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试块

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试块
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试块

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试块、试件和材料

北京市住房建设委《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京建质[2009]289号)文件规定,对以下14类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100%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件;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预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7、防水材料;

8、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9、沥青、沥青混合料;

10、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11、建筑外窗;

12、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

13、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

14、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检测机构拒收样品的原因有哪几项:

1、见证记录无见证人员签字,或签字的见证人未告知检测机构;

2、检测试样的数量、规格等不符合检测标准要求;

3、等样标识和封志损失或信息不全;

4、封样标识和封志上没有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签字。

北京市对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报告和不合格检测结果有哪些相关规定:北京市住建委有三个相关文件做出以下规定:

一、《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京建质[2009]289号)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应加盖检测机构“有见证试验”专用章,由施工单位汇总后纳入工程施工技术档案。

检测机构对出现的不合格检测结果应在当日(京建发[2010]344号文件改为“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应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台账。

北京市住房建设委已建立检测网络平台,并实时发布检测结果,监理及施工单位都可对本项目的检测结果上网查询,上网密钥由检测机构提供或向北京市质量监督结构领取。

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京建发[2010]344号)固定:

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并加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一样式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标识。

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和下列行为,以及设计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一)、未按规

定和技术标准进行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二)、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三)、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的;(四)、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五)、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六)、未按要求实施旁站见证的。

三、北京市《关于统一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标识样式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发[2011]90号)规定:

自2011年3月15日起,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应当统一使用钢印检测标识,没有加盖钢印检测标识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不能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水泥进场复验规定:

水泥进场复验的项目应当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的规定执行。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检验。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数你,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其主要抽样方法和数量如下:

1、散装通用硅酸盐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随机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取出等量水泥,经搅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2、袋装通用硅酸盐水泥:对对同一水泥厂生产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随机从不少于20袋中各取出等量水泥,经搅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3、快硬硅酸盐水泥以400t为一批,不足400t也按一批计。

4、铝酸盐水泥以120t为一批,不足120t也按一批计。

砌体工程常用的砖及砌块进场复试规定:

按照《砌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的规定,砖及砌块进场应当复试其强度。其主要抽样方法和数量如下:

烧结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每一厂家、每1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5万块也按一批计。抽检数量:1组。

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每一厂家、每10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0万块也按一批计。抽检数量:1组。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一厂家、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万块也按一批计。抽检数量:1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的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

普通混凝土试件现场取样制作规定:

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普通混凝土应当在施工现场浇筑地点制作试件。现场制作试件类型有:用于混凝土验收的标准养护试件、用于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如拆模、运输、张拉等)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用于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用于冬期施工等特殊情况下的“同条件养护”转“标准养护”试件等。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用于普通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标准试件尺寸为150 mm×150 mm×150mm。取样数量

如下:

每100盘但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当一次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

用于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拆底模、预应力张拉)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需要由施工单位自行确定。

用于混凝土结构强度实体检验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应按照强度等级留置,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每个强度等级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规定:对于冬期施工期间掺加外加剂的混凝土,应在浇筑地点制作一定数量的混凝土试件,进行强度试验。一组试件进行标养,28d后试压;其余试件同条件养护,分别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时、拆模前、拆除支撑前进行试压。

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用的试件尺寸规定:

骨料最大粒径(mm)≤31.5

试件尺寸(mm)100 mm×100 mm×100 mm

强度尺寸换算系数 0.95

骨料最大粒径(mm)≤40

试件尺寸(mm)150 mm×150 mm×150 mm

强度尺寸换算系数 1.00

骨料最大粒径(mm)≤63

试件尺寸(mm)200 mm×200 mm×200 mm

强度尺寸换算系数 1.05

注:对强度等级为C60及以上的混凝土试件,其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可通过试验确定,试验的试块组数不得少于30对组。

见证取样送样方案

一、工程概况 1.1地理概况 拟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和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工程位于南宁市玉洞大道南面,与新建的市政道路(未命名)西面交汇处,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场地属丘陵地貌,现场地东侧已整平,高程约95.0~120.0m,相对高差25.0m,钻孔高程95.10~117.38m,相符高差22.28m. 1.2工程简述 本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项目总用地61000㎡,共有5栋建筑物,建筑总面积为94024.41m2 。其中:应急搜救基地等生活、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1-3#楼地上建筑面积为27489.24㎡,地下2层,地上17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心建筑面积为8303.4㎡,地下2层,地上6层;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3514.57㎡,地下2层,地上16层。建筑工程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00.80~103.80m。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 二、编制依据及技术规范 2.1编制目的 见证取样送样方案编制的目的是: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和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如何保证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保证工程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性,从而保证工程质量,提供较为完整的纲领性技术文件,用以指导工程施工与管理。 2.2编制依据 1、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2、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 4、其它有关手册及参考文件资料。

5、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 2.3本工程主要采用的技术规范 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2-2002) 3、《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66-2011) 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5、《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 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 10、《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9) 1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 12、《钢筋焊接机验收规程》(JGJ18-2003) 13、《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1) 三、见证取样送样管理 3.1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取样和送样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为保证试件材料及制品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材料及制品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相关文件,法规的规定,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8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北邮国昊物联生态园一期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邮国昊物联生态园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无锡北邮国昊科技园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江苏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施工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净慧东道以东,具区路以北,思贤路以西,弘毅路以南 总建筑面积:30968平方米,地上27030平方米,地下3938平方米 建筑结构类型及层次:1#楼科研办公室地上8层地下1层、2#楼科研配套地上7层,均为框架结构 表1结构设计情况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基础形式预应力管桩、方桩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基础设计等级乙级抗震等级三、四级 建筑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抗震设防烈度六度 二、编制依据 1.编制说明 (1)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 行检测。

(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3)见证人员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经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有向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员的书面授权书。 2.编制依据 序号名称编号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混凝土验收规范》GB50204-2015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 4《装饰验收规范》GB50210-2001 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建设工程实行见证取样 和送检的规定》 6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图纸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混凝土空心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目录 一、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二、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三、见证取样送检方案 (一)、混凝土 (二)、混凝土外加剂 (三)、建筑砂浆 (四)、水泥 (五)、骨料 (六)钢材机械性能 (七)、墙体材料 (八)基础回填材料 (九)防水材料 (十)建筑幕墙 (十一)建筑门窗 (十二)室内环境污染 (十三)混凝土结构 (十四)钢结构无损检测 四、试件制作和试验见证计划安排表

一、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列表 二、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1、监理单位应向工程受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 人员授权书员员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的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 必须在旁见证。 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 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 人员应在委托单上签字上 5、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 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三、见证取样送检方案 (一)混凝土 混凝土取样方法、数量和部位 1、现场搅拌混凝土 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注地点随机抽取。

(2)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砼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 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 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符合 下列要求: ①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 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②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 件; ③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 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多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④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 适当位置,并应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 (7)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预拌(商品)混凝土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建建[2000]211号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一、为规范我公司在工程施工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1用于收水口的管材; 1.2用于路面的聚酯纤维布; 1.3用于井底板的钢筋; 1.4砂浆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1.5水稳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1.6用于砌筑雨污水井的普通混凝土砖; 1.7沥青砼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1.8混凝土砂浆等试块 1.9路缘石、道板等混凝土小型砌块; 1.10沥青砼混合料; 1.11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1.12工程所使用土、石灰、砂、碎石、水泥 2、现场检测 2.1灰土压实度、灰剂量、弯沉、无侧限 2.2沥青砼压实度、厚度、平整度、渗水系数、构造深度、摩擦系数、弯沉; 三、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3.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试验室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3)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3.2选定的试验室必须得到负责本项目的监理、甲方及质量监督机构认可。 3.3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等实施见证取样前应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钢筋等的取样过程。 3.4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将送检样品如钢筋样品等原材料在现场负责见证取样的现场监理工程师贴上专用加封标志或者由该工程师亲自送往试验室。 四、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4.1 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应是取得取样员资格的人员,一般应是试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2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的签字和监理组盖章。 4.4试验室出具的报告一式两份,由施工单位保存,并作为归档材料,是工序产品质量评定的重要依据。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编制: 审核:

目录 一、编制依据及说明 (3) 二、工程项目概况 (3)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程序 (5) 四、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7) 五、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材料内容 (7) 六、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等材料的取样制作要求 (7) 七、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计划 (11)

一、编制依据及说明: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质字[2009]289号 (四)《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五)《监理规划》 (六)《本工程施工试验方案》 (七)《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 (八)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 根据建筑工程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为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本工程的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为规范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本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因每次进场材料的数量和批次不同,因此实际见证取样的组数与计划可能略有不同。见证取样组数的确定以现场进场材料的批次和数量与组、批规定相结合进行见证取样。 二、工程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为一普通办公楼楼,地上4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9950.39m2,其中地下412m2,地上9538.39m2,建筑总高23.8m,基底标高为-3.7m。 建筑设计概况

结构加固设计概况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

京建质〔2009〕289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行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现将《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见证取样送检管理规定通 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09年5月4日印发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建委负责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见证取样方案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牡丹江路 沙河大桥工程 见 证 取 样 方 案 编制: 审批: 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0日

一、工程概况 1)、跨沙河景观主桥,结构体系为拱梁组合体系下承式拱桥,钢箱预应力混凝土梁结构,跨境布置44+2*88+44=264米,桥面总宽度米, 2)、东西岸新桥;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结构,东引桥长2*25=50米,西引桥桥长2*37=74米,桥面总宽度39米,分幅布置; 3)、高填土接坡道路;道路宽39米,后台填土高度7米,采用1:绿化放坡形式; 4)、地面铺装:宽11米,西引道平均场米,东引道平均长度米,位于主线两侧用于衔接滨河路交通; 5)、排水管向;位于桥梁及道路两侧,排水总长度; 6)、配电照明;包含路灯照明、防雷接地等功能性配电设施。 二、见证依据 1、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建监[1996]208号) 2、相关技术标准、施工和试验规范、规程、方法。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 三、见证取样的目的 通过见证取样的实施,针对项目具体所使用的工程材料和关键工程施工设置见证取样方案,对进场材料和工程施工进行见证取样,使项目监理部在监理工作中有的放矢,严格控制影响施工质量的工程材料、关键部位、避免质量隐患,保证了工程材料质量和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进而使项目的质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四、见证取样的范围 凡涉及工程内容的钢筋及焊接件、水泥、砌块、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白灰、土样以及影响使用功能的原材料,均实行见证取样制度。 1、混凝土试块; 2、水泥; 3、砂浆; 4、砂石料; 5、普通砖; 6、钢材 7、生石灰 8、回填土 9、灰土路基、10、沥青及沥青混合料、11水稳碎石、12钢绞线 13、锚具 14、商品混凝土 15、钢筋连接接头 16、波纹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 度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及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确保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 )2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过程。其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包括检测取样、送检过程的见证和现场检测的见证;取样是指按有关技

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随机抽取代表一定批量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 第四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现场实体检测均应进行见证。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的报名、培训组织、上报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见证和取样员的管理 第六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见证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七条取样人员应由施工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取样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八条见证员的基本要求 1、必须具备见证员资格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书

见证取样送检 计划书 工程名称:思明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主体工程分项工程名称: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思明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监理部 二0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一,编制说明 1.1编制说明 根据建筑工程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以及为确保施工质量,本工程的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为规范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 由于施工图变更等原因,本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与现场实际及有关规定不符现象,届时,各方另行协商完善。 1.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思明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主体工程。地下两层,地上十九层,建设地点位于思明区厦禾路还翼大厦南侧、溪岸路北侧,东边为空地,地下室含有基坑支护工程。±0.00标高相当于黄海高程6.1M。 总用地面积:6237.918㎡;建设用地面积:4841.919㎡;绿化用地面积:1395.999㎡;建筑占地面积:1653.37㎡;总建筑面积:29981.97㎡;地上建筑面积:20996.23㎡;地下室建筑面积:8985.74㎡。 1.3编制依据 本计划编制依据下列法规、文件的规定、精神: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部建建[2011]67号-1“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3)《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5)《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07); 7)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水利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

附件 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水利工程结构安 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利部36 号令)、《关于印发全面规范本市建筑市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发办[2011]46 号),结合本市水利工程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利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活动及其监 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人员的见证 ,由取样人员现场取样,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北京市水务局负责对全市水利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 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水务局按照管辖权限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参建各方见 证取样和送检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受市和区县水务局委托,市和区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管辖权 限承担水利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检测单位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见证检测任务。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见证检测业务。 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m等及以下各等级水利工程见证检测 业务。 100%见证第五条下列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 取样: (一)用于主体工程的混凝土试块和砌筑砂浆试块; (二)用于结构工程中的主要受力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三)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测项目。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制定 检测计划,确定承担见证试验的检测单位,配备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做好相应记录。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 检的现场见证工作。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配备见证人员。 见证人员应由具备水利工程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见证人员确定后,应在见证取样前到该工程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和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单位及时备案(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见附件1)。 见证人员更换时,应重新备案。 第八条见证取样方法、抽样检验方法应严格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执 行。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检测计划,对施工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为规范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的项目: 1、用于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准养护); 2、用于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3、用于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4、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5、用于结构的钢材和焊接材料; 6、用于工程的防水材料; 7、用于工程结构的砂、石; 8、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9、用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⑴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⑵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⑶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⑷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⑸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标识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3、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三、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1、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见证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理机构。 3、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由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员的签字。 5、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6、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一、编制说明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整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 号《关于印发《房屋建 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故编制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确保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质量检测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根据杭州市建设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检测(100%),采用一家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委托浙江可振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进行见证检测,资质符合要求。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钱江新城核心二期农居安置房F-02地块I标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钱江新城核心区 建筑面积:建筑总面积109849.17m2(1#~5#楼及地下室)。 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建筑层数:地上24-34 层,地下 1 层。 工期要求:880 日历天。 本工程标段分1#~5#楼及地下室工程。建筑最高处103.6 米。;耐火一级;抗震设防烈度六度;

混凝土强度等级:1#楼基础垫层C15,底板、承台、基础梁均为C35;地下室?二层墙柱为C40,梁板为C35;三层?八层墙柱为C35,梁板为C30;九层?十九层墙柱为C30,梁板为C25;二十层以上墙柱为C25,梁板为C25;构造柱为C20.本工程砌体采用土0.000以下为MU10粘土多孔砖,M5混合砂浆砌筑,土0.000以上外墙及注明粘土多孔砖的采用MU10KP型粘土多孔砖,M5混合砂浆砌筑,其它内隔墙采用强度等级A3.5轻质砂加气砌块,用装用砂浆砌筑。 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和程序 1、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1)见证取样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 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①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②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③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④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 ⑤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 ⑥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⑦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⑧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2、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1)建设单位向工程受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方案

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方案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做为制定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措施的基础,全力响应招标文件中关于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的要求,针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执行如下要求: 1、确定见证人员、试验机构控制程序详见图。 2、见证取样和送检全部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项目部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3、工程中所有材料、试块实行100%见证取样和送检: 4、项目部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试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做好材料取样记录、试块和试件的制作、养护记录等。 5、监理单位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现场见证工作。 6、见证人员应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见证人员确定后,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告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 见证人员更换时,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将更换后的见证人员信息告知检测机构和监督机构。 7、见证取样方法、抽样检验方法严格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执行。 8、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试验人员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试件编号、取样日期等信息,并由见证人员和试验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填写见证记录,由施工单位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共同做好样品的成型、保养、存放、封样、送检等全过程工作。 9、施工单位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监理单位负监理责任。 10、检测机构应设专人负责试样留置工作。对规范和标准明确要求需留置的试样,按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留置;规范和标准没有规定的,在样品检测完成后留置24小时。 11、检测机构对出现的不合格检测结果应在当日告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台帐。 12、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加盖检测机构“有见证试验”专用章,由施工单位

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制度概论

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制度 5.5见证取样 5.5.1见证取样范围: ①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②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③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④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⑤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⑦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⑧国家或南方电网公司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5.5.2见证取样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如有明确规定的,执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见证取样的频率和数量,不低于所占比例为30%(包括在施工单位自检范围内);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为100%。 5.5.3取样方法: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人员,在该见证人员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的取样(常用材料取样技术参考表:见附录三)。 5.5.4取样完后见证人应填写见证记录(见附录二),并签字确认。 5.5.5见证送检:取样完成后见证人应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填写见证送检记录(见附录二),随同施工单位送检人将样品和取样送检记录一并送交给试验单位。 5.5.6试验报告的领取: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 5.6检验报告的审核,检验报告出来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审核: 5.6.1试验报告的规范性审核: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签名一定要手签;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 5.6.2试验结果的审核:试验结论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5.6.3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5.6.4见证取样、送检所以文件应归入监理质量控制档案资料。 办理签收登记。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应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附录一: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 附录二: 见证取样送检记录表 附录三:常用材料取样技术参考表

见证取样明细和送检计划(较全面)

住宅及商业项目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编制: 审批: xx区住宅及商业项目工程 项目监理部 二OO九年七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见证取样的范围和程序 四、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五、常用建材取样数量 六、本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和施工试验的见证取样送样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昌平东沙河中区住宅及商业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华通设计顾问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北京昌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施工总包: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质量目标:合格 二、编制依据 1、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质[2009]289号) 2、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的通知(建建[2000]211 号)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9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81-85)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预拌混凝土》(GB14902-94) 4、《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91)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6、本工程第一次工地例会及监理交底会议纪要 7、本公司工作标准、质量文件和程序文件 8、其他相关文件、规范 9、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等 10、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等 三、见证取样的范围和程序 (一)范围 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5、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6、防水材料; 7、建筑外窗;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参考模板)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江苏无锡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0日

无锡新区生命科技园总部研发区GMP载体六期项目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无锡新区生命科技园总部研发区GMP载体六期项目 建设单位:无锡高新科技创业发现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无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江苏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施工单位:江苏无锡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新区生命科技园总部研发区GMP载体六期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机场路南侧和硕梅路东侧。本工程共6栋楼,分为两个台地,1#、2#3#为一个台地,4#、5#6#楼为一个台地,±0标高为4.3。 本工程占地面积为24753.2㎡,总建筑面积23031㎡。 表1 结构设计情况 二、编制依据 1.编制说明 (1)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3)见证人员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经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有向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员的书面授权书。 2.编制依据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混凝土空心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2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1.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1.1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是大型的综合产品,具有投资大,消耗材料、人力多,建设工期长,使用寿命长等特性。它的质量好坏,涉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人们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要发展经济,就必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可靠性。这是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应尽的责任。 追究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多与操作技术和材料质量问题有关,因此提高操作技术,加强材料质量的检验是搞好工程质量最根本的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1.2见证取样的范围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做出的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对水泥、混凝土试块、混凝土外加剂、砌筑砂浆试块、结构用钢材及焊接或机械连接件、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等试验进行见证取样。 《河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作了详细的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重要工程和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次数,送检试样在施工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 随着监理制度的广泛推行,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实行,许多重要的原材料都要进行送样、复试及验收程序,对铝合金和塑钢门窗按批量抽检,进行进行三项性能测试。 2001年7月1日起,国家规定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公布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十项国家标准,要求强制执行,因此对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复试检测显得十分重要。

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书

山水·四季城28#29#楼工程见证取样送检计划书 编制人: 审核人: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山水·四季城28#29#楼工程 (二)、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龙泉驿区龙都北路666号 (三)、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成都市康海房地产开发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成都华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中机工程勘察设计研究所 施工单位:四川省麟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总建筑面积:约10万㎡合同价:2.6亿元、合同工期:30个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合格 (五)工程设计概况: 一、建筑部分 1、本工程包括:28#、29#两栋高层纯住宅楼,地上均为33层、地下三层为车库并,建筑高度99.30m。 2、外墙灰白色贴墙面砖。 3、室内装修由业主自理;公共部位装修:墙顶为白色仿瓷漆,地面为800X800地砖。 4、室内普通水电业主自理;高层每单元设置2部电梯。 5、平屋面,水泥炉渣找坡,30mm厚挤塑聚苯保温板(燃烧性能A 级),4mm厚SBS改性沥青卷材防水,40mm厚C20细石砼保护。

6、瓦屋面:30 mm厚挤塑聚苯保温板(燃烧性能A级),4mm 厚SBS改性沥青卷材防水,35mm厚C20细石砼保护,金色瓦。 7、建筑保温节能:屋面采用30mm厚聚苯板(燃烧性能A级); 外墙部位采用30mm厚膨胀玻化无机颗粒浆料(燃烧性能等级A); 外窗采用隔热塑钢LOW5+10+5。 8、小区内市政及绿化、亮化详见二次设计。 9、建筑工程为一类、抗震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防火设计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I级;三类防雷设计;其它方面见今后的保修书。 二、结构部分 1、基础、主体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主体筏板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商业。砼结构环境类别:基础、抗水板及与土壤接触以下梁柱墙为二ɑ类,其余为一类。地下室抗震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一级。剪力墙和框架抗震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 2. 本工程采用基础类型:地下室无上部结构的部分采用独立柱基加抗浮板;28#29#楼为筏板基础。垫层为C15,筏板、楼梯、顶板(含无上部建筑部分)砼强度为C40(抗渗等级为P6),剪力墙为C55。 3. 本工程主体结构形式及构件强度:28#、29#楼为剪力墙结构,XL、KL、L、板、梯砼强度均为C30,1-4层墙、柱、LL砼强度为C55,,5 -8层墙、柱、LL砼强度为C50,9-12层墙、柱、LL砼强度为C45,13-16层墙、柱、LL砼强度为C40,17-20层墙、柱、LL砼强度为C35,20层以上砼强度均为C30.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交底

《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1、水泥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

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17《冷轧带肋钢筋》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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