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学术研讨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学术研讨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学术研讨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文件

海师办[2011]83号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

印发硕士研究生学术研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研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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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术研讨管理办法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学术水平,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学术型研究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强化研究生的文献分析和综合能力,提高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一)学术研讨(Seminar)作为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培养的一个必修环节,其学分列入培养方案的总学分。每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完成4次以上专题报告,且获得“通过”以上成绩不少于4次。

(二)凡已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应以学科、导师(组)、课题组等为单元定期组织研究生参加学术研讨(Seminar)。

(三)各学院、学科应加强对研究生学术研讨(Seminar)工作的组织与指导,并进行督促检查。各学院应根据研究生人数和研究生每学期必须完成的专题报告次数,制定出本学期详细的研究生学术专题研讨计划。

二、基本方式

(一)专题报告。由研究生做专题报告。研究生专题汇报时,应提前一周准备一份书面的报告摘要(或PPT文档)。经导师审核合格后,方能做报告。要求每位研究生作专题汇报的时间不低于30分钟。汇报结束后须撰写800字以上的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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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讨论。主持人根据专题报告内容,引导大家讨论发言、提问。

(三)研究生学术研讨(Seminar)对全校公开,相关学科研究生必须参加签到,并欢迎其他师生自由参加。每次报告会预先公告,由本学科同行组成三人成绩评定小组(含主持人),报告结束后对该生本次报告做成绩评定。

三、基本内容

学术研讨(Seminar)应结合研究生的专业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工作,围绕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前沿动态、最新进展、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展开。

四、组织程序

(一)每次组织学术研讨(Seminar)时,主持人应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记录人员在进行记录时,应重点将举办时间、地点、主持人总结或点评、考核成绩等当场记录在《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研讨(Seminar)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学术研讨(Seminar)考核登记表》)上。要求主持人、报告人、记录人在《学术研讨(Seminar)考核登记表》上签名。

(二)填写、签字结束后,主持人须将《学术研讨(Seminar)考核登记表》原件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保存备查,参加学术研讨(Seminar)的所有研究生妥善保存复印件。

(三)研究生应将《学术研讨(Seminar)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和其本人的专题报告总结材料装订成册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所在学院,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检查备案。通过4次(含4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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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者,记2学分。

五、其他

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学校将组织研究生教育督导人员随机对各学院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六、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研讨(Seminar)成绩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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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研讨(Seminar)成绩考核登记表专业:年级:举办地点:举办时间:

记录人(签名):评定小组成员(签名):报告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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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研究生学术研讨管理办法通知

抄送:党群系统各部门。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1年12月16日印发

(共印50份)6

简述海南师范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海南师范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海师办〔2013〕65号文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承担高级别的科研项目,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得高层次的科研奖励,提高我校的科研层次和水平,参照《海南师范大学科研成果类别认定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对象为科研成果署名为海南师范大学的我校教职工(含兼职教授、研究员,下同)。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三条获国际奖励的科研成果。 第四条获国家、省(部)、厅级奖励的科研成果。 第五条被国际权威索引收录、国内权威刊物转载、发表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的学术论文。 第六条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用的研究报告(不含规划类报告)。 第七条获得授权的职务专利。 第八条艺术作品类成果。 第三章奖励条件 第九条奖励的科研成果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奖的科研成果必须有授奖单位颁布的奖励通知和证书; (二)SCI、EI、SSCI、A&HCI、CPCI-S、CPCI-SSH等收录的论文必须有权威检索机构提供的检索报告; (三)中文期刊论文必须有中国知网检索页; (四)转载的论文,以论文被转载的期刊复印件(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论文全文)为认定的依据; (五)授权职务专利必须有国家专利局颁发的授权专利证书; (六)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用的研究报告必须有政府采用部门出具的采用证明。 第十条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所发表期刊的分区,以论文收录当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所公布的最新期刊分区表的大类分区为认定依据。 第十一条《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论文,以论文发表当年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公布的最新CSCD来源期刊(核心库)目录为认定依据。 第十二条《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论文,以论文发表当年(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的最新CSSCI来源期刊目录(不含扩展版和来源集刊)为认定依据。 第十三条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以论文发表当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所收录的中文核心期刊为认定依据。 第四章获奖科研成果的奖励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 2015年学生军训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军训大纲》和上级有关军训工作的要求,针对新生特点和学校实际情况,以提高军事训练质量和加强军事理论教学为中心,以创建优良校风学风,适应国家人才培养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实现中国梦、教育梦和强军梦为目标,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按质按量完成训练大纲规定的训练科目。努力通过严格的军事训练、国防报告和军事理论教学,加强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防教育,激发学生的爱国热忱,磨练学生吃苦耐劳的意志品质,培养学生顽强拼搏精神和艰苦奋斗作风,强化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增强学生体能,提高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行为习惯、学习习惯。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学生军训工作的领导,确保军训工作顺利完成,成立海南师范大学2015年学生军训大队,军训大队在学校党委和承训部队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全校学生军训工作。 各学院相应成立学院级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在军训大队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军训教官,认真做好军训的组织、协调、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圆满完成军训任务。 三、受训学生及编成

我校龙昆南校区受训的学生约1858人,共需部队教官31名。军训人员分成7个连,28个排。连队设连长1名,指导员若干名,连长由部队干部担任,指导员由我校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辅导员担任,排为基本的训练单位,每排设排长1名,由部队教官担任,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协助做好军训相关工作。 四、训练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军训内容 队列动作、军事理论课教学、国防报告、宿舍内务评比、革命歌曲学唱活动等,军训结束前举行军训汇报表演和总结。 (二)时间安排 军训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30日。 五、军训保障工作与分工 军训工作由军训大队统一安排部署,学校人民武装部和学生处统一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认真做好军训的组织保障工作,保证学生军训顺利进行。 六、先进评比。 (一)军训标兵宿舍40间,分别颁发奖状和奖金。 (二)先进队列10个。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分别颁发奖状和奖金。 (三)军训标兵59名,并通报表彰。 (四)学生军训工作先进教师10名。

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611-法理学与宪法学》考试大纲一、考试性质 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 二、考试时间 180分钟。 三、考试方式与分值 闭卷、笔试。满分150分,其中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四、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法理学 第一章法学 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法学的历史 第三节法学与相邻学科 第二章法理学概述 第一节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 第二节中国法理学 第三章法的概念 第一节“法”概念的语义分析 第二节法的本质及基本特征 第三节法的作用及局限 第四章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 第一节法的渊源 第二节法的分类 第三节法的效力 第五章法的要素 第一节法的要素释义 第二节法律概念 第三节法律规则 第四节法律原则 第六章法律体系 第一节法律体系释义

第二节法律部门及其划分 第三节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第七章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历史上的权利观和义务观 第二节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第三节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第四节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八章法律行为 第一节法律行为释义 第二节法律行为的结构 第三节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九章法律关系 第一节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三节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四节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第十章法律责任 第一节法律责任释义 第二节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第三节法律责任的承担 第十一章法律程序 第一节法律程序释义 第二节正当法律程序 第十二章法的历史 第一节法的起源 第二节法的历史类型 第十三章法律演进 第一节法律演进概论 第二节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 第三节法律改革 第四节法律全球化 第十四章法的制定 第一节立法的概念 第二节立法体制 第三节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 第四节立法的原则 第十五章法的实施 第一节守法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践经费报销指南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践经费报销指南 一、申请与审批 毕业实习类经费:学院严格依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当年度实习实施计划,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预算表》,实施计划由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备案。毕业实习类经费由学院院长审批,到学校财务处报账。 专业实习类经费:学院在专业实习见习活动开展前二周需提供《海南师范大学实践教学经费使用申请报告》、《海南师范大学ХХХ学院ХХХ活动方案》、《海南师范大学ХХХ学院ХХХ活动经费预算明细表》,由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以执行。(可参看《关于划拨年度专业实习类实践教学经费的通知》海师教函〔〕号)。 二、报销流程 三、财务报销注意事项 、票据要求 ()票据单位名称一律为“海南师范大学”,不得用简称或多加学院名称。票面单位名称非“海南师范大学”的,一律不能报销,每张发票上都要有日期。 ()票据字体一律用黑色字迹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清楚规范。票据记载内容不得涂改、挖补,原始票据有错误,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须加盖出具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票据金额有误的,必须由出具单位重开,否则不能作为

报销凭证。 ()每张票据后面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审批人在报销单封面上签字后方能作为报销凭据。对于金额、尺寸较小,张数较多的票据(如公交车票),可编织一张汇总表,汇总表注明经手人、证明人,即可作为报账凭据。 ()办公用品票据金额为元以下的票据,可不附购物清单,直接办理报销手续。对于批量购买办公用品品,原则上票据金额为元(含元)以上,要素“单位”填“批”,品名为“办公用品”、“用品”等发票,必须附加销货单位出具的销货明细账或购物清单(加盖销货单位印章),方可报销。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发票和清单的章要一致。 ()单张发票金额大于元,需提供发票验真。发票验真单上必须有详细的税额、发票开具的单位(销方名称等)、开票日期等等; ()每张发票需附带相对应的刷卡的小票(存根)。 ()印刷费:打印、复印都需附明细单(加盖打印店章);打印、复印超过元要上交情况说明书,以下内容要详细附在里面:打印内容、张数(含份数)、时间、原因(使用说明)加盖学院公章。 、经费报销要求 ()指导教师差旅费:交通费,凭票据实报实销。海口市内若为自驾车,需在申请预算时注明,并附说明往返地点、里程,报销单内提供油票、刷公务卡的小票,发票日期和实际日期要相符,发票抬头是海南师范大学。租用校车则没有交通费补贴,和学生共同租车前往不再发放交通费。住宿费:凭当地住宿发票实报实销,发票上要将住房明细备注好。明细具体为天数、单价、总额。海口市外出差按每天住宿费不超过元,每天出差补贴元,报销时需要学院提供说明,报销按头尾各一天给予补贴。其它中间时间段,由学院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2016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学科教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简介 第一部分学科专业介绍 学科教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单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现已获得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学科队伍年龄、职称、学缘等构成合理,以取得博士学位的中青年为主体,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强。 思想政治教育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方法,专门研究人们思想品德形成、发展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培养人们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学科。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为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念,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比较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熟悉思想形成、发展规律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动态;能胜任与本学科相关的教学、科研和党政、群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研究方向介绍 本学科方向注意从社会学、政治学、伦理学、教育学和心理学等学科中吸收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理论资源,将理想教育、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教育和爱的教育等视为一个有机整体,开拓研究领域,创新研究方法;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课堂教学、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实习见习等方式进行培养。在中小学建立稳定的教育实习见习基地,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成立导师组负责研究生的指导,并在中小学聘任有经验的高级教师担任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 本学科的导师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成果较突出。其校内主要导师简介如下: 张旭新,女,1957年10月生,海南师范大学教授,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硕士研究生导师。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育教学与研究。主要研究方向思想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道德支持研究”,主持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博士点建设专项课题(重大课题)《大学生道德养成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出版学术专著《思想道德教育研究》、《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海南特区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问题研究》4部,编著和参编教材10多部,在省级、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并完成省级科研课题10项。 刘华初,男,1969年10月生,湖北孝感人,哲学博士、教授。1990年提前1年修满学分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核动力工程专业,1994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核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之后从事计算机开发与管理工作13年,其中1996~2004年间留学、工作于英国、美国、加拿大约8年。2007~2010年在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攻读外国哲学博士学位,2010年毕业并任教于海南师范大学,2012年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博士后出站,同年晋升副教授;2013年破格晋升教授。主要从事现代西方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政教育的研究和教学。近5年来,出版专著2部,译著1部,主持省部级课题5项,参与国家、省部级课题4项,在《教学与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世界哲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50多篇。 郑东艳(1967-),女,博士,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 第三部分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念,比较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及党政、群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人才。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 (2011年8月30日修订) 为加强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海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的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本项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申请自由,宏观控制,规定时间,公开考核,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所有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与程序,所有与转专业有关的行为都要依据本规定进行,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三)各专业转出或接收转入学生的数量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 (四)转专业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门类同一年级。文科专业学生不能转理工科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中英合作项目类学生不能转其他普通类专业。 (五)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二、转专业的条件 (一)具备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籍资格的一、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公共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 0,并具有适合拟转入专业学习的某方面特长。 (三)身心健康,且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四)有继续学习的经济支付能力,不欠任何费用。 (五)在同时具备以上四条规定的基础上,学生个人申请转专业还必须具备以下特定条件之一。 1、经学校组织认定,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者; 3、高职专升本者; 4、在校期间违反校规,考试严重违纪或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5、应作休学、退学处理者; 三、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按照转入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同时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学分制管理方案》的有关规定,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取得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

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暂行规定

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暂行规定(讨论稿) 一、总则 第一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首要环节,其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环节多,周期长。为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我校硕士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文件规定,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按需招生的原则。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办授权审核批准。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对象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的人员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等。 第四条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经费来源按隶属关系分为国家财政拨款、用人单位委托培养经费和自筹经费等。 第五条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硕士研究生初试为全国统一考试。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第七条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试题在开考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自行命制的试题属机密级材料;考生答卷在成绩公布前属秘密级材料。 二、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审批各学院上报的调剂录取和拟录取名单;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九条各招生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其职责主要包括: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复试规则,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办法;审查确定各专业复试小组的成员名单;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申请调剂名单和拟录取名单;负责处理本单位与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研究生处设立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校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科学研究工作。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组织复试、面试、生源调剂和录取工作,对入学新生的思想政治、业务和身体健康状况进

海南师范大学国家级校级创新项目检查

2015年(上半年)海南师范大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检查工 作安排 2015上半年度项目结项工作将按学科分别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二、评审分组 (一) 生科组(国家级4项,省级12项,校级3项) 评审专家: 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8:30—11:30 地点:生物楼报告厅 (二)化学组(国家级9项,省级9项,校级5项) 评审专家: 时间:2015年6月23日下午14:30—下午18:00 地点:生物楼报告厅 (三)文化教育混合组(国家级2项,省级3项,校级1项)评审专家: 时间:2015年6月24日上午8:30—11:30 地点: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四)物理信息数学组(国家级3项,省级3项,校级3项)评审专家: 时间:2015年6月24日下午14:30—18:00 地点: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评审流程 (一)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项 1.专家组听取项目组的PPT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可提1-2个问题,项目组成员回答(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每组派一个人记录答辩过程),答辩时严格控制时间; 2.专家组对项目组成员的汇报进行评价,做出答辩意见; 3.专家组成员对照项目任务书查看项目材料,看是否完成项目任务书中所列出的任务,以及是否有过程材料(原始记录等)。

其中,项目成果形式是系统或实物的,请项目组成员进行现场演示; 4.专家组成员对项目进行合议,确定其是否通过检查; 5.教务处将对本次验收结果发文通报。 (二)校级项目结项 1.专家组成员先查阅校级创新实验项目的结项材料; 2.专家组成员对照项目任务书查看项目材料,看是否完成项目任务书中所列出的任务,以及是否有过程材料(原始记录等); 3.专家组成员对校级创新实验项目进行合议,确定其是否通过检查; 4.教务处将对本次验收结果发文通报。 注:1.凡本次被验收项目的指导教师均不能作为专家组成员; 2.国家级、省级项目组成员必须亲自到场答辩,不允许他人替代。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答辩记录表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学科简介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学科简介 一、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专业简介 1、学科专业简介: 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专业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于2010年开始从应届毕业的中文本科生中招收海南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培养模式:3+1,即三年在职学习,一年脱产学习),2011年招收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培养模式:2年全日制),从2012年起,将原批准招收的海南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改为从海南省特岗教师中招收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培养模式:2+1,即两年在职学习,一年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到2014年为止,共招收有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生162人。 在上级有关部门和海南师范大学各级领导的积极支持下,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专业的导师队伍从无到有,从2010年开始,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建设,已经形成了一支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在担任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专业课程和论文指导的教师队伍中(不包括公共课程和教育课程的师资),共有中文教授8人,副教授6人,讲师1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共11人,具有教育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共14人,学科负责人为陈道谆教授。 并且,从2012年6月开始,经海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同意将文学院现有的15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同时聘任为专业型(语文)教育硕士生导师,此举大大增强了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专业的导师队伍建设,为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的教育质量提供了强大有力的师资队伍保障。另外,文学院外聘有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生导师6人,他们分别来自省市教研院或省属重点中学,都具有丰富的基础教育实践经验和研究心得,全部具有中学语文特级教师职称,都有相关的基础教育研究论著或语文教育研究论文公开发表。 2、学科师资队伍科研情况(不包括外聘专家、公共课程和教育课程的师资): 近三年来,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专业的导师在科研成果、课题、获奖等方面,硕果累累,统计结果如下: (1)学术论文:在《文学评论》、《文艺争鸣》、《中国文化研究》等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共计27篇。

海南师范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附件1 海南师范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海师办…2014?52号 为实施创新教育,积极鼓励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等活动,拓展大学生思维、实践能力培养渠道,丰富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订该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二课堂学分的性质与基本要求 第二课堂学分包含于实践课程学分,为各专业普通本科生必修学分。每个学生毕业时需修满3个第二课堂学分。 二、第二课堂学分的类别与计分办法 (一)学科竞赛类 1.凡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学科竞赛(含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英语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等),获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6、5、4学分/项,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参与者每人分别计4、3、2学分/项;获省级各类学科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4、3、2学分/项,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参与者每人分别计3、2、1学分/项。 在全校性学科竞赛活动(含数学、化学、英语、电子设计竞赛等)中获个人一、二等奖者,分别计2、1学分/项;获集体一、二等奖的,项目参与者每人分别计1、0.5学分/项。

2.参加全国或国际文体比赛(含演讲比赛、辩论比赛、知识竞赛、体育竞赛、书画作品展等,下同),获前三名者分别计6、5、4学分,其余名次计3学分;集体项目获前三名者,每人分别计4、3、2学分,其余名次计1.5学分; 参加省级文体正式比赛获前三名者分别计3、2、1学分,其余名次计0.5学分;集体项目获前三名者,每人分别计2、1、0.5学分。 3.正式体育竞赛中,打破全国、省大学生运动会纪录者,分别计6、4学分;打破校纪录者计2学分(获得名次,并破纪录者,只取最高学分,不重复计学分);上述各类竞赛,非政府部门或省一级学会以上单位组织举办的,均不认作“国家级”或“省级”。 (二)科学研究类 1.参与国际性大学生科技活动(含设计、发明创造等)获奖者或研究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或获得专利者,可获得4-10个创新学分。 2.在国家级科技活动中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6、5、4学分/项,其余名次获得者计3学分/项,获集体一、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计4、3、2学分/项;其余名次计1学分/项;在省级科技活动中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4、3、2学分/项,其余名次计1学分/项,获集体一、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计3、2、1学分/项。 3.论文(或其他作品)类 (1)在权威期刊、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的第一、第二、第

十六、海南师范大学师范生技能训练与考核实施办法

海南师范大学 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实施办法 海师办〔2014〕52号 教师职业技能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专业性基本技能和技巧,是教师专业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业务素质的行为表现。为了督促我校师范生重视日常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努力提高自身的教师职业技能,凸显我校教师教育特色,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项目 师范生技能训练与考核内容共分六项: (一)普通话 (二)三笔字 (三)课堂教学技能 (四)班主任工作技能 (五)常用文体写作能力 (六)信息技术整合能力 二、训练与考核具体要求 (一)普通话 1.训练目的 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用普通话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是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同时教师的教育和教学工作还要求具有很强的口语表达能力。普通话的技能是口语表达技能的基础,普通话没有达

到一定的水平,无法进行口语表达技能的训练;在口语表达技能训练中,能够进一步提高普通话的水平。 普通话技能训练从一年级开始安排。 2.训练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要求每个音节的声韵调必须饱满; (2)读双音节词语:要求读出音变; (3)朗读:注意准确,尽量避免错字、漏字、增字、换字等现象出现;注意朗读语气的变化;注意流畅,尽量避免回读和不连贯的现象发生; (4)说话:必须说够3分钟,说话是单向进行,不是双向交流,注意流畅和连贯。说话满3分钟,应试人停止,但应把最后一句话表达完整。 3.训练方式 普通话技能训练以学生自学自练为主,专业教师或推普员指导为辅。学校每年3月组织一次专项辅导,高级语言情境实训室完全开放供学生自测训练。 4.考核方式 普通话技能考核每年上、下半年各安排一次。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占10分。要求每个音节的声韵调必须饱满,读题时音节中只要有一个成分错误,该字就被扣0.1分,如有缺陷(发音介于正误之间),被扣0.05分。声调缺陷按四声分别量化,每个调型不到10次则按实际量化,超过10次则按一个调型

新版海南师范大学物理学考研经验考研参考书考研真题

在决定考研的那一刻,我已预料到这一年将是怎样的一年,我做好了全身心地准备和精力来应对这一年枯燥、乏味、重复、单调的机械式生活。可是虽然如此,我实在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呐,面对诱惑和惰性,甚至几次妥协,妥协之后又陷入对自己深深的自责愧疚当中。这种情绪反反复复,曾几度崩溃。 所以在此想要跟各位讲,心态方面要调整好,不要像我一样使自己陷入极端的情绪当中,这样无论是对自己正常生活还是考研复习都是非常不利的。 所以我想把这一年的经历写下来,用以告慰我在去年饱受折磨的心脏和躯体。告诉它们今年我终于拿到了心仪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你们的付出和忍耐也终于可以扬眉了。 知道自己成功上岸的那一刻心情是极度开心的,所有心酸泪水,一扫而空,只剩下满心欢喜和对未来的向往。 首先非常想对大家讲的是,大家选择考研的这个决定实在是太正确了。非常鼓励大家做这个决定,手握通知书,对未来充满着信念的现在的我尤其这样认为。当然不是说除了考研就没有了别的出路。只不过个人感觉考研这条路走的比较方便,流程也比较清晰。没有太大的不稳定性,顶多是考上,考不上的问题。 而考得上考不上这个主观能动性太强了,就是说,自己决定自己的前途。所以下面便是我这一年来积攒的所有干货,希望可以对大家有一点点小小的帮助。 由于想讲的实在比较多,所以篇幅较长,希望大家可以耐心看完。文章结尾会附上我自己的学习资料,大家可以自取。 海南师范大学物理学的初试科目为: (101)思想政治理论和(201)英语一 (616)普通物理学(力学、电磁学)和(805)量子力学

参考书目为: 《力学》,漆安慎,杜婵英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年6月(第2版 《电磁学》(第3版),赵凯华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7月。 《电磁学》(第2版),梁灿彬、秦光戒、梁竹健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9月 《量子力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周世勋 关于英语复习。 我提一个建议,考研单词主要是用于阅读,所以知道意思即可,建议背单词书的同学不要死啃单词书,以“过单词”的方式背单词,每个单词记忆时间不要太长,不然很容易走神,效率也会很低,背诵单词应利用好零碎的时间,如吃饭之前半个小时,饭后半个小时,也可以穿插在复习专业课期间学累了的时候。 我大概早上会有半个小时的时间来背单词,考研单词大多数是不要求掌握拼写的,在阅读中见到能认出即可,所以速度可以快一点,多重复几遍。早上大概背一到两个单元,晚上睡觉之前再听一遍录音,第二天再迅速的复习一下,效果还不错。阅读还是要多读多看,一遍一遍地过。大家应该也都报了相应的辅导班,老师会有自己的节奏,跟着走就好。特别推荐大家可以多看一些课外的英语文章,了解下英语阅读的背景知识。作文从晚些开始就可以,多背范文,自己总结一些好的句子、模板,力争和别人不一样。作文部分还是要给予高度重视的,我身边有同学就是客观题做的特别好,但是大小作文分数特别低,导致总分比较低。 英语前期单词一定要抓紧,所以说我觉得听听网课也是可以的,但不是必须,如果时间紧的话,但是单词必须过关,根据你的记忆曲线滚动复习,可以作为每

七、海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海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海师办〔2014〕5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课程考核是高校教学管理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是测量学生知识与能力、评价教学质量的基本手段,对改进教学、促进良好教风和学风的形成具有导向作用。 为实现课程考核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海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总结我校近年来进行课程考核管理和改革的经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的课程考核工作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全面负责,制订有关规定,对课程考核的全过程实行规范化的管理。各学院的课程考核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确定监考教师,检查考场执行考试纪律的情况,做好教考分离、评卷、成绩登记及公布、试卷保管、考试质量分析及总结等各项工作。 第二章考核前期准备工作 第三条学生考核资格的确认 (一)凡参加正常课程教学活动,并遵守《海南师范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的在籍学生(含已办相关手续的重修、跨年级、跨专业选课的学生)或经学校同意,办理了进修、旁听手续的人员,均可参加课程考核。 (二)每学期的第十七周,各学生所在学院认真核对学生交

费情况,由学院按规定统一制作本学期学生的准考证,于十八周前给具有考试资格的学生发放准考证。从第十八周起,学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准考证”两证参加期末考核。 (三)重修生、缓考生必须办理报名手续,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准考证”和“重修证”或“缓考申请”参加期末考核。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期末考试前三周)办理报名手续的,一律没有参加考核的资格。跨年级、跨专业修读课程的学生凭跨年级、跨专业修读申请表参加期末考试。结业返校修读生凭财务处开出的重修课程的收费凭据参加考核。 (四)各门课程的主讲教师应根据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如凡缺课时间在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取消考核资格),在考试前两周做好学生考核资格的审查工作,将应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注明原因)送学院办公室;经主管教学的院长审定后由学院办公室于考核前一周通知学生;主讲教师则要在该生的成绩报告单上注明“取消考核资格”的字样。 (五)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核者,须由本人在该课程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否则,按缺考论处。对缓考的学生,主讲教师在该生成绩单上注明“缓考”字样,缓考课程将随下年级的学生考核。 (六)符合考核资格的学生须持教务处规定的有效证件进入指定试室,按指定座号就坐。凡不按照要求带齐有效证件者,不准参加考核,并按缺考论处。 第四条考风考纪

海南大学研究生课表

2012-2013 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表
学院: 旅游学院 年级:12 级旅游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节 次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1-2
语言学概 论 2-14 周 连3节 L3-202
西方文明 2-14 周 连3节 9:00-11:50 L3-202 冯源
3-4 王琳
东方文化 2-14 周 连3节 9:00-11:50 L3-202 赵全鹏
5-6
7-8
晚 上
自然辩 证法 2-7 周 李英华 2-109 连三节
翻译学 导论 2-14 周 连3节 L3-202 纪俊超
上课时间:上午 7:40 下午 2:40;晚上:7:30


2012-2013 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表
学院: 旅游学院 年级:11 级旅游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节 次 周 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英语文学 1-2 2-14 周 连3节 9:00-11: 50 L3-202 冯艳昌
学术论文 写作 2-5 周 连3节 9:00-11: 50 L3-202 宋子斌
跨文化交 际学 2-14 周 连3节 9:00-11: 50 L3-202 冯源
3-4
5-6
日语概论 (日语 生) 2-14 周 连3节 L3-202
学术论文写 作 6-13 周 连3节 L3-202 罗伯特
7-8
朱峰
时文阅读 与分析 2-14 周 连3节 L3-202 施光
日本文化 论 (日语生) 2-14 周 连3节 金山 (金老师 办公室)
晚 上
上课时间:上午 7:40;下午 2:40;晚上:7:30

十二、海南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修订)

海南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修订) 海师办〔2015〕47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士学位条件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改进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一)凡属我校规定的有效学习年限内的在籍本科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授予学士学位。 1、思想政治条件: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守校纪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学业成绩条件:1)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2)参加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达到学校规定授予学士学位的成绩,或参加雅思考试成绩达到6.0以上,或参加托福考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3)经审核其所学各门课程、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明其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础技能,并初步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能力。 (二)在学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党纪国法,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 2、因考试作弊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或因其他原因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

3、学生个人思想品德达标考评两次不及格者; 4、在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课程中,理科类学生的专业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小于1.80(预科生、参军退伍学生的专业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小于1.70),文科类学生的专业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小于2.00(预科生、参军退伍学生的专业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小于1.90); 5、非英语专业的普通专业类学生未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5分以上(含355分)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50分以上(含50分)者;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学生未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284分以上(含284分)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40分以上(含40分)者;运动训练专业学生未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248分以上(含248分)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35分以上(含35分)者;英语专业学生未达到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50分或专业八级考试50分者。 二、补授学士学位的条件 (一)毕业当年因下列原因之一未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自取得毕业证书起三年内,可以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1、因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者; 2、因考试作弊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或因其他原因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 3、理科类学生的专业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小于1.80大于1.70(预科生、参军退伍学生的专业课程平均绩点小于1.70大于1.60),文科类学生的专业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小于2.00大于1.90(预科生、参军退伍学生的专业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小于1.90大于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海师学函[2018]23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8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使毕业生及时、快捷、有序地办理离校手续,确保毕业生顺利愉快地离校,经我处与有关部门协商,现就做好2018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离校通知单》的发放 1、时间:5月16日 2、地点: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3、要求:学生处将《离校通知单》发放给各学院。各学院按应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毕业生人数,组织专人用黑色钢笔填写毕业生相关信息及通知单编号(各学院可以自行编写编号),《离校通知单》须按班级、按学号的顺序填写并整理。 二、婚育证明手续办理 1、办理时间: (1)桂林洋校区:5月22日9:00—16:00(午休时间可以办理)

(2)龙昆南校区:5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办理地点:桂林洋校区附属医院(桂林洋校区)、龙昆南校区第一办公楼五楼人事处办公室(龙昆南校区) 3、办理单位:学校人事处 4、联系人和电话:王丽君老师,电话:65886185 5、要求:各学院指定一名辅导员负责,以学院为单位到指定地点统一办理。 三、财务处离校手续办理 1、办理时间:5月22—29日 2、办理单位:学校财务处 3、地点:南校区第一办公楼二楼211房财务处收费科(联系电话:65899254) 4、要求: (1)5月21日下午3:00前,各学院须将已填好的不欠费的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交到南校区学生处310办公室。《离校通知单》以班级为单位整理。 (2)学生处汇总全校毕业生《离校通知单》后,于5月22日下午5:30前送到财务处收费科。 (3)财务处收费科5月29日下午5:30前将不欠费且审查盖章的毕业生《离校通知单》返回学生处310办公室。 (4)学生处于5月30日将各学院毕业生《离校通知单》发回给各学院学工办。

五、海南师范大学课程成绩管理规定

海南师范大学课程成绩管理规定 海师办〔2014〕52号 一、课程考核形式与考试科目 1.所有课程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形式,各教学班每学期期末考试的科目一般为3-5门。 二、考试(查)方式 2.考试的方式一般为闭卷、开卷、实验操作、术科项目测试等。某些课程如需采用其他考核方式的,应在期中考试前由教研室或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并报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实施。考试课程的成绩应依据平时作业、考勤和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3.考查的方式一般为闭卷、开卷,也可以结合口试、写论文、讨论、实践等形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应在期中考试以前由各学院审批, 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成绩登记、审核与报送 4.无论考试、考查科目,平时、期中、期末和总评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分数(教育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专业实习等实践课程先按百分制记录分数,再按五个等级进行登记)。成绩登记表应按百分制登记学生的原始得分(而非按比例折算后的分数),按平时成绩(含考勤)、期中测验占20%,期末考试占80%的比例得出课程的总评分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总评成绩构成的,需在期中考试前由教研室或老师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报经教务处审批方可实施,但期末

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总评成绩的60%。 5.任课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生成绩登录到学校的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并认真填写考核成绩登记表,标明开课学期、开课专业班级、课程名称、教学时数、学分数、开课单位、填表时间、考核方式、成绩、绩点、任课教师签名,并经教研室主任核实无误后签名,在指定的时间内把成绩登记表报送到学院教务办公室,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成绩登记表上的成绩不得涂改。 6.免修课程成绩,登记在成绩登记表上的总评栏,备注栏注明“免修”,并登记绩点。 7.总评成绩不及格课程的课程,总评成绩用红笔登记,绩点为0。 8.学生缺课节数占教师总授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者,该门课程成绩以“0”分记载。 9.重修课程的成绩评定按《海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四、成绩报送与管理 10.任课教师以行政班为单位登记学生的课程成绩(公选课以教学班为单位登记学生的课程成绩),重修生的课程成绩单独用“重修课程成绩登记表”登记,在指定的时间内(一般在考核后3天内)将成绩登记表一式4份送交学院审核。 11.凡不符合规定的成绩登记表,教务处均视为不合格,一律退回重做。凡不按要求及时报送成绩登记表,对后续工作造成影响的教师或学院,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按《海南师范大学教学管

2019海南师范大学现代教育技术初试科目

附件6 科目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体例 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 考试大纲 科目名称:教育技术学 适用专业: 教育硕士(现代教育技术)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初试:总分为150 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试卷由试题和答题纸组成;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由考点提供)相应的位置上。 (三)试卷内容结构(考试的内容比例) 教育技术学 100% (四)试卷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题(概念题):约10小题,共30分; 简答题(简述题):约6小题,共60分; 分析论述题(综合题):约3小题,共60分。 二、考查目标(复习要求)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教育技术学》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教学技术学基本理论、教学系统设计、教学技术评价等教育技术学的基础课程,要求考生系统掌握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并能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信息化教学中的各类教学问题。 三、考试内容概要 第一章教育技术学的基本概念与历史 1.AECT’94教育技术定义 2.教育技术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取向 3.教育技术学的理论基础 4.教育技术的发展历史 第二章教学资源

1.教学资源概述 2.教学资源的含义与类型 3.教学媒体的含义、特性、分类 4.教学媒体工具的类型、选择依据 5.因特网上的教育信息资源 6.网络教育资源建设技术规范 第三章学与教的过程 1.学习过程的含义、学习目标的分类 2.学习过程模型和影响学习过程的主要因素 3.教学过程的含义及构成要素 4.教学过程的基本阶段 5.教学的组织形式 6.教学策略与教学方法 第四章教学系统设计 1.教学系统的概念与结构模型 2.影响教学系统设计发展的主要因素 3.教学系统设计的理论和模式 4.以“教”为主的教学系统设计 5.以“学”为主的教学系统设计 6.教学设计的新理论框架—活动理论 7.教学设计的进展 第五章教学系统开发 1.教学系统开发技术与模式 2.课程开发 3.现代教学媒体材料的开发 4.智能教学系统开发 5.集成化教学系统开发 第六章教育技术运用 1.教育技术运用的内涵 2.学习资源的应用 3.基于web的网络教学系统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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