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观后感

模拟法庭观后感

模拟法庭观后感

2015年12月30日上午,我班积极参加组织的学生模拟法庭活动在学校顺利举行。虽然本人不是参加出庭的人员,稍许有些遗憾,但对于这场由本班同学精心准备饰演的庭审还是充满积极性的!法官、原告、被告、辩护律师、法警等都与法院正式开庭无二样。为了这次开庭,我知道他们付出了很多,牺牲了很多课余时间,看到他们忙碌的背影,我内心顿感敬畏。

演出的时间到了,同学们走进模拟法庭,就像真的走上法庭一样,每个同学表露出的神态都非常严肃、庄重、非常投入。从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开始,到审判长宣读审判结果,所有参加表演的同学无一出现差错。现场气氛紧张激烈,案件陈述环环相扣,双方辩护依理据争,我那颗期待的心也随之而有起有落,从低谷到巅峰。那样的氛围、那样的场面、那样的气势叫人觉着肃然起敬。那刻的我犹如身临其境于一场庭审中。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真实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都诚恳地反映出同学们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其他观看的同学也非常细致,谨慎的听取他们的对话,言行,并不时提出意见、建议。大家还是认为受益匪浅,亲身体验的感受超脱了课本的范围,各种角色,被同学们表演得活灵活现,把各类人物形象刻化得淋漓尽致。

我觉得这个模拟法庭活动开展的非常好,不仅将我们在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现实中,也有机的将两者合二为一,相辅相承,更加有利于我们对课本知识的掌握,有利于一些难点、要点的加深印象,消化吸收,从而也锻炼了我们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思维反映、逻辑推理等不同方面的能力。加强自我意识,发挥各人特长。通过这次模拟,我也觉得本来枯燥无味的课本内容变得有趣、生动起来,正如别人说:“死读书、读死书”是没有用的。就应该把课本知识利用实践的机会相结合,这样学习起来,才会轻松、易懂,事半功倍,自然也会对法律专业产生浓厚的兴趣。

通过举办这次模拟法庭,让同学在学习中认真审视自己,让自己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同学们通过实际表演增强了同学们的实践能力,激发了同学们的参与意识和表现欲望,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以及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模拟法庭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总结范本:_________模拟法庭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模拟法庭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进入大学这近三年的时间里,我们对法学已经有了一个系统的学习,法学的基础理论素养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离法律实践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说是理论与实际脱节。大三的第二学期末,按照河科大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了更深入的学习法学这一专业,做到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相结合,我们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 这次模拟法庭,我们以张磊故意伤害一案作为案例,我们运用这近三年来学过的有关知识具体的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认真做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为使得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保证法庭审理的庄严神圣,在正式饰演前我们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演练。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模拟法庭实践得很好,可以说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通过这次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另外,在这次模拟法庭实践中,非常荣幸的是我扮演了辩护人的角色,这对我来说是一次非常难忘的经历,它让我真实的体验到了辩护人的风采,这对我来说是我走进法律实践的一次预演,我竟会永远记得这次经历的。 在这次模拟法庭中,作为辩护人的我主要谈谈以下的几点体会: 首先,作为辩护人应该抓住案件争议的焦点,对争议的焦点作出有利于我方的辩护。在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中,张磊故意伤害一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是张磊的年龄问题。本案当中被害人右眼失明,构成轻伤,如果法院认定张磊年满十六周岁的话,那么张磊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第 2 页共 5 页

模拟法庭观后感

模拟法庭观后感 上周三,老师组织我们观看了一次模拟法庭,这是我第一次听模拟法庭的课,感觉新鲜,体会深刻。通过此次观看模拟法庭,我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肃穆和作为一名未来的医生的职业素养和应该担负的责任。 这是一个关于医疗纠纷以及非法行医的案件。一个没有在该地行医资格的人为一名儿童注射过量的庆大霉素致患儿死亡,患儿母亲将其告上法庭。 我并没有亲身体验过真实的法庭,但从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明白了法庭的审判程序,并建立了直观印象。从程序上的角度看,基本上与真实法庭的程序相符,并没有出现大的偏差。从模拟法庭的布置来看,基本上是按真实法庭来布置的。 刚开始时,书记员先查点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的到庭情况并请入席,随后宣读审判纪律。接着全体起立,请审判长等入庭,带被告入庭,由审判长宣布开庭。 开始审判时,首先由审判员核对被告人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等,然后审判长宣布审判团成员、书记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基本情况。 进入法庭调查阶段,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控诉被告人的罪行。在公证人举证完毕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最终由审判员对事实进行认定,进行宣判。 从模拟法庭的现场气氛来看,整个模拟法庭都在一个较安静、平和的环境下进行,我个人觉得,在真正的法庭上,矛盾双方肯定会因彼此的矛盾而争吵不休,而此时法官也正好起到维持秩序的作用。模拟法庭上,双方除了发表对问题的看法外,没有更多的语气或表情,感觉不到矛盾的气氛,因而让人觉得索然无趣。法庭也是一个解决矛盾的地方,所有与案件相关的人都会积极参与到法庭审理中,也会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特别是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双方应该就问题展开较多的争论,而在模拟法庭的辩论阶段却非常短暂。 在此次模拟法庭参与的诉讼人员,每个人的表现都十分投入,表现敬业。可能是模拟法庭的原因,一些扮演诉讼人员的同学显得比较拘谨,我们只能从表面去了解案件事实,不能深入理解案件当事人的心情、想法,也不能体会胜诉对自己的重要性。审判长在敲法槌时显得过于谨慎,而且表现不够积极和应有的威信度;双方代理人表现过于平淡,视乎与案情无关。被告表现尤为突出,声情并茂,让人感觉不出这是模拟法庭,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还以为是真正的被告。 其次也可能是对模拟法庭准备得不充分或者对法律知识仍掌握不够,在表演中,参与人对案件涉及的一些专业知识还了解不够,不能完全拿出有力的证据去辩驳对方,没有一直针对案件焦点。但总的来说,整个模拟法庭过程还是比较正规、专业的,让我们旁观人员体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10.2《我们与法律同行》优质教案

我们与法律同行教学设计

模拟法庭进校园,对于广大学生有何益处? 模拟法庭进校园,能够让学生们真实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增强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提升法律在学生心中的地位,对于学生守法和尊法有积极作用。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 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办事,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基本要求。青少年不仅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受益者,更应该成为参与者和推动者。 课堂小结本课主要讲述我们要学会依法办事。养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习惯,并且要养成法律意识,发自内心地尊崇法律、信赖法律、遵守法律和捍卫法律,还要不断提高道德素 质,作为青少年,要遵守法律,养成法律意识,依法办事。 板书 《我们与法律同行》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知道学会依法办事的原因,定义以及怎样依法办事;懂得要树立法律信仰的原因,定义及作为青少年应怎样推进法治中国的做法;知道道德与法治的关系。 过程与方法通过对学会依法办事的原因,知道依法办事的定义及怎样依法办事;明白道德与法治的关系,懂得树立法律信仰的原因,知道作为青少年也是法治中国的推动者;通过

用法律知识分析简单的案例,培养学生判断思维能力和概括问题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激发学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热情,增强学生的法律信仰,学会依法办事。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学会依法办事。 教学难点:树立法律信仰。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一篇名为《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文章。最近刷爆了朋友圈。该文出自深圳某杂志社主编罗尔之手。2016年9月8日,他5岁的女儿罗一笑查出白血病,罗尔开始在微信公众号上记录一家人与白血病“战斗”的历程。而据封面新闻报道的最新报道,11月30日上午,深圳市小铜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据不完全统计,仅30日凌晨腾讯开通的捐款通道,已收到捐赠200余万; 网络资料显示,深圳市小铜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金融领域新媒体运营和数字营销的初创企业,成立于2014年8月。有网友表示,笑笑系列文章的转发达到了该公号增加粉丝的目的。在流量日益昂贵的现在,公号要加一个粉的成本为6/7元,如果转发一次能加一个粉,付一元医药费也十分“划算”。 同时,更是有自称“与罗尔同在深圳女报”的人爆出,这后面有人在营销:首先,罗尔在东莞和深圳有三套房,其次,捐款已经足够。并质疑为何改系列文章还在不断发酵。 “罗一笑事件”赞赏资金将返还,3天内原路退回 想一想:这一材料表明了什么问题? 教师总结:作为现代公民要树立法律意识,并自觉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怎样依法办事、怎样肃立法律信仰就是我们这节课所要探讨的问题。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学会依法办事 活动一:情景再现——法律的保障功能 (多媒体链接展示材料、配上相应的图片) 在中国,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的制定过程包括法律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和公布四个环节。法律案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后,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

观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观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观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1 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我所担任的角色是刑事诉讼的公诉人,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公诉人的职能是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起控诉,监督刑事诉讼的实施,维护法律威严和社会的秩序,社会在担任检察官这一角色中,我深深体会了检察官的职位的神圣和法律的威严。了解了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同时也找到自身的不足,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今后学习中的宝贵财富,对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会产生巨大的指导作用。 首先,在前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李庄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大量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牺牲了大量可与时间,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吧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面对大量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

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 其次,通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通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能力锻炼和提高,诸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可以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达到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己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能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能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能力。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

模拟法庭总结

李家庄学校模拟法庭活动总结 (2016 ——2017 学年度第二学期) 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及辨别是非的能力,正确应对社会上种种不良现象的诱惑,远离犯罪,健康成长,我校于2017 年是6 月1 日上午十点在教学楼一楼大厅举行了模拟法庭的表演活动。 此次模拟法庭活由我校六年级13 名同学参加,做好了庭审前的准 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为使得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保证法庭审理的庄严神圣,在正式饰演前我们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演练。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模拟法庭表演得较为成功,可以说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 此次活动是的主题是“校园偷窃案”,围绕原告石良福诉讼被告冯玉宝偷窃一案来开展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在主持人的引入与介绍中开始。双方当事人入庭,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员入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开始审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营造了法庭上原、被告双方针锋相对的氛围;而后由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就案件的性质,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是非责任做出结论,审判长宣读判决;各环节程序紧紧相扣。三十分钟里在同学们的精心准备下,活动圆满结束并获得了全体师生的肯定。付出就有回报,这次模拟法庭我们的收获如下 1.对庭审程序更加地熟悉。

2.对法庭中各个角色有了切身体会。同学们都是第一次参加模拟 法庭活动。同学们在确定角色的那一天,就开始准备自己在法庭上的材料。首先,原被告双方及其诉讼代理人和合议庭成员开始了整体剧本的框架设计。委托代理人制作证据,撰写起诉与答辩意见;审判员们开始准备法庭上的提问;其中,为了写好起诉状和答辩状,还仔细研究了案件中各自委托人的细节,并参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此外,为了做好法庭辩论环节,双方诉讼代理人还多次进行交流讨论,相互交换意见,加强了法庭辩论的锻炼。 3.一些不足。在这次活动中同样认识到了一些不足,比如在法庭准备当中,对庭审中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延期审理,诉讼第三人的身份地位等问题尚缺乏了解;另外,同学们在做自己角色的时候,想到了法律工作者的职业精神,却忽略了角色中现实的职业精神,法官应当考虑到普通公民的文化素质,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应作以强调,并作说明,如是否申请回避等;同时,还应当注意到对当事人的每一个诉讼请求都应当做出裁决,无论是支持还是驳回。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取得了较大的成功。通过这次活动,不但普及了法律知识,让广大同学了解有关法律的诉讼活动,以及相关的诉讼程序问题, 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及辨别是非的能力,而且增强了学生抵御极端思想的法律意识,教育学生要正确应对社会上种种不良现象的诱惑,远离犯罪,是一场很好的法制教育课。 榆中县李家庄学校

刑事法律实务—庭审观后感

刑事法律实务—庭审观后感 篇一:庭审观后感 庭审观后感 2015年4月17日,带着第一次观摩庭审的兴奋之情,我来到了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希望能通过对庭审的流程的观摩,学习到一些在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同时也希望能进一步增加自己对所学专业的了解。 在我观摩的3场刑事审判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无疑是“刘凯信用卡诈骗案”,这个案件大致是这样的,被告人刘凯在2012年恶意透支信用卡拖欠银行2万余元,并且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经发卡银行催收2年仍不归还,公诉人以刑法第196条第四款之规定将被告定罪,被告对于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经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三方同意后法院决定走简易程序处理此案件,而公诉人鉴于被告被逮捕后认错态度较好且积极配合,并且其亲属朋友已在开庭前在法院的名下为其交付欠款,认为可从轻处理。在法庭辩论环节中,辩护人声称被告人是因文化水平低且缺乏法律意识,无法辨别银行的催收电话而导致的欠款,再者被告患有严重的皮肤疾病,希望法庭能减轻罪行,反应迅速的公诉人则驳回了辩护人因被告文化水平低无法辨别而希望减刑的判罚,她认为被告人在明知自己透支使用信用卡2年后,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人理应知道自己应积极的去偿还欠债

而不是主观上的恶意占有,逃避。最终,法庭的审判长结合双方意见,讲审判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呈送。在去旁观庭审前自己也在网上了解了一下庭审程序,主要包括开庭前准备阶段、开庭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陈述阶段、评议宣告判决阶段。这些程序是最基础的,以前我总认为按照这些法定的程序一步步往下进行就好了,但是真正的旁听过后才深刻感受到,庭审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并且自己的知识如此匮乏,有些术语完全不懂,比如简易程序,回避原则,不可归责等等。此外,这次的旁听的一些细节也使我看到了我国法律以及法庭工作人员对程序公正的重视,对原告和被告权利的重视,以及我国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视和期望。在开庭审理阶段,审判长也询问各方当事人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是否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各项权利;在经得大家同意走简易程序时,审判长也耐心的为大家解释简易程序的法律效应,并在此确定大家的选择;在宣告判决时也提醒公诉,被告双方在什么样的期限内若不服判决可在此上述。这些方方面面的细节都使我们感受到了国家以及工作人员对维护公民权利、维护法律尊严、构建和谐社会所做的切实工作。 在这场庭审中,有一个有意思的小插曲,就是被告人也许是为了在审判长面前更“形象生动”的展现自己患有严重的皮肤疾病,他的双手一直交错在胸前搓弄,然而,严厉风

2013-2014学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总结

2013-2014学年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总结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多年来,我院按照院党委行政的要求十分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学院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精神。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坚持以学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理念,积极探寻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规律,在实践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力求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体现特色,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一、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一)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思想政治课堂教学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在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中,充分体现当代马克思主义最新成果的要求,积极配合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全面加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工作。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把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在授课中,注意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同各专业学生的职业观、道德观紧密结合,对于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打下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广大思想政治教育类教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率先垂范、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给大学生以潜移默化的影响,有力地推动了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和素养提高。 (二)利用重大节庆日和活动期间,采取主题、专题教育等形式,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理论知识素养,我们积极探索和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教育资源和平台,将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融入专题教育,利用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北京举办奥运会、建国60周年等契机,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将我国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用多种形式展现在学生面前,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激发学生的爱国、爱市、爱校情怀。一方面我们邀请专家学者进校举办各类讲座,将国际风云变幻、复杂的国际政治斗争等前沿问题给学生做透彻的分析讲解,帮助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地政治立场和敏锐的政治嗅觉;同时在全校范

模拟法庭观后感pj - 副本

模拟法庭观后感 周日中午,临时接到通知去看一场传说中很高大上的模拟法庭比赛,模拟法庭,顾名思义,就是通过模拟再现庭审过程让观众感受到审判制度的魅力,学会辩论的技巧,把书本理论与客观实践相结合起来。事实上,这场精彩的模拟法庭比赛也做到了这一点,让我受益匪浅,感受良多。 现场实况: 这场模拟法庭比赛从下午两点多正式开始,案件的主要案情是:被告人张阳因为女友被本案死者程明调戏且强奸未果,遂与好友赵乐到南湖公园与被告理论,讨个说法甚至要殴打他。过程中,张阳和程明发生争执并追逐,程明跑至湖上冰面,张阳离开。最后程明被发现溺死于湖中。 控方指控张阳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辩方做无罪辩护。 控方从犯罪构成四要件体系角度来剖析被告人的行为,主体要件上被告人已满16周岁,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客观要件上被害人的死亡结果确已发生,主观要件上被告人在主观上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被告人已经遇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基于轻信认为能够避免,最终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心态,客体要件上被害人程明确系死亡,其生命权已受到侵害。综上,将被告人的行为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辩方并未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剖析被告人的行为性质,而是侧重从实行行为与现实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角度来说明,并且采用的是相当因果关系说,其中先行行为是被告人的追赶行为,对程明的死亡作用大,介入因素是程明不走寻常路,往冰湖里走,相当异常,往冰湖里走对死亡的作用大,综上,被告人的追赶行为与程明的死亡不具有因果关系,无罪。

争诉焦点与案件要点: 值得一提的是公诉方与辩方对于被告人的主观要件有着明显的争议,控方认为被告人主观上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被告人在实施追赶、围堵、殴打等行为时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有预见可能性。根据被告人的询问笔录以及具体环境情况可知,被告人熟悉南湖公园的环境地形,且当晚温度低至零下,被告人是知晓湖面结冰的。同时,通常情况下,被追赶人被围堵时,追赶人有预见其换道的可能性;在对被追赶人实施了追赶、围堵、殴打等行为后,追赶人亦有预见被追赶人慌不择路、急于脱身而身处危险的可能性。此三点可以看出,被告人有预见被害人跑上冰面的可能性。并且根据被告人的讯问笔录可知被告人知晓被害人踏上冰面后有坠湖死亡的危险,因此根据案发当时的整个过程分析可得:被告人有预见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可能性。 而辩方认为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过失,被告人张阳对程明的追赶是客观事实,但其追赶不必然导致程明走上结冰湖面。因为在没有严重暴力威胁的情况下,程明选择由湖上逃跑的可能性极低,常人无法预见程明会如此冒险。而张阳仅实施了追赶程明的行为,至多会导致磋商不成而对程明产生一般殴打危险,并没有产生严重暴力威胁,不至于迫使程明选择走上冰面危险性如此大的行为脱身,故张阳对程明的行为没有预见性,故不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从这个争诉焦点来看,被告人的主观要件形态是本案的胜负关键,而从这方面来说我认为辩方更有道理,从证据列表中我们可以看到从当时南湖公园的布景以及当时的夜间环境再加之死者是一名近视眼,从这几点可以判断出死者但是并没有意识到赵乐的存在,然而死者并没有往安全的窄桥上走,而是走上了危险的结冰湖面,从法律上来说这是死者自陷风险,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过失。同时被告人也表明其并没有杀害死者的故意,理由是一没有使用过度暴力,二没有带凶器,三本来也就是想教训一下而已,从这里可以看出被告人并没有给死者带来死亡的危险,他只实施了追赶行为,死者就异常的往结冰湖面里走,可以证明,死者的行为属于自陷风险。

民事案件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民事案件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近期参加的电大模拟法庭让我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课堂上无法学到得,让我们重新认识了法律的实际运用,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已经结束了,这次的模拟法庭使我对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们组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采用的一个借贷纠纷的案件,双方围绕房产及担保问题展开辩论。 有了前几次的模拟训练的经验,在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关的庭审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资料等我们能够更加得心应手。因此,民事案件的进行的相对比较的顺利。 认识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积极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时间短效率高是我对此次模拟法庭的整体评价。经过紧张的准备,我们组在模拟开庭中双方说情说理, 根据争论焦点,不断挖掘对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论证论据。庭审中基本上双方各个代表的积极性都被调动起来。 当然缺点也是免不了的。首先,准备不够充分,对于原告提出的借贷的抵押房产这块没有明确指定,但在判决的时候法院做出了具体判决。再就是庭审中在某些地方衔接上没有那么的自然流畅,语言比较生疏,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在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借贷纠纷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大量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

模拟法庭实践心得体会

亲爱的朋友,很高兴能在此相遇!欢迎您阅读文档模拟法庭实践心得体会范文,这篇文档是由我们精心收集整理的新文档。相信您通过阅读这篇文档,一定会有所收获。假若亲能将此文档收藏或者转发,将是我们莫大的荣幸,更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 模拟法庭实践心得体会范文 根据学校的安排和部署,我们沙县电大06春法律班全体同学在指导老师的组织下,于2007年12月2日在沙县人民法院分组进行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在模拟法庭中,我代表案例1刘三被打伤案中的原告代理人。通过该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对于教材中民事诉讼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的内容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学到了许多在书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使我受益匪浅,从中我深有体会: 一学习法律一定要理论联系实践。 学习法律如果只学了课本上的法律理论知识,而没有理论结合实践的活动,那么法律理论知识就显得空洞,枯燥无味。假若没有一点的实践知识,在我们毕业后,如果有一天遇到法律问题,可能仍然会束手无策,不知从何下手,这样,仅有的一点法律理论知识也派不上用场。理论必须付诸实践,如果只讲理论,不要实践,那么,理论便成了一句空话,毫无意义;实践必须有

理论作为指导,抛开理论,盲目实践,实践将迷失方向,成为一只无头苍蝇。因此,理论必须联系实践,实践离不开理论。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将书本生硬的案例活生生地展现在同学们眼前,不仅丰富了同学们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还锻炼了同学们实践操作能力,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法治社会必须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我国已进入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全面展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原则。通过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深深地体会到这一原则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必须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以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作为解决纠纷的根据(liuxue86。com)。这种情况必须是全面的,既有原告一方提供的,又有被告一方提供的,还有人民法院自己调查的,然后全面分析,综合判断,务求查明真象,弄清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还事物以本来的面目。我们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适用已知的证明材料,去查明未知的案件事实,而不容偏听偏信,主观臆断,凭推测想象办事。在适用法律方面,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是非曲直,确定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受损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权益的民事违法行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案件的要求,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的统

模拟法庭课程学习心得感想

模拟法庭课程学习心得感想 就像庞德曾经说过那样完全只对法律本身的逻辑进行研究是毫无意义可言的一样,我们在学习法律的时候除了认真研究理论知识,还应当注重对于法律的实践,这个学期,我们终于开始了“模拟法庭”这门课程的学习。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实践方式,对我们更进一步的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助。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在这个学期的学习过程中,在陈青荣老师的悉心指导与严格要求下,我们一共参与了两次模拟庭审的准备工作。在第一次庭审中我们准备的是一个何恩友,何恩平,王兴财,杨安红入室抢劫案件,我是审判长。我们成功地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在这次的学习过程中,我收获了很多,比如我了解到了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再者通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掌握的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当然我的很多缺点也在这个过程中暴露出来,让我更清楚地发现了自己需要改进的地方。随着庭审流程的推进,我们也发现了许多真实庭审实践中会出现的问题,接下来,我将以我有限的知识尽力对这些问题做出讨论。 我在本学期的模拟法庭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取得了巨大

的收益,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自己两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入手,从应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为只了解相关法条的辞典式的知法者!对于在模拟庭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还有很多,大部分是由于我们自己的水平与能力有限所造成的,这也激励了我们在今后的学习与实践中更加认真努力!

【观后感】观《模拟法庭进校园》有感600字

【观后感】观《模拟法庭进校园》有感600字[模版仅供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观后感】观《模拟法庭进校园》有感600字 五(9)中队谢忻彤 指导教师:陈伟贤陈晓 《模拟法庭进校园》的第一部分"案件回放"为我们介绍了事情的经过:陈庆与李耀沉迷于网吧。一天,他们逃学去网吧,钱用光了。正巧遇上网吧好友苏雨林,苏雨林让他们偷网吧里玩游戏的人的手机。偷了一部手机后,却被苏雨林骗走了。于是,他们又抢了另外一个女生的手机,事后两人被警方抓获。 第二部分"以案说法"中,主讲人提出了一系列问题:第一,李耀他们的做法是否正确?我觉得他们的做法不正确:首先,未成年人本身就不应该沉迷于网络游戏,也不应该进入网吧。当然,网吧也不应该向未成年人开放。其次,李耀与陈庆没钱打游戏,没有钱充值装备,不应听从苏雨林的支配。苏雨林也不应支使他人偷手机并逃跑。我对李耀和陈庆的偷窃行为十分憎恨,对苏雨林那怂恿他人的行为感到讨厌,也感到选择朋友的重要性。 主讲人还抛出了另一个问题:第二,为什么陈庆的判刑比李耀重?我想:应该是因为李耀他并没有参与抢手机,只是为陈庆

加油并帮助他骑自行车逃走,并且他的父母陪他自首了,所以才减轻他的刑罚吧!果然,主讲人的说法与我想法大体一致。我觉得李耀十分机灵,当陈庆去偷手机时,他只是跟着陈庆;当陈庆去抢手机时,他也只是跟着。但是,他没有想到,苏雨林会背叛他们;这一次,他的如意算盘算了个空。经验告诉我们,小聪明的人不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就是被人冷落,反正没有好果子吃。 从《模拟法庭进校园》这个节目中,我知道了法庭、警局、检察院的作用,未成年人应该学会自我保护,慎重选择朋友并学习各种宪法知识,学好宪法,用好宪法,做一名优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小公民。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我们这次案件的情况是这个样子的:2003年夏的某一天,被告人高秀峰到陈天明家去玩,高秀峰开玩笑说:“你怎么不买辆车”。陈天明说:“没钱买,不行,哪天我们去抢一辆车”。高秀峰问:“怎么抢啊?”陈天明说:“把司机的手和脚都绑上扔到路边的沟里就可以了”。2003年12月12日8时,被告人高秀峰与庄屋乡西村村民程龙海(外逃)去京华市罗庄玩,钱花光,于是被告人高秀峰想起了陈天明说的抢车的事情,于是高程两人买了水果刀等作案工具预谋抢一辆出租车。后骗取赵红霞驾驶的奥拓牌出租车,要求赵红霞送两人回江城县,当车行驶到江城县矿坑乡朱柳存附近时,两人便动手抢劫。被告人高秀峰用买来的塑料手枪对准赵红霞的头部,程海龙试图用买来的胶布捆绑赵红霞的手脚。混论中被害人赵红霞逃跑,两名被告人后开车逃跑。车后经陈天明转卖以8000元的价格买个了左建芳,扔掉了车上的血衣,车款自用。被抢车价值完元人民币,案发后被追回还给被害人。 这次模拟法庭我被分配到了审判组,担任审判员。在第一次的讨论中我深感自己在老师提出的问题上面知识的不足,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去思考,怎么去做,怎么去找出重点并给予回答,这从侧面说明我基本的知识是欠缺的及自身的能力上还是有极大地局限的。所以我觉得在这个方面我是需要改进的,同时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第二次的录像的时候,由于审判人员的人数有限,我只是作为一名观众,但这次除了和前几次一样让我更加了解了一个庭审的过程外,让我对审判组处理一个案子的思路有了点印象。还有让我感兴趣的是法官的服装。这次的模拟法庭对于我个人而言我的知识和分析能力是不够的,需要不断的努力学习,强化,需要我接触更多的不同种类的案例对自己不断的训练。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也在像何晓意,杜艳云的身上看到了很多值得我去学习的地方。(范文先生)这次的模拟法庭就我个人而言是对其比较满意的。 但我更喜欢以这种方式来一次模拟法庭,就像老师之前所说的,单单一个案例其余的问题分别交给审判组,辩护组,公诉组解决但考虑到我们现在的能力

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大学两年期间,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和《民法》等一系列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为了使同学们能加够深入,更进一步的理解这些法律,上两个星期,我们理工学院07级法学全体同学在冯哲老师的指导之下举办了模拟法庭。这次举办模拟法庭是按照学校法学法律实践报告的要求,规范而进行的。 这次模拟法庭我们全班都参加了,大家都很兴奋,不过不足之处是我们班的卷宗跟别人的不一样,卷宗里面除了口供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这无疑给我们一个巨大的考验,但是经过我们全体同学和冯哲老师的共同努力,我们还是很功的完成了任务。 在这次模拟法庭当中,我担任的角色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当律师一直是我的梦想,所以第一次模拟自己梦想中的角色,除了兴奋还有忐忑。拿到卷宗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看,不仅看它的内容,还看它订卷的顺序,因为在这之前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真正的卷宗,这给了我一次从理论到实践转变的机会。 本次模拟法庭的案件是“共同盗窃铁路运输物资案”,案件事实是:四个被告人涉嫌共同盗窃五次铁路运输物资,一个被告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通过整个庭审,我了解到整个庭审是由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组成的。庭审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法庭辩论阶段,它让我了解到一个律师必须具备丰富的课外知识,言论技巧和超强的应变能力。例如:辩护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为了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盘问证人,向告人发问的时候,这就需要技巧。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真正认识到法律的崇高与正义,也加强了我成为一名律师的决心。 在参与这次模拟法庭过程中,我对盗窃罪,区分主从犯,特别自首有了更深的认识。 经过模拟法庭,我对于盗窃罪中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区分和立案标准有很深刻的理解。所谓“数额巨大”是指盗窃公私财务的数额在500元-2000元期间,“数额巨大”是指盗窃公私财务5000元-2万元之间,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800字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800字 篇章一: 虽然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过法庭的审理过程,但没有亲自实践过,所以对法庭的审理过程没感觉.。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有幸参加,谢谢老师给我们的这次机会。四月的一天终于来了。一开始只是觉得兴奋、新鲜,但当我站在模拟法庭台上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神圣和庄严”。 这次我们审判的是中学生抢劫的刑事案件,学校精心组织安排同学们扮演了“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代理人”等等相应角色,我担任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国家公诉人”。尽管经过很多天反反复复的排练,但当轮到我公诉时,难免有点心慌,不过,稍作镇静,马上进入了状态。法庭审判程序进行得有摸有样,俨然像个真正的法庭开庭。时间很快,就是那么几十分钟,我们的模拟法庭结束了。通过了这次活动,我才了解了当一个公诉人其实是很累的,要去收集证据,稍有不当之处,便会被被告抓住漏洞,不断的进行“反攻”,所以公诉人必须做到万无一失,才能保证审判的公平`公正。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增强了我们的法律意识,使我们对法律有了一点点的了解.通过当事人的行为,反映了我国普法宣传还不能深入到千家万户,普通老百姓特别是未成年人和失学社会青年的法律意识还相当淡薄,我国的青少年犯罪

率相当高,未成年人犯罪和失学社会青年犯罪占绝大多数。因此,要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就必须在人民群众中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未成年人和失学社会青年的法制教育,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守法,使群众学会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认识到法律不仅是惩恶扬善的正义之剑,还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神,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只有这样,类似的悲剧才不会发生。 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虽然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收获挺大的。 篇章二: 今天,老师问:“你们谁是值日生?你们知道今天的卫生几分吗?才2。5分。值日生把手举起来!”恰好,我正好是今天的值日生。我问心无愧地高高举起手来。老师又问:“今天,谁没做值日?”“蒋斌健,而且是组长。”某些同学回答。老师说:“既然这样的话,组员罚做这个星期,组长只罚一天。” 下课后,我到办公室去问了问老师为什么?老师回答:“既然你们知道做值日生,那又为什么做得那么差?”我想了很久,想和老师进行一场论述。我还为自己设计了一套完美辩护词。我作为组员,也就是原告方的律师,老师则是组长的律师,因为其余的组员都极为愤怒老师的这种做法,强

模拟法庭旁听有感

模拟法庭旁听有感 今天早上,我们班举行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我们班同学积级参加,扮演法官、证人、原告、被告等等这些角色,而我则当旁听,但是我获益匪浅,让我明白了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等等这些内容;我们是以李杏英告上海大发这个案件来模拟的,同学们都严格按照审判程序进行,让我感觉真的在法庭旁听一样。 事件经过:2000年11月1日下午,原告李杏英在被告大润发超市处购物,并使用该店设置的自助寄存柜。下午5时30分左右李杏英购物结束后,持该店自助寄存柜号码为1250719748的密码条找到大润发超市的工作人员,称其购物前曾将皮包一只(内装从原告聘用单位上海航空旅行社刚领取的旅游团款4660元及个人钱款650元,计5310元)、雨伞一把存入该店22号自助寄存柜的寄存箱内,现因无法打开箱子,要求解决。大润发超市工作人员将李杏英指认的箱门打开后,发现里面是空的。工作人员告知李杏英,其指认的箱门与其所持密码条显示的箱门号码不一致。但是,当工作人员将与密码条号码相符的另一箱门打开后,发现里面也是空的。当晚,李杏英向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五角场镇警署报案。 我当时作为旁听者,我个人认为,超市要求消费者将自己的财物存入超市设置的自助寄存柜内,双方形成的是保管合同关系,超市应当对保存的消费者财物承担保管责任。由于大润发超市对自己给消费者提供的自助寄存柜的安全、可靠性过于轻信,疏于管理,以致原告存入柜内的钱物遗失。自助寄存柜是超市为吸引消费者到其店内购物,同时又要保证其店内货物安全而设置的,这是因购物而派生出来的保管服务。本案双方当事人形成的是保管合同关系。现因被告大润发超市的过错或者说未尽到管理责任,致使本人寄存的财产丢失,大润发超市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是,在后来,法官的解释下我终于明白了,我开始的想法是错误的,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是当事人一致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上述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即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对保管寄存物品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而且还需寄存人向保管人移转寄存物的占有。被告大润发超市作为一家大型超市,为前来购物的消费者提供了人工寄存和自助寄存柜寄存两种存包方式。在大润发超市的自助寄存柜上,印制着“操作步骤”和“寄包须知”。通过“寄包须知”中关于“本商场实行自助寄包,责任自负”、“现金及贵重物品不得寄存”的内容,大润发超市已经把只愿将自助寄存柜提供给消费者使用,不愿对柜内寄存的物品承担保管责任的意思明白表示给消费者。原告李杏英看到自助寄存柜上的明示后,仍不用人工寄存而选用责任自负的自助寄存,说明李杏英不愿将自己的物品交付给大润发超市保管,而只愿使用该超市的自助寄存柜暂时存放。因此,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保管合同的意思表示。另外,李杏英按照自助寄存柜的操作步骤,通过“投入硬币、退还硬币、吐出密码条、箱门自动打开、存放物品、关闭箱门”等人机对话方式,直接取得对自助寄存柜的使用权,实现了存放物品的目的。这一过程中,李杏英的物品没有转移给大润发超市占有,大润发超市也没有收到李杏英交付保管的物品。李杏英只是借助使用自助寄存柜继续实现对自己物品的控制和占有,而大润发超市由于没有收到交付的物品,也无法履行保管职责。他们之间不存在保管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保管物转移占有的事实。因此,双方当事人就使用自助寄存柜形成的不是保管合同关系,而是借用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

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总结3篇

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总结3篇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高度重视培养和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下面是我精心收集整理的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总结3篇,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总结一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为加强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确保法制教育经常化、规范化,根据县教育局开展法律进课堂的要求,我们努力做到“四落实”,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取得可喜成绩。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为加强对法制教育的管理,我校成立了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由凤xx校长担任组长,杨xx法制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少队部总辅导员和班主任任组员。形成了校长负总责,总辅导员负责组织安排教育工作,其他成员负责具体实施的教育。领导小组经常组织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解决法制教育中出现和存在的新问题,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指导、监督协调作用,以确保我校法制教育的水平和效果。 二、召开法制教育动员大会,举行法制教育讲座。

为了更好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活动的教育效果,我校召开全校师生动员大会。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使全体师生明确目标,增强意识。此外,我校于开学第三周举行一场法制教育讲座。由法制副校长为全体师生上一堂法制教育课。他在讲座中通过许多具体的案例向广大师生揭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它不仅扰乱了违法犯罪者和受害者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而且扰乱了公共秩序,破坏了社会的稳定,给自身及其家庭带来不幸。讲座使师生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者的自身素质。 通过各种政治学习、业务培训,通过对《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小学教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广大教职工增强了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自觉性,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现象,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帮助教师确立了转化一个后进生比培养一个优生更重要的意识,加强帮教转化工作。对于行为习惯较差的后进生,建立了帮教转化制度,充分发挥政教处及班主任队伍的作用,每人都当后进生的促进者。在工作中多给后进生一份理解,一份关心,一份爱心,为他们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转化环境。 四、开展“学法、知法、守法”活动,提高学生法律水平。

关于2020年最新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怎么写

【篇一】 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我所担任的角色是刑事诉讼的公诉人,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公诉人的职能是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起控诉,监督刑事诉讼的实施,维护法律威严和社会的秩序,社会在担任检察官这一角色中,我深深体会了检察官的职位的神圣和法律的威严。了解了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同时也找到自身的不足,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今后学习中的宝贵财富,对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会产生巨大的指导作用。 首先,在前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李庄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大量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牺牲了大量可与时间,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吧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面对大量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 其次,通过参加模拟法庭 ,使我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通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能力锻炼和提高,诸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可以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达到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己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能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能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能力。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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