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动态监控管理细则

专职动态监控管理细则
专职动态监控管理细则

专职动态监控管理细则

一、人员条件

1、监控中心监控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

2、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熟知安全生产相关知识,能够正确纠正驾驶员违章行为,指

挥驾驶员按规定行车,指导驾驶员正确使用GPS车载终端设备。

3、熟悉GPS车载终端设备功能及使用要求,经培训具有熟练的GPS监控平台操作技术。

4、熟知本企业车辆号码、驾驶员配备情况、行驶线路、道路等级、车辆发车及到站时间等

具体情况,熟知公司管理制度和处罚标准。

二、监控员职责

1、对公司所有营运车辆的运行状态进行全程全时监控,认真做好监控记录。

2、值班期间确保实时监控所有营运车辆的位置、速度、车内人员情况,对出现的车辆超速

行驶、超员行驶、途中上下客货、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提示和纠正,并作好记录。

3、每日统计超员、超速等各类违法信息,填制报表,报上级安全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处理。

4、核查在线车辆,对上传信息不正常的车辆及时进行电话联系,落实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存在设备问题的,及时通知维护人员检修处理。

5、加强夜间运行车辆监控,适时向夜间运行车辆发送安全和中途休息提示信息。

6、收到并确认特殊天气信息和封路、拥堵、现行等道路消息后,及时向驾驶员发送信息进

行安全提示。

7、及时答复或处理车辆的求助信息,及时确认突发事件信息并上报。

8、对各重点区域实时监控,与站内其他部门配合联动,掌握站内车辆和人员动向,配合站

内各项秩序管理,预防突发事件。

9、值班人员电话:

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八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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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管理规章制度

各处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体育工作制度 1、学校体育工作由主管体育工作的领导负责,体育教师做好具体工作,加强管理、注意安全、讲究科学,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2、体育教师要认真学习《体育健康标准》,钻研教材,按《体育健康标准》和教材要求,上好体育课,课前要认真制定计划、备好课,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课上加强指导和训练,培养良好习惯。课后做好小结,不断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3、积极开展体育教学研究工作,体育教研组要保证活动时间,积极开展体育活动,体育教研组的基本任务是学习研究《体育健康标准》和教材,加强体育教学研究,开展体育科学研究,认真组织研究课、观摩课、评优课等活动,交流体育教学经验,不断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4、在体育教师领导和指导下,努力上好两操,课间操(早操)要全员参加,队伍整齐,做操认真,姿势正确并不断创新,努力提高做操质量,达到要领要求。在体育教师和健康教师的指导下,做好眼保健操,眼保健操由体育教师和健康教师负责组织教练,课上由当节任课教师组织实施,要不断通过检查纠正姿势,提高眼保健操的质量。 5、积极开展课间操(早操)观摩、检查、评比活动,值周班深入各班检查做操质量,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课间操检查评比和观摩活动,以便交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做操质量。 6、积极发展本校体育传统项目,建立各种形式的运动队,各校均需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和传统,建立两只以上体育运动队,保证有组织,在教师的指导下,定时开展活动,每年均要组织球类、田径等比赛活动,并积极开展群众性、小型多样的体育比赛活动(如跳绳、踢毽子、象棋等)。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7、开好运动会,每年春季召开校运动会,各班均要参加运动会和各种形式的选拔赛,选拔运动员参赛,检阅校体育队伍和体育工作成果,推动体育工作的开展。 8、积极组织好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活动,除开展正常体育活动之外,学校和各班均要积极开展好课外体育锻炼,组织好学生的晨练,经常开展以班或完小为单位的各种小型多样的比赛,课外体育活动,要适合儿童的年龄特点。 9、认真组织好体育课外活动,课外活动列入课表,除体育课之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我司营运车辆运行动态监管,规车辆监控系统管理,充分发挥GPS 监控的作用,提高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水平,有效防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道路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渝交委安〔2011〕4号)、公运集团公司《道路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装有GPS、3G摄像系统车载终端的营运车辆。 3 容 3.1 平台安装要求: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3.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 3.1.2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3.1.3 《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3.2 平台监控容 3.2.1车辆运行速度是否超过设定速度; 3.2.2车辆的运行区域线路是否超出核定的运行区域线路; 3.2.3是否疲劳驾驶,驾驶员驾车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 3.3 公司平台监管职责:

3.3.1 负责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对车管部监控平台的日常监控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及时掌控车辆的运行状态。 3.3.2 根据实时监控情况,发现车辆恶性超速、单车多次超速等情况及时报告,对所有报警信息及时处警,同时向车管部平台发送气象、道路环境等相关安全信息。 3.3.3 负责对车管部平台营运监控系统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备份、查阅、分析和处置,做好运行日志、数据抽查工作记录,并将上线率、定位率、处警率、处罚情况等相关数据填报月报表,上报集团安全保卫处。 3.3.4 协助系统营运商做好监控系统的安装、升级、检修、调试、系统维护、终端转户等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运行良好。 3.4 车管部平台监控职责: 3.4.1 车管部平台对运营车辆在监控中发现的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时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报警,及时处警,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3.4.2 车管部平台应将规定的数据格式将车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通讯地址、营运车辆号牌及类型、载重吨(座)位、营运线路及起讫站点、道路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从业资格证号等基础信息及时录入监控系统。 3.4.3 做好每日运行日志及运行数据抽查记录,确保对所有监控车辆在一个月度期的运行轨迹进行全部抽查,检查的容主要包括:车辆终端信号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线路运行;是否存在超速、超时驾驶等违法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运行轨迹异常等。对终端信号中断的车辆,要及时查明原因,恢复终端信号传递;对运行轨迹异常的车辆,要在排除技术原因的情况下,根据异常数据对其进行直接处罚;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9771

集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集团公司总体安全,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提高集团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集团公司所辖的各部门单位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15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业务技能。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第十五条严守保密制度,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第十六条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到接班人不到位,在班人不

GPS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动态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一、监控管理 1、监控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履行卫星定位监管职责。 2、公司监管部门应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应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对运营车辆实行24小时实施监控;应对监控到的每一次违章进行教育、处罚、处理到位。 3、监控人员应全面掌握卫星监控操作系统,并对各线路的基本运行条件和交通特点做到全面熟悉掌握。生产部门应加强与安全科的沟通。确保安全科及时掌握车辆运行作业计划,保证监控效果。 4、公司应通过对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开发利用,全过程跟踪驾驶员安全行车行为,消除超速、疲劳驾驶等各类违章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过程预控能力。 5、公司使用自己的监控账号登录,密码不得外泄,更改密码需经本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同意。 6、对卫星定位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做到及时警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的意见形成通报。以此警示其他驾驶员,消除各类违章。 7、严格把好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终端设备的安全例检,强化生产和安全科的联合监督检查,消除各类违章。 8、应对驾押人员进行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终端设备使用维护的培训学习,使之能够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和设备的一般维护方法,正确处理安全指令。

9、对所有监控车辆视安全条件选择性发送安全警示信息,遇有阴雨、冰雪、浓雾、台风等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应随时发送安全调度指令和安全警示信息。 10、监控时对行车过程中的报警及发现不安全行为,应立即发送指令或使用其他通讯方式进行纠正、责令整改并做好记录。 11、监控人员应利用车辆跟踪,位置查询、车辆数据分析等功能对营运车辆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现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2、各单位每天对监控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驾驶人员的违法、违纪、违章、违规行为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教育处理。 13、监控人员对监控情况应做好各项值班记录,记录填写应认真规范,内容详实、准确。内容包括监控平台状态、上级指令信息、在线情况等。 14、在使用卫星定位系统过程中发现的系统问题及缺陷,应及时反馈。

图书室各种制度管理细则

学校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 1、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按时开放图书室、阅览室,努力做好图书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图书室、阅览室的规章制度。 3、认真做好图书分类归橱,建立卡片,贴上标签,按书号顺序陈列。作到一目了然,便于查找。 4、根据各科教学需要和青少年特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充实和更新图书,改善阅览条件。 5、及时搞好新书分类编目,尽快推荐师生借阅。 6、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阅读倾向,配合学校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书报展览、资料剪贴、图片陈列、书评、新书介绍等工作,指导学生课外阅读。 7、及时做好学校报刊的订阅收发工作,月底、年底做好报纸、杂志装订、保管工作。 8、每天及时调换阅报栏里的报纸。 9、为教职工介绍和代订各种报刊和有关资料。 10、做好教本、教参、练习和复习资料的订购和分发工作。 11、随时注意对学生进行爱护书籍的教育,努力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12、教育学生遵守纪律,排队借书,保持图书室的安静。 13、阅览室和书库,没天打扫一次,注意通风和防止书籍霉蛀。 14、每期结束,进行一次盘店,并将情况向领导作一次口头或书面报

15、接受并完成学校教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 1 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 1.00 元至该书定价的 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 0.10 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 10——20 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 1—2 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老师和三至六年级学生均可凭在本室借阅图书。学生图书

车辆动态安全监控、监督管理办法(制度)2016.8.11

车辆动态安全监控、监督管理办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动态监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4年第5号令)、湘运管办发〔2013〕17号《省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自身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简称联网联控系统)是指交通运输部通过联网整合全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企业建立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而形成的一个全国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监管系统。达到全国围对旅游客车、客运包车、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动态监管。 第三条集团公司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卫星定位设备(3G、4G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省级平台联网联控,四类班线客车推行安装卫星监控设备。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是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分(子)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是重点营运车辆监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集团公司车辆动态安全监控、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子)公司负责车辆实时24小时动态监控本单位全部车辆,并落实安全管理职责;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落实卫星监控监督管理职责,其中科技信息部负责卫星监控平台系统运行、设备管理、抽查、督促检查分(子)公司监控工作、提供相关数据报表;安全部对GPS 中心通报的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行为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科技信息部GPS中心每天、每月向各分(子)公

司、各部门发布监控数据、报表。第一种发布方式:集团公司门户公告信息栏;第二种发布方式:工作QQ群文件共享中。各分(子)公司、各部门查看、下载所有通报的数据、报表。 第七条集团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平台采用租赁形式,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平台运营商签订合同,租用监控系统平台、统一采购终端设备,由平台运营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集团公司提供平台联网及设备维修服务。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第七条科技信息部设GPS中心,负责系统平台运行、抽查、督促检查分(子)公司监控工作、提供相关统计报表、数据。 第八条集团公司下属各客运分(子)公司必须设立监控平台,监控平台应能覆盖本单位全部营运车辆。 第九条各分(子)公司监控平台为分(子)公司安全科(安机科)设机构,分(子)公司安全科(安机科)对监控平台及工作人员直接管理,并负责落实动态监控安全管理职责;监控平台应由安全科(安机科)副科长以上干部分管。 第十条各分(子)公司监控平台专职监控员原则上按本单位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并实行24小时监控,分(子)公司应按要求配备监控人员。各分(子)公司设备维修员原则上按每天有1名维修员值班配备,最少配备2人,为确保设备在线做好技术保障。 第十一条科技信息部GPS中心编制5人,设正副班长,正副班长参与轮班。其中报表监控员3人,实行白天轮班制,报表监控员负责抽查车辆、统计数据、发布行为报表;设备技术员2人。 第十二条专职监控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熟知道路运输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对驾驶人违规行为能够正确示警,指导驾驶人正确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设备。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视频监控系统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除, 更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信息记录。 第四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五条严守保密制度,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应用与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查看和复制相关信息,必须由部门经理和督察部负责人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相关

信息不得随意传播,复制或用于个人目的的查询使用。第七条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因行政和执法工作需要可以无偿调取、复制或查看监控系统图像资料,但必须经过督察部领 导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登记。 第七条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工作需要调取、查看和复制视频监控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对其他 单位或个人,原则不予提供视频资料,如确有必要须分管 领导书面同意,方可提取,发生重大特殊事件提取录像资 料,必须经公司负责人同意,方可提取。 责任追究 第八条对盗窃、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对本单位相关肇事者给予开除 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非本单位肇事者进行照价赔偿并 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九条违反本制度,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1000元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制度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

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1、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脱岗、严守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不得徇私舞弊、隐瞒不报和弄虚作假。 2、熟练掌握GPS设备的性能、规范操作、使用监控系统。 3、对营运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对驾驶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提醒、警告以及制止,做好记录并确保原始记录完好,对不听警告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4、每日根据当天季节气候情况,及时向所有车辆发送两次警示短信到车载终端,提高驾驶员行车安全警惕性。 5、监控人员应时刻掌握车载GPS设备和车辆运行状况,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汇报,每天须填写值班日志,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6、坚守工作岗位,保持充沛精力。对有违法、违规行驶车辆及时提示,并做好记录和轨迹回放的信息保存,同时记录地图范围的信息盲区。 7、监控人员应将车辆运行监控情况每天列表统计存档,并把当天发现的问题告知所属车辆的责任单位并督促整改落实。 8、对超长客运车辆连续驾车达4小时的,自动拍照驾驶员进行比对,用短信或电话的方式督促驾驶员换班,防止疲劳驾驶并做好提醒记录。 9、对在夜间22时至凌晨6时在三级及以下路面行驶的客运车辆实施监控,

如发现有车辆行驶的,及时对驾驶员进行拍照,用短信或电话的方式督促其立即停止行驶,对不听从劝阻的驾驶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对夜间出城运行的出租汽车进行监探,并提示驾驶员注意安全。 10、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平台监控室,更不能让物管人员操作、查询。未经处室领导同意,平台数据不得向外提供,做好保密工作。 11、执行上级临时下达的工作指令。

GPS监控中心24小时工作制度 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监管,随时掌握车辆运行数据,及时纠正驾驶员违章违法行为,强化预防预警工作,保证公司车辆运行安全,力保乘客生命财产不受损害。根据《贵州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三部一局对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一系列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卫星定位系统24小时监控管理制度。 一、公司实行全体管理人员轮流值班进行监控,坚持谁值班,谁监控,谁记录,谁负责原则。 二、严禁将监控设备让无关人员操作,禁止上网聊天、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三、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监控平台发送提示信息,严禁发送与监控管理无关的信息。发送信息时应用语规范、简单、明确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掌控不在线车辆,查明原因,及时查处屏蔽信号、干扰信号、损坏设备等违规车辆。 五、对特殊天气(气候)、特控路段、特控驾驶员、特控车辆有特别要求时要进行告诫。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司安全科处理。 六、对临时代班驾驶员或新聘用驾驶员的车辆要进行特别监控,并作特殊告

各功能室使用管理制度

小学美术教室规则 一、美术教室是开展美术教学活动包括美术兴趣小组活动的专门场所,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挪用、挤占美术教室。 二、学生进入美术教室按指定座位就坐,并保持室内安静。 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器材、设备、工具及材料。 四、使用前,认真检查器材、设备、工具和材料,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老师。 五、听从老师指挥,服从管理,正确使用美术器材,严格遵守操作规则,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要爱护器材,爱惜材料,爱护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丢失,由教师按规定酌情处理。 七、使用完毕,按要求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整理好器材、工具、材料和设施设备,做到“三净”即桌面净、器材净、地面净,经老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美术教室。

小学美术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美术器材室由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器材、设备、材料。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设备、材料,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三、器材、设备入库,要凭意气及时记账,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账物相符。 四、每学年结束前,应清点结存器材、设备,编制申购计划,并与财产账对账,做到和财产账相符。 五、按照学校美术兴趣小组活动安排表,由组长负责领用活动器材,并办理领用手续。 六、出借器材、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七、报废报损器材、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八、做好各类器材、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九、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准备器材、设备、材料;使用完毕,做好使用记录工作。 十、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严禁在器材室吸烟、用食、会客。 十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员检查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后方可离开。 十二、管理员调离岗位或因故长期离职,必须按规定办理好移交手续。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流程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 流程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及交通管理部门文件指示精神,公司对所有营运车辆安装GPS卫星监控、行驶记录仪一体机,并全部纳入辽宁中环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寰游天下”监控平台进行监控,并在公司配备了专用的GPS监控设备,为全面落实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责任,及时处理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特做如下管理规定: 一、公司由专人具体负责公司所属所有营运客车的动态监控管理,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并建立监控台账,做好监控记录。提醒广大驾驶员杜绝违法违规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对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执行夜间禁行规定的营运车辆,用电话通知等形式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依据公司制定的车辆GPS监控管理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日常GPS车载终端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对于主线等配件应做到细致处理,一旦发现松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并联系部门管理人员安排维修,切不可将主线进行拖拽,防止接口脱落乃至损坏。 四、每日确保监控平台的实时在线监控,监控人员要密切注意车辆监控终端使用情况,发现设备出现故障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维修更换,确保监控设备正常使用。对于破坏监控终端,违规关停终端的驾驶员责令其脱产培训,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从业资格。 五、SIM卡是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非专业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打开GPS定位系统主机机盖将SIM卡取出挪作他用,一经发现,每次将归

于当事人罚款100元。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对GPS定位仪器进行拆卸,如自行拆卸影响使用,每次罚款100元。 六、监控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提前上报,由领导安排其他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履行职责,认真监控,并做好记录。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70498

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保证院内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的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章值班监看制度 一、院内监控系统由监控室负责监控工作。 二、监控人员负责作好院内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四、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五、负责监控室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六、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微机室。 七、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每天下班向领导汇报当天的监控情况。 第二章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制度 一、院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重要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90天,其他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15天。 二、外来单位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保卫科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

进行登记。 三、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四、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六、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保密制度 一、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二、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公司的监控数据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许可,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六、对涉及院内秘密、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院内突发停电,或监控系统故障,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监控人员应立即上报领导,及时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并安排员工加强院内安全巡检。 二、值班人员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主管人员,并安排班组人员去现场检察情况。现场检察人员将现场情况报告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小学各功能室管理制度

小学各功能室管理制度 1. 小学各功能室管理制度 2. 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3. 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位、墙壁上乱刻乱画。 4.学生进入音乐室应安静、有序。上下课后,排队出音乐教室。 5. 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6. 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 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如造成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8. 音乐教师应该发挥音乐室的作用,认真上好音乐课。 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1. 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2. 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未经体育室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准任何人进入室内拿玩体育器材。 3. 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送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4. 体育器材及场地设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违者,一经发现,追究赔偿责任。 5. 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达标。 6. 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7. 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盗工作。 美术室管理制度 1. 本室用于美术教学,美术教师应充分发挥室内器材的作用,保持美观、安静,做到专室专用。

2. 本室指派专人负责,各种美术器材、模型安放整齐,造册登记并妥善安排和使用。 3. 教育学生爱护各类美术器材,室内器材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使用,移动借用后要立即放回原处。器材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4. 保持室内整洁,不准乱丢废纸或其它杂物。作业时,颜料、墨汁小心放好,严禁乱涂乱画。 5. 教室使用完毕,应整队离开。值日生整理好课桌椅,搞好卫生,关好电源、门窗,经老师检查后方可离开教室。 6. 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音乐室管理人员职责 一、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保管好室内器材物品,做好财物帐,做到帐目清楚。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

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强化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提升企业运输管理水平,科学化地管理和派遣车辆,及时高效地完成运输任务,根据公司车辆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规定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动态监控系统,便于对车辆运行位置、速度、方向、路线、历史轨迹等展开实时安全监控,规范车辆运行受控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阳泉冀东物流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章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第四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位置、行驶路线、速度等,具备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通讯等综合监控功能,对预防窜货行为起到关键作用。 第五条进厂车辆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车载定位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并将备案资料及账号提供给监控中心,对未安装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物流调度中心拒绝开具派车单,有特殊情况请相关部门会同审批,详见车辆动态监控备案流程。 第六条凡安装了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的进厂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监控员职责 一、负责统一管理本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随时关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使用情况,并在车辆出现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时对驾驶员及时提醒,防范和控制驾驶员在行驶途中的各类违章行为。 二、监控员负责管理进厂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平台,检查进厂车辆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三、监控自有车辆的运行情况,在车辆发出报警信息时,进行报警确认,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对有故障的监控系统及时上报并下发维修单,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对监控中发现驾驶员有违规行为的,及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下发通知单。 四、按规定定时采集车辆行驶记录数据,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违规行为分类汇总上报相关部门。 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道路情况、交通状况等情况,及时通过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短信发送平台发送预警信息。 六、监控车辆是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对擅自更改路线、绕行高速或私拉乱跑等行为,做好监控记录,并及时报送备案。 八、监控权限严格按照规定授权,不得私自赋予他人及越权使用,如需授权使用,需上报领导审批。 第八条驾驶员职责 一、保障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处于开机状态,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等行为,如有故障及时上报解决。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 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总站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范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总站安全管理能力,维护总站利益,结合总站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总站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就是指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与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就是指安装在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总站、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不包括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与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总站保卫处的职责 一、总站保卫处负责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所辖区域内的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设备、易损易耗品或备品备件的采购与安装。 二、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包含的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与安装由工程建设部门负责。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其安防监控系统移交总站保卫处纳入统一管理、使用、维护与检修。 三、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四、根据供应商或安装单位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总站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 五、总站保卫处定期对总站所有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进行登记,联系维修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督促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建立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档案。 七、制定与完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设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专管员设置操作员的管理权限,并设置管理员密码与操作员密码,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做好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 四、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自我检测与维修,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及时解决并做好纪录,需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设备,包括主要零部件的应及时上报总站保卫处,由总站保卫处统一安排。 五、配合总站保卫处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测与维护工作。 六、由专管员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与使用。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一、认真负责商场整个监控系统的正常工作,监控人员随时监视屏幕情况,发 现可疑情况及问题时要及时上报并做详细记录。 二、监控室实行24小时三班倒工作制。作好监控记录和交接班登记。遵守工作 纪律,值班人员要着装整齐、精神饱满、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无故脱岗,值班时间不准看书看报,不准躺卧睡觉,不准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上班前四小时之内不准饮酒,不准将食品带入中心控制室,不准在控制室进餐、吃零食; 三、监控室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堆积杂物,如交接班时,当班人员未做监控 室卫生,接班人员有权不接班。监控设备应经常除尘并保持干燥,室内温湿度要控制在正常范围之内。 四、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系统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控制,发生监视设备异 常或故障,应立即向值班主管汇报,不得擅自摆弄。 五、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对因公进入监控室的人员严格登记。领导检查工作, 做好记录工作。禁止在监控中心室内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六、值班中接收到周界(红外报警),调整监控镜头观察情况,及时派人现场核 查,跟进结果每班次值班员统一测试一次周界(红外)报警系统,确保正常状态,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中记录 七、录像资料至少保存十五日以上,重要资料要及时备份。外部人员要求查看 或拷贝录像内容需报经理同意,并需由主管陪同查看,在《交接班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八、如有紧急或突发性事件,值班员应及时通知主管及区域巡逻值班员赶往现 场处理,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九、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交班人员在交班前要填写好《交 接班记录表》,并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当班期间发生或发现的问题、处理的结果、遗留的事情、注意的事项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领导的各项要求、指令,并将当班保管使用的防损用品及设备的数量和完好程度交接清楚。

学校各功能室管理制度

安源区第一中学音乐室管理制度 1、音乐室由音乐教师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3、注意室内清洁,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4、上课、排练节目,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就座,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 5、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6、教职工文艺活动,管理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开放 7、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8、教学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器材,检查安全设施,关闭电源、门窗。

安源区第一中学美术室管理制度 一、美术室由美术教师负责管理。 二、非美术课学生禁止入内。 三、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添置、登记、画簿、画台要摆放整齐。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不准乱丢纸屑、 杂物,不准在画架、画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爱护室内摆设、模型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 六、师生书法、美术作品要摆放整齐或张贴好,不准随意乱堆乱放。 七、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 偿。 八、每次书写,作画完毕,要搞好室内整洁,关闭门窗。如有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安源区第一中学综合实践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综合实践活动室管理人员要加强政治学习,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 二、进入本室要保持安静,听从教师管理,维护教学秩序。 三、在学生活动前,管理人员必须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创设必要的条件,针对每次活动特点,开放实践活动室,协助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兴趣小组活动,提出活动安全的要求,确保学生的安全。 四、保持实践活动室整洁有序,保持室内整洁,不得随地吐痰,用完各种工具,要及时清理并放回原位。 五、实践活动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践室。 六、认真做好器材的保养、维修、报损工作,不随便借出综合实践活动室的器材,保持常用设备完好无损。 七、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电源总开关和门窗。

公司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视频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稳定运行,充分发挥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防范作用,制定了监控相关管理规定。 一、监控报警值班监看责任制 1、电子监控室实行保安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监控、报警、交接班和值班记录以及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 2、电子监控室未经许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采访。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将图像信息、操作员密码、监控点数及探头安装的位置对外泄露,违者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3、电子监控室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要求做好审核、登记备查等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并学会常用故障的排除。 4、电子监控室的信息按保密信息进行管理,所有信息独立备份、建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和销毁。查阅、复制、销毁信息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 5、发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站领导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6、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保密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7、非维修、保养人员禁止随意关闭硬盘录像机、摄像头的电源,防止人为对硬盘录像机的损坏。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设备管理人员,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监控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情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 二、监控报警资料查阅调用责任制 1、客运站安排一名熟悉电脑的保安员负责视频信息的管理工作,对我站监控信息负有保管保密责任。 2、监控过程中获取的违法人员活动或重要事件的视频信息须备份存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或销毁;严禁自行删除存储设备上的视频信息。 3、严禁将视频信息带出监控室或指定的存放区域。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随意拷贝视频信息,因工作需要查阅、拷贝视频信息,必须做好记录。 4、需要查阅、复制或销毁监控视频信息的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系统领导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安保人员应及时报告站领导,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并给予积极配合。 5、涉及刑事、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依法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视频信息时应当如实提供。使用属于敏感的信息和涉密的信息须经相关领导审批。 三、监控报警存储备份责任制 1、我站的所有监控探头对相关区域进行不间断连续录像,监控信息15天全天候存储。监控室存储设备需支持20天或以上的存储量。 2、对监控过程中获得的属于案件现场或案件线索的信息资料,应及时固定证据。采取备份存储,妥善保管监控图像信息资料。凡监控范围内发生的事件,经查核,将有价值录像资料进行固定证据,及时

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1、监控人员必须保证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随时掌握所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包括车辆的准确位置、行 驶速度和方向。 2、做好车辆监控的日常记录、上、下班的交接,发现 隐患,时报告领导。 3、监控人员严守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不得拘私舞弊、瞒报和弄虚作假,平台发送信息应用语规范、简单、明确。不得发送与监控管理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删除监控和发送的信息,严禁利用平台进行短信聊天,严禁发送黄色、反动信息和从事反党宣传。 4、当车辆发送求助的盗、抢等手动报警信息时,监控人员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科,并根据报警信息对当事车辆实施跟踪监控,及时向事发当地110报警中心报警。 5、监控人员严禁将平台使用权交与无关人员操作、查阅和修改。 6.监控人员在没有特别的批示下不得私自向车辆发送调度指令。 7.监控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各类型车辆在不同等级路段的时速规定对车辆进行时速设置,不得随意更改或不按规定设置车辆时速。

8.监控人员接到车辆违章超速报警时,及时向驾驶员发送提醒或警告信息,要求驾驶人员降低车速以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同时每月底将车辆违章报表送公司安全科和运管部门。 9.监控人员根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连续行驶时间和中途停车休息时间以及超长线路营运车辆中途更换驾驶员的规定,及时给驾驶人员以提示,对不按相关规定执行的车辆,做好监控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 10、监控人员应将需要的监控信息如:定位次数、违章车辆处理情况、值班情况、数据统计分析情况、数据分析情况等及时上报公司,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控管理平台。 11、做到平台软件及时升级,认真学习软件中的各项功 能。

客运班线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汇总

客运车辆卫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文件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动态监控工作。因此,公司特制订客运车辆卫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一、监控平台的建设、使用,车载终端的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 1、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确定由宏地监控平台为平台运营商,由该营运商负责公司平台的建设、车载终端的安装和维护管理。 2、公司客运班线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监控终端,车载终端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能实时上传车辆位置、状态、违章报警灯等休息。 (2)车辆超速或连续行驶时间超过规定时间,车载终端能以语音报读方式自动提醒驾驶员。 (3)公司监控平台依据车载终端上传的信息或者监管需要向终端下指令时,终端能以语音报读方式提醒驾驶员。 (4)三类以上客运班线车辆必须安装使用企业能实时视频监控的车载终端。 (5)安装车载终端时,接线必须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和《汽车行驶记录仪》(GB/T19056)标准操作,确保车载终端的行驶记录功能和卫星定位功能正常运行。 3、公司在车队建设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安排3人负责监控工作。 4、车辆驾驶员负责监控终端的日常保护,不得随意移动,不得遮挡摄像头等,车载终端出现故障,由公司及时通知由监控平台,由宏地监控平台处理。 二、监控平台的运行维护管理和考核办法:

1、、监控及监控终端运行维护管理: (1)管理人员对本公司车载设备实行台账登记,对其使用操作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并对故意损坏和违规操作者按规定落实处罚; (2)驾乘人员负责车载终端的管护和正确操作,不得私自拆卸车载终端,不得改变车载终端的初装位置。凡故意拆卸车载终端或故意遮挡、堵粘、断电造成设备无法正常运行,除承担设备新购、维护、一安装费用外,按规定接受处罚; (3)车辆在行驶中,驾驶员或乘务员要实时接收公司发布的指令信息,并准确执行和操作; (4)驾驶员或乘务员应注意观察行驶路段的路面、气候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实时监管理人员,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2、监控及维护工作流程 (1)监控中心应每日查看车辆在线情况,做好在线车辆监控数据的登记分析工作;通过车辆运行轨迹分析判断在线数据异常的原因;汇总不在线车辆的信息; (2)监控中心应每日将查实的车辆超速等违规情况报安全科汇总; (3)监控中心对抽查中发现的超速车辆,应在监控平台上实时监控其运行情况,对其进行安全警示; (4)监控中心要每天对所属运行车辆进行两次监控动态监管信息抽查,填写《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台账》,每日对重点关注车辆查询数量不少于总车数的30%; (5)安全科在每次路检路查工作中,对本公司车辆的车载终端和视频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间题要立即与宏地平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分析问题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6)监控中心要每月对车辆监控监管情况进行小结,内容包括车辆在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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