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选拔管理办法

学生干部选拔管理办法
学生干部选拔管理办法

学生干部选拔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使之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履行义务,接受学校管理和广大同学的监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学生委员、校团委学生干事、学生会和社团联合会成员、辅导员助理、院(部)团总支学生委员、院(部)学生会和社团联合会成员、团支部委员、班委会成员、公寓自律委员会成员(学生公寓楼长、层长、宿舍长已含在公寓自律委员会中)。

第三条学生干部是学校各项工作在学生中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是师生间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服务工作的助手,是学生工作队伍的补充和延伸。

第四条大力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发挥他们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对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对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培养高素质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学生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促进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

(二)组织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活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对本级或上级团组织或学生会组织、研究生会组织、社团组织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其改进工作;

(四)有被推荐或自荐到更高一级组织任职的权利;

(五)评优或推荐就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被优先推荐的权利;

(六)有维护集体、他人及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七)按照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通过正常渠道,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和维护者,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

(三)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

(四)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五)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工作和学习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六)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和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发挥积极作用;

(七)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八)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其它义务。

第三章学生干部的选拔和任用

第七条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一)政治坚定。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二)品行端正。诚实谦虚、公正公平、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模范履行学生干部的各项义务,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三)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名次不低于班级半数,年内无不及格现象。

(四)能力较强。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创新、实干、奉献精神,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五)作风扎实。公道正派,群众基础好,服务意识强,实事求是、发扬民主、热心为青年学生服务,做青年学生的知心朋友。

第八条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同学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九条学生干部选拔程序:

(一)学生团干部的选拔

校团委学生委员、校团委学生干事、院(部)团总支学生委员和团支部委员的选拔任用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进行。

(二)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

1.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首先通过个人自荐或同学推荐产生学生干部预备人选;其次辅导员、班主任或导师采取民意测验的方式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再次在全班范围内进行民主选举,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最后由辅导员、班主任或导师根据选举结果确定学生干部名单,由院(部)学工办审批,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班级学生干部原则上每学年改选一次。

2.对于大学一年级新生,班级的学生干部可以由辅导员或导师根据学生档案资料、个人自荐情况及入学后的考察等临时指定。临时学生干部的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之后,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改选。

(三)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

校学生会主席团应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在主席团候选人中选举产生,闭会期间可通过院(部)推荐、竞争答辩、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产生。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从新一届主席团中产生,经学校党委审批后确定。校学生会部长及以下人员,由新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按照相关程序组织选拔,经校团委批准后确定。

校研究生会和院(部)学生会干部选拔可参照校学生会干部选拔办法执行。

(四)校社团联合会干部的选拔

校社团联合会是全校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校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经全体学生社团推选产生。校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下设部门负责人及成员,由新一届常务理事按照相关程序组织选拔,经校团委批准后确定。

院(部)社团联合会干部选拔可参照校社团联合会干部选拔办法执行。

(五)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干部的选拔

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层长以上干部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按照有关程序选拔;宿舍长由院(部)

负责选拔,原则上由各级学生干部兼任,并纳入学生干部管理序列,同时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备案。

(六)辅导员助理的选拔

辅导员助理由院(部)进行初选推荐,学生工作部(处)考察确定。

第十条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也可由其上级组织指定、委任或特别聘任等形式产生。

第十一条学生干部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原则上连续担任同一职务不得超过两年。

第四章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

第十二条学生干部主管部门要结合学生干部的成长规律与实际需求,从增强政治素质、提升思想境界、优化能力结构、锤炼个人作风等方面着手,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提升学生干部的信念、品格、视野和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可靠、本领过硬、作风扎实、要求严格的学生干部队伍。

第十三条培养教育的途径

(一)建立校、院两级学生干部培训机制。校团委依托校团校举办校级学生干部专题培训班,各院(部)依托学院(部)党校、团校对本院学生干部进行培训。要建立健全学生干部培训制度,各级各类培训班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

(二)加强学生干部的实践锻炼。积极创造条件,为广大学生干部参与社会实践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干部参加社会帮扶、志愿服务、“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提高素质、锻炼能力。

(三)建立优秀学生干部的推优、推荐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将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到校内外的交流、参访活动中。

(四)建立学生干部工作交流平台。鼓励学生干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进行理论探讨和工作创新,定期举办学生干部的工作经验交流会,搭建学生干部工作交流学习、分享工作经验、及时反馈信息的平台。

(五)关心学生干部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为他们的成长和成才创造条件。

第五章学生干部的管理考核

第十四条学生干部实行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各学生工作部门和各级团学组织要使各级学生干部认真了解学校工作全局,鼓励他们主动汇报工作情况,积极负责地发表意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校团委学生委员、校团委学生干事、校学生会和校社团联合会成员由校团委管理考核;校研究生会成员由研究生处管理考核;辅导员助理由学生工作部(处)和各院(部)管理考核;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成员由公寓管理中心管理考核;院(部)团总支学生委员、院(部)学生会和社团联合会成员、团支部委员、班委会成员由院(部)管理考核。

第十六条学生干部要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工作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各归口管理单位要根据学生干部的个人情况从政治、学习、工作、作风、品德等方面进行定性、定量的考核。考核分自评、民意测评和主管单位考评三部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考核结果计入学生干部考核档案。

第十七条根据考核情况,每学期各学生工作部门和各级团学组织要主动对学生干部的调整提出意见,并将调整情况计入考核档案。

第六章学生干部的奖惩

第十八条学校有关部门要把学生干部的考核结果作为其选拔任职、评优、推优、综合测评、就业推荐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学生干部在综合测评的相应项目内予以适当加分;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学生干部在该学期的综合测评中不予加分。

学校每学年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在全校范围内予以表彰奖励,并在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时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推荐。

第十九条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任职条件的表现或行为,应责令辞职或自动辞职。

责令辞职或自动辞职由学生干部主管部门或所在学生组织按选拨管理权限实施辞职程序。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和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院学生会干部选拔、培养制度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院学生会干部选拔、培养制度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会是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培养学生能力,展示学生风采为宗旨,在党委领导,学生工作处和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织。为帮助学生会干部成才成长,提高综合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建立一支勤政、高效、务实的学生会干部队伍,特制定此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关心时事政治和学院大事,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二)道德品质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能自觉维护校园和谐安定的秩序;热爱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做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朴素大方,乐于助人,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科学文化素质要求:学习勤奋努力,能自觉完善和优化知识结构,成绩优良。 (四)身体心理素质要求:身体素质好,心理健康,性格开朗,面对竞争、挫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五)综合素质要求:工作积极主动,细心负责,思路清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方式、方法恰当,能够正确的处理好学习、工作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团结协作精神,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助能力。

二、院学生会干部的选拔方式 (一)学生自荐:在学生会干部选举之前,院学生会办公室、宣传部对选举工作进行宣传,有意愿参与选举的同学可以向团委递交自荐书,介绍本人情况,表达担任干部的愿望和对竞选职位的看法与意见。 (二)老师推荐:根据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进行推荐。 (三)学生会干部推荐:通过工作相处,深入了解成员的学习成绩、办事能力、组织纪律性等情况的基础上,推荐品学兼优的成员参与选拔。 (四)公开竞聘:同学准备演讲材料,通过公开竞聘演讲,选拔群众基础好,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院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办法 (一)院学生会常委选拔办法 1、选拔条件: 院学生会常委候选人除具备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院学生会常委包括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常委候选人原则上应是上一届院、系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干部或院级社团负责人。 (2)学习成绩良好,在上学期考试中无不及格现象。 (3)在原职务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组织纪律性强,群众基础好。 2、选拔程序:

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黄石二十中学生干部任免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更好地实现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严俊学生会干部的纪律,促使学生干部更好地开展工作,保证学生会、学生团委的工作效率,我校德体卫艺处、团委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学生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第一条学生干部在个人思想政治方面,应做到成熟沉稳,作风正派,原则坚强,组织纪律性强,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第二条学生干部应能够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学校从不鼓励学生干部为学生工作而忽视、放弃自己的学习。 第三条学生干部应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在工作中能积极主动、有计划性、有针对性、高效率地完成本职工作。 第四条学生干部应具有积极投身于学生会工作的热情,有广博的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吃苦耐劳的精神。 第三章学生干部的职责及纪律 第五条学生干部的职责 (一)学生干部应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善始善终,不计较个人得失,将为同学服务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和指导思想; (二)学生干部对组织安排的任务应坚决完成,每位学生干部应对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负责; (三)学生干部应与德体卫艺处、团委老师经常沟通,交流汇报本部门的工作现状及工作计划,并寻求上级领导的帮助。

(四)学生干部应经常与本部门成员交流,了解他们在工作中的困难与障碍,并耐烦指导他们完成本职工作,建立优良的上下级关系;同时,学生干部应注重培养本部门骨干干事,使其在实践中增长学生工作的能力。 (五)学生干部应当关注学生会、学生团委的整体工作及运行情况,至诚地指出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积极向学生会主席和学生团委书记提出合适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使得学生会、学生团委能够真正做到为广漠同学服务,不断向前发展。 第六条学生干部的纪律 (一)学生干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本部门的章程、制度等; (二)学生干部应服从学生会、学生团委的整体安排,能够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坚决执行校德体卫艺处、团委做出的一切决定; (三)学生会干部应维护黄石二十中的优良形象,不得做出任何有损于学校形象的行为。 第四章干部任免的权限 第七条学生会、学生团委在德体卫艺处、团委指导下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学生团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校德体卫艺处、团委。其具有任用、调配、罢免学生会各部门部长级干部的权力。 第五章干部任用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学生团委书记等各职能部门、专业队的部长级干部实行聘任制。每一学年初,校德体卫艺处、团委会以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我校全体学生,公平公正公开地招聘学生会、学生团委的部长级干部。学生会部长级干部的任期均为一年。 第十条学生会、学生团委干部的任用决定正式生效以后,应及时向全校师生公示,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与学生会是在院领导下的在籍大学生的学生组织,以下简称“团学联会”。 第二条本章程旨在规范联会内部管理,增强干部责任感和集体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更好地执行团总支和学生会的职能,为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为全院优良学风服务,为传承和发扬经管人奋斗不息的精神服务! 第三条本联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四条本联会精神:团结、奉献、博学、砺行 第五条本联会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帮助同学进步和成长; (三)负责院团委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各团支部的基础建设工作; (四)沟通我院党政和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通道,反映同学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五)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树立优良的经管学院形象,协助经管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 (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文体、社会实践等活动,为同学成才铺路。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六条本联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本联会内,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第八条原则上各部门受学校学院及联会主席团领导,受其监督。 第九条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门拥有批评权、监督权。 第十条学生干部均由选举产生,表现突出者或有特殊情况时,可直接任命。 第十一条机构设置: (一)主席团:该团设团委秘书长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 (二)团总支:设有组织部,宣传部,实践部,秘书部,编辑部五部门,各部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可增设委员若干名。 (三)学生会:设有学习部,心理健康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女生部,毕业生工作小组,贫困生资助小组,治保部九部门,各部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可增设委员若干名。 (四)联会机构经院领导同意可增设、删减,各部门人员数依实际情况而定。 第三章学生干部 第十二条凡属我院在籍大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成为一名系干,都可申请加入本联会,通过公平竞选,择优入取。 第十三条学生干部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按照本章程及各部门具体规定行事。(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指挥,认真负责地完成自己部门交待的任务。 (四)团结互助、尊敬师长、诚实守信,维护学校、学院荣誉。 (五)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十四条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部门和联会会议,参加本部及联会组织的活动,接受学生干部各类教育与培训。

班干部选拔制度原则

班干部选拔制度原则 班干部选拔制度原则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一选拔的原则高校学生干部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主要取决于其素质能力和整体结构,学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组织行为管理的效果,影响着各项工作的顺利,圆满开展因此,选拔,考察学生干部一定要建立在素质和能力的基础上大体上说,选拔学生干部应把握广泛性,开性和全面性等基本原则(一)广泛性原则学生干部,首先是选拔面的广泛,在选拔学生干部时,应考虑到全体学生考察面越宽,考察的对象就越多,最终选拔的结果就越接近客观的需要此外,广泛性的选拔还有利于广大同学主动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使广大同学有主人翁意识,最终能够将广大同学团结在学生班干部周围,形成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正性原则要选拔出最佳的学生班干部人选只有严格按照选拔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始终坚持一个标准,才能真正选拔出无所欲求的优秀学生班干部,这样选择出的学生才能为同学们所接受要选拔的正性看似不难,只要坚持不为私,不徇情便可以做到然而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选拔者往往容易不自觉地将自己的思维方式,一贯印象及好恶感等因素融入其中,要尽量避免这些因素的影响就要求我们的选拔者多深入同学,了解他们,多方听取意见,使选拔尽量正平【三)择优录用原则学生干部的身份定位,决定了学生干部应该也必须是学生中的优秀代表只有思想政治素质高,学生成绩好,学习和工作能力强的学生,才能够作好学生干部工作坚持择优录用原则,把学生中

各方面条都比较好的学生选拔到学生干部队伍中,有利于优化学生工作队伍,更好维护学生利益,营造更好的学生发展环境,实现高校的育人目标此外,高校学生干部岗位本身相对较少,不可能满足很多同学的需求学生干部岗位资的有限性,也要求在录用时坚持择优原则,实现资的科学优化配置(四)扬长原则招募,选拔学生干部的最根本目的是更好地培养学生,实现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材,为国家培养更优秀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那么,怎样才能达到学生和组织两者间的双赢呢?那就是要坚持扬长原则在学生干部的选拔和任用上,要充分考虑被选对象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要因人制宜,因人设事,使其专长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以培养出更多专业型,实用型的高级人才二选拔的形式:竞选三班干部队伍名单:四班干部选拔的效果:优秀的班干部是班级优秀学生的代表。 班主任要经常采用不同形式对这些优秀班干部进行表扬,重视优秀班干部学生对其他学生的榜样表率作用。 优秀班干部的榜样作用有很直接很具体的意义,由于同学们生活学习在一起,学习环境和经历基本相同,学生中的榜样为学生所熟悉,因此更具有可比性,更易为其他学生所接受,能起到立竿见影的示范作用。 由于班级干部的言行具有导向性,以先进人物为榜样激励学生,

学生会管理办法

第十七章学生会管理办法 学生会是在学生处具体领导管理下的先进学生的团体组织,因此,学校的学生会活动无疑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以解决学生中普遍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的又一重要阵地。 学生会的任务是: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带领全 校同学刻苦学习、积极实践、奋发成才。 2、结合青年学生的特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 引导全校同学走健康成才的道路。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维护 学校稳定,促进校风、班风和学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4、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广大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 与学校有关民主事务的管理,配合学校解决同学学习、 生活上的困难,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利,努力为广大 同学服务。 5、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生会章程 一、学生会在学生处领导下,自主地围绕学校工作结合学生特点,开展工作。 二、学生会设主席一名,秘书长一名,宣传部长一名,文体部正副部长各一名,生活部长一名,卫生部长一名,报刊发行员一名。

三、学生会工作必须配合学校工作开展活动,如:报告会、演讲会、辩论会、学习经验交流会、校际交谊活动、文体活动等。 四、协助学校和教师,教育学生增强组织纪律性,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五、关心同学的学习、生活和健康,深入了解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意见和正当合理的要求,传达学校对学生的要求和希望。 六、每天检查“劳动服务情况”,检查各班遵规守纪、卫生保洁等情况,并定期开展评比。 七、协助值日教师搞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 八、学生会活动经费由学校补助和学生会费构成,用于开展活动,并每学期张榜公布。 九、学生会每学年进行一次改选。 学生干部职责 1、学生会主席:组织、策划和协调学生会及其附属机构的总体工作,在思想、学习和工作上关心帮助其他各学生干部,并应起到模范作用,处理各种重大事件,对学生会负责。 2、学生会秘书长:协助学生会主席的各项工作,并指导一至二个部门的具体工作。 3、宣传部长:负责学生会各项宣传工作,组织、策划和协调各附属部门的日常工作,如校园广播、校报、板报工作等。通过这些途径向全体同学宣传各类知识,为学校活动进行宣传等。 4、文艺部长:负责学生会文艺工作,组织、策划各项文艺活动,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拥护、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坚持“五讲四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爱护公物。 (3)热心帮助同学进步,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专业学习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 (2)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良好。 (3)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组织纪律 (1)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带头遵纪守法,努力维护社会

公德和社会秩序。 (2)关心班集体的建设,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4、工作作风 (1)忠于职守,埋头苦干,谦虚谨慎,有较强的责任感。 (2)能根据学院、专业系、班的工作安排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3)能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实际问题,经常与同学交心谈心。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1)玩忽职守,造成工作损失或受过学院通报批评与纪律处分。 (2)有一门功课不及格或各门功课平均成绩低于70分。 (3)不遵守工作制度,没有组织与工作计划相应的活动,在学生中没有开展交心谈心活动。

二、评选办法: 1、各班名额为一人,由全班同学民主推荐。(连续三次获量化考评前四名的班级,每班可增加一名) 2、各班初评,报院系审核,学院批准。 3、被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院发给荣誉证书,记入其档案。

最新学校学生会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督促学生干部树立“自律”及“服务同学的意识”,激发全体干部的团队意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实干、高效的学生会团体,根据源思学校团委学生会组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实施奖惩,是学生会加强内部建设和提升自我形象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提高学生干部及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的有效途径。为学生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二条考核办法的制定本着“公开、公平、客观、合理”的原则,为各部门、各干部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以便于发现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具体的考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坚持独立执行公平客观。 第三条考核目的: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整体素质,做到全面了解、掌握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会干部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改进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奖罚分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第二章对学生会干部的要求 第一条思想政治素质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素质良好。 2、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自我教育意识。 3、严格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生会形象。 4、自觉接受其他成员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用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条学生工作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敢于开拓新思路,开展工作新局面。 3、当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应调整时间,合理分配。对于实在不能解决的冲突,应向上级请示。原则上不能因为工作影响学习,力求做到工作出色。 4、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原则,将工作建立在全体同学基础上。 5、在工作上认真仔细,对上级的错漏地方应予以指出并提出更正建议,以求更好地完成学生会工作。 6、全体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7、各部门成员在开展活动时,必须积极主动,服从调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或逃避工作。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工作者,必须提前向上级说明情况并书面向校团委提交事由,并由学习部写进学生干部考核记录表,以便考核。 8、学生会干部之间应团结合作,以诚相待,广泛交流,共同进步。 第三章考核细则 一、干部加分、扣分项: 每位干部有100分基础分,总分数由以下考核累计而成。 1、思想作风 采用逐减法,每位干部满分为5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学习状况 (1)考试作弊者(-5分) (2)期末考试不及格(-3分/门) (3)学期末成绩在班级前20%者(3分);在班级后20%者,(-3分) 3、工作状况 (1)工作成绩 1)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与其他学生干部积极配合。工作效率高,效果突出,提交的工作策划作为重要的考察方面(2分)

学生会干部选拔、培养和考核制度

苏州市职业大学 机电工程系学生会干部选拔、培养和考核制度 学生会是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培养学生能力,展示学生风采为宗旨,在系党委领导,学生工作处和系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全系性学生群众组织。为帮助学生会干部成才成长,提高综合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建立一支勤政、高效、务实的学生会干部队伍,特制定此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关心时事政治和学校大事,积极参 加校、系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二)道德品质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能自觉维护校园和谐安定的秩序;热爱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做人诚实守信,尊 敬师长,礼貌待人,朴素大方,乐于助人,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科学文化素质要求:学习勤奋努力,能自觉完善和优化知识结构,成绩优良。 (四)身体心理素质要求:身体素质好,心理健康,性格开朗,面对竞争、挫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五)综合素质要求:工作积极主动,细心负责,思路清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方式、方法恰当,能够正确的处理好学习、工作和生活三者之 间的关系;有团结协作精神,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 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助能力。 二、学生会干部候选人来源 (一)学生自荐:有意愿参与选举的同学可以向学生工作处递交自荐书,介绍本人情况,表达担任干部的愿望和对竞选职位的看法与意见。 (二)老师推荐:根据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进行推荐,并提交推荐书。 (三)学生会干部推荐:通过工作相处,深入了解成员的学习成绩、办事能力、组织纪律性等情况的基础上,推荐品学兼优的成员并提交推荐书,参与 选拔。 三、学生会干部的选拔程序 (一)宣传工作:在学生会干部选举之前,学生会办公室、宣传部对选举工作进行宣传。 (二)确定候选人:学生会办公室根据提交上来的自(推)荐,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及时公布信息。 (三)选民投票: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候选人进行竞岗演说,选民进行不记名投票。

班委管理办法

班级管理制度班委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班委工作,使学生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特作如下规定。 一、班委必须以身作则,一切言行听指挥,一切行动作带头作用。 二、班委必须不断学习管理办法,加强对后进学生的引导和帮助,督促他改正不良的作风和克服违纪现象。 三、班委必须按时、及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工作,督促他人完成各项任务。 四、班委必须实事求是地向班主任反映一切教学、学生管理的情况,以及一切不正常现象的具体如实过程。 五、班委应该积极参加学校的管理工作,以达到历练。 六、对于一切考勤应该真实反映。. 七、考核方式 对班委的考核采取个人总结、集体评议和考察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操行、管理优秀者可以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考勤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的督促同学们的学习,特设立考勤成绩。规定如下: 一、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 三、严格遵守寝室管理制度。 四、预备钟响后走廊上不得有人。 五、有事,有病需向班主任申请。 请假制度 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不参加活动。 二、学生因病请假必须家长接送经班主任同意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三、学生因事请假,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者请假人要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 四、请假三天以内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学校领导批准。 五、学生请假必须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请假理由 2.请假天数 3.家长签名 4.班主任意见(班主任签字) 六、除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其他学生代为请假;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不论是否有正当理由,凡是事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开准假单。七、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须在原批准假期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照旷课论处。 八、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擅自离校者,按旷课处理,对请假未准擅自离校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小学学生会管理规定

小学学生会管理规定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陈家滩九校小学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培养一批学生骨干干部,从而使得校学生会工作得到有序地开展,特定此制度。 2、学生会干部要首先做到学习认真刻苦,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积极在课堂上发言,积极参加学校和班集体中举行的各种活动。 3、学生会干部应模范带头遵守学校和班级中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搞特殊化。 4、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诚恳待人、不说粗话、脏话、对待检查做到大胆、认真、负责。时刻记住以一名校学生会干部、一名优秀少先队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不徇私情、做一名师生满意的校学生会干部。 5、做事细心、为人谦虚、谨慎、不骄傲、敢于面对失败和挫折、广交益友、广读好书。 6、无论在校内、在家中都要有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带头爱护好校园环境和公共设施。 7、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对待事情机智、灵敏、讲究方法。 8、明确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准点地参加少先队召开的学生干部会议和按要求进行各种检查。 9、学校实行“校学生会干部时刻上岗检查制”要求学生会干部随时随地监督好校园内的纪律卫生、公物损坏情况、不安全等违返校纪校规的行为,并且时刻与少先队大队部保持紧密联系,做到有情况随时向大队部提出检举。

10、对发现的不良行为,校学生会干部首先要上前制止,并做好记录,对蛮横无理的无法解决的问题则及时上报到少先队大队部。 11、学生会干部在校内时刻带好学生会干部的职务工作,保管好工作记录登记本。 12、周五下午下完第二节课由校学生会主席组织并监督各部正部长到广播室根据职责要求分年级统计、整理,各班周得分反馈表。 13、校学生会干部每周一下午课外活动与同大队部对各班大扫除进行一次大检查。 14、统分时,要求仔细认真,不得出差错和私自更改,如经发现将给予严厉的处分并撤消学生会干部,同时通报批评和分别扣个人分和所在班级分5分。 15、统分时如有疑惑,则要向大队部问清楚后方可继续统计。 16、学校实行“校学生会干部日常考核制度”对学生会干部学习成绩和生活习惯及其平时的出勤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为每年评优秀学生会干部提供依据。 17、校每年按照一定的比例选出“优秀学生会干部”进行表彰。 18、全体校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此管理制度。 学生会组织机构 主席: 副主席:

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学生会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学生干部管理制度为做好学生会各项工作,选拔和培养出有素质、有能力的学生会干部,保证 ****学生会各个部门的正常运转,同时配合相关部门认证的实 施,特制定****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一、干部的选拔 1、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坚持以下原则: (一)优胜劣汰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能上能下;(二)民主公开的原则。贯彻群众路线,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透明度; (三)主席团面试选拔的原则。力求选拔主动的有热情、有能力、有素质、有思想的新干部,并要求熟悉工作,能尽快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竞争原则。在选拔干部方面采用竞争机制,每位参选人员均要通过主席团的面试考核后,最后确定人选,并交给办公室进行存档备案。 2、学生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风貌; (三)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四)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 3、推行试用期制: (一)凡新提拔任用的干部均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从新的干部班子确定当日起计算,为期一个月; (二)试用期满,经审查确认,胜任工作者正式任用;不胜任者回原岗位,按原职级或另行安排工作; (三)经审查,胜任工作者的试用期时间可计入任期时间。 4、新选拔的干部必须经过分管书记审查和审批才能生效。 5、纳新完成后,各部门应该尽快把所有成员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并一起交办公室存档备案。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担任(或推荐担任)校级主要学生干部,已担任学生干部的,应予以解聘或劝其辞职。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能力明显不足,管理不善者; (三)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干部的任免: 1、各部门新任一级干部选拔出来后,由现任主席团进行筛选,决定最终名单,提交分管书记审批。经审批同意任用的干部,向其发放《聘书》,并纳入学生会干部管理体系。 2、各部门若需要免去学生干部,须向分管书记汇报,填写《干部任免书》并提交相关材料存档备案。 3、因干部发生职务变动,须依照任免程序免去其原任职务,重新任命新职务。 4、对于自动辞职的学生干部,须向各部门负责人递交辞职报告,并向分管书记报告,并在

小学学生干部管理规定

小学学生干部管理规定 学生干部是教师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和班主任开展学生管理的得力助手。为加强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提高学生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激发学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以便富有成效的开展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文明礼貌,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2、模范地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愿意承担学校和班级的管理工作,为学校和班级服务。 4、努力学习,责任心强,在班内有一定威信。 5、无严重违纪行为。 二、学生干部管理与使用 1、学生干部管理部门为教务处和少先队。教务处、少先队联合办公,对学生干部进行审批、公示、任免。班主任和包班教师组织班干部在班内开展工作。 2、学生干部应由班主任提出候选人选报学校有关部门批准;或通过班内民主推荐产生。 3、学生干部必须报请学校校委会批准后,由学校统一任命。 4、班干部一般不得身兼数职,如有需要应由校委会批准。 5、出现下列情况的,学生干部应予以免职: (1)严重违反学校纪律。 (2)有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虽经教育仍不能认真改正错误的。 (3)不认真学习的、成绩退步明显的。 (4)参与学校和班级管理中有施暴行为的。 (5)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 (6)对同学的监督打击报复的。

学生干部免职后,班主任应在当日提出接替人选报有关部门批准。 6、学校有关部门和班主任应对学生干部开展培训活动,明确学生干部职责和权限,对学生干部的工作给予指导。校级学生干部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班干部应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学生干部会议分别由学校有关部门和班主任组织。 7、学生干部应在学校有关部门和班主任指导下,文明参与管理,不准动粗(包括:不准粗言秽语、不准实施体罚动手打人等),否则造成后果由学生个人全部承担。 三、学生干部职责 1、协助班主任建立健全班级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管理。 2、带头维护班内团结,成立帮学对子,善于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协调并处理学生之间的一般矛盾或纠纷。 3、调动本班级学生做好各项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少先队、学生会的整体作用和安全员的监督作用,配合学校做好本班的安全防范工作。 4、在班主任领导下,认真做好各项班级工作,带领全班同学努力学习,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严以律己,在各方面成为同学榜样;要团结同学,与同学打成一片,经常与老师取得联系。 6、同学违纪,应以口头方式进行劝说和帮助教育,解决不了的报老师或学校领导处理,不得私自采用粗言秽语、体罚、变相体罚的方式进行管理。 四、班干部的奖惩 1、对于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分别由学校和班级给予表彰奖励,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特别突出的报请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表彰。 2、在三好学生等的评选中,班干部优先。 3、学生干部违反学校纪律,视情节加重处罚。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及评分表

外国语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为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加强学生组织内部团结,规范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全院同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我院学生工作更好地开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概述 1.考核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2.考核对象:外国语学院全体党员之家干部、社团干部、学生会干部及班干部。 3.考核落实:党员之家由督察组成员组建考核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学生会和社团由组织部成员组建考核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班委会由班级组织委员负责具体实施。 4.考核周期:两个月考核一次,一学期考核两次。 二、考核流程 1.学院党总支、分团委下发考核通知,考核小组向各位学生干部发放《外国语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和《外国语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评分表》; 2.各位学生干部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登记表,并在评分表上给出自评分; 3.考核小组将两张表收齐后,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在评分表上给出考核小组评分; 4.考核小组将两张表交给相应指导老师(党员之家:程俊老师;学生会:徐慧敏老师;班级:班主任),由指导老师在评分表上给出教师评分; 5.最终考评分=自评分*20%+考核小组评分*30%+教师评分*50%,最终考评85分(含)以上的为优秀,70分(含)至85分的为良好,60分(含)至70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6.学院党总支、分团委将会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考核结果是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每学期末,院学工办对考核分数前30%的学生干部授 予“外国语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是否撤销其学生干部身份。 三、考核细则 1.思想品德考核。 作为一名学生干部,首先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和班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干部有责任注意各位同学的思想动态,如发现异常,及时通过谈话等方式进行开导。 2.各项能力考核。 较好的组织能力、处事能力、判断分析和创新能力是学生干部领导素质的主要标志学生干部在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另外,要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勇于创新,带领青年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3.工作态度考核。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中文系学生干部管理制 度(试用修订版) 发布时间:11-06-13 15:57 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中文系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试用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中文系系级、班级、各社团学生干部是全系广大学生中的骨干分子,是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组织者与参与者,是推动我系发展进步的生力军。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有利于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素质,有助于学生工作的全面开展,有助于弘扬系的新风正气,推动系精神文明建设和学风建设。 第二条:凡系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为“社联”)、班级、各社团在册的各级工作人员均纳入学生干部的管理范畴。 第三条:学生干部以“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服务同学、增长才干”为根本宗旨。第四条:为推进我系学生干部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进程,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依据《湛江师范学院学生干部管理章程》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学生干部的产生及条件 第一条:学生干部来自广大学生,通过组织推荐和自荐的方式产生。

第二条:系团总支学生会社联、班级、各社团应按照严格的标准和一定的程序录用学生干部,要保证学生干部的质量。团总支学生会社联、班级、各社团应根据需要,经过面试、考试、试用,履行一定手续后方可录用为正式学生干部。 第三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素质: 1、思想觉悟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质高尚,不计较个人名利,乐于奉献; 2、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工作务实,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不得因循守旧,停滞不前; 4、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交际、协调、独立工作的能力,但不得独断专行;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6、在同学间起桥梁作用,切实做到为同学服务; 7、有很强的荣誉感,对内对外活动中维护学校整体形象; 8、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干部: 1、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包括一学期中三科不及格者,学业较差、留降级处分者); 2、思想道德败坏;有损学生干部形象,在学生中威信较低,不能起表率作用者; 3、违反团总支学生会社联、班级、各社团纪律情节严重者; 4、违反校纪校规者;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第三章选拔和任免 第一条:各部门干部的选拔、任免,应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工作成绩、工作表现,严格按程序产生。 第二条:系团总支正、副秘书长、学生会正、副主席、社联正、副主任、各社团负责人除特殊情况外,均应按《湛江师范学院学生干部管理章程》所规定的程序

学生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学校学生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规范管理,责任到人,使学生干部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生干部工作职责: (一)、班级干部职责: 1、班长: ⑴在班主任指导下,全面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召集班委会,班会的召开,安排部署整体工作; ⑵负责班级课堂考勤,课前5分钟考勤工作,协助学习委员做好晚自习考勤工作; ⑶协助班主任搞好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⑷负责班委会成员间的协调工作; ⑸完成我系分会、自律中队交付的工作 (6)教室电视机的管理工作; (7)完成班主任或系上安排的其它工件工作。 2、学习委员: ⑴按要求填写教学日志; ⑵完成教师安排的教学工作(如安排实验名单、收发作业、教学分组等任务); ⑶协调勾通任课教师与同学的关系,及时反映与学习相关的问题; ⑷每学期期中考试前后召开一次教学意见征求会,以书面形式向系上进行反馈或进行调研问卷; ⑸负责向同学通知和组织有关教学方面的活动(学术报告、考试、竟赛等); ⑹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3、体育委员: ⑴负责早操的组织及考勤工作; ⑵负责体育课的联络工作; ⑶负责组织体育活动的参与工作; ⑷负责开展本班的体育活动的组织及策划工作; ⑸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4、劳动委员: ⑴安排教室、清洁区的值日生及执行的监督工作; ⑵教室的安全、公共设施设的安全防卫工作; ⑶教室制度的制定及教室及美化设计工作; ⑷参与清洁卫生的检查工作; ⑸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5、生活委员: ⑴填报本班生活费的发放工作; ⑵班费收支的管理工作;

⑶宿舍卫生的清扫安排和监督检查工作; ⑷参与生活部宿舍卫生的检查工作; ⑸监督学生的日常养成素质的提高; ⑹向系上反映学生生活情况; ⑺大型活动的后勤工作; ⑻信箱的管理; ⑼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6、团支部书记: ⑴在班主任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团支部会议,安排部署整体工作,协助班长开展班务工作; ⑵负责团日活动的组织; ⑶协助班长搞好班务工作及考勤工作; ⑷负责本支部马列学习及党课学习的组织工作; ⑸负责支部青年志愿者工作; ⑹负责团员的纳新管理及教育工作; ⑺负责推优工作; ⑻协助班主任搞好综合测评工作; ⑼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7、组织委员: ⑴负责团日活动的策划、记录整理等工作; ⑵团员登记、纳新考察、收交团费等工作; ⑶负责干部的量化考核工作; ⑷协助书记搞好推优工作; ⑸配合系组织委员作好团日活动检查等工作; ⑹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8、宣传委员: ⑴负责本支部的宣传教育工作; ⑵负责安排墙报、黑板报的完成组织工作; ⑶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 ⑷参与宣传部的宣传检查工作; ⑸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9、文艺委员: ⑴负责本支部的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娱乐活动; ⑵组织有关文艺节目的编排工作; ⑶向院系推荐各类文艺人才; ⑷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二)团总支、系分会各部的工作职责 <一>、团总支: 1、副书记: ⑴协助团总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团总支委员会议,起草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⑵负责协调各部的关系,总体安排工作思路;

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

XX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榜样,引导学生积极向上,特制订本条例。第二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评为校级三好学生。 (一)思想品德好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和班集体。 2、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教好的群众作用,操行等级为优秀。 (二)文化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自觉遵守考试记律。 2、学习成绩优秀,校级三好学生学习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各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考查科目均在良好以上。 3、凡参加地市级以上各学科竞赛或科技发明比赛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一、二等奖,学习成绩可加5 分。 (三)身体锻炼好 1、具有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并掌握一定的健康教育知识、心理健康知识。 2、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达到《中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体育成绩在70分以上。 校级三好生每学期评比一次,学习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经班主任教师推荐,并由全班学生投票产生,报学工处审核,由校长室批准。三好学生由学校发奖,评比结果记入学生档案,并由学校行文公布。 市级以上三好学生应在校级三好学生中推荐产生。 第三条·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1、优秀学生干部是指担任班委和团支部委员职务以上,且能忠实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 2、思想品德条件与三好生相同。 3、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学习成绩的标准参照三好学生学习成绩标准,可适当放宽。 4、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并为班级或学校活动做出显着成绩。 评定和奖励方法同三好生。 第四条·以上诸项奖的评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取消有关奖励,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XX小学 二○○年月

班干部管理制度

------------------------------------------------------------------------------- 班干部管理制度 前言: 此制度针对于xxx班、团委成员,为提高本班支部的整体工作能力,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班级学生干部,使班级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制度。 一、委员的任免制度: 1、委员通过公班主任任命或自我推荐或班级支部大会投票选举方式产生。 2、委员的任期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一年改选一次,可以连任。 3、委员经办主任同意后,可正式上任。 4、委员在任期内有重大过失或不能胜任工作者,由班、团委建议,班主任决定免除其职务。 5、委员若在一学期内无故有三次以上不参加有关会议、不做分配的工作者,免去其所任职务。 6、因个人原因欲退出班、团委者,经办主任同意后方可退出。 二、例会制度 1、班、团委例会将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举行。班、团委定期会议在每周星期四晚上本部2教206教室举行,不定期会议届时另行通知。 2、会议由班长或团支书主持,总结上阶段工作情况并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由副班长负责考勤和会议记录,所有委员应准时到会参加。 3、应参加人员应准时到会参加,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或不参加者均提前向班委请假,经批准后方予准假。 4、与会者务必携带会议记录簿,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三、奖惩制度 1、考勤:主要考核出勤情况会议以及活动 2、考能:主要考核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各委员对广大同学的感召力及自身形象 ·各委员提出切实、可行建议的多少 3、考绩:主要考核工作效率、工作成绩、学习成绩。 -------------------------------------------------------------------------------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印刷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印刷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的管理,规范各部门成员的行为,保证分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基本章程 一、组织性质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印刷工程系学生会是在系分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二、工作任务 (一)代表和维护我系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热情为同学服务,加强我系老师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我系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积极开展各种科技、文体、学习和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营造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根据学生会成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学生会成员提高民主素质、发扬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三、宗旨和义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我系教育和管理事务;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打造我系学生文化的良好氛围。 四、基本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执行指导4人(由系老师担任,分别为:**、##、@@、&&&,负责分管学生会各部门),书记助理1人,副书记1人,学生会主席1人,学生会副主席1人,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和生活部八个职能管理部门,各部门各设正部长1人,副部长根据各部具体情况而定。各部总成员人数根据当学年招新情况而定。 五、学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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