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江伟第六版答案

民事诉讼法江伟第六版答案
民事诉讼法江伟第六版答案

1、甲男与乙女是夫妻关系,甲与丙女存在婚外情,乙欲提起诉讼离婚并请求赔偿,为收集证据,

已在自家卧室秘密安装摄像头,然后谎称单位要委派自己去外地出差10天,在乙借故离开期间,甲与丙同居的事实(包括二者之间的性行为事实)被拍摄下来。乙取得该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思考:1:该证据对于乙主张的导致离婚的原因事实是否属于直接证据、本证、原始证据2:乙取得的录像证据是否属于《证据规定》68规定的非法证据的范围是否应当予以排除而不具有证据能力3:在认定《证据规定》68条的“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时,应考虑那些因素4:在收集证据时,发现案件真实、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合法、保障人权之间的价值冲突应当如何进行平衡5:乙在收集证据能否进行诉前证据保全,请求法院将甲与丙之间的行为拍摄下来6:假设该证据具有证据能力并且是在诉讼过程中收集的,但乙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才收集到该证据的,此时法院应否采信该证据

2、是直接证据、本证、原始证据;

3、2、不是非法证据;

4、3、因为这是乙自己家,没有侵犯他人隐私;

5、4、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原则主要有:

6、第一,价值位阶原则。这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

的价值。一般而言,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成为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而秩序则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因而,在以上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可以按照位阶顺序来予以确定何者应优先适用

7、第二,个案平衡原则。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

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

8、第三,比例原则。它就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

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

9、5、只有在证据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证据保全;

10、6、可以采纳。

赵某2003年在某市开办了一家美容院,领有营业执照,第二年,赵某将美容院转让给好友奇某经营,但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2005年的一天,奇某在给顾客王某做面部护理时,因产品不合格导致王某面部肿胀,后又引发大面积的溃烂,王某为此多次到医院治疗,支付了大笔医疗费用,2007年12月王某将奇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等费用。问:1。法院在审查起诉时,如果发现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如何处理~

2. 法院受理后,在审查钱的准备阶段应当做哪些工作

3. 在诉讼中,如果原告王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应该如何处理如果被告奇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又应该如何处理

4. 在诉讼中,如果原告王某突然死亡,法院应如何处理~

1、仍应受理。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诉quan。

2、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3、缺席审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4、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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