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asgow昏迷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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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GCS包括睁眼反应、语言反应、运动反应3个项目,应用时,应分测3个项目并计分,再将各个项目的分值相加求其总和,即可得到病人意识障碍的客观评分,见上表。GCS量表总分范围为3-15分,正常为15分,总分低于7分者为浅昏迷,低于3分者为深昏迷。若GCS评分为3-6分说明病人预后差,7-10分为预后不良,11-15分为预后良好。应用GCS评估病人反应时,必须以最佳反应计分。

Glasgow昏迷评分法

Glasgow昏迷评分法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 又名 GCS, Glasgow Coma Scale 作者 Graham Teasdale与Bryan J. Jennett 出版时间 1974年 目录 1概述 2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内容 ?概念

?评估方法 ?睁眼反应(E, Eye opening) ?语言反应(V, Verbal response) ?肢体运动(M, Motor response) ?昏迷程度判定 ?记录方式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概述 编辑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GCS, Glasgow Coma Scale)是医学上评估病人昏迷程度的方法,是由英国格拉斯哥大学的两位神经外科教授Graham Teasdale与Bryan J. Jennett在1974年发明的测评昏迷的方法。[1]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内容 编辑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概念 昏迷指数,是医学上评估病人昏迷程度的指标,现今用的最广的是格拉斯哥昏迷指数(GCS, Glasgow Coma Scale)。此指数是由格拉斯哥大学的两位神经外科教授Graham Teasdale与Bryan J. Jennett在1974年所发表。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评估方法 格拉斯哥昏迷指数的评估有睁眼反应、语言反应和肢体运动三个方面,三个方面的分数加总即为昏迷指数。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睁眼反应(E, Eye opening) 4分:自然睁眼(spontaneous):靠近患者时,患者能自主睁眼,术者不应说话、不应接触患者。 3分:呼唤会睁眼(to speech):正常音量呼叫患者,或高音量呼叫,不能接触患者。 2分:有刺激或痛楚会睁眼(to pain):先轻拍或摇晃患者,无反应后予强刺激,如:以笔尖刺激患者第2或第3指外侧,并在10秒内增加刺激至最大,强刺激睁眼评2分,若仅皱眉、闭眼、痛苦表情,不能评2分。 1分:对于刺激无反应(none) C分:如因眼肿、骨折等不能睁眼,应以“C”(closed)表示。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语言反应(V, Verbal response) 5分:说话有条理(oriented):定向能力正确,能清晰表达自己的名字、居住城市或当前所在地点、当年年份和月份。 4分:可应答,但有答非所问的情形(confused):定向能力障碍,有答错情况。 3分:可说出单字(inappropriate words):完全不能进行对话,只能说简短句或单个字。 2分:可发出声音(unintelligible sounds):对疼痛刺激仅能发出无意义叫声。 1分:无任何反应(none)。 T分:因气管插管或切开而无法正常发声,以“T”(tube)表示。 D分:平素有言语障碍史,以“D”(dysphasic)表示。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肢体运动(M, Motor response) 6分:可依指令动作(obey commands):按指令完成2次不同的动作。 5分:施以刺激时,可定位出疼痛位置(localize):予疼痛刺激时,患者能移动肢体尝试去除刺激。疼痛刺激以压眶上神经为金标准。 4分:对疼痛刺激有反应,肢体会回缩(withdrawal)。 3分:对疼痛刺激有反应,肢体会弯曲(decorticate flexion):呈“去皮质强直”姿势。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GCS) 一般正常人昏迷指数是15,若是7以下叫深度昏迷,若是3~5之下,经插气管急救后,还未提高就有可能会成为植物人,昏迷指数最低就是3,不可能再低。 昏迷指数指就是「格拉斯哥昏迷指数」(简写成GCS),是由Dr.Jennett于1974年于格拉斯哥提出。 这项指数在西元1977年做过小幅度修正。因为使用简单、客观之评估量表,格拉斯哥昏迷指数在这二十几年来已经成为全世界评估昏迷程度的主要标准,而其使用范围也不局限于头部外伤,如中风等可造成意识障碍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也大多使用此项指数。 昏迷指数的评估包含睁眼反应、语言反应与运动反应三个部份。其中睁眼反应若病患自己能张开眼睛得到4分,听到别人说话而张开眼睛得到3分,若因为检查者施以疼痛刺激而张开眼睛得2分,完全没有睁眼反应得1分。 语言反应若对时、地、人等定向问题可以正确回答得5分,若虽可回答问题,但答案错误则得4分,若回答文不对题,但仍有语言结构则得3分,若能发出声音,但无法了解其意思则得2分,若无法发出声音则得1分。 运动反应若可以遵从口头指示作动作则得6分,若疼痛刺激时,手脚可向刺激处移动得5分,若疼痛刺激时肢体可回缩得4分,疼痛刺激时肢体呈屈曲反射得3分,疼痛刺激时肢体呈伸张反射得2分,若身体全无运动反应则得1分。 将三个部分分数相加后昏迷指数总分满分为15分,最低为3分。头部外伤病患的昏迷指数,如果是13─15分,病情为轻度;9─12分,为中度;8分或更低的话,即是严重头部外伤 意识障碍的评定 量表3Glasgow coma scale(GCS):1974年由苏格兰格拉斯哥(Glasgow)大学神经科学研究所的Teasdale、J ennett于Lancet上发表。包括睁眼(E)、言语(V)、运动(M)三个子项15条,评分从最低3分到最高15分。这是目前世界上使用最广的意识障碍评定量表,从最初的用于颅脑外伤后昏迷的评估到各种原因导致的各个学科的意识障碍。GCS也成为此后诸多量表的模板。但是,GCS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评价者的有限经验和缺乏训练等使得得分偏低;如果患者采用气管切开或插管辅助通气则言语评定受限;患者失语对言语的影响;眼睛损伤、眼周水肿、面部创伤、第Ⅶ颅神经损伤对睁眼的评定影响;EVM三个子项权重不一致等等。 Glasgow Leige scale(GLS):鉴于GCS没有将脑干反射纳入评定内容,众多学者对此进行了改进。1982年比利时列日大学的Born在格拉斯高昏迷量表的基础上增加了脑干反射的评定内容,称之为格拉斯高列日量表(GlasgowLeige scale,GLS)。包括眼前额反射(5分)、垂直眼前庭反射(4分)、瞳孔对 光反射(3分)、水平眼前庭反射(2分)、眼心反射(1分)、无任何反射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格修订稿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 格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GCS) 一般正常人昏迷指数是15,若是7以下叫深度昏迷,若是3~5之下,经插气管急救后,还未提高就有可能会成为植物人,昏迷指数最低就是3,不可能再低。昏迷指数指就是「格拉斯哥昏迷指数」(简写成GCS),是由Dr.Jennett于1974年于格拉斯哥提出。这项指数在西元1977年做过小幅度修正。因为使用简单、客观之评估量表,格拉斯哥昏迷指数在这二十几年来已经成为全世界评估昏迷程度的主要标准,而其使用范围也不局限于头部外伤,如中风等可造成意识障碍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也大多使用此项指数。昏迷指数的评估包含睁眼反应、语言反应与运动反应三个部份。其中睁眼反应若病患自己能张开眼睛得到4分,听到别人说话而张开眼睛得到3分,若因为检查者施以疼痛刺激而张开眼睛得2分,完全没有睁眼反应得1分。语言反应若对时、地、人等定向问题可以正确回答得5分,若虽可回答问题,但答案错误则得4分,若回答文不对题,但仍有语言结构则得3分,若能发出声音,但无法了解其意思则得2分,若无法发出声音则得1分。运动反应若可以遵从口头指示作动作则得6分,若疼痛刺激时,手脚可向刺激处移动得5分,若疼痛刺激时肢体可回缩得4分,疼痛刺激时肢体呈屈曲反射得3分,疼痛刺激时肢体呈伸张反射得2分,若身体全无运动反应则得1分。将三个部分分数相加后昏迷指数总分满分为15分,最低为3分。头部外伤病患的昏迷指数,如果是13─15分,病情为轻度;9─12分,为中度;8分或更低的话,即是严重头部外伤 意识障碍的评定量 表3Glasgowcomascale(GCS):1974年由苏格兰格拉斯哥(Glasgow)大学神经科学研究所的Te asdale、Jennett于Lancet上发表。包括睁眼(E)、言语(V)、运动(M)三个子项1 5条,评分从最低3分到最高15分。这是目前世界上使用最广的意识障碍评定量表,从最初的用于颅脑外伤后昏迷的评估到各种原因导致的各个学科的意识障碍。GCS也成为此后诸多量表的模板。但是,GCS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评价者的有限经验和缺乏训练等使得得分偏低;如果患者采用气管切开或插管辅助通气则言语评定受限;患者失语对言语的影响;眼睛损伤、眼周水肿、面部创伤、第Ⅶ颅神经损伤对睁眼的评定影响;EVM三个子项权重不一致等等。GlasgowLeigescale(GLS):鉴于GCS没有将脑干反射纳入评定内容,众多学者对此进行了改进。1982年比利时列日大学的Born在格拉斯高昏迷量表的基础上增加了脑干反射的评定内容,称之为格拉斯高列日量表(GlasgowLeigescale,GL S)。包括眼前额反射(5分)、垂直眼前庭反射(4分)、瞳孔对光反射(3分)、水平眼前庭反射(2分)、眼心反射(1分)、无任何反射(0分)。垂直和水平眼前庭反射即玩偶征。如果未引出需进一步以冷热水注入外耳道诱发。如果评分为0分相当于脑死亡。Fulloutlineofunresponsiveness(FOUR):于2005年由明尼苏达罗彻斯特Mayo临床医学院的Wijdicks等制定的作为GCS的候选量表。FOUR来源于评估的四个项目(睁眼、运动、脑干反射、呼吸功能)以及每个项目最大评分为4分。其中睁眼用于早期鉴别闭锁综合征,眼球追踪则是最能显示从植物状态进入最低意识状态的指征。而创新性地以手部运动替代GCS中的言语反应,这对于气管切开或插管的患者的评估非常明智。与GCS 不同,FOUR增加了脑干反射、呼吸状态的评估,能够对患者的脑干功能损害情况进一步

Glasgow昏迷评分表

Glasgow昏迷评分表(格拉斯哥) 用以测定病人昏迷的深度,其主要指标为:①睁眼活动。②运动功能。③语言活动。 最高15分,表示意识清醒,8分以下为昏迷,最低3分,分数越低表明意识障碍越严重。GCS缺陷: 无感觉检查 无瞳孔检查 人工气道患者的语言问题 以下情况不宜进行GCS评分 ①手术病人麻醉作用尚未消失; ②有各种睁眼障碍; ③带气管插管者; ④经医生判定已处于植物生存状态者。处于以上状态时所得到的分值已不能代表意识障碍的准确性,即不应再进行GCS评估。 病历:1 女性,61岁,昏迷伴右侧肢体活动障碍3小时。查体:意识不清,呼之不应,用力压眶上时病人有痛苦表情,言语含糊不清,双侧瞳孔等大,光反应存在,右侧肢瘫,左侧肢体刺激呈现屈曲样表现。头CT提示脑出血。(GCS:1+3+2) 病历:2 青年男性。突发头痛2小时,伴恶心,呕吐。体检:意识不清,呼之不应,只能发声,右侧肢体偏瘫,左侧肢体有不自主运动,刺痛时躲避,左瞳孔5mm,对光反射迟钝。(GCS:1+4+2) 病历:3 患者女性,26岁,因吵架而服药,15分钟后家人发现其呕吐,呼之不应。查体发现患者处于倦睡状态,呼唤睁眼,能正确回答简单问题,心律规整,肝脾不大,刺激肢体可定位。 (GCS:3+5+5)

神经损伤程度评估 当存在多个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应同时处理,包括:A,B,C,D迅速做出神经功能评估:是否对呼应有反应,对疼痛有无语言应答,是否有意识不清。如果来不及做Glasgow 意 识程度评分,则采用AVPU 系统评估法: A (awake):清醒 V (verbal response):有无语言应答 P (painful response):对疼痛刺激有无反应 U (unresponsive):无反应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GCS) (2007-06-05 15:27:25) 一般正常人昏迷指数是15,若是7以下叫深度昏迷,若是3~5之下,经插气管急救后,还未提高就有可能会成为植物人,昏迷指数最低就是 3,不可能再低。 昏迷指数指就是「格拉斯哥昏迷指数」(简写成GCS),是由Dr.Jennett于1974年于格拉斯哥提出。 这项指数在西元1977年做过小幅度修正。因为使用简单、客观之评估量表,格拉斯哥昏迷指数在这二十几年来已经成为全世界评估昏迷程度的主要标准,而其使用范围也不局限于头部外伤,如中风等可造成意识障碍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也大多使用此项指数。 昏迷指数的评估包含睁眼反应、语言反应与运动反应三个部份。其中睁眼反应若病患自己能张开眼睛得到4分,听到别人说话而张开眼睛得到3分,若因为检查者施以疼痛刺激而张开眼睛得2分,完全没有睁眼反应得1分。 语言反应若对时、地、人等定向问题可以正确回答得5分,若虽可回答问题,但答案错误则得4分,若回答文不对题,但仍有语言结构则得3分,若能发出声音,但无法了解其意思则得2分,若无法发出声音则得1分。 运动反应若可以遵从口头指示作动作则得6分,若疼痛刺激时,手脚可向刺激处移动得5分,若疼痛刺激时肢体可回缩得4分,疼痛刺激时肢体呈屈曲反射得3分,疼痛刺激时肢体呈伸张反射得2分,若身体全无运动反应则得1分。 将三个部分分数相加后昏迷指数总分满分为15分,最低为3分。头部外伤病患的昏迷指数,如果是13─15分,病情为轻度;9─12分,为中度;8分或更低的话,即是严重头部外伤 意识障碍的评定量 表3Glasgow coma scale(GCS):1974年由苏格兰格拉斯哥(Glasgow)大学神经科学研究所的Teasdale、Jennett于Lancet上发表。包括睁眼(E)、言语(V)、运动(M)三个子项15条,评分从最低3分到最高15分。这是目前世界上使用最广的意识障碍评定量表,从最初的用于颅脑外伤后昏迷的评估到各种原因导致的各个学科的意识障碍。GCS也成为此后诸多量表的模板。但是,GCS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评价者的有限经验和缺乏训练等使得得分偏低;如果患者采用气管切开或插管辅助通气则言语评定受限;患者失语对言语的影响;眼睛损伤、眼周水肿、面部创伤、第Ⅶ颅神经损伤对睁眼的评定影响;EVM三个子项权重不一致等等。 Glasgow Leige scale(GLS):鉴于GCS没有将脑干反射纳入评定内容,众多学者对此进行了改进。1982年比利时列日大学的Born在格拉斯高昏迷量表的基础上增加了脑干反

格拉斯哥昏迷量表

格拉斯哥昏迷量表评定(GCS 姓名 ____________ 性别 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岁科别_________________ 床号____________ 床 诊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院号 ______________ 最高计分15分为正常;最低计分3分;小于7分属昏迷;大于或等于9分不属昏迷。昏迷愈深,伤情愈重,得分愈少。下述2种情况不计入评分:①脑外伤入院6小时死亡;②颅脑火器伤。 根据昏迷时间长短,可将颅脑损伤分为4型:轻型:总分13?15分,伤后昏迷20 分钟以内者。中型:总分9?12分,伤后昏迷20分钟?6小时。重型:总分6?8分,伤后昏迷或再次昏迷持续6小时以上。特重型:总分3?5分。

目前,国际上常用“格拉斯哥昏迷量表”,根据患者睁眼、语言和运动情况综合评 定其意识状态。按积分大小划分昏迷程度,由上表记分,最低3分,最高15分。正常人15分。积分越低,意识障碍越重,昏迷越深。一般规定9?7分为浅昏迷,6?5分为中 昏迷,4?3分为深昏迷。 1.1概况格拉斯哥昏迷量表(Glasgow ComaScale,GC$是1947年格拉斯哥大学的 Graham Teasdale和Bryan J.Jennett 两位教授提出的,为临床医生评价患者昏迷深度提供了客观、准确的评价指标,是目前用来评估患者脑损伤使用得最广泛的一种生理评估标准,并应用于患者的预后判断。主要指标为:①睁眼活动;②运动功能;③语言活动。总分3-15分,轻度昏迷13-14分,中度昏迷9-12分,重度昏迷3-8分,分数越低表示意识障碍越重。 1.2临床应用GCS最初设计用于住院治疗及外科手术时对昏迷患者连续的评估,目前GCS已 普遍用于对院前、急诊及住院患者的精神状态的评估,并能预测神经功能结局和死亡率。GCSt表因其方法简单、客观、实用,对临床有较高的指导价值。入院时GCS V 6分是脑外伤患者发病2周后出现死亡的高危因素,其敏感度为98.3%,特异度为82.4%。GCS 目前被认为是评价意识水平比较好的结构性评价方法,并广泛应用于研究和重症监护中。国外研究发现,入院时GCS高得分是卒中患者发病5年生存的独立预测因素。国际脑外伤协会 (International Brain Trauma Foundation )建议给予院前GCS^ 8分脑外伤患者气管插管,以降低死亡率。有研究发现GCS还可应用于有机磷中毒患者并发症及不良预后的预测。 1.3不足然而,GCS也有其不足之处,GCS自其创制至今,从未做过修改。Linn等发现GCS 更适于预测55岁以下患者的死亡;有研究发现相同的脑损伤情况下老年人 GC S 得分比年轻人高,这可能与老年人在遭受脑部损伤时炎性反应、脑肿胀及血管反应较青年人迟钝有关。因此,有学者建议设计专门针对老年患者的GCS或设计一个系数计算器对老年患者的GCS结果进行校正。 Glasgow 评分方法、标准它包括三个部分组成,如下: 睁眼反应(E, Eye opening ) 语言反应(V, Verbal response ) 肢体运动(M, Motor respo nse )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lasgow coma scale)指令内容反应情况评分图示 睁眼 (Eye opening)自动睁眼 呼叫睁眼 刺痛激睁眼 不能睁眼 4分 3分 2分 1分 语言回答(Verbal response)回答切题 答非所问 用词错乱 只能发音 不能发音 5分 3分 4分 2分 1分

运动反应(Mortor response)按指示运动 对疼痛能定位 对疼痛能逃避 刺激后双上肢屈曲 刺激后四肢强直 对刺激无反应 6分 5分 4分 3分 2分 1分 目前,国际上常用“格拉斯哥昏迷量表”,根据患者睁眼、语言和运动情况综合评定其意识状态。按积分大小划分昏迷程度,由上表记分,最低3分,最高15分。正常人15分。积分越低,意识障碍越重,昏迷越深。一般规定9~7分为浅昏迷,6~5分为中昏迷,4~3分为深昏迷。 尽管格拉斯哥评分法量化了意识障碍的程度,便于同一个体不同时期或不同个体间意识障碍的比较,但因其没有包括瞳孔大小及对光反射、眼球运动、脑干反

射和生命体征等重要资料,因而尚显片面。不过,它仍然是目前广泛用于交流的一种评估方法。只是在应用的时候不要忽略了更重要的瞳孔、生命征及脑干反射的检查。 ●意识状态(state of consciousness): 1.清醒:正确理解语言,准确回答问题,按吩咐做动作,各种深浅反射正常。2.嗜睡:呼之能应,能正确理解语言,准确回答问题,并按吩咐做动作,但反应较迟钝,停止刺激后患者有入睡。由清醒转为嗜睡,多为意识障碍的先兆,应密切观察病情,及早进行特殊检查和处理。 3.朦胧:能唤醒,但答非所问,语无伦次,不能准确地按吩咐做动作。 4.浅昏迷:格拉斯哥昏迷评分9~7分 5.中昏迷:6~5分 6.深昏迷:4~3分 ●颅脑损伤按昏迷程度分类 轻型:13~15分,伤后昏迷时间在30分钟以内 中型:9~12分,伤后昏迷时间为30分钟至6小时 重型:3~8 分,伤后昏迷时间在6小时以上、或在伤后24小时内意识恶化再次昏迷6小时以上

格拉斯哥昏迷量表

格拉斯哥昏迷量表 发布时间:2007-10-28 作者: 1.为什么以格拉斯哥命名? Glasgow Coma Scale(格拉斯哥昏迷量表)由格拉斯哥大学的Graham Teasdale和Bryan J. Jennett于1974年制定。 2.主要包括哪几方面的内容? 主要包括睁眼反应(E)、言语反应(V)、运动反应(M)等三方面的内容。 3.评分结果如何表示? 记录方式为E___V___M___,字母中间用数字表示。如E3V3M5=GCS11。历史上对于是否报告总分有过争论。目前认为无论是否报告总分,报告每项的分数更重要。 4.该量表有多少个版本? GCS最初没有区分"Flexion (abnormal) to pain (3 points)" 和"Withdraw (normal) from pain (4 points)",运动反应最高是5分,全量表总分最高是14分。后来进行了修订,将上述二者区分开,运动反应最高是6分,全量表总分最高是15分。目前最常用的是最高分是15分的量表。为了避免混乱,最好说明是采用了最高分为多少的量表。比如病人用15分的量表评估,得分12,记为12/15。这个15分量表有多个修订的版本,比如不同国家的,不同年龄的,使用时应当注意是否采用了通用的成人版本。国内的各种中文翻译更是层出不穷,要注意甄别。 5.如果患者睁不开眼如何评分? 眼睑水肿或面部骨折病人睁眼反应无法测,用C代替评分。如ECV5M6。C是闭眼(Closed)的缩写。 6.言语障碍病人如何评分? 言语障碍病人言语反应无法测,用D代替评分。如E4VDM6。D是言语障碍(dysphasia)的缩写。也有人用a 代替评分。如E4VaM6。a是失语(aphasia)的缩写。 7.气管切开或气管插管的病人如何评分? 气管切开或气管插管病人言语反应无法测,用T代替评分。如E4VTM6。T是气管切开(Tracheotomy)或气管插管(Tracheal intubation)的缩写。 8.儿童和婴儿如何评分? 儿童受言语能力的限制,婴儿受言语能力和自主活动能力的限制,儿童和婴儿的GCS是根据成人GCS修订而成的。 9.如果两次刺激后患者的反应不同,或者两侧肢体反应不同,如何评分? 按其最好反应评分。 10.如何用GCS反映患者的病情变化? 一般是做成类似于体温单的表格(chart),连续评定,观察其动态变化。 11.评分时要最需要注意什么? 一定要客观评价,完全遵从量表规定,不要受主观影响;刺激强度要足够。 12.睁眼反应的局限性有哪些? 持续性植物状态的人自发睁眼,使评分不能反映其实际病情。但我们只能按看到的评。 13.疼痛刺激睁眼评分要注意什么? 采取周围性疼痛刺激,避免因给予中心性疼痛刺激反而造成病人闭眼;疼痛刺激要由轻到重,避免不必要的痛苦;可以重复刺激,但不可以一次刺激持续时间太长。 14.定向力好的标准是什么? 时间、地点、任务定向都完好。 15.疼痛定位评分时要注意什么? 采取中心性疼痛刺激,如压眶;避免因给予周围性疼痛刺激反而引出脊髓反射。如果病人已经能拉面罩或鼻

Glasgow昏迷量表

Glasgow昏迷量表 项目状 态 分数 睁眼反应自发性睁眼反 4 声音刺激有睁眼反应 3 疼痛刺激有睁眼反应 2 任何刺激均无睁眼反应 1语言反应对人物、时间、地点等定向问题清楚 5 对话混淆不清,不能准确回答有关人物、时间、地点等定向问题 4 言语不当,但字意可辩 3 言语模糊不清,字意难辩 2 任何刺激均无语言反应 1运动反应可按指令动作 6 能确定疼痛部位 5 对疼痛刺激有肢体退缩反应 4 疼痛刺激时肢体过屈(去皮质强直) 3 疼痛刺激时肢体过伸(去大脑强直) 2 疼痛刺激时无反应 1 注:GCS包括睁眼反应、语言反应、运动反应3个项目,应用时,应分测3个项目并计分,再将各个项目的分值相加求其总和,即可得到病人意识障碍的客观评分,见上表。GCS量表总分范围为3-15分,正常为15分,总分低于7分者为浅昏迷,低于3分者为深昏迷。若GCS评分为3-6分说明病人预后差,7-10分为预后不良,11-15分为预后良好。应用GCS评估病伯反应时,必须以最佳反应计分。

平江县第二人民医院护理部整理 2008年8月28日 参考文献 殷磊,护理学基础[M].第三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400 奥伦的自理理论 奥伦:美国当代著名护理理论家,1932年完成初级护理教育,1939年获美国天主教大学护理学士学位,1945年获该大学护理教育硕士学位。 (一)奥伦自理理论内容 奥伦自理理论包括三个相关理论结构:自我护理结构、自理缺陷结构和护理系统结构。 1.自我护理结构护理所关心的是个体的自我照顾能力在特定时期(住院其间)是否能满足其自我照顾需要的自理需要. 2.自理缺陷结构这是奥伦的核心部分,阐述了个体什么时候需要护理.奥伦认为: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内,个体有特定的自理能力及治疗性自理需要,当这种护理需要大于自理能力时就需要护理照顾.治疗性护理需要是指进行护理活动的需要. 3.护理系统结构为了说明病人和自理需要如何被满足,奥伦阐述了护理系统理论.并且指出护士应根据病人和自理需要和自理能力的不同而分别采取三种不同的护理系统:全代偿系统\部分代偿系统和教育支持系统.各系统的适用范围及护士和病人在各系统中所承担的职责图示如下:完成病人的治疗性自我护理病人活动受限 护士活动代偿病人在自护上的无能为力 支持和保护病人 全补偿系统 为病人实施一些自护活动 护士活动代偿病人自护方面的不足 根据病人需要帮助病人 协调自护主体 实施一些自护手段病人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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