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法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在上海法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在上海法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在上海法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吴偕林

(2011年5月12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上午好!

今天,我们召开上海法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此,我谨代表上海高院党组向与会的各位新闻界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并向长期关心与支持上海法院教育培训事业的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就2005年以来上海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取得的成果、新制定的《2011—2015年上海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下称《规划》)相关情况与今后相关工作部署向在座各位进行通报。

一、上海法院教育培训成果及《规划》出台背景

在人民法院的工作全局中,教育培训是具有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的重要工作,关乎队伍建设成效,关乎审判工作质量,关乎人民法院长远发展。所以,我们提出“强院必先强教,树人必先树教”。自1999年起,上海高院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出台了上海法院干部业务教育培训五年规划,2005年又开始实施第二轮培训规划,在实现上海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系统化与规范化的同时,推进从重点解决学历文凭问题向解决能力水平问题的转变,实现了教育培训工作重心的转移,法官的职业素养与庭审驾驭、法律适用、裁判文书制作、诉讼调解四个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近年来,上海法院在高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贴审判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较好地完成了教育培训各项任务。

一是建立起了统筹协调、分级分工、多元多层的大培训工作格局,形成了高院培训职能部门统筹集中培训、高院条线业务培训、中院和基层法院短平快培训相结合的培训工作体系。2005年以来,上海法官培训中心年均举办为期一周以上的各类培训班60-70期,年参训人员3000余人次。高院各部门每年组织条线培训20余期,参训人数2000余人次。各中院和基层法院每半年进行一次为期3天的集中轮训,同时打造具有本院特色的培训项目,如一中院推出专家型法官和法官预备人才联动培养模式,二中院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海事法院引进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和角色扮演等教学手段,浦东法院以审判实务论坛为载体为审判业务带头人成长搭建平台,普陀法院“法之语”干警论坛、长宁法院“法官沙龙”、黄浦法院法研社等,都发挥了良好的培训作用。二是初步建立了教育培训生成机制。六年来,上海法院坚持紧贴法院工作大局和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注重从关注审判热点难点确定干部培训需求,从法院工作大局重点确定培训对接要求,逐步形成了贴近组织、岗位要求与干部需求的教育培训生成机制,增强了各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09年,为增强法官调解能力,及时组织开展了诉讼调解能力全员轮训,全市法院3000余名一线审判法官参加了轮训。为提高中层领导干部管理能力,启动了“现代领导科学”专题培训,用2年时间,完成对全市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的轮训。为适应金融专业审判的客观需要,与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联合举办金融法律高级培训项目,对全市从事金融审判的业务庭庭长(审判长)进行专业高级培训。2010年,顺应基层法庭工作领域拓展需要,举办了人民法庭庭长轮训。为适应上海法院全面建成诉调对接中心新形势,举办了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培训班。今年,我们

又根据管辖体制改革的新变化,对全市法院涉外商事审判法官进行了全员轮训。三是形成了一支以专家型法官为核心、兼职教师为主体、带教法官为基础、外聘专家学者为补充、年龄结构有梯次、学科专业较齐全的师资队伍,2005年以来在上海法官培训中心先后成立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和执行工作教研组,由高院审判业务部门领导担任教研组组长,促进了教育培训与审判业务的融通结合。为规范法官培训兼职教师的聘任、管理,推进法官培训师资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高院专门制定法官培训兼职教师聘任、管理的办法,13名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和59名优秀审判业务骨干被聘为兼职教师。为提高师资队伍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法官培训中心定期召开教研活动,发挥教学、办案、调研的联动,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同时,向有关院校推荐兼职教师担任院校的兼职教授,既为院校的法学教育提供鲜活的审判案例,又为提高兼职教师的授课和学术水平提供了实践平台,保障了上海法院各层次、各类型培训的需要。四是形成了一批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培训工作品牌。上海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在实践中创新,在探索中完善,形成了上海特色。如率先开展“菜单式”专题培训,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满足干警的个性培训需求;规范预备法官培训,严格培训流程,建立预备法官培训实习带教制度;深化中外司法交流,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共同开发的审判技巧培训项目,拓展了法官深度观察、思考问题、对外交流以及双语应用综合能力;举办心理咨询师培训,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每年举办“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专项培训,目前,全市法院已有100多名干部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为提高法官审执调解水平提供了一定的专业支持。长宁法院将心理咨询师与信访接待等工作对接,为发挥心理咨询师在审判中心

工作的专业作用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编纂《法官智库丛书》,作为全市法官培训的系统教材,并公开出版发行,目前已出版了8部;实现培训管理信息化,编制了高效、共享、便利的培训工作软件系统,实现了全市法院法官网上自选菜单报名、法官培训师资网上查阅、职能部门网上编班排课、年终培训数据统计自动生成,对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障了培训办班的预期性和常态化。

教育培训的作用在实践中得到充分体现。上海法院审判质量公正的综合指数连续三年居全国前三甲,其中公正指数连续三年全国第一;2010年,上海法院在服务保障“世博”压力大、任务重的形势下,依然实现了案件收结存良性循环;上海法院入选最高法院公报案例6件,占地方法院入选全国公报案例的30%。

教育既是今天,更是明天。为更好地做好上海法院教育培训工作,高院政治部与干培处按照党组的统一部署,于2010年9月成立《规划》调研专题小组,集思广益,对今后五年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展开调研。经多次讨论、座谈,网上问卷,20余次修改,历经征求意见稿、拟定稿和送审稿3轮意见征询,《规划》于日前经高院党组会议讨论通过。

出台新的规划,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对上海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成功经验的总结传承。在第二个五年规划顺利完成之后,制定新的五年规划,既是对过去经验的传承,也是立足全局,着眼长远,改革创新,实现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发展。二是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履责要求的积极回应。新的五年是国家和上海“十二五”规划实施的五年,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确保法律的正确全面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阶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

用,为“十二五”规划和国家法律的全面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和应尽义务,需要通过教育培训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三是对上海法院“人才强院”战略的推进落实。上海正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既需要具有国际视野、前瞻意识的优秀司法人才,也需要培养具有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精深司法能力,特别是群众工作能力,富有司法智慧的优秀司法人才。人才是法院发展的关键,教育则是人才成长的基础。四是对最高法院教育培训规划的对接落实。最高法院近日发布了全国法院教育培训五年规划,确定了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需要我们有效对接和落实。

二、《规划》的基本内容与主要特点

(一)关于《规划》基本内容

《规划》在总结前两轮教育培训经验成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国家和上海“十二五”发展规划,围绕法院审判实践、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学习型法院和法院文化建设需要,对今后五年上海法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基本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进行全面部署。

1、立足培养主体与培养路径,确立政治性、法律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的教育培训指导思想

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是任何一项教育工作都必须首先回答的核心问题,这也是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问题。人民法院的教育培训不同于一般大学培训,应当从人民法院的政治性、法律性以及实践性出发,确立自己特有的指导思想。《规划》明确,教育培训要在政治方

向上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在职能定位上坚持服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在培训内容上,坚持“以发展目标、实践需求为导向,以素养提升、能力提高为核心,以深化改革、增强实效为重点”;在培训路径上,坚持完善教育培训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分层次、多元化、有重点的教育培训格局,从而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坚实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2、拓展内涵外延,确定以提升“三个素养,五个能力”为重点的教育培训总体目标

《规划》充分体现“传承经验、把握规律、反映需求、创新发展”的培训思路,根据当前审判形势对法官素养能力提出新的要求,将前两轮规划提出的“一个素养”深化为“政治素养”、“专业素养”与“人文素养”,进一步提升法官素养内涵,夯实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培育基础。同时,在巩固提高庭审驾驭、法律适用与裁判文书制作三个能力的基础上,拓展诉讼调解与群众工作两个能力,作为新的培训重点,加强法官正确把握社情民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以及回应社会关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综合能力。从而确立了未来五年以提升“三个素养,五个能力”为重点,造就一支具有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精深司法能力,富有司法智慧,公正、廉洁、为民的上海法院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总体目标。

3、适应组织、岗位、干部需求,确定五大教育培训基本任务

《规划》根据当前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现状,从领导干部主题培训、任职培训、续职培训、专项培训及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五个

方面进行部署,确定相应培训重点,规定具体培训课时,力求在既有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满足上海法院的组织需求、岗位需求与干部需求,积极与法院重要工作规划、重大司法改革举措相配套。一是围绕法院主题教育,开展提升领导干部科学管理水平的培训;二是将任职培训细分成初任培训与拟任培训两大类,加大对初任领导的培训力度,延续预备法官拟任培训,加强对新进人员的培训。三是适应三级法院功能定位、管辖制度改革和法院职能拓展,开展涉外商事、知识产权审判等相关专题培训,并延伸续职培训人员范围。四是完成最高法院规定的高级法官晋升、司法警察警衔晋升、基层法官培训任务,继续举办人民陪审员、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及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区法官培训班。五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通过挂职锻炼、学习研修以及与院校、培训机构合作、建立培养基地等途径,加大对审判业务骨干和后备干部的培训力度,加强复合型审判专业人才的培养,有序组织法院干部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根据对上海法官队伍学历层次现状的分析,《规划》对研究生培养提出了明确的目标比例:即规划期内,研究生层次人数要达到全市法院总人数的33%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法官数量要达到全市法官数量的40%以上,博士学位的法官数量要达到全市法官数量的3%以上。其中高院、中院、区县法院硕士以上法官的比例分别达到55%、45%、30%。

(二)关于《规划》主要特点

1、在培训对象上,实现全员分层培训

《规划》对接上海法院人才规划,加大对领导管理、审判专业、审判服务保障三类人才的培养力度,拓宽了培训对象范围。组织法院干部进行分层分类培训,确保教育培训实现全员覆盖,分层实施。在

继续以法官培训为重点的同时,扩大领导干部、行政综合部门工作人员、书记员、辅助文员等审判保障人员的培训范围,首次将人民陪审员、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及西部援助地区的法官培训纳入《规划》体系。设置领导干部关于现代科学管理知识的轮训、中青年法官后备干部培训、预备法官培训、书记员培训等培训项目。根据参训对象不同,开设研讨班和基础知识普及班,并加强对复合型审判专业人才的培养。

2、在培训内容上,突出素养能力培训

《规划》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相结合的教育培训基本原则,落实到具体任务中,不仅在每类培训中都增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培训内容,更注重干部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提高。如领导干部主题培训侧重政策水平、驾驭全局、科学决策和领导管理能力的提高;初任中层干部培训侧重审判管理、应急处置等能力的提高;初任审判长培训侧重合议庭管理能力的提高;预备法官培训侧重审判技能的提高,并进行群众工作能力补课式培训。为适应法院审判实践需求,顺应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步伐,“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发展主线,对从事审理金融、涉外商事、知识产权、海商海事和审查、执行非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等案件的法官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法官的综合素养与司法能力,充分展现上海法院司法公正的形象与水平。

3、在培训形式上,创新推进“1+2+4”的培训模式

所谓“1+2+4”,是指《规划》立足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坚持与完善“菜单式”自主选学培训方式的基础上,辅以条线培训、专题培训等两种组织调训为补充,突破传统面授方式,积极倡导法官教学、

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网络教学四种培训方式。选聘资深法官传授司法智慧与经验,全面推广法官教学;通过模拟庭审、视频观摩与社会考察等途径,积极推进现场教学;建立司法实践教学案例库,大力倡导案例教学方法。力争在五年内,逐步提高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与研究式等新型培训方式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比重。积极筹建网上培训中心,逐步形成开放、兼容、共享的教育培训网络体系,有效缓解工学矛盾。

三、关于《规划》的落实保障

为确保培训实效,《规划》从三级法院培训职能分工入手,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评估考核、创新培训方式、优化师资队伍、推进教材建设、保障经费投入等六个方面采取相应措施,推动教育培训在高起点上实现新跨越。为此,未来五年,上海法院将要建立一套管理体系、三项师资优化制度、一批培训教材案例库、五大教育培训管理机制。即建立一套事前统筹谋划、事中检查反馈、事后评估考核的培训管理体系,提高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在保障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效果上,充分发挥审判专业教研组的教学主导作用,坚持教研组集体会商制度;有效利用高校和长三角师资资源,拓宽优秀教师的授课选择面;逐步健全法官教学考核、激励制度,提高教师的尊荣感与责任心。着力推进培训教材建设,逐步建立相关专业教学案例库,打造一批能够代表上海法院教育培训水平的精品教材与课件。进一步充分认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法院队伍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作用,努力在全国率先健全教育培训五项机制,即培训项目生成机制、培训科学管理机制、培训师资遴选机制、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和培训激励约束机制。

各位记者,十二五期间的教育培训工作已拉开序幕。上海法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努力为教育培训五年规划的顺利实施开好局、起好步,为把上海建设成为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提供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一直关心支持上海法院教育培训事业的新闻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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