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2013

市、县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2013
市、县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2013

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

(档办发〔2013〕2号)

第一条为提高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以下简称市、县级档案馆)的整体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创建文明城市(区)活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市、县级档案馆综合发展水平的测评。其他市、县级档案馆参照执行。

第三条市、县级档案馆测评依据《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细则》(以下简称《测评细则》,见附件1)进行。

测评采用百分制,结果分三个等级,测评结果为90分以上者为国家一级档案馆,测评结果为80-90分(不含)者为国家二级档案馆,测评结果为70-80分(不含)者为国家三级档案馆。

第四条测评组织:由3名或5名测评员组成测评小组。

国家一级档案馆由国家档案局组织测评。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由国家档案局委托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测评,国家档案局不定期组织抽查。

第五条国家档案局负责国家一级、二级、三级档案馆测评结果的最终审定。日常工作由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负责。

第六条测评原则:近3年档案馆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火灾、失泄密、因保管不当档案实体严重损坏或被盗等),不得申请测评;档案馆面积不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的要求,不得申请国家一级档案馆测评测评;具备国家一级档案馆条件的,可直接申请国家一级档案馆的测评;经测评为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的,一般应在取得相应级别1年以上方可申请更高等级档案馆的测评。

第七条测评员:国家一级档案馆的测评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推荐2名,国家档案局聘任。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的测评员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选定,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测评员的,由推荐单位提出,经批准后予以替换。

测评员不参加本地区国家一级档案馆的测评。

第八条测评申报:每年1月31日前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将本年度本地区测评计划报国家档案局。参加测评的档案馆应根据《测评细则》进行自评,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自评符合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条件的,向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测评申请;自评符合国家一级档案馆条件的,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统一向国家档案局提出测评申请。申报材料要求一式1份。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自查报告(档案馆历史沿革、隶属关系、馆藏简介、条件保障、基础业务、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测评申请表(见附件2)、测评打分表(见附件3)等,自查报告中需详细说明自评得分及扣分情况。

第九条测评方式:包括听取汇报、审查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实地查看、逐项审核自评分数、填写测评得分与测评说明等。在完成各项测评程序后,形成测评结论和等级意见,填写《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审批表》(见附件4)。

第十条测评审批:测评结束后,达到国家一级档案馆的测评材料由测评小组报送国家档案局;达到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的测评材料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国家档案局。经国家档案局审查批准后,颁发测评等级标牌和证书。

国家档案局每年定期公布国家一级、二级、三级档案馆名单。

第十一条市、县级档案馆测评等级证书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国家档案局组织复查。对复查不符合标准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等级资格并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经测评审定的国家一级、二级、三级档案馆,国家档案局将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建议地方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予以一定的奖励。

第十三条本办法及附件由国家档案局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2月发布的《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细则

2.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申请表

3.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评分表

4.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审批表

5.《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释解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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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凡按比例得分项,均以满分分值乘以达到的百分比计算,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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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申请表

附件3

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打分表

档案馆名称:测评时间:年月日

测评小组

成员签字:

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审批表

《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释解

一、关于《测评办法》有关条文的释解

第二条:不参加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市、县级档案馆自愿参加。

第四条:对抽查不符合标准的档案馆,不予审批或取消其相应等级资格。

第七条:国家二级档案馆和国家三级档案馆测评小组成员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从本地区从事档案馆工作的领导、档案馆工作业务指导和长期从事档案馆工作的人员中产生。

第十一条: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列出本年度本地区到期应复查档案馆,每年1月31前报国家档案局。国家一级档案馆复查由国家档案局组织,国家二级档案馆和国家三级档案馆复查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二、关于《测评细则》有关条文的释解

(一)条件保障

1.出台的相关文件必须有涉及档案馆工作的内容。

出示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机构设置等相关文件。

2.档案馆面积未达《档案馆建设标准》(JB103-2008)的要求的,不能评为国家一级档案馆。测评国家二级档案馆和国家三级档案馆可按比例得分(正在建设新馆的档案馆,档案馆面积以设计图纸标注面积为准)。

具体指标要求如下:

3.“视频监控与门禁设备”指档案馆应在档案库房、阅览室、展览厅、计算机房(包括数字化场所)等重要业务工作区域,馆区电梯、出入口、楼道、馆区周边等部位合理安装监控探头。在档案库房出入口安装指纹或磁卡等门禁系统,门禁系统应当具备目标识别和授权功能,可记录出入人员身份和出入时间。

4.按档案馆馆藏数量计算档案保护经费。

出示本地区近3年地方经济年度增长百分比数量的证明材料和近3年部门年度预算、决算表。

5.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可计入人员配备总数量。馆级领导成员中无低于50岁以下者(以考评当年年龄计),有大专以下学历者、无档案专业学历或未受过档案专业培训者,在得分中各扣0.2分。

(二)基础业务

6.“涉及民生的专业档案”是指《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中所列涉及民生的专业档案。

出示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工作方案的批复文件。

7.全宗卷编制须符合《全宗卷规范》(DA/T12-2012)要求。

8.《档案馆指南》编制须符合《档案馆指南编制规范》(DA/T3-1992)要求,《全宗指南》编制须符合《全宗指南编制规范》(DT/T14-2012)要求。

(三)开发利用

9.有预约服务制度并有公告也可视为公休日开馆。

出示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的档案目录及已划分为控制使用的档案目录和已开放的档案目录,按后两项之和占前一项的百分比得分;出示开放档案的有关凭证(如开放公告、批准开放的文件等);延期开放须有报批手续。

10.档案馆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须经同级政府批准,应有满足工作需求的设施、设备。

出示档案馆被同级政府确定为信息公开场所的相关文件,本级政府组成部门名册及近3年已公开信息目录。

11.利用馆藏档案制作电视片、宣传品或开办媒体专栏等均可视为开发档案文化产品。

12.流动展览可视作专题展览。“其他社会教育活动”指学术报告会、专题讲座、冬夏令营等。

(四)信息化建设

15.档案管理应用平台应能够对档案接收、保管、利用、鉴定等工作进行有效管理。

综合档案室建设标准及要求

综合档案室建设标准及要求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1.档案组织管理 (1)建立档案工作,设立档案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和管理网络。 (2)机关各级分管领导职责明确,履职到位。 (3)制定本机关、本系统档案工作中长期规划或在机关工作中长期规划中有档案工作内容。 (4)机关档案工作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按规定时限完成重大活动档案移交,档案统计年报、政府公开信息报送,档案进馆及其他档案业务工作。 2.档案工作人员 (1)配备符合档案业务管理要求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并保持稳定。 (2)档案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积极参加档案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3.档案工作保障制度 (1)档案工作列入各项具体业务工作程序,与其他工作制度有机衔接,为档案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建立档案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2)建立完善的档案工作制度,联系单位实际,可操作性强,并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包括机关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文件材料归档、档案整理、保管、保密、鉴定、销毁、统计、利用、库房管理、文件交接、离岗交接清点、设施设备维护使用制度、数字化信息安全管理以及重大活动(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 (3)按照实际情况制定或者转发机关专业档案管理办法并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档案资源建设 1.档案集中统一管理,门类齐全,材料完整 (1)机关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全部档案。 (2)建立健全机关档案门类,包括文书、科技、专门(会计、人物、专业)、照片、声像、实物、重大活动档案以及政府公开信息、资料等,门类齐全。 (3)各门类档案材料收集规范、真实有效、齐全完整、应归尽归。 2.其他介质文件归档齐全 (1)收集除纸质档案之外的光介质、磁介质、银盐感光介质等其他载体形态的档案材料。 (2)按照数据标准,收集各门类档案的电子文件和数字副本文件,包括机关网页信息、公务电子邮件及机关公务社交媒体产生的数字信息等。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 1.信息化规划设施 (1)统筹协调数字档案室与单位电子文件形成部门、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关系,实现文档一体化、馆室一体化管理。

综合档案室建设标准

集团公司综合档案室的规范化建设 一、组织管理 (一)设置与集团公司发展相适应的档案管理机构 1、下发文件成立集团公司综合档案室:一般档案室隶属于办公室 2、建立档案、情报、资料、信息处理的一体化部门 (1)集团公司各种门类、不同载体的档案集中在档案室保管(2)成立档案、情报、资料、信息一体化部门 3、档案工作列入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 (1)档案工作列入集团公司发展计划 a、集团公司发展规划中有明确的档案发展目标 b、档案工作列入集团公司发展计划中(每年的工作思路、计划、和总结中对档案工作有详细的内容) (2)制定档案工作发展计划:要达到什么目标、水平,有长期和短期的计划。 (二)人员 1、有明确的分管领导(总经理或副总等) 2、档案室有负责人 3、专职档案员 (1)档案人员有相关的文化和专业素质 (2)对相关部门或下属单位进行监督指导工作 4、成立档案领导小组和档案专、兼职人员网络

(三)制度建设 1、制定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2、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一系列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工作制度纳入集团公司管理制度中; (2)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档案管理办法(含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保管期限表、档案保密制度、底图保管、更改及复制制度和库房管理制度。 3、制定档案人员“三纳入”、“四参加”制度,这是保证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的控制措施和手段。 1、建立健全“三纳入”制度 “三纳入”:是指将集团公司文件材料的形成、运转、积累整理和归档,纳入生产技术、经营活动和各项管理工作的程序,纳入科研、基建和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工作计划,纳入集团公 司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2、建立“四参加”制度 档案人员参加重要计划工作会议;参加科研课题、设计项目以及产品评审、鉴定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参加设备开箱。 3、做好档案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设施设备建设 (一)库房符合档案安全保管要求 (1)库房面积要有余地 (2)“八防”:防火、防盗、防高温、防光、防潮湿、防虫、防

国家档案局8号令

国家档案局8号令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阴规定》已经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杨冬权 2006年12月18日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 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国家综合档案馆电子文件备份中心建设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e7812811.html, 国家综合档案馆电子文件备份中心建设研究作者:梁磊王建文王顺 来源:《北京档案》2016年第07期 摘要:电子文件备份中心是国家综合档案馆“五位一体”的功能之一。本文对国家综合档案馆电子文件备份中心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就目前存在的宏观层面缺乏制度指导、档案数据增加对数据备份策略的影响、缺乏持续的资金支撑等问题,提出国家档案局及相关部门尽快出台规范和细则;灵活运用多种数据备份策略;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较少投入的备份方式等措施。 关键词:国家综合档案馆电子文件备份中心档案信息安全 随着我国信息化进程的加速发展,以及电子政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档案部门接收的电子文件以及纸质档案等数字化后的数据呈几何级增长。在这样的背景下,做好电子文件的备份工作尤为重要。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同年,时任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在全国档案局馆长工作会上,明确提出“实施重要档案异地备份制度”的战略。至此,部分省市、地区相继建立了电子文件备份中心。在电子文件备份中心建设日趋完善下,电子文件备份中心不仅具备数据备份功能,而且具备异地异质备份、容灾备份等功能。为了更深入地了解电子文件备份中心的发展情况,笔者及所在课题组对近年来具有代表性的、已建成的电子文件备份中心进行了调研,并就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国家综合档案馆电子文件备份中心的现状 自2008年全国第一家电子文件备份中心——辽宁省电子档案备份中心正式提出申请建立至今,全国各级档案馆电子文件备份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部分省级市以上档案馆实现了重要档案和电子文件的异地结对备份,部分市县档案馆建立了电子文件备份中心和异地备份库的工作。笔者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后库备份与馆际备份相结合的电子文件(档案)备份中心 2008年,辽宁省档案局正式提出建设电子档案备份中心的申请,并于2010年正式建成。目前,辽宁省档案局通过运用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存储技术、远程控制等技术建立的电子文件备份中心,主要采用后库备份的形式,实现了辽宁省档案馆和辽宁省内各市区县三级电子档案数据的长期保存以及异地异质的备份与恢复。通过数据备份,他们解决了数据的安全性、系统的稳定性等问题;通过异地容灾,他们解决了遭遇自然灾害时,在较短时间内恢复数据和应用系统的问题。同时,辽宁省档案局还以馆际备份的形式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局互为备份基地。值得一提的是,在后库备份中,陕西省电子文件备份中心较为特

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专项管理办法

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专项管理办法 (发改投资规〔2016〕1604号附件8) (2016年7月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号令)、《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5〕525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5〕3092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发改投资〔2010〕2588号,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规划》给予支持的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安排范围和原则 第三条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专项主要支持纳入《规划》、馆舍面积不足的县级综合档案馆馆舍建设。 第四条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应当执行《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G25—2010)等国家建设标准和规范。档案馆馆舍由档案库房、对外服务用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办公室用房等主要功能用房和附属用房组成,其中档案库房是档案馆履行档案安全保管职能的基本保障。新的建设标准印发实施后,相应执行新的标准。未下达过中央补助投资的项目可按照新标准测算安排中央补助投资。 第五条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规划》确定的档案馆需新建建筑面积以及需改造建筑面积所需投资给予补助。 第六条《规划》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按职责分级负责。中央负责审核、安排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补助投资计划,督导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省及市级政府负责安排补助资金,协调监督、检查指导项目实施。县级政府负责项目实施,提供建设用地、落实建设资金。 二是按标准规范建设。档案馆建设要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档案馆不属于禁止建设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但在建设中要严格执行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等要求,严禁违规搭建楼堂馆所、扩大办公用房比例和超标准装修。 三是按需求合理安排。各地在编制年度中央投资计划时,应区分轻重缓急,优先

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

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 执行日期:1986-2-7 为了完好地保存和有效地利用党和国家的档案财富,把档案馆真正建设成为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利用和研究档案资料的中心,根据《档案馆工作通则》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档案是档案馆开展工作的物质基础,档案馆应设置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积极开展档案的接收与征集(以下简称收集)工作。 第二条档案馆收集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在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前提下,根据档案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应该由本馆收集的一切具有历史凭证作用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形态的档案,完整齐全地收集进馆,建立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馆藏体系。 第三条各级综合性国家档案馆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档案的范围。 1.本级中共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政府、人民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构及其工作部门和直属的临时性单位形成的档案:经协商同意,接收或代存同级民主党派机构形成的档案;

县级档案馆同时接收乡、镇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形成的档案; 2.本级人民政府直属工作部门的派出性单位形成的档案(一般作为派出单位全宗的组成部分); 3.本级人民政府直属工作部门所属的独立分管某一方面工作或从事某项事业的行政管理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如水利部门下属的水利工程局,农业部门下属的种子公司,文化部门下属的文化馆、剧团,教育部门下属的专门学校,卫生部门下属的专科医院,工业部门下属的生产地方传统名优产品或具有特种生产工艺的工厂等形成的档案; 一般工厂、普通中小学、商店以及村民委员会等职能、性质、任务相同的单位,可选收其中若干有代表性的单位形成的档案及其余单位在某一时期、某一事件中形成的具有重大影响或重要凭证作用的档案; 4.属于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的单位形成的以反映地方某项事业或建设活动为主的档案; 5.经协商同意,收集或代存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典型的个体户、专业户形成的有进馆价值的档案和本级人事管理权限内著名人物形成的档案; 6.撤销单位的档案。 第四条各级综合性国家档案馆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以下简称建国前)档案的范围:

单位档案室建设要求参考技术规范一

单位档案室建设要求参考技术规范一、档案室设施的基本含义档案室设施是维护档案安全、保障档案提供利用所需硬件的总称。主要包括档案用房、档案柜架、温湿度控制、防潮、防火、防盗、防虫、防尘、防霉及计算机、网络、储存设备等。二、档案室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最大限度地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方便档案的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一是指保持档案内容和形式的有机联系和完整;二是指保证档案材料不缺少、不遗漏、不分割。维护档案的安全,一是指不发生丢失、火灾、水浸、霉变、虫害、鼠害等损毁档案的事故;二是指防止档案内容泄密。方便档案的利用,一是指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档案检索和利用的效率。二是指提供安全保密的档案阅览环境、复制档案的条件和设备等。三、档案用房建筑 1. 档案用房建筑设计要遵循安全保密、布局合理、科学适用的原则,新建办公楼时,档案用房要纳入计划,提出档案用房的建筑要求。 2. 档案用房要按照功能区分原则,力求达到功能合理,流程便捷。档案用房要实行“三分开” (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分开)。为了便于安全管理,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应设在同一楼层。在档案库房面积应能容纳本机关形成的全部档案,并能容纳由本机关自行保管(不向档案馆移交)的全部档案。 3. 档案库房以东或南朝向为宜,墙壁要具有隔热、防潮性能。在楼层安排上不用一楼、地下室和最高层。档案库房应集中布置,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不能紧邻卫生间等潮湿、有污染源的部位。 4. 档案库房要符合档案防护的基本要求,即防潮、防水、防火、防盗、防阳光照射、防紫外线照射、防高温、防尘、防污染和防有害生物(霉、虫、鼠)。 5.档案库房净高不应低于 2.40m。当有梁和通风管道时,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 2.20m。为防止溢水流入库房,室内比室外楼地面应高出20mm当 档案库房与其他用房同层布置且楼地面有高差时,应采用坡道连通。 6. 档案库房门窗既要便于通风,又要便于密闭,门应具备防火防盗功能,密封性能好,且宜采用金属防盗门,库房门与地面的缝隙不应大于 5mm窗应为双层窗,开启窗应有密闭措施,设纱窗;当采用高窗时,墙的下部应增设通风口,通风口设金属网。档案库房不得采用跨层或跨间的通长窗。档案库房外门、外窗均应安装防盗网等安全防护措施。 2 7. 档案库房地面应光洁、平 整、耐磨,不易生尘,应有防潮措施。档案库房地面平均承重应为200 公斤 / 平方米以上, 采用密集架时承重应不低于在500 公斤/ 平方米为宜。8. 档案库房墙体要求光洁、平整、 不易生尘、坚固耐久,具有隔热、防潮、防尘、防火功能。 9. 档案库内严禁设置明火设施,库房的电源开关应设于库房外,并应设有防止漏电的安全保护设置,控制导线和供电导线应用铜芯导线。配电线路宜采用穿金属管暗敷方式。空调设施应单独设置配电线路,并采用穿 金属管保护。库房内不应设置消防以外的给水点,给、排水管道不应穿越库区。上下水立管 不应安装在与档案库相邻的内墙上。四、档案库房的安全防护 1. 健全制度:档案库房管 理制度,包含库房日常安全管理,定期安全检查,每天温湿度控制、保持整洁卫生、遵守保密规定等内容。档案员每月应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一次检查,每年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一次清点核对,并做好检查、清点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 防高温、防潮:档案库房温度控制在 14-24 C,每昼夜波动幅度不大于土 2 C;相对湿度控制在 45%-60% 之间,每昼夜波动幅度不大于±5%。库房内应配备温湿度仪,应配备空调、除湿机、加湿器 等调温调湿设备。当温湿度超过标准时必须采取措施使之符合要求,档案库房安装柜式或壁挂式空调为宜。 3. 防日光直射和紫外线照射:采用人工照明时,宜选乳白色防爆灯罩的白炽灯。当采用荧光灯时,应有过滤紫外线和安全防火措施。窗户要安装防光窗帘,避免阳光 直射档案。 4. 防有害生物:档案库房应尽量将温湿度控制在标准范围,档案箱柜内应放置防虫、防霉药品,并及时更换。有条件的库房可配备臭氧发生器,净化库房空气。为防虫和防鼠,管道通过墙面或楼、地面处均应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其他墙身孔洞也应采取防护措施。 5. 防尘、防污染:档案库房及箱柜保持整洁、无灰尘,箱柜、地面要用吸尘器、拧干的抹布、拖把清洁。严禁将其他用品与档案一同存放。 6. 防火:档案库房应配备消防器材, 采用气体或干粉型,并定期检查更换。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库房内各类电器

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

青岛市区市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 青岛市档案局(馆) 2003年12月 “淮南子档案业务交流网”整理 青岛市数字档案馆已于2003年8月20日通过了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并与当日在国内第一个正式投入运行。按照青岛市档案信息化发展计划的总体要求以及数字档案馆建设理论,我市所属12个区市综合档案馆应相继建成数字档案馆,与市数字档案馆组成两级数字档案馆群,建设青岛市“档案资源信息数据库”,实现数据充分共享,资源互相利用,为数字青岛、数字区市、数字园区建设服务,为我市各级政府开展电子政务建设,实施电子公文归档工程提供有力的保障,为各级档案馆实现现代化管理,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升我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一、数字档案馆建设现状 2001年,国家档案局将青岛、深圳确立为数字档案馆建设的试点城市,2002年以来,杭州市档案馆、天津开发区档案馆、江苏电力公司档案馆等也逐步开始试点建设数字档案馆。国家档案局于2002年12月份在深圳召开了数字档案馆建设现场演示会,2003年8月,青岛市数字档案馆通过了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鉴定认为:“该研究课题的完成,进一步推动了我国数字档案馆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应用。课题研究成果在档案信息化建设领域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对数字档案馆的工程建设起到了示范作用,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

同日,青岛市数字档案馆在国内第一个正式投入使用,受到了国内媒体的关注,得到了国内同行的认可。 区市(县)数字档案馆建设,目前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浙江省萧山区档案馆在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包括广东省顺得市、广州市白云区、深圳市福田区和宝安区等在内的档案馆正在积极筹措,有的已经取得了不少的进展。山东省济宁市档案局在其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中,提出了在2006 年全市各级综合档案馆基本建成数字化档案馆的计划,并通过“两办”印发。 二、区市数字档案馆建设的基本依据 在青岛市建设区市数字档案馆,形成两级数字档案馆群,具有以下优势: 1、环境优势。青岛市作为我国沿海开放城市和计划单列城市,经济比较发达,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化建设极为重视,并于1996年6月专门成立了青岛市委市政府计算 机中心(正局级事业单位),承担青岛市电子政务管理、统筹、协调、推进和技术管理职能。“九五”期间,青岛市宏观决策和办公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工程(“金宏工程”)获得了国家信息化建设示范工程,2002年青岛市开始实施国家电子政务试点示范工程。经过多年建设,青岛市电子政务建设创造了独具特色的“四统一分”体制和“强核-辐射”模式,建设了4个应用平台,即网络平台、软件平台、安全支撑平台、政务信息网站平台。其中网络平台上连国家、省办公网络

综合档案馆必须发挥其面向社会的服务功能

综合档案馆必须发挥其面向社会的服务功能摘要:综合档案馆具有广泛的社会功能,它即有保存和积累国家档案财富的功能,还有向社会传播档案信息、承担宣传教育,为社会的经济、政治、科学、文化等各方面服务的功能。本文主要对新时期如何发挥国家综合档案馆社会功能的问题加以探究。 关键词:综合档案馆;社会服务功能 一、综合档案馆的建设要科学规划,投资到位,设计到位,加大力度综合档案馆是按行政区域设置的收集和永久保管多种门类的档案和有关资料,并向社会提供利用的机构。它更是面向社会,面向大众,为本地区广大群众服务的信息中心和文化阵地。目前,我国各级各类档案馆有3574个,保存着整个国家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总馆藏量176亿多卷件。如果不突出重点,不管它发挥的作用大小,也不管它是否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相适应,一味地强调档案馆要上规模、上档次,将有限的资金一点一点地分割,将对综合档案馆的进一步发展构成威协,同时也会影响其他各级各类档案馆的发展,其最终结果将影响到整个档案事业的向前发展。 传统管理模式上追求档案馆小而全的观念,造成布局不合理,投资分散的现象,使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尽管基层档案工作者付出了很多辛劳,却难以发挥它的社会功能,也很难长久立足于社会。对于一些部门档案馆、专业档案馆、或产生档案数量不多、结构单一的地区应少设,或不设档案馆。避免出现争相设立部门和专业档案馆的倾向。过于庞大、过于分散的布局,一方面使资金使用分散,造成人、财、

物浪费,另一方面将使一地区形成的有价值的档案保存过于分散,不利于档案信息资源的合理流向;也会使综合档案馆馆藏内容仍局限于“党政档案”,造成结构单一,与综合档案馆名实不符,难以发挥其社会功能。因此,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这一点,同时要争取国家在政策导向,资金投入上向综合档案馆倾斜,以保证档案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加强综合档案馆馆际之间的横向联合,形成合力 加强综合档案馆的横向联合,形成规模效应,将丰富的档案信息,以整体优势向社会提供服务,将更显综合档案馆的实力。 我国不同档案馆的档案信息资源的构成状态,无论是数量上,或是质量上都存在很大差异,但各自又有自己的特点、各自的优势,如果加强横向联合,发挥各综合档案馆馆藏的综合优势和互补效应,打破区域界限,从更广阔的空间加强联系,提供综合服务,联合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实现档案信息交流的最太流量和最佳服务,使档案的利用向广泛、纵深发展,那么档案馆的社会功能也将得到充分发挥。我们可以通过建立档案馆网、或以档案信息服务集团的方式,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协作,形成合力,为加入社会的信息网络打下基础。三、优化馆藏档案结构,提高馆藏档案质量 目前各级各类综合档案馆的档案,普遍存在着精芜混杂,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尽管在上世纪80年代国家档案局制发的《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中规定了收集建国后档案的范围,但实际上,馆藏档案中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产生的文书档案多,科技档案、专

档案馆库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07年月日

前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促进国家档案馆建设,提高国家档案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水平,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标准、建设项目评价办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建标[2005]19号)要求,编制《档案馆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以坚持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充分发挥档案事业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宗旨,从我国国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经济实用,满足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需要。 《档案馆建设标准》明确了国家档案馆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确定了房屋建筑及用地面积指标,提出了选址与规划布局、档案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本建设标准对政府投资的档案馆建设应必须严格执行,对企业投资的可参考适用。 本建设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施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需要修改和补充的意见及时反馈。有关意见及资料请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1号,邮编100032),以便今后修改时考虑。 本标准编制组成员: 主编:郭嗣平、张永慧、赵中新、王雁宾 编委:李伯富、刘芸、杨战捷、姜莉、冯朝晖、宋扬、丁德胜、杜山 主要起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德胜、刘芸、杨战捷、姜莉、郭嗣平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 (5) 第三章房屋建筑面积指标 (6) 第四章选址与规划布局 (8) 第五章建筑设计 (9) 附录一省级档案馆各类用房指标分类表 (10) 附录二市级档案馆各类用房指标分类表 (13) 附录三县级档案馆各类用房指标分类表 (16)

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完整版)

目录 1 总论 (1) 1.1项目概况 (1) 1.2建设单位概况 (3) 1.3项目建设的理由 (3) 1.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依据 (5) 1.5可行性研究范围和内容 (5) 1.6结论与建议 (6) 2 项目投资环境及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8) 2.1项目投资环境 (8) 2.2项目提出的社会背景 (14) 2.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5) 2.4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7) 3 项目建设规模 (19) 3.1某某县档案馆现状 (19) 3.2项目建设规模 (19) 4 土地利用与建设条件 (21) 4.1土地利用 (21) 4.2建设条件 (21) 5 项目建设方案 (25) 5.1方案设计原则 (25) 5.2总平面布局 (25) 5.3土建工程方案 (26) 5.4给排水设计 (29) 5.5暖通工程设计 (30)

6 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34) 6.1设计依据 (34) 6.2劳动安全 (34) 6.3消防 (35) 6.4预期效果及评价 (36) 7 环境保护 (37) 7.1评价依据 (37) 7.2评价分析原则 (37) 7.3环境现状分析 (38) 7.4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38) 7.5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39) 7.6环境影响评价 (40) 8 节能方案 (42) 8.1节能原则 (42) 8.2编制依据 (42) 8.3主要能耗指标计算 (42) 8.4节能措施 (44) 9 项目组织与管理 (48) 9.1项目组织 (48) 9.2项目管理 (49) 10 项目实施进度 (50) 10.1建设工期 (50) 10.2工程实施进度安排 (50) 10.3工程进度表 (50) 11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52)

档案馆设计规范资料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档案馆建设的需要,保证档案馆建筑设计基本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综合性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的设计。其它专业性的专门档案馆,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文执行。 第1.0.3条档案馆分为特级、甲级、乙级和丙级四个等级。本规范对不同等级档案馆设计的耐久年限和耐火等级分别作了如下的基本规定,见表1.0.3。 ┃ 等级│特级│ 甲级│ 乙级│丙级┃ ┠────┼────┼────┼────┼────┨ ┃耐久年限││100年以│ 50~100│50~100 ┃ ┃││上│年│年┃ ┃耐火等级││一级│二级│二级┃ ┃适用范围│国家级│省(自治│省辖市(│县(市)┃ ┃│档案馆│区、直辖│地)档案│档案馆┃ ┃││市)档案│馆│┃ ┃││馆││┃ ┗━━━━┷━━━━┷━━━━┷━━━━┷━━━━┛ 注:一、对特级档案馆建筑的质量标准,根据建筑物本身的具体要求确定,本规范不作统一规定。 二、不同等级、不同规模档案馆各类用房的使用面积定额参见附录一。 第1.0.4条位于地震基本烈度七度以上(含七度)地区应按基本烈度设防,对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地区重要城市的档案馆库区建筑可按七度设防。 第1.0.5条档案馆建筑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外,应同时遵守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档案馆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馆址应远离有易燃、易爆物的场所,不设在有污染腐蚀性气体单位的下风向,避免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二、应选择地势较高、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空气流通和环境安静的地段。 三、应建在便于利用、交通方便,且城市公用设施比较完备的地区。 第2.0.2条档案馆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档案馆建筑应独立建造。 二、总平面布置应根据近远期建设计划的要求,立足于一次规划,可分期建设。 三、馆区与职工生活区等建筑应分区布置,避免相互干扰。 四、馆区内道路布置应便于档案的运送装卸,并应符合消防疏散要求。 五、馆区建筑主要用房不宜临近城市干道布置。 六、总平面布置除遵守当地城镇规划设计要求外,应尽量留有适当的绿化用地。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 -------------------------------------------------------------------------------- 发布日期:2017-05-12 访问次数:12396 字号:[ 大中小] --------------------------------------------------------------------------------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2010年8月3日批准,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Code for design of archives buildings JGJ 25-2010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施行日期:2 0 1 1 年2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723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25—2010,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0.5、7.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8月3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档案防护;6.防火设计;7.建筑设备。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电子档案阅览、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信息化技术等功能用房。2.增加建筑节能、综合布线、供电等级、防水等级、安全防范、重要电子档案电磁安全屏蔽要求等技术内容。3.调整术语、建筑设计、档案防护、防火设计、建筑设备中的部分条文。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安路106号,邮编:100050)。 本规范主编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档案办公室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冯丽伟杨战捷韩光宗常钟隽王建库姜莉姜中桥周萌刘晓光张振强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何玉如郭嗣平吴英凡王良城顾均祝敬国孙兰李伯富卢求 1 总则 1.0.1 为适应档案馆建设的需要,使档案馆建筑设计满足功能、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档案馆建筑设计。 1.0.3 档案馆可分特级、甲级、乙级三个等级。不同等级档案馆的适用范围及耐火等级要求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1.0.4 特级、甲级档案馆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规定。位于地震基本烈度七度及以上地区的乙级档案馆应按基本烈度设防,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地区重要城市的乙级档案馆宜按七度设防。 1.0.5 档案馆建筑的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规定。

综合档案馆的三项基本功能

20 《中国档案》8/98 档案馆工作 各 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这是对档案馆性质和职能的科学揭示,体现了档案馆工作的基本规律。但是档案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坐标系中,又非一般的文化机构,它同文化、新闻、出版、史志等部门相比,又有其无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有着自己特殊的功能。特别是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其具体功能得到不断拓展和深化,使其基本功能出现多样化、明晰化的趋势。档案馆基本功能的探讨,对于制定宏观政策、法规及强化地位、发挥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档案馆功能的拓展和明晰化,不仅是档案馆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更深层的原因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变革的时代现象,是在新的挑战和机遇面前的自我把握和选择,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是现实的客观要求,是在实践中总结上升的。只有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去透视这一问题,才能深刻揭示其规律性的动因。 首先,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强烈地冲击着档案馆原有的封闭、内向的业务体制和工作方式,迫切需要加快档案馆转型步伐,在档案馆的社会性、文化性上有所突破。 其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档案馆确立价值目标,形成服务优势,强化信息服务功能,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 再次,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给档案馆工作带来整体的考验,面对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处于功能拓展亦或萎缩的无情选择,档案馆必须树立起强烈的竞争意识,以功能求生存,以实绩求地位,以服务求发展,在更宽广的舞台上显身手。 最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又给档案馆提出了责无旁贷的任务。档案馆作为一项文化事业,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标志着它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不仅是以服务者,而且是以直接参加者的双重身份发挥其功能和作用。这些新的任务、新的课题,构筑了档案馆工作运行的基本框架,为强化、拓展档案馆功能奠定了坚实的动力和社会基础。 新的挑战、新的任务给档案馆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新的选择和新的转变。以临沂市档案馆1990年至1997年8月间为例,档案馆服务发生了重大变化,不断拓展档案馆与社会联系的渠道,开辟了以提供利用为基本形式,以档案编研、档案展览等多种方式共同作用的格局,8年间向社会提供服务3884人次,提供档案19811卷次;同时把编研作为增强服务 山东临沂市档案馆■李凤英王世金 综合档案馆的三项基本功能

全国档案馆设置原则和布局方案

全国档案馆设置原则与布局方案 档案馆就就是国家集中管理档案得文化事业机构,就就是提供利用档案资料,为社会各方面服务得中心。?新中国成立后,党与政府十分重视档案馆事业得建设。1956年国务院发布得《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得决定》,就明确要求国家档案局根据国家集中统一与分级负责管理档案得原则,对全国档案馆建设进行全面规划。同年,国务院转发得《国家档案局关于目前档案工作情况与今后工作安排得报告》曾提出了全国档案馆建设得初步方案。经过30多年得努力,我国档案馆事业迅速建设发展起来。但就就是,自党得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总方针得实施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得蓬勃发展,社会各方面对档案资源得需求日益增长,原已建立得我国单一得国家档案馆结构,已不能完全适应国家对各类档案得安安保管以及开发利用得需要与档案馆事业得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完善全国档案馆网得结构,使一切具有研究价值与查考价值得重要档案,得到妥善得保管与有效得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档案法》与《中华人民共与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得有关规定,在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重点发展原有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得原则下,根据需要适当建立某些部门档案馆与企业事业档案馆,把国家档案馆网建设成为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关系协调、管理科学、具有安全保管与充分开发档案信息能力、为社会各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得有机整体。 根据上述原则,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馆得具体设置与布局方案如下:?一、各级国家档案馆?各级国家档案馆,就就是归口中央

或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与有关部门)直接管理得文化事业 或科学技术事业机构。包括综合档案馆与专门档案馆。 1、综合档案馆?综合档案馆就就是按行政区划或历史时期设置得,收集与管理所辖范围内多种门类档案得档案馆。?(1)在中央设置3个综合性档案馆。?中央档案馆收集管理中华人民共与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群众团体中央机构、派出机构及边区政府形成得档案,中华人民共与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包括具有行政职能得公司)与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政协全国委员会、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等全国性人民团体及其所属机构形成得档案与民主党派中央机构移交得档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收集管理明、清两朝及以前各朝代中央机构形成得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收集管理民国时期(辛亥革命成立得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国民党及其政府、汪伪政权)中央机构形成得档案。 (2)在地方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立综合档案馆。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市(地、州、盟)、县(旗、市、区)档案馆,收集管理本级中国共产党得机关及其所属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及其所属机构形成得档案与本级分管范围内各历史时期得有关档案。 省辖市得市属区就就是否设置永久性档案馆由地方档案行政管

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修订)

大连恒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TEL:0411-******** Dalian Hengzhi Sci & Tech Development Co., Ltd. 大连恒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

目 录 第一章:前言 (1)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意义 (2) 第三章:数字档案馆馆内建设目标、内容 (3) (一)“数字档案馆”馆内总体建设目标 (3) (二)“数字档案馆”馆内总体建设内容 (3) 第四章:数字档案室建设 (11)

第一章:前言 根据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档办〔2010〕116号《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中指出: 数字档案馆是指各级各类档案馆为适应信息社会日益增长的对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利用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字档案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管理,并通过各种网络平台提供公共档案信息服务和共享利用的档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 建设数字档案馆,有利于提高档案馆工作效率和现代化水平,有利于确保数字档案永久存储与安全保管,有利于促进公共档案服务能力拓展和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 建设数字档案馆,有利于促进国家信息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有利于提高各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有利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现代信息服务的现实需求。 数字档案馆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经过调研、立项、论证、软件开发、平台构建、资源准备、系统试运行、项目验收、运行维护等诸多环节,需要各业务部门、档案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共同参与,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 数字档案馆建设的目标是:紧紧依靠国家和当地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充分利用各种政务网平台、公众网平台以及各类网络资源,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手段,集成建设适应本部门本单位一定时期内数字档案管理需要的网络平台,开发应用符合功能要求的管理系统,推动馆藏档案资源数字化、增量档案电子化,逐步实现对数字档案信息

县级综合档案馆项目建设情况报告

县级综合档案馆项目建设情况报告 XX县综合档案馆项目建设自XX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以来,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施工管理程序及国家档案馆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实和工程建设。通过艰辛努力,XX年1月完成了XX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工程,工程已完成初验,因最近才补办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才具备汇验条件。现根据怒江州发改委、档案局的相关通知,针对XX县级档案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过认真研究分析,现将工程项目自查整改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原XX县档案馆建于1982年6月,至今已有27年的历史,总建筑面积764.35平方米,库房面积只有360.13平方米,由于档案馆面积严重不足,档案馆功能得不到充分的发挥,还没有档案馆技术用房、对外服务的查阅利用房间,档案业务用房、库房、办公用房等及其紧张。更为严重的是现档案馆基础属软土基础,受城南滑坡的影响,现档案馆部分基础已出现了裂陷,墙体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损,部分承重梁开裂、屋面板多处渗漏、混凝土保护层严重脱落,已鉴定为D级危房。XX县属地震活动频繁区域,近年来地震活动频繁,极易发生国家珍贵档案被毁和馆内职工生命财产伤亡事件。XX县档案馆藏档案资料总数达63775卷。相当于档案馆

库建成时的10倍。为解决库容紧张难题,县档案馆采取了安装部分密集架、增加铁箱层次等措施,但由于库房已是超负荷存放,部分档案只能堆放在库房角落,馆库设施很简陋,保管条件很差,严重影响了档案的安全。加之由于受当时档案管理体制的历史局限,档案馆随县委办公大楼在县委大院的一角,占地约0.5亩。地点的限制对档案馆的改扩建造成严重制约。选址新建是必然的选择。根据这一现状,为了维护好边疆民族自治县的历史真实面貌,科学安全保管和有效开发利用档案资源,全面服务社会,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XX县档案局拟在XX县三江大道东侧新建XX县档案馆。 二、工程建设情况 XX年5月,XX县接到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档案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编制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的通知》以及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做好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相关事宜的通知》的文件后,县委、政府及时召集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安排布置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并下发了《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档案馆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发改委主任、档案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财政、国土、建设、环保、电力、气象、地震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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