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暂时稿)

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暂时稿)
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暂时稿)

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广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和本科生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提供统一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基本原则

1、综合素质测评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和各个方面素质的测定和评价,同时也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设定的综合测评指标既是评价的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2、为了使测评结果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综合素质情况,测评工作要求做到:

1)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相结合;

2)教师评价与学生测评相结合。

3、测评结果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相对水平,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并且作为以下几项工作重要的参考依据:

1)评定各项奖学金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团员、

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等校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2)推荐免试研究生;

3)毕业就业时择优推荐;

4)其他需要排队决定的推荐人选。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主要内容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综合素质加减分四个方面,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二、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及评定程序

一、本科生奖学金按照每一学年颁发,每个学年进行一次评定,在每个新学年开学之后进行前一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每次奖学金评定的前两周,成立二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即: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和班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二、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教师组成。班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班委会和团支部组成,班长担任组长。

三、奖学金的评定设立单项奖学金(每个学年100-1000元不等),其颁发比例按照不大于5%执行。对于那些在某项、某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特长明显的学生,或者对学校、学院有重大特殊贡献的学生,颁发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由班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向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提名,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经过审议直接评定,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公布结果。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与奖学金的申报、评定:

1. 单科成绩不合格者;

2. 体育达标成绩不合格者;

3. 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者;

4. 受到学校警告处分以及以上处分者;

5. 虽末受到学校警告处分以及以上处分者,但严重违反学校校纪校规者。

五、奖学金的评定以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基本依据,按照排队先后进行审议评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包括德育分、智育分、体育分和综合素质加减分四个部分。其中:

(一)德育分:占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15%。

1. 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守校规校纪,奋发图强的学生,加14分;

2. 遵守学院请假制度,未出现擅自离校夜不归宿情况的学生,加1分;同寝室室友发现擅自离校夜不归宿情况且未上报情况的,最高得0.5分。

3. 应参加的班级活动而无故缺席的,以班级记录为依据,每次扣0.2分,扣分上限为1分。

(二)智育分:占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82%。

智育分 = 智育成绩分(80%)+ 智育学分制评价(2%)

1. 智育成绩分(80%):=学期或者学年考试和考查科目的加权平均成绩*80%

={[Σ(N科成绩* N科学分)]/(ΣN科学分)}*80%

2. 智育学分制评价(2%):

规定每学年所修学分数基准线为35学分,超出的每个学分均以0.1分计算,上限为2分。

(备注:智育分=智育成绩分(80%)+智育学分制评价(2%),保留两位小数,并由班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计算、记录整理和公布。)

(三)体育分:占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3%。

1. 以本学年“学校田径运动会”的参与情况记录作为基本参考,分为以下四种情形评分:

(1)直接参加或者参与了“学校田径运动会”比赛项目或有关方队等活动者,以及学院团学会负责组织相关事宜的主要干部,计满分1.50分;

(2)班级有主动参与观看并支持“学校田径运动会”的同学,计1.2分;

(3)在“学校田径运动会”期间无论任何理由请假离校者,计1分。

(4)在“学校田径运动会”期间未请假离校者,不计分。

2. 以本学年学院和班级各类体育活动的参与情况记录作为基本参考,分为以下三种情形评分:

(1)能积极主动进行体育锻炼的同学,计1分;

(2)能积极参与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的同学,计1.2分;

(3)直接参加或者参与了学院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项目者和组织者,计满分1.50分。

(备注:体育分(3%)保留两位小数,并由院学生会体育部和班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计算、记录整理和公布。)

(四)综合素质加分:

(1)、干部职务分:干部加分取最高一项加分计入干部职务分;任期不满一学期的所有干部均不计分。

院团学会副主席及以上干部职务:(2.2分)

(包括校院团委副书记,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学院党支部书记。)

部长级干部职务:(1.8分)

(包括校院团委、校院学生会部长级干部职务;各年级年级办副主任;各年级党支部副书记;班长、班团支书。)

副部长级干部职务:(1.4分)

(包括校院团委、校院学生会副部长级干部职;校院社团主要负责人;党支部委员。)

校院团学会干事,班委会、团支部委员、迷你团支书:(1.0分)

带班学长、寝室长和信息员:(0.5分)

(备注:在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酌情加0.1-0.2分)

(2)、奖励分:奖励加分包括学术类、宣传类、竞赛类三个方面,各个类别依次按照以下基本标准计算加分总和。(备注:奖励分各项的加分必须是在本学年奖学金评定的有效期内方才加分有效。)

学术类:

a、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0分者:0.20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550分者:0.30分;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者:0.30分;

b、通过全国计算机二级等级考试者:0.20分;通过全国计算机三级等级考试者:0.25分;通过全国计算机四级等级考试者:0.30分;

c、在公开发行的国际国内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1.00分/每篇;

d、拥有科技作品或创造发明获得国家专利者:1.00分/每项。

宣传类:(最高累计加分2分)

a、在校级以上各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者:0.40分/每篇;

b、在校级刊物和网站上发表文章者:0.30分/每篇;

c、在院级刊物和主页上发表文章者:0.20分/每篇;

竞赛类:

竞赛类加分中实行不同类别竞赛或者同类别不同项目竞赛“累计加分制”;实行同类别、同项目竞赛“不累计加分制”;且同类别、同项目竞赛取最高级别竞赛奖项给予其计算分数,实行“不累计加分制”,即院级竞赛奖、校级竞赛奖之间也不累计加分,取校级竞赛奖给予其计算分数。

(备注:个人名义参加的各类竞赛活动获奖者以各类竞赛奖分数的1/2给予加分。)

科技、文化以及学习、文艺、体育竞赛加分标准

(备注:竞赛获得等级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对应按照以上各名次1、2、3进行计算分数,不在此名次或者等级奖项范围内的以及获得相应鼓励奖、纪念奖的均列入其它名次进行计算分数,且竞赛取最高级别竞赛奖项给予其计算分数。)

六、评定程序:

1.各个班级根据《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在评定的前两周组成班级评定委员会,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时组成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2.凡是符合《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的本科生均可以申报奖学金的评定。

3.班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初评并将结果上报到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批评定。

4.单项奖学金的评定经由班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向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提名,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经过审议直接评定,由学院学工办统一公布结果。

七、学生对奖学金的评定如有不同意见者,可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初评结果公布后三日内向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反馈意见。

八、凡是在申报奖学金的过程中,申报人如有欺诈行为,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其奖学金评定资格,并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奖学金的申报。

兰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国度奖学金评定细则

兰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激励机制,促进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成为优秀的复合型人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兰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组织与名额分解 第一条兰州大学法学院成立由法学院党委书记任主任委员,院长任副主任委员,研工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学院党委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任委员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统一负责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各类奖助学金的初评工作。 第二条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和评审条件要求,组织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第三条申请对象为我院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其中硕士生修学年限不得超过3年。 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2万元。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且学年度科目成绩平均分不得低于80分。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违犯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或学院通报批评者; 二、考核学年有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三、拖欠学费、住宿费者(不包括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获批且贷款未发放到位者); 四、超出基本学制继续申请在校学习者;

五、休学者休学当年不能申请奖学金; 六、无故拒不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或拒不服从学校和学院的工 作安排者。 第七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评分标准及量化指标 第八条研究生参评国家奖学金的考核内容包括在读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活动及日常综合表现。其中,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为 兰州大学,且不得重复使用。 第九条量化指标计算方法 总评成绩=学习成绩+实务技能+科研奖励+其他奖励加分 1、学习成绩:指考核学年所修全部课程的最终平均成绩(英语免修者该门不计入计算范围)。 2、实务技能:考核学年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包括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证书或者国家司法成绩通知单、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全国注册会计师考 试等),每项加1.5分。 3、科研奖励: 以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发(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CSSCI来 源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学术论文,每篇加5分; 以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发(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CSSCI来 源期刊扩展版上发表与专业相关学术论文,每篇加3分; 以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发(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全日制高 校学报、各省级社会科学期刊、正式法学类期刊(公开发行且有正式刊号)上 发表与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的,每篇加1.5分。 以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发(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其他正式 期刊(公开发行且有正式刊号)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正式出版的 文集等书籍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每篇加0.5分。 4、其他奖励加分 ⑴奖励证书: 获得省、部级以上个人奖励者每项加2分;

学校评定奖学金要求、细则

某某班奖学金评定细则 德育成绩: 政治表现: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树立正确的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自强不息的精神。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完成党课学习。积极参加团日活动和班级建设。(10)党课缺勤一次扣1分,不积极参加团日活动扣1分,不参与班级集体活动扣1分。 道德文明: 遵守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10) 凡有违反学校校规并被通报批评的扣2分。 学习态度: 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努力掌握专业技能,上课专心听讲、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不旷课。(10)旷课扣2分(三次以上含三次) 组织纪律: 遵守学校考核纪律,考试不作弊,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在校学生的责任和义务。(10) 考试作弊并给予记过处分的扣7 思想品德课: 热爱祖国,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思想积极进步,上思想政治课时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与班级的思想建设。(10) 在上述要求中,有一项不符合的扣1分,依次累加。 形势政策: 认真学习行驶政策课,按时出勤,并认真完成形势政策作业。 未完成形势政策作业的扣3分,不按时出勤形势政策课的扣2分

宿舍表现: 按时打扫宿舍卫生,在宿舍卫生评比中成绩优良,团结舍友,不毁坏宿舍公共财物。尊敬宿管老师,不违反宿舍管理条例。 在上述要求中,有一项不符合的扣1分,依次累加。 公益劳动: 积极参加社会上的公益活动,如做义工。 没有参加过社会公益活动的扣2分。 集体活动: 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不积极参与班级组织的活动一次扣2分,依次累加。 扣分: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公益活动的每次扣2分。违反校纪,破坏公务,扰乱公共秩序缺乏公德,但情节上不够纪律处分者每次扣2分。受警告处分扣5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扣6分,受记过处分扣7分,受留校查看处分扣10分。 智育成绩: 参考学生手册P56所给公式(选修课成绩算入智育附加分,过一门加一分) 体育成绩: 体育课成绩:参考体育期末成绩计算 课外锻炼: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身体素质:身体健康,不经常请病假。 身体机能: 身体健康,身体总体状况良好。 身体形态:体型良好。 视力状况:视力状况良好。

中南大学优势学科一览

中南大学优势特色学科简表 招生学院一级学科备注 湘雅医院 湘雅二医院 湘雅三医院临床医学所辖的内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外科学、耳鼻咽喉科学为国家重点学科 药学院 湘雅医院 湘雅二医院 湘雅三医院 湘雅国际转化医学联合研究院 湘雅医学院附属海口医院药学所辖的药理学为国家重点学科。2012年学科评估排名全国第10 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遗传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基础医学院生物学所辖的遗传学为国家重点学科 护理学院护理学2012年学科评估排名全国第4 基础医学院基础医学所辖的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为国家重点学科。2012年学科评估排名全国第5 湘雅二医院 湘雅三医院心理学2012年学科评估排名全国第9 冶金与环境学院冶金工程2012年学科评估排名全国第1。 所辖的有色金属冶金为国家重点学科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矿业工程国家重点学科。 2012年学科评估排名全国第2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安全科学与工程2012年学科评估排名全国第3 交通运输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国家重点学科。 2012年学科评估排名全国第5 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国家重点学科。 2012年学科评估排名全国第7 机电工程学院 轻合金研究院机械工程国家重点学科。 2012年学科评估排名全国第10 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国家重点学科。 2012年学科评估排名全国第9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所辖的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为国家重点学科。 2012年学科评估排名全国第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粉末冶金研究院 轻合金研究院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重点学科。 2012年学科评估排名全国第8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德才兼备的创新型人才培养,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为规范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置研究生奖学金旨在通过建立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内在激励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进一步激发学院(部)、导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促进研究生教育协同创新和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籍在册全日制非定向博、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及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或档案不在学校的研究生不参加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 第四条研究生奖学金按照研究生申请,各学院(部)根据下达指标评定,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开展评定工作。研究生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培养的特点分学年评定,动态管理。

第五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各学院(部)根据学校统一要求进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科和导师对研究生的评价意见。通过奖学金的评定起到奖优助学、奖优促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作用。 第二章奖学金设置 第六条学校按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总人数100%的比例和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总人数70%的比例分别设立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和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12000元/年)和二等奖学金(10000元/年),各占博士研究生总人数的50%;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4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0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0元/年),分别占研究生总人数的比例为20%、20%和30%。 第三章评定内容与标准 第七条研究生奖学金由研究生所在学院(部)根据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 第八条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以“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学术成果”等为依据,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各学院(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评定。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政策、规则和方案;协调和解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审批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结果。 第十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主要职责是执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

奖学金评定细则座谈会意见

奖学金评定细则座谈会意见 本次会议收集了各学院在评定硕士生和博士生奖学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的解决办法和建议。 一、奖学金评定存在的基本问题: 1、从校分配名额到院,再从院到专业的过程中,是分别以全校和全院为基底,再以一定的 百分比来相乘,这样的话在相乘的过程中会出现小数点,导致某些专业最后一个名额不知道是应该取消还是给予。 2、根据国家关于奖学金起初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学生学业的顺利完成,现在有10%的 学生没有奖学金,这样背离了设置奖学金的初衷。 3、各院各专业的指标分配希望能有一个确定的标准或者人数。 4、学业奖学金和科研奖学金里面都包括了科研,这样就使得科研的比重计算重复。 5、思想品德的考核形同虚设,有些老师建议取消。 6、杂志社乱象的问题,发表普刊几乎都需要花钱,这样就使得家庭条件较好、能够支付得 起相关费用的学生发表的论文多一些,最终他们在奖学金的评定中更占优势。 7、根据国家关于奖学金起初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学生学业的顺利完成,现在有10%的 学生没有奖学金,这样背离了设置奖学金的初衷。 8、很多学生在学习成绩和表现上并无很大差异,可最终的奖金额度足足相差4000,档次差 距太大。 9、参会的级别难以坚定。 10、保研人数多,有时候超过了一等奖学金指标人数。 11、加分项关于课题的数量没有限制,导致加分重复。 12、外国语学院关于发表译文、译注,比赛的级别难以鉴定。 13、发表某些论文的等待周期太长。 14、优秀研究生奖方面,高年级学生科研成果较多,使得低年级学生难以获得奖学金。 二、奖学金评定的建议:(补充尹海龙的) 1、参加书本的编著应该开具相关证明。 2、规定参加的会议级别,国家级会议、省级会议等,对于科研会议的章子也要有相关的鉴 别。 3、应该将学业奖学金和科研奖学金中关于科研成果的重复的部分给予适当调整。

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

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 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新形势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将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如下。 奖学金分为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和校外单位设立的奖学金两大类,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具备基本条件、限制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良好。 3.尊敬师长,团结、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二、奖学金的限制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1.素质综合考评等级在中等以下(含中等)。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 3.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不及格有一门以上。 4.本学期没有注册的学生。 三、奖学金类别及评选 奖学金按类别设有特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突出贡献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特困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七项,其中,特等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困奖学金在一年内不能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与特困奖学金在一学期内不能兼得。 (一)特等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是学校目前最高荣誉奖学金,它用于奖励在大学期间取得特别优异成绩,在学生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本科学生。特等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每次在四月底颁奖。 1.奖学金人数与金额 特等奖学金每年评选10名,奖学金为5000元。 2.评选条件 大学本科三、四年级学生,获得本年度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称号。

3.评选办法 见《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目前奖励面最大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占学生总数的20%,它用于奖励在大学生素质综合考评中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评定比例和奖学金为:一等比例为3%,奖学金为1000元;二等比例为7%,奖学金为500元;三等比例为10%,奖学金为250元。 2.评选条件 (1)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的前10%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2)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数的前25%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或全部中等以上。 (3)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数的前50%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全部中等以上。 (4)在第五、六学期评定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在第七、八学期评定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六级通过。 (5)在第五—八学期评定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为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 3.评选办法 (1)本奖学金评定在每年的三、九月份结合大学生素质考评结果进行。 (2)辅导员、班主任负责主持年级、班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在奖学金评定时,以院系年级或专业为单位,对照评奖条件,根据大学生素质考评每学期综合素质总分,按照各等比例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获奖学生名单需报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院系内公示,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备案。 4.对不及格成绩的处理

中南大学无机化学考研题库(含答案)

习题 1.完成并配平下列反应方程式。 (1)Cu2O+H2SO4(稀)→CuSO4+Cu+H2O (2)Cu2++2NaOH(浓)+2OH-→Na2[Cu(OH)4] (3)2Cu2++4I-→2CuI(s)+I2 (4)Cu+4CN-+H2O→Cu(CN)43-+OH-+1/2H2 (5)Cu2++ 4CN-→[Cu(CN)2]-+(CN)2 (6)CdCl2+KI(过量)→K2[CdI4] (7)2Cu2++4OH-+C6H12O6→Cu2O+2H2O+C6H12O7 (8)3CuS+ 8HNO3(浓)→3Cu(NO3)2 +2NO+ 3S↓+ 4H2O (9)Au+HNO3+4HCl→HAuCl4+NO2+2H2O (10)Zn2++NaOH(浓) +2H2O→ Na[Zn(OH)4]+H2↑ (11)2Hg2++Sn2++6Cl-→Hg2Cl2+SnCl4 (12)4Zn+10HNO3(极稀) →4Zn(NO3)2+NH4NO3+3H2O (13)AgBr+2Na2S2O3→Na3[Ag(S2O3)2]+ NaBr (14)2Ag(NH3)2++CH3CHO+3OH-→2Ag+HCOO-+4NH3+2H2O (15)Hg2Cl2+2NH3→HgNH2Cl↓+Hg↓+NH4Cl (16)3HgS+ 12HCl(浓)+2HNO3(浓) →3H2[HgCl4]+3S+2NO+4H2O (17)HAuCl4+FeSO4→ (18)4Au+O2+8CN-+2H2O→4[Au(CN)2]-+4OH- 2. 解释下列现象,并写出相关的反应方程式 (1)加热CuCl2·H2O得不到CuCl2。 因为CuCl2·H2O受热分解时,在失去HCl的同时,生成了碱式盐: CuCl2·H2O=Cu(OH)2·CuCl2·+2HCl+2H2O (2)焊接金属时,常用浓ZnCl2溶液处理金属的表面。 FeO+2H[ZnCl2(OH)]=Fe[ZnCl2(OH)]2+H2O (3)有空气存在时,铜能溶于氨水。 2Cu+8NH3+O2+2H2O=2[Cu(NH3)4]2++4OH- (4)从废的定影液中回收银常用Na2S作沉淀剂,为什么不用NaCl作沉淀剂。 (5)HgCl2溶液中逐滴加入KI溶液。 在HgCl2溶液中,逐滴加入KI溶液,先生成鲜红色沉淀,随着KI溶液的不断加入,鲜红色沉淀消失变为无色溶液。因为开始时生成HgI2鲜红色沉淀,后来KI过量又生成[HgI4]2-无色的配离子. (6)硫酸亚铜与水的作用。 Cu2SO4 =CuSO4+Cu (7)CuCl2加水稀释。 (8)往硝酸银溶液中滴加氰化钾时,首先形成白色沉淀,而后溶解,再加入NaCl时,无沉淀形成,但加入少许的Na2S时,析出黑色沉淀。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为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自主创新、全面发展,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奖学金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由相应评审小组按本办法施行。 一、优秀奖学金 1.组织领导 研究生院成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由研究生院主管领导任组长,由研究生院培养办、研工办、研究生会、年级自管委员会等有关师生组成,负责本奖学金评定工作。 2.参评资格 (1)参评者应为黑龙江大学注册在籍的计划内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按《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因故放弃学籍者无参评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4)学习认真刻苦,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阶段性内容,学习成绩平均分85分以上,单科成绩80分以上。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 ①本学年内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②本学年内受到研究生院院内通报批评或党内处分者; ③导师有书面意见,认为不宜参评者; ④拖欠学费者;

3.等级、比例、金额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按注册在籍研究生总人数的5%评定,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按注册在籍研究生总人数的10%评定,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600元。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在课程学习阶段评定(一般为研究生一、二年级),每学年评定一次。 4.评定程序 (1)由年级辅导员及学生代表组成的年级优秀奖学金评审小组对本年级研究生参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对审查通过者进行综合测评。具备综合测评加分项目者,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每年10月份,以当年发通知时间为准)向研究生院提交加分申请表,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 (2)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进行综合成绩测算并分专业排名; (3)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各专业的学生基数、评定比例、符合条件人数及成绩总水平等因素分配各专业具体名额; (4)按照各专业评选名额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定获奖学金研究生名单,公示一周。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提出,委员会予以核查,并将核查和处理结果告知检举人。公示通过者颁发奖学金证书和奖金。 5.综合成绩的组成及评分细则 (1)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95%+综合测评。 (2)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指在参评学年(指上一年的9月到当年的7月,下同)两个学期的所有各科学习成绩的平均分。各科学习成绩由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供。 (3)综合测评:

2021年中南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分析

中南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分析 招聘工作在南华大学党委 ___下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 ___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力资源处,具体协调 ___公开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拥护中国 ___的 ___,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教育事业。 (二)思想品德好,能以身作则,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除岗位另行要求的之外,应聘人员一般应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且本科和硕士阶段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除岗位另行要求的之外,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 ___向社会公 ___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xx年11月28日-201x年12月15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带个人简介、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 ___、科研成果(含毕业论文)及获奖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人事科报名。应聘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 ___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 ___公示,并以 ___或 ___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实时 ___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 ___。

(四)考试方法 招聘采取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资格审查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资格审查:对应聘者的学业成绩、工作履历成绩等进行核查评价计分。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及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资格审查成绩排名先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低于1:2的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由自我介绍、试讲和回答问题组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 ___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

电力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适用研二年级)

电力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适用研二年级) 一、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李立浧院士组长:主管院长、党委书 成员:院党政领导班子、系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务员、研究生班主任 各班级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组长由班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班长、班级党支部副书记担任,其他成员由班级选举产生。小组成员人数应为奇数,人员构成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二、参选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有良好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3.努力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 4.本人提出申请且导师同意参评;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评奖学年内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2)评奖学年度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注:申请缓考的同学具有参评资格,申请缓考的科目按60 分计。 (3)弄虚作假、伪造评选材料者。 (4)研究生学期初开学时,未能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 (5)导师有书面意见不同意参选者。即,导师如果认为某同学没有资格参评奖学金或有其他不宜参评的因素,可以以书面申请的形式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并注明原因,由学院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讨论是否取消该生的奖学金评定资格或降低等级。 (6)延期毕业者。 (7)招生简章中规定的不参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专业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8)学校当年下发的相关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不参评情况。 三、奖学金种类和参评对象 表一:奖学金种类和参评对象 注: 1) 企业奖学金只能获得其中一项。具体推荐名单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决定。

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成都工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获奖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 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工艺劳动和集体活动。 3、学习目的明确,热爱专业,刻苦专研,学习成绩优异,至少获得两次奖学 金且操行成绩均为87分以上。 4、必须获得英语三级证书及计算机一级证书。 二、评定细则: 5、国家奖学金的评定采用累加积分制,具体细则如下: 6、获得一次甲等奖学金计5分,获得一次乙等奖学金计3分,获得一次丙等 奖学金计2分。 7、取得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证书计3分。 8、取得英语六级,计算机三级证书计6分。 9、获系团体活动计1分。如星级寝室,电气系迎新杯篮球赛前三等。 10、获得一次系级个人奖励计2分。如“校运动会优秀组织/工作者”,“优 秀室长”,艺术风采大赛奖励,“优秀班辅”等,其中,也包括其他部分或院系联办面向全校同学的活动,如通讯系与宿管会联办的“寝室文化节注” 等 11、获得一次校级团体(前三),宿管会、志愿者、社团联活动奖励(必须有 荣誉证书)计2分。如:运动会30*400第二名,吉尼斯寝室文化节,志愿者演讲比赛,社团联合会艺术风采大赛等。 12、获得一次校级个人奖励计3分。如:“五四表彰”,“校学习之星”,“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军训优秀学员”,“党校优秀学员”,“运动会个人前三”等。 13、获得一次市级个人奖励计4分。如:“成都市优秀青年志愿者”等。 14、获得一次省级个人奖励计6分,团体计3分。如:“省级大学生电子设计 竞赛“,”省级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省级大学生英语竞赛“等。 15、获得一次国家级个人奖励计8分,团体计5分。如:“全国大学生电子设 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 将以上各项分数累加,由上向下,由高到低,择优评定。 注:1、以上各项奖励为大学所有取得的成绩和奖励。 2、其它等级证书不作为计分标准,如:普通话等级证书,会计证,驾驶证,教师证等。 3、申请以上各项奖学金的同学必须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各项奖状复印件及星级寝室的复印件。 电气与电子工程系

XX大学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模板】

**大学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评定对象 在校博士生(含通过博士资格考试进入博士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和在校学术学位硕士生(含通过博士资格考试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包括研究生新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 二、在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1、在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金额、获奖博士生比例如下: 2、凡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于每年六月份向学院(系、所)提出申请,学院(系、所)对提出申请的博士生进行学术评议,并给出评议意见。 博士生公开发表论文的情况作为学术评议的参考依据。学术评议同时考察博士生从事学术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对博士生学习期间的学术研究的投入程度、是否有系统的和有重要学术意义的研究计划、研究计划在阶段性的研究中是否有实质的推进、在解决研究计划所涉及的问题上是否取得实质性进展等方面进行评议。 院(系、所)对博士生的学术研究提出评议建议,并按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评出博士生一等奖学金。 3、经学术小组评议后获得博士生一等奖学金者享受期限为一年,第二年重新评议。 4、凡在校期间发生重大学术违规事件、学术道德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博士生一等奖学金申请资格,同时扣除一年一等奖学金中除学费部分的金额。 三、在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1、在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金额、获奖学生比例如下:

2、在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按比例排序进行评定。 3、在校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方法参见《**大学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四、学业奖学金发放 博士生所获学业奖学金的学费部分由财务处直接代扣,生活费部分由财务处分12个月逐月发放至研究生个人银行卡中;硕士生所获学业奖学金的学费部分,由财务处直接代扣,不足部分需另行缴纳或通过助学贷款缴纳,生活费部分由财务处分12个月逐月发放至研究生个人银行卡中。 五、本评定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学生工作部(处) 2010年6月30日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 (篇一) 第一条**大学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家发展对基础学科的人才需要出发,为**大学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基础学科人才队伍,鼓励和支持一批对基础学科有兴趣的优秀学生献身基础学科的学习和研究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的评奖对象为教育部在我校设立的八个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即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基础医学、生物科学专业)在册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学生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可评奖。转出上述八个专业的学生不参评原专业奖学金。 第三条通过转专业、插班进入上述专业基地班的学生,进入该专业学习满一学年后可提出申请**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 第四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年由学校按在册在校基础学科专业本科生人数的60%向各院系分配获奖学生名额。 第五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可自行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按照学习成绩对申请者进行排名评选,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

1800元) 第六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最后一学年的评审中,凡已获直升本校本系(专业)研究生资格的八个基础学科专业的本科学生,奖金额为24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3000元),其他学生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七条各院系将本科专业奖学金初审名单报送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经审核通过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第八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可与**大学其他各类本科生奖学金兼得。 第九条本细则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年10月18日起施行。 (篇二) 为回馈社会,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成为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为石油工业人才培养贡献一份力量,**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顾正先生在我校设立“神开德贵”奖学金。 一、奖学金总额与评定分配 总额:人民币每年壹拾万元整。 评审时间:**年—**年每年10月。 评定分配:

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钟宏 副组长:马跃如、陈晓青 成员:丘克强、叶红齐、王建秀、潘春跃、宋相志、阳华、孙晓毅、罗飞鹤 二、复试与录取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三、招生计划安排及录取原则 1、各二级单位招生计划分配时要考虑学科专业的平衡和发展;同时招生计划要向有重大科研项目和充足科研经费的学科专业、导师倾斜,但每位导师招生人数不得超过3人。 2、未上《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教师不得招生。 3、优先录取全脱产研究生,鼓励在职人员攻博期间全脱产学习,严格控制非脱产在职研究生的录取比例(二级单位的录取比例不得高于20%),每位导师原则上只能招收1名非脱产在职研究生,同时要求录取的非脱产研究生必须全脱产学习一年以上。 4、硕博连读、直博生、自主选拔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计划、高校辅导员计划为专项计划,原则上不能淘汰此类考生(已下专项计划淘汰任务的单位可进行淘汰),如多淘汰, 计划不得挪用,学校收回。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计划、高校辅导员计划考生不占导师原定招生计划,但每位导师招生总数不得超过3人。 5、下列情况所涉及的导师应严格控制招生人数: (1)累计在校未毕业人数超过12人的导师。 (2)近三年内出现重大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事故的导师。 (3)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论文)抽检有不合格者。 (4)近三年学术道德、师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导师。 6、出现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1)已上复试分数线要求但未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复试考生必须通知到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直接攻博考生必须在6月15日前通过论文答辩,并确信能取得相应学位(硕士或学士),否则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7、调剂录取原则 (1)上线生源由二级单位在总计划内在本单位相近专业进行调剂,避免出现同一个学科专业一个或几个导师生源过于集中的现象,保证各学科、专业、导师招生数的平衡; (2)在本单位内部不能调剂者,则视为淘汰。 四、具体复试工作方案 1、请考生4月24-25日来化学楼108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表格,4.25日上午8:30面试。 2 复试结束后到各专业组领取复试结果通知单和调档涵。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版)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及《北京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遵循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分类指导,分层管理;创新机制、激励创新的原则,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研究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为主旨,以建立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引导研究生积极投身科研创新活动,自觉锻炼成为品学能兼备的优秀人才为目的而设立的。 第三条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由学校统一设立并管理;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与发放进行监督、审核。 第四条各学院(所)根据此办法制定实施各二级单位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须符合本办法规定。 第二章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体系 第五条奖学金体系 (一)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分个人奖和集体奖。 (二)个人奖学金分为基础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学习优秀奖、研究生励志奖、研究生科技创新奖、研究生社会工作奖、优秀研究生奖、科技之星、博士生创新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奖、企业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 (三)集体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研究生优良学风班。 第六条奖学金参评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四)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及较强的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能力,成绩优良; (五)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和缴费;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1. 评定学年违反校纪校规者; 2. 评定学年所学课程考试(含所选所有学位课和非学位课)有一门以上不及格者; 3. 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4. 学院认为不宜参评者; 5. 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第七条评定原则 奖学金评定工作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综合素质为衡量标准,同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促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研究生的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业务学习、实践、科研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第八条组织管理

大学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XXXX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上级和我院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奖学金的来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奖学金的等级、额度及比例 (一)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 (二)奖学金的额度: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本系(部)各年级本年注册学生的21%,其中一等2%、二等4%,三等15%。 第五条奖学金评定标准 (一)奖学金的评定依据: 1.学生操行测评分在中队排名前50%以内; 2.按学生学年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比例确定奖学金等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学年课程考核(含考试和考查课)平均成绩×70%+操行测评分数(百分制)×30%。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1.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本学年内有一门课程(含考查课)不及格者; 3.在留级或跟班试读期间者; 4.未按规定缴纳学费者; 5.年度内未按要求注册者;

6.因舞弊而获得奖学金者,一经查出立即停发,追回已发奖学金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学年结束仍有缓考课程者,不参与本学年奖学金评定。 (四)单项奖学金是为了推进学生的全面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鼓励学生多方面发展而设置的一项鼓励措施。用于奖励在学习、科研、文艺、体育、宣传、社会工作等各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 1.单项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精神风尚奖:在遵守校规校纪、践行校园文明规范过程中表现突出者。 (2)学术科研奖:公开发表有学术价值的文章或出版学术著作者,取得有影响科研成果者。 (3)体育优秀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级别运动会其他正式单项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4)突出贡献奖:在代表学生参加的具有较强社会影响的正式活动和各种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者。 (5)宣传奖:在国家、省、地市级报刊上发表反映我校(学生工作)成绩的通讯报道,对宣传学习学校起到良好作用者。 2.单项奖学金额度:每人500元。 3.单项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和程序:由申请者填写《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获奖结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于系部、由系部提出申请并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报送院领导审批。 第六条奖学金评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的九月份进行,毕业年级的奖学金评定在每年的六月份进行。

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方法

长春市一中专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方法 一、评定奖学金目的和意义: 为了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加强学生行为养成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现公布我校奖学金评定标准。凡在我校就读的三年制在校学生,具有两次评定奖学金机会。(三年级学生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奖学金评定基础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者方可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德)操行测评成绩为良以上(含良),学期内未受到过学校通报以上批评(含通报批评)处分的。 2.(智)所有考试、考察课成绩没有不及格现象。 3.(体)体育达标(成绩不再计入总分) 4.(美)仪表符合学校要求,无吸烟、奇装异服、无留长发怪发染发不良行为者。 5.(劳)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珍惜资源和劳动成果,自觉保护环境。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条件: 1.一等奖学金既“三好学生”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5% 以上。 (2)智育方面: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塌实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学习成绩优良。作业完整,考试课单科成绩90 分(含90 分),考查课优秀率为100%。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2.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0% 以上。 (2)智育方面:作业完整,考试课成绩单科85分(含85 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良”以上。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3.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0% 以上。 (2)智育方面:作业完整,考试课成绩单科80分(含80 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良”以上。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四、奖学金评定办法: 1.奖学金每学年评比一次。表彰发奖时间为每年的9月中旬。 2.奖学金评定操作程序。 (1)每学年上学期末,由教务科根据奖学金评定细则,将符合奖学金成绩标准的学生名单交到学生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

XXXX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试行) 为了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激励我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科学创造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医学部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一、参评对象与评定条件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对象是基本学制年限内在校在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并且其人事档案(已参加工作的包含工资关系)须转入我校。硕博连读及直博学生按本学期学制认定参评范围。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学业法律、法令、法规者; 2、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者; 3、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者;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延长学习期限者; 6、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或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 7、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未达到规定要求者; 8、违反科学道德、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 9、各类考试作弊或违纪者,以及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10、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二、奖励等级与标准 (一)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18000元,名额比例为参评人数的5%;一等奖14000元,比例为15%;二等奖11000元,比例为30%;三等奖7000元,比例为50%。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名额比例为参评人数的5%;一等奖8000元,比例为15%;二等奖5000元,比例为30%;三等奖3000元,比例为50%。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在同一学年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兼得,但可与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兼得。 三、评定办法 (一)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测评主要考核以下三个方面:学习成绩、科研情况、社会活动及获奖情况。 1、学习成绩 平均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学位课程成绩1+……+课程成绩n)/n 2、科研情况 研究生获奖情况指校级及以上获奖(含校级奖励);研究生科研成果应是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第一通讯单位,发表I、II区SCI论文排名前三位作者计分方法按0.5、0.3、0.2比例计算,其它文章必须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否则均视为无效,并要求已见刊(on line);主要考量刊物的大区分类、影响因子、是否是SCI/SCIE/EI等。项目及科研奖项分为校、省部级和学业级。以前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在本次申请时重复使用。研究生获奖情况只填写校级及以上获奖(含校级奖励)。 3、社会活动及获奖情况 研究生班主任对研究生担任社会工作及获奖情况进行评议。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同等情况下优先。 (二)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的学业奖学金主要依据报考情况和入学考试综合成绩进行评定。硕士推免生本科阶段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的,第一学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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