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安全秩序,维护公司与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并使出入本公司车辆之管理有所依循,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厂区

3职责

3.1由行政服务部制定并指导安保执行全厂车辆管理办法,拟定外来车辆进出厂区登记及通行相关业务管理。

3.2车辆管制证件由行政服务部统一办理并发放,现场核查为安保人员和行政服务部人员。

4定义

5流程图

6流程详细说明

6.1停车证之申请:

6.1.1公司员工车辆

6.1.1.1公司员工自己的车辆通行证由部门助理或相关人员到行政服务部

申请;

6.1.1.2须申请停车证应提前一天将申请资料交给行政服务部,申请资料

包括:部门签批的《员工停车证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驾驶证复印件一份;

6.1.1.3行政服务部办理《员工车辆通行证》完成后,将通知相关人员领

取,同时签核《员工停车证发放须知》,行政服务部保管复印件;

6.1.1.4《员工车辆通行证》统一张贴在车内挡风玻璃的右下角。

6.1.2临时入厂车辆

6.1.2.1访客车辆:在门卫室登记填写《访客登记表》、《入厂告知书》,并

执有效证件在门卫室更换《临时车辆通行证》,由相关部门对应人员带领进入;

6.1.2.2交货车辆:厂商凭“交货单”经安保查对确实后,在门卫室登记填写《访

客登记表》、《入厂告知书》,并执有效证件在门卫室更换《临时车辆通行证》;

6.1.2.3施工商车辆:在门卫室登记填写《访客登记表》、《入厂告知书》,并执

有效证件在门卫室更换《临时车辆通行证》,由相关部门对应人员带领进入。

6.2车辆进出厂区之管制:

6.2.1任何车辆进出厂区都必须接受安保指挥,厂商车辆必须主动打开车厢

接受安保检查。

6.2.2任何进入厂区之车辆都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并且非天马员工之车

辆不准在厂区内过夜。

6.2.3任何车辆之车主都应负责妥善看好其车辆之安全,如有失窃或损坏,

本公司概不负责。

6.2.4VIP车辆的进出,应由安保人员在门卫室的《车辆进出厂区登记表》上

登记,并及时联络相关单位接应。

6.2.5厂商车辆交货入厂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6.2.5.1厂商须在门卫室的《访客登记表》上登记,并凭“交货单”经安保

查对确实,并签写时间后入厂至指定地点交货。

6.2.5.2对危险品进厂,安保要确认车主身份信息、驾驶证及行驶证,缺一

不可。有携带化学品等危险品的查看危险品押运证将车辆信息登记到《化学品进出登记表》上,同时将此信息及时报给环安部消防值班员,确认后方可进厂。

6.2.6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之车辆入厂时,应在《访客登记表》上登记后至

指定地点装货。出厂时应携带有部门主管签核的《货物出门证》,并经安保确定货品与其一致,收回《货物出门证》及放行。

6.2.7外来自行车、助动车及摩托车应停放在相应区域,应以不影响厂容及

厂区交通为原则。

6.2.8一般出租车一律停靠在大门外,由乘客自行下车进入厂区,若遇大雨

或其它紧急情况由安保视当时情况酌情处理。

6.3 厂区交通规则:

6.3.1任何车辆进入厂区,都应随时将停车证或通行证摆放在前方玻璃右侧

明显处。时速不得超出5公里/小时。

6.3.2 物流车辆行驶路径严格按照厂区道路规划路线行驶,且车辆高度符合

厂区各区域限高规定。

6.3.3所有车辆都必须停在指定之停车处,厂区内不准随意停放车辆。

6.3.4处罚:(员工处罚另见HR奖惩条例)厂区内车辆之行为应由安保负责指

挥、督察,如有违反或屡劝不听者,由安保签请罚款处分,超速或乱停乱放罚款100元,再犯重罚或取消停车资格。

6.3.5厂内若有车祸现象发生,应及时通知安保人员作证据取证,并保护现

场、维持秩序,由车主根据国家交通法规,自行协商解决。若车祸情况严重或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报知警方解决。

6.3.6 厂区道路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实施分流管理,非机动车沿道路

两侧行进,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如无人行道应沿路边行走),橫过道路时必须注意安全。

7使用表格

7.1员工停车证申请表

7.2 访客登记表

7.3 货物出门证

7.4 化学品进出厂登记表

8附件

8.1 附件一员工停车证发放须知8.2 附件二临时停车证发放须知8.3 附件三入厂告知书

8.4 附件四员工车辆通行证

8.5 附件五临时车辆通行证

9参考文件

厂 区 交 通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总则 2.1 公司成立以人力资源部、安全部、车队联合组成的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2 厂区交通安全管辖范围是指本厂道路以及进入厂区内的行人和车辆。 2.3 进入厂区的各种车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主席令第8号)、《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1994)以及公司有关厂区交通管理的制度和实施细则。 3 信号、标志 3.1 厂区交通道路、厂门、弯道、单行道、交叉道、跨越道路的管架以及禁止停放车辆的场所和禁行道路等,均应设置国家规定的道路交通标志。 3.2 厂区限制路段和管制路段应设置明显的警告、禁令标志。3.3 破路施工以及跨越占道路拉设绳、架,须报经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批,并设立醒目标志,夜间要有红灯。 3.4 厂区交通道路要设有足够的照明。 4 交通线路 4.1 厂区交通道路应平坦通畅,路侧要设有下水道(明沟应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4.2 严禁在厂区主要通道和消防通道上堆集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是由于生产需要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占用。 4.3 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米以上,堆放要牢固,

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米。 4.4 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将厂区交通道路划分为三类:4.4.1 自由路段:厂内的主干道,允许各种车辆通行。 4.4.2 限制路段:通向化工车间、库房的非主干道,允许运送原料、产品的相关车辆通行。 4.4.3 管制路段:除消防车、救护车外,禁止其它车辆通行、停留。 4.5 厂区交通道路的具体划分,详见道路两旁的交通标志。 4.6 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限制路段和管制路段的机动车辆,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交管办批准后方可通行。 5 车辆管理 5.1 机动车辆(包括叉车、装载车、内转车)的车况必须良好,按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定期检审,检审合格后方可行驶。 5.2 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机动车辆、小型车辆和特种车辆的保养修理制度,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和大修,实行“三级”保养制度,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修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均不得使用。 5.3 公司自备的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应按《14.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5.4 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包括外单位的机动车辆),必须配戴阻火器,非经特殊许可,严禁驶入限制路段和管制路段。5.5 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并依次停放。装载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运送EO的特种车辆在厂区内停留时间不得超出3小时(包括卸料时间在内)。 5.6 严禁摩托车进入生产区,禁止内转车和特种车辆驶出厂区。 6 车辆驾驶 6.1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正式或实习执照),经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审

6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凌源小城子光伏电站交通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凌源小城子光伏电站交通安全、驾驶人员、机动车辆及交通事故等管理内容。本规定适用于凌源小城子光伏电站。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2.1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以及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 2.2 车辆:是指机动车。 2.3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3 职责 3.1 光伏电站站长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电站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2 电站专工负责监督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 3.3 电站站长、专工负责电站所辖车辆及驾驶员的调度,电站专职驾驶员的资质审核和交通安全学习,车辆定期检审、维护保养、保险等事宜。 3.4 电站站长、专工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负责电站交通方面违章违纪行为及违章肇事的处理和考核。 3.5光伏电站站长是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本电站人员严格执行本规定。

4 风险控制点 本规定中的风险控制点:组织职责、安全标志、人员管理、车辆管理、外来车辆、行车管理。 5 风险分析 5.1 组织机构不健全或职责不明确,导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5.2 交通安全标志不完善,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5.3 未对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核或未进行相关教育,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5.4 车辆保养、检查和维修不及时,导致车辆使用寿命缩短。 5.5 对外来车辆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5.6 车辆未按规定行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6 管理内容与方法 6.1 行车管理 6.1.1 电站车辆管理的基本原则:日常车辆使用由光伏电站按电站有关规定调派。电站所有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及修理工作及安全教育由专工负责,电站机动车辆车管理业务工作统一由站长管理。 6.1.2光伏电站需长途用车时,须经专工或站长同意,并填写长途行车单。 6.1.3 光伏电站生产用车由专工统一安排和调度。 6.1.4 驾驶员应及时做好车辆的清洁卫生工作,对车辆的相关系统和安全部件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6.1.5 电站机动车辆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机动车辆定期维护保养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25100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广田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定义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指对公司使用的车辆、驾驶员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综合管理。 4. 职责 4.1 人事行政中心 4.1.1 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4.1.2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4.1.3 负责公司车辆的配置规划、具体购置与统一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配使用; 4.1.4 负责公司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办理车辆年审、保险等相关手续; 4.1.5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 4.1.6 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 车辆使用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驾驶员和使用车辆进行管理,贯彻执行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 公司领导 根据不同权限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及费用的审批。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车辆使用管理 5.1.2 未经审批,其他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企业、事业单位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企业、事业单位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力源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程序,减少车辆运行成本,提高车辆利用率,结合公司用车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职责 1、办公室是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公司现有车辆的管理和考核,负责对单位车辆费用进行管理考核。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统配车辆。 二、车辆管理与使用 (一)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属公司加油的)统一由办公室管理调度,除公司主要领导车辆可实行定向服务,其他车辆一律由办公室统配、统调。单位用车在县城的必须经办公室签字同意,出县城的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2、所有统配车辆回县城后,白天一律停放在公司办公区院内,夜间停放在供电公司食堂前西侧,并认真填写《车辆回场登记表》,驾驶员及保卫值班人员签字,夜间严禁车辆停放在各小区院内,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3、公司所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办公室负责管理加油卡,加油站采取招标的办法确定,除外出长途车外(其他特殊情况经办公室同意),一律不准在其他地方加油,加油点统一定为石油公司第六加油站。 4、公司所配车辆每月20日由办公室、财务部共同抄表,核算百公里耗油,每季度清帐一次。 5、公司所配车辆经公司车辆维修认定机构认定确需维修时,原则到公司指定地点维修,凡因该指定地点设备、技术等原因无法修理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后可到其它地方维修,并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工作需要执行出车任务的车辆发生故障时,报办公室批准后可在当地维修。 5、车辆所有费用报销前必须办公室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凡未经办公室签字的车辆,发生的维修费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6、公司车辆发生责任事故,除执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处罚外,另按照公司有关条款进行严格考核驾驶员,处罚款项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7、办公室应安排好公司行政及防汛值班车辆,以确保事故抢险、突发事件等用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总部《规范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为防止厂内道路交通事故及厂内机动车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公司厂内道路交通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进入厂区的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业务人员及外单位出入厂区的人员及车辆都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 二、机动车辆安全行驶要求 对违反以下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外来人员清离厂区,公司给予责任人100元处罚,同时按照公司《安全违章记分管理规定》扣考核分4-12分。 1、凡须进入生产区域内出入的机动车辆,公司公务车辆除外,必须到保卫处登记,并经值班人员提示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厂区。 2、厂区内的机动车辆,要严格遵守厂区内限速规定: 1)出入厂门不超过5公里/小时; 2)支干线不超过10公里/小时; 3)主干线不超过15公里/小时; 4)出入厂房、仓库、生产现场、倒车,转弯、掉头、十字路口、三岔路口、人行横道等特殊路段要减速、鸣笛,速度不超过5公里/小时; 5)车辆过往人车交汇路口要提前减速,低速“一看、二慢、三通过”。 4、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或卸车,特殊情况应报主管安全副总审批,落实好安全措施。

5、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必须封盖严密,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否则禁止存放厂区和上路行驶。 6、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管理人员要及时指挥,驾驶人员要听从管理人员指挥,按规定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 7、厂区内禁止无证和酒后驾驶。 三、人员行走安全要求 对违反以下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外来人员清离厂区,公司给予责任人100元处罚,同时按照公司《安全违章记分管理规定》扣考核分4-12分。 1、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遮挡、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2、员工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在厂区主干线上行走时,要严格按照交通标志线行走: 1)横过道路必须走斑马线; 2)行人禁止在机动车道路内行走; 3)不得选捷径横越护栏过道; 4)无交通标志线或护栏的,靠右侧行驶,注意观察通过; 5)夜间值班及生产人员在厂区内行走,需佩戴反光背心或反光工作服,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安全通行。6)冬季雪后人行道上的冰雪,责任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安排清理,有斜坡和较滑的路段临时增加警示标识,提示慢行。

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XX公司管理制度 ★ 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201X年X月X日发布 XX公司

目录 1.目的 (2) 2.适用范围 (2) 3.术语和定义 (2) 4.引用文件 (2) 5.职责 (3) 6.管理内容和规定 (4) 7.业务/管理流程 (8) 8.记录 (8) 9.附则 (8) 10.附件 (8) 附加说明: (9)

1.目的 为了规范XX公司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物流运输、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全面提高本厂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个人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所属车辆,公司专职驾驶员,公司全体员工,以及进入本厂工作的其他社会车辆和人员。 3.术语和定义 3.1. 机动车: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3.2. 非机动车: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3.3. 交通事故: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4.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5.职责 5.1综合管理科: 5.1.1负责公司公务车辆信息管理和保险、年检、日常维护等相关工作。

5.1.2负责厂区道路的隐患整改。 5.1.3负责交通事故车辆的处理。 5.1.4负责公务车驾驶人员的备案登记管理。 5.2安技环保科: 5.2.1负责厂内交通安全管理。 5.2.2负责组织交通安全检查。 5.2.3负责组织驾驶员的驾驶技能考核及证件核发。 5.2.4负责厂内机动车驾驶员证件的核发。 5.3 财务部: 5.3.1配合综合管理科完成厂内机动车年检费用的支付。 5.3.2配合综合管理科完成公务车年检、维修保养、保险费用的支付。 5.3.3交通安全管理罚款收缴。 5.4 各部门: 5.4.1 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及日常检查。 5.4.2厂内机动车的日常管理。 5.4.3根据工作需提报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名单,共同参与技能考核。 5.4.4发生交通事故及时报告及处理。 6.管理内容和规定 6.1. 厂区内交通安全管理 6.1.1公司内车辆行驶限速30公里/小时,叉车、电瓶车行驶限速10公里/小时,专业厂以及仓库等封闭区域的场地,转角处、十字路口、进入车间、仓库的汽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叉车、大牵引车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6.1.2厂区主要道路、停车场、试车跑道要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公司内严禁车辆乱停乱

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2020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2020新版) 为了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的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成立交通安全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安全生产部是公司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制订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2.负责管理公司车辆,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文件,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负责办理车辆的养路、保险、税收、年审等有关手续。 4.负责车辆调度,派车要填制派车单。

5.负责驾驶员的管理,组织安全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对司机的安全规章执行情况和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定期检查督促,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 6.负责车辆燃油、维修等有关费用的管理,制订办法,加强检查考核,努力降低各项费用。 三、交通安全管理 1.定期对司机和有关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考试,司机考试不合格待岗培训。 2.公司除每年至少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交通法规知识教育外,重大节假日前也要组织相应的教育,要求职工无论是开车、骑车或是步行都要模范地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3.出车前必须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油满水足,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出车。 4.乘人、载货车辆不准超载、超速,出长途车时,驾驶员事先要充分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2、范围: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 3、责任者:保卫科、安全部、购销运输部门 4、程序: 4.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4.2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4.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4.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4.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4.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4.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

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BECE-ZD-XXXX 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X公司 XX年XX月

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部门姓名签名日期编写 校核 审查 审批 签发 分发范围:公司各部门原件存: 总裁办公室文档室会审单: No 选择会审部门判断会审人签字审查意见 会审部门意见有/无有/无有/无有/无有/无有/无有/无有/无有/无有/无有/无有/无有/无 注:如审查人有意见在审查意见栏内手写,如无意见不用填写“/”。

历史版本记录 版 日期状态编写校核审查审批签发修改—说明本

目录 1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定义 (1) 3 组织管理及职责 (1) 3.1 管理职责 (2) 3.2 管理内容 (2) 3.3 管理要求 (2) 4 附则 (3)

1总则 1.1为了加强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1.2 交通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确保交通安全。 1.3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部门、事业部和各二级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各单位下属企业参照执行。 2 定义 2.1本办法所称驾驶员,是指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经单位许可的专职驾驶员和准驾人员。 2.2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承担各单位生产经营任务的在道路上运行的机动车,包括自有和租赁的机动车,不含场(厂、区)内专用机动车。 2.3本办法所称道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公路、城市道路、在各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和各单位所管辖区域内的场内公路及专用公路。 3组织管理及职责 3.1管理职责 3.1.1 管理机构职责 (1) X总裁办公室负责集团总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管辖范围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 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各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3.1.2 交通安全岗位职责 (1) 各单位负责人是交通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分管安全领导负责交通安全监督,各单位应确定主管交通领导、管理部门或工作人员。 (2) 交通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对专职驾驶员组织管理考核。负责制定准驾人员授权规则(参考格式见附件1),并监督管理。 3.1.3 专职驾驶员 (1) 专职驾驶员由各单位主管交通安全领导(或其授权人员)通过许

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350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目的与范围 为实现对公司交通安全的有效管理,减少和杜绝交通违章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交通安全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操作证 由公司、基层单位逐级审查,政府主管部门培训考核颁发的驾驶资格证,允许驾驶车辆:铲车、起重车辆。 2.2 企内机动车辆准驾证 由公司、基层单位逐级考核、审查,为驾

驶员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允许驾驶车辆:乘用车、货运汽车和产品车。 2.3 驾驶员安全例会 由各车辆管理单位组织的驾驶员集中强化学习教育例会。 2.4 周安全活动 也称安全活动日。车辆管理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主题活动。 2.5 零散车辆单位 车辆在10台车(包括特种车辆)以下不按建制车队进行标准化管理的车辆管理单位(包括派出执行现场施工任务的临时车组)。 2.6 长途车辆 到300km及其以上执行任务的车辆。 2.7 大宗任务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9956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管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事厂内运输工作的新工人和代培、实习人员,入厂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老工人带领下工作3~6个月,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操作。 二、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安全操作考试合格,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合格证,方准驾驶。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色盲、严重近视、耳聋、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禁忌症者,不得继续担任

河北省道路安全管理条例

河北省道路安全管理条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路安全 第三章机动车和驾驶员 第四章非机动车和行人 第五章公路交通管理 第六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畅通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路交通管理贯彻“集中统一,综合治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由各级交通部门负责,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交通法规进行管理。 第四条全省城乡一切单位和组织,有责任对所属人员进行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培养讲道德,守纪律,遵守和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风尚。 第五条在我省公路上通行的一切车辆和行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劝告、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我省交通部门现行管理 的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及专用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 第七条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公路两旁已划定的用地)都是国家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破坏。 第二章公路安全

第八条公路上和公路两旁留地范围内严禁建 房搭棚、埋设管线、竖立电杆、挖沟引水、开山采石、挖土采砂。 已埋设的管线、电杆,有协议的按原协议执行;没有协议的,由公路部门与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空中架设跨越公路的管线、横幅等距地面的净空高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农田灌溉需要引水跨越公路时,须事先经公路部门批准,并采取措施,保护公路。 第九条严禁在公路上、排水沟内打场晒粮、堆积或碾轧物料、摆摊和进行集市贸易。 第十条在公路和公路桥梁下及对其有影响的 范围内开采矿藏,开采单位必须先向当地公路部门报送有关开采范围、沉陷程度、修复措施等有关资料,经批准方可开采。 第十一条公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及其他附属 设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动用、迁移、损坏与涂改。

公司内部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暂行)

公司内部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内部道路交通安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内的所有机动车辆行驶,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公司内部道路交通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内主要通道上依据有关规定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如限速标志、限载标志、限高标志及禁止通行标志。 第四条车辆按《车辆停放管理办法》在指定地点停放。 第五条除上级领导莅临公司检查工作、抢险救灾外,公司及个人车辆进入家属区、厂区,必须在安全监察部办理通行证,公司内通行证上标明:限速行驶、谨慎驾驶。违者罚款200元。 第六条公司内车辆一律限速行驶(抢险救灾除外),超速罚款200元。 第七条公司内行驶限速为汽车15公里/时、铲车5公里/时,在生产设备区域进出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时。 第八条车辆行驶要安全礼让,转弯处谨慎驾驶,车辆停放以不影响公司内各主要通道交通为原则,在指定区域停放。 第九条公司内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取得操作证方可单独驾驶,凡无证驾驶(含证照与车型不符)、私自开车者,罚款200

元,造成事故除追究责任外,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条翻斗车、铲车不准载人行驶,电瓶车驾乘人员不得超员。上述车辆未经允许不准驶出厂外违者罚款200元第十一条安全监察部的安监人员、后勤管理部的门卫及当班巡逻人员,负责查处车辆超速、车辆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 第十二条机动车辆在公司内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本部门领导和安全监察部及后勤部,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不得隐瞒情节或伪造现场。 第十三条路灯所属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路灯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时消缺。 第十四条后勤管理部负责对道路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第十五条公司内道路施工,后勤部负责落实设置路障,夜间悬挂警示灯,在路口设置"前方道路施工,请绕道行驶"标指牌。 第十六条后勤管理部负责路面的清扫,运垃圾、运煤、运灰车辆要做好防撒落的措施。安全监察部有权根据污染情况向公司考核办提出200-1000元的考核建议。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相关责任人的考核,在当月奖金中扣除;外包工程队的交通违章由后勤管理部在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外来车辆的违章考核由安全监察部报总经理办工室考核。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办保卫组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四条交通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五条生产经营综合管理部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六条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单位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七条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

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八条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九条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办保卫报告,公司办保卫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条公司各分厂、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章生产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凡须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除特种车辆外,必须到公司办保卫组办理相关出入手续,并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出入生产区 第十二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5公里/小时,主支干线20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5公里/小时、仓库线20公里/小时,装有硫酸、苯、煤焦油、燃料油、甲醇及其它危险品的槽车5~10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

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007年10月31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7年12月27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2008年1月16日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本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道路智能交通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纳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所需经费财政应当按规定予以保障。 第四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交通、环保、城管、教育、农业(农业机械)、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聘用的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在交通警察的组织指挥下,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同级志愿服务管理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志愿服务,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报刊、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信息,提供道路交通安全咨询和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安 全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了加强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提高车辆(含内转车)的安全运行可靠性,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减少或避免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及公司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与交通活动的运行控制规定和要求。 2、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所有机动车在其资产所属区域及道路上进行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的管理与处罚。 三、职责 1、总经办职责 (1)负责公司经理层领导的公务用车安排,确保车况安全可靠。 (2)负责部室有重要、紧急公务用车的协调安排,确保车况安全可靠。(3)负责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业务、法规学习及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督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的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可靠。 负责督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和驾驶资质的年审认证工作。 2、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对公司停车库的安全管理和考核,督促管理人员维护停车库的安全使用秩序。 (2)负责对公司停车库的交通标志的设置、维护。 (3)组织、参加对公司驾驶员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4)督促、考核有关职能部门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法规学习、日常管理、定期查改安全隐患、车辆和驾驶资质的年审认证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5)负责对公司所属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和监督、考核。 3、各部门职责 1、对本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 2、负责对本部门所有驾驶人员(含内转车驾驶员,下同)的驾驶资质审查和职业禁忌症体检管理,做到安全用工。 3、负责对本部门所有驾驶员进行定期技能培训、业务及法规学习和日常管理,做到及时、有效,建档管理。 4、负责对本部门所有车辆(含内转车)的定期车况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可靠。 5、负责做好本部门所有车辆及驾驶员的年审、认证工作,做好自检、年审认证的建档管理工作。 6、组织、参加对本部门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现场勘查、认定和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做好本部门所有车辆及驾驶员的保险及理赔工作。 四、管理要求

场内外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场内外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批准人:朱素华 审核人:江先春 编写人:张治雷 文件会签表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场内外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项目场内外交通安全管理。各二级单位、工程项目可参照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2.职责 2.1公司、二级单位、项目 2.1.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场内交通安全的归口管理工作。 2.1.2各单位(项目)的行政正职为本单位(项目)场内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对本单位(项目)场内交通安全负领导管理责任。 2.1.3各单位(项目)机动车辆管理部门(作业队)对所管辖的场内交通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主要职责: a)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运行、维修等管理规章制度。 b)做好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运输调配工作。 c)组织驾驶员、维护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活动。 d)组织专业人员对小车、面包车、客车每周一次,其它机动车辆每月一次的安全技术状况专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e)负责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员运输行驶相关的证件审验和保险缴费等工作。 f)发生场内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2.1.4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对本单位场内交通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主要职责: a)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和公司规定、指令,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各种活动。 b)定期对运行机动车辆路检,纠正违章。 c)协助交警部门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年度检审工作。 d)参加场内交通事故的调查,提出有关责任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e)及时将驾驶员、机动车相关信息录入安全信息系统,不定期进行更新。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管理组织 1.1为保障公司厂区交通运输的安全,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防 止交通事故,公司保卫部门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1.2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工业企业厂区运输安全规程》(GB4387及公司有关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 1.3在本公司厂区区域内行驶的一切车辆,都要服从保卫部门 与门卫人员的检查。 2信号、标志 2.1厂门、厂区和厂区的交通道路、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车辆停放场所等,按规定并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交通信号标志。 2.2因生产、运输或施工而影响交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明显标志如夜间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临时交通指挥等,保证车辆、行人安全,同时严格执行公司《厂区断路安全作业规程》(AH02/06)等制度。 2.3厂区交通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交叉处、弯道等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厂门口宜设有车辆进出厂的标志、信号。 3交通线路 3.1厂区交通道路沿线的车辆、部门严禁向厂区交通道路路面 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3.2严禁在厂区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 上做阻碍交通的作业。确因生产与其它运输时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按规程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并经保卫部门批准。 3.3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过机动车辆的道路拉设的绳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5m 4车辆 4.1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门定期检审,经检审合格后持证行驶。 4.2厂内行驶的特种车辆(铲车、电瓶车、叉车)车况要保持良好,每年组织年检,合格后方准驾驶。 4.3车辆职能管理部门,要建立车辆的保养修理制度,定期检修,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检,凡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不得使用。 4.4自用的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必须按有关安全检修规定执行。 4.5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 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可驾驶。车辆押运员必须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押运证后方可上岗。 4.6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经专门 训练、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同时严格执行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制度》(AH01/08)。 4.7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驾驶规则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转弯时要显示信号。 4.8厂内行车限速规定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条例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公安机关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市容、交通、工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利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科学方法,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 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扶持科研机构、院校开展交通科技研究,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第五条车辆驾驶人和行人应当听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纵容、指使、强迫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车辆,不得妨碍交通警察执行公务。 第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七条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期限到具备资格的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接受安全技术检验。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应对其做出的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机动车辆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报废的大型客车、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某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范文

某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章?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与职权第三条公司各有车部门对本部门驾驶员所驾驶车辆的安全行驶负有管理责任,负责驾驶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总经理工作部(以下简称总经部)统一负责公司车辆年检及驾驶证的年度审验工作。第四条?安监部部和总经部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监察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所有车辆交通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公司兼职司机资格审查、考核和准驾证的发放。第五条?总经部要对公司各种车辆和驾驶员建立档案,掌握公司车辆技术状况以及驾驶员的技术水平,并组织全体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学习和教育活动。第六条?安监部部和总经部有权检查、指导、考核有车部门车辆管理工作。发现车辆或驾驶员严重不符合出车条件时,有权制止驾驶员出车,同时追究派车单位领导责任。第七条?如果公司车辆发生交通肇事,安监部部与总经部共同协助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第三章对驾驶员的要求第八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驾驶员要遵守公司相关规定,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允许严禁私自动车。严禁开英雄车、赌气车以及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第十条?严禁任何人无证驾车,严禁驾驶员出让驾驶权(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风厂和项目部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司下发

的准驾证方可动用车辆。第十一条?驾驶员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行车的重要性,做好事故预想,随时处理可能遇到各种突发险情。第十二条?车辆在雨天、雪天、冰雪路面以及路况较差或驾驶员不熟悉地段行车时,应特别注意行车安全。第十三条?特种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特种车辆驾驶证,方可上岗作业。第十四条?在出车前除履行出车手续外,驾驶员还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如:制动部分、行走部分、转向部分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消除,在车辆故障消除前严禁出车。派车人员应询问驾驶员的身体健康状况、查看精神状态,如发现驾驶员不具备安全出车条件,可改派他人出车或不出车,驾驶员如果感觉状态欠佳可拒绝出车。第十五条?驾驶员在出长途车时应在中途停车休息,严防疲劳驾驶发生意外事故。第十六条?如果发生交通肇事或车辆损坏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安监部部汇报,以便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确定今后防范措施。第十七条?任何人员不得违章乘坐。驾驶员不准私自搭载他人,如私自搭乘他人发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同时还要追究驾驶员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车辆行驶时驾驶员严禁吸烟、饮食、使用手机。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系好安全带。第十九条?驾驶员严禁私自出车或将有限制工作范围的车辆驶出规定范围。第二十条?驾驶员擅自变更行车路线而发生的交通事故,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第四章车辆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依据国家和地方交通部门规定,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应由总经部及时给予报废,如车辆状况尚好,还可以继续使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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