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为了更好地谋划合肥的长远发展,体现“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方式,现将《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草案)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献计献策。

总体规划主要内容简介: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人口与用地规模

(1)市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近期2010年,合肥市域总人口为5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6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62%;

远期2020年合肥市域总人口为71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2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4%。

(2)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

近期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300万人;

远期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360万人。

(3)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201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30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远期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3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2、城镇空间结构规划

城镇空间组织结构:“一核一圈五轴”。形成以合肥中心城区为核

心,周边城镇密集区为重点发展圈层,沿主要交通轴线向东、北、西、西南、东南辐射的五条拓展轴。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市域城镇体系将形成四级结构。包括:

(1)一级城镇:合肥市域中心城市,人口规模360万人;

(2)二级城镇:店埠、上派、水湖、双墩、撮镇等5个城镇,人口规模为10—35万人;

(3)三级城镇:主要是各重点镇,包括桥头集、三河、梁园、长临河、高刘、岗集、下塘、小庙、山南、紫蓬等10个城镇,人口规模为2—10万人;

(4)四级城镇:一般建制镇共16个,人口规模小于2万人。

3、空间分区管制

综合自然资源、工程地质条件、生态适宜性、文物保护等多方面因素,规划在合肥市域范围内原则划定禁止建设地区、限制建设地区和适宜建设地区。

4、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1)市域铁路系统

规划形成六条线(北淮南线、南淮南线、西西宁线、东西宁线、合九线、沪汉蓉铁路),衔接七个方向(淮南、蚌埠、南京、芜湖、九江、西安、武汉),具有以合肥东站为编解系统,以合肥高铁站、合

肥站、合肥西站为客运系统和以合肥北站为货运系统的枢纽格局。

(2)市域公路系统

市域对外公路主要由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组成,形成“一环十射”的对外公路网络骨架。

在市域内规划形成“双墩—元疃—桥头集—长临河,丰乐—柿树岗—山南—官亭—高刘—吴山”的市级公路环路,促进市域各经济区及各旅游区之间的横向交通联系。

(3)航空港

在肥西县高刘镇建设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机场飞行区等级为4E,搬迁骆岗机场。

(4)水运及港口

在南淝河下游段规划集装箱码头。在店埠河合裕路南侧和派河合安高速路西侧规划综合货运港。在巢湖沿岸规划建设旅游客运码头。在滨湖新区规划设立一处水上搜救中心。

(5)物流园区规划

合肥市物流基础设施采用“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货运站”分层次总体布局,建成“4园区、4中心”。建设东部、西南部、北部和西部(空港)四大物流园区;设立工业、建材、农业、高科技物流中心;搭建基础设施、信息网络、商贸物流三大平台。

5、市域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

2020年中心城区和市域重点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在满足中心城区供水的前提下向周边乡镇供水。规划2020年三县供水能力达到97万m3/日。

(2)排水工程中心城区污水管道覆盖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市域重点城镇污水管道覆盖率达到8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3)能源供应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到2020年,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降低30%。

(4)电力工程2020年合肥市总装机总容量为8872 MW,供电总能力达6373 MW。合肥电厂、合肥二电厂、热电联控电厂装机总容量为2464MW,供电能力为2218MW。其余用电由区域高压输电网提供。现状500kV肥西变增容至3204 MW;规划新建500kV肥东变电所,容量为3204MW。

(5)通信工程到2020年,市域固定电话普及率在40部/百人以上,移动电话普及率在70部/百人以上,局用交换机容量达390万门,移动电话用户达到480万户;小灵通用户40万户;互联网用户120万户。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家庭入网率达到60%以上。建成实物传递、电子邮政和信息服务等具有较大规模的综合业务体系。

(6)环卫工程中心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市域范围内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处理工艺以焚烧处理为主,填埋处理为最终保证措施,混合垃圾不再进入垃圾填埋场;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地区无垃圾污染。

(7)防洪排涝工程中心城区:近期100年一遇,远期200年一遇;

店埠、撮镇、上派、水湖、双墩:20—50年一遇;

其它26个城镇:10~20年一遇;

6、城镇密集区规划协调

(1)主城与外围城市组团

外围组团分别形成相对独立的城市次中心,通过快速交通网络与主城便捷联系;生态廊道穿插其中,与主城形成有机联系。

(2)主城与周边城镇

周边城镇沿对外交通轴线拓展,根据自身特点,发挥特色,并与城市形成良好的协作关系。

(3)主城与两个风景名胜区

主要协调主城与巢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蜀山省级风景名胜区之间的关系。

主城与巢湖风景名胜区:协调滨湖新区与风景名胜区建设的关系,保护巢湖自然生态环境,结合防洪设施建设,恢复滨湖生态湿地,促进巢湖综合治理。

主城与大蜀山风景名胜区:注重山体与植被的全面维护,保持城市山体制高点的地标形象,保持良好的景观与生态环境,加强周边地段建设的控制,协调城市建设风貌。

二、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1、城市规划区范围

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合肥市域范围,总面积7029.48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包括合肥现状市区、肥西县南岗镇、桃花镇和烟墩乡,面积约898.5平方公里(含巢湖水域)。

2、城市性质

合肥是安徽省省会,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和区域性交通枢纽,长江中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3、城市主要职能

(1)安徽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

(3)现代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

(4)区域性交通枢纽。

(5)区域旅游会展、商贸物流、金融信息中心。

4、空间发展策略与空间形态

规划期内城市主要向西、向南发展,适当向北、向东方向发展。老城提升,三面整合,两向拓展,两带控制。城市以老城为中心,沿几条对外交通放射线向东、南、西南、西、北五个方向伸展,形成星形的空间形态。

5、城市分区

规划将中心城区划分为八个城市分区:老城区、东区、北区、西区、南区、经开区、高新区和滨湖新区。

老城区:环城马路以内地区,建设用地面积约5.28平方公里,人口控制在12万左右。

东区:瑶海区行政区域内,即板桥河、南淝河左岸地区,包括瑶海经济开发区和磨店职教基地,建设用地面积约81.44平方公里,人口控制在88万左右。

北区:除老城区以外的庐阳区行政区域,板桥河右岸和南淝河左岸地区,包括庐阳工业园区,建设用地面积约31.53平方公里,人口控制在38万左右。

西区:蜀山行政区域的一部分,东以金寨路、环城西路为界,西到二环西路、合九铁路,北到南淝河,南以312国道为界,包含政务文化新区,建设用地面积约35.05平方公里,人口控制在48万左右。

南区:包河行政区域的一部分,西以金寨路为界,北到环城南路,东到南淝河,南以312国道为界。建设用地面积约35.67平方公里,人口控制在47万左右。

经开区:312国道以南,沪-蓉高速公路以西,合九铁路以东,派河以北地区,建设用地面积约60.59平方公里,人口控制在36万左右。

高新区:东以二环西路、合九铁路为界,北到董铺水库南岸,南到沪-汉-蓉高速铁路,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示范基地、蜀

山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面积约63.03平方公里,人口控制在35万左右。

滨湖新区:312国道以南,沪蓉高速公路以东,南淝河以西,派河以北地区,包括滨湖新区和包河工业园区,建设用地面积约47.40平方公里,人口控制在56万左右。

6、中心城区空间管制

(1)规划将中心城区划分为建成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四种用地类型。

(2)建成区

主要指现状的城市建设用地。

(3)适宜建设区

综合条件下适宜城市发展建设的用地。新增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安排在适宜建设区。

(4)限制建设区

主要是指生态敏感区和城市绿楔。生态敏感区主要包括水域生态敏感区和山地、丘陵生态敏感区。主要包括董铺水库和大房郢水库的二级保护区、巢湖周边以及江淮分水岭。

(5)禁止建设区

规划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基本农田、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地质灾害区、城市生态廊道以及城市滞洪区等作为禁止建设的控制范围。

7、工业用地规划

重点发展“五个工业组团”。

西部工业组团: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示范基地、蜀山经济开发区等为主体,重点发展高新技术及相关产业。

西南部工业组团:以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区、包河工业园区为主体,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技术含量较高的相关产业。

北部工业组团:发展庐阳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现代印刷、电力设备、建材、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加强与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相协调。

东北工业组团:以瑶海经济开发区为主体,重点发展物流、服装、电缆、建材及相关配套产业。

东部工业组团:发展肥东经济开发区(龙岗),重点发展家用电器及配套、化工、冶金、轻纺、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

8、仓储用地规划

(1)仓储集中区

规划将现有仓储用地集中整合为3个集中区域:利用铁路交通设置合肥北站仓储集中区;利用公路交通设置大兴仓储集中区;利用水运交通设置派河仓储集中区。

(2)危险品仓库

保留井岗镇北部危险品仓库,搬迁合作化路煤气储气站、石油库、

生态公园危险品仓库至中心城区外围。

9、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2个市级中心和6个城市分区中心。市级中心位于老城区和滨湖新区。

规划公共设施总用地5940.7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6.52%,人均16.50平方米。主要位于市级中心和分区中心内。

10、中心城区交通规划

(1)中心城区骨架道路布局

城市骨架路网由快速路和I级主干路组成,快速路网在整个城镇密集区内构建,规划为“四横四纵”网络,I级主干路布局结构为“环形、放射加方格网”:在二环内组成环网状,向外围组团及功能区呈网状放射形结构。

(2)公共交通规划

推行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确立公共客运交通在城市日常出行中的主导地位。规划设置“两横两纵”四条轨道交通线路,总长度为120公里,线网密度为0.33公里/平方公里。规划设快速公交线路总长度180公里,线网密度为0.5公里/平方公里,形成“一环五射”格局。

11、绿地系统与景观风貌

(1)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绿地系统以巢湖、蜀山和紫蓬山风景名胜区为背景,以自然河流水系、交通走廊防护绿地为纽带,以大型公园为节点,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绿地系统。

空间格局为“三环四楔五脉多园多廊道”。

(2)城市景观风貌控制

重点控制南淝河等城市主要景观轴线,重视城市步行空间环境,增强旅游和游憩线路的明晰性,创造积极的城市开放空间,增加小型公共空间,重视带状绿化空间在城市景观组织中的作用。

12、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

合理布置水厂,现有的二、三、四水厂基本保持现状的供水能力,改善供水水质,改造供水管网,提高供水的可靠性。对五水厂进行扩建,规划新建六水厂和七水厂。2020年总供水能力为202.5万m3/日,其中向周边城镇供水约28万m3/日。城市自来水普及率100%。

(2)排水工程

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逐步改造现有的合流制排水设施,新区规划严格按照分流制建设排水管网。中心城区污水管道覆盖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污水处理能力为130万m3/日。

(3)再生水利用

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积极稳妥地推广污水处理厂二级出

水用于农业灌溉,一部分出水经过深度处理后通过城市中水系统用作城市河湖景观、绿化、道路浇洒及降尘、建筑冲厕、工业低质等用水水源。

(4)电力工程

扩建合肥电厂、合肥二电厂。增容500KV肥西变,新建500KV 肥东变,确保中心城区电力供应和主电网安全。

(5)通信工程

中心城区固定电话装机容量为320万门,移动通信在继续发展GSM和CDMA等第二代移动通信网的基础上,发展第三代移动通信网,完善移动网络结构;按300米~500米服务半径设置移动通信基站。建立全市统一的广播电视传输网,优化设施建设和有线电视网络。按中心局——支局——所的结构构建邮政网点体系。

(6)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气源采用“以天然气为主,液化气等为辅”的原则。合肥市利用“西气东输”工程,通过定远高压长输管道接入,门站设在三十埠,在门站及合肥经济开发区、城市北部各设一个储配站。

(7)供热工程

城市热网集中供热占中心城区总供热面积的60%;燃气供热占中心城总供热面积20%;电采暖供热面积占中心城总供热面积的20%。

(8)环卫工程

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密闭清运、卫生处理系统,垃圾清运机械化程度达到100%,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固体废弃物无

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粪便排放管道化水平85%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13、环境保护规划

(1)水环境保护

各水环境功能区全面达标;生活污水处理率超过90%;工业废水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保护

采用合理的能源政策,供热设备提高热效率,减少燃煤量,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实施清洁生产,进行源控制。

(3)声环境保护

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95%。

(4)固体废弃物污染及辐射环境管理防治

继续加大对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辐射环境的管理工作,切实消除隐患。

14、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城市规模

到2010年,合肥中心城区总人口300万人,建设用地300平方公里。

(2)近期城市发展方向

近期重点向南、向西发展,建设滨湖新区、科技创新示范基地,

适度向北部、东部和西南部发展。

(3)近期城市重点发展地区

近期重点建设滨湖新区、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蜀山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磨店地区、新站北地区、黄山公园地区、森林公园地区等6个地区。

15、规划实施

本规划经批准后,是合肥市人民政`府指导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应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实施,自觉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并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及时修编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县城总体规划;本市其他各行业规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内容得到落实。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合九铁路(北段)以北,东到长丰县界,西到蒙城北路,北到江淮分水岭,规划面积约170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约120平方公里,水面和生态防护绿地约50平方公里)。包括庐阳产业园、双凤经济开发区、新站北部片区、双墩镇区、三十头集镇区

以及三元产业园等。

二、总体功能与产业发展定位

总体目标:

做强地区新型加工制造业——打造“制造之城”创造高品环境人居新生活——塑造“宜居之城” 推进都市城郊农业园区化——做优“生态之城”发展健身休闲观光旅游业——构建“休闲之城”

功能定位:

(1)整合庐阳产业园、双凤经济开发区等省级经济开发区,加快发展三元产业园及新站北部片区,打造合肥北部制造业基地;

(2)提升双墩镇区、三十头集镇区建设品位,发展合肥北部组团

生活配套区;

(3)北环高速以北地区以湖光水色为主题,发展政务文化、生活居住、绿色产业、休闲旅游等,形成合肥北部新的生活综合区。

产业定位:

主要发展现代制造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及农副产品深加工业。

三、空间结构

总体结构:“三轴、三带、八片”。

三轴:引导合肥市主城区轴向生长的发展趋势,形成双凤大道发展轴、世纪大道发展轴、天润大道发展轴等三条主发展轴。

三带:在北部组团内,依托龙湖大道整合双凤湖、张桥水库、三十头水库等生态资源形成环湖景观带;依托北环高速风景防护林和滁河干渠形成北环高速防护林风景带;依托工业大道优化工业环境形成

工业景观带。

八片:北部组团依托合肥主城轴向生长,形成八大片区。分别为庐阳产业园片区(约13平方公里)、新站北片区(约30平方公里)、双凤片区(约19平方公里)、双墩片区(约12平方公里)、三十头片区(约10平方公里)、湖西片区(约15平方公里)、湖心片区(约12平方公里)、湖东片区(约14平方公里)。

四、道路交通

 1、骨架路网体系——“七横七纵”

“七横”:

由北向南分别为五湖大道、龙湖大道、菱湖大道、北环高速、工业大道、金龙路、凤麟大道。

“七纵”:

由西向东分别为蒙城北路、阜阳北路、凤麟大道、淮南北路、三元大道、天润大道、铜陵北路。

2、北部组团与合肥“141”连接道路

与中心城区:有9条主干道相连,分别为蒙城北路、阜阳北路、

金池路、淮南北路、天星路、三元大道、通宝路、天润大道(即新合

白路)、铜陵北路。

与东部组团:有6条主要道路相连,分别为工业大道,金龙路,凤麟大道,编组站北路,汤池路,北环高速。

与西部和新桥国际机场:有3条主要道路相连,分别为工业大道、

五湖大道和北环高速。

五、生态绿地系统

北部组团生态绿地格局为“两楔两廊两带”,形成点、线、面相结

合的生态网络系统。

“两楔”:在蒙城北路以西地区结合大房郢水源地保护形成城市西北部的楔形绿地;在北部组团与东部组团之间规划预留约1公里宽的生态绿地,形成城市东北楔形绿地。

“两廊”:以滁河干渠和北环高速防护林带形成景观生态廊道;以铁路防护绿带形成绿化防护廊道。

“两带”:依托板桥河景观带和天河景观带,形成两条南北贯通的

滨河景观带。

生态廊道宽度控制:

北环城区段两侧各不小于150米,非城区段两侧各不小于300

米;

滁河干渠城区段两侧各不小于100米,非城区段两侧各不小于

200米;

板桥河两侧各不小于60米;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成果公示内容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成果公示内容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25日 前言 合肥市位于安徽省中部,地处长江、淮河之间,江淮分水岭南侧,巢湖西北岸,淝河之水穿流而过。合肥是一座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城,素有“淮右襟喉,江南唇齿”之称,以“三国故地,包拯家乡”著称于世。 合肥是安徽省的省会,建国后城市得到快速发展,由一个五万人的小城,迅速成长为现代化大城市。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城市通过超常规、跳跃式的发展,到2005年底,合肥中心城区人口已达224万人,城市建设用地225平方公里。《合肥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所确定的社会、经济及城市建设的各项目标到2005年底均已实现或突破。经建设部同意,合肥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在新的时期,合肥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国家“中部崛起”及安徽省“东向发展”战略的实施,对合肥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市政府面向未来的“141”城市空间发展布局,紧扣“大环境、大建设、大发展”的主题,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和全国科教基地的优势,促进合肥奋力率先崛起,《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提出把合肥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和独具魅力的现代化滨湖城市。 为了更好地谋划合肥的长远发展,体现“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方式,现将《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草案)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献计献策。 总体规划主要内容简介: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人口与用地规模

亳州简介

亳州位于安徽省西北部,黄淮平原南端,北部衔接河南省商丘市、西部接壤周口市,南部接壤阜阳市、东部接壤淮北市、蚌埠市,辖涡阳、蒙城、利辛和谯城三县一区,谯城区为市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总面积572.77k㎡。是一座具有三千多年历史的文化古城,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首批优秀旅游城市”。全市国土面积8374平方公里,总人口633万。 亳州自然条件优越,自然资源较为丰富,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优质畜产品、商品用材林和蔬菜生产基地,地下煤炭、石油资源非常丰富,累计查明资源储量57亿吨,其中煤炭储量达47.23亿吨。中药材种植400多个品种,种植面积52.28千公顷。中药材种植面积占全国的1/10左右,中药饮片产量约占全国的1/4左右。亳州市已形成全国最大的中药饮片产业集群,是全球最大的中药材集散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 亳州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是3700年前商汤王的建都地,是中药、白酒、道家三大文化的发祥地,诞生了老子、庄子、曹操、华佗等先哲名流,是中国长寿之乡、中国五禽戏之乡。 经济: 2013年,在省统计局公布的反映地方经济发展趋势的24项宏观经济指标中,亳州有13项增幅居全省前5位,有6项增幅居全省前3位。 2013年,亳州全年生产总值(GDP)791.1亿元,比上年增长9.7%。第一产业增加值195.0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320.1亿

元,增长12.7%;第三产业增加值276.0亿元,增长10.2%。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5.3:40.4:34.3调整为24.6:40.5:34.9。人均GDP16071元(折合2595美元),比上年增加1429元。全年进出口总额4.3亿美元,比上年减少14.6%。其中,出口3.8亿美元,减少18.3%;进口0.5亿美元,增长32.1%。全年财政收入103.5亿元,比上年增长21.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64.4亿元,增长35%。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40亿元,增长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5亿元,增长13.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00元,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7530元,增长15%。 目前,亳州有经济技术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亳州工业园区、涡阳县工业园区、蒙城经济开发区、利辛工业园区六大工业园区。全市现有现代中药、白酒、食品制造及农产品加工、汽车及零部件、文化旅游、煤化工及新能源、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装备制造等十大产业。 重要领导、组织架构: 市委书记:杨敬农。 简介:杨敬农,男,汉族,安徽怀宁人,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1966年3月出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安徽省亳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市长:沈强 简介:沈强男,汉族,1961年6月出生,安徽宿州人。1983年 7月毕业于淮北煤炭师范学院,1983年7月入党,中央党校导师制在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 公示简本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2014-2020)公示简本 1.规划编制目的 为推进佛山市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支持佛山高新区进入创新突破的发展新阶段,统筹带动城市及周边地区自主创新发展;统筹、整合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现有资源,实现高新区一区五园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以及佛山市上层次规划制定。 规划范围协调范围三水园南海园禅城园高明园顺德园2.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个园区经国家审核公 告的四至范围为准,五个园区具体为南海园、三水园、禅城园、顺德 园、高明园。南海园规划范围面积753.79公顷。三水园规划范围面积 431公顷。禅城园规划范围面积1200公顷。顺德园规划范围850公顷。 高明园规划范围面积1339公顷。 (2)规划协调范围 为促进工业园区与周边地区的功能协调,实现产城融合,划定规 划协调范围。 南海园规划协调范围为南海中部片区,总面积约403.36平方公里; 三水园区,规划协调范围总面积约100.98平方公里;禅城园规划协调 范围扩展至南庄绿岛湖片区及张槎街道工业园区、吉利工业园区,总 面积约49.5平方公里;顺德园规划协调范围扩展至西部生态新区范围 以及五沙、容桂片区,总面积约109.13平方公里;高明园规划协调范 围拓展至荷城街道北部以及杨和工业区、明城工业区等范围,总面积 约100.75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3.规划目标与策略: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发展目标是:国家 一流科技产业园。 产业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光电产业战略崛起,加快促进汽车及 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业两大支柱产业高端发展,全力推动新材料、 环保、生物医药三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力促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 升与生产性服务业耦合共进,重点发展8大产业30个细分领域,构 建佛山高新区“830”产业体系。 总体发展策略: 策略1 核心引领,打造协同创新体系 策略2 强化先进制造,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策略3 产城融合,提升城市综合服务与公共环境品质 规划范围示意图周边协调发展分析图

合肥市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合肥市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招商引资工程,加大合肥工业园区建设的力度和进度,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权责结合”的原则,建设合肥现代化新型工业园区,根据城市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合肥市已编制规划并经批准的工业 园区。工业园区包括蜀山区、瑶海区、庐阳区、包河区、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工业产业园区。 第三条本标准所称的市政基础设施含道路、供水、污水、雨水、供电、燃气、供热、通信、环卫、消防、公共交通和绿地等设施。 第二章规划要求和建设目标 第四条工业园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建设,须纳入城市统一规划和管理。各园区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141”战略发展规划和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要求编制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 规划,明确园区内各市政基础设施的布局、总量、建设时序等要求。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目标为:与园区产业开发功能定位相适应,与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相协调,与整个园区

建设同步,保证入园企业项目建设前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设置建设到位。 第三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第五条工业园区道路建设标准 (一)、工业园区规划道路系统宜采用“方格网状”路网结构。规划道路按等级分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快速路红线控制宽度60—80米,双向八到十车道,主干道红线宽度控制在45—60米,双向六到八车道;次干道红线宽度控制在30—40米,双向四到六车道,支路18米—24米,双向二到四车道。园区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控制和建设。 (二)、工业园区道路用地占园区总用地比例10—18%。 (三)、地块机动车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规划确定的园区道路交叉口,沿道路红线转角切点位置向主干道方向延伸80米范围,向次干道方向延伸50米范围,其他道路延伸30米范围及立交路口向连接道方向延伸200米范围内,严禁开设机动车左转方向出入口。具体见《工业园机动车禁止开口路段最小距离控制一览表》。 机动车停车场出入口距离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立交桥匝道入口应大于50米,距离交叉口应大于80米。 表1 工业园机动车禁止开口路段最小距离控制一览表(米)

城市周边生态绿地规划初探 ——以亳州市永久性城市绿带规划为例

城市周边生态绿地规划初探 ——以亳州市永久性城市绿带规划为例 发表时间:2018-11-16T20:14:39.24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26期作者:程俊 [导读] 摘要:在城市进程的不断发展和逐步推动下,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对城市外围生态绿地的休闲游憩需求也逐步增大,如何对外围生态绿地进行规划,亳州市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开展了城市外围永久性城市绿带的规划设计,对城市周边的生态绿地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结合相关案例开展详细的划定、管控规划,保证生态绿地的实施为今后城市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帮助。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合肥 230022 摘要:在城市进程的不断发展和逐步推动下,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对城市外围生态绿地的休闲游憩需求也逐步增大,如何对外围生态绿地进行规划,亳州市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开展了城市外围永久性城市绿带的规划设计,对城市周边的生态绿地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结合相关案例开展详细的划定、管控规划,保证生态绿地的实施为今后城市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帮助。 关键词:城市生态绿地;永久性城市绿带;规划初探 1 相关基础概念解析 1.1其他绿地 在旧版《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中,城市绿地外围的生态绿地是G5类“其他绿地”,其他绿地的定义为“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的绿地,它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其他绿地无论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供居民游憩场地,还是城市自然景观方面,都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因此,标准在建成区绿地率统计中允许纳入建成区内、建设用地外的部分‘其他绿地’面积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形成的绿地系统的延伸,它与城市建设用地内的绿地共同构成完整的绿地系统。 1.2区域绿地 随着新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颁布实施,也必然要求传统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应有所转变,其他绿地一统建设用地外围的分类方式已不再适用。在新版《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其他绿地”的概念已经被“区域绿地”所取代,“区域绿地”指市(县)域范围以内、城市建设用地之外的,对于城乡生态安全保障、景观格局完整、居民休闲游憩、设施安全与防护隔离等具有重要作用的各类绿地,不包括耕地。对于“区域绿地”的命名,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与“建设用地以内的绿地”进行区分,突出该类绿地对城市整体区域的生态、景观、游憩等各方面综合效益,而不仅仅局限于城市内部。 2相关案例研究 2.1北京第一道和第二道绿化隔离带工程 2000年和2003年北京启动了第一道和第二道绿化隔离带工程,其中第二道绿化隔离规划较为完善,是城市外围生态绿地的具体规划,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北京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大致范围在五环路和六环路之间。具体划定为:内侧与第一道绿化隔离带衔接、外侧扩展到六环路外 1000m。,规划范围内涉及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通州、大兴、房山、门头沟、昌平、顺义十个区,总用地面积1556平方公里。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规划由两个绿环、9片楔形绿色限建区及5片组团间绿色限建区构成绿地系统,以保证市区七条楔形绿地与城市外围大面积绿色空间的贯通。在绿化隔离地区严格禁止新增规划外建设用地,保证规划的绿色空间比例。起到防止建设连片的作用,并且沟通楔形绿色限建区之间的联系。 其主要作用是限制城区的无序扩展,确保北京市总体规划提出的“分散集团式”城市格局的形成;改善城市景观格局,成为保护城区的生态屏障及城区与周边地区连接起来绿色廊道。限制工业在北京近郊的发展,疏散市区人口功能,进市区外居住小区的建设;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娱乐场所。 2.2成都市中心城非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成都市中心城非城市建设用地规划》以产业化的发展思路来进行非城市建设用地规划,以景观生态安全格局的理论和方法为理论指导,通过对现状生态环境的分析和生态敏感性评价,结合中心城总体规划,构建中心城景观安全格局,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用地的分类规划和产业布局。根据景观安全格局的构想,针对不同用地结合功能布局进行分级控制,使规划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规划非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共分三级:绝对控制区、重点控制区、一般控制区。其产业布局规划对非建设用地进行了旅游服务业、新兴种植业、水产养殖业、传统种植业和观光林业的整体布局,建设用地布局规划中保留了部分耕地、果园、苗圃等,新规划了人工草地、人工沼泽、灌木林。 3亳州市永久性城市绿带规划设计 3.1规划设计 亳州市永久性城市绿带建设以城市开发边界为基础,通过对现状周边生态环境的分析和生态敏感性评价,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空间规划,梳理了亳州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生态安全格局,充分结合城市集中建设区外围具有防止城市蔓延扩展和缓冲城市建设行为的生态空间(如亳州林拥城、亳州水库、区域防护绿地、生态苗圃等),划定环状连续的且需要实施永久性保护的永久性城市绿带。 同时在绿带划定基础上进行分类管控。其中核心绿带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章、技术规范等要求,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原则,力求推进生态网络核心范围内的生态保护与修复,以严格的准入制度有效遏制人工干预。外围缓冲区坚持城乡统筹、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相结合,以自然环境保护为主,并适当开发符合景观要求的项目。并且依托近郊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越的区位优势,鼓励市近郊区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建造多种游憩空间。 3.2规划成效 亳州市永久性城市绿带能有效优化城市形态及城市格局,有效控制城市无序扩张。通过永久性城市绿带的划定,建立城市发展的空间骨架及绿色屏障,明确对城市开发边界的有效管理,保障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合理过渡,防止城市无序蔓延,通过鼓励城市土地资源集聚,促进城市集约节约化发展。 亳州市永久性城市绿带能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构建良好的生态安全格局。强化自然生态保育,增强城市的自然生态功能、

20XX连云港行政区划图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20XX连云港行政区划图 篇一:中国行政区划表(20xx最新) 注: 1、以下城市为副省级市: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厦门、济南、青岛、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 2、以下城市为计划单列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 篇二:20xx年那些不经意间的行政区划调整 篇三: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30)批复 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30)批复 一、规划区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市域、都市发展区、中心城区三大层次。市域:即连云港地市行政辖区,包括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含开发区),以及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和灌南县,总面积7500(前三岛和大部分海域面积未计入)平方公里。 都市发展区:主要由连云港市区(含新浦、海州、连云以及南翼地区)和赣榆县东部滨海地区(含赣榆新城、海头、

柘汪等地区)组成,总面积为1806.32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包括中心城区在内的连云港市区行政辖区(含20xx年底行政区划调整后纳入市区的浦南镇和岗埠农场),以及灌云县善后河以北地区、白塔埠机场控制区和市区东部近海部分浅海域。总面积约为1644平方公里。 二、规划年限 规划期限为20xx-2030。其中,近期为20xx-20xx年,远期为20xx-2030年,远景展望2030年以后。 三、市域城镇规划 1、空间布局规划: 规划确定连云港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为“两轴一心”。其中,“两轴”为沿海城镇发展轴和沿东陇海城镇发展轴,“一心”为连云港中心城区。 沿海城镇发展轴:北起柘汪镇,南到燕尾港-堆沟港镇,包括海头镇、赣榆县城、南翼新城(板桥-徐圩地区)等城镇节点,是依托连云港滨海港口、土地、交通、景观等优势资源、以临港产业为重点的市域南北向新兴发展轴线。 沿东陇海城镇发展轴:东起连云港中心城区,西沿陇海铁路和连徐高速公路经白塔镇、东海县城,向新沂、徐州方向延伸的市域东西向传统发展轴线。 沿海城镇发展轴和沿东陇海城镇发展轴的交汇点即连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9修订版) 佛山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 城市用地 (3) 4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 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 公共设施 (21) 7 道路交通 (26) 8 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0) 9 景观与环境 (36) 10 特定区域 (38) 11 附则 (39) 附录一:用词说明 (40) 附录二:名词解释 (41) 附录三:计算规则 (43)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49)

1 总则 1.1 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 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为依据,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 和集镇,经批准可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 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近期建 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 “2+5组团”可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 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城市新区、旧 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 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 2030年-2019年文档

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9 2030年 本资料由豆丁若莲文档搜集 更多文档请点击docin/ljk99 《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9-2030年)》 一、规划指导思想 (一)实事求是总结上版规划实施以来亳州市城市规划建设的成就与问题,根据国家政策,在深入调查分析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把握城市发展方向和制定相应的策略与对策。 (二)发挥亳州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品牌效应,依托交通、资源优势和已有的设施优势,进一步突出城市特色,优化城市布局结构。 (三)将现实条件与长远发展的需求与可能性相结合,应用先进的方法和技术手段,使规划更适应经济体制转型的客观要求和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加强规划的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二、规划修编重点 1、明确城市定位,强化中心城市的职能,制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 根据国家宏观发展战略、安徽省城镇化发展的目标和亳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要求,把握亳州市的特点,合理确定亳州市城市未来的发展定位,研究城市合理的发展规模,并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确定今后一段时间的城市发展目标。 2、从资源、生态环境和城市特色保护出发,对影响城市发展的重要自然、人文资源条件进行分析评价,划定禁建、适建、限建区,确定城市生态网络和合理的土地开发规模、开发策略。 3、强化城市空间形态变迁的研究,预测城市形态未来演变的趋势。 4、确定城市空间结构以及各功能分区的功能定位,合理进行城市用地布局。 结合城市特点,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趋势判断、资源环境承载力、远景城市发展用地需求、空间拓展模式、用地空间拓展的引导性和控制性因素以及行政区划等,合理确定规划区范围、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5、处理好城市内外交通,构架方便快捷的综合交通体系。

连云港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说明

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说明 城市中心区是市级公共设施相对集中、人流、物流活动频繁的公共活动地段,是城市社会、经济和文化信息的中心,也是城市交通系统的焦点。 城市中心区规划设计的目的就是通过以人为本的理性设计理念,加强城市中心区的综合效益,创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中心区环境。 城市新区是集市级行政、文化娱乐、教育和地区性的商业、金融、居住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的新城市中心区。 规划从历史的演进角度把握住“山——海——城”为一体的城市格局,突出“新城区、新形象、新人文”的规划主题,将绿色生态融入新区,塑造出具有生命力的、可持续发展的、充满人性空间的新城市形象,为新城区创造出新的人文环境。 一. 区域条件分析 规划新区位于市新浦区的东南侧,是老城区与新浦东区的结合部。规划围东起宁连公路,西至瀛州路,南起路,北至苍梧路,规划用地面积675.5公顷。 区有三条东西向的城市主干道即苍梧路、路、路,四条南北向的城市主干道即瀛州路、郁州路、科苑路和学院路,并有宁连公路从该地段东侧通过,苍梧路与宁连公路交叉处规划部分苜蓿叶型立体交叉,交通十分便捷。从区位角度分析,新区处在一个联系历史与未来城市空间的过渡地段;从环境景观概念角度分析,该区域是将花果山风景区以及远处的凤凰山自然景观引入城市的纽带;从城市空间、城市轮廓线的角度分析,该区域作为新城区将是城市重心所在,将集中城市较多的高层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因此将该区域作为城市新中心区来建设,其区域条件是十分优越的。 二. 现状概况 新区现状,已建成地区主要以居住用地为主,其中苍梧小区、博纳花园小区均是新建的居住区,其建筑造型、小区绿化环境、小区配套设施均体现了市居住区的较高水平。沿瀛州路和路西端有少量行政办公用地,苍梧路两侧则以大专学校用地为主。现状用地围有体育运动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正在建设的新海高级中学,苍梧路北侧还有的最高学府——淮海工学院和职业 花果山及远处的凤凰山

新佛山城市规划(2020)

佛山城市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2002年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新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第2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5、《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6、《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构想》 7、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的相关规划文件 第3条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 1、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为佛山市行政辖区的范围,面积3848.49平方公里。 2、规划中心城区为“2+5组团”所包括的街道办或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913平方 公里,约占全市域面积的49.7%。“2+5组团”是指:中心组团、大良容桂组团、狮山组团、西南组团、西江组团、大沥盐步组团和九江龙江组团。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1年以后。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线,使佛山市由“快速城市化”向“健康城市化”的方式转变,由注重“数量的增长”到关注“质量的提升”。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佛山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市域内 不同类型地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佛山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间的关系,在区域协调中准确把握佛山自身的定位;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按照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规划好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划定并严格控制区域绿地,加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综合、有效利用,降低工业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通过合理布局,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的成长。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城市发展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10年左右,全面协同地推进佛山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在 保持发展活力的前提下调整体制结构,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强区域协作,构建广佛都市区的基本构架。 2、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力争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 优美、城乡协调、体制完善、社会文明的小康社会;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一起,确立具有独自特色的国际大都市区的地位。 第7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1、以区域协作为城市发展的基本前提,遵循区域化与市场化的一般规律,科学判断与合 理制定城市的发展路径、功能定位与发展选择,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对于跨界地区的影响。 2、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协调。 3、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协调。 第8条社会发展策略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定劳动力的供给,引导流动人口逐步本地化,实现劳动力的稳定储备。 2、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建立与就业岗位相关的土地供应机制,加大职业培训与教育的投 入,增强劳动力的可就业能力,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适应产业发展对人才结构的需求。 3、完善城乡统筹规划,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区的集聚,全面改善村镇地区在社会基础服务 设施方面的配套建设。各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市-区-街办(镇)-村” 多级与多层次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 4、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镇改街、村改居”和城市新建小区的“社区建设”,增强市民 的地方认同感。 5、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建设“数字佛山”。

四川省攀枝花市旅游总体提升策划

四川省攀枝花市旅游总体提升策划2008年,在四川省打造攀西阳光生态度假旅游区的战略下,攀枝花市委、市政府提出“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城市发展战略。 本策划在“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的战略指导下,着重盘点攀枝花旅游资源,盘活存量资产,聚合内聚能量,努力“迎合――激发――引导”市场需求,构建攀枝花的阳光旅游吸引物体系,以及相关的产业配套支撑;根据攀枝花的品牌诉求,针对不同市场层面,设计攀枝花的旅游形象体系,多维度地营销攀枝花;高标准地设计攀枝花的旅游管治和服务体系,使品味旅游和品质服务达到最佳的结合。 一、战略统筹 (一)战略思路 “阳光与生态”是资源特点,并不是旅游产品。 目前全国主打阳光特质目的地有海口、日照、西昌、攀枝花,国际上较为著名的有加拿大的埃德蒙顿、澳大利亚的昆士兰、布里斯班,其中除埃德蒙顿、攀枝花、西昌外,其他均是滨海城市,阳光与沙滩、海水结合形成滨海度假类产品,埃德蒙顿的阳光旅游依托其区域中心城市的其他条件,并非核心吸引物,西昌目前在和攀枝花同在阳光的照耀下,攀枝花该何去何从? 在这样的情势之下,我们回首攀枝花旅游发展历程,可以隐约看到一根主线越来越清晰的呈现出来,这就是基于阳光生态下的健康生

活。 因为有了阳光,这里农作物茁壮成长,结出健康的果实; 因为有了阳光,这里成为国家级体育运动基地,锻炼健康的体魄; 因为有了阳光,成都的老人们来这里健康过冬; …… 健康,这个比阳光更稀缺的资源才是攀枝花旅游最宝贵的财富。 至此,攀枝花的阳光终于有了落脚点,从产品化的视角去审视健康主题,有着丰富而巨大的想象空间。 (二)战略定位 综合以上分析,对应潜在市场需求与战略导向,将攀枝花现有“中国阳光生态度假旅游区”的概念性定位解读为: 中国阳光健康度假旅游目的地 (三)战略路径 通过综合的比选分析,确定攀枝花旅游在未来的3-5年时间内,明确围绕打造“中国阳光健康度假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形成:“以休闲度假为主、观光旅游为辅;以冬季旅游为突破,兼顾其他季节;面向全国塑造品牌,立足周边重点营销”的战略发展路径。 (四)战略目标 终极目标: 中国阳光健康度假旅游目的地 近期目标: 中国冬季旅游著名品牌

连云港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 行)》的通知 各区房产局、物价分局、拆管办,各房屋拆迁估价机构、房屋拆迁实施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八月六日连云港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评估工作,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拆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房地产估价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连云港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涉及房屋拆迁的房地产评估活动,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从事房屋拆迁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以下简称估价机构)应当是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

估资质,并经过市房产局的审核准予其在本市执业的估价机构。 市房产局、市拆管办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估价机构名录,供拆迁人、被拆迁人选择。 第四条每个拆迁估价项目,估价机构均应派出至少二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其他人员则应当持有市房产局、市拆管办共同颁发的《拆迁评估上岗证》。 第五条拆迁评估的估价对象:拆迁范围内,经确认持有合法产权证明的被拆迁房屋(含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设施。 1995年航测图上标明的无证房屋参照有证房屋评估。 第六条拆迁评估的估价目的统一表述为“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地产市场价格”。 第七条拆迁评估的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规模大、分期分段实施的,以当期(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为估价时点。 第八条拆迁评估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不包含室内、外自行装饰、装修的补偿金额及房屋拆迁中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非住宅用房一次性综合补助费等政策性补贴费用。 第九条拆迁评估价格应当以人民币为计价的货币单位,精确到元。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精编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5年修订版)

目录 1总则 (1)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城乡用地 (3) 4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公共设施 (22) 7道路交通 (27) 8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3) 9景观与环境 (44) 10特定区域 (46) 11附则 (47) 附录一:用词说明 (48) 附录二:名词解释 (49) 附录三:计算规则 (51)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61) 附录五:佛山市单一重现期暴雨强度公式 (66)

1总则 1.1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 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 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据,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佛山市“1+2+5”组团的城区及其他镇中心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 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其他区域参照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和集镇,可按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 定的要求。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 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广东省“三规合一” 工作指南》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 为15~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 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佛山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应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分区规划, 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强度分区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等做出进 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 制计划。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 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 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 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攀枝花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攀枝花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整商业结构,优化市场布局,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市场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生产需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城市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特编制此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 2、《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4〕180号); 3、《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5]378号) 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四川省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办函[2005]176号); 5、《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五”及2010年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川办发[2003]15号) ; 6、《攀枝花市十一五发展规划》; 7、《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20〕》 8、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 第三条规划的区域、范围。 规划的区域为攀枝花市中心城区,包括格里坪、河门口(清香坪)、陶家渡、弄弄坪、瓜子坪、炳草岗、金江及渡仁片区。 规划的范围是大型零售商店、批发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基地。在空间上,重点规划城市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和专业特色商业街。 第四条规划期限。近期为2007年-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 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 第五条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中国钒钛之都,建设特色经济强市”的战略目标和“四个倾力打造”的战略重点,不断改善城市商业服务功能,满足日益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加强对商业领域投资的引导,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城市品味,扩大我市商业在川

安徽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 () 第一章总则 第条编制目的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于年底已实施到期。为适应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打造“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的目标要求,确立安徽省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构筑具有安徽特色的城镇体系,引导全省城乡空间高效、集约、和谐发展,安徽省人民政府编制《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条编制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号)》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送审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条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中部崛起”的战略机遇,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为核心,创新发展模式,走出中部地区科学承接、跨越崛起的新路子。 ()坚持“双轮驱动”。加快经济转变发展方式,走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着力增强中心城市带动能力,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共进、互动发展,走出资源性产业大省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的新路子。 ()全面深化对外开放,加强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增强与东部地区的产业联系,全面参与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合作,加强与国内其他地区的经济联系,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走出农业大省城乡一体、区域联动的新路子。 ()立足安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资源环境特点,全省空间统筹规划,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全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走出后发地区低碳环保、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走出发展中省份普惠民生、和谐发展的新路子。 第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安徽省行政辖区,包括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铜陵市、安庆市、池州市、宣城市、六安市、黄山市、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阜阳市、淮北市、宿州市和亳州市,共个地市。总面积万平方公里。

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昭通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科学合理进行城市建设,促进城乡统筹,编制《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的方针,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 充分利用昭通市丰富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经济基础、区位优势和风景旅游优势,预见到将来的发展可能,从区域发展战略的高度统筹城乡发展。 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强化城市特色,贯彻城市设计的理念,从昭通城市历史特色、山水特色出发,弘扬民族特色、发挥资源优势,加强整体设计,实现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立足于城市的长远发展,树立超前规划意识,同时又要强调近期城市建设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认真研究城市建设的时序,着重近期、远期结合,合理控制城市用地规模,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并为城市的远景发展留有余地。 第三条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2006);

《云南省域城镇体系规划(1999-2020)》; 《昭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昭通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5)》 《昭通城市总体规划(1997-2020)》 国家、云南省、昭通市相关的其他政策和法律文件。 第四条规划期限 近期:2009-2015年 中期:2016-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远景:2030年以后 第五条规划的空间层次 1. 市域规划范围 昭通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23021平方公里。 3. 昭鲁一体化发展规划范围 以昭鲁坝子作为基本单元,包括昭阳区的龙泉、凤凰和太平3个街道,旧圃、北闸、小龙洞、守望、永丰、洒渔、苏家院、布嘎和乐居9个乡镇,鲁甸县的文屏、茨院、桃园和小寨4个乡镇总面积1381平方公里。 2. 规划区范围 昭阳区太平、龙泉、凤凰三个办事处,北闸、旧圃、永丰、小龙洞、守望五个乡镇以及洒渔和苏甲乡的部分地区,规划区总面积约784平方公里。 3. 中心城区范围 北至褐煤工业园区,东至昭通火车站、南至凤凰山、西至旧圃锦屏。规划建设用

连云港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17_2030)

连云港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17-2030)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发展战略 2 第三章港城公交发展模式 4 第四章公共交通客流预测 5 第五章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规划 6 第六章中运量系统规划 7 第七章常规公交系统规划 9 第八章公交枢纽体系规划 15 第九章辅助公交系统规划 17 第十章智能公交规划 18 第十一章近期规划与建设规划 19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政策与保障措施 23 总则 规划目的

为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政策,促进社会公平,改善城市交通环境,适应连云港市城市格局变化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促进连云港市公共交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形成并完善"城市轨道及中运量公交为骨架,常规公交干线为主体、出租车及慢行交通为辅助、社区公交为延伸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为连云港市民提供多模式、一体化、全覆盖、高品质的公共交通服务,编制《连云港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17-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 《江苏省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导则》(2013)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指南》(2014.12)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2014-8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15—2011 《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工程项目建设标准》(JB 99-104-1996) 《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连云港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30)》 其他相关规范、规定和规划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推进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交行业监管,提高公交服务能力,充分借鉴先进城市发展经验,以创建一体化公交优先示范城市为目标,通过加快推进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