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群体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目录

1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

1.1风险分析 (1)

1.2事件分级 (1)

2 应急原则 (2)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2)

3.1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2)

3.2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2)

3.3应急工作部门 (3)

4 预防与预警 (3)

4.1信息监测和报告 (3)

4.2预警支持系统 (4)

4.3预警信息 (4)

5 信息报告程序 (4)

6 应急处置 (5)

6.1响应分级 (5)

6.2响应启动 (5)

6.3响应程序 (5)

6.4应急状态解除 (6)

6.5处置措施 (6)

7 应急保障 (7)

7.1应急队伍 (7)

7.2应急装备 (7)

8 附则 (7)

8.1制定与解释 (7)

8.2预案的实施 (7)

1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风险分析

群体性突发事件(简称群体性事件)是可能存在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之一。

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群体为了共同的利益或需要,在不确定诱因和不确定时间中,突然爆发的公开干扰正常工作和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乃至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的集群行为。

群体性事件的诱发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利益诉求渠道不畅、利益关系协调失衡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基础性根源;部门工作缺失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政治因素;员工的民主法治意识失重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文化因素;媒体舆论导向失控,各种具体利益的冲突,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群体性事件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甚至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影响,应制定必要措施加强预防和应急处置手段,减少和消除有害影响。

1.2 事件分级

(1) Ⅰ级事件

1)到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公司本部聚集上访的应急事件;

2)到分公司所在省(市)自治区党委、政府机关聚集的上访人数30人以上的;

3)在地市级政府部门、重要场所、重点地区聚集人数在50人以上参与人员有明显过激行为的群体性事件;

4) 其他视情节需要作为Ⅰ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2) Ⅱ级事件

1) 到省(市)自治区党委、政府机关聚集的上访人数30人以下的;

2) 在分公司当地或其他重要场所聚集上访,人数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过激行为已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

3) 集体罢工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2 应急原则

(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分工协作。事发分公司要在公司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事发分公司主要领导要到现场,直接参与指挥处置工作。做到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有机协作。

(2) 预防为主。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3) 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疏不宜激。要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

(4) 快速反应。形成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依法果断处置。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应急组织机构图见总体应急预案。

主要应急工作部门职责如下:

3.1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1) 负责下达公司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下达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2) 负责各分公司、项目部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的协调;

(3) 指定事件新闻发言人,审定新闻发布材料;

(4) 组织配合政府部门、集团公司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5) 必要时派人到达现场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3.2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安全科:

(1) 协助综合办公室处置群体性事件;

(2) 负责由群体性突发事件引发的火灾爆炸、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处置;

(3) 负责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生产管理部:

(1) 接收公司群体性突发事件信息,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汇报;

(2) 负责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办公室:

(1) 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牵头组织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2) 指导事发分公司进行应急处置,确保生命安全;

(3) 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应急处置;

(4) 协调应急资源;

(5) 提出重大决策措施方案,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同意后实施;

(6) 负责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3.3 应急工作部门

人力资源部

(1)负责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

(2) 负责协调处理公司管理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举报的有关群体性上访人员的政策解释和疏导工作;

(3) 负责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群工作部

(1) 负责协调由于劳动关系、劳动争议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理;

(2) 负责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司其他部门:

按照公司总体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完成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下达的指令。

4 预防与预警

4.1 信息监测和报告

公司有关部门要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测,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

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加大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各分公司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工作情况上报。要特别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瞒报、谎报、缓报。

4.2 预警支持系统

公司各分公司要建立上下连贯、纵横畅通、反应灵敏的应急信访稳定信息网络,确保快速、准确、高效、灵敏地获得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切实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4.3 预警信息

(1) 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苗头,但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

(2) 聚集上访尚未发生堵门、堵路、拦截车辆、围攻殴打工作人员或严重影响交通、治安秩序或党政机关工作秩序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发生在分公司、项目部内部的表达共同意愿的聚集事件,尚未发生行凶伤人、扣押有关人员或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的。

(4) 其他由人民内部矛盾引起、尚未出现过激行为、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现场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的群体性行为。

5 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Ⅱ级及以上群体性事件后,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发布预警,同时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政府有关部门。

信息报告内容如下:

(1)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类别、起因等基本情况;

(2) 人员情绪和行为程度;

(3) 提出和要求解决的主要问题;

(4) 采取的主要措施;

(5) 初步分析和工作意见;

(6) 事态发展态势及预测;

(7) 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24小时应急值班任务由公司生产管理部承担,公司生产管理部应急值班电话为:138********。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根据公司突发事件分级,应急响应分为Ⅰ级响应(公司级)、Ⅱ级响应(分公司级)。

Ⅰ级响应(公司级):发生Ⅰ级突发事件时,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进行应急响应,开展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Ⅱ级响应(分公司级、项目部):发生Ⅱ级突发事件时,事发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进行应急响应,开展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和现场处置工作;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发布预警,进行应急响应准备。

6.2 响应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1) 分公司发生Ⅰ级群体性事件;

(2) 所属分公司发生Ⅱ级群体性事件,需公司协调相应资源进行响应救援时。

6.3 响应程序

(1) 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事发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将相关信息在第一时间报送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2) 接到相关信息后,公司派专员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处置工作;

(3) 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6.4 应急状态解除

事发分公司确认事件现场得到有效控制,现场应急处置已经结束等条件,提出解除现场应急状态的建议,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下达应急状态解除指令。

6.5 处置措施

(1) 明确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责任分工,突出快速反应和分公司内部之间的预案对接、联动配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决定派员开展现场处置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进入事发现场,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确保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反应迅速,协调有力,依法妥善处置,及时控制事态,防止发生蔓延。

(2) 发生在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的群体性事件,立即向公司报告,启动本分公司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将视事件的规模及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派工作组到现场协助处理。事发分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面对面地、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和相关政策解释工作,及时疏导和化解矛盾,并直接参与指挥现场处置。

(3) 发生在金湖县重要场所、集团公司机关的群体性事件,要劝导上访人员迅速离开聚集地,到指定接待场所反映问题。如难以劝离,可将上访人员带至指定的分流处置场所,进行分流,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处置,安全劝返。

(4) 处置工作需要由集团公司协助的,由公司及时请示、报告并共同开展处置工作,形成处置合力。

(5) 及时了解掌握接待处置工作中的相关信息,通过快报、报告等形式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情况紧急或当时不能了解清楚的,先报简要情况,再报后续情况和处置结果。

(6) 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出现围堵、冲击公司、破坏公共财产、危害人身安全、推打谩骂接待人员、阻碍交通、打横幅、展示大字报、书写标语散发传单、进行煽动性演讲、打砸抢、损坏公共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时,首先动用公司内部保卫力量进行制止,同时请求当地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

(7) 对携带凶器、爆炸物的人员,一经发现,要在稳定其情绪的同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进行依法收缴和处理。

(8) 对发生自杀性伤害事件,要立即制止并就近送医院或急救中心抢救。对年老体弱、身体有病人员,要给予关照,防止发生晕倒、死亡等意外事故。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队伍

公司总部、各分公司、项目部应建立或确定群体性事件应急队伍,公司信访群体性事件应急队伍由公司相关人员组成。同时,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组织有关人员每年进行至少一次业务培训,并组织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7.2 应急装备

(1) 交通运输保障

公司和各所属分公司、项目部要制定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的车辆准备及征用的具体方案,保证及时提供大型客运车辆。

(2) 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司及所属分公司、项目部信访稳定工作机构应具备相应的通讯条件,并确保信息通畅。配备用于现场取证的固定和移动摄录设备。

(3) 医疗保障

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公司应通知医护人员到达现场,配备救护车辆及必备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4) 特殊装备保障

针对爆炸、危险品,配备所需的应急防护、消毒装备。

8 附则

8.1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综合办公室。

8.2 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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