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搞活企业内部用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以强化劳动合同管理为突破口,引入竞争机制,严格用工动态考核,建立企业与劳动者双向选择、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用工机制。

第三条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和考核标准,把减员与增效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优胜劣汰,降低用人成本,进一步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劳动关系和谐的职工队伍,

第四条用人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工作岗位,实行定岗定员。人力资源部严格控制职工总量,严把进人关,依法规范和调整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使职工的流动做到合理、有序,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

第二章用工方式和总量控制

第五条完善定额定员管理,增强劳动力宏观调控能力,用人单位的职工总量经公司确定后,要严格控制,原则上一律不得突破。未经公司批准,严禁用人单位私自招用或使用任何人员。用人单位要依据企业发展战略,每年元月份

将用工需求计划(有企业工的单位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需临时雇用季节工的,必须提前15提出申报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条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对员工实行“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凡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都必须依法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各项手续均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统一办理。

第七条用工方式。经公司批准,对生产一线缺员岗位可征用企业工(当地农民工);对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可依法实行劳务派遣;对环卫等服务性内容的工作,可委托保洁公司管理。相关用工或承包协议签订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运维中心(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条严格执行空岗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用工审批程序。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需增加或补充人员时,要提前3个月向公司申请(包括:事由、工种、人数等内容),经公司核实批准后,依据批复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须在批复意见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招用工作,并于当月或次月录入系统记入在册人数。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要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职工奖惩以

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将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职工。

第三章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第十条公司新增(补)劳动力要根据空岗需求情况先在本单位内部调整,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公司总经理在公司系统内调配,本系统无法调配的实行公开招聘。

公司除采取公开招聘形式对缺员单位进行劳动力补充外,还采取措施对富余职工进行妥善安置。

第十一条公开招聘岗位的界定:

(1)公司新建项目及各单位改、扩建项目新增岗位;

(2)因生产工作特殊需要增补的岗位;

(3)各单位自然减员形成的确需补充的空岗。

(4)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要切实加强招聘管理。招聘开始前,要制定具体的招工办法,依照有关规定公布招聘简章。要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要明确告知劳动者有义务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并保证真实,以确保实名制招用和管理。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唯一指定的招聘单位,但可以委托用人单位为本单位招用人员。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收取定金、保证金、抵押金等费用。

第十四条新员工的来源原则上从三个方面录用:一是招聘大学毕业生和接收复转军人;二是招用总部所属单位之间调动的人员;三是招聘部分企业工(农民工)充实到电解、炭素生产岗位。

第十五条向社会招聘人员时,由用人单位提出招聘条件、工种(岗位)、数量、素质要求以及工资福利待遇等具体的招工简章和办法,经公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向社会发布用工信息。

第十六条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采取理论知识、技能操作考核、面试和体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成绩和录用人员名单应予以张榜公布,经考核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其他企业的应聘人员,要验明其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录用,并及时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对新招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各用人单

位对新招聘人员从录用到签订劳动合同、岗前培训、竞聘上岗等要有专人进行管理,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资料。

第四章全员竞聘上岗,实行岗位管理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要在做好岗位分类的前提下,认真搞好核岗定编,根据岗位(工种)的不同特点,制定岗位工作标准,聘用(任)职工上岗。岗位聘用(任)要明确具体的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使职工的责、权、利具体化、标准化,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第十九条实行竞聘上岗制度。进行岗位聘用(任)时,事先应将岗位名称、聘用人数、聘用(任)条件、聘用(任)方法以及程序等予以公开。采取逐级聘用(任)、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方法进行竞聘上岗。

第二十条岗位聘用(任)按照竞聘上岗办法竞争上岗,纳入岗位聘用(任)管理。

第二十一条未聘用(任)上岗的员工将全部到公司运行维护中心进行待岗,具体待遇按公司的《员工待岗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章职工流动管理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职工劳动合同中确

定岗位对职工进行岗位管理,要保持各岗位人员的相对稳定。要规范职工流动行为,严格控制生产岗位职工向非生产岗位的流动,企业工仅限于生产岗位工作,对新招用的大学生操作岗位的职工实行定位管理,严禁倒流到机关。严格控制后勤机关人员和生产辅助人员,辅助岗位原则上实行减员减岗不增人。

第二十三条对要求调出公司的职工,原则上不予控制。公司以外单位的人员调入公司,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流动手续。

第二十四条公司内部单位职工流动的基本原则。

(一)用人单位生产或工作急需人员;

(二)关键生产岗位的员工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调到其它单位工作;

(三)工作未满3年的生产操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公司内部单位间流动;

(四)农民合同制工人不得在公司内部流动;

(五)从严控制职工调入质检中心、运维中心和公司机关。

第二十五条公司所属各单位之间职工流动,经接收单位、调出单位和人力资源部同意,由员工本人于每月15日前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职工流动手续。

第二十六条公司所属各单位职工流动到生产一线的

关键岗位,公司原则上不控制;公司所属各单位跨单位流动要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需流动到的,必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办理流动手续。

各单位生产一线职工的流动,公司原则上不再干预。

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员的流动由公司人资源部负责。

第六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要遵循合法、公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对新录入的职工实行试用制度,大学毕业生实习期为一年,复转军人、电解企业工和总部所属单位之间调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其他岗位的企业工试用期为两个月。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大学毕业生、复转军人和总部所属单位之间调动的人员的均签订五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工签订三年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实行动态化管理,职工不受资历、岗位等条件的限制,表现好的,合同期满续订劳动合同;表现不好的,则随时面临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解决职工岗位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问题。

第二十九条建立健全职工考核制度,对职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同职工续订劳动合同、岗位调整、职务升降、薪酬待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直接

挂钩。

(一)用人单位要成立“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基层科(车间)相应成立“职工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对职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的检查考核。职工考核原则上实行百分制,采取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二)根据用人单位制定的考核内容和工作标准,由科(车间)职工考核小组每月对本单位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并将职工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同时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用人单位要建立职工月度考核台帐,做为职工续订劳动合同、岗位调整、职务升降、薪酬待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的依据。

(三)职工年度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职工”,由“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对其进行劳动合同变更或解除、终止。

1、对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劳动合同。

2、对劳动合同未到期的,由公司统一安排到运行维护中心对其进行技能培训或转岗培训,经培训未能竞争上岗或上岗后,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由公司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职工调整工作岗位后,要相应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等)。

第三十条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职工,用人单位依据职工在合同期内各年度考核情况计算平均考核结果(合同到期前30天为综合汇总考核时间),以合同期内综合考核成绩达到优秀和称职档次人数为基数,择优确定续订劳动合同人员。经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要切实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日常工作是劳动管理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人力资源部要明确专人负责,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劳动纪律、出勤、奖惩等管理制度,为依法处理和调整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提供依据,要强化日常监督和考核,建立和完善工作流程,对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要依法及时处理;对非因工负伤或患病人员,严格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执行;对劳动合同期满,凡生产经营不需要的企业工,一律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书面通知工会,如工会提出异议,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三十二条公司与员工之间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原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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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在岗员工,包括正式员工、适用人员及劳务用工人员。 一、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行使劳动人事用工管理权限。其主要管理权限及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劳动用工制度的拟订、检查与修订; 2、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员工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 3、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辞退、异动等各项手续; 4、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公司劳动用工合同; 5、经择优招聘合格录用后,代表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6、负责员工的考勤考核,监督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7、提供员工的人事信息,保管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档案; 8、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员工的薪金、福利及奖惩规定; 9、组织公司员工参加教育培训。 二、劳动用工管理原则。 1、坚持依法用工、规范管理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制定用工程序,规范用工管理,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

动关系。 2、坚持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原则。按照公司对用工管理的总体要求,有效控制用工总量,合理调整用工结构,提高全员生产工效。 3、坚持创新机制、优化配置的原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4、坚持分级负责、精细管理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明确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的职责,理顺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三、员工招聘录用。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人员招聘要求,报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将员工招聘计划报请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员工招聘录用。 员工招聘录用遵循以下程序: 1、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发布招聘告示,明确员工招聘条件、岗位要求; 2、收集、整理、归档员工相关个人信息; 3、组织招聘员工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进行岗前培训; 地面人员(生产地面辅助人员、非生产性人员、地面管理人员)的招聘录用必须先由各部门、单位向总经理、董事长申请报告,方可按照正常招聘录用程序进行,原则上只能在公司内部调整。

民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民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参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6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7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必须是未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就业失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明材料,员工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单位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8条单位在正式录用员工前,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应聘员工接受健康检查。 员工被录用后,由单位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第9条单位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代办暂住证、工资卡等事项的,在代办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员工的证件。 第10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1 1条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技能水平。单位将职工教育经费的70%用于一线职工岗位培训。 单位鼓励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对实施就业准入的岗位,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员工只有取得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后才能上岗。 第12条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要求员工签订员工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6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7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必须是未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就业失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明材料,员工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单位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8条单位在正式录用员工前,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应聘员工接受健康检查。 员工被录用后,由单位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第9条单位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代办暂住证、工资卡等事项的,在代办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员工的证件。 第10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1 1条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技能水平。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职工招聘录用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食堂实际,制定本制定。 二、食堂招用人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禁止就业歧视。 工作人员在招工中不得对应聘者有就业歧视的言语和行为。 三、招聘与录用的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 应聘人员登记; (四)面试或试工; (五)办理录用手续。 四、招聘方案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录用条件等。 食堂管理员、财务人员、中高级厨师人员、服务员,库管、由食堂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请,经食堂经理批准后制定招聘方案。 五、食堂在招工前一般要发布招工信息,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或参加招聘洽谈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招工简章。 招聘信息或招工简章由食堂主管统一制定和发布,其内容应包括食堂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录用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求职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等。 六、应聘人员登记工作由食堂主管负责。食堂主管要指导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核对有关证件,告知面试或试工时间。 七、面试工作内容包括:告知劳动条件(包括职业危害)和规章制度,了解求职者的能力和素质,协商工资待遇等。 八、录用工作内容有: 1、组织职工健康检查; 2、填写《职工录用登记表》。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发放出入证、工作服等; 5、按《职工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始业教育。 九、食堂食堂主管在办理职工录用手续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告知被录用职工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职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可能有职业病危害的岗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通用版

XX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 范本使用说明: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本规章制度范本可作为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模板使用,目的在于指导企业能够依法合规制定符合本企业特色的规章制度。本范本的内容没有覆盖劳动法律的全部内容,只是把法律上需要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具体化的内容,以及需要重点强调的内容在规章制度里明确。企业可以参照本范本所拟定的各项条款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减、删、改,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并须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民主程序方能生效。规章制度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以法律为准,若规章制度存在与法律冲突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用人单位参照此范本制定规章制度不论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必须符合法律,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适用参照本范本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法律风险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录用 第二节:员工调动晋升 第三节:员工职业培训 第四节:员工薪酬福利 第三章: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节: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三节:劳动安全生产 第四节:保密与竞业限制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实现公司和员工双方劳动关系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和劳动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员工招聘及录用、员工调动晋升、员工职业培训、员工薪酬福利、员工奖惩等;劳动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一)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外,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均依本规章制度执行。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公司如有工作需要,对聘用的临时员工或任务性短期工,可参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具体内容的适用。 本规章制度应当于员工入职当天以书面形式向其公示。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录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人员需求计划确定年度招聘计划。 依据招聘岗位的不同,明确不同的招聘方式。招聘方式主要有: (一)招聘会招聘:本市人才招聘会、外地人才招聘会等; (二)学校招聘:委托学校选拔、学校现场招聘; (三)媒体招聘:通过网络、报纸、电视、杂志等; (四)推荐招聘:公司员工推荐、社会推荐、自荐等; (五)委托中介招聘:猎头公司、人才市场、人才中介等;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 套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使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 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 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5、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本人 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6、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 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7、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 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训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8、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三、劳动合同管理 9、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 合同由双方各持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10、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11、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1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2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尝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1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案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案 篇一: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 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使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 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 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5、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本人的真实 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6、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

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 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7、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 岗培训教育,培训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8、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三、劳动合同管理 9、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 双方各持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10、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11、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1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2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

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流程

深圳市强流明光电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司法解释和其他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体职工(适用于临时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假期、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按照规定完成劳动任务、认真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条件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入职申请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隐瞒健康状况(患有或曾经患有慢性病、传染病的,患有或曾经患有过

重大疾病,治愈的,需提供医疗机构的证明),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企业有权即刻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等,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企业有权即刻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的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申请入职一周内签订,试用期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企业遇特殊情况需要职工改变工作岗位和环境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特殊情况指:1、企业扩大或缩减需要搬迁新址的,2、职工原岗位因客观原因取消的、职工原岗位需减员的、企业内部调动的、职工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职工到新岗位任职需接受企业的培训。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9640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Company labor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

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暂住证)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书等合法证件。 第6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押金,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2020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2020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

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暂住证)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书等合法证件。 第6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押金,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项目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项目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 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定,并组 织制定本项目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亲自监督本项目部员工工资 支付工作,亲自组织解决本项目的用工纠纷和劳动争议。 二、进场作业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经过安全技 术培训合格后才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程开 工前,必须依法为农民工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 三、进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单位所要求的身体、技能条件;劳务作业人员须年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体检合格,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等。 四、项目部必须对农民工建册管理,随时掌握农民工的数 量,并于次月3日向公司提供上月在场人员花名册、退场人员 花名册、农民工身份信息、考勤表、工资表(所提供资料均需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公司将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项目部需在次 月3日前,将务工人员实名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及农民工工资 清单报送至公司,由公司统一报送至委托银行,委托银行于10日前直接将上一月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至农民工工资卡。 六、工程项目涉及专业分包或者劳务分包时,应要求专业 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在我市区域内商业银行设立农民工 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在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时, 应载明专用账户的开户行、户名、账号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

相关信息。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专用账户开户证明文 件和“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协议”应提交公司备存。 七、为保证考勤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各项目部必须安装考 勤设备,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均需进行考勤,公司 将不定期对项目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项目部需在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 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 人名单。 九、对于退场人员,项目部需将退场人员本人签字的《解 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提交公司留存。 十、一旦发生农民工因工资上访,公司将对项目经理(项 目负责人)进行处罚。凡到公司投诉,经协调及时解决的,对 项目部处以5000-10000元罚款;凡发生务工人员上访,上级 建设、劳动等主管部门责成公司进行解决的,对项目部处以 20000-100000元罚款;导致公司被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取 消建筑工程施工资格而被清退的,对项目部处以100000-200000罚款。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力用工管理制度 管理依据第一章 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第一条 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 定本办法。 制定依据第二条 1(京劳社《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号;53)2008资发(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2( 号;662)2009通知》京建市(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3( 号155)2004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劳社资发(

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分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第三条 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源、 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 劳务是项目分部所属各分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 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分部管理的劳 务人员。 劳务管理目的第二章 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第四条 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严禁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 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

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第三章 项目分部组织机构第五条 :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 长:经理、主任组 副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员:工程技术部、质检部、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成 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 项目分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第六条 )制订项目分部劳务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实施意见。1( 使用架子队组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2) 情况和劳务管理情况。 )检查各队对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3( 4()监督各队的劳务用工情况,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4、用工管理:(1)、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健全: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为了统一和规范本公司及项目部执行劳务分包管理以及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用工管理部门职责与责任人、招工条件、劳动合同签订的要求和程序、考勤管理、工资分配(有落实日清月结、工资标准、支局周期与时间、工资发放程序与公示)、劳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岗位技能、普法维权知识)、劳动纪律等事宜,结合项目部现场的实际情况,符合建筑行业标准,特制定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并执行: 1、用工管理部门职责及责任人: 1、遵照国家建筑法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测标准,以及施工地区有关规定和制度,按施工图纸要求,负责工程的组织和领导,并做好协调工作。 2、对本项目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程进度,工期承担全面的责任。 3、负责组织和健全本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坚持质量和安全第一,确保环保,创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合格工地。 4、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质量、安全、财务、卫生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落实洽商变更整改事项,贯彻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5、组织对业务技术骨干和工人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觉悟、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 6、落实工资发放到位,按“实名制”做好考勤表、工资表,经本核实签字,出榜公示增强透明度,按劳取酬的原则,,做到不断改进职工生活和劳动条件。 责任人:罗长义全权负责该项制度的管理和执行工作。 2、招工条件: 劳务用工是指在充分配置人力资源、工种齐全,管理人员到位,劳动力配比合理的情况下,具有相应施工技术的一技之长(本省、县或外部)18至55周岁有劳动能力(无疾病)的人员。为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 责任人:黄平;全权负责该项制度的管理和执行工作。 3、劳动合同签订的要求和程序: 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照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北京市建委监制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劳资专业部门负责人和录取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告知签订者的福利待遇、工资报酬、权利和义务。并制订合同管理台帐,以便存档备查。 责任人:李义江;全权负责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工作。 4、考勤制度: 每天按“实名制”记录施工日志、考勤表,按出勤工日或工时,计时、计件、加班等项折合款项,做到日清月结,发放时阐明工资标准、支付周期与时间,必须本人签领,杜绝别人代领代签,当面结清不拖欠,做到毫无差错。 施工现场考勤必须委派专人负责,以劳动力管理员,财务组,工会组织联合组成,充分发挥自身职责,全心全意做到为工人负责,为企业负责。做到与工人当面核实的职责,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控制非法用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________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________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一、人员编制与管理 1.按照以产定人的原则,根据生产任务需要,对生产一线职工依据产品每道工序设置劳动定额,对辅助部门按照工作性质不同配备人员,合理组合。对技术全面职工做主要工序,技术水平达不到安排辅助工序,进一步优化组合,竟争上岗; 2.严肃劳动纪律,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对旷工违纪人员严格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办理; 3.长病长休,长假人员按规定签订协议书,休假时间到安排工作,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并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予以除名; 4.控制职工总量,因生产需要增加人员,首先由富余人员调剂,严把进人关,完善用工制度,对计划外用工进行清理,清理后空岗,由富余人员顶替。 二、劳动合同管理 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实施办法,对每位职工进行劳动合同签订。为签订短期合同、长期合同职工进行登记,建立合同签订台帐,对合同期满职工进行续签。为签订合同的职工讲解,明确职工和企业劳动关系主体,避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 三、劳动用工及劳动监督

1.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时间 为适合生产外贸加工特点需求,结合公司用工实际,经公司申请,由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以每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40小时计算,每天工作8小时为基础,以一年为折算期综合计 算工作时间,超出规定时间,安排职工集体休息或轮休,严格遵守国 家规定法定节假日,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符合计划生育规 定的女职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2.工资分配 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保证职工收入,加强工资分配政策,对生产一线 职工全部实行定额计件工资制度。以定额标准为依据,计算工资,对 辅助部门实行定岗定员出勤双控制,部分岗位在双休日执行轮休,控 制加班加点工资,机关管理人员执行双休日,原则上不加班,在有效 工作日完成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制定质量与工资挂钩奖罚办法,对工资实行厂务公开制,增加收入透明度,真实性,调动广大职工积 极性。 3.社会保险管理 学习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掌握有关保险政策,加强社会保险基础工作 管理。对帐、卡、本进一步完善健全,做到帐、卡、本缴费数额相等。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关于保险工作和个人缴费情况通知》并在公 司范围内执行,按实际用工人数及时定额缴纳社会保险金。 四、职业培训和技能签定管理 合理安排生产,开展职工培训工作,按照国家培训上岗要求定期地对 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指导,使职工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实际操作

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为了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依据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 第三条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或分管人力资源的总监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四条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到县级医院进行常规体检。 第五条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影印后退还):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五、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六、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文件。 七、体检报告单 1 第六条本公司聘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一至六个月)。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七条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委任、调迁、解聘等事项。 第八条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的需要,员工应服从公司的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第九条出勤时间 每日正常的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十条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15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三、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2 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日的,公司将劝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予以除名。 四、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0725

甘肃天马公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用工行为,合理有序地使用外部劳务,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务用工指我公司在从事工程活动中所使用的临时劳务人员及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劳务用工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 ??、负责公司劳务承包管理的业务指导、检查; 、负责建立公司内部劳务管理制度,建立公司劳务用工信息库。 第五条 项目部负责劳务用工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是劳务管理责任人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

管理的管理制度; ??、负责所用劳务方的推荐及临时用工的选择,负责与劳务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负责入场人员相关证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资料的收集、查验、建档、留存等工作;建立劳务方信用档案,并定期检查。 ??、组织入场人员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记录。特殊岗位必须要求持证上岗,报安全部备案;? 、负责对劳务方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情况跟踪管理,负责对作业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等监控; 、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审核和劳务费用的结算,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卡的办理和工资的发放;? 第三章??劳务工的选用原则 第六条 劳务企业的选用,要遵循“合格准入、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七条 通过劳务方公开招聘评价确定及日常考核评价等措施,建立劳务企业引进和退出机制,确保劳务人员的素质满足施工需要。 第八条 劳务用工队伍选择,应以资质资格、质量安全、诚信等条件进行全面考察,凡取得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资格和施工能力满足要求,具备劳务作业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均可选用。特殊情况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一定专业施工经验、

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36041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分管领导同意)饮酒后原则上应不再上班。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6、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或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及全部奖金,并处留厂查看处分,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8、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0、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警告一次、罚款30元处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施工队用工管理,规范招收工人,强化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劳务人员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增加自我防范意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现根据SS建筑市场的特点,结合市场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如下: 一、责任人: SS公司经理是SS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和领导SS公司用工管理部进行劳务用工管理工作;SS公司用工管理部对各下属劳务施工队的用工情况进行直接管理监督;在经公司授权的项目劳务施工队长是劳务用工的管理直接责任人。 二、管理职责: SS公司经理负责组织和领导SS公司用工管理部进行劳务用工管理工作。 SS公司用工管理部负责组建SS公司各劳务施工项目的“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指导和督促SS公司各下属劳务施工队在工人进场三天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工人的普法维权培训工作;监督并核实项目劳动力管理员对项目工人的登记造册无疏漏、考勤真实有效、工资发放准确及时,并将相关复件及时留存归档;负责开展纠纷排查的各项目工作,将相关工作情况提交公司劳务管理例会上讨论等工作。 项目劳务队长必须持有有效的SS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队长证,经公司授权的项目劳务施工队长由项目劳动力管理员协助,负责

贯彻执行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的规定,组织制定本项目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亲自监督本项目的用工管理工作,亲自组织解决本项目的用工纠纷和劳动争议。 三、招工条件: 各劳务施工队严禁私招滥雇,不满18周岁,超过55周岁的人员禁止使用;无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的不用;鉴于建筑行业特殊性,从安全出发,残疾、智障的人员不得招用。 招收新工人应当首先要求工人的思想好、品德好。为了提升企业战斗力、凝聚力,应当招收有熟练建筑技能的工人,招收无技能的人员应当要求具备初中以上文化学历,便于日后技能培训。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务施工队劳动力管理员在项目进场应建立项目用工台帐,对所有进场工人进行登记造册,并3天内与全部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清楚注明工资标准和支付周期,签订合同时要求工人亲笔签写,不得有他人代签劳动合同。 五、实名管理: 工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后,必须按实名制方法进行严格管理。所有工人要求在登记造册时留有身份证复印件,为确保劳动合同的真实有效性,所有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和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相一致。将来的工人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也都要同样相符一致。所有劳务项目施工人员必须注册备案,施工人员发生变化的,必须在变更7日内及时上报到公司,完成网上更新备案。同时项目劳动力管理员要做好每月的人员变更台帐备查。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样本

目录 (一)管理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劳务管理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程技术部门( 包含物资设备部门)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安全质量管理部门.............. 错误!未定义书签。 综合部门...................... 错误!未定义书签。 财务部门......................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管理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过程要求和控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考核制度和评判................ 错误!未定义书签。

劳动力用工管理制度 (一)管理依据 ●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 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 任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结合本项目具体实 际, 特制定本办法。 ●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分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源、劳 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 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 有相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 以下称外部劳 务队伍) 劳务是项目分部所属各分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分部管理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管理目的 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 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 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 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三)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 ●项目分部组织机构 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 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经理、主任 副组长: 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

2019某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XX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规范企业用工,合理使用人力资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用工形式分为三类:劳动合同工、劳务工和聘用工。 (一)劳动合同工是指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公司的主要用工形式。 (二)劳务工是指由公司与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劳务派遣公司(机构)签订《劳务人员派遣协议书》,并由后者输送给公司使用的人员。劳务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存有 劳动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仅是劳务用工关系。 (三)聘用工是指由公司聘用已办理了退休或退职手续的人员;与企业有关部门签订了“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以下简称协保人员)的人员;其他企业中的下岗人员(与其原单 位仍保留劳动合同关系)。公司与上述三类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其中聘用退休人员 的,其男性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女性年龄不应超过60周岁。 第三条用工原则 以下用工原则适用与本办法第二条所述的各类用工: (一)“因事用人”的原则。招聘必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组织架构中某些工作职位(岗位)产生空缺而产生的人员增补需求。 (二)“内部招聘优生”的原则。公司招聘应从控制人力成本费用和优生发挥公司现有人员潜能考虑,倡导“积极使用公司中合适人员优生于从外部招聘”的方针,鼓励内部员工“毛遂自荐”。 (三)“适合适用”的原则。既看文凭更要看重实际能力和水平,以各职位任职资格为基准,以“胜任、适用”为第一要素,避免产生人力资源的浪费。 (四)“任人唯贤”的原则。“任作唯贤”和不拘一格使用能使公司人力资源潜能充分发挥;公司不允许将使公司趋于衰败的“任人唯亲”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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