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目的:强化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规范运行,提高公司食品安全自我防控能力,确保食品安全。

2范围:原辅料采购验证、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全过程的现场检查、制度落实及过程记录等。

3 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经理(兼质量负责人)担任,下设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生产部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供销部长、车间主任和仓库主任组成。

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①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

②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具体执行与落实;

③编制本公司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④组织对本公司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及隐患进行评估分析,必要时对评估结果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 食品安全自查的内容

4.1 企业资质变化情况;

4.2 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4.3 生产过程控制情况;

4.4 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4.5 不合格品管理情况;

4.6 食品标示标注符合情况;

4.7 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

4.8 标准执行情况;

4.9 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

4.10 从业人员;

4.11 接受委托加工情况;

4.12 对消费者投诉登记及处置记录情况;

4.13 收集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的记录;

4.14 企业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

5 食品安全自查频次

5.1 各科(室)、班(组)每季进行一次自查;

5.2 公司整体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自查。

6 食品安全自查的方法步骤

查阅文件;检查记录;调查询问;口试笔试;现场核查。

7 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要求

7.1 坚持切合实际,有效管用的原则;

7.2 必要时聘请相关专家参与本公司全面自查工作;

7.3 自查记录要真实,情况评估客观;

7.4 发现可能存在食品风险时,要立即停止食品生产,并立即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2.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3.职责 3.1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3.2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2生产部、质管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管理办公司提交自查报告。 4.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 4.1现场检查规程

一、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一)原辅料存放 1. 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 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2. 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5.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 重点注释: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6.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检查规程: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重点注释: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二)专库管理 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食品添加剂专库,询问管理人员。 重点注释:查看是否有专人专管。 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内包装材料仓库。 重点注释:原料、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 (三)标签标识 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藏条件等内容。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3种原辅料,不足3种的全部检查,查看标签内容。 重点注释: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档案,并妥善保管,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制定的自查记录表对自己的经营资格、经营场所、经销食品、经营行为等如实逐项自查,每周一次、每月一表,自查记录存入自律档案妥善保管,随时接受检查指导。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对自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认真履行自查义务,发生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工商部门将从严查处。 第五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强化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消费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管理员,实施有效管理措施,加强食品质量管理。 3、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台帐制度、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自检制度、退市制度,严禁假冒伪劣食品、国家明令淘汰食品、过期、失效、腐烂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上柜,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4、完善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按照国家食品卫生的相关规定,做到专人、专柜;统一着装(白衣、白帽、口罩、手套)、统一防蝇防尘设施、统一售货器具、统一无菌包装。 5、建立完善食品质量管理服务设施,设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复验计量器具,并定期向有关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依据《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蔬菜检测室,实行当日检测结果公示,发现超标蔬菜农药残留情况及时按规定处置。 6、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栏),公布经营信用状况、管理制度、食品质量自检情况,商品行情、服务指南以及食品质量管理的有关注意事项。 7、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建立交易纠纷调解处理制度,受理消费者投诉,调解处理一般交易纠纷。公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机构的工作职责、电话、责任人及照片,方便消费者监督和投诉,并做好详细记载。 8、建立健全协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主体监督机制,杜绝无证无照经营;依法与协

议入场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承诺书》,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对协议入场食品经营者违反本制度规定,制售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将依法按照协议规定清退出场。 9、建立对消费者的先行赔偿制度,入场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无法从入场经营者获得赔偿的,有义务根据管理制度和《承诺书》的规定,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或利用入场经营者保证金向消费者实施先行赔偿。 10、与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订食品质量管理《责任书》,加强食品质量自律自管,并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单位盖章: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三、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要求 4.1 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 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 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 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 施。 4.2 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 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制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2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3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

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最新)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园幼儿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幼儿食堂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自查范围 学生食堂采购、仓储、加工、销售等关键流程的卫生状况。 二、自查内容 围绕我园幼儿食堂食品安全,按照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对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

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自查安排 1.各食堂负责人每天对厨房卫生及操作流程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2.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要求主管部门及食堂经营企业及时整改,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兑现奖惩制度。 四、自查重点 (一)索证索票 食堂经营企业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供货商、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二)登记台账

食堂经营企业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填写进货台账,台账中应按要求详细填写当次原材料的详细信息。 (三)仓储管理 1.食品原材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是否按区域堆放。 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3.仓库内是否有过期食品原材料,过期食品原材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四)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食堂经营企业按照要求建立企业是否有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进出库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五)加工过程控制 食堂环境清洁卫生状况;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洗消毒执行情况;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剩饭剩菜处理情况。

食品企业自查制度

食品企业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3、职责 3.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3.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3 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4 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3.5 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4、要求 4.1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4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4.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4.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4.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4.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凿。 4.3.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4.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1603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Food safety inspection work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范文一: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范文二: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 1、设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餐厅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 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 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3.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病死、毒死、 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购无证食品商贩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4.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 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特别是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名、 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6.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 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7.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 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检查或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8.所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 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检验合格证。 9.所采购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相关 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0.所采购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 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11.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

食品流通环节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 五、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六、经营者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在上柜前,由负责上货人员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

七、有条件的经营者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进货食品质量有疑义的应当送检。 八、经营者要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加强对内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积极参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根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检测工作计划,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检测资料妥善保存,检测结果及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协助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最新版

***公司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3、职责 3.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3.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3 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4 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3.5 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4、要求 4.1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

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4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4.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4.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4.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

食品安全自查自检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自检报告 制度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只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3、职责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4、要求 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夏磊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4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4.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4.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方位、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4.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附自查检查表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 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 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 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 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 经理提交自查报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 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 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

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 相关部门。 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 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 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 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 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 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每天检查卫生状况、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仓储条件等。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发现问题,应安排人员跟踪直至改正。 五、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制作、销售等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等。 六、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及时维修,有维修记录,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七、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备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或借用,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了加强食品经营单位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营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进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验合格,其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法定代表人:任丽娟 2016年6月22日

一、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河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七、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法定代表人:任丽娟 2016年6月22日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1.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2.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3.职责 3.1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3.2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2生产部、质管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管理办公司提交自查报告。 4.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 4.1现场检查规程 一、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1

(一)原辅料存放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1. 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以上,并应有防止20cm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虫害侵入的装置。2. 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重点注释: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5.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重点注释: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6.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检查规程: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重点注释: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二)

(完整版)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每天检查卫生状况、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仓储条件等。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发现问题,应安排人员跟踪直至改正。 五、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制作、销售等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等。 六、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及时维修,有维修记录,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七、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备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或借用,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了加强食品经营单位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营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购进食品或原材料时应当对供货方资格实行查验,索要供货方的经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和出具的相关票证。应检验检疫的,按照食品生产加工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经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购进食品或原材料时,经营者要对食品或原材料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四、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五、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七、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八、对出租柜台或场地的单位,要指导场内食品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 1、设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 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餐厅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 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 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3.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病死、毒 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购无证食品商贩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4.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 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特别是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 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6.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 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7.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 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检查或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8.所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 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检验合格证。 9.所采购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相 关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0.所采购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 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11.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 帐。

(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济源市食品经营许可制度(餐饮类) 示范文本 尊敬的食品经营者: 您好,为了您能够尽快的准备好相关许可材料,尽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我们制作了此制度示范文本,此制度示范文本只限在济源市范围内的经营食品经营者(餐饮类)使用。当然,我们也衷心的希望您能够自己制定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但请注意,这里提供的制度示范文本为基础性示范文本,您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挑选适用的,并强化对相关制度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 1、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2、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6、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7、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8、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9、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10、凉菜加工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1、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2、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3、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4、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15、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2、组织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培训档案; 3、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提出工作岗位调整意见并督促落实; 4、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和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进行管理; 5、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存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6、对场所环境卫生和餐厨垃圾处理进行管理; 7、所在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餐饮服务监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8、积极配合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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