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及时、科学、合理、有效处置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辐射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最大限度减少辐射事故的影响,特制订本预案。

(一)任务。

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在工农业、医学、科研和教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当发生辐射事故,可能影响到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时,为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启动本应急预案,并作出正确响应。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惠州市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技术应用中的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四)应急指导方针。

依据《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实行"统筹规划,积极兼容,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

(五)本应急预案的批准与修编。

1.应急预案的批准。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2.应急预案的修编。

本预案根据应急演习、实施应急响应的结果和应急组织、单位情况的变化,以及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修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修编。修编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环保监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环保局。

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

组织对事故发生点周围进行辐射监测;

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

(二)市公安局。

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

负责对受污染区域进行治安封锁、治安维护、交通管制、维护社会稳定、群众疏散、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等工作;

做好事故发生点周围地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社会秩序,防止和制止不明真相的人聚众闹事;

确保事故发生点周围地区交通畅通。

(三)市卫生局。

负责组织辐射职业病危害评估;

负责组织辐射事故的医疗应急。

(四)市财政局。

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经费供给,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

(五)市环保监测站。

负责对事故发生点周围进行辐射监测;

应急状态的终止条件辐射监测;

协助公安部门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的找源监测。

(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医疗机构。

负责辐射职业病危害评估;

负责辐射事故的医疗应急。

(七)专家组。

市环保局设立突发辐射事故专家组。专家组由聘请的科研单位和军队有关环境监测专家、危险化学品专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核与辐射专家、环境评估专家、防化专家、水利水文专家、船舶污染应急专家、损害索赔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主要工作为:参与突发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指导突发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应急和救助的装备、物资准备

按照"常备不懈"应急指导方针,贮备和预先准备必要的放射源和辐射事故应急装备、仪器设备。

应急装备、仪器设备和物资的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落实。

四、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二)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患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三)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患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四)一般辐射事故,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五、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措施

(一)信息来源。

1.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应用单位报告;

2.环保、公安、卫生部门发现;

3.其他。

(二)信息分类。

1.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2.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3.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4.射线装置失控;

5.放射源破碎、散落;

6.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急性死亡;

7.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急性放射病等。

(三)信息识别。

有关人员根据信息来源和有关情况进行信息识别,初步判断是否属于辐射事故。突发辐射事故的评估:1.评估内容:明确突发辐射事故性质和类别,预测可能的涉及范围、发展趋势及其对人体健康或环境的影响;确定突发辐射事故的级别;评估现有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得当,应急能力是否达到控制突发辐射事故

的需求等。

2.快速评估步骤:通过对突发辐射事故发生地区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并迅速对现有信息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评估意见,为技术行为和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3.决策咨询:突发辐射事故评估专家组对快速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对现有应急处置措施的改进意见,并对行动方案提供咨询意见。

有关人员无法判别时,应立即报告其上级领导。

(四)应急预案启动。

当发生辐射事故,影响或可能影响到惠州市范围内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时,为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做出正确响应。

(五)事故情况通报。

1.市环保局、公安局或卫生局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相互通报情况;

2.首先接到辐射事故情况报告的单位,同时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

3.市环保局、公安局和卫生局分别通报辐射事故所在地的县、区环保局、公安局和卫生局。

(六)派人赶赴现场。

有关单位应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的30分钟内,选派人员、指定现场负责人,带齐必要的防护器材(例如辐射防护服、帽、口罩、鞋袜、手套、有机铅玻璃眼镜等)、个人剂量计、剂量监测仪表或报警仪等,立即赶赴现场。

(七)成立现场事故调查小组。

1.事故调查小组由市、县(区)环保、公安、卫生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组成;

2.事故调查小组组长由市环保局现场负责人担任。

(八)现场事故调查小组的工作任务。

1.对事故周围进行辐射监测;

2.划定受污染区域;

3.开展辐射事故调查;

4.作出初步的辐射事故定性定级;

5.封锁事故现场;

6.实施临时控制措施;

7.组织临时医疗救护;

8.初步侦查和追缴丢失、被盗放射源。

六、干预水平

采取应急防护措施,即按照国家和国际上对这些干预给公众带来的可避免剂量的通用干预水平和通用行动水平采取应急防护措施。

七、辐射事故调查、定性定级、报告和处理程序

(一)辐射事故调查。

1.分析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照射的可能途径;

2.分析源项;

3.初步确定污染区域;

4.初步确定受照、误照人员;

5.现场初步估算污染区域内受照、误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二)辐射事故定性定级。

1.市环保局根据环境监测人员的监测结果、卫生应急工作人员现场初步估算,作出初步的辐射事故定性定级;

2.被怀疑患放射病的人员,由卫生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有条件救治辐射损伤病人的医院,进行辐射受照职业病专项检查和治疗;

3.突发环境事件的确认:根据职业病专项检查结论,一般辐射事故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确认,作出辐射事故定性定级的结论。较大辐射事故报省级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请求组织专家进行确认,作出辐射事故定性定级的结论。重大辐射事故和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逐级报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请求联合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作出辐射事故定性定级的结论。

(三)辐射事故报告。

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和重大辐射事故。

(1)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和重大辐射事故后,由市环保局负责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2)市环保局提请市人民政府在4小时内报告省政府和国务院;

(3)市人民政府上报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

(4)市环保局负责将事故情况及时通报市公安局、卫生局;

(5)市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分别上报省环保、公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较大辐射事故。

(1)发生较大辐射事故后,由市环保局负责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

(2)市环保局提请市人民政府在4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

(3)市人民政府上报省人民政府;

(4)市环保局负责将事故情况及时通报市公安局、卫生局;

(5)市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分别上报省环保、公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3.一般辐射事故。

(1)发生一般辐射事故后,由市环保局负责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

(2)市环保局提请市人民政府在8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

(3)市人民政府上报省人民政府;

(4)市环保局负责将事故情况及时通报市公安局、卫生局;

(5)市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分别上报省环保、公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4.突发辐射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辐射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在发现事件后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

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辐射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需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以书面形式,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5.特殊情况的信息处理。

如果辐射事故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市政府报请省、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相应预案。需要国际社会援助时,由市政府向省、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需要得到援助的国际机构、事项内容、时机等信息。

6.信息发布。

市环保局负责突发辐射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工作。必要时,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统一对外发布。

突发辐射事故发生后,要根据辐射事故的等级及时发布准确、权的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于

较为复杂的事件,可分阶段发布,先简要发布基本事实;对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字的发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对影响重大的突发事件处理结果,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四)辐射事故处理程序。

1.辐射应急监测并划定受污染区域。

2.封锁事故现场。

3.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事故调查小组有权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1)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辐射事故的作业;

(2)组织控制事故现场;

(3)发出警告、报警和指令;

(4)当干预水平达到相应限值时,实施让公众进入室内或留在室内、隐蔽、撤离的措施;

(5)受影响地区的交通管制、治安保卫;

(6)控制受放射性污染的农副产品、食品和饮用水等。

4.医疗救护。

按国家有关放射性诊断标准、处理原则、治疗原则,立即将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送至指定的医院或者有条件救治辐射损伤病人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或者请求医院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救治措施。

5.洗消去污。

洗消去污的目的是防止放射性污染给人们造成伤害,防止污染的扩大。洗消去污的任务如下:

(1)对有污染人员进行洗消去污;对洗消去污后仍有污染人员交医疗卫生救护人员处理;

(2)对受污染道路、土地进行洗消去污;

(3)对受污染的建筑物的外部进行洗消去污。

6.立案侦查和追缴丢失、被盗放射源。

公安部门负责对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

市环保监测站负责找源监测,协助公安部门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

八、应急支援

(一)应急辐射监测支援。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事故调查小组认为确定需要对环境进行核素种类、浓度进行采样测定时,由市环保局请求省环保局、省辐射研究监测中心给予支援。

(二)放射性去污洗消支援。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放射性物质已散落,需进行清理、去污、洗消时(如不尽快处理,在下雨时,有可能会造成大面积的放射性污染),由市人民政府请求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委员会派遣专家和去污、洗消队伍予以支援。

(三)碘片支援。

经过对事故周围进行监测、评估,认为辐射应急监测人员穿戴防护器材后,仍然会受到超过应急照射剂量控制水平的,则辐射应急监测人员应事先服用碘片,然后方可进入污染区域。

碘片由市环保局核应急办公室向省核应急办公室请求支援。九、应急状态的终止及恢复措施

(一)应急状态的终止。

1.终止条件。

应急状态的终止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事故已得到控制,受放射性污染的区域已完成去污、洗消;或者被盗、遗失的密封放射源已找回;(2)受放射性污染的区域已完成去污、洗消,经监测,辐射水平已经控制到可接受的水平;

(3)已采取并将继续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污染;

(4)经市环保局批准。

2.应急终止后的工作。

应急终止后的工作主要有:

(1)估计群体受照状况;对严重受照射者进行长期、严密的医学观察和积极治疗,注意远期效应;(2)评价所有的核应急日志、记录、书面信息等;

(3)评价引起应急状态的事故原因、事故发展过程和事故的后果;提出长期环境影响监测(包括人员)和评价的建议;

(4)审评应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切措施;

(5)修改现有应急预案或重新编制新的应急预案。

(二)恢复措施。

恢复措施主要工作有:

1.解除封锁;

2.确定恢复阶段适宜的各种恢复措施;

3.协调封锁区内、外的恢复活动;

4.详细调查事故应急的全过程,总结经验教训,完成事故应急的评价报告。

十、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

为了保持事故应急响应能力,需要对核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再培训),不断进行演习和对专用的应急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常备不懈。

(一)培训。

1.培训的目的。

培训的目的是使全体应急人员获得完成应急响应任务所需要的各种基本知识和技能,保证应急任务的顺利完成。

2.培训的对象。

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应用单位的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参与事故应急工作的全体人员。

3.培训的内容。

培训分为专业培训和一般培训。专业培训是对从事某项专业应急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

4.培训的计划。

每年应对全体事故应急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一般培训;

每两年应对从事某项专业应急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专业培训。

5.培训方法。

课堂教学、必要的实际练习、散发和分送读物、观看录像、组织专题报告和技术讲座、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等。

(二)演习。

1.演习类别。应急演习分为单项演习、部分演习、综合演习、联合演习四个类别。

2.单项演习。

通讯演习,每年进行6次以上;

医疗救护演习,每年进行1次以上;

应急组织的人员到位演习;

其他。

3.部分演习。

部分演习是几种基本操作或几种任务的组合演习,常常包括对通讯能力的检验。

4.综合演习。

综合演习是为全面检验应急计划,提高综合响应能力和水平而进行的演习,也叫全面演习。

(三)设施设备定期维护。

专用或兼容的辐射应急设施设备要定期维护、计量检定,以保持其随时可启用。

十一、应急经费保障

(一)辐射事故应急的装备、仪器设备保障。

1.启动应急预案后,各应急机构配备的应急装备、仪器设备必须服从统一调用。

2.各应急机构结合现有装备、仪器设备情况,向市财政局提出配备计划。市财政局根据配备要求审核并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统一购买。

(二)保持应急响应能力的年度经费。

市直应急工作人员培训、演练、应急设备维护和保养经费在市环保局核应急工作专项经费中解决。(三)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经费。

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经费项目包括:应急辐射监测支援,放射性去污洗消支援,碘片支援,辐射事故调查,追缴丢失、被盗放射源,受辐射伤害人员的应急检查和治疗,应急租用交通工具等。此部分费用,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市级财政按实际情况结合财力实际给予专项安排。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社会财产安全,积极预防,科学应对(核)辐射事故,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明确职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

三、适用范围

(一)放射源应用中发生的事故

(二)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

(三)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发生的事故。

(四)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事故。

(五)其他辐射事故。

第二章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梨树县(核)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县政府主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环保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环保局

县安监局

县卫生局

县气象局

县农业局

县水利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核)辐射事故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主管副局长。

二、指挥部职责

(一)在县政府突发公共事故应急处置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组织指挥(核)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针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害变化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补充和完善。

(三)根据危害情况,统一部署应急救援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问题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四)保持应急网络通信畅通,随时通报事故发展情况。

(五)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危机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办公室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市、县应急工作要求。

(二)按指挥部要求,搞好应急期间的通信联络以及信息资料的接收。

(三)负责培训和演练。

(四)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并向指挥部报告工作。

第三章(核)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事件分级

根据(核)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核)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核)辐射事故(Ⅰ级),是指一类、二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核)辐射污染后果,或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上急性死亡。

(二)重大(核)辐射事故(Ⅱ级),是指一类、二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9人急性死亡,或10人以上出现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三)较大(核)辐射事故(Ⅲ级),是指三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10人以下出现急性重

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四)一般(核)辐射事故(Ⅳ级),是指四类、五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二、应急响应

根据(核)辐射污染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指挥部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核)辐射事故进行紧急救援。

(一)特别重大(核)辐射事故(Ⅰ级)应急响应:由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负责指挥并发布预案启动命令,指挥相关应急力量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通报事故现场情况,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核)辐射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重大(核)辐射事故(Ⅱ级)应急响应:由(核)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并发布启动预案命令,组织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及时向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报告情况。

(三)较大(核)辐射事故(Ⅲ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部办公室请示指挥部同意后发布启动命令,并负责指挥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蔓延、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向(核)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报道情况。

(四)一般(核)辐射事故(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县环保局及县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

三、应急准备

(核)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进入应急状态后,应急工作统一由指挥部负责。

县环保局辐射应急办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建立事故应急值班制度。

(二)定期进行常规监测,积累本县环境放射性水平资料,包括天然放射性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浓度、γ空气吸收剂量率以及各种环境介质中总放射性水平等。

四、(核)辐射应急组织的启动

环保、公安、卫生部门接到(核)辐射事故报告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按照(核)辐射事故的登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消除事故影响,

同时将(核)辐射事故信息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卫生部门。

五、(核)辐射应急组织的联络

(一)县环保局辐射应急办公室电话:

5234768(昼) 12369(夜)

(二)县环保局辐射应急办公室负责与县(核)辐射应急指挥部成员及省、市环保局专家咨询组成员、省辐射管理站监测、分析人员的联络。

六、应急响应程序

(核)辐射事故的应急状态大体可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源或放射性物质确认处于设施内部(运输容器内)或一个环境位置清楚的小范围内,且源未发生泄漏,只有轻微的局部弥散。

第二种情况:源或放射性物完全失控,处于设施外地点不明处;源的泄漏或放射性物质污染已波及大面积环境范围。运输高辐射水平放射源(放射性物质)的B型货包严重严重丧失其屏蔽性能时,亦属于此种情况。对这种情况,县环保局立即报告省、市环保局核应急办,并在省、市环保局指导和支持下进行应急响应。

(核)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实施程序:

(核)辐射事故发生后,县环保局和应急部门分别采取以下行动:

(一)开通与突发环境事件所在乡、镇政府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二)立即向(核)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及时向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四)组成专家组,分析情况。根据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地方或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五)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七、基本救援力量

(一)县卫生局。针对(核)辐射事故的特殊性,确定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机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及相应应急准备措施、医疗队伍、设备等,为现场救治提供医疗保障。

(二)县公安局。根据(核)辐射事故应急处置需要,提供警力保障,实施交

通管制。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事故影响区域群众的宣传和安抚工作,做好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和救治工作。

第四章应急终止

一、应急终止条件

放射性物质运输和应用事故得到控制,事故条件已经消除,采取并将持续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公众免受污染,使事故后果降至最低限度。

二、应急终止程序

(核)辐射事故已经消除或控制,由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第五章(核)辐射应急设施和设备

为保证有效应对、处置(核)辐射事故,必须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指挥场所办公设备

微机两台、复印机一台、摄像机一台、照相机一台、扫描仪一台。

二、通信设备

专线电话传真机一台,无线电话两部。

三、交通工具

指挥车一辆、监测车一辆、备用车一辆。

四、现场监测设备

便携式X-γ剂量率仪一台、便携式X-γ剂量率巡测仪两台、便携式中子剂量率仪一台、α、β表面粘污仪一台、采水器若干、便携式γ谱仪两台、现场人员个人剂量计30个、防护用品6套。

第六章培训和演练

由县环保局负责(核)辐射监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并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应急演练。

第七章附则

本预案由县环保局制定、管理,并负责修订、解释。

2009年3月24日下午,阳光灿烂。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在本院放射治疗室进行了首次放射事故应急演练。

本次演练由医务科主持,事先进行了精心策划和充分准备,制定了演练方案,反复敲定了演练程序。根据医院实际,模拟了“放射治疗中心GO60治疗室放射源装置突然出现故障,导致射线意外泄漏,可能威胁人身安全”的演练场景。

参与演练的人员有放射科、核医学科、肿瘤科医护人员,有保卫科、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院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共35人。

演练前首先由分管放射防护的卢敏副院长和李丽院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我院拥有远距离GO60治疗机和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扫描机等放射诊疗设备。随着医院升级要求以后还将配置更多放射装置。这次演练目的是为了加强医务人员对放射危害的认识,强化放射防护意识,熟悉掌握放射事故的紧急处置流程,提高放射意外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接着,放射科闵维阳主任对参演人员做了放射防护相关知识和放射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培训。

下午3点半演练正式开始。放疗室工作人员发现“GO60放射源装置故障回源失败”,立即通知“患者”脱离辐射场所。在只

见身着蓝色铅衣的医务人员搀扶“患者”迅速离开放疗室,另一医务人员立即向放射科闵主任报告事故情况;闵主任立即报告医务科;医务科立即通知内五科医务人员、保卫科保安紧急出动赶到“事故”现场,紧急救护患者,牵拉警戒线、设置警示标识。医务科同时报告院领导赶赴现场参与应急指挥。收集意外事件相关情况并向辖区疾控、环保、公安、卫生等政府部门报告情况,协助调查处理。演练在紧张有序的气氛中结束。

通过这次演练,各级各类人员明确了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提高了医务人员对放射意外事故的处置能力,增加了放射防护知识,达到了预期的目

的。医务科

2020年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项目部范围内Y放射源(Se-75、r-192 )被盗、丢失、失控,现场处置过程中放射源泄漏或者射线装置误操作造成的环境辐射污染、人员受到超剂量照射或身体伤害等辐射事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2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2.1 风险分析 项目部常见的辐射事故类型有:射线装置误照射、误操作引发的辐射事故;放射源被盗、脱落、卡壳引发的辐射事故;源库未按标准建设、未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引发的辐射事故等。具体风险分析见表2.1 -1。 表2.1-1 项目部辐射事故风险分析 表2.1-2 项目部使用放射源种类

2.2 事件分级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 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表2.2-1 事件分级

3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工作组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是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决策指挥机构。 3.1 现场应急指挥部 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如下:

指挥长:项目经理副指挥长:项目书记、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安全总监 成员:工程管理部主任、安全环保部主任、综合管理部主任、设备物资管理部主任、商务合同部主任、财务资金部主任、检测专业负责人主要职责: (1)向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汇报事件及应急救援情况,落实上级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 (2)决定启动和终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领导、指挥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抢修和恢复工作;(4)研究辐射事故应急处置重大决策和部署等工作。 3.2 应急救援工作组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包括现场救援组(射线区域警戒、救援、疏散及辐射事故处理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救援组 组长:项目生产经理 成员:工程管理部主任、安全环保部主任、设备物资管理部主任、职工医院院长、检测专业负责人、各工区负责人 职责:负责制定现场救援方案;负责现场营救伤员,疏散人员,设 置警戒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队伍、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长:项目分管物资保障经理 成员:工程管理部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财务资金部主任、设备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 制定依据与目的 根据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环保部门要求,制定本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员工对辐射事故的应急防范意识,将辐射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 2 组织体系 2.1辐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分管院长 2)成员:放射科、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保卫科科长、保健科、检验科、基建科科长及其它相关人员。 3)主要职责:监督检查放射安全工作,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针对防范措施失效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对已发生辐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并向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通通报;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辐射事故发生和应急救援情况,恢复正常秩序、稳定受照人员情绪等方面的工作。 2.2 办事机构 医院应急办公室为办事机构,职责同《浙医一院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总体预案》。 3运行机制 本单位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蔓延而扩大危害范围,并立即报告医院应急办公室,同时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具体程序如下: 3.1迅速报告 发生事故的科室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性质、时间、地点、科室名称、联系人、电话等报告给医院应急办公室(院办电话),办公室立即将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做好准备。3.2现场控制 现场处置小组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首先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负责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区,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将事故情况报告应急指挥中心。 3.3启动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接到现场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指挥其他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后勤保障组同时进行物资准备。 3.4现场报告 根据现场情况,由医院应急指挥中心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造成事故的核素、核素现有活度、危害程度和范围及射线装置的名称等主要情况报告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3.5现场处置 1)等待相关部门到达现场的同时,采取相应措施,使危害、损失降到最小。 2)若是发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失控导致大剂量X线误照,应立即进行现场救助,采取措施,以使人员损伤、环境污染降到最小,组织人员将爱照者送急诊治疗,并同时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 3)若是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由保卫科组织人员在单位内进行排查,并将放射源的名称、状态、特性、危害及射线装置等进行通告,引起本单位职工与公众的重视,最大限度降低危害。 3.6查找事故原因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及时、科学、合理、有效处置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辐射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最大限度减少辐射事故的影响,特制订本预案。 (一)任务。 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在工农业、医学、科研和教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当发生辐射事故,可能影响到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时,为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启动本应急预案,并作出正确响应。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惠州市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技术应用中的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四)应急指导方针。 依据《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实行" 统筹规划,积极兼容,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 的方针。 (五)本应急预案的批准与修编。 1. 应急预案的批准。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2. 应急预案的修编。 本预案根据应急演习、实施应急响应的结果和应急组织、单位情况的变化,以及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修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修编。修编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环保监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环保局。 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 组织对事故发生点周围进行辐射监测; 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 (二)市公安局。 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 负责对受污染区域进行治安封锁、治安维护、交通管制、维护社会稳定、群众疏散、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等工作;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号:AQ-BH-01202 ( 应急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for radiation safety accidents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备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应急部门的协调,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为提高本院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二、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条和《射线装置分类办法》规定,结合我院使用射线装置为Ⅲ类装置,发生事故时,定性为一般辐射事故,即: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

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三、本预案适应范围 凡本院发生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所致辐射事故适用本应急预案。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五、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汪素梅 副组长:袁军 成员:放射科工作人员 应急值班电话: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医院内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安全监管,减少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辐射安全事故,控制和减轻事故后果,在辐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事故应急方案,采取防范措施,尽全能降低事故危害,同时按要求报告当地环保、公安和卫生行政部门,特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明确职责、大力协同、及时处理、常备不懈、保护员工、保护环境。 三、适用范围 1、放射源应用中发生的事故。 2、放射性物质存放中发生的事故。 3、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事故。 4、其它辐射事故。 四、指挥体系及职责 1、诊所设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2、诊所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张立娜,组员:孙巍 3、诊所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辐射应急的方针政策和辐射应急工作要求; 2)负责向上级和属地有关部门报告医院内发生的辐射应急事故和事件; 3)组织制订医院应急响应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应急期间充分调动人力、物力支援,实施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行动; 5)采取各种有效快速的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危害,避免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除对诊所的负面影响; 6)组织人员参加辐射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7)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审定工作。 4、诊所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张立娜,全面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 成员:孙巍,具体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 五、诊所辐射应急处理程序 (一)严格遵守放射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放射性同位素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规范放射源的储存、保管,严格执行放射诊疗操作规范。(二)发生射线装置或电磁波、同位素等放射源泄露、污染等严重事件时: 1、立即终止原放射诊疗操作,关闭操作电源,切断继续泄露可能; 2、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 3、迅速撤离有关人员,对事故受照射人员进行及时的检查、救治和医学观察。 4、实行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写纲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写纲要模板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写纲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写纲要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写纲要 ( 供参考)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4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写纲要 1 总则 对本辖区内辐射污染源的现状、风险及隐患进行分析。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机制, 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理各类辐射事故, 提高本辖区应对辐射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 最大限度降低辐射事故的危害程度, 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以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5) 《中华人民共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6)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9)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0) 《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 ( 1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 )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及对本辖区有影响的临近市、县( 市、区) 辐射事故的应对及处理工作。 1.4基本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体方针, 确定辖区内应对辐射事故的工作原则。 1.5事故分级 依据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按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 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Ⅰ级) 、重大辐射事故( Ⅱ级) 、较大辐射事故( Ⅲ级) 和一般辐射事故( Ⅳ级) 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 或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 含3人) 急性死亡。 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 含2人) 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 含10人) 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 含9人) 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放射科辐射安全应急预案

---------------------------------------------------------------最新资料推荐------------------------------------------------------ 放射科辐射安全应急预案 放射科辐射安全应急预案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使我院在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合有效的应急响应措施,保障工作人员及公众的生命健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辐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一)本单位成立辐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辐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院长副组长:胡玉麻永怀成员:姜树华张俊清(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辐射防护情况的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 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向本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即使汇报事故情况; 5、负责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辐射事故中人员受照射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计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7、负责信宿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二、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一)事故发生后。 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辐射应急 1/ 9

处理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指定事故处理方案,即使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扩大,并在一小时内上报本区环保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内容包括:突发辐射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污染源类型、大小、污染方式、污染范围,人员受辐射照射的初步情况。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并将最终总结报告上报本区环保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00000000医院 2007年9月10日人员培训计划

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预 案

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建立、健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机制,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辐射事故、事件,提高我单位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放射源使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西中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以下各类突发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 2.1.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事故; 2.2.密封放射源装置失控、破损、或其他事故导致人员超过年剂量限制照射事故; 3.事故风险分析 3.1.事故类型 放射源超剂量辐射、放射源丢失、被盗。 3.2.危害分析 测厚仪装置装有Sr-90放射源(单位活度3.7E+8Bq),用于生产车间拉浆线上精密测厚用,有相应的防护、防盗措施,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放射源装置故障、破损、放射源丢失、被盗等现象,造成对现场操作人员的超剂量辐射事故。 4.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 公司应急辐射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对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检查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事故状态下批准调用备有应急物资,必要时批准向友邻单位申请支援; (3)向上级汇报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4)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5.处置程序 5.1.预防与预警 5.1.1.危险源监控 安全技术措施 a)现场放射源都有铅箱、防盗锁,围栏,监控等安全防护设施; b)在放射源的存放地点,设有警示牌及放射源台账,设立安全标志。 c)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剂定期检测辐射值。 现场管理措施 a)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现场开展辐射安全检查。 b)岗位巡检人员每班定时对现场进行巡检,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c)按照计划做好设备、设施的年度和日常检维修工作。 5.1.2.预警行动 当发生放射源丢失或人员超剂量辐射事故时,最先发现事故的岗位人员,应立即向值班室和本车间领导汇报,车间主任立即向公司生产部、设备部、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发出预警信息。生产部、设备部、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核实现场状况,并将结果汇报公司领导,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安排立即向全厂范围发出预警信息。 5.2.信息报告

辐射事件应急预案

辐射事件应急预案 一、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建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 成立由院领导、保卫科、设备科、医务处、护理部、放射、核医学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放射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紧急协调处理,科室具体负责紧急处置,及时终止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同时做好相应救治工作。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事件预防责任制度的准备:为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平时就要做好应急演练与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五、辐射安全监测:射线装置工作场所每年接受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责机构的防护性能检测发现问题,立即给予整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个人剂量计申换检

测,放射装置每年进行年检;辐射安全管理人员经常对放射防护性能进行检测,严格按规范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六、辐射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登记与监测:射线装置工作场所的防护性能检测发现有辐射泄漏;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辐射暴露超过正常范围;放射装置年检不合格;出现射线装置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受检者暴露照射超剂量。因射线装置失控导致放射病、器官损伤、人员死亡等,应启动应急预案。 2、事故分级与报告:辐射安全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放射事件应急有关工作,并根据放射事件的程度及时报告。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规定,在2小时内上报市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同时在12小时内填写《放射源事故报告表》报送市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 七、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发生意外放射辐射事件时,检查室医务人员应按用电安全原则及时强制切断电源,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病患者安全撤离现场。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详细过程,以备调查处置。 (二)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科室主任,并及时上报医院防保、医务等相关部门,情况复杂的报医院分管领导。(三)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四)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辐射安全应急预案

辐射安全应急预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辐射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依据环保部部令第18号文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二、可能发生的事故工况 1、辐射装置在对工件进行照相的工况下,探伤室门机连锁失效,工作人员误入探伤室,或铅防护门未完全关闭,致使射线泄露到探伤室外面,给工作人员及周围活动的人员造成不必要的照射; 2、放射源源闸开关出现故障不能收回或放射源安装不到位时,需由有经验和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进行处理,技术人员应做好个人的防护,并在整个过程中使用监测仪器进行场所监测; 3、检修机器时γ射线探伤机中的放射源从容器中掉出来,会对操作人员及可能到达的公众成员产生很强的辐射照射; 4、γ射线探伤机的放射源由专业的厂家进行,但在换源过程中出现故障(源不能及时安装到密封容器内)时,须由专业厂家有经验和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进行处理,技术人员应做好个人的防护,公司对周围工作人员做好疏散工作; 5、管理人员疏忽或人为故意造成源丢失或偷盗事故,将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6、人为故意引起的辐射照射。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辐射安全应急小组,专门负责辐射安全工作。 2、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吴洪勇,职责:统筹领导整个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副组长:朱金虎,职责:具体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的运行,审核、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安全防护应急措施,负责组内成员的安排与调度;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及流程图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为提高本单位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一、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2、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4、一般辐射事故,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二、本预案适应范围 凡单位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所致辐射事故均适用本应急预案。 三、辐射事故的预防 辐射事故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放射防护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是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一)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实到人,纪律要严肃,奖惩要分明。 (二)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准无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三)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四、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书记)、副院长 成员:院办、党办、医务部、护理部、质管科、感染办、人事科、财务科、抢救小组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设在医务部。 3、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应急办公室(设医务部)的职责

济源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编号:AQ-BH-03052 ( 应急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济源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for radiation accident in Jiyuan City

济源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备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应急部门的协调,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1.总则 为做好我市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控制辐射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安全与健康。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区域内核与辐射恐怖袭击、放射源应用中发生的事故、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放射性废物处置中发生的事故、其它辐射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政府成立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应急指挥中心日常工作。

2.1.1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全市应急处理工作由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统一组织协调,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发展服务局、市建委、市民政局等部门。 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负责市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审定和组织实施; (3)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包括组织事故调查、评价,审定事故应急处理报告等工作; (4)向省应急指挥中心和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提出控制辐射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的措施建议; (5)负责市辐射事故的新闻和信息发布; (6)负责市辐射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建设;

重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为对辐射事故进行有效控制,并预先对辐射事故的性质、可能发生事故的途径、危害程度及可能涉及的范围等因素进行分析,确保减少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危害程度。通过制订辐射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明确承担处置、抢.险和救援的人员和职责分工,使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达到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指导群众防护和疏散的目的。尽可能排除险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放射性污染事故可能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发生较轻微的事故后立即封锁现场,维修人员迅速查明事故泄露原因,凡能通过切断事故源等处理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自己不能控制的,应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具体措施。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生产部、质检部、技术部、车间等部门的负责人)及办公室全面负责放射事故应急有关工作,并根据放射事故的程度决定组成相应的事故应急与响应指挥系统。 (1)事故应急与响应指挥系统 发生事故后,由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发生严重或重

大事故后,应马上封锁现场,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生产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携带仪器设备赶赴现场进行检测,核实事故情况,估算受照剂量、污染范围和程度,判定事故类型级别,提出控制措施和方案。 放射事故的放射物质处理,应申报专业机构进行处理。发生严重或重大事故后,由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具体确定组成指挥小组。生产部门、办公室部门应迅速着手对受照射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并按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2)事故调查 对于发生事故,由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对于发生严重或重大事故,应由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请省、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当进行事故的调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调查和提供伪证。 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根据调查结论,以文件形式上报有关部门。公司内部将从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全公司事故教育大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扬州高得宝瓦斯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使我院在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合有效的应急响应措施,保障工作人员及公众的生命健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辐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一)本单位成立辐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辐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何雪松 副组长:胡玉麻永怀 成员:姜树华张俊清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辐射防护情况的自查和监 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 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向本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即使汇报事故情况; 5、负责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辐射事故中人员受照射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计受照人 员的受照剂量;

7、负责信宿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 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二、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辐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指定事故处理方案,即使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扩大,并在一小时内上报本区环保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内容包括:突发辐射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污染源类型、大小、污染方式、污染范围,人员受辐射照射的初步情况。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并将最终总结报告上报本区环保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附:应急联系方式 院办公室:83876520 放射科:83881513 区环保局:6381 3631、32、33转666 6381 5165 区卫生局值班室:63811955 区卫生监督所值班室:63858419 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医院 2007年9月10日 人员培训计划

放射科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国家对放射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和报告、立案制度的原则,必须在24h内对初步确诊的3级放射事故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2级以下的事故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 二、3级事故以口头方式报告时,必须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累人数、当地处理、患者的严重程度。并报告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号码、传真号及主要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三、放射事故的年度报告按统一制定的“申国卫生监督统计报表”和“事故卫生监督监测年报表”格式报告。 四、报告内容 (1)事故单位和人员的事故报告。 (2)调查事故的证明材料和取证资料。 (3)处理事故的技术资料。 (4)事故的危害影响评价。 (5)受辐射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治疗有关资料。 (6)填写“放射事故报告表”、“放射事故阶段报告”、“放射事件登记”。

五、辐射事故的防范措施 1.放射科积极做好常见辐射事故技术分析。 2.强化科室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放疗技术规程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3.做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机器运行正常。 4.一旦发生一般性故障,不能检查病人时,立即关闭设备开关,断 开故障设备的电源,并在操作台上放置“此设备禁止使用”的标识。立即通知门诊领导,聘请厂家或有关专家进行维修,记录设备发生过账时的状态。同事,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 5.如果设备出现不能人为控制的连续曝光的情况时,应紧急切断该 设备的电源,将事情立即报告给门诊领导,如病人受到不应有的过度照射时,要上报医院,组织专家对病人进行检测和观察治疗。 6.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事故,涉及到人生安全时,立即关闭科室内 所有电源,从安全门紧急、有序疏散病人,同时向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在保证病人安全撤离后,工作人员尽快离开现场。 年月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及时、科学、合理、有效处置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辐射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最大限度减少辐射事故的影响,特制订本预案。 (一)任务。 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在工农业、医学、科研和教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当发生辐射事故,可能影响到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时,为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启动本应急预案,并作出正确响应。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惠州市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技术应用中的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四)应急指导方针。 依据《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实行"统筹规划,积极兼容,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 (五)本应急预案的批准与修编。 1.应急预案的批准。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2.应急预案的修编。 本预案根据应急演习、实施应急响应的结果和应急组织、单位情况的变化,以及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修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修编。修编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环保监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环保局。 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 组织对事故发生点周围进行辐射监测; 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 (二)市公安局。 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 负责对受污染区域进行治安封锁、治安维护、交通管制、维护社会稳定、群众疏散、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等工作; 做好事故发生点周围地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社会秩序,防止和制止不明真相的人聚众闹事; 确保事故发生点周围地区交通畅通。 (三)市卫生局。 负责组织辐射职业病危害评估; 负责组织辐射事故的医疗应急。 (四)市财政局。 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经费供给,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

辐射安全应急预案

辐射安全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加强包钢集团公司白云西矿选矿工程自动化项目38套核仪器仪表安装施工过程中43套放射源放射事故的管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防止放射事故的扩大,减轻放射事故造成的后果,根据《放射事故管理法规》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及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拟定了本方案作为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包钢集团巴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突发放射事故的处理。 3、放射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电话: 副组长:电话: 副组长:电话: 成员: 事故紧急上报电话: 市环保局: 职业病医院: 消防队:119

报警:110 医疗急救:120 4、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发生放射事故后,公司主管部门及领导,必须积极配合环保、卫生部门及公安机关对事故的调查,提供有关方面的基本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职责:发生辐射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出和解除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实施救援行动,报告预案总指挥。组织或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总结和改进救援经验教训。 领导小组组长:为处理辐射事故的总指挥,全面负责营救受辐射人员及抢险安排。 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抢险救助安排,提供事故所需的技术资料。 领导小组成员:及时查明当班工作的实际人数,对受误辐射人员进行紧急抢救,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初期的扑救;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现场事故情况;保护好现场,配合医务人员进行现场辐射剂量的测定;配合环保、公安人员作好辐射现场的隔离和警戒工作。 5、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发生人体受超量剂量照射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安排受辐射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的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放射源采取安全应急处理措施。开展检测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 (2)工作场所发生放射同位素污染事故和意外照射事件时,事

医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XXXX区人民医院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为进一步加强对放射源,射线装置的安全监控管理,防止与减少辐射事故的发生,完善辐射事故预警机制,增强对辐射事故的应变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辐射事故严重度与分类 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指I、Il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射线装置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或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的; 2、再大辐射事故 指l、l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10人以上(含10入)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 3、较大辐射事故 指l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 4、一般辐射事故 指l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量的照射; 二、应急救援组织与职责 l、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联络方式:0371- 副总指挥:联络方式:0371- 观察员:联络方式:0371- 成员: 辐射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按事故严重度启动全部或部分应急救援计划,并立即报告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安全、公安、卫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人员疏散,设置警示区域标志,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造成损失。 2、应急救援外部联络; 发生辐射事故,应保护现场,积极组织救护,在紧急状况下向外部救援;

环保监督 (联络方式:) 医疗救护 (联络方式:0371-120) 消防救护 (联络方式:0371-l19) 公安援助 (联络方式:0371-110) 内部24小时联络0371- 三、应急准备 1、现场安全防护责任人 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日常使用、储存、管理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有关归定,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一旦发现放射源丢失、脱落、被盗或射线装置失控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 2、安全管理责任人 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过程评估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必须对使用、储存、转让过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案,接到事故报告,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入指挥下及时做好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和善后处理工作。 3、安全保位负责人 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防盗监督职能管理部门。必须经常性组织对放射源、射线装置储存状态的安全保卫。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案,一旦发生辐射事故,立即迅速将误照人员送往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检查和治疗,并做好放射人员病史档案记录。 4、其他相关责任人 (1)防护责任人 按有关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安全规程,对作业场所做好安全剂量检测,检查作业岗位人员正确佩带个人计量仪状况。一日发生误照事故,应立即采取收源措施,迅速报告事故情况。 (2)储存保管责任人 对每班次使用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工作完毕,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收回保管储存。一旦发生放射源、射线装置丢失、被盗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门卫巡查负责人 组织门卫值班人员做好放射源、射线装置存在无人操作状况下的夜间、节假口、休息期间的安全保卫检查。发现被盗、丢失应立即向本地公安部门报告。做好对特殊场所或区域人员进出询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重要场所。 (4)职业危害防护人 定期做好放射件作业人员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卫生健康档案。一

辐射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 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员工对放 射事故应急防范的意识,将放射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 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 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 速反应机制。根据上级卫生部门与环保部门要求,依据《放射性同位 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XXXXX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法人代表, 副组长为分管领导,成员为各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XXXXX 副组长:XXXXX XXXXX 成员:XXXXX XXXXX XXXXX XXXXXXXXXX XXXXX XXXXXXXXXX XXXXX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放射安全工作,防止放射事故的发生;针对防范 措施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科室提出整改意见;对已发生放射事故的现 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并向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通报;负责向 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事故发生和应急救援情况,负责恢复正常 秩序、稳定受照人员情绪等方面的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1.应急指挥中心 总指挥:XXXXX 成员:XXXXX XXXXX XXXXX XXXXX XXXXX XXXXXXXXXX XXXXX XXXXX XXXXXXXXXX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指挥其他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2)对放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指挥放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事件应急救援情况; (4)负责恢复本单位正常秩序。 2.现场处置组 组长:XXXXX 成员: XXXXX XXXXX XXXXXXXXXX XXXXX XXXXXXXXXX 主要职责: (1)接到放射事故发生的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首先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 (2)负责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区,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 (3)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将事故情况报告应急指挥中心;(4)配合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卫生、环保、公安)进行检测和现场处理等各项工作。 3.现场救护组 组长:XXXXX 成员:XXXXX XXXXXXXXXX XXXXX 主要职责: (1)接到指挥中心命令后,迅速赶赴现场; (2)现场进行伤员救助,并根据现场情况向指挥中心报告人员损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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