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
DB11/T XXX —2015
ICS XX.XXX.XX Z XX
备案号:XXXXX-2015
2015-XX-XX 发布
2015-XX-XX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in the process of
Contaminated Sites Remediation
(征求意见稿)
目次
目次..................................................................................I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3)
5 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5)
6 环境监理工作方法 (9)
7 环境监理工作制度 (10)
附录A (资料性附录)修复过程环境监理方案编制大纲 (12)
附录B (资料性附录)修复过程环境监理细则编制大纲 (13)
附录C (资料性附录)修复过程环境监理定期报告编制大纲 (14)
附录D (资料性附录)修复过程环境监理总结编制大纲 (15)
附录E (资料性附录)环境监理工作用表示例 (16)
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II
引言
为加强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污染场地修复过程环境监理工作,防止修复过程中二次污染的产生,保障人体健康及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和《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环发〔2014〕66号)等有关法律和通知的规定,结合北京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制度和资料管理等技术要求。
III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制度和资料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北京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中的环境监理。
本导则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14975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2524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GB 12523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 50319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HJ/T 682 污染场地术语
HJ 25.2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 25.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DB 11/50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T 783 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
环监[1996]888号环境监理工作制度(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污染场地contaminated site
对潜在污染场地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后,确认污染危害超过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可接受风险水平的场地。
3.2
原位修复in-situ remediation
不移动受污染的土壤或地下水,直接在场地发生污染的位置对其进行原地修复或处理。
3.3
异位修复ex-situ remediation
将受污染的土壤或地下水从场地发生污染的原来位置挖掘或抽提出来,搬运或转移到其他场所或位置进行治理修复。
3.4
修复工程环境监理site remediation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环境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场地环境评价及其批复文件、场地修复方案及其备案文件等,对场地修复过程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场地修复过程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3.5
环境监理单位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enterprise
具有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相应工作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的独立法人单位。
3.6
环境监理机构environment supervision department
环境监理单位派驻修复工程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场地调查和修复方案等文件、以及环境监理合同,开展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实施机构,也称环境监理部。
3.7
总环境监理工程师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director
具有环境监理相关工作能力与工作经验,全面负责履行环境监理合同、主持环境监理机构工作的环境监理工程师。
3.8
环境监理工程师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engineer
具有环境监理相关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负责实施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人员。
3.9
环境监理员environmental supervisor
具有环境监理相关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从事具体环境监理工作的人员。
3.10
环境监理方案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plan
用来指导环境监理机构全面开展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3.11
环境监理细则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implementing rules
是在监理方案的基础上,由环境监理单位对方案中宏观的工作内容、程序进行细节上的规定,同时根据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修复工艺或修复环节及二次污染防控等方面的环境保护要求对具体环境监理内容进行明确的操作性文件。环境监理细则的作用是对整体环境监理工作的实施进行细节规定,同时指导具体工程和工序环境监理具体工作的开展。
2
4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主要包括三个阶段:修复工程设计阶段阶段环境监理、修复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和修复工程施工阶段。具体工作程序见图1。
4.1 修复工程设计阶段环境监理
在受到建设单位委托后,环境监理单位应及时进行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组建环境监理机构并编制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方案,审核实施方案与修复方案的相符性、二次污染控制设施与措施的合理性、以及周边环境敏感区域与修复工程的位置关系。
4.2 修复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
在环境监理方案的指导下,了解具体施工程序及各阶段的环境保护目标,确定环境监理工作重点,协助建设单位监理完善的环保责任体系,建立有效的沟通方式,并编制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细则。
4.3 修复工程施工阶段环境监理
根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与细则逐步开展环境监理工作,重点核查修复施工内容及变化情况、监督二次污染控制设施与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应急体系及环保制度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告知修复单位或建设单位。
图1 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5 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5.1 修复工程设计阶段环境监理
5.1.1 收集资料与现场踏勘
环境监理单位需要收集的资料主要包括:
a)场地调查评估报告、场地修复方案、场地修复初步实施方案等技术文件;
b)场地调查评估批复、场地修复方案备案文件、相关评审会会议纪要和专家意见等文件;
c)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环境监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环境监理工程师与环境监理员应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场地环境基本情况,结合调查评估与修复方案了解场地修复工程重点及场地施工条件,调查修复工程周边敏感环境要素。
5.1.2 编制环境监理方案
环境监理单位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修复工程相关技术资料、根据场地修复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污染场地环境监理方案,环境监理方案中应明确环境监理工作目标与范围、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制度、组织机构及职责、成果提交方式等内容,可参照附录A编制。
环境监理方案编制完成后须经总环境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并报送建设单位。在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环境监理方案时,应由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组织环境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并报送建设单位。
5.1.3 审核修复工程实施方案
5.1.3.1 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审核
根据场地调查评估报告及其批复要求、场地修复方案及备案文件,对实施方案与修复方案的相符性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修复工程规模、工程选址、修复技术、修复设备、产排污点等内容。
5.1.3.2 二次污染控制措施审核
根据场地调查评估报告及其批复要求、场地修复方案及备案文件,检查二次污染控制设施与措施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未落实的要及时提建设单位增加相应设计内容,已落实的要对其与修复方案的相符性进行审查;此外,环境监理还可对二次污染处理措施是否可行、污染物最终处置方法和去向是否合适等提供环保咨询服务。
5.1.3.3 涉及环境敏感区涉及内容审核
重点审核修复工程与环境敏感区域位置关系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变化带来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实施方案与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
5.2 修复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
5.2.1 参加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交底与技术审核
主要工作包括:
a)环境监理单位应参加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交底会议,了解实施方案及其整改情况,明确具体工序
或标段的环境保护目标;
b)参与修复单位实施方案的技术审核,主要包括审核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监督建立环保责任体系、
审核修复工序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充分、审核修复工序中“三废”排放环节及治理措施是否可行等,并提出合理建议。
5.2.2 建立相关管理体系和制度
主要工作包括:
a)建立环境监理会议等制度,用于协调解决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
b)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或召开专项环境监理会议,由环境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和修复单位进行环
境保护工作交底,就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关注点与监理要求进行明确,并建立沟通网络,将各标段或阶段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下发修复单位。
c)协助建设单位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及领导小组,针对修复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
污染物建立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操作规程;协助建设单位落实各类环保协议、环保手续的办理工作。
d)协助建设单位及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修复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检查事
故应急池、雨污排放口、废水收集管道等事故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e)针对进场的修复单位开展宣贯工作,协助修复单位建立完善有效的环保责任体系,明确分工、
责任到人。
5.2.3 编制环境监理细则
环境监理单位根据环境监理方案的要求,结合修复工程具体施工工序及特点,编制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细则,确定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环境监理细则应具有可操作性,进一步明确环境监理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明确环境监理对问题的处理方式、建立环境监理工作制度及操作细则、并根据修复工程特点明确某工序或分项工程环境监理实施细则,可参照附录B编制。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应在修复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须经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批准,环境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制。环境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5.3 修复工程施工阶段环境监理
5.3.1 主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
5.3.1.1 土壤异位修复工程监理要点
5.3.1.1.1 清挖环节
土壤异位修复工程清挖环节的监理要点包括:
a)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修复方案和实施方案核实确认修复工程平面布置,并监督现场放样工作;
b)核实修复工程区域与环境敏感区域位置关系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变化带来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
接受;
c)监督是否采取必要的基坑降水措施,跟踪检查措施的合理有效实施;
d)严格控制开挖过程中有机物气味扩散,采取喷洒气味抑制剂等措施避免污染土壤对周边环境产
生影响,并在清挖区域周边设置大气监测点进行监测,具体方法见5.3.2.2;
e)监督是否设置必要的施工安全措施及安全标志;
f)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污染区域边界、侧壁、坑底采样,根据检测数据确定清挖是否达到边界,
以避免修复验收阶段发现问题后再次返工,监测点布置可参照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与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DB11/T 783)中有关异位修复验收技术要求布点。
5.3.1.1.2 运输环节
土壤异位修复工程运输环节的监理要点包括:
a)监督运输车辆按照指定路线转移至处理区域;
b)核查运输车次和运输量;
c)监督污染土壤运输过程中的封闭措施,避免遗撒等情况产生。
5.3.1.1.3 暂存环节
土壤异位修复工程暂存环节的监理要点包括:
a)跟踪检查暂存场地或暂存大棚的构建过程;
b)监督清挖后土壤堆放地面的防渗情况,对于具有异味的有机物污染物,应检查存储设施密闭情
况,并在存储设施周边进行布点监测,监测布点方式具体见《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
5.3.1.1.4 修复环节
土壤异位修复工程修复环节的监理要点包括:
a)核查进场修复仪器设备与实施方案相符性,监督各修复设施、单元系统和其他构筑物的构建;
6
b)核实修复工程区域与环境敏感区域位置关系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变化带来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
接受;
c)跟踪检查土壤预处理过程,如筛分、破碎等过程;
d)检查工程材料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修复方案和实施方案要求,例如修复药剂添加的种类、顺序、
比例和方式等;
e)监督修复方案的实施情况,包括修复流程、主要环节、工艺参数等;
f)可对修复后土壤进行采样,初步确定修复效果,监督修复后土壤的堆存以备验收,可根据修复
工程批次处理量进行采样检测;
g)对于有机污染与复合污染土壤修复,还需要对处理大棚密闭情况、尾气收集处理情况等进行监
理,在修复工程周边及场界设置大气环境监测点,具体参见5.3.2.2。
5.3.1.1.5 回填/外运环节
土壤异位修复工程回填/外运环节的监理要点包括:
a)监督污染土壤的最终去向是否符合实施方案的要求;
b)监督回填土壤是否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回填;
c)对于固化稳定化技术处理的土壤,监督基坑防渗和地表阻隔措施是否完善。
5.3.1.2 土壤原位修复工程监理要点
土壤原位修复的监理要点主要包括:
a)核实污染土壤修复作业区域与环境敏感点的位置关系;
b)核查修复设备、材料、药剂等与批复方案的符合性,监督建造过程;
c)跟踪监督修复实施过程,修复流程及主要环节、关键工艺参数;
d)修复环节污染物排放达标监测。
5.3.1.3 地下水异位修复工程监理要点
5.3.1.3.1 土壤挖掘环节
参照5.3.1.1中相关要求。
5.3.1.3.2 抽出环节
地下水异位修复工程抽出环节的监理要点包括:
a)核查地下水抽提井的布设位置和深度、材质和规格等是否符合实施方案的要求。
b)核查止水帷幕的尺寸、边界、材质等是否符合实施方案的要求。
c)检查是否配备相应的抽提井保护措施。
d)跟踪检查抽提井等其他设备和仪器的运行情况。
e)核查地下水的抽出量。
5.3.1.3.3 处理环节
地下水抽出后处理环节的监理要点包括:
a)核查地下水的处理量。
b)跟踪检查地下水修复的实施情况,包括工艺流程、主要修复环节、工艺参数等。
c)核查修复药剂投放的种类和顺序、比例和方式是否符合实施方案的要求。
d)必要时对修复情况进行采样检测。
5.3.1.3.4 排放环节
地下水处理后排放环节的监理要点主要包括:
a)进行采样检测,核查排放水质是否达标;
b)跟踪检查排放方式和路线、以及最终排放去向。
5.3.1.4 地下水原位修复工程监理要点
地下水原位修复工程的监理要点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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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核实地下水修复的作业区域范围及与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关系。
b)核查地下水药剂注入井、监测井、等井位的布置与深度,材料、规格与实施方案的符合性。
c)核查修复设备、材料、工艺与实施方案的符合性。
d)地下水污染物扩散情况跟踪检测。
5.3.2 二次污染控制环境监理
5.3.2.1 总体要求
需要针对场地土壤中挥发性及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在清挖和修复施工过程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有效监控,监测和评价施工过程污染物的排放是否达到有关规定。
在治理修复过程中,若向水体和大气中排放污染物,则应进行监测布点,监测点位应按照修复工程技术设计的要求布设。例如热脱附、土壤气提、化学氧化、生物通风、自然生物降解法等应在废气排放口布点;热脱附、淋洗法等应在废水排放口布点。
5.3.2.2 大气环境监测
大气环境监测内容一般包括污染土壤清挖、修复区修复施工过程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空气样品的采集、分析及质量评价,污染土壤修复设施(车间)污染物排放尾气样品的采集、分析及污染物排放评价。一般根据场区污染土壤修复作业功能区域规划及修复作业进度,依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中相关规定,分别在场地边界及环境敏感点设置大气监测点。
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采集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执行,采用连续监测1小时采集1个样品的方法。尾气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采集参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执行。
采样频次参照《环境监理工作制度(试行)》(环监[1996]888号)中第3条款现场环境监理规定“对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理每月不少于1次;对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现场监理每月不少于1次;”,污染场地修复现场监测频次按每月1次执行。
5.3.2.3 水污染排放监测
对修复工程施工和运行期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来源、排放量、水质指标及处理设施的建设过程、沉淀池的定期清理和处理效果等进行检查、监督,并根据水质监测结果,检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是否达到了排放标准要求。具体监测方法和标准参考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排放标准参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5.3.2.4 噪声污染源监理
噪声污染源环境监理主要监督检查工程施工和修复过程中的主要噪声源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检查修复工程影响区域内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功能、规模、与工程的相对位置关系及受影响的人数;检查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和实际降噪效果,并附图表或照片加以说明。噪声监测方法与评价标准参考《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 12524)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
5.3.2.5 固体废物污染源监理
固体废物污染源环境监理应调查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核查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种类、属性、主要来源及产生量;调查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对固体废物的利用或处置是否符合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核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进行现场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使施工区达到环境安全和现场清洁整齐的要求。施工阶段垃圾应由各修复单位负责处理,不得随意抛弃或填埋,保证工程所在现场清洁整齐,对环境无污染。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
5.3.3 污染事故应急措施环境监理
检查污染事故应急措施的落实与实施方案中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相符。
如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并指导和监督修复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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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事故处理。修复单位应向环境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递交《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报告单》,就污染事故原因、造成的破坏情况和补救措施及初步处理意见进行汇报,由环境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签字确认。《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报告单》格式可参考附录E。
6 环境监理工作方法
环境监理的工作方法主要包括核查、巡视、旁站、跟踪检查、环境监测、环境监理会议、信息反馈、记录、报告等。
6.1 核查
依照相关管理文件和技术文件,过资料核对和现场调查的方式,在修复工程实施全过程对修复工程的实施及二次污染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和检查。
重点核查以下内容:核查修复工程与修复方案的变化情况,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尽快督促建设单位履行相关手续;重点关注修复工程与相关敏感区位置关系的变化、实施方案的变化可能带来的对环境敏感区影响的变化;重点关注针对环境敏感区采取的环保措施等是否落实到修复方案及实施过程中。
6.2 巡视
环境监理单位在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的前提下,按照一定频次对项目现场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活动,掌握工程实际情况和进度,对工程符合型、环保达标等方面现场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并做好现场巡视记录。
6.3 旁站
旁站是指在某些施工工序涉及环境敏感区域、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等工程进行时,环境监理单位应对该施工工序和关键工程采取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活动。在关键工程开始前到场旁站,重点检查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环保设备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及安装等,在关键工序和环保设备安装结束后方可离开,离开前应检查评估施工可能造成的污染是否控制在既定目标内。在旁站过程中,环境监理单位应做好定时记录,并将评估结果整理上报建设单位。
6.4 跟踪检查
在巡视和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环境监理联系单建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在完成相关环保问题的整改闭合后,环境监理应对相应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6.5 环境监测
为掌握日常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情况,环境监理单位通过环境监测仪器进行必要的现场环境监测,辅助环境监理工作;较复杂的环境监测内容可以建议建设单位另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
6.6 环境监理会议
主要包括第一次环境监理工作会议、环境监理例会、环境监理专题会议等形式,其中环境监理例会应在开工后的施工期间内定期举行,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间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环境监理总工程师确定,在会议上承包商需提交环保工作月报,定期汇报当月环保工作情况。
6.7 信息反馈
环境监理人员现场巡视检查发现施工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时,应立即通知修复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员纠正和整改。一般性或操作性的问题,采取口头通知形式口头通知无效或有污染隐患时,监理人员应将情况报告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签发《环境监理整改通知单》,要求修复单位限期整改,并同时抄送建设单位。整改完成后,由环境监理会同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对整改结果是否满足要求进行检查。对于一般性问题,环境监理部下发《环境监理业务联系单》。相关联系单格式可参考附录E。
6.8 记录
包括现场记录和事后总结记录。现场记录包括环境监理人员日常填写的监理日志、现场巡视和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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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等;事后总结记录包括环境监理会议记录、主体工程施工大事记录、环保污染事故记录等。
6.9 报告
报告包括定期报告、专题报告、阶段报告、总结报告。
a)定期报告: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作月报、季报、年报等定期报告提交至建设单位,对当前阶
段环保工作的重点和取得的成果、现存的主要环境保护问题、建议解决的方案、下阶段工作计划等进行及时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环境保护执行情况、主体工程环保工程进展、施工营地和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环保事故隐患或环保事故、环境监理现存问题及建议。定期报告编制大纲可参考附录C。
b)专题报告:在项目出现方案不符、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其他重大环保问题时,需形成环境监
理专题报告报建设单位。工程施工涉及环境敏感目标时,编制专题报告,反应环保重点关注对象,提出环保要求。
c)阶段报告:项目完成施工后、运行之前,应就修复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理工作进行
总结。
d)总结报告:就修复过程中环保设计、实施、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反应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是竣工验收的必备材料。总结报告编制大纲可参考附录D。
7 环境监理工作制度
环境监理单位应监理一系列工作制度、以保证环境监理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7.1 工作记录制度
环境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场地修复、环境监理工作情况作出工作记录,重点描述对项目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监督情况,描述当时发现的主要环境问题,问题发生的责任单位,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提出对问题的处理意见。主要包括监理日志、现场巡视和旁站记录、会议记录、气象及灾害记录、修复工程大事记录、监测记录。
a)监理日志:重点记录修复方案变更、会议决定、往来信息、现场状况、环境事故、存在的问题
及处理情况等。
b)现场巡视和旁站记录:包括修复现场状况、与环保有关的工程情况、巡视和旁站过程中发现的
环保问题、发出的环境监理指令和建议等。
c)会议记录:环境监理应以纪要形式记录其主持的会议召开情况和会议成果,报送相关单位作为
工作依据。应重点记录参会单位和人员、讨论和研究的问题、协商一致的意见、相关要求等。
d)气象及灾害记录:记录每天的天气变化及因为天气变化对工程造成的影响。
e)修复工程大事记录:包括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工程建设重要事件。
f)监测记录:以文字、影像资料等形式对其开展的监督性生产监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采样、监
测、检测结果、分析记录等。
7.2 文件审核制度
环境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单位编制的、与场地修复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实施方案设计进行审核。
7.3 报告制度
环境监理报告是修复工程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报告制度是环境监理单位对现场环境监理情况定期报告的规定,包括环境监理月报、季报、半年报、环境监理专题报告、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环境监理报告、环境监理总报告。
a)环境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月报、季报、半年报,
报告环境监理现场工作情况以及环境监理范围内的环境状况。
b)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环境问题,环境监理单位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向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环境监理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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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实施方案设计阶段和修复工程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工作结束后,环境监理单位应向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提交各阶段环境监理报告。
d)在场地修复过程环境监理工作结束后,环境监理单位应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提
交环境监理总报告。
7.4 函件来往制度
环境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应通过下发环境监理通知单形式,通知承建单位需要采取的纠正或处理措施;对承建单位某些方面的规定或要求,必须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情况紧急需口头通知时,随后必须以书面函件形式予以确认。同样,承建单位对环境问题处理结果的答复以及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应致函环境监理工程师。
7.5 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是指环境监理单位确定的必须参加或组织的各种会议的规定。
环境监理机构应建立环境保护会议制度,包括环境保护第一次工地会议、环境监理例会和环境监理专题会议。对环境监理例会,应明确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主要参加单位与人员、一般会议议程等。在会议期间,修复单位对近一段时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回顾性总结,环境监理工程师对该阶段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评议,肯定工作中的成绩,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每次会议都要形成会议纪要,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可随时召开会议。
7.6 应急报告及处理制度
应急报告与处理制度是环境监理单位在现场发生环境紧急事件应采取的报告和处理的规定。环境监理单位应针对环境监理范围内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制定环境紧急事件报告和处理措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中应明确需要及时报告项目建设单位以及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事项,并应明确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
7.7 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
对相关现场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统一环保认识、提高环保意识。
7.8 质量保证制度
为保证和控制环境监理的工作质量,环境监理应严格按照国际与地方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环境监理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环境监理应严格按照监理方案及实施细则进行。
7.9 档案管理制度
主要是对环境信息文件进行管理,包括文字、音响、图片、电子文档等,由于信息来源广、信息量大、流程复杂,因此需要对信息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环境监理应结合工程实际建立环保信息管理体系,制定文件管理制度,对文件分类、归档等方面予以规定,对环保信息进行及时梳理和分析,指导和规范现场监理工作。在环境监理服务期满后,环境监理单位应负责环境监理资料的整编和归档,并移交建设单位。环境监理工作资料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环境监理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b)管理部门相关批复文件;
c)环境监理方案及实施细则;
d)环境监理会议纪要;
e)环境监测资料;
f)相关单位往来函件;
g)环境监理定期报告、专题报告和阶段报告;
h)环境监理日志、巡视、旁站等工作记录;
i)环境监理工作表单;
j)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k)环境监理工作影像资料,电子文档等。
11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修复过程环境监理方案编制大纲
环境监理单位根据场地环境评价及其批复文件、修复方案及其批复文件等,通过现场他看编制环境监理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总则
包括工作由来、依据、场地评价、修复方案及其批复要求等。
2 修复工程概况
介绍修复工程主要内容及概况,检查实施方案是否满足要求,与修复方案是否有变化.
3 工程所在地环境状况
4 场地评价、修复方案中关于环境保护措施的内容
5 环境监理工作目标与范围
介绍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预计达到的目标,结合工程特点,明确环境监理工作范围。
6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介绍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针对修复工程特点对各阶段工作程序进行说明。
7 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修复工程特点、场地评价及批复要求,按时间顺序概括性说明环境监理的工作内容。
6 环境监理工作方法
7 环境监理工作制度
8 组织机构及职责
明确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参与人员,并说明各自履行的工作职责。
9 成果提交方式
明确修复各个阶段环境监理单位应提交的工作成果。
附图
附件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修复过程环境监理细则编制大纲
环境监理单位根据场地环境评价及其批复文件、修复方案及其批复文件等,通过现场他看编制环境监理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总则
包括工作由来、依据、场地评价、修复方案及其批复要求等。
2 环境监理工作目标和范围
介绍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预计达到的目标,结合工程特点,明确环境监理工作范围。
3 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分阶段说明环境监理的具体工作内容。
4 环境监理工作方法
按照修复工程的具体施工工序和工程阶段,说明环境监理实际开展所采用的工作方法。
5 环境监理对问题的处理
对环境监理过程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类,详细介绍环境监理对于各类问题的具体处理程序,如一般环保问题,重大环保问题等。
6 环境监理工作制度及操作细则
介绍环境监理实际采用的工作制度,详细介绍环境监理制度的操作细则,如往来函件中的工作联系单、停工令、复工令等的操作;发现设计变更的处理流程、环境监理会议的开展细则等。
7 环境监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明确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参与人员,并说明环境监理机构的组织架构、工作人员应履行的工作职责分工、环境监理人员的守则。
8 某工序或分项工程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工序或分项工程特点,详细说明存在的环境问题、该工序或分项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环境监理过程中的关注点及应达到的监理要求。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修复过程环境监理定期报告编制大纲
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工作进度,定期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年报等定期报告提交至建设单位。主要内容应包括:
1 工程概况
2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3 修复进展
4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5 环境事故隐患或环境事故
6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附录 D
(资料性附录)
修复过程环境监理总结编制大纲
1 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介绍修复背景,场地评价和修复方案编制时间、审批部门、审批时间及报告书批复文号等)
1.2场地修复基本情况(介绍修复规模、修复方案、修复地点、时间安排、修复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
1.3施工区环境概况(介绍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
2 工程主要环境影响
2.1水环境影响
2.2环境空气影响
2.3 声环境影响
2.4 固废影响
2.5 生态影响
2.6 其他影响
3 环境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3.1工作依据
3.2组织机构
3.3范围和工作内容
3.4工作程序
3.5管理体系
3.6工作方法
3.7大事记
4 环境监理工作成果
4.1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4.2 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
4.3 其他成果
5 结论及建议
6 影像资料附件
附录 E
(资料性附录)
环境监理工作用表示例
表1 环境监理日志
项目名称:编号:
修复单位:
分部工程:
监理方式日期到达时间离开时间□巡视□旁站
天气现象气温风向风速
℃
监
监
理
内
容
环
保
问
题
及
处
理
结
果
环境监理员:
日期:
接班人员在交接班时核实交接情况,对核实后的情况负责。
某某污染场地修复技术设计方案
XXX污染场地环境修复技术方案
编制单位:XXX公司二〇一六年十月
项目名称:XXX污染场地环境修复技术方案 委托单位:XXX公司 编制单位:XXX公司 项目负责人: 参与人员: 姓名专业职称职务本项目拟承担工作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 项目背景 (1) 1.2 编制依据 (2) 1.2.1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 1.2.2 技术导则及规范 (3) 1.2.3 相关技术资料 (3) 1.3 编制目的 (3) 1.4 编制原则 (4) 1.5 编制内容 (4) 1.6 编制范围 (5) 1.7 技术路线 (6) 第二章场地自然概况 (8) 2.1 场地地理位置 (8) 2.2 自然环境概况 (9) 2.2.1 区域自然环境概况 (9) 2.2.2 场地自然环境状况 (10) 2.3 场地所在区域社会环境概况 (20) 2.4 场地所在区域的敏感目标 (21) 2.5 场地使用历史和场地现状 (22) 2.5.1 场地历史使用情况 (22) 2.5.2 场地现状 (23)
2.6 场地未来规划 (24) 2.7 场地地下水利用规划 (25) 2.8 场地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情况 (25) 第三章前期调查总结 (27) 3.1 土壤情况介绍 (27) 3.1.1 土壤采样情况介绍 (27) 3.1.2 土壤污染特征 (27) 3.1.3 场地土壤风险状况 (28) 3.1.4 关注污染物及修复目标 (28) 3.1.5 场地土壤修复范围 (29) 3.1.6 场地土壤修复工程量 (33) 3.2 地下水情况介绍 (33) 3.2.1 地下水采样情况介绍 (33) 3.2.2 地下水污染特征 (34) 3.2.3 场地地下水风险状况 (34) 3.2.4 关注污染物及修复目标值 (35) 3.2.5 场地地下水修复范围 (36) 3.2.6 场地地下水修复工程量 (37) 第四章筛选与评估场地修复技术 (38) 4.1 修复相关技术条件分析 (39) 4.1.1场地用地规划 (39) 4.1.2场地开发建设计划 (39)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方案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方案-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1调查的目的和任务 识别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和污染物,初步排查场地是否存在污染的可能性。 2调查技术依据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 标准、规范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0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污染场地术语》(HJ682-2014); 《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 《在产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 《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保护部) 3调查基本原则 针对性原则:针对企业厂内生产工艺、车间布局、排污管线分布以及污染物特性,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场地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规范性原则: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场地环境调查过程,保证调
大型污染场地修复案例
大型污染场地修复案例 “NICOLE”2003年提出了“大型污染场地”的概念,但并没有给出清晰的定义。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李发生总工程师在“2013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国际论坛”上指出其定义应该包含的三方面内容:第一,只是相对面积比较大,没有给出准确的多大才叫大型污染场地;第二,有独立外源,而不是跟其他关联性的;第三,它具有复杂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和挑战。目前常见的大型污染场地主要有化工企业的搬迁场地、钢铁行业企业的搬迁场地、有色冶金行业企业搬迁场地、炼焦制气场地、有毒有害工业堆放场地和简易垃圾填埋场地和电子制造及机械制造企业。他们都面临场地规模大,污染物种类一般比较多,污染物空间变异大,分布状况复杂等问题,修复困难自然和小规模污染场地天差地别。本文将介绍一些国内外大型污染场地修复的成功案例。1、上海世博会规划区域上海世博会规划区域内原工业用地约占75%,该段黄浦江滨江区域分布着的主要企业有江南造船厂、宝钢集团浦钢公司(原上钢三厂)、南市发电厂、南市水厂、上海溶剂厂、上海助剂厂、求新造船厂、港口机械厂、上海工业锅炉厂和正和染厂等数十家。这些企业大部分历史悠久,经历了从单一的规模扩张到实践可持续发展的过程,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复杂,主要是重金属污染。采用的修复技术
主要有挖掘-后续处理和固化稳定化。共完成了5400平方米范围内、深度为1~4米的7个污染地块的土壤稳定化工程。稳定化的土壤外运作为筑路材料,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清洁土回填至场地。这一工程是我国第一个大规模污染土壤稳定化修复工程,对后续此类技术的实施具有很好的示范和借鉴意义。 2、首钢二通园区首钢二通机械厂位于首钢北京工业园区的东南部,北区为冷加工区,南区为原热加工区。在首钢搬迁改造整体的规划目标中,二通机械厂被设计改造为以包含会展演出、艺术创作、设计服务、特色办公等内容的文化创意产业为核心的,集居住、商业、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园区。其分目标包括生态修复、产业开发、居住开发、公共服务建设。其中,生态修复目标是对污染场地进行生态修复、创造整体良好的生态环境。在首钢二通机械厂改造景观规划设计中,对土壤修复治理的部分值得其他拟搬迁的城市钢厂借鉴。通过对二通机械厂产生的废弃物等进行研究,推测出可能污染物,定性分析厂区内一级污染为焦化厂,二级污染为炼钢厂、炼铁厂,三级污染为热处理,四级污染为铸造、锻造、铆焊,五级污染为机装、生产辅助区,并确定了钢铁清理区、焦化区、炼铸钢区和炼铸铁区4个污染比较严重的区域。 其中,轻度污染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污染物,采取清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 编制说明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 2015年3月
目录 1 本导则制定的背景、原则和技术路线 (2) 1.1项目背景 (2) 1.2工作过程 (3) 2 导则编制的基本原则及适用范围 (4) 2.1编制原则 (4) 2.2适用范围 (5) 3 国内外相关工作基础 (5) 3.1国外相关环境监理工作基础 (5) 3.2国内环境监理工作基础 (7) 4 主要技术要点 (9) 4.1主要内容 (9) 4.2术语和定义 (10) 4.3环境监理的定位和作用 (10) 4.4工作程序的确定 (14) 4.5工作内容 (17) 4.6工作方法 (23) 4.7工作制度 (24) 5 本标准的实施建议 (24) 6 参考文献 (25)
1本导则制定的背景、原则和技术路线 1.1项目背景 随着国家“退二进三”政策的实施,城市中出现大量遗留、遗弃的污染场地,引起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等诸多问题,直接威胁人体健康和地下水环境安全。据统计,2001-2008年间我国关停并转迁企业数由6611迅速增加到22488个,增速为1984个/年,总数达10万个以上。2008年之前北京市四环路以内就有200多家污染企业搬迁,2014年年底之前,仍有300家污染企业将完成搬迁,遗留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亟待解决。 2004年,国家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通知规定“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在结束原有生产经营活动、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时,必须经具有省级以上质量认证资格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原址土地进行监测分析,报送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审查,并依据监测评估报告确定土壤功能修复实施方案。当地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土壤功能修复工作的监督管理。”2007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明确要求搬迁企业必须做好原厂址土壤修复工作,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实行综合治理。2008年6月国家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明确将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列入了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并将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作为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措施。201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要求“被污染场地再次进行开发利用的,应进行环境评估和无害化治理”。2012年1月,国务院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将土壤环境保护列入需要切实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明确提出加强土壤环保制度建设,强化土壤环境监管,启动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明确提出“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2014年5月14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 2
污染场地修复方案设计
污染场地修复方案设计 导语:地下水污染场地的规划工作显得极为重要,主要是因为地下水污染严重会对我国地下水资源造成严重威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污染场地修复方案设计,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在国家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的情况下,在地下水污染场地防治工作方面制定了许多措施,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能够有效促进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完善。比如,我国在《环境保护法》的基础上,颁布了《海洋环境保护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等。又比如,对于地下水的水质标准与饮用水的水质标准,我国均作出了明文规定。与此同时,对于生活污染排放及工业废水也做出了相应的标准。除此之外,对于工业废水及城市污水,在排放方面有了更高的收费准则。上述措施的实施,都是为了我国地下水污染能够得到有效防治,进一步为我国生态环境的优化奠定良机。 防治职责不明确 防止职责不明确问题表现在很多方面,比如基于跨省界的水区域,由于没有相应的法规制定作为保证,导致职责不明。与此同时,由于地下水污染涉及到多个行业及多个单位,从而导致各个部门出现交叉管理的现象,如此一来便大大减
低了管理的有效性,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各方推卸责任的现象时常发生。这些因素均对水污染场地防治工作的开展极为不利。 水资源开发过度 在水资源开发过度的情况下,便导致地下水丧失平衡,进一步使流域环境所承载的压力大大增加,如此一来,便会使水污染现象加剧,甚至呈现进一步恶化的局面。显然,这方面的问题会大大增加地下水污染场地防治工作的难度。 水资源破坏现象严重 通过对长江及黄河等重点湖泊检测,发现很多工业废水排放及污水排放均存在严重违规情况。并且,有学者对多个城市的污水处理厂进行调查,发现超过50%的污水处理厂在排污方面存在不达标的情况。如此一来,在水资源遭遇严重破坏的基础上,地下水污染场地的防治工作便受到极大的阻碍。 资金投入不充裕 对于地下水污染场地的防治工作来说,涉及到诸多方面的内容,同时这项工作实施时间长、范围广,因此便需要充裕的资金作为保障。现状却表现为资金投入不足。这样,便无法引进先进的修复技术及科学有效的处理方法,从而使得
中国污染场地修复实践案例
中国污染场地修复实践案例 各题型提交答案说明: 1.单选题及判断题点击圆形按钮进行单项选择,多选题点击勾选框进行多项选择。 2.选择题和判断题:直接点击选项,系统将自动提交答案。 3.未完成考试误操作推出系统后,在考试时间段内可重新进入系统考试。 4.完成考试后点击提交答案按钮,考试结束,不可再次进入系统考试。 5.答题完成后,点击考试页面左侧“未答题”按钮,确认无未答题后再提交答案。 6.未提交答案的试卷在考试时间结束后将强制提交答案。 一、单选 ( 共 4 小题,总分: 40 分) 1. 基于风险评估结果,结合不同污染场地发展规划要求,确定相应修复目标,农业用地是()mg/kg A.0.1 B.1.5 C.10 D.14 2. 宁波某化工污染场地修复项目主要污染物是() A.二噁英 B.灭蚁灵 C.DTT D.多环芳烃类和挥发性有机物 3. ()是中国POPs污染场地修复示范项目 A.宁波某化工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B.杭州庆丰农化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C.苏州某外资企业地下水修复项目 D.世界银行多氯联苯管理与处置示范项目
4. ()是国内第一个规模化气相抽提(SVE)工程案例。 A.宁波某化工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B.杭州庆丰农化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C.江苏鑫海化学厂污染场地项目 D.世界银行多氯联苯管理与处置示范项目 二、多选 ( 共 2 小题,总分: 20 分) 1. 污染场地重点分布区域在() A.钢铁、石化、冶金等重污染企业及周边地区 B.油田、采矿区(有色金属、煤矿)及周边地区 C.精细化工、表面处理(酸洗、电镀)等集中工业园区 D.固体废物集中填埋、堆放、焚烧等场地及周边 2. 中国场地污染现状来看,污染来源主要分为() A.耕地污染 B.城市工业场地污染 C.矿区污染 D.建筑污染 三、判断 ( 共 4 小题,总分: 40 分) 1. 我国污染场地管理办法已经出台() 正确 错误 2. 我国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不满足现状需要,新标准尚未颁布() 正确 错误 3. 我国环境监管能力处于世界前列()
《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DB11-T783-2011)
ICS 13.080 Z 50 备案号:30559-201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783—2011 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Contaminated Sites Remediation Validation 2011-04-28发布2011-07-01实施
DB11/T 783—2011 目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2) 5 文件审核与现场勘察 (3) 6 采样布点方案制定 (4) 7 现场采样与实验室检测 (6) 8 修复效果评价 (6) 9 验收报告编制 (6)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t 检验方法 (7)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t分布临界值表 (10)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报告编写提纲 (13) I
DB11/T 783—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林、唐丹平、张丽娜、李立新、朱笑盈、黄海林、梁竞、王军玲、王琪。
DB11/T 783—2011 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场地修复验收的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污染场地范围内的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效果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1/T 656 场地环境评价导则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场地site 某一地块范围内一定深度的土壤和地下水。 3.2 污染场地contaminated site 因从事生产、经营、使用、贮存有毒有害物质或处理危险废物等活动,造成场地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达到对其居住和工作人群健康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或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的场地。 3.3 原位修复in-situ remediation 不移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空间位置、仅在污染的原地点采取一定工程措施的修复方式。常用的原位修复技术包括生物通风、土壤淋洗、气相抽提、空气注射等。 3.4 异位修复ex-situ remediation 移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到邻近地点或其它地点采取工程措施的修复方式,包括原地异位修复和异地异位修复。常用的异位修复技术包括生物堆、泥浆反应器、热解吸等。 3.5 1
场地污染调查
场地污染源调查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一、污染场地调查流程
项目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方案技术流程图 样品保存/管理程序 暴露评估 风险识别 毒性评估 确定暴露场景和途径 选定模型和参数值 估算暴露剂量 致癌斜率因子和非致癌参考剂量查询 理化性质参数和污染物控制标准查询 污染物的致癌非致癌风险 致癌、非致癌风险计算值 估算修复值 不确定性分析 确定修复值 风险表征 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 场地环境调查 场地采样与分析 资料审阅 访 谈 场地勘查 原企业场地环境资料 场地使用历史背景资料 用于风险评估的参数资料 场地原建(构)筑物的调查 生产产品及原辅材料调查 地质、水文地质资料调查 其它勘查重点区域的调查 场地所有人 场地管理人 场地使用人 熟悉场地相关事务的人 建立场地概念模型 重点调查区域 一般调查区域 背景点(对照点)获取 风险评估所需实测参数获取 安全卫生预防守则 检测分析程序与检测委托机构 监测井设置及土 壤、地下水采样 完善 疑似污染物清单 污染物种类、浓度、深度和范围 提出管理建议 场地土地利用与规划资料 拟定污染鉴别方法 土壤、地下水调查及风险评估方案
2.1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9年) ?《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27号) ?《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2相关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5618-2009)(修订)(征求意见稿第四
上海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
上海市污染场地 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 (试行)
目次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原则 (4) 5 环境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5) 6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8) 7 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11) 8 环境监理工作方法 (21) 9 环境监理工作制度 (23) 10 环境监理档案管理 (28) 附录 (30)
1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上海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术语、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制度和资料管理等要求。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上海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中的环境监理一般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规范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过程,相关工程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放射性污染场地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场地的相关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50319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DB 31/199 上海市地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 31/445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HJ 25.3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 25.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 682 污染场地术语 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 指南(试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3.1修复工程环境监理site remediation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按照环境监理合同对污染场地治理和修复过程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环境监理。 3.2环境监理单位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enterprise 具有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相应工作能力和相关业绩的独立法人单位,其现场监理人员应取得由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施工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培训证书或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岗位证书。
污染场地调查
1、场地环境评价的内容、程序 场地环境评价包含三个不同但又逐级递进的阶段。场地环境评价是否需要从一个阶段进入到下一个阶段,主要取决于场地污染状况和以及相关方的要求。场地环境评价的三个阶段为: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的污染识别;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是否污染的确认--采样与分析; 第三阶段——场地环境污染风险评估与治理措施。 场地环境评价第一阶段的目的主要是识别场地环境污染的潜在可能。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评价主要通过会谈、场地访问,对过去和现在场地使用情况、特别是污染活动的有关信息进行收集与分析,来识别和判断场地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如果第一阶段评价结果显示该场地可能已受污染,那么在第二阶段评价中将在疑似污染的地块进行采样分析,以确认场地是否存在污染。一旦确定场地已经受到污染,则将在第三阶段全面、详细评价污染程度及污染范围,并提出治理目标和推荐治理方案,场地环境评价编制程序见图1。
针对污染场地、特别是工业污染企业搬迁的场地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调查与评价,其主要目的为: (1)识别和确认某一场地的潜在环境污染; (2)根据现状或未来土地利用要求,进行场地风险评价; (3)确定场地修复的要求和推荐场地修复的有效方法; (4)为有关部门提供场地环境状况和未来场地利用方向的决策依据,避免有关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保障人体的身体健康。 2、场地环境评价的第一阶段——污染识别 场地环境评价的第一阶段也就是污染识别阶段,主要任务是识别存在环境问题的潜在污染区域。工作内容包括:1、资料收集与文件审核;2、现场踏勘;3、相关人员访谈;4、场地环境污染初步分析;5、编写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评价报告 污染识别的程序见下图 资料收集与文件审核 收集与场地历史和场地环境污染相关的资料,包括:1、自然环境状况;2、场地基本信息;3、场地主要生产装置及附属设施分布情况;4、有毒有害化学品和石油产品情况;5、场地土地利用及变迁;6、资料清单。 文件审核 通过对工艺、原材料及储存和使用设施的相关的文件审核,分析场地可能涉及的危险物质,及这些危险物质实用、存储区域。 现场踏勘 1、场地污染痕迹的踏勘;2危险物质和石油产品的使用与存储的踏勘;3、建(构)筑 物调查;4、周边相邻区域的调查;5、场地应急清理;6、现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与相关人员、单位的访谈 1、访问现状土地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相关知情人员; 2、访问场地相邻地区居民和工作人员; 3、访问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4、访问规划、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
《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说明pdf
附件3 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应用指南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项目名称: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应用指南 项目统一编号:15.1.1 承担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筹),国家环境保护工业污染场地及地下水修复工程技术中心 主要起草人:谷庆宝,李发生,胡清,黄沈发,张倩,马福俊,李方,刘翔,陈梦舫,林匡飞,邵春岩,杨洁 项目管理负责单位及负责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何连生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项目管理人:许丹宇
目录 1任务背景 (1) 1.1任务由来 (1) 1.2工作过程 (1) 2指南编制的目的及原则 (3) 2.1编制的目的 (3) 2.2编制原则 (4) 3指南编制的方法、依据和技术路线 (6) 3.1编制方法 (6) 3.2编制依据 (6) 3.3技术路线 (7) 4国内外污染场地管理规范 (8) 5行业技术现状分析 (11) 6指南主要技术内容及说明 (14) 6.1修复技术分类 (14) 6.2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 (14) 6.3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 (17) 6.4污染场地环境修复技术筛选及应用方案 (18) 6.5污染场地修复过程次生污染预防 (20) 8指南实施建议 (22)
1任务背景 1.1任务由来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环办函[2010]486号下达编制任务,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该指南的具体编制工作。本指南为首次制订。 1.2工作过程 为了完善污染场地相关制度体系,应环保部的要求中国环科院开展了“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应用指南”的编制工作,具体过程如下: 接到环境保护部的通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土壤污染与控制研究室立即成立了编制组,召开专门会议探讨并开展相关编制任务,同时制订工作计划,为定时定量完成任务打好基础。 按照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组广泛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和专利,并邀请污染场地相关专家领导就编制的任务目标、整体框架和编制思路等进行指导,确定工作开展的方向。 针对其中需进行考察和调研的案例,通过现场考察、对相关修复企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咨询等方式开展调研工作。 目前已经完成的主要工作为: 1.《指南》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调研工作。结合国内外污染场地的现状和国内已经发布或准备发布的污染场地相关行业标准,就我国污染场地的风险评估、修复技术和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详细调研。 2.对我国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应用的案例进行实地考察,为本指南将来能够切实有效的发挥作用打好基础。 3.2011年5月6日,由环保部科技标准司主持,在环保部时代大厦会议室召开研讨会。参加会议的包括环保产业协会、北京市环保科学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危废处置工程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环保部履约办等单位的专家和领导。与会专家提出许多修改意见,编制组给予了充分重视,并对编制文本进行了修改。 4.2014年3月,环保部科技标准司结合现有污染场地的标准体系和新发布的
XX区南大地区05-04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方案【模板】
XX区南大地区05-04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方案 XX区南大地区05-04地块(以下简称“场地”)位于XX市XX区,东至规划瑞丰南路及05-05地块,西至规划大场路,南至规划大祁路及05-05地块,北至05-03地块,面积约为72882 m2。场地原为工业用地,未来规划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属于第一类用地类型。 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受上海宝山南大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于2018年4月至12月,完成了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工作,调查结果表明:场地中的土壤和地下水存在多种污染物的超标。2019年1月,按照我国和XX市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针对该地块编制场地健康风险评估报告,部分点位的重金属砷和锑的暴露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需编制修复方案,开展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所以,受上海宝山南大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基于前期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对现场的污染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采集污染土壤样品,在实验室内开展污染修复治理可行性研究,并编制了本修复技术方案。 本场地土壤修复工程方量为1140.6m3,经过修复技术的筛选、评估和实验室可行性研究,形成如下修复技术路线:采用土方开挖和异位洗脱修复技术,修复土检测合格后回填至基坑。 基于上述确定的修复技术,对应的土壤修复目标值见下表格。 土壤修复目标值 编号污染物清理目标值(mg/kg) 修复目标值表层下层 1砷20无总量修复目标值 20 mg/kg 2锑20无总量修复目标值 20 mg/kg 整个修复工期预计70日历天,具体包括施工准备工作、现场清表和修复区域建设、污染土壤修复、验收监测等。 通过成本效益分析,本项目修复费用总计为232.5万元。土壤修复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做好二次污染的防治工作。 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理单位和效果单位。其中,环境监理单位对该场地土壤修复实施全过程开展监理工作,重点关注修复实施过程与修复技术方案要求的相符性,以
污染场地环境调查水文地质勘查技术
污染场地环境调查水文地质勘查技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需要,人们利用地下水的程度也逐渐变高,但矿业、工业、农业等各行业对环境及地下水的影响越来越大。随着环境问题逐渐恶化,如土壤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周边水资源也受到影响,如水资源受到污染后,其治理费用及其高昂,污染后对水资源的影响久远,对周边区域的生存环境危害极大。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环境的要求也随之提高,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土十条”、“水十条”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从侧面反映出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一、污染场地环境调查概况 污染场地环境调查,其目的是通过专业地质人员进行的现场调查,对场地的污染源、污染类型、污染程度、污染范围及污染原因等进行分析评价,最终结合调查结果制定出相对应的预防、治理的措施。污染场地环境调查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污染识别阶段,就是调查人员通过收集、查阅与污染场地相关的文献论著、报告资料等,对目标区域进行走访调查,对污染场地的情况做到比较详实的了解,初步圈定污染场地范围,为后继场地环境调查做好准备,第二,采样分析阶段,由专业调查人员对初步圈定的可能受到污染的区域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污染源等进行分别采样测试,综合确定污染场地的地质环境、污染程度情况,第三,风险评价阶段,就是对前面的调查、取样分析中得到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有效可行的污染防治方法,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水文地质勘查技术在污染场地环境调查中的应用 水文地质,是自然界中地下水的变化运动规律,水文地质在工程建设、矿山开采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水文地质勘查,是指对水文地质的勘查活动。在污染场地环境调查中,水文地质勘查是及其重要的环节。通过水文地质勘查,可以查明周边污染源对土壤、地下水造成的污染程度、影响范围、污染类型等,及时修复污染场地的环境,从而有效避免污染的持续恶化。 2.1 污染场地调查及水文地质勘查内容 在实际的场地环境调查过程中,首先需要对污染场地进行初步的调查工作,确定基础的调查数据,确定污染源的类型、污染范围、污染程度等,其次,水资源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地下水的勘查工作对勘查技术有着比较高的要求,要根据水资源的类型和分布,综合确定最终的勘查内容和技术要求,再次是在实际勘查工作完成后,需提交相应的勘查资料和成果报告,报告中应明确的提出对污染场地的有效的防治建议,为后续的污染场地治理提供依据。污染场地调查中水文地质勘查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污染场地的历史活动及变迁状况,污染场地的使用现状,污染源的范围、种类及污染的途径等,二是污染场地区域的水文地质情况,如地下水的分布情况、补径排条件、地下水位的动态变化情况、地下水的流向和流速等,三是对污染场地的土壤和污染分清情况、特征等进行调查,四是对污染场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应根据场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提出有效可行的防治措施。 2.2 水文地质勘查技术要点 (1)水文地质监测点。 水文地质勘查程度的高低,与水文地质监测点的选定息息相关,为了保证水文地质勘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合理的布置水文地质监测点,我们需要做好下面三个方面:一是已经明确污染场地的情况下,在同一范围内需将勘查点的数量保持在三个或三个以上,选择可靠的监测点分布方式,才能准确反映出场地的实际污染情况。二是合理的布置监测井,避免出现监测井无效等资源浪费的情况出现,为了对场地污染进行有效的监测,需在地下水上、下游设置相应数量的监测井,三是监测井的数量及深度,一般监测井的数量根据污染场地的实际情况来调整,监测井的深度应结合场地的地层情况,以揭穿主要含水层为宜。
大型污染场地修复案例
大型污染场地修复案例 “NICOLE” 2003年提出了“大型污染场地”的概念,但并没有给出清晰的定义。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李发生总工程师在“2013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国际论坛”上指出其定义应该包含的三方面内容:第一,只是相对面积比较大,没有给出准确的多大才叫大型污染场地;第二,有独立外源,而不是跟其他关联性的;第三,它具有复杂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和挑战。目前常见的大型污染场地主要有化工企业的搬迁场地、钢铁行业企业的搬迁场地、有色冶金行业企业搬迁场地、炼焦制气场地、有毒有害工业堆放场地和简易垃圾填埋场地和电子制造及机械制造企业。他们都面临场地规模大,污染物种类一般比较多,污染物空间变异大,分布状况复杂等问题,修复困难自然和小规模污染场地天差地别。本文将介绍一些国内外大型污染场地修复的成功案例。1、上海世博会规划区域上海世博会规划区域内原工业用地约占75%,该段黄浦江滨江区域分布着的主要企业有江南造船厂、宝钢集团浦钢公司(原上钢三厂)、南市发电厂、南市水厂、上海溶剂厂、上海助剂厂、求新造船厂、港口机械厂、上海工业锅炉厂和正和染厂等数十家。这些企业大部分历史悠久,经历了从单一的规模扩张到实践可持续发展的过程,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复杂,主要是重金属污染。采用的修复技术
主要有挖掘-后续处理和固化稳定化。共完成了5400平方米范围内、深度为1~4米的7个污染地块的土壤稳定化工程。稳定化的土壤外运作为筑路材料,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清洁土回填至场地。这一工程是我国第一个大规模污染土壤稳定化修复工程,对后续此类技术的实施具有很好的示范和借鉴意义。 2、首钢二通园区首钢二通机械厂位于首钢北京工业园区的东南部,北区为冷加工区,南区为原热加工区。在首钢搬迁改造整体的规划目标中,二通机械厂被设计改造为以包含会展演出、艺术创作、设计服务、特色办公等内容的文化创意产业为核心的,集居住、商业、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园区。其分目标包括生态修复、产业开发、居住开发、公共服务建设。其中,生态修复目标是对污染场地进行生态修复、创造整体良好的生态环境。在首钢二通机械厂改造景观规划设计中,对土壤修复治理的部分值得其他拟搬迁的城市钢厂借鉴。通过对二通机械厂产生的废弃物等进行研究,推测出可能污染物,定性分析厂区内一级污染为焦化厂,二级污染为炼钢厂、炼铁厂,三级污染为热处理,四级污染为铸造、锻造、铆焊,五级污染为机装、生产辅助区,并确定了钢铁清理区、焦化区、炼铸钢区和炼铸铁区4个污染比较严重的区域。 其中,轻度污染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污染物,采取清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践探讨
ISSN1672-9064 CN35-1272/TK 作者简介:俞年丰(1984~),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环境土壤修复研究工作。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践探讨 俞年丰 杨俊波霍秀兵 (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扬州 225007) 摘要 目前我国的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尚处于探索、试行阶段,结合多年的环境监理工作实践,对污染场地 土壤修复过程中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内容和要点进行阐述,针对其实施中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提出针对性的环境监理解决措施,并从法律法规、环境监理模式、专业知识等角度提供建议,对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 污染场地 土壤修复 环境监理 中图分类号:X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064(2019)02-072-03 随着人类生产方式的深度变革,因农业生产活动、工业生产活动、人类生活活动以及气候环境变化等引发的土壤污染问题日趋严重[1]。鉴于污染土壤所承载的毒害物质具有潜在风险性,易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加快土壤生态修复已逐渐成为当前生态环保领域的重点工作内容[2]。 为实现土壤治理和修复过程的有效监督和全面管理, 2014年12月1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出台《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首次将环境监理制度纳入我国污染场地修复工作范畴,并对其工作程序、工作内容、环境监理要点、工作方法和制度作出了系统性阐述[3]。该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构建完整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链条,避免或减轻项目施工阶段导致的环境二次污染和生态破坏。然而,我国的工程环境监理,尤其是污染场地土壤修复项目环境监理工作仍处于摸索阶段,尚未形成完整、成熟的监管体系,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修复后期过程控制和长期跟踪监测缺乏、修复过程信息模糊、专业环境监理技术人员短缺等亟待解决[4]。 笔者基于多年的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环境监理经验,以工 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项目为例,对该类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流程、内容和要点进行了总结,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提出针对性的环境监理解决措施,以期为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1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环境监理的工作内容和要点 实施污染场地土壤修复项目环境监理的主要目的是通 过在施工区域内规范工程施工,控制或消除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满足建设项目的环保要求,进而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5]。区别于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或环境监理,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贯穿于项目前期设计、准备、 施工、验收等全过程,其监理内容覆盖主体和配套工程环保设施配备、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落实、修复治理效果评估、修复工程质量检测和项目环保验收等多个方面[6],具体表现为: (1)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场地污染土壤修复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环境监理合同等要求,结合场地 调查评估报告,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修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等基础资料进行技术审核,重点关注土壤修复工艺设计、土壤治理方案、工程实施方案、环保措施和环保设施设计文件、专家评审意见落实、土壤修复从业资质、环境保护专项条款、临时用地方案、施工期环境管理体系、弃土处置方案、“三废”专项处置方案、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 (2)准备阶段。基于对具体施工程序及各阶段环境保护 敏感目标的掌握,环境监理在项目准备阶段明确监理工作重点,向业主完成环保工作交底;同时,根据场地污染情况、修复技术方案、修复目标以及施工组织方案,编制环境监理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沟通,共同建立完善的环保责任体系。 (3)施工阶段。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监理通过驻场、 旁站或巡查、环境监测、记录报告、发布文件、审阅报告、工作例会等方式进行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以实现修复过程对环境 最低限度的破坏和最大限度的保护,其主要监理内容包括:核实事故应急体系和监督环境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落实修复实施方案、“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设施配套的有效执行;监督环保工程规范性施工与进度以及场内安全运输;检查监测施工过程气、水、声、固废排放及施工影响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跟踪督查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组织环保宣传和培训,建立环保沟通、协调、会商机制;编写环境监理月报、年报和专题报告。 (4)验收阶段。项目验收过程中参与修复工程质量检测, 确保监测调查布点、土方样品采集方法、送检程序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复核、验收土壤修复质量和污染防控效果以及弃土处置方案执行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和整改 要求;编写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提交至建设单位和管理部门,协助建设单位配合环保部门“三同时”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保试生产审查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2项目实施难点和重点问题的环境监理解决措施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作按照施工步骤可分为施工准备、 修复区域边界确认、修复场地及堆放场地建设、土壤的挖掘和短驳、污染土壤预处理、修复工艺及养护、处理后土壤检测及处置等环节。考虑到各工艺段施工难点和重点有所差异, 72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案及修复效果评价技术审核要点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案及修复效果评价技术审核要点
附件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案及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审核要点 (试行) 第一部分场地环境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审核要点 一、形式要求 1. 送审报告应加盖场地责任单位和场地调查单位的公章。 2. 应附具从业人员责任页,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员,从业单位应建立内部审核制度,明确报告的审核人,上述人员均需签字确认。 3. 报告需经过收集或制作的相关图件和图片包括: (1)地理位置图 (2)场地各历史时期的地形图 (3)平面布置图 (4)工艺流程图 (5)场地规划图 (6)采样布点图(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多轮取样) (7)地下水流向图 2 2020年4月19日
(8)土壤钻孔柱状图 (9)地下水建井图 (10)污染范围图(详细调查) (11)超风险范围图(风险评估) (12)地质剖面图(详细调查) 4. 调查评估报告附件应包括: (1)人员访谈记录 (2)现场踏勘记录 (3)土壤现场采样照片 (4)地下水成井及采样照片 (5)建井洗井记录表 (6)采样工作量清单(应包括采样点位置、钻孔深度和坐标,各层采样点深度,检测指标,样品编号,按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分别列表) (7)现场土壤地下水采样记录及样品流转记录 (8)质量控制表 (9)检测报告(须加盖CMA、CNAS图章) (10)实验室资质证明材料 (11)场地土壤理化性质(风险评估) 3 2020年4月19日
(12)暴露参数的取值及来源(风险评估) 二、技术要求 1. 初步调查监测方案,应明确监测范围、监测介质、监测项目以及监测点位布设等。 (1)监测范围 监测范围一般为前期环境调查初步确定的场地边界范围,如果前期场地环境调查认为场地内的污染物存在扩散到场地边界外的情况,监测范围还可扩展到场地周边的疑似受污染区域。 (2)监测介质 监测介质主要为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根据场地具体情况还可能包括场地地表水和场地残余废弃物。 (3)监测项目 工业场地可选择的监测目标污染物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总石油烃(TPH)、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氰化物、氟化物、农药等。实际环境调查过程中应根据场地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确定监测因子,且场地历史如果涉及到多个不同工业行业类型,潜在特征污染物监测因子要叠加。 (4)土壤监测点位布设 一般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以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获取的 4 2020年4月19日
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修复、效果评估文件技术要点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防治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技术要点。 本技术要点,是对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污染场地环境修复项目实施方案、污染场地环境修复项目环境监理方案、污染场地环境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等开展技术审查的工作指引。 相关工作内容还应按国家和地方对建设用地环境管理要求开展。 本技术要点由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制及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本技术要点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技术要点起草单位: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第1章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要点 对从业单位的要求:从业单位在本市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相关从业活动前需到我局登记,且近年无环境保护、质量监督、认证认可等部门不良信息记录。 对监测单位的要求:监测单位应在本地设有获CMA资质的实验室,水质和土壤类能力范围涵盖应包括且不限于重金属(Pb、As、Cd、Cr、Hg、Ni等)、总石油烃(地下水中为石油类)、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挥发性有机物(VOC)、pH值等,其检测能力应达到场地需检测因子的75%以上。[s1] 一、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要点 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包括在场地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形成的各类报告。 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应在原有工业企业所在场地完全停产,且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储罐(槽)拆除后进行。 技术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一)形式要求 1.送审报告应加盖场地责任单位和场地调查单位的公章。 2.应附具从业人员责任页,明确项目负责人,各分项工作承担者,从业单位应建立内部审核制度,明确报告的审核、审定人员,上述人员均需亲笔签字确认。 (二)报告需通过收集或制作的相关图件和图片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