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东联镇中心学校

贫困生资助管理和认定办法

根据威教发[2012]4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制定我镇学生资助管理和认定办法。

一、加强领导成立中心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良芬中心校校长

副组长:阙向东中心校副校长

古歧智中心校副校长

邹国旗中心校副校长兼东联小学校校长

徐鑫淼东联百胜小学校长

成员:曾宏英刘晋民刘文利李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宏英任办公室主任,刘晋民刘文利李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资助对象

在我镇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且有学籍小学、初中生。

三、实施项目

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小学30元/生/年,初中生40元/生/年进行补助。对住校生进行生活费补助,1000元/生/年。

四、资助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政策规范操作。

五、管理和认定要求

1、“一免一减”根据县教育局资助中心下达的指标人数,按学生比例分配到镇内学校。

2、各校负责人及班主任教师摸清家庭困难学生,按困难程度根据指标数确定资助对象,学生(必须学籍在册)申请——村社签章——班级评审——学校评审——张榜公示贫困生花名。

3、各校将受资助学生花名册一式二份及汇总表一式三份(含电

子文档)上报中心校,中心校汇总后报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

4、中心校在根据上级下拔的资助金按各校的指标数分发到校,学校发放资助金,并要求学生或家长签字。各校将受助学生签字的花名复印件交中心校,由中心校上交资助中心。

5、寄宿生生活补助由需寄宿的学生申请,村社签章,报学校审批。学校造具花名统计上报教育局,学校根据上级划拔补助金费发放到校,学生签字领取。

六、工作要求

1、镇内各校要建立学生资助机构,由校级干部分管,落实具体人员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制定和完善学校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建立学生资助专门档案,保存备查。

2、学校要进行资助政策宣传,向家长及社会公布咨询电话,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3、对在资助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和重大失误和问题,造成社会影响的,将追究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中心校咨询电话:8492084

东联镇中心校

二0一二年三月、

东联镇中心资助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电话分管领导:阙向东138********

经办人:曾宏英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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