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缴纳与退还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退还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退还的规定

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一)、进入中心交易的招标项目,由中心统一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足额存入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并依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三)、投标保证金需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等缴纳方式,不直接收取现金、个人存折。

(四)、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查实。

二、投标保证金的运用

(一)、开标前,中心根据银行部门提供的《资金到位明细单》、电子银行查询单及中介

机构提供的《参加工程投标签到表》予以核对。在确认无误后,由中心出具保证金到账证明。

(二)、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到位或者未足额提交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均自

动取消其参加该工程投标的资格。

(三)、中介机构应将中心财务提供的资金到位证明,收集到招标备案文件,予以备查。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一)、非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因

投标人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5日内,但应告知投标人推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原因)。

(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后5日内,可以办理退还

投标保证金。

(三)、中标人依签订的《合同书》(复印件)或提交履约担保,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可

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按照“资金从哪里来,原样回那里去”的原则,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款手续,

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所在单位收款收据或者银行转账存入回单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经办人签

名;(两选一项均可)

2、首次办理退还手续的,应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中标人需要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

(五)、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法定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

提交履约担保;

2、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经查情况属实的;

四、投标保证金的审批

(一)、交易管理中心负责核对、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到位手续;负责收集并核查退还保证

金的单据;负责办理呈送领导审批。

(二)、中心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管好资金,保障资金安全,及时、准确、足额办理退

款手续。

法律法规对“投标保证金”有何规定?

一、投标保证金的概念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

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2款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第37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条规定:“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也可以是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担保形式。”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限制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以何种方式提交保证金属于招标人的权利,应在招标文件中作为实质条件明确指出。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银行保函、转账支票、银行汇票、保兑支票、现金等形式,也可以采用经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合法形式。但是由于现金方式的保证金存在清点上和保管上的不便,也无法确切其来源,会给以他人名义违规挂靠等行为提供有乘之机,建议招标人谨

慎采用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限定与有限期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1款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未出台之前,相关的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为投标总价的2%,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常把投标保证金设定为投标报价的2%,这使得招标人往往处于被动地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施行后,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上限为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非投标报价的2%,因此,招标人在招标前根据招标项目的估算价,在其2%的范围内合理地确定投标保证金的额度,但是为了保密招标项目的估算价,招标人不应该直接将招标估算价的2%作为投标保证金的额度。

另外,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施工和货物,保证金最高限额为

80万元人民币,勘察设计招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为10万人民币。

四、投标保证金的没收与退还

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投标人发送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可能被没收:

(1)在投标有限期内撤销、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不按照有关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中标后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等。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经过中标人同意,招标人可以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

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 企业对工程的实施大多采用招标的方式,招标方为了防止投标方在招标过程中的撤标行为,为了工程在被中标后能够顺利实施,设立了投标保证金。和其他保证金一样,保证金只是一个保障方式,如果在投标过程中没有违反相关操作,按照▲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无论中不中标,在招标结束后,招标方应该退还投标金,下面请看有关投标保证金退还的详细说明。 ▲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二、保证金退还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五十六条规定:第六十三条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保证金利息归属 投标保证金无论退还的多么及时,有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帐上,总会产生一定的利息,一些工程项目需要一定

投标保证金退还承诺书

投标保证金退还承诺书 我单位参加了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0633-154012113001的项目投标并递交了形式为的投标保证金元,在此我方承诺如下: 1、如果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且我单位中标,我们将按照规定在中标后一周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承诺,如我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贵方可从我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内扣除该笔款项。 2.如果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我单位投标保证金请按下表账户信息退还。 3、如果我单位未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贵方可以没收我单位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说明: 1、为保障资金安全,上述账户不能为私人账户。 2、如因上述账户信息有误或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丢失等 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如投标人未及时收到退回款项,请与广西机电设备

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 注: 1、此承诺书不允许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放入开标一览 表及投标保证金单独封装的信封中。 2、未提供此承诺书而导致退保延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投标保证金退还承诺书 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白泥坑涵洞二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2015)建审龙招字第 005 号)规定,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由于我单位属招 标人公布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现因资金周转较为困难,为此,特要求将我公司提交的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白泥坑涵洞二期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元(小写:元) 于开标后予以提前退还,我单位在你们退还投标保证金后依照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继续履行下列投标担保承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退还的规定

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一)、进入中心交易的招标项目,由中心统一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足额存入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并依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三)、投标保证金需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等缴纳方式,不直接收取现金、个人 存折。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 (四)、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查实。 二、投标保证金的运用 (一)、开标前,中心根据银行部门提供的《资金到位明细单》、电子银行查询单及中介 机构提供的《参加工程投标签到表》予以核对。在确认无误后,由中心出具保证金到账证明。 (二)、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到位或者未足额提交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均自 动取消其参加该工程投标的资格。 (三)、中介机构应将中心财务提供的资金到位证明,收集到招标备案文件,予以备查。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一)、非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因 投标人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5日内,但应告知投标人推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原因)。 (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后5日内,可以办理退还 投标保证金。 (三)、中标人依签订的《合同书》(复印件)或提交履约担保,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可 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按照“资金从哪里来,原样回那里去”的原则,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款手续, 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所在单位收款收据或者银行转账存入回单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经办人签 名;(两选一项均可) 2、首次办理退还手续的,应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中标人需要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 (五)、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39966

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确保各招投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安全提交和及时退回,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由商务部负责按公司流程请款,经营销区域经理、 营销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支付。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指 定的的账户、时限、金额等支付,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 便核对查实。 (二)保证金缴纳后,营销区域经理应将招标单位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原件及时交回财务部存档,收据上应注明投标人信息、投标项目名称、保证金金 额。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一)中标结果公布后,各营销区域经理应及时将投标保证金的退回,一 般以转帐的形式支付到公司指定的帐户。 (二)根据招标文件约定,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 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中标者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时,中标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补足差额部分,同时并由中标者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给财务处,由财务处开具履 约保证金收据给中标者。 (三)待中标者按合同或约定履行完毕后,营销区域经理应及时办理履约 保证金的退回工作。 四、催款责任 销售业务经办人工作调动,该销售业务经办人经办或接管的投标保证金和 履约保证金应作为主要内容逐笔进行交接,后任业务人员必须接任投标保证金和 履约保证金清欠责任,发生逾期呆账、坏账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同时追究前任、 后任销售人员的责任.

因销售业务经办人的责任导致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的,由销售业务经办人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修改亦同。 广州四方邦德实业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0日

保证金办理流程.

保证金办理流程 一、保证金分类 从功能来说可以分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保证金三类;从提交保证金的形式上来说可以分为电汇、汇票以及保函;保函又可以分为敞口保函和闭口保函。 二、电汇保证金办理流程 1、接投标科通知 2、复印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电汇形式一般用于办理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一般为保函形式,不采用电汇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电汇所需资料:招标文件封面、保证金汇入账户信息(名称、开户行、账号)、保证金约定退还条件、保证金有效期、开标日期 ②履约保证金电汇所需资料:招标文件封面、保证金汇入账户信息(名称、开户行、账号)、保证金约定退还条件、保证金有效期、中标通知书 3、填写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请款单(格式见下图)

此请款单为两联,一为存根,黑色印刷体;二为冲账,绿色印刷体;填写时两联中间放置“复写纸”, 填写方法:①请款单位:新能源水利; ②请款人:填写在财务处备案的相关人员名单,具体填写该项目的营销人员姓名,如果营销人员非水利营销人员,填写朱磊;如遇相关请款人员欠款,具体再临时协商; ③用途:投标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以实际用途为准; ④账号、地点、汇入银行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信息填写; ⑤金额(小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金额填写,如果填写金额不能顶格,在首个数字前填写人民币“¥”符号; ⑥金额(大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金额填写,如果填写不能顶格, 在空白的全部填写“”符号; ⑦复核:由投标科主管签字确认; ⑧经办人:由经办人签字确认; 9)单位负责人:由刘军伟刘总签字审核,如遇刘总出差,到韩春燕 处加盖刘军伟刘总签章,请款单两联均需盖章; 4、根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填写“新能源水利保证金台账”,并发送至许 继电气财务处傅云霞邮箱yunxiaf@https://www.360docs.net/doc/cf9808552.html,,然后根据“新能源水利保证金台 账信息管理”Excel表格规定内容填写保证金相关信息;

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含拍卖等其他交易方式的保证金,以下统称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我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 实施投标人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以转账或汇款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已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核实 中心统计保证金的工作人员负责在开标前,以交易项目为单位向业务人员(建设工程)或业务分管领导(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提供统计好的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进账情况汇总表。再由开标现场业务人员对照进账情况汇总表核实实际到场的投标人信息有无偏差,并及时反馈给统计人员,最后形成该项目准确的保证金进账汇总表,作为投标资格的依据。经统计人员和业务人员双重核实确认后的保证金进账汇总表,由统计人员将其电子表格保存并复制一份发送给业务工作人员,双方以此作为该项目退款的比对依据和台账。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 1、退还流程:中标公示期满(或核发中标通知书后或合同备案等)业务人员依据该项目保证金进账汇总表,制作保证金退回申请表并标注中标企业等信息准确区分本次应退和暂不退企业情况,再将制作好的保证金退回申请表打印成纸质表单,签字后提交给网上银行制单人员(统计员),然后由网上银行制单人员将业务人员提交的保证金退回申请单与该项目保证金进账汇总表相对照,核实无误后制作网上银行退款处理表单,再与保证金退回申请表核实无误后网上提交转账申请,并在业务人员提交的纸质保证金退回申请表上签字,再交由会计、会计传至分管财务领导逐个签字和网上银行授权后退还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若招标文件要求将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或履约保证金,则合同备案后转至招标单位基本账户;没有要求的,则合同备案或履约后转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2、建设工程非公开招标项目、中心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和产权交易项目,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按以上流程将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在中心备案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或货物验收)并送至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公示期满后,按以上流程将排序前三名以外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须知

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须知 (2012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沪建建管(2005)第65号《关于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提交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使各投标人能及时提交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特制定本操作须知。 一、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户名和账号(以下简称投标保证金专户) 户名: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 账号:3100150250005002177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二支行 二、提交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地点和时间 提交和退还地点:上海徐汇区小木桥路780号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小木桥支行(以下简称托管银行) 提交和退还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 30 三、提交和退还投标保证金方式

(一)提交方式为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贷记凭证、电汇、网上支付、银行保函。 1、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必须具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委托分支机构代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金额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超额提交,更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票函。 3、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和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提交投标保证金。 4、银行保函的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 5、银行保函采用示范样式(示范样式可向托管银行索取)。 (二)退还方式以托管银行特种转账凭证返还原汇出银行账户。 四、投标保证金利息计算和划付 (一)计息利率:按退保证金之日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二)划付方式:按投标保证金存放期间计算利息,退投标保证金同时将利息划付至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账户。

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问题及应对措施

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问题及应对措施 为避免我司投标风险及经济损失,法务部在结合设计院反馈案例的基础上,将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后,拟针对投标保证金退还问题及应对措施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以供各区域业务部门参考、学习。 一、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和各省市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投标保证金的最迟退还时间为“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下列特别情形,招标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招标终止;(二)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三)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 相关法律法规摘要(主要以北京、四川、杭州地区为例)详见附件。 二、关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具体要求 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具体要求,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条例》第26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二)投标单位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应及时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财务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并妥善保存缴款凭证及保证金收款收据。另外,投标单位还须妥善保管投标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如招标文件、会议纪要、中标/未中标的通知书、往来函件等文件资料,以作为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有利凭证。 三、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投标单位应避免发生下列任何情况,否则,招标人有权依法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在投标截止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缴纳及退还规定

关于招标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 担保缴纳及退还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招投标法》、神华集团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为规范招标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的缴纳及退还程序,明确招投标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对招标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的缴纳及退还做如下规定: 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的定义及额度 (一)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 (二)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而由中标人以一定金额表示的履约责任担保。其形式有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履约保函是中标人从银行开具的保函,额度是合同价

格的10%,履约保函使用有效期为缴纳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履约担保书是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卷公司、实体公司或社会上担保公司出具担保书,担保额度是合同价格的30%。神东煤炭集团招标工程一般采用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形式,不采用履约担保书形式。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缴纳及退还时间 (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退还时间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天将本项目要求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验保证金电汇底单原件,同时递交电汇底单复印件。特殊项目可以递交投标保函。 2、在中标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且签发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缴纳、退还时间 1、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2、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最后一批设备安装调试运转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三、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不予退还的条件

招标中的投标保证金相关法律规定

招标中投标保证金相关法律规定 一、法源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 二、金额标准 (一)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 (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勘察设计估算费用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24条) (三)“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7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条) 三、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 四、保证金形式及转出账户要求 (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二)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信用证、转账支票、银行即期汇票,也可以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合法担保形式。(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23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条) 五、联合体提交保证金的要求 (一)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予以提交,可以是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23条) (二)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5条) 六、提出时间 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0条) 七、最迟提交时间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 未中标公司(单位): 开标当天投标公司(单位)来开标并现场填写《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审核表》的,在公示期过后无异议的,交易中心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未中标公司(单位);已缴纳投标保证金而不来开标的公司,在公示期过后无异议的,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到交易中心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1、退款申请书;2、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原交款票据复印件(银行交款票据复印件) 中标公司(单位)需准备的材料: 在公示期过后无异议,请准备好以下材料:1、退款申请书(附件1);2、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原交款票据复印件(银行交款票据复印件);4、中标通知书复印件;5、该项目中标单位与业主所签订合同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6、来宾市本级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申请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上述退保证金的每一份材料请盖章后交到交易中心财务部,交易中心财务部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交款单位或转到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执收单位。 附:1、退款申请书样板2、授权委托书样板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样板 附件1: 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函(样板)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参加(此处填写该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投标编号(标号)(例如:GTAZ2G2013000或2013施SZGZ888号等),该项目投标已结束,我单位(未中标、流标、废标、中标),现请求将我单位已缴纳的投保金(小写:)退还我公司(单位)。 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公司(单位)落款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样板)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办理退还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代理人所签署、办理投保金一切相关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再转此委托书。 特此委托。 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授权单位:(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3: 关于申请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函(样板)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参加(此处填写该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投标编号(标号)(例如:GTAZ2G2013000或2013施SZGZ888号等),该项目投标已结束,我单位中标,现请求将我单位已缴纳的投保金转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小写:)。 公司(单位)落款 20XX年XX月XX日

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定

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投标保证金收退工作管理,维护中心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收款方式和办理程序。各投标人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缴款时间、数额、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缴到中心账户,并凭现金缴款单原件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到财务室开具到账收据。 第三条 退款方式和办理程序 (一)正常情况 1、退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履约金不足部份由中标单位按规定补缴。 3、未中标单位持我中心开具的到账收据并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到我中心财务室办理退款手续。 4、中标单位确定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退付意见书》,报科长和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后送财务室。财务室对《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及所附收据和《投标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进行审核,于每周四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二)特殊情况 1、因退款单位人为原因如笔误等,导致款项无法退回,要求重新办理退款的,先由退款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心说明情况,待银行退回款项后按一般退款手续和程序办理。 2、交款单位名称与退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由原交款单位提供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或由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核实无误后按一般退款手续和程序办理。 3、其他特殊退款要求由投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中心主任审批后办理。 第四条 退款一律采用转账方式。 第五条 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

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以下账号(附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收款单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全 称: 项目编号: 退付金额(大写):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会计审核: 出纳办理: 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退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管理,确保保证金的 及时收缴和退还,切实保障中标单位及业主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货物设备采购及工程监理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比例向中标单位收取。工程施工项目履约保证金,按照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政府投资工程施工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南财采管[2008]70号)文精神,直接缴入采购(招标)人账户。 第三条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货物、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毕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 第四条 中标单位应按照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缴款账户、履约保证金金额、缴款时间缴足履约保证金,并凭现金缴款单原件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以及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原件到中心财务室开具履约保证金到账收据后才能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第五条 货物采购项目在合同签订的质保期满,由中标单位按要求填写《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可在南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送采购单位(业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合同复印件、验收合格表复印件、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各一份到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 第六条 2008年5月以前中标的工程、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在竣

投标保证金可以退吗,退还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投标保证金可以退吗,退还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投标人在进行投标之前是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的,由于缴纳的保证金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因此很多人就比较关心,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可以退吗?这个问题,律伴小编下文做了解答,大家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 一、投标保证金可以退吗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 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由上可知,投标保证金只是作为一种担保,如果投标人没有违反招标的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在投标人未中标后,保证金会在5日内退还给保证人的。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有哪些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未中标的单位建设方应退回投标保证金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3、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4、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三、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六十三条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因此,一般情况下投标保证金都是可以退还的,但是如果投标人中标后又撤回其投标的,这种情况下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也就不能退还投标保证金。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绿树365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f9808552.html,/

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说明(资格后审)

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说明: 1、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开户行:江苏银行宝应支行 银行帐号:90260188000076641 2、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3、投标保证金采用转帐支票的投标人须提供进帐单;采用电汇方式转帐的投标单位提供银行电汇凭证(通过网银汇款的需加盖银行转讫章),不接受银行汇票方式转帐。投标人凭以上单据原件、复印件到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后,由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4、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并将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带至投标现场。 5、第一次来宝应投标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室审核、备案。 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7、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在确定潜在投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收据可办理退款事宜。 8、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可办理退款事宜。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五天内可办理退款事宜。 9、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退款单位人员必须是报名时的授权经办人,并携带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收据,退款单位另行委托的其他授权人不予办理退款事宜。 10、投标保证金收据凭证须经综合科、代理公司项目经办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凭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审核拨付。 获得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我市建筑企业,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免缴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

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含拍卖等其他交易方式的保证金,以下统称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我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 实施投标人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以转账或汇款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已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核实 中心统计保证金的工作人员负责在开标前,以交易项目为单位向业务人员(建设工程)或业务分管领导(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提供统计好的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进账情况汇总表。再由开标现场业务人员对照进账情况汇总表核实实际到场的投标人信息有无偏差,并及时反馈给统计人员,最后形成该项目准确的保证金进账汇总表,作为投标资格的依据。经统计人员和业务人员双重核实确认后的保证金进账汇总表,由统计人员将其电子表格保存并复制一

份发送给业务工作人员,双方以此作为该项目退款的比对依据和台账。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 1、退还流程:中标公示期满(或核发中标通知书后或合同备案等)业务人员依据该项目保证金进账汇总表,制作保证金退回申请表并标注中标企业等信息准确区分本次应退和暂不退企业情况,再将制作好的保证金退回申请表打印成纸质表单,签字后提交给网上银行制单人员(统计员),然后由网上银行制单人员将业务人员提交的保证金退回申请单与该项目保证金进账汇总表相对照,核实无误后制作网上银行退款处理表单,再与保证金退回申请表核实无误后网上提交转账申请,并在业务人员提交的纸质保证金退回申请表上签字,再交由会计、会计传至分管财务领导逐个签字和网上银行授权后退还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若招标文件要求将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或履约保证金,则合同备案后转至招标单位基本账户;没有要求的,则合同备案或履约后转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2、建设工程非公开招标项目、中心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和产权交易项目,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按以上流程将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在中心备案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或货物验收)并送至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工程履约保证金退还

【工程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返还的时间有什么法律依据 中顾网律师解答: 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第 条和第 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 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 一、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它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也确实可以运用这项制度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从法律上讲,我认为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 但是《招标投标法》没有对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致使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第 条和第 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 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 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 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为了控制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折扣与水分问题,让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随时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否则将会没收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误期赔偿费也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笔者认为,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促使中标人履约、防止中标人违约,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对违约者进行惩戒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履约保证金操作实例

保证金退还承诺书

保证金退还承诺书 投标保证金作为一种约束投标人履行其投标义务的担保,在招标活动中对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项目顺利交易起着重要的作用。那么你知道保证金退还承诺书怎么写的吗?下面是WTT小雅为你整理的保证金退还承诺书,希望对你有用! 保证金退还承诺书篇1 清理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构建行业自律环境,提高社会公德力和企业诚信度, 在工程建设中,我们承诺: 一、严格按照《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工程建设活动,保证: 1、本工程建设资金到位率符合规定要求; 2、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标准进行建设; 3、按规定招标发包,不将工程肢体发包或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组织或个人; 4、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5、按照《建设工程价款决算办法》规定,按时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与施工企业结清工程价款。 二、认真履行建设(开发)单位在清欠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保证: 1、对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监管责任,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因我单位未按《承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停工并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施工企业损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拒不支付的,我单位同意县清欠办动用预存的履约保证金先行垫付。 三、主动接受县清欠办、县建设局的全方位监督,若发生因我单位违 反上述保证事项造成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同意县清欠办动用我单位预存的履约保证金先行垫付拖欠的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并自愿接受县清欠办,县建设局的处罚。 承诺人: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办公电话/手机/信箱:

投标保证金及其作用

一、投标保证金(Bidbond):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投标保证金办理流程也就是说,投标人保证其投标被接受后对其投标书中规定的责任不得撤销或者反悔。否则,招标人将对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 从国外通行的做法看,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为投标价的2%左右。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一定时间内,尽快退还给投标人。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以自己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也可以是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二、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原因: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三、作用: 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招标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投标人的投标是一种要约行为.投标人作为要约人,向招标人(受要约人)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即意味着向招标人发出了要约。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要求退出竞标或者修改投标文件;而一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作出承诺,则合同即告成立,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接受,并受到约束。否则,投标人就要承担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就要承担投标保证金被招标人没收的法律后果.这实际上是对投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惩罚。所以,投标保证金能够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这是投标保证金最基本的功能。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投标保证金一般定为投标报价的2%,这是个经验数字.因为通过对实践中大量的工程招标投标的统计数据表明,通常最低标与次低标的价格相差在2%左右。因此,如果发生最低标的投标人反悔而退出投标的情形,则招标人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授标给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用该投标保证金弥补最低价与次低价两者之间的价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或减少招标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督促招标人尽快定标 投标保证金对投标人的约束作用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这一时间即是投标有效期。如果超出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人不对其投标的法

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及解释

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及解释 【相关政策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30号令)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解释】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一般采用银行保函,其他常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还有现钞、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信用证、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等,其中现钞、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等属于广义的现金。由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标的金额普遍较大,为减轻投标人负担,简化招标人财务管理手续,鼓励更多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同时为防止投标保证金被挪用和滥用,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优先选用银行保函或者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形式。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保函或者保证担保的要求,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准备和提交。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如果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修改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注意是否需要调整已经提前开具的保函或者保证担保的有效期,否则有可能导致否决投标。二是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属于《担保法》规定的定金而是质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5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