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质量管理手册201603

青海东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编号:GL/201602 版本号:A/02质量管理手册

编写:管理小组

批准:马存录

审核:马林

审核:马应龙

校核:焦庭林

发布日期:2016年2月15日实施日期:2016年3月1日青海东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目录

第一章质量政策 (4)

1.1质量方针 (4)

1.2质量控制措施 (4)

第二章《质量管理手册》的实施 (5)

2.1质量管理手册的编写目的 (5)

2.2质量管理手册的制定、颁发、修改制度 (5)

2.3质量管理手册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 (5)

第三章机构基本情况 (6)

3.1机构名称:青海东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质量科。 (6)

3.2试验室简介: (6)

3.3检验范围 (6)

3.4职责职权 (7)

第四章检测仪器设备的质量控制 (9)

4.1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登记表 (9)

4.2计量器具检定系统量值传递图 (9)

4.3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0)

4.4混凝土搅拌站试验设备一览表 (11)

4.5计量器具检定系统量值传递图 (13)

第五章检测工作质量控制机构 (14)

5.1质量保证机构图 (14)

第六章各项管理制度 (15)

6.1检测质量保证制度 (16)

6.2样品收发、保管、检验、复验及判定制度 (17)

6.3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检定及校验制度。 (19)

6.4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20)

6.5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20)

6.6混凝土试块制作、养护、保管制度及样品保管制度 (21)

6.7养护室管理制度 (21)

6.8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 (21)

6.9原始记录填写、保管与检查制度 (22)

6.10试验检测报告整理,审核及批准制度 (22)

6.11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23)

6.12业务培训和定期考核制度 (24)

6.13其他制度 (25)

第七章技术岗位责任制 (26)

7.1实验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26)

7.2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27)

7.3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27)

7.4各检测室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28)

7.5检测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8)

7.6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 (28)

7.8样品保管人员岗位职责 (29)

第八章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30)

第九章人员考核 (36)

9.1试验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7)

第十章安全防火 (37)

1总则 (37)

2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37)

3安全防火检查制度 (38)

第一章质量政策

1.1质量方针

1.1.1青海东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方针,对影响检验质量的诸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商品混凝土。

1.1.2以科学为依据,提供切实可行混凝土配合比。严肃检验纪律,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规范,为公司提供科学的、准确的检测数据,为公司的产品质量把关。

1.2质量控制措施

1.2.1严格执行建筑材料产品技术标准,即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1.2.2用于检验的全部计量器具,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并检定合格,能溯源到国家标准。

1.2.3对各项检验均按产品技术标准执行,没有检测标准的要编制完整的检测工作实施细则。

1.2.4对检测过程中影响检测质量的各种因素,制定相应的切实可行的控制方法,以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

1.2.5当公司或混凝土用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有一套完整的处理方法。1.3关于保证实验室检测质量的整体声明:

青海东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该经省建委备案批准,经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对社会提供合格产品,为了保证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特此声明如下:

1、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权力,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有效,单位各级领

导要积极支持实验室的工作,检测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压力和干预。

2、除实验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介入检测工作。

3、根据检测的记录,实验室人员有权提出更换原材料及其他材料。

由于原材料造成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实验室人员有权拒绝发出合

格报告。

4、实验室人员有权向上级反映有关质量问题。上述规定请有关单位

给予监督。

第二章《质量管理手册》的实施

2.1质量管理手册的编写目的

质量管理手册是本公司生产、试验及有关人员的工作指导文件,是所有人员从事各种业务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和依据,通过手册的实施、使本公司安全、生产、试验等工作管理科学化、检验程序化、工作标准化。2.2质量管理手册的制定、颁发、修改制度

2.2.1质量管理手册制定后,经广泛征求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发。

2.2.2手册中的某些内容如需要修改和补充,应由建议人写出书面意见,交站长以站办公会议讨论后形成文件,作为质量管理手册的补充。

2.3质量管理手册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

2.3.1站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查《质量管理手册》的执行情况。

2.3.2实验室应每季度检查一次《质量管理手册》的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材料报送站长。

2.3.3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并写出书面材料,经站长审阅后存档。

2.3.4各检测室负责人,应在实际工作中随时检查,发现问题随时纠正,重大问题应及时报总工。

第三章机构基本情况

3.1机构名称:青海东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质量科。

技术负责人姓名:焦庭林

电话: 185********

3.2试验室简介:

试验室于2014年8月组建,为满足公司混凝土生产商品化的需要,对商品混凝土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原材料、配合比、外加剂及混凝土性能的试验、检测,把好质量关,特成立该实验室。

实验室共五人,室主任1名,试验人员4名,试验工人2人(外协工)。

3.2.1主要检测仪器、设备共31台(件),固定资产18.08万元。

3.2.2试验室下设办公室、资料室、水泥室、力学室、抗渗室、标养室、砂石室、外留样室。

3.3检验范围

本室从事以下几种试验、检验项目:

A水泥五项: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标准稠度用水量、细度。

B砂九项:颗粒级配、细度模数、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度、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

C石子十项:颗粒级配、细度模数、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度、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压碎指标值。

D粉煤灰三项: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

E混凝土十项:抗压、抗折、抗渗、抗冻、坍落度、拌合物容重、配合比设计、压力泌水、常压泌水、含气量。

F外加剂十五项:减水率、压力泌水比、常压泌水比、抗压强度比、含气量、凝结时间差、收缩率比、坍落度增加值、坍落度保留值、含固量或含水量,密度或细度、水泥净浆流动度、外加剂与水泥适应性试验。

3.4职责职权

3.4.1根据国家规范,标准,规程及有关规定的检验方法,承担本公司所进场的原材料及商品混凝土进行质量检验工作。

3.4.2检验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以数据说话,如实反映。

3.4.3承担本企业新产品产前质量鉴定。

3.4.4负责完成内部的混凝土强度分析,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提供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定期向有关领导报送资料。

3.4.5负责对试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

3.5试验室质量管理组织结构框图(附表)。

3.6受检产品执行标准目录表。

3.7试验室平面布置图(附图)。

3.8检测人员登记表

检测人员登记表

原材料检验执行标准目录表

第四章检测仪器设备的质量控制4.1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登记表

4.2计量器具检定系统量值传递图

西宁建材计量站

西宁建材计量站

西宁市计量站

4.3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4.3.1计量器具及试验仪器统一由实验室提出计划,报公司经理批准后,由经营部统一购置。

4.3.2计量器具及试验仪器到货后,按计划进行检查验收,并登记建帐。4.3.3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计量法,计量器具及试验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按检定周期)和不定期(发生异常现象)的检定和校准,建立管理台帐,凡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和试验仪器,均不得使用。

4.3.4计量器具及试验仪器在使用前必须检查:水、电等是否接通、有无渗漏现象,安全使用有无保障。试车前必须调校,确认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工作。

4.3.5计量器具及试验仪器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使用者必须熟悉仪器的性能、特点,做到使用正确。

4.3.6计量器具及试验仪器使用后,必须清理擦洗干净,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使其处于完好使用状态。

4.3.7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填写使用保养记录。

4.3.8计量器具及试验器具如出现故障,要及时检查其原因,请专业人员或专业维修部门修复,以保证其使用精度。

4.4混凝土搅拌站试验设备一览表

4.5计量器具检定系统量值传递图

西宁市计量检定所

西宁市建筑仪器检定所

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管理系统图

第五章检测工作质量控制机构5.1质量保证机构图

第六章各项管理制度

6.1检测质量保证制度

6.1.1检测人员

(1)检测人员必须具备检测人员的各项要求,凭检测合格证在定位上进行检测工作。

(2)检测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并经严格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检测证。

(3)检测人员要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检测工作,工作要精益求精,对检测数据负责。

(4)在测试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因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测试中途停止时,测试人员将详细情况记录在专用本上,并口头告知专业检测室负责人,采取必要的措施或重做。

(5)对外单位人员不经检测部或专业检测室同意,不得充当检测员进行检测工作。

6.1.2检定设备

(1)检定设备可按照设备仪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检定设备要有设备使用卡,对设备运转及参数作详细记载,并规定详细的操作规程。

(3)检定设备有故障或过期未校准,不得投入检测工作。

(4)对进口设备未经培训、校准、不得投入检测工作。

(5)保持设备运行完好率,试验环境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

6.1.3读取数据与记录数据

(1)数据与记录数据必须按有关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与步骤进行。

(2)记录数据如实准确地填写在检测记录中。

(3)对检测所得数据进行可靠分析,确认检测结果有问题,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并及时分析其原因,必要时重检。

6.1.4试验室管理

(1)试验室内设备,安全,卫生等应有各实验室专人管理。

(2)凡有机械运转和通电的设备不得离开人员(对有自控装置除外)。(3)凡对实验室养护箱等有规定要求的温度、湿度等均要严格控制,并有专人负责每天记录。

(4)检测报告是判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的主要技术依据,要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5)各试验工作室检测报告及检测的原始记录,必须本人签字,由专人统一存档。

(6)检测报告发出后,必须留存一份存档备查,各种报告用纸应统一印刷,格式要符合检测报告规定要求。

6.2样品收发、保管、检验、复验及判定制度

6.2.1样品库环境应符合样品的存放条件,如温度、湿度要求等,同时必须有防火,防盗措施。

6.2.2样品入库时,保管员和送样者应核对样品实物与样品记载文件是否相符。物品交库完毕,由保管员填写样品单,送样者应在样品单上签字。

6.2.3检测人员须持检测计划任务单方可领取样品,并有权拒绝领取不符合原封存要求的样品,领取时应在样品单上签字。

测试组在拆封及试验过程中,负有保护样品责任,对非试验性循坏的样品,保管员有权拒绝收回。

6.2.4测试完毕的样品,应于三日内归还留样室。归还人在样品单上签字。归还后,由保管员通知检测部办公室做出样品处理意见,处理样品的具体要求由保管员执行。

6.2.5受检单位领回样品,应办理领回手续。若属于消耗性样品,测试完毕,在保管员监督下,由实验室直接处理,最后,保管员应在样品单上签字,并将样品单装订成册,妥为保存。

6.2.6样品检验,复验及判定必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的规定,以保证检验的可比性,正确性和科学性。

6.2.7检测组在接到计划任务单后,应迅速做好技术准备,对有关的仪器设备要进行调试,确保完好状态。

6.2.8读数记录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目测数据应由两人相互校对共同负责,计算机采集数据因存入磁盘。

6.2.9检测工作不应受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的影响,测试工作程序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6.2.10产品质量检验结果的确定,由检测组负责人提出,经站长审定签字后方可发送。

6.2.1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复验:

(1)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操作错误或读数错误而导致数据不准。

(2)检测中设备仪器出现失灵或试验环境发生变化。

(3)由于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使测试中断,失准或无法正常进行。

(4)由于操作或设备仪器的原因导致样品不符合规定要求,从而无法进行测试和判定。

(5)受检单位提出异议,并符合被检单位对检验报告提出处理制度中复测条件。

(6)如进行复验,对产品质量的决定原则上以复验数据为准,复验前数据全部无效。

6.3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检定及校验制度。

6.3.1仪器设备由各专业实验室统一管理,每台仪器均应有使用说明,操作规程和检验校准时间,记录及保管人,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6.3.2新购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正常使用各种仪器应定期检查,所有检查都应做好记录,并签上姓名。仪器设备安装调试,校准记录应由计量员负责记录。在使用中自检情况和故障情况应有测试人员做好记录。

6.3.3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均须按照国家标准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定,凡没有检定合格证或超时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准时,经调整或修理后,应重新进行检定。

6.3.4自制或非标设备,没有国家或部门的检定标准、规定时,检测部门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暂行的校准方法,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计量部门备案,并按校准方法实行定期校准。

6.3.5检验设备、计量仪表使用时,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清洁干净。

6.3.6检测人员必须自觉爱护仪器设备,经常保持仪器设备整洁、润滑、安全正确使用。

6.3.7检测人员必须要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要做到管好、用好、会保养、使用、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性故障。

6.3.8仪器设备专人管、专人用,非检测人员一般不得独立操作,特殊情况下经试验站站长同意后方可使用。

6.4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6.4.1凡是被检样品未经检测受损坏,检测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检测程序,仪器设备损坏,检测数据不准,漏检项目,技术资料被盗丢失、泄密以及预料不到的事故和人身伤亡等都为事故。

6.4.2事故发生后,发现人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检测并报告站长,说明事故情况,查清原因,备案处理。

6.4.3事故责任者应实事求是地填写事故分析报告,说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旁证、事故的性质和原因。由主任签署初步意见报办公室。

6.4.4办公室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由站长责成有关人员临时组成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等由站长批准。

6.5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6.5.1质量保证人负责主管技术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处理,各室设一名不脱产的技术安全员,管理本室技术安全工作。

6.5.2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技术安全工作,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工具,不准违章作业。

6.5.3外来人员、新工人、学习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后,才能进岗工作。

6.5.4从事精密仪器、电器等工作人员,除进行安全教育外,还必须接受专门的技术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岗工作。

6.5.5各室每季度检查一次安全工作,全站半年检查一次,写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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