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现场勘查中心理痕迹的分析研究

犯罪现场勘查中心理痕迹的分析研究
犯罪现场勘查中心理痕迹的分析研究

收稿日期:2004Ο10Ο26

作者简介:严建(1979-),男,山东菏泽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2003级硕士研究生。

①笔者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得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周惠博教授的悉心指导,特此鸣谢。

②有关详细内容,参见申建军《从现场物证分析犯罪的心理痕迹》,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犯罪现场勘查中心理痕迹的分析研究

严 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摘 要: 犯罪现场实地勘验时侦查人员非常重视对现场上各种物质痕迹的收集,往往忽视对现场心理

痕迹的分析。本文首先分析了现场心理痕迹特征,提出了现场心理痕迹所依附的载体,详细论述了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的途径和方法。

关键词: 犯罪现场;心理痕迹;载体;分析方法中图分类号: D91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Ο3192(2005)01Ο0027Ο04 毋庸置疑,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会在作案现场留下能够反映其犯罪性质、动机、目的、犯罪行为和个体情况的痕迹。有的学者将这些痕迹划分为物质痕迹、意识痕迹和心理痕迹②。我们姑且不讨论对此分类的合理性,对此相同的认识是:心理痕迹是犯罪痕迹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物质痕迹共同构成犯罪现场中互相印证的信息系统。实践中,现场勘查时侦查人员非常重视对犯罪现场物质痕迹的发现、提取、分析、检验和鉴定,往往忽视对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分析。其原因有两点:一方面与传统的偏重于物质痕迹的刑事侦查相关理论的困囿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侦查人员的心理学知识的匮乏及其知识结构缺陷有关。笔者力图就现场心理痕迹的特征、实施心理分析的一般途径和方法等有关问题作一探讨,以求促进同仁对此问题的重视和研究。 一、现场心理痕迹特征分析

实务部门对作案现场进行现场勘查时,多重视现场上有形的外在的物质痕迹的收集与提取,这是不争的事实,也是现实中侦查破案提供诉讼证据的客观需要。但是对于某些系列案件以及变态犯罪案件,如果仅仅从物质痕迹入手开展侦查,而没有以现场上表现出来的犯罪分子的某些心理特点为基础深

入分析其心理面貌及其他人身特征,那么案件侦破

进程中就可能出现障碍,其侦破就可能不是那么容易。所以我们对现场物质痕迹进行收集、提取和勘验的同时,更不能忽视对犯罪现场作案分子心理特点的分析。

所谓现场心理痕迹,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现场作案过程中实施相关犯罪行为时,通过遗留在现场上有形物质痕迹或相关人员的记忆、描述而表现出来的犯罪分子特定、一致、典型的心理特点及其独特的思维现象。在犯罪现场上,现场心理痕迹和现场其他物质痕迹一样同属犯罪痕迹范畴,但是心理痕迹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源于物质痕迹,与物质痕迹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首先,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物质痕迹为有形痕迹,可以通过人的感官或借助科学仪器对其直接观察,还可以对其进行检验鉴定,为侦查破案提供证据。现场心理痕迹则是犯罪分子特定而典型的心理特征体系反映,其存在于某些有特定联系的物质痕迹之中,并且表现为犯罪分子无形的心理面貌。

其次,现场心理痕迹与物质痕迹又是互相联系、互相对应、相互反映的。现场心理痕迹是通过作案行为对现场物质痕迹的直接或间接作用而折射于物质痕迹之中的。现场心理痕迹以物质痕迹为载体,

2005年第1期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No.1 第15卷总第60期 Journal of Railway Police College Vol.15Serial 60

与物质痕迹所蕴涵的内容具有一致性。现场心理痕迹通过物质痕迹得以体现,所以我们以现场心理痕迹分析为基础,反过来分析物质痕迹,从而可以使物质痕迹的利用更科学合理,更有利于刑事案件的迅速侦破。

如前所述,现场心理痕迹是犯罪分子通过物质痕迹表现出来的外化了的主观世界,也是依靠侦查主体通过现场勘验和现场访问对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的结果。对现场心理痕迹概念的认识和了解,是我们研究现场心理痕迹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我们利用心理痕迹侦破刑事案件的前提和关键,那么现场心理痕迹有何特征呢?笔者认为,现场心理痕迹具有以下特征。

(一)客观性。现场心理痕迹虽然主观上表现为一种心理现象和主观世界,但客观上,现场心理痕迹是通过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的言语、神情、举止、人身特征作用于犯罪现场有形物质或留存于被害人、知情人、同案犯等的记忆中形成的物质化、客观化的痕迹。这表明,现场心理痕迹是蕴藏于犯罪物质痕迹之中的客观存在,其关键在于我们能否透过表象对其加以认识和把握。

(二)可知性。现场心理痕迹的客观性决定了其具有可知性。依据现代心理学对人类心理、行为研究的成果,运用心理学个性规律、行为规律、意识与无意识辩证统一规律等基本原理,可以透过犯罪现场物质痕迹来寻找、辨别、认识和把握犯罪分子的心理脉络。根据犯罪心理学相关理论可知,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时的主观心理必然会通过犯罪活动表露出来,凝聚在犯罪现场物质痕迹和犯罪结果之中。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是受其犯罪心理所支配的,而犯罪行为的特点反过来又表明了其心理的独特性。现场心理痕迹以物质痕迹为载体表现为无形,因而不可能直接提取,对它的认识只能用“透视”的方法,借助于犯罪物质痕迹来观察、揣摩和认识①。在观察、提取犯罪物质痕迹的同时,对其运用心理学相关理论进行分析、判断、解读,就可以揭示出反映犯罪分子的年龄特征、性别特征、知识经验、能力技巧、职业嗜好、习惯动作、情绪心态等信息。

(三)间接性。现场心理痕迹是通过犯罪现场上的物质痕迹间接反映出来的。犯罪现场的物质痕迹是有形的、可见的或通过仪器和技术手段可以显现和提取的。现场心理痕迹则不能直接从犯罪现场上发现提取,不是一目了然,而必须通过科学的思维和分析去认识犯罪现场表象背后的心理因素。

(四)相对稳定性。由于个性心理一经形成、固定,在不遭受重大挫折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即心理定势,由此反映在犯罪现场有形痕迹背后的心理痕迹也是相对稳定的,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犯罪分子的心理面貌。

(五)人身特定性。现场心理痕迹总是与某一特定的犯罪分子相联系,它是犯罪分子个性心理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的客观反映。每一个人的个性心理都有其独特性,这一点就好像每一个人的指纹都不会完全相同一样,人与人之间也不会有完全相同的心理面貌。个性这种独特而稳定的心理会通过自身的思想与行为表现出来。这些遗留下来的现场心理痕迹就是其个性心理特点的真实反映,是行为人特定的、能够显示其独有“风格”的心理印记。有学者指出“分析心理痕迹的心理测试在我国是一种新兴的高科技的司法鉴定手段,心理测试报告(即心理痕迹)亦开始为司法机关逐渐地认可,并为一些法院作为定案的依据之一”②,从而从侧面也间接说明了心理痕迹具有人身特定性这一特征。

二、现场心理痕迹载体分析

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除了改变客观物质形态而留下物质痕迹外,还会自觉不自觉地打印上能够显示其独有“风格”的心理印记,而在犯罪物质痕迹或记忆中反映出来③。这是因为,个性心理具有独特和相对的稳定性,即每一个人的个性心理都有只属于自己而区别于他人的特点,而这种特点一旦形成,如无大的变故,一般又是较为稳定的。即使有时对行为加以掩饰和伪装,也会不以其意志为转移而留下许多可供分析其心理的“蛛丝马迹”。这些遗留下来的心理痕迹是其个性心理特点的真实反映,是行为人特有的心理“标签”。一旦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其个性心理也会自觉不自觉地表现出来。尽管犯罪分子有时会出于逃避打击的目的极力加以隐藏、掩饰和伪装,但都无法真正改变其业已形成的犯罪心理,而遗留下具有独特个性的现场心理痕迹。前面我们从现场心理痕迹的概念及其特点入手对其有了大致的认识,这里我们重点探讨承载现场心理

①②③谭应林:《有形痕迹与心理痕迹的关系及在侦查决策中的应用》,载《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年第4期。杨平:《犯罪心理痕迹鉴定结论的证据意义及其审查判断》,载《广东公安科技》2000年第4期。

何正泉:《论犯罪心理痕迹分析的运用条件和方法》,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

痕迹的各类物质痕迹。

要对现场心理痕迹进行分析,我们首先要了解现场心理痕迹的载体。所谓现场心理痕迹的载体,也就是承载、反映、体现现场心理痕迹内容的各类物质痕迹。现场心理痕迹作为一种无形的特殊信息,需要通过一定的物质载体反映出来,才能够被侦查人员感知和提取。我们认为,现场心理痕迹的载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人体行为痕迹。指犯罪现场中能够反映现场心理痕迹的手印、皮纹、气味、足迹、步伐以及工具痕迹、枪弹痕迹和爆炸痕迹等主体自身附带及其行为产生的痕迹。

2.现场增减物品。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遗留的能够反映现场心理痕迹的犯罪工具及其他物品,以及犯罪现场中各种能够反映现场心理痕迹的被盗物品和被损害的物品。

3.手段技能。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使用的能够反映现场心理痕迹的犯罪手段及犯罪分子使用工具表现出来的犯罪技能。

4.主体外旁证。指事主、被害人、证人和知情群众等对表现犯罪分子现场心理痕迹的犯罪分子的举止言行、衣着打扮、行为方式及其情绪变化等反常征兆的记忆和描述。

当然,并不是所有案件现场上都存在上述的各类物质痕迹,有的案件可能仅存在其中的一种或几种。对现场上各类物质痕迹进行收集时,同时也要注意对可能承载着犯罪分子心理痕迹内容的物质痕迹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收集、归类和整理的准备。

三、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的途径与方法

对于现场心理痕迹载体的探讨,有助于我们在实践中有针对性地收集反映犯罪分子现场心理痕迹的物质痕迹,从而为分析犯罪分子现场心理痕迹作好材料准备。对现场心理痕迹进行分析,是指依据心理学相关知识和理论,透过犯罪物质痕迹的表象,“透视”隐藏在其背后的犯罪分子心理要素的过程,或者说是通过犯罪物质痕迹取得现场心理痕迹,并进一步探究、描绘、刻画犯罪分子心理面貌的过程①。在刑事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应在搜集物质痕迹的基础上,应用心理分析的方法对发现的物质痕迹或者某些现象特征加以整理归类,尽量复现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状态,刻画出犯罪分子的基本心理特征,为侦查破案提供有力的佐证。

现场心理痕迹的分析要遵循一定的规律。根据心理的实质及心理与行为的关系,我们不难得出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的基本途径:犯罪现场物质痕迹———犯罪行为过程———行为时的心理状态及个性特征———犯罪嫌疑人的基本心理特征和心理面貌。

(一)犯罪现场物质痕迹的收集、归类与整理

对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是否准确,犯罪现场物质痕迹的收集、归类与整理是关键。在对犯罪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时,侦查人员要对现场上与案件有关的各种细节,如指纹、血迹、毛发、唾液、精斑、烟头、纸片、衣物、工具痕迹、车辆痕迹、枪弹痕迹以及物证间的关系和现场中反映出来的反常现象等,都需要进行全面、细致、准确、客观的观察,之后还应认真、仔细地收集犯罪嫌疑人留下的可能与案件有联系的上述各种物质痕迹,特别是为进行现场心理痕迹分析提供承载作用的各种物质痕迹,因为在这些物质痕迹的背后可能隐藏着极其重要的现场心理痕迹。

从犯罪现场收集的物质痕迹通常都是破碎的、零散的、杂乱的,要对之进行分析,首先要对它进行归类、整理。归类、整理时应按照有关要求,将具有隶属关系、转换关系、对峙关系、质变关系的物质痕迹各作一类。通过分析现场痕迹的各种关系,和对现场痕迹的归类、整理,原来单个且杂乱无章的物质痕迹就成了有序群体痕迹链条。“痕迹链条反映很多重要的特征,这些特征是不可能凭单独一个痕迹加以判断的”②。这样就为后面的心理分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由犯罪现场物质痕迹分析现场心理痕迹

现场勘查时,勘查人员需仔细把握犯罪行为和结果所暴露出来的各种物质形态痕迹,通过回溯推理,研究和掌握犯罪分子的心理活动,弄清案件的真实情况,为侦查破案提供有力的线索和证据。

1.从现场物质痕迹的总体情况进行分析。这种分析主要看从现场提取的物质痕迹的总体数量、种类、分布状况以及痕迹与痕迹之间、痕迹与犯罪行为之间、痕迹与犯罪结果之间有无必然的联系。例如,如果现场提取的物质痕迹多、杂、乱,且相互之间无必然联系,出现这种情况除犯罪行为人故意制造假象外,说明犯罪行为人作案时大脑处于失控状态。而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的大脑处于失控状态,一般

①②王明慧:《犯罪分子的心理痕迹与案情分析》,载《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柯尔金著,徐立根译:《苏维埃犯罪对策学》(上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7年,第87页。

有两种情况:一是精神病人发病期间犯罪;二是在高度兴奋、紧张、恐惧之时,此时的高级神经活动处于紊乱状态之中。这种分析有助于我们了解作案者精神是否正常,是初犯还是累犯。

2.从单个具体物质痕迹进行分析。犯罪现场物质痕迹多种多样,这里从心理分析的角度探讨上述几种常见的载体与现场心理痕迹的关系。

(1)犯罪者人体行为痕迹与犯罪者作案时的心理痕迹。犯罪者人体痕迹是犯罪分子作案时表现其人身特征的痕迹,如手印、足迹、气味等。这些痕迹不仅能反映犯罪者的某些生理特征,而且能反映当时一定的心理状态。如犯罪者出入现场一般会在现场留下足迹,我们根据提取的足迹特征,常常能作出这样的分析:足轻、足慢,步态清晰者为初入作案现场,边走边窃听周围有无动静;步态大而且重者为逃出现场,其中或因作案成功而兴奋,或因恐惧而心切;步态混乱者大多出于恐惧或有意制造假象。另外,从案发现场上的工具痕迹等反映犯罪分子破坏方式的有形痕迹可以推断犯罪者的作案习惯,从工具痕迹的数量、遗留部位、破坏程度还可以推断犯罪者的作案熟练程度以及是激情作案还是预谋作案,可以根据侵害目标推断犯罪人与受害人的熟悉程度以及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等。

(2)犯罪现场增减物与犯罪分子作案时的心理痕迹。犯罪现场遗留物种类繁多,其中常见的有犯罪行为人常用的物品、犯罪使用的工具及犯罪分子身体的分离物等。这些遗留物品不仅能反映犯罪行为人的身份、身体特征,还能反映犯罪分子当时的心理状态等。它们是案件证据的直接来源,一般都会引起侦查人员的重视。这里要强调的是,那种看似无用的现场遗留物,我们是否可以置之不理呢?实际上,有的案件的侦破,恰恰是侦查人员对这些看似无用的遗留物进行认真的心理分析,从而找准了案件的突破口而一举破案的。例如某地发生一起杀人移尸伪造强奸杀人现场案,女被害人衣服被解,裤子被脱,但阴部却遮盖了一把油菜杆。这一把油菜杆本身没有物证价值,但却反映了犯罪分子的一定的心理痕迹———犯罪分子不忍被害人阴部被别人看见。侦查人员通过认真分析研究,认定此案系被害人亲属或有亲密关系的人所为,而且作案人传统守旧。这样便迅速确定了侦破范围。破案后,果然是公公与媳妇有奸情,婆婆发现后逼杀了媳妇,后公婆二人将其移尸村外,并伪造了强奸杀人现场。婆婆离开时,用油菜杆遮盖了被害人的阴部。这一举动明显反映了犯罪分子的心理活动,反映了犯罪分子与被害人的关系,从而为确定侦破范围提供了至关重要的信息①。

(3)犯罪手段技能与犯罪分子作案时的心理痕迹。犯罪分子在作案时为了达到预期的目的,常常要使用一定的犯罪工具,而这种工具的使用必然会在现场留下一定的痕迹,表现为一定的犯罪手段和技能。我们通过其犯罪手段和技能的分析,能得出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作案方式、犯罪时的情绪、犯罪分子的个性等心理痕迹。例如,一个单身老人一天深夜被人杀害,犯罪行为人极端残忍地用斧头将其脑袋砍下,现场勘查时发现老人睡觉的木头床缘被斧头顺势砍进约一寸深的口子,口子四周留有被害人的血迹。从这一工具痕迹我们不难分析出,犯罪分子当时是出于高度兴奋的状态之中,他调动了自己生理心理的最大能量,当他挥动斧头的一瞬间,头脑在一种心理的支配下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杀死他!”这种心理是仇恨,作案动机是报复。

总之,我们在收集、分析现场物质痕迹的时候,要认真、仔细地收集可能与案件有联系的各种痕迹,这样才有可能分析出犯罪嫌疑人真实、全面的现场心理痕迹。

参考文献:

[1]王大中.犯罪现场勘查[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9.

[2]徐立根.侦查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

[3]王渤,朱营周.侦查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出版社,1998.

[4]王国民,任克勤.现代犯罪现场勘查[M].北京:警官教育

出版,1997.

[5]柯尔金.苏维埃犯罪对策学(上册)[M].北京:中国人民

大学出版社,1957.

责任编辑:贾永生

①②覃滔涛赵品初:浅谈心理痕迹及运用,载《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

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

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分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案件的日益复杂化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形形色色的新型犯罪,因其高度的隐蔽性、组织性及高超的反勘查手段,对传统的犯罪现场勘查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从犯罪现场勘查分析的实践发展趋势来看,科学地认识犯罪现场勘查分析的转变,深入探讨犯罪心理学在犯罪现场分析中的运用,是一项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 犯罪现场是犯罪信息的载体, 犯罪人在犯罪现场不仅可能留下痕迹物证, 而且还会留下心理痕迹, 它隐含着一定的犯罪信息, 反映了犯罪人在作案时的心理状态和个性特点及犯罪动机和目的。在现场勘查中对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等进行心理分析, 可以帮助侦查人员有效的发现和获取有价值的犯罪信息, 对于确定案件性质和特点, 明确侦查范围和方向, 确定犯罪嫌疑人等具有重要意义(冯雅君,2006)。 犯罪心理痕迹是指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外显出来的、通过犯罪行为的结果间接反映犯罪现场遗留物品中的可反映犯罪嫌疑人主管心理状态、心理活动和个性心理特征的痕迹。运用心理痕迹、心理分析这一侦查手段,可以准确刻画作案人的心理特征,并划定侦查范围、明确侦查方向、圈定犯罪嫌疑人(何翠芳,2002)。 一、心理痕迹的特征 (一)抽象性。犯罪心理痕迹是对犯罪物质痕迹的一种比喻说法,它实质上是犯罪人的心理特征和心理过程在物质痕迹上的一种反映。它区别于物质痕迹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其自身的抽象性,是一种观念性的犯罪人特征集合体,只能通过侦查人员以观察、感知、分析等主观方式来加以把握,而不可能像直接提取犯罪物质痕迹那样对其进行处理。 (二)间接性(被反映性)。犯罪人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必然会有相应的主观意识的指引.对于一种抽象的个人意识思维,我们无法直接把握,但是犯罪物质痕迹为我们把握犯罪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提供了可能性。犯罪物质痕迹是犯罪心理痕迹的反映,有什么样的犯罪心理,就必然会在犯罪现场留下相应的犯罪物质痕迹。但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这种反映性并不局限于一对一的对应,而可能出现交叉,即:(1)一种物质痕迹反映多种犯罪心理痕迹。 (2)多种物质痕迹反映一种犯罪心理痕迹。 (三)稳定性。实践中,人们很容易在成功之后对自身的成功经验加以总结,以期待下次再以同样的方式取得成功,从而形成思维定势.同样的道理,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活动的过程中,一次成功的经验可能会使其产生对犯罪行为方式的思维定势,这种心理状态一般比较稳定而不易改变。在对系列刑事案件研究之后我们就不难发现,犯罪人的某种犯罪心

犯罪心理痕迹与侦查破案研讨

浅谈犯罪心理痕迹与侦查破案 (刑事侦查学院2010级侦警班张森学号 20100301200809)[摘要] 犯罪心理痕迹能够在侦查实践中发挥重大的作用。在侦查破案中,犯罪心理痕迹的研究利用应是整个侦破过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全面收集、有效捕捉犯罪心理痕迹才能更多地掌握和利用犯罪信息,从而为解析案件性质、划定侦查范围以及刻画犯罪行为人脸谱提供更多的材料和关心,提高侦查破案水平。 一、犯罪心理痕迹的涵义 (一)犯罪心理痕迹的概念 犯罪心理痕迹是指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包括犯罪前、中、后)在犯罪现场(包括中心现场和关联现场)空间形成的能直接或间接反映犯罪心理活动轨迹,揭示犯罪心理的一切现象和状态。

这种痕迹一方面反映了犯罪行为人作案行为轨迹,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犯罪行为人的个性特征和职业特点。它包含了诸多因素,例如:犯罪所侵犯的客体,侵犯客体的专门性,现场变化情况,现场变化特点,被害人的创伤程度、创伤特点,现场痕迹物品,痕迹与痕迹、物品与物品、痕迹与物品之间的关系,作案时刻、空间的选择,作案的经验、技术特征,作案的工具、手段、方式等等。 (二)犯罪心理痕迹的特征 1、客观普遍性。心理是物质世界长期进展的产物,它与神经系统,特不是与脑的进展关系紧密。人的行为确实是在心理支配和制约下,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支配其行动以实现预定目标的一个过程。因此,人们的心理活动普遍存在并会在现实行为中以一定的形式留下一定的痕迹。犯罪心理痕迹尽管摸不着、看不见,但它实实在在存在于犯罪行为人头脑中,并在犯罪活动中通过各种载体表现出来。不管是在犯罪构成的犯意形成、犯罪预谋时期依旧实施犯罪和罪后掩盖时期,犯罪心理痕迹都与犯罪物质痕迹和犯罪意识痕迹组成了相互印证的犯罪信息系统。因此,犯罪心理痕迹与物质痕迹一样,是不以侦查员或犯罪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同时以一种抽象的、潜在的形式普遍存在于物质痕

犯罪心理痕迹的分析步骤和方法

收稿日期 2007 02 15 作者简介 潘守信(1976-),男,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项里派出所民警,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犯罪心理痕迹的分析步骤和方法 潘守信 (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江苏宿迁223800) 摘 要 根据心理的实质及心理与行为的关系,我们不难发现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的基本途径:犯罪心理痕迹 犯罪行为活动 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 犯罪人的主体状况及现场情境 犯罪人基本情况及基本案情。根据犯罪心理痕迹研究利用的这一思路和模式,可探索犯罪心理痕迹分析的步骤和方法。 关键词 犯罪心理;心理痕迹;步骤;方法 中图分类号 D 63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2391(2007)03-0044-03 On t he analysis steps and m easures on the cri m e psychology m arks Pan Shoux in (Jiangsu Suq i an Publi c Secur i ty Bureau ,Suqian 223800,Chi na) Abstrac t :A cco rd i ng t o t he na t ure of the psycho logy and the re lati onship be t w een t he psycho logy and acti on ,w e can fi nd the basic w ay to analyze the cri m e psycho logy m arks :the cr i m e psy chology ma rks t he cri m e actions the cri m e psycho l ogy acti on the cri m e bas i c situati on .W e explore the steps and measures o f the cr i m e psycho logy m arks accordi ng t o the cri m e psycho l ogy m arks resea rch . K ey word s :t he cr i m e psy chology ;t he psycho l ogy m arks ;steps ;m easure .根据行为与心理及影响、制约和决定心理活动的有关因素之间关系的心理学原理,行为是心理活动的外化,其实质是行为人的行为动机、个性 特点、情绪状态、知识、经验、习惯等构成的主体状况与特定情况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心理活动的产物和心理状态的反映。行为与主体状况及情境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亦即行为人的主体状况和情境决定其行为及特点。同时,它还一定程度地反映着行为人的生活环境和经历等影响个性形成的因素。因此,根据人的行为活动,可以分析判断行为人的心理活动及其个性特点,分析判断当时的情境条件,分析判断他所生活的环境和经历,从而从已知追溯未知,描述刻画出行为人的心理活动及其心理面貌和特点。犯罪心理痕迹的研究利用正是基于这一基本的心理学原理。犯罪人无论是其行为动机还是行为时的情绪状态、作案经验、行为习惯、与侵害对象的关系状况以及有关个性特点、 心理面貌及其生活环境等影响个性形成的因素,都会不同程度地通过犯罪行为所遗留的犯罪心理痕迹直接或间接地反映或折射出来。这样,就为 我们分析案情、刻画罪犯形象提供了相关依据。 一、犯罪心理痕迹研究的步骤 根据心理的实质及心理与行为的关系,我们不难获得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的基本途径:犯罪心理痕迹 犯罪行为活动 犯罪心理活动及其状态 犯罪人的主体状况及现场情境 犯罪人基本情况及基本案情。根据犯罪心理痕迹研究利用的这一思路和模式,侦查实践中对犯罪心理痕迹进行研究利用的步骤及要求如下:充分发现和收集犯罪现场遗留的各种心理痕迹。把对现场痕迹物证的分析、判断与犯罪心理痕迹的分析、判断充分结合起来,对现场要作全面客观的记录,不能忽视和放弃任何当时认为不重 44 2007年5月 第3期 总第96期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Journal o fH ubei U niversity of Po lice M ay .2007 N o .3 Se r .N o .96

浅谈犯罪现场心理痕迹

浅谈犯罪现场心理痕迹 【摘要】:作案人在作案过程中除了留下各种各样的物质痕迹以外,还会留下潜在的心理痕迹,通过现场勘查,提取遗留在现场中的各种痕迹物证,来分析作案人实施犯罪的心理过程,对于推断作案人的犯罪行为动机和目的,认定案件性质,明确侦查方向和范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物质痕迹;心理痕迹;现场勘查 作案人在作案过程中除了留下各种各样的物质痕迹以外,还会留下潜在的心理痕迹,通过现场勘查,提取遗留在现场中的各种痕迹物证,来分析作案人实施犯罪的心理过程,对于推断作案人的犯罪行为动机和目的,认定案件性质,明确侦查方向和范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犯罪心理痕迹概述 近年来,犯罪心理痕迹研究受到我国侦查学界的关注,不同学者给予了不同的定义,作者查阅了资料,主要观点如下: 1. 犯罪心理痕迹,专指犯罪人大脑对经历过的特殊事件(犯罪)的认知及记忆【1】 2.犯罪心理痕迹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表现出来的,通过犯罪行为间接地反映在犯罪现场遗留痕迹之中的某些比较稳定的、典型的心理特点”【2】 3.犯罪现场心理痕迹是犯罪现场客观事物形象的心理属性,或者说现场心理痕迹是犯罪人的心理要素通过犯罪行为赋予犯罪现场客观事物形象的属性【3】 4.(犯罪)心理痕迹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在犯罪现场上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出犯罪心理活动的一切现象,它可以反映出犯罪分子的心理活动过程,心理状态和个性心理特点【4】 5.现场心理痕迹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和犯罪前后的心理活动,通过行为结果间接地反映在犯罪现场物质痕迹或被害人、事主和知情群众记忆之中的某些带有犯罪意向性、一致性、典型的心理特点【5】 6.犯罪心理痕迹是相对于犯罪现场中的物质痕迹而言的”它是犯罪人个性心理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客观反映【6】 7.现场心理痕迹是指犯罪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通过犯罪行为储存在一定载体上的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过程!心理特征和心理状态(心理活动)”【7】

试析犯罪心理痕迹在侦破案件中的运用

试析犯罪心理痕迹在侦破案件中的运用 [摘要]根据洛卡德物质交换原理,犯罪分子在犯罪现场实施犯罪行为,必定直接或间接地作用在现场上,自觉或不自觉地遗留下其活动的痕迹。依痕迹存在形式不同,可将现场犯罪痕迹分为物质痕迹和心理痕迹。侦查人员在勘查犯罪现场时,通常对手印、足迹等传统上的物质痕迹比较重视,但对心理痕迹即对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的心理特点重视不够。任何一个犯罪现场的形成,都与犯罪行为人的内心活动分不开的,这就要求勘查人员能够依据犯罪心理学原理以及其他相关学科知识,运用心理分析的方法将心理痕迹和物质痕迹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印证、相互支持,掌握更多的犯罪信息,为分析案情、刻画嫌疑人、确定侦查方向提供依据。 [关键词]犯罪心理痕迹;系列杀人案件 犯罪现场存在着有形的物质痕迹和无形的心理痕迹。犯罪现场的心理痕迹属于行为留痕的一种特殊的、抽象的反应形态,这些无形的心理特点通过犯罪行为间接地反映在犯罪现场有形的物质痕迹之中,客观地反映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意识和心理活动。在犯罪现场勘查的实践中依据犯罪心理学的有关原理,运用心理分析的方法,推断出现场特定物质痕迹所反映出来的特定的犯罪心理痕迹,分析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动机目的、作案时的心理活动、典型的个人性格、生活方式、生活习惯等特定特征,从而为寻找犯罪嫌疑人提供线索。 一、犯罪心理痕迹 所谓犯罪心理痕迹,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现场作案过程中实施相关犯罪行为时,通过遗留在现场上有形物质痕迹或通过相关人员的记忆、描述而表现出来的犯罪嫌疑人特定、一致、典型的心理特点及其独特的思维现象。①它具有客观性、可知性、间接性、相对稳定性、人身特定性等特点。 现场心理痕迹以物质痕迹为载体,与物质痕迹所蕴含的内容具有一致性。现场心理痕迹通过物质痕迹得以体现,所以,以现场心理痕迹分析为基础,反过来分析物质痕迹,从而可以使物质痕迹的利用更科学合理,更有利于刑事案件的迅速侦破。 二、利用犯罪心理痕迹分析系列杀人案件的重点内容② (一)分析犯罪分子的个性特征 犯罪人为了实现犯罪目的以及受犯罪行为习惯的支配,实施同一类型的犯罪往往使用相同的作案手法。具体说来犯罪分子在第一次作案成功后,其行为方式在大脑皮层中建立了刺激,以后在相似条件下作案时,一般都会沿袭此类方法。 (二)分析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过程 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外化的结果。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过程应该是和其犯罪心理活动的过程相一致的。首先,根据犯罪心理痕迹,来分析犯罪现场案犯心理活动的规律和特点,进而对案犯可能的作案地域和侵害对象做出预测。其次,评价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现场诸犯罪信息之间的关系,是否相互验证,是否与犯罪行为的进程相符。 (三)犯罪人的年龄、性别、种族、职业、教育水平、社会经济地位等人口统计学特征 (四)犯罪人的生活习惯和日常活动规律 三、犯罪心理痕迹分析的依据和理论基础

犯罪心理与犯罪现场形成关系研究

犯罪心理与犯罪现场形成关系研究 【摘要】:犯罪行为人在犯罪心理的支配下进行犯罪活动,从而在行为发生过程中留下诸多犯罪痕迹,形成犯罪现场。在犯罪现场形成过程中,不同的犯罪行为人可能会留下不同的犯罪痕迹,而即便同一犯罪行为人在不同犯罪心理下也会有不同的犯罪现场形成,因此,通过对犯罪心理与犯罪现场形成关系的研究,有利于我们掌握犯罪行为人的基本情况,从而确定犯罪嫌疑人,为侦破案件奠定基础。 【关键词】:犯罪心理犯罪现场形成心理痕迹关系 一研究犯罪心理与犯罪现场形成关系的意义 任何犯罪都与特定的人、事、物相联系,都与人的心理密不可分。人们的心理活动动作用于现实时,常以一定的形式留下各种痕迹,通过对这种关系的分析,可以从现场痕迹上认识人的心理痕迹,也可以从心理痕迹中找出某种痕迹的人的因素。犯罪现场中的心理痕迹通过犯罪行为间接地反映在犯罪现场的有形痕迹之中,客观地反映了犯罪行为人的心理意识和心理活动。犯罪行为人在作案中表现的连续性、频发性、类似性、习惯性、感情性、畸形心理等特点都是其个体心理特征的痕迹再现。在勘查犯罪现场时,可以通过分析现场状况,痕迹物证的特点,形成的机理,犯罪行为人在现场活动的特点,循此寻觅犯罪行为人的心理痕迹,通过犯罪心理痕迹,分析犯罪行为人的年龄,身高,职业,技能、文化程度,兴趣,嗜好,习惯,气质、性格和能

力等个性特点,从而有助于确定留下这种独特的痕迹的人,从中确定犯罪嫌疑人。 心理痕迹虽然是一种看不到的抽象现象,但它可以被我们感知和认识。因为心理痕迹存在于每一个犯罪过程之中,它与犯罪现场、罪犯及现场的物质痕迹有着密切的因果联系。这种因果联系,正是我们认识心理痕迹的有效途径。侦查人员可以借助已知事物的因果联系,推知未知事物的结果,从而达到破案的目的。 二犯罪心理与犯罪现场形成的关系 任何一个现场,如果没有犯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存在,即使危害再大,后果再严重,都不能称之为犯罪现场。这说明犯罪行为是决定犯罪现场存在的核心,而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受人的心理活动的支配,犯罪也是一样,犯罪行为人首先有了犯罪心理,其后将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从而在实施犯罪活动时形成了犯罪现场。在犯罪现场形成过程中,不同的犯罪行为人在不同的犯罪动机的支配下会留下不同的犯罪痕迹形成犯罪现场,即便是同一犯罪行为人在不同犯罪心理的驱使下也会有不同的犯罪现场形成。由此犯罪心理便成为犯罪现场形成的直接原因,而犯罪现场则成为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结果。三在侦查中如何利用犯罪心理与犯罪现场之间的关系 (一)通过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犯罪行为人的个性特点 犯罪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所遗留下的能够反映某些稳定的心理特征,如气质、能力、性格、爱好等,体现的是犯罪行为人个性的独特性。个性是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已经存在,在犯罪行为实

谈谈犯罪心理痕迹在分析入室盗窃案件中的作用

谈谈犯罪心理痕迹在分析入室盗窃案件中的作用 【摘要】当前,公安部开展“打盗抢”专项活动,进行破案大会战,各地公安部门积极备战,力争扩大战果。其中盗窃犯罪发案比例一直居于各类犯罪的首位,破案率却始终处于低谷状态,如何提高盗窃案件的侦破率已经成为当前各地刑侦部门最为迫切解决的课题。而恰当地运用犯罪心理痕迹对入室盗窃现案件场进行分析和判断,对于提高破案率将有很大的帮助。 【关键词】犯罪;心理痕迹;入室盗窃 盗窃犯罪,特别是入室盗窃,现场损坏的物品和遗留的痕迹物证相对其它案件来说会显得特别的多。但是当前随着犯罪嫌疑人反侦察伎俩的提高,现场痕迹物证的提取率在逐渐降低,勘查中能够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也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犯罪现场提取不到手印、足迹等痕迹物证。如果仅靠物质形态的痕迹物证特征来分析案件现场,理由显然是不够充分的。不过如果能够结合犯罪心理痕迹所显示的信息来分析判断,那么对案件进一步的剖析效果会是非常明显的。 犯罪心理痕迹,目前在学术界主要有以史海青、傅晓海、徐俊文等人提出的观点颇具代表性:“罪犯在实施犯罪活动中,通过犯罪行为表现出来的某种特定的心理特征”[1]、“以物质痕迹、被害人、知情人的陈述为载体,遗留在现场上的能够反映罪犯在犯罪预备和犯罪实施过程中,心理活动历程及个性特征的无形痕迹”[2]等,尽管表述措辞不尽相同,但中心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综合来说,犯罪心理痕迹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由于个人心理的作用和影响,会有意无意地通过言行举止、动作神态等暴露出来,作用于周围环境而留下各种痕迹反映的总和。不同或不同类型的犯罪现场会表现出不同的犯罪心理痕迹,文中阐述的只是如何充分利用犯罪心理痕迹对入室盗窃案件现场分析的作用,以提高盗窃案件的破案率。 一、利用犯罪心理痕迹对盗窃案件的定性可以进一步细化,可以揭露和识别作案人员的伪装行径,如对“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外盗” 等区分判断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每一项犯罪行为,都是在犯罪动机的支配下实施的,犯罪动机隐藏着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前之后的心理状态信息。一些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为了掩饰其罪行,转移侦查视线,逃避打击,总会想方设法进行现场伪装,包括心理上的伪装和行为动作上的伪装。但无论如何伪装,都不可能完全改变和抹掉其固有的个性特征及隐藏的心理状态信息,由于独特固有的个性心理特点会使他的犯罪心理痕迹从现场不同的角度中显露出来。比如犯罪嫌疑人针对自己保管在保险柜里的一笔巨款进行撬盗,在判断其是否监守自盗时,必须要仔细对撬盗保险柜的动作痕迹形态进行分析,推敲痕迹特征形成的机理,这样当中就会包含着一种心理因素在里面。那么我们必须从研究他的犯罪动机出发,很明显他的犯罪动机就是为了图财,并且经过了思想斗争和策划,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他会布置一些掩饰动作来逃避打击,所以会刻意去进行伪装。但他毕竟不是惯犯,也并不具有职业化或专业化的技巧技能,因此在现场上往往会显出很多不符合逻辑的、反常的动作形态,如工具痕迹形态不具备扩缝条件、撬压点不对、破坏面不够宽、门变形不大、锁芯和锁体不损坏以及现场一些不必要的翻动等痕迹特征。通过分析这些犯罪心理痕迹可以分析其犯罪动机,再从犯罪动机中获取作案人隐藏的心理状态信息,然后进一步判断案件的性质,是监守自盗或是内外勾结抑是单纯的外人盗窃案件,从而为后面的侦查提供准确的方向和缩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第一节发现提取痕迹物证的原则 1. 先静观后动手; 2.先记录后提取; 3.先地面后高处; 4.先外表后内部; 5.先重点后一般; 6. 先易消失后稳定。 1. 先静观后动手:即检查现场上各种物体时,要先做静态观察,寻找痕迹物证,然后再翻转移动物体进行细致检查。 2. 先记录后提取:是指勘查人员发现痕迹物证时,先用现场记录的方法,将痕迹物证所在位置、状态等固定下来,然后再做提取。 3. 先地面后高处:是指勘查人员寻找痕迹物证时,必须首先从地面开始,然后再检查高处的物体,进一步寻找发现痕迹物证。 4. 先外表后内部: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上的各种客体时,必须首先检查客体外表,然后再检查客体的内部。 5. 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验现场重点部位和重要客体,然后检查一般部位和一般客体。 6. 先易消失后稳定: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验提取容易消失和容易遭到破坏的痕迹物证,然后再勘验提取较稳定的痕迹物证。 第二节痕迹物证发现提取的基本方法一、潜在手印物证的发现提取方法(一)手印物证的发现方法 1、严格遵守勘验的程序和方法。现场勘查人员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分析案犯的活动过程和可能接触遗留手印的部位,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地去寻找发现手印。先重点后一般;先静观后动观;先观察后显现;先戴手套后拿动。 2、必须设法保全手印不被破坏A 及时保护好现场; B 禁止非现场勘验人员触动现场物品; C 不要随意触摸现场物品; D 对已发现的手印,用色笔划出明显标记; E 对提取的手印要妥善保管; F 用其它方法处理手印前应先照相; G 照相提取的手印原物要保留一段时间; H 提取、包装带有手印的物品时方法要正确。 3、观察寻找手印的方法(1)立体手印和平面有色手印好观察 (2)无色潜在手印: A 透射光观察法,适用于透明体 B 反射光观察法,适用于透明体和有光泽的非透明体。 C 哈气法,适用于有光泽、吸湿性较弱的透明体或非透明体。 D 借助灯光观察,如:蓝光灯(激发)或紫外灯(矿物油、动植物油、精斑、阴道分泌物) (二)潜在手印的显现方法手印显现方法一览表 1、遗留手印客体——渗透性——血手印——DFO 、茚二酮、茚三酮、四甲基联苯胺 2、遗留手印客体——渗透性——汗液手印——DFO 、茚二酮、茚三酮 3、遗留手印客体一一非渗透性一一血手印一一BBI、EOS、四甲基联苯胺 4、遗留手印客体——非渗透性——汗液手印——光源、粉末、碘熏、松香熏、502 胶、502 染色等 灰尘手印显现:直接拍照、静电吸附法、JB 染色法、硫氰酸钾熏显法汗液手印的显现(重点)1、粉末显现法(常用) 1.1 显现机理

犯罪心理痕迹与侦查破案研讨(doc 7页)

犯罪心理痕迹与侦查破案研讨(doc 7页)

浅谈犯罪心理痕迹与侦查破案 (刑事侦查学院2010级侦警班张森学号20100301200809)[摘要] 犯罪心理痕迹可以在侦查实践中发挥重大的作用。在侦查破案中,犯罪心理痕迹的研究利用应是整个侦破过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全面收集、有效捕捉犯罪心理痕迹才能更多地掌握和利用犯罪信息,从而为解析案件性质、划定侦查范围以及刻画犯罪行为人脸谱提供更多的材料和帮助,提高侦查破案水平。 一、犯罪心理痕迹的涵义 (一)犯罪心理痕迹的概念 犯罪心理痕迹是指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包括犯罪前、中、后)在犯罪现场(包括中心现场和关联现场)空间形成的能直接或间接反映犯罪心理活动轨迹,揭示犯罪心理的一切现象和状态。 这种痕迹一方面反映了犯罪行为人作案行为轨迹,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犯罪行为人的个性特征和职业特点。它包含了诸多因素,例如:犯罪所侵犯的客体,侵犯客体的特殊性,现场变化情况,现场变化特点,被害人的创伤程度、创伤特点,现场痕迹物品,痕迹与痕迹、物品与

为与其心理具有着一致性,实质就是唯物辨证法中的现象与本质的问题。 3、相对稳定性。犯罪心理痕迹一旦形成,便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犯罪行为人在第一次作案成功后,其行为方式在大脑中产生了深刻的印象,再次作案时,以往成功的体验强化其犯罪动机和行为,使其犯罪心理结构更为巩固、发展。很多惯犯往往容易表现出较为稳固的犯罪动力定型,如:在2006年郑州市公安局破获的陈辽亮系列入室抢劫杀人案,陈犯从学会攀爬的作案技能后,在后期作案时均从厨房攀爬入室,这一稳定的犯罪心理痕迹为郑州、新乡等地“并案侦查”,从而破获全案提供了重要依据。 4、个体差异性。人类的个性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个性。个性包括心理倾向性(如动机、需要、兴趣)、个性心理特征(如能力、气质、性格)、自我调节系统(如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控制)、犯罪行为人的感知、注意、记忆、思维等方面的心理状态。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其个性特征也会或多或少表现在各个犯罪过程中,我们可以根据特定的个性特征如犯罪主体特征、犯罪技能特征来进行个体心理特征分析,从而判断作案人作案的动机、作案时的心态以及作案后可能出现的种种表现,顺藤摸瓜,查获犯罪嫌疑人。 5、可知性。由于犯罪心理痕迹广泛存在于犯罪的整个过程中,所以,侦查人员往往可以通过现场的物质痕迹(犯罪心理痕迹的外化),比如能反映作案时心态的现场活动痕迹、破坏痕迹、现场遗留物、损失物

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在现场勘查中的运用研究

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在现场勘查中的运用研究 随着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的逐渐加强,侦查人员也需要积极使用各种先进的侦查方法,才能更好地揭露犯罪。基于此,本文对现场勘查中心理痕迹的应用展开了分析,从现场询问、实地勘察、现场分析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标签: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现场勘查 一、现场询问阶段 在现场询问阶段中,进行询问的对象主要包括知情人、事主以及被害人,这些对象都是和案件存在密切联系的人,被害人受到作案人的直接侵害,一般情况下和作案人之间发生过正面接触。因此,对被害人的询问能够从中获取关于作案人的诸多因素,如身高特征、口音特征以及体态特征等。知情人对于案件也有一定了解,通过对知情人的询问能够得知很多作案人相关的信息。犯罪现场中不仅能够了解到作案人的痕迹,必然也存在着知情人、被害人等相关人员的心理痕迹,然而这两种心理痕迹必然存在着诸多关联。侦查人员在现场对多个主体心理痕迹进行分析,通过分析从而确定作案人的特征。在心理痕迹分析的时候需要注重了解作案人在犯罪的时候发生的心理活动和个性特征,作案人应该是侦查人员的目的,让侦查目标得到尽早锁定。除非遇到一些特殊的案件,需要对其他主体的心理痕迹需要作为辅助展开分析,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对证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心理状况的分析。 二、实地勘探阶段 (一)分析作案人的心理特征 根据受害人的特征对作案人的心理个性特征进行分析,因为作案人在实施犯罪前会对被害人进行选择,在作案前会进行作案计划以及踩点等活动。一般情况下,通过了解被害人,分析被害人在社会和人际交往存在的特征,侦查人员能够掌握作案人的犯罪需要,对作案人的特殊心理进行分析,侦查人员也就能够缩小范围和方向。例如:某地连续发生的强奸杀人案件中,被害人群体都是年轻女性,在作案人犯罪的过程中,表现出极度憎恨。侦查人员经过分析之后,发现被害人之间并不存在内在联系,只有一个共性就是年轻女性,侦查人员据此推论出作案人极有可能是一个对年轻女性抱以仇视的青年男性。随即侦查人员对侦查范围不断缩小,使得案件被迅速侦破。作案人正是出于被前女友抛弃产生了报复仇视心理,产生了犯罪行为。 (二)分析作案人作案经历 通过对心理痕迹的分析,能够得出作案人自身的作案经历,通过分析能够得出作案人是否是初犯。侦查人员通过分析物质痕迹以及破坏程度,能够准确地推断出作案人的经历。对于初犯来讲,作案人虽然经历过谋划,但是受到紧张心态

犯罪心理痕迹的分析

犯罪心理痕迹的分析 摘要:心理痕迹是对物质痕迹的反映,犯罪心理痕迹是当事人等历经罪案的记忆,以及物证所反映的犯罪行为的“心理留痕”。人的任何行动都是在一定的摘要人的任何行动都是在一定的心理支配下完成的,作案人的犯罪活动亦如此,他们在现场留下的犯罪行为轨迹和行为特征就是其犯罪心理的体现对现场的行为痕迹用心理分析的方法进行梳理,尽量再现每一行为痕迹产生时作案人的心理状态,刻画出作案人的心理面貌,可以为判断和识别作案人提供重要的依据。 关键词:犯罪心理痕迹;分析;作用;途径 一、犯罪心理痕迹及其分析 有人将犯罪心理痕迹限定在犯罪现场,并且将其分为广义说和狭义说。狭义说认为:犯罪现场心理痕迹是指犯罪人在犯罪现场实施犯罪行为时,通过遗留在现场的有形物质痕迹或相关人员的记忆、描述以及犯罪人自身犯罪心理发生、发展、变化过程而表现出的犯罪人特定的、一致的、典型的心理特征。认为,犯罪心理痕迹包括现场心理留痕、罪案“有关人员记忆”和作案人“自身反应”三个方面。其有关人员,指被害人、事主和知情人等,其心理痕迹是记忆中感知的案发情况和疑犯的某些心理特点。作案人自身反应,包括案犯预备、作案、销赃、潜逃、侦讯等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认知与情感刺激等。 广义说认为:犯罪现场心理痕迹是指犯罪现场客观事物形象的心理属性,即心理要素通过人的行为赋予犯罪现场客观事物形象的属性,包括犯罪行为作用于犯罪现场而引起的一切能揭示犯罪心理现象和状态。这里用“心理属性”、“心理要素”定义,确实够广泛的,但其现象和状态,限于客观事物形象(物证)的心理属性(心理留痕),外延比狭义概念还窄。 狭义的犯罪心理痕迹,主要指罪案主体表现出来的心理特征,这似乎过于狭窄; 而广义的犯罪心理痕迹,当然不限于物证中的心理现象和状态,还应包括主体的心理现象和心理状态。但这样一来,问题也来了。首先,心理现象是整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将心理痕迹作这种定义,未免太宽泛。而且,心理状态也包含在心理现象中,没有并列关系。其次,广义和狭义比较,其内容都局限在“犯罪现场”引起的反应。而事实上,案情却并不限于在犯罪现场,其心理活动也就

犯罪心理痕迹分析在现场勘查中的运用

?11? 犯罪心理痕迹分析在现场勘查中的运用 张冠营 (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河南平顶山467021) 【摘要】犯罪心理痕迹依赖于物质痕迹,是物质痕迹的内化,具有客观性、依赖性、可知性的特征。侦查人员在 现场勘查中可运用综合分析法和细节分析法获取犯罪心理痕迹,并遵循犯罪物质痕迹—物质痕迹形成分析—犯罪人心理状态—犯罪人基本心理特征和心理面貌—确定勘侦范围、方向的基本途径。应注意尽可能全面地发现和提取物 质痕迹,注意各类痕迹的梳理分类,发挥特殊痕迹的作用。 【关键词】犯罪心理;心理痕迹;现场勘查【中图分类号】D63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391(2013)04―0011―02 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必然在犯罪现场留下一定的物质痕迹,而物质痕迹下常隐藏着对案件侦破有重大线索价值的犯罪人心理痕迹。目前,勘侦人员在犯罪现场勘查时非常重视各种物质痕迹的收集,却忽视了对心理痕迹的收集和分析。 一、犯罪心理痕迹概论 对犯罪心理痕迹与物质痕迹关系的正确界定是认识犯罪心理痕迹的概念及基本特征的基础,也是确保在现场勘查中正确运用犯罪心理痕迹分析案情的基本条件之一。 (一)犯罪心理痕迹与物质痕迹的关系 20世纪初期,法国人埃德蒙?洛卡德提出的物质交换 与转移定律是物质痕迹检验的理论基础。基于此,勘侦人员可以通过对犯罪现场物质痕迹的搜集、分析来锁定、追踪犯罪人。虽然痕迹检验技术高速发展,但囿于技术运用范围的限制和一些犯罪分子的反侦查能力的提高,勘侦人员在犯罪现场获得的有价值的犯罪物质痕迹的机会越来越少。实际上,犯罪过程是一个包括了物质信息交换和意识信息交换的复杂过程,仅注重物质信息的搜集显然难以全面了解犯罪现场。相对于物质痕迹的勘查,以行为主义为理论基础的犯罪心理痕迹理论认为,犯罪是犯罪环境、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相互作用下的结果,犯罪行为时犯罪人心理活动的外化,其实质表现为犯罪人的行为动机、个性特点、爱好、习惯、知识经验等心理特征和个体特征。[1] 犯罪心理痕迹理论与物质痕迹理论相结合被广泛地运用到犯罪现场勘查中,大大促进了我国刑事现场勘查水平的提高。目前,国内普遍将“犯罪痕迹”划分为物质痕迹和心理痕迹两种,但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没有引起学者的关注。通常认为,心理痕迹是与物质痕迹相对应的独立犯罪痕迹类别。对于是否所有物质痕迹均反映一定的心理痕迹,犯 罪人犯罪时的特征性犯罪心理是否会必然反映在犯罪现场,特定的犯罪物质痕迹反映何种犯罪心理,特定的犯罪心理又会外化为何种犯罪物质痕迹,犯罪人在反侦查意识影响下的犯罪心理痕迹如何鉴别等涉及犯罪物质痕迹和心理痕迹关系的问题仍没有系统的研究。一方面,我们知道脱 离了物质痕迹的心理痕迹无法存在,勘侦人员也根本无法捕捉;另一方面,仅依靠物质痕迹鉴定机械地追踪犯罪人,而不去深化物质痕迹隐含的犯罪人心理的做法不仅过于片面,而且与我国刑事勘侦的实践需要也相违背。我国古代一些断狱专家就已经开始了根据作案现场物质痕迹描绘犯罪人心理特征及人身情况的做法和经验,并有《洗冤集录》、《疑狱集》等著作。基于此,我们认为,犯罪心理痕迹不是与犯罪物质痕迹并列的犯罪痕迹范畴,它不仅是犯罪物质痕迹的外化,更是犯罪物质痕迹的“内化”,即是犯罪物质痕迹表现出的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特征和基本情况。但并不是所有物质痕迹均能反映一定的心理痕迹;犯罪人犯罪时的特征性犯罪心理也并不是必然地反映在犯罪现场。 (二)犯罪心理痕迹的概念 目前,关于犯罪心理痕迹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罪犯在实施犯罪活动中,通过犯罪行为表现出来的某种特定的心理特征。[2] 第二,犯罪分子在犯罪现场作案过程中实施相关犯罪行为时,通过遗留在现场上有形物质痕迹或相关人员的记忆、描述而表现出来的犯罪分子特定、一致、典型的心理特点及其独特的思维现象。[3]第三,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受到临场环境的影响,有意、无意地通过其行为、语言、神态及其他状态特征,作用于侵害体或周围环境的反映犯罪人心理活动特征的总和。[4] 从以上概念我们可以看出,一些学者将犯罪心理痕迹 Apr.2013No.4Ser.No.139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 2013年4月第4期总第139 期

浅析犯罪心理画像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应用..

浅析犯罪心理画像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应用 刘烨 摘要:犯罪心理画像(Criminal Profiling)技术虽发展的时间不长,但已在国外刑事侦查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我国对此技术的研究目前还刚刚处在起步阶段。本文从犯罪心理画像的涵义、理论依据及犯罪心理画像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一些浅显的思考,目的让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犯罪心理画像刑事案件应用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Criminal Profiling)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作为一门技术,虽然发展的时间不长,但逐渐成为美、英等发达国家刑事侦查的重要辅助手段,在刑事侦察和司法实践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相信许多看过电影《沉默的羔羊》的人,对于片中女主角运用心理分析方法将隐藏的变态杀手从茫茫人海中找出的情节并不陌生。这就是在西方被广泛采用的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美、英等西方国家使用这种分析方法已比较普遍,在美国犯罪心理画像的结论已于1989年开始在系列杀人案件审理过程中用为证据,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于1979年在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先后设立了行为科学组和调查支援科,专门从事犯罪心理画像。我国对此技术的开发和研究目前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但许多有经验的刑侦人员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其实是自觉或不自觉运用了犯罪心理画像的技术。 一、犯罪心理画像的涵义 “犯罪心理画像在国外有多种称谓,如犯罪画像或心理画像(Criminal or psychology profiling)、犯罪人画像(Offender profiling)、犯罪人格评估(Criminal personality assessment)以及犯罪现场画像(Crime scene profiling)等。”[1]我国关注、研究犯罪心理画像的学者根据不同的英文名称及对英文名称所指代的意义的理解,将这项心理技术翻译为犯罪心理画像。他们认为犯罪展现了犯罪人的行为,通过研究犯罪行为可以推测犯罪人的性状。而这一推理过程是建立在心理分析的基础上,为了凸现心理分析在这一推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应称为犯罪心理画像。那么,什么是犯罪心理画像呢?“犯罪心理画像主要是依据犯罪心理学原理,运用心理分析的方法,对犯罪人在犯罪现场所遗留的物质痕迹,即使是被假装、被破坏、用现代刑侦手段毫无认定价值的,甚至是似乎毫不起眼的细节进行心理分析,去寻找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特征,分析犯罪人的性别、年龄、种族、职业、学历等方面的特征,进而描绘犯罪人的家庭环境状况、社会环境状况以及人际关系、个人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等诸方面特征的一种刑侦技术手段。”[2]犯罪心理画像,是对犯罪现场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实现认识上由实到虚的转化,使对犯罪现场的认识达到一个更新的高度。

刑事犯罪现场的犯罪痕迹侦查技巧

刑事犯罪现场的犯罪痕迹侦查技巧 [摘要]犯罪痕迹可以直接有效地还原犯罪现场,指正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并为刑事侦查工作提供直接的辅助,因此刑事犯罪现场的犯罪痕迹侦查工作得到了公安机关的广泛重视。在犯罪现场进行犯罪痕迹侦查和检验,不仅需要侦查人员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而且需要具备一定的侦查技巧。文章就刑事痕迹侦查工作的内容和特点进行分析,并就如何进一步提高侦查人员的犯罪痕迹侦查技巧进行思考。 [关键词]刑事犯罪;犯罪现场;痕迹侦查 犯罪痕迹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通过犯罪行为遗留在犯罪现场的一切物质和环境的改变。犯罪痕迹具有客观性、与犯罪行为具有关联性等特征,能够直接有效地还原犯罪现场,指正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并为刑事侦查工作提供直接的辅助,侦查结果可以直接作为指控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证据,因此犯罪痕迹侦查成为了刑事侦查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 一般来说,侦查人员在开展刑事犯罪痕迹侦查的过程中,主要是在刑事犯罪的案发现场进行。由于近年来刑事犯罪活动形式有着多样化的趋势,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现场遗留的痕迹数量在不断减少,隐蔽性更强,这就需要侦查人员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和高超的侦查技巧。 一、刑事痕迹侦查工作的特点 (一)刑事痕迹侦查工作以获取和收集犯罪痕迹为基础 正如前文所述,侦查人员通过对犯罪现场痕迹的收集和获取,经过分析和归类,直接成为指认犯罪行为的证据。因此侦查人员的首要任务就是在犯罪现场获取和收集犯罪痕迹。[1]在此基础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前期收集整理的实物证据形式汇总、归类和分析,因此说刑事痕迹侦查工作要以获取和收集犯罪痕迹为基础。 (二)刑事痕迹侦查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技术 侦查人员在对犯罪现场的犯罪痕迹进行收集整理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运用物理学、生物学、化学、遗传学、法医学等等知识,对现场遗留下的犯罪痕迹进行综合性的汇总和分析. (三)刑事痕迹侦查为犯罪证据的收集打下基础 侦查人员在犯罪现场进行的刑事痕迹侦查工作,对现场犯罪嫌疑人遗留下的实物或痕迹进行分类归纳、采集和整理,这些实物物证或者痕迹大都可以成为直接指认犯罪事实的证据。应当说,刑事犯罪痕迹和证据之间还是有区别的,犯罪痕迹只有和刑事犯罪行为之间建立了必然的联系,才可以转化为证据,而侦查人员的主要工作就是为证据的收集打下基础。 二、刑p一些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在作案现场留下自身身体遗留物,如毛发、指纹、脚印、唾液、血液等等,还有一些犯罪嫌疑人会遗落烟头、水杯等等,这些带有生理特性的痕迹都可以直接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通过DNA等现代生物检验技术,这些遗留物能够转化为代表犯罪嫌疑人生理特征的独一无二的信息符号,而这些痕迹和证据也是指认犯罪行为的最有力证据。 (三)收集犯罪现场的印记 犯罪现场门窗遭到破坏或撬压的痕迹、现场搏斗的痕迹、子弹的弹痕、钝器的划痕等等,都属于遗留于犯罪现场的印记,这些印记同样是刑事痕迹侦查的重

犯罪现场勘查

犯罪现场勘查 第一章犯罪现场 1.犯罪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地点和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 物品的一切场所。 2.犯罪现场的构成 ⑴、时间、空间要素,基本要素; ⑵、犯罪行为要素,本质要素; ⑶、物质变化要素: 3、犯罪现场的特点:现场形态的暴露性与因果联系的隐蔽性; 犯罪现场的整体性与形成过程的阶段性; 同类现场的共同性与个案现场的特殊性。 4、犯罪现场的分类 ⑴、根据犯罪现场形成后有无变动:原始现场、变动现场; ⑵、根据现场在案件形成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体现场、关联现场; ⑶、根据现场的真伪性质及其伪装程度:伪装现场、伪造现场; (附:两种现场本质区别:有无犯罪行为的存在。) ⑷、静态现场、动态现场; ⑸、根据犯罪现场所处空间是否具有封闭性:室现场、室外现场; ⑹、根据犯罪现场以及遗留痕迹、物证所在处所的空间大小:宏观现场、围观 现场。 第二章现场保护 1、现场保护:指在案件发生后,为了维护犯罪现场的秩序与安全,使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免遭破坏,先期到达现场的公安保卫人员在犯罪现场及周围实施封锁、警戒等一系列保护措施的总称。 2、现场保护中的紧急措施: ⑴、急救人命;⑵、扑灭火险;⑶、制止犯罪;⑷、排除障碍。 3、现场保护的任务:⑴、核实情况,迅速上报; ⑵、划定围,布置警戒; ⑶、采取紧急措施; ⑷、收集对案件的反映; ⑸、对侦查人员的汇报; ⑹、收集周围人员情况信息。 4、现场保护的方法: ⑴、痕迹物品的保护:标示法、记录法、遮盖法、 转移法、板桥法、提取法。 ⑵、水中尸体的保护:静水无需打捞; 有冲走危险应固定或打捞上岸后遮盖保护。 ⑶、火场尸体的保护:尸体有被烧毁或被倒塌的砖石覆盖危险,应设法将尸体 移出火场保存。 ⑷、吊挂尸体的保护:剪断绳索要点有二:①、下面有人托住;②避开绳结及 身体接触的部位剪断

关于犯罪现场分析的心理学依据

关于犯罪现场分析的心理学依据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案件的日益复杂化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形形色色的新型犯罪,因其高度的隐蔽性、组织性及高超的反勘查手段,对传统的犯罪现场勘查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从犯罪现场勘查分析的实践发展趋势来看,科学地认识犯罪现场勘查分析的转变,深入探讨犯罪心理学在犯罪现场分析中的运用,是一项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 现场分析是指现场勘查基本结束后,将现场勘查中所获得的各种证据材料汇集在一起,勘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及犯罪行为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和推理的一项活动。如果说对现场的感知是搜集信息或勘查的开端,那么现场分析则是对信息的加工与勘查成果的提炼。现场分析建立在对现场感知所得信息的基础之上,如果现场本身的信息不可靠,那么分析出的结果肯定会出现错误。因此,首先要对现场的性质进行考察。 真实现场。 一个没有伪装,未被破坏,毫无变动的,能够可观察犯罪动机、目的、手段、方法、过程和行为结果整个过程的现场称为真实现场。这样的现场只要经过细致全面的现场勘查,获得详细的感知材料,仔细检查各种痕迹物证,分析研究各种现象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和规律,一般可以对犯罪行为形成一个完整的认识,重现犯罪行为的全貌,使回溯性的推理得到证实。 破坏现场。案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由于自然因素,如下雨下雪等气候条件变化;犯罪嫌疑人销毁破坏痕迹物证,如清扫地面,粉刷墙壁等;发现人或被害人的亲属、同事等看望、抢救伤者、抬运尸体等;事前不知发生案件,因工作、生产、生活无意破坏现场。上述任何因素都会使原始现场遭破坏,给勘查工作带来困难。 在勘查现场时,要对破坏前的现场状态进行了解,了解破坏的原因、过程、进入现场的人员、行走的路线、触摸的部位、移动的物品等。 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分析判断现场状态,查明何为犯罪痕迹物证,何为破坏痕迹物证; 2.分析研究犯罪痕迹物证形成的条件,被破坏消失的原因、目的和手段; 3. 寻找出现被掩盖、清扫、践踏后残留的痕迹物,扩大勘验内容,改善检验条件; 4. 不要草率恢复现场,导致破坏的现场再次破坏。对于已经被破坏的现场,仍然要做好保护现场的工作,然后提出重建的思路与依据,可尝试重建。 伪装现场。 伪装现场是犯罪嫌疑人有意采取某种手段制造假象以迷惑侦查人员的一种现场。如犯罪嫌疑人杀人后处理杀人现场,将现场伪装造成意外、疾病发作、自杀等现场。 对此,要认真勘查,采集各种痕迹物证,分析各种现象的前因后果。一般而言,犯罪嫌疑人力求使自己所伪装的现场符合形式逻辑的要求,但犯罪嫌疑人缺乏足够的设计时间,所以伪装的现场可能在某一环节上具有合理性,但在更远的逻辑锁链上往往会存在漏洞。因此,侦查人员应当一方面对现场进行全局的审查和检验;另一方面,侦查人员除了考察形式逻辑以外,还要考虑辩证逻辑。例如,某犯罪嫌疑人杀人后故意伪造了意外高坠现场,该现场确实符合高坠的要求与逻辑,但却无法伪装出被害人存在自杀的动机,由此仍可以得出他杀的结论。 一对犯罪心理的分析一定要结合我国刑法的要求。我国刑法依据罪过的不同形式将犯罪分成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刑法又将故意犯罪分为直接故意犯罪与间接故意犯罪。并将直接故意犯罪的主观要件的内容表述为希望;将间接故意犯罪的主观要件的内容表述为放任。在刑法理论上,通说认为只有直接故意才有犯罪目的。过失犯罪的主观特征主要是注意的缺失,关键是意志努力的不够,我国刑法将之区分成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 在刑法的规范层面上,确实只有直接故意犯罪有法律意义上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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