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检验科)

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检验科)

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检验科)

一、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1、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局部处理措施:

a) 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b) 如有伤口,应当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c)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0%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2、经现场处理后,当事人应填写《职业暴露调查登记表》(若当事人不能填写可由他人代填),并在院感科登记备案,院感科应对遭受感染员工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如实填写处理记录,包括病人的资料,应根据感染的具体情况,制定医学观察的期限,将员工遭受感染的经过、现场紧急处理、预防性治疗、跟踪观察等信息进行收集并记录。

3、如果患者为乙肝、丙肝、梅毒、HIV阳性患者,或无乙肝、丙肝、梅毒、HIV检测结果,应当立即给发生职业暴露的医护人员开具乙肝、丙肝、梅毒、HIV检查单。

4、如患者无乙肝、丙肝、梅毒、HIV检测结果,患者主管医师应当立即给患者进行乙肝、丙肝、HIV检测。

5、如为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注意保密。

应立即向分管院长及市疾控中心报告,由市疾控中心进行调查与治疗指导。

二、乙肝暴露后治疗建议:

1、医务人员未接种乙肝疫苗:

1.1 暴露源不明,在24小时内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同时接种乙肝疫苗。

1.2 暴露源HbsAg(+),在24小时内肌内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完成乙肝疫苗的接种,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并观察乙肝感染的症状和体征。

1.3 暴露源HbsAg(-),则完成乙肝疫苗的接种,并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

2、医务人员已接种乙肝疫苗,近一年内抗-HBs≥10mlu/ml,只需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

3、医务人员已接种乙肝疫苗,检查无抗-HBs反应,或在一年以前抗-HBs≥10mlu/ml:3.1 暴露源不明时,检查医务人员抗-HBs,如果抗-HBs≤10mlu/ml,需加强接种乙肝疫苗。

3.1 若暴露源HbsAg(+),在24小时内肌内注射高效免疫球蛋白,完成乙肝疫苗的接种,并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医务人员如果抗-HBs≤10mlu/ml,需加强接种乙肝疫苗。

3.2 暴露源HbsAg(-),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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