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排烟系统的原理汇总

防排烟系统的原理汇总
防排烟系统的原理汇总

民用建筑防排烟系统的原理与施工

第一节防烟排烟系统的分类、组成及工作原理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烟雾是阻碍人们逃生和进行灭火行

动、导致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火灾烟气的危害主要有三个方面:

1.毒害性:烟气包含高浓度的一氧化碳(CO)及其他各类有毒气体如氢氰酸(HCN),氯化氢(HCI),对人体产生的直接危害。

2.减光性:烟气极大降低可见度,使人易于失去正确的疏散方向,降低了人们在疏散过程中的行进速度.

3.恐怖性:火灾现场往往使人感到惊慌失措,秩序混乱,形成巨大的心理恐惧,使人失去正常的行为能力,严重影响人们的迅速疏散,重则导致伤亡,轻则影响人们身心健康。二.防烟、排烟设计的目的是:

将火灾产生的大量烟气及时予以排除以及阻止烟气向防烟分区以外扩散,以确保建筑物内人员的顺利疏散,安全避难和为消防队员创造有利扑救条件。

因此防烟、排烟是进行安全疏散的必要手段。

设置自然防排烟设施,利用烟气的热浮力特性采用自然排烟和防烟。

设置机械送风、机械排烟系统,对保护区域的实行正压送风防烟和机械排烟。

对建筑进行防烟分隔或建立防烟封闭避难区。

对建材和家具进行阻燃、消烟处理;

喷洒化学消烟剂或水雾消除烟气中的有毒成分及烟尘粒子。

三.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的概念

1.防火分区的目的是:防止火灾的扩大,设置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设备。

防火分区按方向可分为:垂直防火分区及水平防火分区.

2.防烟分区是烟气控制的基础手段,防烟分区内不能防止火灾的扩大,只能有效地控制火灾产生的烟气流动,是为有利于建筑物内人员安全疏散和有组织排烟而采取的技术措施,主要依靠采用挡烟垂壁(帘),挡烟梁(墙)等形式来实现。

规范规定:每个防烟分区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m2,且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分隔区内的排烟量,在人员疏散的短时间内,必须大于或等于该区内产生烟的数量。

四、防排烟系统分类

防、排烟系统一般分为四种方式:

1.自然排烟:

利用火灾产生的烟气流的浮力和外部风力作用,通过建筑物的对外开口,把烟气排至室外的排烟方式.实质是热烟气和冷空气的对流运动。

在自然排烟中,必须有冷空气的进口和热烟气的排出口。烟气排出口可以是建筑物的外窗,也可以是专门设置在侧墙上部的排烟口。

对高层的建筑来说,可采用专用的通风排烟竖井,

2.机械排烟

分为局部排烟和集中排烟两种方式,也叫负压机械排烟方式。利用排烟机把着火房间中产生的烟气通过排烟口排到室外的排烟方式。

局部排烟方式是:在每个需要排烟的部位设置独立的排烟风机直接进行排烟;其初投资高,而且日常维护管理麻烦,管理费用也高。

集中排烟方式是;将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区,在每个区内设置排烟风机,通过排烟口和排烟竖井或风道利用设置在建筑物屋顶的排烟风机,排至室外。排烟稳定,投资较大,操作

管理比较复杂,需要有防排烟设备,要有事故备用电源。

3.防烟加压送风

对疏散通路的楼梯间进行机械送风,使其压力高于防烟楼梯间前室或消防电梯前室,而这些部位的压力又比走道和火灾区高些。从而可阻止烟气进入楼梯间。

4密闭防烟方式

对于面积较小,楼板耐火性能较好、密闭性好并采用防火门的房间,可以来用关闭防火门使火灾区与周围隔绝缺氧而熄灭。

当发生火灾时将着火房间密封起来,这种方式多用于小面积房间。

五、防排烟系统的组成与原理

1 自然排烟系统的组成

(1).自然排烟口的面积,一般可取地板面积的1/50。排烟口应设置在距顶棚800mm以内,如图。

(2)排烟口的平面位置应按以下两个规定:

1.每个防区面积按500m2划分;

2.防区内任何地点到排烟口水平距离小于30m,如图所示。

2.机械排烟系统的组成

该系统是使用排烟风机进行强制排烟。由挡烟(活动式或固定式挡烟壁,或挡烟隔墙、挡烟梁)、排烟口、防火排烟阀门、排烟道、排烟风机和排烟出口组成。如图所示。

当排烟风机负责一个防烟分区时,应按该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60m3/h计算;

当担负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h计算。

根据计算所得的排烟风量,选择排烟风机,并附加漏风系数,一般取10%一30%。

房间和走道的排烟系统与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以及台用前室的排烟系统应分开设置。并且每个排烟系统,排烟口数量不宜超过30个。

3.机械加压防烟系统的组成

机械正压送风系统由:

加压送风机、风道、

送风口以及风机

控制柜等组成。

该系统的风源必须

吸自室外,且不应

受到烟气的污染。

一般情况该系统与

排烟系统共同存在,图示。

加压送风风量,通过送风机和管道送入防烟区,宜每隔三层设一个加压送风口。

加压送风机,应设有备用电源。

送风管道上不应装防火阀。

第二节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原则与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规定:建筑物高度大于24m设有防烟楼梯及消防电梯的建筑物均应有防、排烟设施。

建筑物以下部位需设置防、排烟设施:

①防烟楼梯间以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和合用前室;

②一类或32m以上的二类建筑物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无窗房间、设固定窗扇的房间和地下室房间。

③无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且长度大于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但长度大于60m的内走道。

1.自然防排烟建筑条件的限定

以下建筑中可以采用自然防排烟手段:

除高度超过100米的居住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一类公共建筑以外的建筑。

(1)部位: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

净空高度小于12米的中庭;

长度在20米~60米之内的内走道;

地面上和地下室的房间;

(2)设施:

与外界大气直接相通的洞口、可开启的外窗等。(包括电动开启的外窗)

开口位置:空间的上部

(3)开口面积: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 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2.机械防烟部位

加压送风系统:

对疏散通路的楼梯间进行机械送风,使其压力高于防烟楼梯间前室或消防电梯前室,而这些部位的压力又比走道和火灾区高些。从而可阻止烟气进入楼梯间。

方法:向保护区域机械加压送风。

组成:由加压送风机、风道、送风口以及风机控制柜等组成。该系统的风源必须吸自室外,且不应受到烟气的污染。一般情况该系统与排烟系统共同存在。

(1)部位:

对于高层建筑: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封闭避难层(间)。

注:

1、防烟楼梯间的前室可以不设防烟

2、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

3、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正压送风系统,

(2)正压标准:

防烟楼梯间为40Pa至50Pa。

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为25Pa至30Pa。

(3.)风口

楼梯间每隔二至三层设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一个。

楼梯间加压送风口平时宜常开。

前室加压送风口平时宜常闭,火灾时打开与着火层上下相邻层的风口送风。当前室采用带启闭信号的常闭防火门时,可设常开式加压送风口。

(4.)风机

机械加压送风机可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风机位置应保证新风入口不受火、烟威胁

送风机的进风口宜直接与室外空气相联通;

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宜与排烟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层面。如必须设在同一层面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不受烟气影响;

送风机应设置在专用的风机房内或室外屋面上。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设常开加压送风口的系统,其送风机的出风管或进风管上应加装单向风阀;当风机不设于该系统的最高处时,应设与风机联动的电动风阀。

3、机械排烟部位

机械排烟:

将建筑物分为若干防烟分区,在防烟分区内设置防烟风机,通过风道强制排出各房间或走廊的烟气。

特点:

排烟稳定,投资较大,操作管理比较复杂,需要有防排烟设备,要有事故备用电源。

组成:由挡烟壁、排烟口、防火排烟阀门、排烟风机和排烟出口组成。

(1.)排烟部位: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

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

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2.)系统布置

走道的机械排烟系统宜竖向设置;

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宜按防烟分区设置。

(3)排烟口布置

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0m。距地面高于2米。

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

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排烟口平时应关闭,并应设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4).排烟风机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采用排烟轴流风机。不应采用电机内置式的普通轴流、混流风机。

应在其机房入口处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时连续工作30min。

排烟风机宜设在建筑物的顶部,烟气出口宜朝上,并应高于加压送风机的进风口,两者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m或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

(5).防烟分区的划分

1 应在防火分区内划分防烟分区。

2 防烟分区不宜大于500m2。

3 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梁划分防烟分区,其下垂高度应由计算确定,且应满足疏散所需的清晰高度。下垂高度通常不小于500mm。

地下汽车库

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排烟系统可以与通风排气系统合用。

汽车库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汽车库内有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当疏散出口邻近地上建筑物外围护结构时,为防止地下汽车库失火时向上部蔓延,该出口设置防火卷帘门。此类防火分区若设置机械排烟系统,也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

中庭防排烟设计方法

中庭的定义与分类

高度三层或三层以上,且平面尺寸中短边长度不小于6米的大容积空间称之为中厅。从防排烟的角度,中庭可以分为三类:

屏蔽式中庭、回廊式中庭、混合式中庭。

屏蔽式中庭的防排烟

屏蔽式中庭指中庭与周围建筑之间采用防火卷帘隔断或使用内幕墙隔断(例如采用硼硅酸盐玻璃)。火灾时中庭与周围建筑空间相互独立,因此中庭与周围建筑空间的防排烟系统完全独立设置。

中庭采用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方式;周围建筑空间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另行设置排烟设施。回廊式中庭的防排烟

回廊式中庭指火灾时中庭通过回廊与周围建筑的使用区域发生空间上的联系。

周围建筑区域视具体情况设置排烟设施。

中庭设置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设施。中庭发生火灾时,启动中庭的排烟系统;与中庭相连的建筑区域发生火灾时,启动火灾区域及同层回廊的排烟系统。

混合式中庭的排烟

混合式中庭指建筑物的下部为回廊式,上部为屏蔽式。如常见的一些中庭建筑下面几层为公共场所,上面部分为办公用房、客房等。

此类中庭采用中庭排烟法

第三节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与安装

材料的可燃性等级:

不燃级-A级,

难燃级-B1级,

可燃级-B2级,

易燃级-B3级。

一、防排烟系统管路制作与施工

1. 材料要求

(1)排烟管道:

排烟管道本体、框架、固定材料、密封材料及柔性接头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当吊顶内有可燃物时,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烧材料进行隔热,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2)正压送风管道

送风管道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当采用金属风道时,管道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s。

当加压送风管穿越有火灾可能的区域时,风管的耐火极限应不小于1h。

送风井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lh的隔墙与相邻部位分隔,当墙上必须设置检修门时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3)通风空调

通风空调系统的管道等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材料制作。

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B1级,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4)保温消声材料

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和粘结剂应为不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甲乙类厂房、库房、高层工业建筑以及影剧院、体育馆等公共建筑的采暖及空调管道和设备,其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2.送风、排烟管道制作与施工

(1)送风、排烟管道施工

送风、排烟管道可采用镀锌钢板等金属材料,或采用混凝土砌块等非金属材料制成。

金属送风、排烟管道的最小壁厚(mm)

(2)风管支、吊架的间距,

1 风管水平安装,

其直径或长边尺寸小于400mm时,间距不应大于4m;

大于或等于400mm时,不应大于3m;

2 风管垂直安装,间距不应大于4m,但每根立管的固定件不应少于2个;

3.机械防排烟系统的矩形风道的接缝应采用咬口形式,接逢处须保持密封;

4.金属送风、排烟管道的单位面积允许漏风量应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97中表3.1.14规定。

送风管道的工作压力≤500Pa时,漏风量按低压系统的规定;>500Pa时,按中压系统的规定。排烟管道均按中压系统的规定。

5.管道的连接采用法兰连接。

6.管道与风机的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或采用不燃烧材料的柔性连接;

7.管道穿越隔墙时,管道与隔墙之间的空隙,应采用水泥沙浆等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塞;8. 排烟管道的隔热层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0mm的不燃绝热材料进行隔热(如矿棉、岩棉、硅酸铝等);

(3)送风机、排烟风机的安装

1、送风机、排烟风机应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

2、若排烟系统必须与空调系统共用,需要设置减震装置时,不应使用橡胶减震装置。

3、送风机、排烟风机外壳至墙壁或其它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600mm.

4、机房围护结构的耐火极限应不小于2.5h,机房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二. 防排烟系统的安装

送风口、排烟口应可靠地固定在设计位置上。

排烟口应设在储烟仓内。

送风口(阀)与排烟口(阀)的机械传动部件应不脱落、不松弛、运行可靠。

消防控制中心给出的动作信号或现场手动操作,必须能使送风口、排烟口可靠的动作。

安装要求

防火阀

走道排烟阀及前室常闭送风阀手控缆绳安装,其长度应不大于6m,90o弯曲应不多于3个,

半径不小于300mm ;预埋管不应有死弯及瘪陷。

风口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牢固,边框与建筑装饰面贴实,外表面应平整。

三. 阀门

防火阀是安装在通风、空调系统的送、回风、排风管道上,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发生时当管道内气体达到规定温度(70℃)时自动关闭,或电动关闭,在一定时间内具有足够的耐火稳定性和耐火完整性的阀门。

它能起到阻烟、阻火和保护设备的作用

防火阀与防烟防火阀的区别:

所有防火阀都具有70℃自动关闭功能,但防烟防火阀还具备电动关闭功能。

用途:如排风与排烟合用的管道上。

防烟防火阀有状态信号反馈功能。防火阀不一定有。

排烟阀是安装在排烟系统管道上,平时可以呈开启状态,也可以呈关闭状态,火灾时进行排烟的阀门。

当管道内气体温度达到280℃时自行关闭,在一定时间内具有足够的耐火稳定性和耐火完整性。

排烟防火阀:平时常开,管内烟气温度达到280 ℃时自行关闭的阀门。

排烟口:平时常闭或常开,可以手动和自动开启,管内烟气温度达到280 ℃时自行关闭的风口。

排烟阀:原理类似与排烟口,但安装在排烟支管上。

四.防火阀安装位置

防火阀: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

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

管道穿越通风空调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这类房间如贵宾室、消防控制室、多功能厅、大会议室、贵重物品及贵重设备间等。

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管道穿越变形缝处两侧

排烟防火阀应设置在排烟支管上(排烟口具有280℃自行关闭功能时,其支管除外)以及排烟风机的入口处。

五. 控制

通风空调系统:

火灾确认后,由消防中心断电使空调风机、通风机关闭。

特别重要的场所,风管上的防火阀通过电动信号关闭。

正压送风系统:

火灾确认后,由消防中心启动正压送风机。

同时打开着火层及邻层前室的送风口。

排烟系统

1)报警者手动打开排烟口;排烟风机自动启动。消防控制中心远程打开着火区域对应防烟分区内的其他排烟口。

2)消防控制中心接警确认后远程打开着火区域对应防烟分区内的所有排烟口,并同时启动排烟机。

3)烟气扩散到其他防烟分区后,烟感探测器报警,消防控制中心远程打开对应防烟分区内的所有排烟口。

防排烟系统设备状态的监测

1 正压送风机的工作状态、故障报警;

2 排烟风机的工作状态、故障报警;

3 有关防火阀的启闭状态;

4 有关排烟口、排烟防火阀的启闭状态。

第四节防排烟系统的检测与验收

在排烟系统中,重点审查:⑴排烟量是否标注,能否满足防烟分区排烟量的要求。⑵排烟口的设置是否合理。⑶防火阀的设置是否合理。⑷排烟风机的选择是否和系统需要匹配。

在正压送风系统中应重点审查:⑴送风总量是否标注,其选择是否满足要求。⑵保持的正压范围是否标注,能否满足要求。⑶正压送风口的设置是否合理,每个风口的风量是多少。⑷风口的开启顺序是否合理。⑸排烟风机的选择是否和系统需要匹配。⑹超压排气设备是否考虑。

一.防排烟系统的调试

系统的调试是系统安装工程最后的一个重要环节,工程承担单位应认真做好这一环节的工作,为检测验收作好准备。

1.送风排烟风机

(1)送风、排烟风机的型号、风压、风量及安装位置。

(2)风机机座的固定件,防震、防腐措施。

(3)风机的电源和主备电源条件;

(4)风机进风口与出风门口与系统连接的情况。

2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型号、安装位置、关闭状况、电源、控制线路连接状况,单件动作的可靠性。

3送风口、排烟口的安装伦置、安装质量、动作可靠性、

4.管道及连接件的材质、规格以及连接垫圈、管道的支柴、吊架的牢固性和管道穿墙、穿楼板封堵措施等。

风机的运转实验

风机是防排烟系统的心脏,送风机和排烟风机能否正常运转,是保证防排烟工程质量的关键。风机试运转的目的:首先,观察风机在正常供电条件下运转情况是否正常;其次,在人为突然断电情况下,备用电源投入时风机能否正常启动。

风机试运转的时间不得少于30min,在日后还应定期进行风机的运转.以保证风机在任何时候都处在良好的备用状态。一般,至少每隔半年应进行—次试运转。

二.防排烟系统的检测

根据被检项目在消防系统中,对系统运行功能起作用的重要程度和部件质量性能的重要性分:

A类(关键项):对消防系统质量有直接影响,如关键性部件

的性能优劣及其施工安装质量可直接影响到

消防系统运行功能的项目.

B类(主要项):对消防系统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

消防系统运行功能的可靠性的项目.

C类(一般项):对消防系统质量有影响,规范中规定需要检

测的项目.

根据检测项目类别的合格率,防排烟系统质量综合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1.合格判定.实际检测的项目,A类检测项目合格率100%;B类检测项目合格率偩偩≥90%;C类检测项目合格率≥80%;系统判定为合格.

2.不合格判定.实际检测的项目,A类检测项目合格率<100%;B类检测项目合格率< 90%;C类检测项目合格率< 80%;系统判定为合格.

一.机械防烟系统

(一)加压送风口的布置,结构形式及功能

技术要求:

1.楼梯间加压送风口宜每隔2~3层设一个;

2. 前室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一个;

3.风口应采用自垂式百叶风口、常开式百叶风口或正压

送风阀;

4.风口宜设在靠近地面的墙上.

检测器具:目测

检测方法:查看送风口的手动、远距离开启是否正常;手动操作能否复位;安装位置、设置及结构形式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检测类别: B

(二).送风管道

技术要求:

1.风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水平安装,

2.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宜分别独立设置送风系统;当必须共用一个系统时,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检测器具:目测

检测方法:查看风道系统设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风道

是否为非燃材料制作.

检测类别: B

(三).加压送风量

技术要求:

1.系统加压送风量应符合表7.1的要求; 见书P125

2.封闭避难层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净面积每平米不小于30m3/h计算.

加压送风量公式: Q=3600V.F

式中:Q-风量;m3/h

V-加压送风口平均风速;m/h

F-加压送风口有效流通面积;m2

检测器具:风速仪和卷尺

检测方法:用卷尺测量加压送风口有效流通面积,用风速仪测量送风口风速,记录数据,端面有几个点,要求根据平均风速计算,判定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检测类别: B

(四).正压值

技术要求:

1.防烟楼梯间:40~50pa;

2.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25~30pa;

3.封闭避难层;25~30pa;

4.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排烟时,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正压送风系统,正值应符合以上规定。

检测器具:微压计

检测方法:关闭加压区所有门窗孔洞,启动各加压区的加压风机,对前室或合用前室应同时开启相应的加压送风口,当风机运行正常后,用微压计测量各区的正压值。

检测类别: B

(五).机械送压风机

技术要求:

1.机械加压送风机宜采用轴流式或中、低压离心风机:

2.风机位置应根据供电条件,风量分配均衡,新风口不受火、烟威胁等因素确定;

3.风机应有主备电源,切换正常;

4.主备电源切换后,风机应保持连续运转;

5.消防控制室、风机房应能正常启停风机,启动后运转正常,并有状态显示功能。

检测器具:目测

检测方法:看铭牌、送风机型号、类型及位置是

否符合技术要求;观察主备电源切换

及风机运转是否正常。

检测类别: B

(六).机械加压送风风速

技术要求:

1.采用金属风道时,内部风速不应大于20m/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风道时,内部风速不应大于15m/s;

3. 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 。

检测器具:风速仪

检测方法:目测风道类型,用风速仪测量个部分风

速,记录读数。

检测类别: B

二.机械排烟系统

(一)排烟口位置及形式

技术要求:

1.排烟口应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

2.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物距离不小于1米;

3.排烟口距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米。在排烟支管上应设有280度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4.排烟口平时处于关闭状态,应设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手动开启装置位置有明显火警标

志,方便火灾时操作;排烟口手动和自动开启应灵活可靠。

检测器具:卷尺

检测方法:目测排烟口位置,测量排烟口距本防烟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以及排烟与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检查手动开启装置的位置及火警标志;手动及远程开启排烟口,观察排烟口开启是否灵活、可靠。

检测类别: B

(二)机械排烟量

技术要求:

1.当排烟风机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或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不划防烟分区的房间排烟时,排烟量按每平米不小于60m3/h计算;

2.当排烟风机担负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米不小于120m3/h计算;

3.中庭体积小于17000立方米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6次/h换气计算;中庭体积大于17000立方米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4次/h换气计算;但最小排烟量不小于102000m3/h.

4.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5.单个排烟口的排烟量计算

Q=3600V.Fm

式中:Q-单个排烟口的排烟量;m3/h

V-平均排烟风速;m/h

Fm-单个排烟口的有效流通面积;m2

检测器具:风速仪、卷尺

检测方法:用卷尺测量防烟分区及排烟口有效流通面积,记录数据,启动排烟风机,等运行正常后,打开防烟分区的所有排烟口,用风速仪测量排烟口平均风速,计算防烟量,判定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检测类别: B

(三)排烟管道

技术要求:

1.排烟管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安装在吊顶里,其隔热层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并与燃物距离150mm以上。

2.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和空调系统宜分开布置。如合用,必须采用可靠放火措施,并符合排烟系统要求;

检测器具:卷尺

检测方法:查看排烟管道及隔热层为不燃材料的证明,测量排烟管道与可燃物距离;查看排烟管道及空调系统设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检测类别: A

(四)排烟防火阀设置

技术要求:

1.排烟风机在其机房入口处或排烟分区支管处应设有能在超过280度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2. 在排烟支管上应设有系统与通风和能在超过280度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检测器具:目测

检测方法:目测排烟风机机房入口及排烟支管上是否设有280度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查看排烟防火阀铭牌和合格证。

检测类别: B

(五)机械排烟风速

技术要求:

1.采用金属风道时,内部风速不应大于20m/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风道时,内部风速不应大于15m/s;

3.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

检测器具:风速仪

检测方法:目测风道类型,用风速仪测量个部分风

速,记录读数,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检测类别: B

(六)机械排烟风机

技术要求:

1.机械排烟风机可采用轴流式或离心风机:

2.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度时连续工作30分钟;

3.风机应有主备电源,切换正常;

4.主备电源切换后,风机应保持连续运转;

5.消防控制室、风机房应能正常启停风机,启动后运转正常。

6.排烟系统中,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能自行启动。

检测器具:目测

检测方法:看排烟风机铭牌、合格证、检查风机启动运转是否正常,观察主备电源切换是否正常.

检测类别: A

(七)系统功能测试

1.现场风口、防火阀联动风机功能

技术要求:

1.手动开启任何一个排烟口,排烟风机应自动启动:

2.地下车库处关闭防火阀,排烟风机应能自动停止。

检测器具:目测

检测方法:手动开启排烟口,关闭防火阀,观察排烟风机运行情况.

检测类别: B

2.自动控制功能

技术要求:

当火灾探测器接到火警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可自动开启相关防烟分区的送风口、排烟口,同时启动送风机、排烟风机,关闭相关防烟分区的所有通风空调系统。

检测器具:火灾探测器实验器

检测方法:使用火灾探测器实验器,对探测器加烟,观察送风口、排烟口、排烟风机和通风空调系统是否正常。

检测类别: A

第五节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

一.防止通风空调管道自身起火的主要措施有:

(1)通风空调系统的管道等,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制作,但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材料制作;

(2)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和粘结剂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3)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的风管两侧各2.0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材料及其粘结剂;

(4)风管内设有电加热时,风机应与电加热器连锁。电加热器前后各800mm 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设有火源等容易起火部位的管道,均必须采用不燃保温材料。

二.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应设防火阀:

(1)管道穿越防火分区的隔墙处,如图5-2;

(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如图5-2;

(3)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如图5-3;

(4)穿越变形缝的两侧,如图5-4。

上述部位的防火阀,当火灾中其温度达到70度(或72度)时自动关闭。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重要消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将从今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于2018年05月01日联合发布,2018年08月01日实施。 前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 号)的要求,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深入调研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和工程应用情况,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 章和7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 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 号,邮政编码: 6100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 标准G B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前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 77号)的要求,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深入调研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和工程应用情况,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邮政编码:6100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上海迈联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市泰昌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阔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炯张洁玉寿炜炜刘激扬沈纹张磊 马恒李彦军朱鸣夏令操刘文利徐稳龙尹航? 周强韩峥王钊彭琼朱晔盛袁昕廖坚卫? 张兢刘卫江李德品盛伟军刘建宏黄德祥 主要审查人:罗继杰倪照鹏刘国祝马伟骏周敏金丽娜王厚华 张旭赵克伟易岚薛亚群祁晓霞张兴权张树平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7年11月20日以第1741号公告批准发布。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重要消息: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将从今天开始实施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于2018年05月01日联合发布,2018年08月01日实施。 前言 ▼▼▼▼▼▼▼▼▼▼▼▼▼▼▼▼▼▼▼▼▼▼▼▼▼▼▼▼▼▼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深入调研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和工程应用情况,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邮政编码:6100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消防系统工作原理

消防系统工作原理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系统组成 (1)探测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火焰探测器 (2)手动报警装置:手动报警按钮 (3)报警控制器:区域报警、集中报警、控制中心报警 2、系统完成的主要功能 火灾发生时,探测器将火灾信号传输到报警控制器,通过声光信号表现出来,并在控制面板上显示火灾发生部位,从而达到预报火警的目的。同时,也可以通过手动报警按钮来完成手动报警的功能。 3、系统容易出现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处理方法 (1)探测器误报警,探测器故障报警 原因:探测器灵敏度选择不合理,环境湿度过大,风速过大,粉尘过大,机械震动,探测器使用时间过长,器件参数下降等。 处理方法:根据安装环境选择适当灵敏度的探测器,安装时应避开风口及风速较大的通道,定期检查,根据情况清洗和更换探测器。 (2)手动报警按钮报警,手动报警按钮故障报警 原因:按钮使用时间过长,参数下降或按钮人为损坏。 处理方法:定期检查,损坏的及时更换,以免影响系统运行。(3)报警控制器故障 原因:机械本身器件本身损坏报故障或外接探测器、手动按按钮问题引起报警控制器报故障、报火警。 处理方法:用表或自身诊断程序检查机器本身,排除故障,或按(1)(2)处理方法,检查故障是否由外界引起。 (4)线路故障: 原因:绝缘层损坏,接头松动,环境湿度过大,造成绝缘下降。 处理方法:用表检查绝缘程度,检查接头情况,接线时采用焊接、塑封等工艺。

二、消火栓系统 1、系统组成 消防泵、稳压泵(稳压罐)、消火栓箱、消火栓阀门、接口水枪、水带、消火栓报警按钮、消火栓系统控制柜。 2、系统完成的主要功能 消火栓系统管道中充满有压力的水,如系统有微量泄露,可以靠稳压泵或稳压罐来保持系统的水和压力。当火灾时,首先打开消火栓箱,按要求接好接口、水带,将水枪对准火源,打开消火栓阀门,水枪立即有水喷出,按下消火栓按钮时,通过消火栓启动消防泵向管道中供水。 3、系统容易出现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处理方法 (1)打开消火栓阀门无水 原因:可能管道中有泄露点,使管道无水,且压力表损坏,稳压系统不起作用。 处理方法:检查泄露点,压力表,修复或安上稳压装置,使管道有水。 (2)按下手动按钮,不能联动启动消防泵 原因:手动按钮接线松动,按钮本身损坏,联动控制柜本身故障,消防泵启动柜故障或接线松动,消防泵本身故障。 处理方法:检查各设备接线、设备本身器件,检查泵本身电气、机构部分有无故障并进行排除。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系统组成 闭式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稳压泵、喷淋泵、喷淋控制柜。 2、系统完成的主要功能 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时,管道内有一定压力的水,当有火灾发生时,火场温度达到闭式喷头的温度时,玻璃泡破碎,喷头出水,管道中的水由静态变为动态,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传输到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控制柜上报警,当湿式报警装置报警,压力开关动作后,通过控制柜启动喷淋泵为管道供水,完成系统的灭火功能。

消防排烟系统汇总

一、防排烟系统 二、防排烟系统,都是由送排风管道、管井、防火阀、门开关设备、送、排风机等设备组成。防烟系统设置形式楼梯间正压。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与防烟分区有着直接的关系。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三、目录 四、系统简介 五、工程计算 六、设施装置 七、设施分类 八、自然排烟概述 九、系统防火 十、应用范围 十一、展开 十二、系统简介 十三、工程计算 十四、设施装置 十五、设施分类 十六、自然排烟概述 十七、系统防火 十八、应用范围 十九、展开 二十、系统简介 二十一、防排烟系统可分为防烟系统和排烟系统的总称。防烟系统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的系统;排烟系统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 二十二、机械防排烟系统

二十三、 二十四、防排烟系统 二十五、机械防排烟系统,都是由送排风管道、管井、防火阀、门开关设备、送、排风机等设备组成。防烟系统设置形式楼梯间正压。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与防烟分区有着直接的关系。 二十六、自然防排烟系统 二十七、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排烟设施。利用建筑的阳台、凹廊或在外墙上设置便于开启的外窗或排烟进行无组织的自然排烟方式。 二十八、自然排烟应设于房间的上方,宜设在距顶棚或顶板下800mm以内,其间距以排烟口的下边缘计。自然进风应设于房间的下方,设于房间净高的1/2以下。其间距以进风口的上边缘计。内走道和房间的自然排烟口,至该防烟分区最远点应在30m以内。自然排烟窗、排烟口中、送风口应设开启方便、灵活的装置。 二十九、工程计算 三十、1、先计算图纸中的风机的数量并计算设备支架工程量。 三十一、2、按计算规则计算通风管道工程量。(如果是镀锌铁皮风管就不需要另计支架工程量,定额中已包含。) 三十二、3、计算排烟风口、防火阀、排烟阀、正压送风口的工程量。 三十三、4、计算防火阀、排烟阀的支架工程量。 三十四、5、注意楼道内的正压送风口及屋顶的排烟风机工程量不能漏算。 三十五、6、计算各种风管与风机、防火阀连接处的软管的防火帆布工程量。 三十六、7、“系统调试”的工程量计算,如正压送风口、排烟防火阀等调试。

新防排烟规范调整汇总

固定窗 4.1.4下列地上建筑或部位,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尚应按本标准第4. 4 .14条?第4. 4. 16条的要求在外墙或屋顶设置固定窗: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丙类厂房(仓库);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 3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中长度大于60m的走道; 5靠外墙或贯通至建筑屋顶的中庭。 注:当符合本标准第4. 4 .17条规定的场所时,可采用可熔性采光带(窗)替代作固定窗。 4. 4 . 14按本标准第4. 1. 4条规定需要设置固定窗时,固定窗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 疋: 1非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应布置在每层的外墙上; 2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应布置在屋顶或顶层的外墙上,但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以 及采用钢结构屋顶或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面板的建筑应布置在屋顶。 4. 4 . 15固定窗的设置和有效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其总面积不应小于楼地面面积的2%。 2设置在靠外墙且不位于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单个固定窗的面积不应小于1m2,且间 距不宜大于20m,其下沿距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层高的 1 /2。供消防救援人员进 入的窗口面积不计入固定窗面积,但可组合布置。 3设置在中庭区域的固定窗,其总面积不应小于中庭楼地面面积的5%。 4固定玻璃窗应按可破拆的玻璃面积计算,带有温控功能的可开启设施应按开启时的 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 4 . 16固定窗宜按每个防烟分区在屋顶或建筑外墙上均匀布置且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防烟分区 4. 2. 4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长边最大允许长度应符合表 4. 2 . 4的规定,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8倍。

2018新《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如何备考

2018新《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如何备考 防排烟新规,千呼万唤始出来。 而留给各位考生的备考时间也只剩下百余天,再加上新教材也在该新规范正式实施前20天刚刚出版“面世”,很多考生都有一个大大的疑问,这一块到底会怎么考?在接下来的准备中究竟要怎么学?要弄清怎么考怎么学的问题,其实很简单。 本文将从4个方面内容给考生一个明细的知识解读: 第一:面对新教材、新规范,我们如何应对? 第二:新教材修订的重要考点变化? 第三:新规范强制性条款要求 第四:新规范和老规范的内容变化对比 首先,面对新教材、新规范,我们如何应对? 只要我们做到:对照规范,咬紧教材,紧扣大纲,掌握重点,则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压力。 新规范报批稿和最终实施稿内容之间有些细微的差异,而新教材由于早于新规范实施时间出版,和新规范实施稿有一定程度上的“不吻合”,因此我们大胆的预测,今年的防排烟内容不会很深很难。但同时,必须强调一点:由于新规范的出台,那么这一块的分数势必会比往年有所增加,这一点要引起考生足够重视。 我们学习的重点要倾向于,新教材和新规范都做了重要修订的部分。 那么接下来这一块的学习中,我们只需要在常规学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对重要变化内容加以强化学习就可以了。下面第二个问题,我来说说重点变化。 第二:新教材修订的重要考点变化?

教材是纲。教材内容变化相对于规范内容的变化更加重要一些,我们要做重点掌握。下面对教材中重要考点的变化做出总结。 1、防烟分区面积 16版教材P85:防烟分区不宜大于2000㎡,长边不应大于60m.当室内高度超过6m且具有对流条件时,长边不应大于75m。 18版本教材P94: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当空间净高小于等于3.0m时,不应大于500㎡;当空间净高大于3.0m、小于等于6.0m时,不应大于1000㎡;当空间净高大于6.0m、小于等于9.0m时,不应大于2000㎡。 新的烟规4.2.4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长边最大允许长度应符合表4.2.4的规定,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8倍。 注:1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的走道宽度不大于2.5m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不应大于60m。 2当空间净高大于9m时,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 3汽车库防烟分区的划分及其排烟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的相关规定。 解读:规范对防烟分区面积做了细化,同时表格中没有18版新教材中修改的小于等于9m的要求,所以按照规范,正确的姿势应该是这样的: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当空间净高小于等于3.0m时,不应大于500㎡;

防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

第一章防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 一、防烟系统的联动控制 对采用总线控制的系统,当某一防火分区发生火灾时,将该防火分区内的感烟、感 温探测器探测的火灾信号发送至消防控制主机,主机发出开启与探测器对应的该防火分区内前室及合用前室的常闭加压送风口的信号,至相应送风口的火警联动模块,由它开启送风口,消防控制中心收到送风口动作信号,就发出指令给装在加压送风机附近的火警联动模块,启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加压送风机,同时启动该防火分区内所有楼梯间的加压送风机。当防火分区跨越楼层时,应开启该防火分区内全部楼层的前室及合用前室的常闭加压送风口及其加压送风机。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在 15s 内联动开启常闭加压送风口和加压送风机。除火警信号联动外,还可以通过联动模块在消防中心直接点动控制,或在消防控制室通过多线控制盘直接手动启动加压送风机,也可手动开启常闭型加压送风口,由送风口开启信号联动加压送风机。另外设置就地启停控制按钮,以供调试及维修用。系统中任一常闭加压送风口开启时,相应加压风机应能联动启动。火警撤销由消防控制中心通过火警联动模块停加压送风机,送风口通常由手动复位。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防烟系统的送风机和阀门等设施的启闭状态。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加压送风控制程序如图 3-10-22 所示

图1^10-22防烟楼梯间反前室、消防电棉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加压送风E制程厚 二、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 机械排烟系统中的常闭排烟阀(口)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功能和就地 开启的手动装置,并与排烟风机联动。火警时,与排烟阀(口)相对应的火灾探测器探得火 灾信号发送至消防控制主机,主机发出开启排烟阀(口)信号至相应排烟阀的火警联动模块,由它开启排烟阀(口),排烟阀的电源是直流 24V。消防控制主机收到排烟阀(口)动作信号,就发出指令给装在排烟风机、补风机附近的火警联动模块,启动排烟风机、补风机。除火警信号联动外,还可以通过联动模块在消防中心直接点动控制,或在消防控制室通过多线 控制盘直接手动启动,也可现场手动启动排烟风机、补风机。另外,设置就地启停控制按钮,以供调试及维修用。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开启同一排烟区域 的全部排烟阀(口)、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并应在 30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

通风系统与送风、排风、防排烟的区别

1、通风系统包括:送风系统、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 根据字面意思就可以理解它们是干什么用的了。 2、一般情况下是分开施工的,比如单独的送风系统、排风系统。 3、设计人员有一般是将排风系统与防排烟系统放在一起设计以节约工程成本。消防系统中的排风、排烟系统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浏览次数:3602次悬赏分:0 |解决时间:2009-3-13 14:18 |提问者:bdzdwjj 消防系统中的排风系统、排烟系统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排风系统是否不属于消防系统中啊?两个系统的烟道是共用的吗?风机是独立的吗?明白人帮我讲讲,谢了。 可以共用,风机不必独立也可以共用。但区分高低速。二者没有太大 1、消防类风机的界定范围是什么?一个工程中,防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送排风机,以上哪些属于消防类风 浏览次数:1624次悬赏分:0 |解决时间:2011-1-22 21:34 |提问者:fengxu0228 1、消防类风机的界定范围是什么? 一个工程中,防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送排风机(屋顶风机、走廊排风、电梯房排风、机房排风等),以上哪些属于消防类风机? 2、防排烟风管的界定范围? 送排风、空调风管属于消防类风管吗? 需要相关规定做为支撑,谢谢 最佳答案 1、以上除了走廊排风不是,其他全部都是消防类风机。这个分辨很容易,你看看弱电图纸上凡是消防联动控制的风机都是消防类的,没有联动控制的就不是消防类的。一般主要集中在地下室以及屋顶。 2、送排风风管属于消防类风管,空调风管不属于。

什么是正压送风机:向逃生楼道里送风的风机,在意外发生的时候向逃生楼道里送风,利于逃生,同时送风时楼道内处于正压,也就是说楼道的气压比别的地方高,烟雾不会渗进来而引起人员窒息,以保证安全 排烟风机:意外发生时候用来将建筑物内烟雾抽走的风机,以提高建筑物内视野,驱除烟雾,便于灭火 我来告诉你们吧:排烟风机:当室内发生火灾时,会有很多浓烟,其作用就是将这些浓烟排出室内。高层建筑都有,(什么多用在地下室?!)。 正压送风机:当室内发生火灾时,风力阻挡烟气蔓延。(会缺氧,其作用是给一些消防疏散通道送氧,???那不是给火增加氧气吗,助燃????!!!)。排风机道理等同于排风扇。 ok 1: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排风机,送风机,补风机的区别; 送风机=正压风机=补风机,叫法不同而以,多种用途,输送气体温度80℃以下 排烟风机,用于消防排烟,要求280℃下运行30min,也可用于厨房排油烟 排风机,多种用途,输送气体温度80℃以下 2:70度防火阀和280度防火阀与上述风机的关系 消防排烟管道上使用280度防火阀,其余按防火分区配70度防火阀

通风排烟设计原理[001]

五、暖通消防 5.1 地下车库排烟系统: A区地下一层车库设有两个防火分区,B区地下一层车库设有三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设两个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设一套独立的机械排烟系统,机械送风(A区防火分区1、2和B区防火分区2、3利用车道自然进风)。排烟量按防烟分区体积(以实际高度计算)乘以6次/时换气次数计算。排烟系统与平时排风系统合用。排烟风机采用双速风机。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信号控制平时排风机高速运转,利用平时排风口进行强制排烟。送风机继续运转,进行机械补风。当烟气温度达到280℃时,设于排烟主管上的280℃防火阀自动关闭,同时联动关闭排烟风机,停止排烟。联动关闭送风风机,停止送风。 5.2 商场排烟系统设计: 负一层至四层商场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机械补风。商场每层均设置若干个防烟分区,排烟量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乘以120m3/h.m2计算,送风量按排烟量的60-70%计算。排烟风机设于大楼屋顶。平时组合式空调机组兼消防补风机,送风管及送风口与平时合用。各防烟分区均没有常闭型多叶排烟口。排风支管、排风主管及空调回风管上设70℃防烟防火阀,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排烟主管上设280℃排烟防火阀。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信号关闭平时排风支管、排风主管及空调回风管上的70℃防烟防火阀,关闭平时排风机,同时开启着火防烟分区内的多叶排烟口,开启排烟主管上的280℃排烟防火阀和排烟风机进行排烟,组合式空调机组继续运转(水管阀门关闭),进行机械补风。当烟气温度达到280℃时,设于排烟主干管上

的280℃防火阀自动关闭,同时联动关闭排烟风机,停止排烟,联动关闭组合式空调机组,停止补风。 5.3、仓储区排烟系统设计: A、B区仓储区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机械补风。仓储区设置若干个防烟分区,排烟量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乘以120m3/h.m2计算,送风量按排烟量的60-70%计算。排烟风机设于大楼屋顶。平时组合式空调机组兼消防补风机,送风管及送风口与平时合用。各防烟分区均没有常闭型多叶排烟口。排风支管、排风主管及空调回风管上设70℃防烟防火阀,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排烟主管上设280℃排烟防火阀。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信号关闭平时排风支管、排风主管及空调回风管上的70℃防烟防火阀,关闭平时排风机,同时开启着火防烟分区内的多叶排烟口,开启排烟主管上的280℃排烟防火阀和排烟风机进行排烟,组合式空调机组继续运转(水管阀门关闭),进行机械补风。当烟气温度达到280℃时,设于排烟主干管上的280℃防火阀自动关闭,同时联动关闭排烟风机,停止排烟,联动关闭组合式空调机组,停止补风。 5.4、中庭排烟系统设计: A区设有两个中庭,B区设有四个中庭,均不能自然通风排烟,故均设置独立的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量均按6次/时换气次数计算。排烟风机均设于屋顶。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信号打开着火区域的中庭排烟风机进行排烟。当烟气温度达到280℃时,设于排烟主干管上的280℃防火阀自动关闭,同时联动关闭排烟风机,停止排烟。 5.5、楼梯间加压送风系统设计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强条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强条 3.1.2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和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5(2)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3.2.1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m2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m2的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 3.2.2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2.0m2,共用前室合用前时不应小于3.0m2。 3.2.3采用自然通风的避难层(间)应设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2%,且每个朝向的面积不应小于2.0m2。

3.3.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性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 3.3.7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管道送风,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送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内壁应光滑。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非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15m/s;送风管道的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规定。 3.3.11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顶部设置不小于1m2的固定窗。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m2的固定窗。 3.4.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计算风量的1.2倍。 4.4.1当建筑的机械排烟系统沿水平方向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机械排烟系统应独立设置。 4.4.2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其排烟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公共建筑每段高度不应超过50m,住宅建筑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

消防验收规范(防排烟篇)(DOC)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 1.1 设备及配件进场 1.1.1 一般规定 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 风管 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7.1.2的规定。 表1.1.2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 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 送风系统排烟系统 b≤320 0.5 0.8 320<b≤450 0.6 0.8 450<b≤630 0.6 0.8 630<b≤1000 0.8 1.0 1000<b≤1250 1.0 1.0 1250<b≤2000 1.0 1.2 2000<b≤4000 1.2 按设计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1.1.3 风管部件 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1.1.4 风机 1 防、排烟风机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1.1.5 其他附件 1 挡烟垂壁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制作,活动挡烟垂壁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2 电动的排烟窗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1.2 防、排烟系统的施工 1.2.1 一般规定

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重要消息: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将从今天开始实施《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于2018年05月01日联合发布,2018年08月01日实施。 前言 ▼▼▼▼▼▼▼▼▼▼▼▼▼▼▼▼▼▼▼▼▼▼▼▼▼▼▼▼▼▼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深入调研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和工程应用情况,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邮政编码:6100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防烟系统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 自然通风设施 3.3 机械加压送风设施 3.4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量计算 4 排烟系统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防烟分区 4.3 自然排烟设施 4.4 机械排烟设施 4.5 补风系统 4.6 排烟系统设计计算 5 系统控制 5.1 防烟系统 5.2 排烟系统 6 系统施工 6.1 一般规定

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

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 工程合同 甲方:xxxxxxxx (发包方) 乙方:xxxxxxxx(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工程项目条例,为明确甲乙双方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定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南京仙林悦城排烟通风工程 1.2承包范围:镀锌板风管制作、安装含有关设备安装,2000X500-800X400单价为49.5元/平方米,800X250单价为52元/平方,风管刷油漆4.5元/平方米(所有风机、防火阀、楼层防火阀、风口按江苏省定额67为一个工日计算)。 1.3承包方式:包工,负责安装 第2条工程量及承包单价 2.1工程量:按图施工 2.2按设计图纸整承包,如有图纸变更,预算清单内的设备到现场后,由乙方负责卸载、安装。 第3条质量及验收标准 3.1按图纸设计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操作,风管制作及安装按国家暖通现行规定有关标准施工,保证施工质量。主、辅材料及配件进场时乙方做好报验手续费,并通过有关监理单位及业主的审核,进场材料必须通过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安装。 3.2乙方因质量或施工问题产生返工,全部返工费用及延工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3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部门及相仿验收为标准。有质检站、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共同签字认可为有效。 3.4隐蔽工程必须经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进行验收,乙方办理隐蔽验收证明手续,由业主、监理签字为合格。 3.5风管要采用共板兰连接。 第4条工期 4.1完成时间:年月至年月日,按业主及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完工。 4.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向甲方如期竣工验收,应承担甲方及业主的全部损失。因甲方及业主原因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第5条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 5.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对所属操作人员购买建筑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乙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伤、死亡、病残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所产生的费用50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超过5000元,甲方承担80%,乙方20%。 5.2以防工程负责人上班时间必须做好现场生产组织管理,指挥调配劳动力,管好施工及人员。 5.3乙方施工作业和管理人员必须是乙方单位长期使用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熟练地操作工并持证上岗。 5.3乙方施工作业和管理人员必须是乙方单位长期使用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熟练的操作工并持证上岗。 5.4严禁乙方将工程转手分包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有乙方承担。 5.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理及业主管理人员的合理有序的指挥,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监理及业主可对乙方人员的违章违

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精选文档

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精选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

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邮政编码:6100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术语 符号 3 防烟系统设计 一般规定 自然通风设施 机械加压送风设施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量计算 4 排烟系统设计 一般规定 防烟分区 自然排烟设施 机械排烟设施 补风系统 排烟系统设计计算 5 系统控制 防烟系统 排烟系统 6 系统施工

一般规定 进场检验 风管安装 部件安装 风机安装 7 系统调试 一般规定 单机调试 联动调试 8 系统验收 —般规定 工程验收 9 维护管理 附录A不同火灾规模下的机械排烟量 附录B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 附录C防烟、排烟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附录D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附录E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附录F防烟、排烟工程验收记录 附录G防烟、排烟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

1 总则 为了合理设计建筑防烟、排烟系统,保证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对于有特殊用途或特殊要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当专业标准有特别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应结合建筑的特性和火灾烟气的发展规律等因素,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有关准入制度的产品。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2 术语和符号 术语 防烟系统 通过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止火灾烟气在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等空间内积聚,或通过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阻止火灾烟气侵入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等空间的系统,防烟系统分为自然通风系统和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排烟系统 采用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的方式,将房间、走道等空间的火灾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分为自然排烟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

苏州《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宣贯疑难问题解答

苏州《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宣贯疑难问题解答 问题1:公式3.4.6 中N1 的取值 解答:地上楼梯间,大于24m,N1 取3,小于24m,N1 取2;地下楼梯间,不管多少层,N1 都取1;前室,3 层以内,N1 取层数,3 层以上,N1 取3。 问题2:自然防烟的窗户要求 解答:楼梯间和前室采用自然防烟时,外窗的面积均为可开启面积,也就是玻璃的面积,而非有效开启面积,开窗形式不限。因为楼梯间和前室的目的是防烟,而非排烟,火灾不会发生在楼梯间或前室,无需采用有效开窗面积。 问题3:关于固定窗的定义 解答:固定窗一定是外窗,应设置在外墙或屋顶,且平时不可开启。规范中关于固定窗的要求,均来自一线部队的意见,满足实战需求。 问题4:关于防烟和排烟的分段高度 解答:规范中的50m 和100m 均为服务区间的高度,而非建筑高度。如公建地上48m,地下5m,地上+地下大于50m,则需要分段排烟。另外,如风机未放置在服务区间,风机的压头要考虑非服务区间的损耗。 问题5:地上房间面积小于500㎡无需补风 解答:无论房间排烟量多大,无论房间的门是否为防火门,无论房间是否为内区,只要面积小于500㎡,均不需要补风。因为房间面积小,疏散快,另外,根据实验,连续排烟1 小时,不会形成太大的负压。地下走道或房间若采用机械排烟,均需设置补风。 问题6:上悬窗的使用 解答:房间面积小于200㎡时,自然排烟可以采用上悬窗,房间面积大于200㎡时,不能采用上悬窗,因为上悬窗不利于烟气排出。 问题7:负担不同净高场所排烟量的计算 解答:净高6m 及以下场所的排烟量为A,净高6m 以上场所的排烟量为B,其中A 为同一防火分区中任意两个相邻防烟分区的排烟量之和的最大值,B 为最大的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A 和B 取大值为系统排烟量。

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 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 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 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3 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 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5 中庭; 6 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 7 汽车库。 1.4 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

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2 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3 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的操作空间。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 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1.8 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补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09年最新修订防排烟设计规范(修订稿)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详]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焦点释疑千呼万唤始出来!8月1日正式实施!《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终于压轴正式公布! 大家一直非常关注新标准的具体内容将对今后的设计和施工带来哪些影响。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专业副总工/研究员李向东老师(文中“笔者”)曾在其个人微信号“木子暖通”中发布过“《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百问”,对新标准中的一些疑问进行了解读,得到不少朋友的反馈。此次,《暖通空调》杂志社特别邀请李老师针对大家反映比较集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再梳理,希望有助于大家对标准的理解和学习。 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李老师在“百问”中的解读,还是本文的“释疑”,都是仅作为参考。作为一个设计师应该知道,即使是规范编制专家的答复,也不能作为工程设计的依据。工程设计的依据只能是正式出版的规范条文、以规范组名义的书面答复和当地消防局的解释等。 加压送风部位 标准/规范原文 3.1.3.第1款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1) 采用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

(2) 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2.0㎡,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 3.0㎡。释疑:不设防烟系统的意思,就是没有自然通风条件的楼梯间也可以不设置送风系统。 标准/规范原文 3.1.3.第2款当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释疑: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无论楼梯间是否具备自然通风条件,均应设置加压送风系统。 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指在走道进入前室的门口上方,设置类似于风幕的送风口,风口长度宜较门宽各超出100mm。“正对前室入口”指针对走道至前室的疏散门门口。分别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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