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6年下半年管理与基础辅导:土地租赁管理模拟试题

山西省2016年下半年管理与基础辅导:土地租赁管理模拟试题
山西省2016年下半年管理与基础辅导:土地租赁管理模拟试题

山西省2016年下半年管理与基础辅导:土地租赁管理模拟

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下列描述中,__不属于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的技术途径。

A.以农用地定级为基础,按地价平均法更新基准地价

B.利用标准地块资料,根据标准地块价格或地价指数更新基准地价

C.调整综合分值与地价关系模型,利用调整后的模型更新基准地价

D.运用投入产出资料的变化量修正更新基准地价

2、不属于货币作用的是__。

A.货币的本质

B.货币的价值

C.货币的职能

D.信用货币

3、按生产性质分类,下列建筑物中与其他不是同一类的是。

A:厂房

B:仓库

C:农用仓库

D:宾馆

E:时间因素

4、作为个别因素考虑的城市规划因素,主要有。

A:土地利用规划、容积率

B:用地结构、建筑物高度

C:用地限制条件、区域交通管制

D:建筑物密度、宗地用途

E:合法性

5、下列房地产经营活动属于房地产二级市场的是【2002年考试真题】

A: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协议出让

B:新建房地产的买卖

C: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出让

D:征用集体所有土地

E:土地

6、我们可以把工程建筑定额划分为__消耗定额。

A.劳动

B.机械

C.能量

D.材料

E.人力

7、环比发展速度和定基发展速度的关系是。

A:定基发展速度等于相应各期环比发展速度的连乘积

B:环比发展速度等于相应各期定基发展速度的连乘积

C:定基发展速度等于环比发展速度减1

D:定基发展速度等于相应各期环比发展速度的总和

E:土地

8、下列不属于影响不动产价格的心理因素的内容是__。

A.价格预期和购买心态

B.欣赏趣味

C.时尚风气

D.价值观的变化

9、某煤矿风井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采用国有土地租赁方式进行有偿使用,合同约定年租金为3万元/亩,租期15年.据调查,当地同类工业用地市场租赁年租金为5万元/亩.假设土地还原率为7%,则评估该宗地法定最高年限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为万元/亩。

A:27.6

B:41.4

C:69.0

D:71.4

E:时间因素

10、下列分组中属于按品质标志进行的是__。

A.超市按年销售额分组

B.企业按行业分组

C.职工按月工资额分组

D.城市按非农业人口数分组

11、已出让的国有土地,若变更原出让合同约定提高宗地建筑容积率,应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差价。从土地估价的角度分析,符合()原则。

A.预期收益

B.替代

C.贡献

D.变动

12、收益还原法的关键在于正确测定土地纯收益及合理确定。

A:土地租金

B:经营费用

C:投资利率

D:土地还原率

E:合法性

13、王某于2001年购买预售商品房一套,开发公司于2002年5月31日将房屋交付王某使用,根据法律规定,王某应当在__前,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A.2002年6月30日

B.2002年7月30日

C.2002年8月30日

D.2002年9月30日

14、建设单位未依法取得,则不能开工建设。

A:《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B:《规划设计方案批准书》

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D:《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土地

15、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原有设备的价值相应降低,这种情况属于__。A.有形资产损耗

B.有形损耗

C.无形资产损耗

D.无形损耗

16、以下属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依据的是__。

A.土地使用年限

B.土地供需状况

C.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D.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E.土地质量与价格

17、《国家赔偿法》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__倍。

A.10

B.20

C.25

D.30

18、利用剩余法计算的待开发土地的价格是开发商取得土地所能支付的。【2004年考试真题】

A:最低费用

B:最高费用

C:总费用

D:合理费用

E:时间因素

19、的不同将导致工业区位的趋向不同。

A:遍布性原料

B:限地性原料

C:常见性原料

D:普通性原料

E:时间因素

20、一般情况下,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效益的变化影响最大的因素是。

A:开发成本

B:开发周期

C:建筑面积

D:销售价格

E:土地

21、下列属于影响地价因素的有。

A:股份制改组

B:清产核资

C:容积率

D:抵押和拍卖

E:合法性

22、在一土地估价技术报告中,估价师在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时引用“公用设施完备度”因素的修正系数范围为-3.0%~4.0%,并在市场比较法试算过程中选取该因素参与比较.对于修正系数的确定,下列做法不恰当。

A:两种估价方法所采用的因素条件应一致,但修正幅度可以不一致

B:根据比较实例宗地的具体特点,确定市场比较法中修正系数取值为-4.0%-8.0%

C:不同的估价方法有不同的应用特点,因此市场比较法中的修正系数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D:同一因素对地价的影响具有一致性,修正的幅度也应一致,因此市场比较法中的修正系数取值范围也应为-3.0%~4.0%

E:合法性

23、土地等级评定或土地条件均值区划分以__现状为准。

A.工业用地

B.住宅用地

C.城镇土地

D.农村土地

24、全面反映房屋及其用地的位置和权属等状况的基本图是。

A:地籍图

B:房产分丘图

C:房产分户图

D:房产分幅图

E:土地

25、《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__公顷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A.600

B.700

C.800

D.1000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 分)1、以成交后是否立即交割划分,可将金融市场划分为。

A:即期买卖的现货市场

B:远期交货的期货市场

C:直接融资的市场

D:间接融资的市场

E:期货市场

2、按照索赔的目的,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

A:工期索赔

B:费用索赔

C:合同中明示的索赔

D:合同中默示的索赔

E:工程变更索赔

3、基准地价评估所用数据以现实土地__为主。

A.收益

B.租金

C.潜力

D.地价

E.取得费

4、下列条件中,()为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时选择土地交易案例的基本要求。A.交易案例的用途与待估土地应相同

B.交易案例的开发程度与待估土地完全一致

C.交易案例一般需为正常交易,如果不是正常交易,应能够修正到正常交易价格

D.交易案例的交易时间不应超过五年

E.交易案例的交易类型与估价目的相符

5、一般来说,债券具有的基本特征。

A:偿还性

B:高风险性

C:收益性

D:流动性

E:安全性

6、目前我国建立的地价管理制度主要包括__等。

A.地价评估制度

B.土地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C.基准地价定期公布制度

D.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划管理

E.标定地价定期公布制度

7、国债的限度包括的含义有__。

A.历年累计债务的总规模

B.当年发行的国债点额

C.当年到期需要还本付息的债务总额

D.认购人的实际负担能力

E.预计来年的总需量

8、资产的确认必须符合的标准包括__。

A.资本的本质必须是一项经济资源

B.资产应当能以货币计量

C.资产必须是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

D.资产能够用货币确切计量或合理估计

E.资产一定会为某个会计主体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

9、我国征收土地的特征包括__性。

A.公共目的

B.专有

C.转移

D.无偿

E.唯一

10、工程结算一般包括等形式。

A:定期结算

B:阶段结算

C:竣工结算

D:施工结算

E:取得开工许可证

11、市域、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任务和内容主要有__。

A.市、县域城镇人口、城镇化水平和途径的预测

B.确定区域基础设施,如交通、水资源、能源及社会服务设施等的发展目标与布局

C.确定区域公共设施的分布及其用地范围

D.提出实施规划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措施

E.确定城镇体系的规划规模结构、规划职能类型和空间的布局

12、建设,可以依法划拨土地使用权。

A:市级医院

B:旅游设施

C:部队营房

D:高速公路

E:私立学校

13、土地市场的主体主要包括。

A:中介者

B:供给者

C:需求者

D:管理者

E:第三者

14、土地管理的龙头和基本依据是__。

A.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B.土地开发总体规划

C.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D.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15、总结我国建国以来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税收原则,总体上可以归纳为__原则。A.制度

B.财政

C.经济

D.社会

E.教育

16、下列关于证券市场的说法正确的包括()。

A.证券市场是证券发行和交易的网络和体系的总和

B.是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

C.证券市场分为三级

D.证券的交易流通市场称为初级或一级市场

E.证券的发行市场称为二级市场

17、《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明确__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A.工业、商业用地

B.行政机关建设用地

C.商品住宅用地

D.娱乐用地

E.旅游等各类经营性用地

18、完备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体系应包括()等。

A.房地产金融中介

B.房地产市场中介

C.房地产法律中介

D.房地产服务中介

19、耕地占用税是对__征收的一种税。

A.对占用耕地建房的单位和个人

B.对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C.对占用耕地建房的单位,不包括个人

D.对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个人,不包括单位

E.对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不包括个人

20、供需原则应该以等原则为基础。

A:预期收益原则

B:变动原则

C:竞争原则

D:贡献原则

E:土地

21、建设工程费用是指建设工程从拟建到__整个过程中的费用总和。

A.基本竣工

B.竣工完成

C.可以使用

D.验收交付使用

22、政府对地价上涨进行干预,其作用是。

A:保证政府对土地的绝对控制权

B:满足社会各部门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防止土地资源和资产的浪费,发挥出土地的综合效益

C:使土地价格的上涨速度同整个经济发展的速度相协调

D:促进正常土地市场的建立,使土地的转移、流动正常化

E: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2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__。

A.纳税人使用的土地面积

B.纳税人人均利用土地面积

C.纳税人年产土地收益面积

D.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24、建设工程招标的标底必须满足要求才能生效.【2006年考试真题】

A: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编制

B:由当地合同预算审查机关确认

C:密封

D:经当地招标管理办公室核准

E:取得开工许可证

25、作为企业主要劳动资料的固定资产,其特征描述错误的是__。A.使用期限长

B.单位价值较小

C.购置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销售

D.能够多次参加生产过程而保持原来物质形态

土地管理基础知识汇总

《土地管理基础知识》笔记二 第一节土地的概念 (一)土地的基本定义(掌握) 目前,从土地管理的角度分析,比较公认的土地定义是:土地是地球陆地表面由地貌、土壤、岩、水文、气候和植被等要素组成的自然历史综合体,它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种种活动结果。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土地是综合体。 2、土地是自然的产物。 3、土地是地球表面具有固定位置的空间客体。 4、土地是地球表面的陆地部分。 5、土地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活动结果, 二、土地的特性(掌握) 土地的特性,包括自然特性和经济特性。土地的自然特性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属性;土地的经济特性则指人们在利用土地的过程中,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面表现的特性。 (一)土地的自然特性 1、土地面积的有限性。。 2、土地位置的固定性。 3、土地质量的差异性。 4、土地永续利用的相对性。 (二)土地的经济特性 1、土地经济供给的稀缺性。这一特性有两层含义:首先, 供给人们从事各种活动的土地面积是有限的;其次,特定地区,不同用途的土地面积也是有限的,往往不能完全满足人们对各类用地的需求,从而出现了土地占有的垄断性这一社会问题和地租、地价等经济问题。由于土地的稀缺性所引起的土地供不应求现象,造成了地租、地价的昂贵,迫使人们节约、集约地利用土地,努力提高土地的有效利用率和单位面积生产力。 2、土地用途的多样性。 3、土地用途变更的困难性, 4、土地增值性。 5、土地报酬递减的可能性。 三、土地的功能(熟悉) (一)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 (二)人类生产生活的场所 四.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了解) (一)土地面积绝对数量大,相对数量小。虽然我国土地面积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占有土地而积只有11.7亩,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3。而且耕地、林地和草地的人均占有量都远低于界平均数,分别为世界平均数的42.4%,11.6%和1/3强。 (二)后备土地资源有限。宜农荒地只有5亿亩,其中可开垦为耕地的仅有1亿亩,而且这1亿亩土地大多分布在边远地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障碍蛩兀枰隙嗟耐蹲史侥茏魑┮涤玫亍?/P> (三)土地类型多样,山地多于平地。全国山地占33%,高原占26%,丘陵地占10%,三项合计占全国土地面积的69%;盆地占19%,平原占12%,两项合计占全国土地的31%,海拔3000m以上的高山、高原占我国土地面积的25%,不宜于发展农林牧业。 (四)农地分布不均匀。我国右90%以上耕地、林地和水域分布在东南部的湿润、半湿润地区(该区土地面积,与全国的32.2%),其余10%的耕地、林地和水域分布于全国其它67.8%的地区。这种分布格局对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不利,形成了东南以农用地为主,西北以特用地为主的两大区域。 (五)森林覆盖率低,我国森林覆盖率为12.7%,美国为34%,原联为36%,日本为68%,瑞典为57%,德国为30%,世界平均为22%;人均森林面积我国为1.8亩,美国为22亩,原联为50亩,日本为4亩,瑞典为45亩,德国为2亩。无论是森林覆盖率还是人均林地,我国都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也低于门本、德国等人口密度较大的。 (六)土地质量较差。在现有的耕地中,有1/3以上为低生产力土地,包括盐地、红壤丘陵地、水土流失地、风沙干旱地和涝洼地等。解放初我国水土流失面积为116万km2(17.4亿亩),虽然至今已治理了40万KM2(6亿亩),但根据卫星测算结果,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达150万山(X.5亿亩),仍在不断扩大。目前,全国有1/3的草场处于退化之中,每亩产草量由原来的200kg减少到50—100 kg。我国约有沙漠化土地17万km2,其中:历史上形成的为12万km2,近半个世纪以来形成的为5万km2,还有潜在沙漠化土地15.8万km2,两者共32.8万km2,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3.4%。我国盐碱地估计有5亿亩,农作物单产不足百斤。此外,还有大量的“三废”污染地。 (七)水土资源不平衡。我国水资源总量约为28000多亿M2。长江、珠江、浙、闽、台及西南诸河流域的水量占全国总水量的82.3%,而这些地区的耕地,仅占全国耕地的36%;黄河、淮河及其它北诸河流域水量约占全国总水量的17%,而耕地却占全国的63.7%。

山西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

山西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 山西省政府令第66号 第一条为实施国务院发布的《土地复垦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因下列情况造成土地破坏的,都必须依照《土地复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本办法进行复垦: (一)因挖土、控沙、采石、采矿直接破坏的土地; (二)因地下采掘采空引起或可能引起地表塌陷的土地; (三)工矿企业排放废弃物、废弃建筑物和城市垃圾场压占的土地; (四)废弃的水利工程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宅基地及停办和迁移的企业用地;(五)工业排污造成严重污染不能耕种的土地; (六)因生产建设造成严重沙化、盐渍化、水土流失的土地; (七)其他生产建设造成破坏的土地。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复垦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其具体职责是: (一)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复垦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审批建设项目中复垦设计方案和复垦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需复垦的土地进行调查和登记; (四)会同有关部门对造成破坏的土地进行鉴定;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复垦标准并组织复垦验收; (六)确定复垦后土地的权属; (七)负责土地复垦费用的管理及复垦工程安排。 各级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土地复垦的综合协调工作。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土地复垦规划的制定与协调。 第四条实施土地复垦工程经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由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或个人自行复垦; (二)由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复垦; (三)由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土地复垦费,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复垦。第五条单位或个人自行复垦的,必须申报土地复垦设计方案,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审批权限报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复垦,应在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主持下,签订承包协议。 第六条采矿、发电等企业,不能自行复垦的,根据土地破坏的面积、程度以及复垦的标准缴纳土地复垦费,具体标准见附表。 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压占、挖损等造成基本农田破坏的,被破坏的土地除按本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外,还须按《山西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缴纳基本农田建设基金。未划入基本农田的土地,根据破坏的面积每667平方米征收1500元。 大型企业由省土地管理部门征收;中型企业由所在的地、市土地管理部门征收;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企业者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征收。 土地复垦费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统一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具体筹措、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和省土地管理局制定。 第七条土地复垦设计方案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报批: (一)大型企业由省土地管理部门审批; (二)中型企业由地(市)土地管理部门审批;

三年委托两年实际租赁委托管理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三年委托两年实际租赁委托管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协议 甲方(委托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购买公司开发的位于郑州市—路与路 交汇处项目区层号的商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购买的商铺位于新建的商业住宅小区,商业价值、品牌价值需要开发提升; 2、乙方为专业的商业管理公司,具有推广商业物业、提升物业价值的能力; 3、甲方为商铺后期物业价值提升之需要,希望将本协议项下商铺在交房后委托乙方代为管理,统一进行商业推广、出租经营等商业性运作,并将一定期限的经营收益让与乙方作为回报; 4、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并尽职对商铺进行有效管理,以培育商铺所在商圈的商业潜力,提升商铺的商业价值和物业价值。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协议项下的商铺代为管理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商铺概况及委托事宜 1. 该商铺位于郑州市路与交汇处项目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层号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 2. 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商铺委托给乙方进行整体策划宣传推 广,并由乙方代理甲方对商铺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 一管理、统一运营;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自本协议签订生效 之日起至委托管理期满,以乙方的名义集中统一对该商铺进行招商, 与目标承租人签署有关租赁意向书、租赁合同等文件,并以乙方名 义收取租金及各项费用。乙方以自己名义所签订的相关文件具有法 律效力,甲方均予以认可。上述以乙方名义所签订的相关租赁意向 书、租赁合同等文件均构成本协议的附件。 3.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该商铺的接房手续,乙方应善意、适当 地办理接房手续,甲方协助配合,乙方以自己名义所签订的相关文 件具有法律效力,甲方均予以认可。在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甲方 同意按该商铺届时状态接收,乙方无需对该商铺承担任何维修或恢 复责任。 4. 乙方应勤勉、尽职、审慎地办理受托事务,周密策划,积极推广, 善意适当管理使用商铺;在委托管理期限的免费委托期内,该商铺 的租金等收益归乙方所有,乙方无须再支付任何费用给甲方,但甲 方委托管理期间应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租赁税等费用均由乙 方承担并支付。在委托管理期限的有偿委托期内,该商铺的租金收 益归甲方所有,但在有偿委托期内甲方应付的租赁税等均由甲方承 担。 二、委托管理期限 本协议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包括免费委托期和有偿委托期两个阶 段。免费委托期是指自本协议签订生效并由乙方代为办理该商铺的接房手续之日起满36个月止的日历时间,(具体起算日期以接房日期为 准,甲方应协助办理接房手续)。有偿委托期是指自免费委托期届满之次日起满—个月止的日历时间。 三、有偿委托期的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为元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样式一)实用版

YF-ED-J217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样 式一)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样式一)实用 版 提示:该协议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协议的双方当事人。 2.租凭范围,即土地的确定。 3.租凭期限。 4.租金标准。 5.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6.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的办理。 二、格式:

土地使用权租凭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_____省_____市签署 甲方:××集团公司 住所: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筹) 住所: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鉴于: 1.甲方是具有中国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乙方是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由甲方作为独家发起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甲方已以出让方式取得本协议所列的各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为_____年; 3.乙方在正式设立后将使用本协议附件所列的各宗土地和有关房屋,经双方协商,甲方

[管理制度]大连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大连市城市房屋管理办 法

【发布单位】辽宁省大连市 【发布文号】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 【发布日期】2007-02-26 【生效日期】2007-04-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大连市 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7修正) (2001年11月28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发布,根据2007年2月26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大连市城市房屋拆 迁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大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于大连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且需要对被拆迁人补

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和房屋所有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第四条大连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所 属的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市内区)城市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人民政府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和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有利于完善城市综合功能和调整产业结构,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提高市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利于促

土地估价师考试试卷(1)土地管理基础知识

土地估价师考试试卷(1)土地管理基础知识此部分由100道标准化试题构成,每一道题后有三或四个备选项,请将你认为正确的一个选项的代号填在空白处,每题1分,共:100分。答题时间为60分钟。 1.土地的供给可分为_______。 A.弹性供给和元弹性供给;B.国家供给和社会供给;C.自然供给和经济供给;D.划拨和征用 2.土地资源的总供给受______能提供的总量限制。 A.地球表层陆地B.地球表层空间C.地球表层空气D.地球总面积。 3.土地关系是指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上人们在利用土地过程中发所生的______之间的关系。 A.人与人B.人与地C.地与地D.土地使用者与所有者4.社会主义条件下,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是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的______理论的。 A.土地使用B.地租C.价值 5.地价税是以______为课征对象。 A.土地B.地价C.土地所有者D基准地价 6.田赋是以______为课征标准,按年定期征收的一种土地税。 A.田地面积B.田地C.土地收益D.田上赋税 7.《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是______在19xx年4月1日发布的。

A.国务院B.农业部C.国家土地管理局D.国家税务总局 8.报酬递减规律所指的报酬递减是指______递减。 A.平均报酬B.总报酬C.边际报酬D.临界报酬 9.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 A.均不受限制的B.均受一定限制的C.所有权不受限制,使用权受一定限制D.以上答案都不对 10.我国土地制度改革主要是______改革。 A.土地所有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B.土地所有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 C.土地所有制度D.土地使用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 11.地籍最早是为______而建立的一种田赋清册或簿册。 A.产权B.不同用途C.征税D.土地估价 12.地籍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和______两部分工作。 A.土地利用现状调查B.土地条件调查C.地籍测量 13.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一级地类共有______个。 A.10 B.6 C.8D.7 14.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包括:宗地权属状况调查和______调查,以及土地使用状况调查。 A.界址认定B.权源C.权属性质D.土地面积 15.土地登记的主要内容中的”土地位置”是指土地的______。 A.座落B.四至C.座落和四至D.土地所处地段的优劣。

山西人事考试网 2014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土地管理制度

2014公务员考试陆续开展,报考不同职位的考生都投入了同样的考试中,近几年来,公务员招录职位向基层倾斜政策明显,中公教育专家为了让报考基层职位的考生一举夺“公”,特别推出面向此类人群的系列主题范文,考生们在考前只看一眼也是极好的。 【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给予农民三个政策红包,也引起了社会对土地制度改革的热议。请根据你在土地问题上的思考,结合实际,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议论文。 要求:观点明确,论述深刻,条理清晰,语言流畅,字数1000—1200字。 【参考例文】 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增发展红利 土地是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土地问题是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下,通过深化土地改革,管好用好土地,增加发展红利,是妥善解决土地问题的可行路径。 在我国不到世界10%的耕地上,承载着世界22%的人口。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4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且耕地后备资源也十分有限,60%以上的后备耕地资源分布在水源缺乏或水土流失、沙化、盐碱化严重的地区,挖潜难度巨大。面对人地矛盾愈加突出的现状,

我们既要考虑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也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唯有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才能切实保护和利用好每一寸土地。为了保护和利用好稀缺的土地资源,我国已形成一系列的土地管理制度,但是,面对“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加快新农村建设和稳妥推进城镇化的新要求,现有的土地管理制度还存在着一些缺陷,例如农民土地承包权法律依据不足,农民对土地的基本权益缺乏有力保障,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仍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乱占滥用耕地、严重浪费土地的现象较为频繁。一方面,农民守着地却不能不能致富;另一方面,过度占地不仅危及土地资源安全线,也加剧了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 要真正切实地管好用好土地,最根本的解决措施还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克服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使土地的效用得到最大发挥。具体来看,一是要进一步明晰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允许农民用土地承包权抵押交易,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转化为财产性收入。其中,要特别赋予农民宅基地以充分的排他性产权,允许宅基地的依法买卖和流转,让农民享有和城市居民对住宅处置同等的权利;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建设,从严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要按照“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的要求,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三是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制度。要认真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对依法取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要坚持集体土地“与国

委托租赁管理合同协议书书

委托租赁管理合同协议 书书 CKBOOD was revised in the early morning of December 17, 2020.

委托租赁管理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 住址(或企业住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受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系商铺的购买者,乙方系专业从事商业地产运营管理的公司;甲方委托乙方统一租赁运营管理甲方购买的商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上述委托,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租赁管理标的物 1、甲方于200 年月日签约购买位于座层号的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总房款为元人民币,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上述商铺委托乙方进行统一租赁运营管理。

2、乙方应秉承诚实、信用的理念,尽谨慎、勤勉之责任,专业、专心、积极、努力地完成受托事项,促进甲方购买的前述商铺租金上涨和物业升值。 第二条委托管理期限 1、本合同约定的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限为五年,从正式开业之后,两个月免租经营期满之日起开始向后推算,满五年为一个委托租赁管理期。 2、乙方有权在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限届满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单方面行使续约权,每次续约最长期限可为五年,可连续续约三次,每个续约期应从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或前一续约周期)终止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甲方对此不持异议。 3、续约的程序为乙方应在本合同的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限或任何续约期届满前至少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是否行使续约选择权。如乙方选择续约,视为双方同意延续本合同的约定条款,而无需签订新的委托租赁管理合同书;如乙方不选择续约,本合同在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限届满或任一续约期届满时自动终止。 第三条、商铺的交付、开业及优惠条款 1、根据甲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交房时间为2008年12月20日,因此甲方正式向乙方交付房产的时间为2008年12月20日,但甲方同意在房产正式交付之前,乙方可与开发商协商并组织商户提前进场装修,为市场正式开业作充分的准备,尽量提前正式开业。 2、根据商业惯例,商铺交付后,承租人享有免租装修期,装修期不计收租金;免租装修期届满之日为市场正式开业时间,即开业时间不迟于2009年元月1日;如果甲方延期向乙方交付商铺,开业时间可相应顺延,但乙方应尽量控制和缩短商户的装修期,组织商户提前开业,甲方对此不持异议。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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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正式版) 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合同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指土地使用人作为出租 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交付承 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土地使 用权返还土地使用人的合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应 当具备以下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土地使用权的合法享有人或者 将来可以合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人; (2)出租人(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必须在按土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后, 方可将土地使用权出租; (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同时出租。反之,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租

时,其土地使用权也应当同时出租; (4)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必须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如果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必须征得市、县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6)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期限不得超过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出让期限减去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已经使用的年限的余额。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出租,应由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书面合同,并由出租人依照规定到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请在此处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房地产管理)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依法在本市市区规划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并对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细则。 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大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相关的土地管理工作;市城乡建设局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工作。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以及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四条市规划部门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红线图)后,市城乡建设局应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规划许可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1、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2、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 3、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4、房屋、宅基地的过户、分户; 5、办理户口迁入、分户(除夫妻投靠、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退伍和转业回原籍、“两劳”释放人员回原籍、漏户口人员补登等几种情况); 6、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7、其他需要暂停办理的事项。 暂停期限内擅自办理上述事项的,房屋拆迁时不予认定。 第五条征(用)地单位(以下统称拆迁人)向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六条拆迁人应当根据本办法拟订规划许可用地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确认后报市城乡建设局审核。

土地管理专业知识

土地管理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土地规划、测量、地籍管理、土地利用与管理等 土地资源管理学专业考试相关知识(事业单位考试专用) 土地的概念土地是由地球陆地表面一定立体空间内的气候、土壤、基础地质、地形地貌、水文及植被等自然要素和人类活动对其改造和利用的结果构成的自然经济综合体。土地的含义(概念)①土地是自然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构成的自然综合体;②土地是一个垂直系统;③土地的性质和功能取决于各自然要素的综合作用的结果;④土地是人类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存条件,具有社会经济属性。土地资源的概念土地资源——指在一定的技术条件和一定时间内可以为人类利用的全部土地,或指当前和可预见的将来对人类具有利用价值的全部土地。土地与土地资源的关系土地是我们所研究的客观对象的总称,它包括了一切类型的土地;而土地资源则是从土地所具有的资源利用价值的角度来阐述其具体涵义,它的分类一般要经过对土地的资源价值和利用功能的评价以后,才能确定其是一种什么样的土地资源,土地资源的范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正在不断扩大。即是:土地资源包含于土地。土地的特性(简答或填空)土地的资源特性:生产性、区域性、动态性、可更新性、多功能性、有限性、不可替代性土地的资产特性:商品特性、产权特性、增值特性、不动产特性土地与景观、环境的区别与联系景观指土地的具体一部分,与土地存在外延上从属关系;土地侧重于社会经济属性,景观强调其美学、生态价值及长期效益;环境是指环绕于人类周围的客观事物的整体,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它们以实体或非实体形式存在。景观是指构成人类环境的实体部分。土地资源学的概念土地资源学是资源科学和土地科学的重要分支科目,它是研究土地资源的类型与特征、数量与质量、调查与评价,以及开发与利用、治理与改造、保护与管理等诸问题的一门综合学科。土地资源学的研究内容(6 个方面)(1)土地资源学基础理论研究(2)土地类型和土地资源类型(3)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4)土地生产潜力与土地人口承载潜力(5)区域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6)土地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土地资源学的研究方法(四种)1(土地)系统分析方法2现代技术应用方法。(3S 技术:GIS、RS、GPS)3景观生态分析方法4社会经济分析方法构成土地资源的自然要素:气候、地质、地貌、水文、土壤、生物等地学因素填空主要是一种区域性因素地学因素往往是使区域内的光温水土四大要素在大的气候规律控制下进行的重新组合分配土壤要素特征分析有 7 个指标土壤剖面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肥 可容性盐类土壤 PH 植土壤石灰质影响土地资源特征的最主要的气候要素是:光(太阳辐射)、水(降水)三个方面。、温(热量)评价某一地区的太阳辐射条件可用:光照强度、光照长度、光照质量衡量热量特征的指标主要有:温度、积温、无霜期在农业上较有意义的温度衡量指标有:≥0℃农耕期;≥5℃喜凉作物的起始温度;≥10℃喜温作物的起始温度,又称活动温度;≥15℃喜温作物的安全生长期积温:连续大于等于某一温度( 0℃、 10℃)起到连续小于等于

房屋租赁管理委托

房屋租赁管理委托 事权合同 甲方:___________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乙方:___________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三者的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甲方将辖区内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办理。 二、委托时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式挂牌办公; 2.两名以上经培训的专、兼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 3.统一使用"广州市房屋租赁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违法租赁行为进行查处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2.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开展违法租赁行为和租赁登记备案违规操作的调查、查处工作。

3.负责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组织工作。 (二)乙方职责: 1.负责办理辖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每月将受理的登记备案数据信息及时报送甲方。要求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办事程序进行统一操作,统一收费。2.负责对辖区内租赁房屋进行巡查,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发现涉及甲方职权范围的违法租赁行为,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查处。 3.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工作。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履行其相应的职责,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履行,如甲方仍不履行,乙方有权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协调部门(办)反映,督促甲方履行。因甲方不履行职责而造成管理过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2.甲方发现乙方不履行职责或有违规操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向协调部门(办)反映。因乙方不履行职责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管理过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xx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一份给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立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村续的_________企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村续的_________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 _________号《_________》、国土资函_________号 《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1、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个省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地”)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授权经营方式取得上述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甲方已获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

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59号令)

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 办法

扬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 《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15日起施行。 代市长:谢正义 二OO九年十月十六日 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在市区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并对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大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相关的土地管理工作;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管办)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 工作。 各区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拆管办授权的工作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房屋拆 迁管理相关工作。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所在地的区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市政府有关职

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四条市规划部门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红线图)后,市拆管办应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规划许可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 (三)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四)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暂停期限内擅自办理上述事项的,房屋拆迁时不予认定。 第五条征(用)地单位(以下统称拆迁人)向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六条拆迁人应当根据本办法拟订规划许可用地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经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确认后报市拆管办审核。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征地批准文件及经规划许可的用地范围图; (二)用地范围内房屋拆迁调查测算情况; (三)拆迁计划及拆迁期限; (四)安置方式及过渡期限; (五)所需安置房源证明或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六)其他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的事项。 第七条市拆管办对拆迁人提交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后,由市拆管办向拆迁人发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通知书》,并予以 公告。 第八条拆迁人应当选择有拆迁资质的单位实施拆迁,并与房屋拆迁实施单位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委托合同自订立之日起15日内报市拆管办备案。 被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第九条从事房屋拆迁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必须具有相应 的房地产评估资质,市拆管办每年向社会公布评估机构的名录,从事房屋拆迁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 §1、1 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一.建筑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 1.建筑许可 ①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与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a)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b)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c)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d)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 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f)有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具体措施; 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她条件。 ③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 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④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⑤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2.建筑工程承发包 ①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 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②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③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她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 包给她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④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 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建筑工程监理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群防群治制度

山西宅基地管理办法

山西宅基地管理办法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农民盖房子专用的土地,那么大家了解过山西宅基地管理办法吗?以下是分享的山西宅基地管理办法,欢迎大家阅读! 山西宅基地管理办法 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它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 通过申请之后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宗旨是正确实施《土地管理法》,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的方针,坚决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的行为,切实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第三条《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第四条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用地,必须依法办理征用、使用、划拔土地的审批手续。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辖区内一切土地的管理,包括全民所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六条下列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以外的荒山、荒地、林地、草原、水域、滩涂等; 四、依法征用给机关、部队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土地。 第七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自留地、自留山和村镇内宅基地、空闲地属于集体所有。 乡(镇)、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任何人不得以历史上颁发的房窑土地证及其他契约、

委托租赁管理合同书 委托租赁合同及授权委托书

委托租赁管理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 住址(或企业住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受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系商铺的购买者,乙方系专业从事商业地产运营管理的公司;甲方委托乙方统一租赁运营管理甲方购买的商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上述委托,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租赁管理标的物 1、甲方于200 年月日签约购买位于座层号的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总房款为元人民币,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上述商铺委托乙

方进行统一租赁运营管理。 2、乙方应秉承诚实、信用的理念,尽谨慎、勤勉之责任,专业、专心、积极、努力地完成受托事项,促进甲方购买的前述商铺租金上涨和物业升值。 第二条委托管理期限 1、本合同约定的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限为五年,从正式开业之后,两个月免租经营期满之日起开始向后推算,满五年为一个委托租赁管理期。 2、乙方有权在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限届满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单方面行使续约权,每次续约最长期限可为五年,可连续续约三次,每个续约期应从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或前一续约周期)终止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甲方对此不持异议。 3、续约的程序为乙方应在本合同的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限或任何续约期届满前至少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是否行使续约选择权。如乙方选择续约,视为双方同意延续本合同的约定条款,而无需签订新的委托租赁管理合同书;如乙方不选择续约,本合同在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限届满或任一续约期届满时自动终止。 第三条、商铺的交付、开业及优惠条款 1、根据甲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交房时间为2008年12月20日,因此甲方正式向乙方交付房产的时间为2008年12月20日,但甲方同意在房产正式交

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土地处置管理暂行规定--国管房地(2008)8号

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土地处置管理暂行规定 国管房地[2008]8号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用地管理,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土地处置,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4号)、《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国管房地[2007]201号)等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包括: (一)中央国家机关(含国务院各部委、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有关人民团体等)和中央在京企业(以下简称各部门)。 (二)各部门所属在京单位。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土地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使用的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国有土地。 第四条 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土地处置(以下简称土地处置)类型包括调配、置换、转让、出让、抵押、机构变动、企业改制及拆迁占地中的土地处置。 第五条 土地处置应当遵循“统一归口、分类处置、分级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土地处置的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土地处置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和审核土地处置行为。

各部门负责将本部门及所属在京单位的土地处置事项列入本部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审查监督本部门及所属在京单位的土地处置行为。 第七条 管理部门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用地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土地调配方案,并通知有关土地使用单位。土地供应和需求单位按照土地调配方案办理土地调配手续。 第八条 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之间或与其他单位置换土地的,置换方案报管理部门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土地使用单位办理土地置换手续。 第九条 土地使用单位申请土地转让的,报管理部门审核。符合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用地规划需求的土地,优先调配给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使用,并对土地使用单位进行补偿;无法调配使用且确需转让的土地,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转让。 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土地不得转让。 第十条 土地使用单位申请划拨土地出让的,报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土地使用单位办理出让手续并进行登记。土地出让后再转让的,需另报管理部门审核。 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使用的非经营性划拨土地不得改变用地性质。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单位办理土地抵押事项时,须报管理部门审核。符合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用地规划需求的土地,抵押权实现时,管理部门在补偿后可优先调配给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使用。 中央国家机关及各部门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用地不得抵押。 第十二条 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发生分立、撤销、合并、隶属关系改变等机构变动时,涉及土地处置的,应当将土地处置事项报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国务院对机构变动中土地处置作出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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