷和通用的优点。 基本依据目前国内外相关文献,主要文献举例如下:

1、“碱测定法”定量测定聚乳酸纤维(PLA)和棉混纺产品。吴洪林,正降生纺织测试中心。 2、聚乳酸酯(PLA)纤维溶解性能及定量分析方法的研究。任春华,郑跃君,周玮琪,连大英,陈娅妮,吴雄英。 3、聚乳酸纤维定量分析方法的研究。徐云,浦松丹,戴景,李璇,薛永梅。 目前为止,国内外有聚乳酸纤维及其纺织制品成分定性的标准:SN/T 2681-2010《聚乳酸纤维制品成分定性分析方法》,而聚乳酸材料和制品中聚乳酸的快速定性和定量测定方法尚属空白。 本标准编制遵循“先进性、实用性、统一性、规范性”的原则,尽可能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严格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 20001.4-2001《标准编写规则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的要求编写的。 四、标准制定的主要过程 标准批准后便成立了标准起草组并围绕标准制定进行详细分工,工作组首先针对现有聚乳酸材料和制品中聚乳酸的定性和定量的测定方法进行标准查新并查阅大量文献,根据标准及相关文献内容并结合实验条件初步确定聚乳酸的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doc

---------------------------------------------------------------最新资料推荐------------------------------------------------------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doc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高级中学分册(试行)江苏省教育厅印发二○○六年三月目目录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加快教育装备现代化建设的通知 1 江苏省高级中学实验室装备标准 3 江苏省高级中学图书馆装备标准 17 江苏省高级中学信息技术装备标准 24 江苏省高级中学地理教室装备标准 34 江苏省高级中学技术课程实践室(场所)装备标准 36 江苏省高级中学艺术装备标准 54 江苏省高级中学体育装备标准 63 编制说明一、本标准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苏发〔2005〕15 号)精神,到 2010 年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各级各类学校的基础设施和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战略目标;满足新课程改革对教育装备的要求;以及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状况和近几年来装备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本标准参考或直接引用以下标准文件: 1、GBJ9986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年) 2、GB/T19851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2005 年) 3、《教育部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2019 年) 4、《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2019 年) 5、《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2003 年) 6、《建设部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2019 年) 7、《江苏省中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 1 / 2

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要求,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当前实际,制定《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办学基本标准》)。 第二条本《办学基本标准》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完全小学、独立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本《办学基本标准》作为实现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对学校的基本要求。 本《办学基本标准》是地方各级推进义务教育初步均衡阶段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学校设置 第四条学校布局基本合理,其设置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 入学半径:小学2千米左右,初中3千米左右。走读学生上学途中单程步行时间,小学低年级不超过30分钟,小学高年级、初中不超过45分钟。 第五条小学班数一般不超过24个;独立初中班数一般不超过30个;完全中学初中部班数一般不超过18个;九年一贯制学校班数一般不超过36个。 2010年起,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 第三章校园校舍 第六条学校按教学、办公、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合理分区。 学校有围墙、校门、校牌、自行车棚,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置。 第七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小学不低于5.2平方米,初中不低于6.4平方米。 第八条校园校舍符合国家相关的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中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高压输电等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寄宿制学校男女生宿舍分设且相对集中,食堂符合有关标准。 第四章装备条件 第九条每生有一套符合国家设计标准的课桌椅。 黑板、讲桌、板书工具等常用教学设备配置满足实际需要。

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福建省 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 (试行) 福建省教育厅印发 二○○七年四月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基〔2007〕24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

和《福建省普通高中教学仪器配备增补目录 (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教基[2003]6号)精神,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现将《福建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和《福建省普通高中教学仪器配备增补目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省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高中技术装备标准通知 抄送:省普教室、省会考办、省生供办、省电教馆,各设区市教学仪器(装备)站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4月18日印发 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和《普通 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教基[2003]6号)精神,提高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水平,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 促进我省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普通高中。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分可按本标准参照执行。 一、指导方针 1、实验室和附属用房及专用教室的建设,应满足学科教学的要求,要有完善的设施

吉林省地方标准

吉林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内业管理标准(暂行) 前言 根据省地方标准编制计划要求,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照国内外省市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内业管理标准(暂行)》。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安全资料内容要求及管理职责;2.1安全资料管理;2.2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内容与要求;2.3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2.4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内容与要求;2.5安全监理工作记录2.6监理单位管理职责;2.7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内容与要求;2.8脚手架安全管理内业资料;2.9土方、基坑、模板工程安全管理内业资料;2.10“三宝”“四口”防护安全管理内业资料;2.11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内业资料;2.12塔吊与起重吊装安全管理内业资料;2.13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外用电梯安全管理内业资料; 2.14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内业资料;2.15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内业资料;2.16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编制与组卷;2.17施工单位管理职责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施工企业,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遇到的问题及建议及时报省建设厅安全监督管理处。 1总则 1.0.1为了统一规范、执行国家和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的要求,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在吉林省辖区内从及建设工程的所有建筑业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由建设企业组织实施,县或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机构负责监督、管理。 1.0.3建筑业企业必须加强内业资料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并指导、监督、检查本标准的执行情况,工程竣工后整理归档。 1.0.4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内业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的规定。 2安全资料内容要求及管理职责 2.1安全资料管理 2.1.1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逐级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岗位责任制,对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2.1.2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并延续至工程竣工。2.1.3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主管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应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 2.2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内容与要求 2.2.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2.2 在槽、坑、沟上方开挖前,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有关资料。移交资料内容应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盖章认可。2.2.3 建设单位应对支付给施工单位工程款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进行统计。 2.2.4 夜间施工审批手续 2.3 建设单位管理职责 2.3.1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上、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2.3.2 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并负责统计费

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试行)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 二〇一一年七月 主编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幼儿特殊教育研究所 江苏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策划统稿:陈峥嵘刘丰陆岳新尹坚勤张忠伟 参编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陈国强尹坚勤张晖曲新陵侯金萍陈慧菁麦宁李琦 朱玉华包玲崔利玲赵芯莲刘海燕汪丽贺为民周慧萍 徐娟马剑宁蒋炎吴邦俐谭海波 目录 江苏省幼儿园户外活动装备标准 (1)

江苏省幼儿园活动室装备标准 (4) 江苏省幼儿园保健用房装备标准 (9) 江苏省幼儿园厨房装备标准 (11) 江苏省幼儿园信息技术装备标准 (13) 江苏省幼儿园多功能活动室装备标准 (16) 江苏省幼儿园专用活动室装备标准 (17) 编制说明 一、本标准依据教育部对幼儿教育工作的相关指导性文件,在参考有关省市对幼儿教育的建设规范,以及我省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状况和近几年来装备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二、本标准按功能区域划分为户外活动、活动室、保健用房、厨房、信息技术、多功能活动室、专用活动室七大类。 三、编制原则: 1.本标准按功能区域分为配备及管理与使用二个部分。 2.本标准装备水平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示范性的现代化水平;第二类为先进性的基本现代化水平;第三类为合格幼儿园必须达到的装备水平。

3.必配和选配相结合,必配部分是每类幼儿园完成教育教学要求所必须的,选配部分均注明“()”,可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4.部分器材的配备仅列出相应的类别,使幼儿园有选择的余地。 5.标准中技术指标部分充分考虑到新技术的发展,不致产生限制性因素。 江苏省幼儿园户外活动装备标准 一、户外活动器材配备 长度单位:cm

住宅设计规范与区别

住宅设计规范与区 别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与《住宅设计规范》的比较 国家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7,26日发布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自,8,1起开始实施,原《住宅设计规范》同时废止。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实施,《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由建设部发布实施,两本规范侧重要点不一,设计时应同时满足两本规范的要求,一并执行。 一,关于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式的区别: 《住宅设计规范》4.0.1条 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 (M2); 套内使用面积(M2/套); 套型阳台面积(M2/套); 套型总建筑面积(M2/套); 住宅楼总建筑面积(M2)。 《住宅设计规范》4.0.4条

1,应按全楼各层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求出住宅楼建筑面积,当外墙设外保温 层时,应按外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2,应以全楼总套内使用面积除以住宅楼建筑面积得出计算比值。 3,套型总建筑面积应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计算比值所得面积,加上套型阳台面积。 《住宅设计规范》主要使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标准层使用面积/标准层建筑面积)反求套型建 筑面积。 由于首层单元门厅,顶层机房等未计入计算,数值并不准确,合理,施工图上标注面积与测量验收出入较大,全楼各套型总面积之和与住宅楼总建筑面积数值有偏差。 《住宅设计规范》使用“套型总建筑面积系数”(全楼总套内使用面积/住宅楼建筑面积)反求套型建筑面积。 住宅地上全部住宅面积包括供本栋住宅楼使用的地上机房,设备用房,以及各层单元交通面积,首层单元门厅等,不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业务学习心得体会

业务学习心得体会 在学校的认真组织下,我认真学习了《吉林省义务教育教学常规》。通过学习,使我更深刻地体会到:教师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认识,努力提高理论上的修养,自觉的加强业务的锻炼,在钻研业务上狠下功夫。经常以教学常规为镜子,不断地审视自己。对照自己的教学行为,把更多的知识传授给学生。通过学习,我开阔了眼界,使我对教育教学常规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新的常规学习,使我在新的课标下对教学有了新的认识,有了新的方向。它不仅告诉我,作为教师如何做好自己的“教”更使我懂得怎样才能引导学生更好的去学、让学生真正地成为课堂的主角。展示学生的风采。让学生自导自演。老师旁观。多多的去鼓励学生,让学生演好。常规中还有很多条例学了以后让我深受体会,学常规不是多余的,而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学好常规,才能自觉地遵守常规,指导自己的教学,才会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在此基础上,教师还应特别注意关注全体学生。这就意味着以往被忽视的学生群体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每堂课上,都会有一些非常积极的参与者,还会有一些很被动的参与者,或者根本不参与的。专家提出,要特别关注:那些没有参与的学生在干什么。他们是在认真地倾听、思考,还是神游在外,或者在很被动地接受。教师的任务是帮助调动这

些学生的积极性,并反思自己的教学设计:如何让更多的学生卷入到活跃的学习活动中来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指出:“教师的人格是进行教育的基石。”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教师的职业道德不仅是个人意义上的品德问题,而且赋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它关系到千百万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于祖国的未来。今天,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在深入进行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显得极为重要。 教师是一种社会职业,它可以是一些人所热爱的事业,也可以是谋生的手段。“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这句话道出了党和国家对教师的基本要求。要达到这个要求,关键是要提高教师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当今正面临着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教育同时也面临激烈竞争。学校要发展、壮大,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师德师风环境作后盾。 在思想上崇尚、遵守师德,在行为上,体现师德,在社会实践中进行道德修养,真正认识善和恶,只有在实践中,才能依靠自己的师德标准去潜移默化地影响每一位学生,从而在教书育人中感受一份愉悦,一份成功. 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教师该如何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呢?正如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十二五”版)高级中学分册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高级中学分册 (“十二五”版)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 二○一一年七月

目录 江苏省高级中学图书馆装备标准………………………………………………………………江苏省高级中学理科实验室装备标准…………………………………………………………江苏省高级中学信息技术装备标准……………………………………………………………江苏省高级中学历史地理实验室装备标准……………………………………………………江苏省高级中学通用技术实践室装备标准……………………………………………………江苏省高级中学艺术装备标准…………………………………………………………………江苏省高级中学体育装备标准…………………………………………………………………

编制说明 一、本标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规程以及学科课程标准的相关要求;满足新课程改革对教育装备的要求;以及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状况和近几年来装备实践,在原《标准》(试行)稿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本标准参考或直接引用以下标准文件: 1.GBJ99—2009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2009年征求意见稿) 2.GB/T19851—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2005年) 3.JGJ38—1999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4.《教育部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2002年) 5.《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2002年)6.《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2003年) 7.《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2009年) 8.《教育部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2006年) 9.《教育部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2010年) 本标准包括图书馆、实验室、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课程、历史地理、艺术和体育装备七大类。 二、编制原则: 1.本标准每个学科分为建设、配备、管理和应用四个部分。 2.每个学科根据学校的装备水平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高水平、示范性的;第二类为中高水平、先进性的;第三类为最基本的、是合格学校必须达到的装备水平。 3.通用技术根据学科的特殊性和师资配备情况,采用菜单形式供学校选择合适的模块。 4.必配和选配相结合,必配部分是每类学校完成教育教学要求所必须的,选配部分均注明“()”,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汇报后修改《住宅设计要求与标准》(2015年版)(暖通)

六暖通空调 (一) 系统分类及设备材料选型 1系统分类 防排烟(通风)系统、小型中央空调系统、分体空调系统、采暖系统、燃气系统等。 2设备材料选型 2.1风机 通风系统、通风兼防排烟系统风机优先采用噪音较低的柜式离心风机;防排烟系统专用风机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选用轴流风机(含斜流、混流风机)。 2.2风管材料 防排烟风管、通风风管采用镀锌钢板。 2.3空调、采暖水管管材 空调冷凝水管采用PVC-U管。室内采暖主管管径小于等于DN32采用普通焊接钢管,丝接;管径大于DN32采用无缝钢管,焊接。采暖热表至户内分集水器间管道采用PPR管,管材等级4级,管系列S4,热熔连接,低温地板辐射采暖盘管采用PE-RT 管。 2.4套管材料 穿梁和剪力墙、防火墙的套管采用国标普通焊接钢套管,穿墙套管采用塑料套管。 2.5保温材料 冷媒管、冷凝水管保温材料采用难燃B1级发泡橡塑管壳(闭泡)。室内采暖主管保温材料宜采用难燃B1级发泡橡塑管壳(闭泡)或玻璃棉保温材料。 (二) 设计要求 1防排烟及通风系统 1.1加压送风系统 1.1.1加压送风系统为单段设计时,加压风机应布置于天面。加压送风系统为分段 设计(或两段楼梯的情形)时,上段加压系统风机应布置于天面,下段加压 系统风机布置原则为: (1)优先布置于地下室不占车位处; (2)其次布置于室外园林隐蔽处; (3)有条件时可布置于商业裙楼顶; (4)原则上风机应布置于隐蔽处,尽量不要对建筑外立面及住户造成影响。 1.1.2前室加压风井应靠近前室,风井有一面邻前室的墙(最好为非剪力墙),以便 设置加压风口。 1.1.3防烟楼梯间的加压风井应靠近防烟楼梯间,风井有一面邻防烟楼梯间墙(最 1

中小学规范化学校教育装备管理工作指南1.doc

中小学规范化学校教育装备管理工作指南1 中小学规范化学校教育装备管理工作指南 一、关于室场及装备数量要求: (一)小学 1、室场数量及名称: (1)数量:四个室 (2)名称:科学实验室、仪器室、藏书室、阅览室。 2、常规实验仪器:演示实验仪器配备率达100%,分组实验仪器配备率达90%以上(广东省中小学教育装备档案册标准)。 3、仪器柜数量要求:8个柜以上,其中一个必须为药品专柜。 4、图书数量要求:生均图书20册以上;书架数量以满足所有图书全部能上架为标准。 (二)中学 1、室场数量及名称: (1)数量:8个室 (2)名称:理化生实验室各一间,理化生仪器室各一间,藏书室一间,阅览室一间。

2、常规实验仪器:演示实验仪器配备率达100%,分组实验仪器配备率达90%以上(广东省中小学教育装备档案册标准)。 3、仪器柜数量要求:物理24个柜以上;化学12个柜以上,其中2个为危险品专柜;生物8个柜以上,其中2个为标本专柜。 4、图书数量要求:生均图书25册以上;书架数量以满足所有图书全部能上架为标准。 二、关于仪器管理: 1、账册要求:建立“两账”—-总账、明细账,“五册”――档案册、使用登记册、维修登记册、损耗登记册、借用登记册,“两签”――仪器标签、仪器柜标签。 2、仪器室布局:仪器室与实验室毗邻设置,在室内入门左边2米高墙上悬挂《仪器室规则》、《仪器室布局平面图》;灭火器设置一个以上,并挂在室内入门右边1.5米高墙上。 3、仪器摆放要求:仪器设备必须全部开箱入柜,按仪器的科目、类别分类存放,具体方法:①中学:物理仪器按力学、电学、光学、热学等分类,也可按《配备标准》中的学科大类编号,分为通用(0)、测量(1)、专用仪器(2)、模型(3)、挂图、软件及资料(5)、玻璃仪器(6)、药品(7)、其他实验器材和工具(8)等。化学仪器与药品分开,危险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化学仪器又可按金属仪器、玻璃仪器、配套仪器分类;化学药品按无机物、有机物分类,无机物又可分为单质、酸、碱、盐等,有机物又可按官能团分为醇、酚、醚、醛、酮、酸、酯等。生物仪器按一般仪器、标本、模型分类,标本又可分为浸制标本、剥制

住宅设计规范2006年版

*****住宅设计规范---2006年版************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l.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l 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 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 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 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1.0.5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 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l.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 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 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l.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 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致家长的一封信与入学通知书等样本

1. 城区小学招生通知(式样)2.“致小学新生家长的一封信” “致小学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 3. 《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012年新生招生通知 根据教育局规定,我校从7月30日—8月6日招收一年级新生。 招生范围: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区内适龄儿童。 入学条件:在学区内居住,孩子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能出示产权人为学生父亲或母亲的房照;如出示老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照,孩子及父母必须和老人居住在一起,且在同一户口簿上。(如购买新房,房照未下发,须持地税局票据;如房照抵押贷款,持贷款协议和从城建部门调出的房屋查档材料;如房屋拆迁的持拆迁置换协议书。) 学区范围: 报名办法:由家长带房照、户口簿等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7月30日——8月6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入学办法:教育局和学校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审核上报的户籍和房照等材料,按照学区、班额等情况为每个学生下发对应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按照入学时间到对应学校入学。 报名地点:室 小学 2012年7月30日

致全市小学新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您的孩子就要上小学了,为了使您了解掌握相关入学政策,现就有关问题与您沟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此,全市各小学今年接收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以户口本登记为准)的儿童入学。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全市各小学将自7月30日起在校门前张贴招生通知,请您根据通知要求于2012年7月30日—8月6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上交户口和房照等材料。如果因居家搬迁使学生不能在户口所在地入学的,请您持户口本迁移证明或居住地《暂住证》、居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或租房协议、居住地的营业执照或正式劳务合同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学校说明情况,经原学区学校核实后出具《搬迁证明》,然后就近到学校报名登记,并把上述材料一并上交。教育局、学校将根据您上交的户口、房照等材料,结合各校的班额情况,在开学前给您下发相应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3. 根据《吉林省人民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的通知》要求,小学每个班级的学生人数不超过45人。之所以做这样的限制,是因为如果班级内学生人数过多,教室拥挤、环境不好,不利于学生的活动和学习;教师工作量会增加,很难保证有效的辅导和管理。为此,对那些班级学生达到45人的学校,我们只能接收持有该学校学区内的户口和房照的孩子入学,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学生,我们将统筹安排他们到临近的不超班额的学校就读。同时,我们将采取随机平行分班、先分班后选班主任等方式,监督和控制因一些家长择师、择校等原因人为造成大班额的问题。对此,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如果您对今年的学生入学政策有何疑问,请与学校或市教育局联系。借此机会,对您给予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 学校咨询电话:教育局咨询电话:68257952 舒兰市教育局 2012年月日

年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考场网络巡查指挥系统高清升级

关于“成都市青羊区年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考场网络巡查指挥系统高清升级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质疑人:四川闻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永丰路号幢单元楼号 法定代表人:刘鲜霞 联系人:吕卿 联系电话: 被质疑人: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苏坡桥西街号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 质疑人因认为“成都市青羊区年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考场网络巡查指挥系统高清升级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于年月日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并组织人员针对贵公司的质疑函,虚心向专家请教相关质疑问题,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质疑事项及相关答复: 质疑事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具有倾向性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产品厂商、投标人综合实力”第点“所投标考高清转发管理三合一平台、标考高清电视墙管理平台、交换机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个得分,最多

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首先,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版)》相关技术规范的标考设备生产厂商且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仅佳发安泰一家;其次,经我司向目前主流交换机生产厂商包括华为、锐捷、中兴、思科等咨询,均不具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此证书且能满足交换机招标参数要求的厂商不足三家;以上评分项不符合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以上评审标准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请采购人删除该评审项。 回复:针对质疑人所提出,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版)》相关技术规范的标考设备生产厂商且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仅佳发安泰一家是不符合实际的,经我方根据市场调研,目前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版)》相关技术规范且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标考设备生产厂商有:佳发安泰、天地伟业、竞业达、海康、大华等。 其次,经贵公司向目前主流交换机生产厂商包括华为、锐捷、中兴、思科等咨询,均不具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此证书且能满足交换机招标参数要求的厂商不足三家,质疑人未提供主要的事实依据,无证明材料支撑。经我方根据市场调研,目前主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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