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助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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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看病贵”、“看病难”、“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不平等”等诸多医疗问题严重阻碍了医改的进程和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各医疗机构独自建设自身的信息系统形成了区域内各式各样的“医疗信息孤岛”。“重复检验、检查”、“看病排长队”、“医疗信息不能共享”等问题给患者带来巨大的精神负担、经济负担和身体伤害,同时给医生准确诊断和疾病治疗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现代网络信息化技术在迅速的发展,为现代医疗服务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提供更便捷、更惠民、更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以现代通信网络为基础,以整合区域医疗资源为理念,以支撑协同医疗服务为目的,建设新型的以居民为中心的区域医疗协同平台,实现区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和二、三级医院之间的“预约挂号协同”、“预约检验协同”、“预约检查协同”、“双向转诊协同”等业务。整合和优化区域内医疗资源,消除异构的“信息孤岛”,达到医疗信息共享。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一号难求”、“重复检验/检查”、“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方便居民在家门口就能看上大医院的专家号,同时达到了“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目的。横向整合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设备等硬件资源件;纵向深入了预约挂号、医技协同、双向转诊等协同业务。有利于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医疗服务水平、医疗管理水平和居民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为了让各层级院所回归正常的医疗生态从而推动分级诊疗,分级诊疗是医改的重中之重,小微医疗机构在双向转诊中则是分级诊疗的出入口,更是实现分级诊疗的突破口,云杏云转诊平台将线上线下医院信息化产品打通,打造云转诊平台,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进而为大医院持续带来优质病患,为小微医疗机构解决收入低、盈利模式单一等痛点,线上双向转诊,让地方诊所、村卫生室等小医疗机构与大医院,双向信息化共享,大幅缩短诊疗时间,最终提供最高效率,是最节约成本的解决方案。

推动“分级诊疗”就是要鼓励民众就近看诊,目前建立了电子转诊平台,可以提供医师线上开立转诊单,并可即时查询转诊单信息,协助安排挂号及就医,民众不必像以前一样往大医院跑,在分级医疗照护下,一样可以让医疗做更有效率的分配。

所以病人的部分,他可以不用再免奔波去挂号等待,那另外他也可以节省,我们这样一个部分负担的支出,而且对相关的检查检验,也能够避免做一些重复的这样一个检查。

来源:云杏云转诊

分级诊疗制度汇编

分级诊疗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市医改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卫生计生惠民政策,确保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规范、健康、平稳运行,推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农村居民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的工作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工作细则。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的基础,首诊医院、首诊医生是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的主体;首诊负责制又是防止患者“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及造假骗取医保资金的重要环节。 主体的责任和作用: (一)确保将新农合常见病病人分流到乡(镇)卫生院及县(市、区)级医疗机构。 (二)告知患者“限治病种”在不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 (三)负责急、危、重和疑难杂症病人的转诊工作。 二、住院首诊负责制 (一)实施住院首诊告知制。患者入院后,经治医生为首诊医生,并实施住院首诊负责制。经治医生应先了解患者

的参合身份,核对参合患者的身份证、参合证及转诊证明,防止冒名顶替,进行分类管理。告知新农合患者本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及新农合用药情况,并在告知书(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制订)上签字确认。患者住院期间不出具参合证明的,首诊医生有义务告知其就医费用不予以报销,并由患者签字。 (二)实施分类标识制。对不同的参合患者需分类标识,新农合患者需在其病志首页及出院结算按票据(发票联及存根联)右上角空白处加盖红色印泥“新农合”字样标识印章(印章样式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加盖新农合印戳的病志和出院结算票据新农合管理部门给予报销。为防止患者事后以“票据丢失”、“伪造假票据”等方式诈骗新农合资金,首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好患者出院票据及病志等材料以备核查。首诊医生未履行职责,或没盖戳没签字或盖戳未签字,产生后果由首诊医生自己负责。 三、就诊患者转诊制 为方便急、危、重和疑难患者转诊,减少转诊程序,实施被授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科主任负责制。凡本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无诊治能力或因患者病情危重、病因不明、无法确诊等多种因素需要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的,须遵循以下程序。

分级诊疗规章制度

第六部分分级诊疗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市医改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卫生计生惠民政策,确保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规范、健康、平稳运行,推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农村居民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的工作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工作细则。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的基础,首诊医院、首诊医生是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的主体;首诊负责制又是防止患者“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及造假骗取医保资金的重要环节。 主体的责任和作用: (一)确保将新农合常见病病人分流到乡(镇)卫生院及县(市、区)级医疗机构。 (二)告知患者“限治病种”在不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 (三)负责急、危、重和疑难杂症病人的转诊工作。 二、住院首诊负责制 (一)实施住院首诊告知制。患者入院后,经治医生为首诊医生,并实施住院首诊负责制。经治医生应先了解患者

的参合身份,核对参合患者的身份证、参合证及转诊证明,防止冒名顶替,进行分类管理。告知新农合患者本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及新农合用药情况,并在告知书(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制订)上签字确认。患者住院期间不出具参合证明的,首诊医生有义务告知其就医费用不予以报销,并由患者签字。 (二)实施分类标识制。对不同的参合患者需分类标识,新农合患者需在其病志首页及出院结算按票据(发票联及存根联)右上角空白处加盖红色印泥“新农合”字样标识印章(印章样式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加盖新农合印戳的病志和出院结算票据新农合管理部门给予报销。为防止患者事后以“票据丢失”、“伪造假票据”等方式诈骗新农合资金,首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好患者出院票据及病志等材料以备核查。首诊医生未履行职责,或没盖戳没签字或盖戳未签字,产生后果由首诊医生自己负责。 三、就诊患者转诊制 为方便急、危、重和疑难患者转诊,减少转诊程序,实施被授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科主任负责制。凡本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无诊治能力或因患者病情危重、病因不明、无法确诊等多种因素需要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的,须遵循以下程序。

分级诊疗方案

分级诊疗方案(讨论稿) 为加强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的机制,充分发挥医院承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基本医疗体系中的引领作用,逐步建立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疾病整治连续化管理的工作机制,最终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特制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初稿)》 一、工作目标 以病人需求为导向,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制度,构建稳定的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提升医疗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建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控制外转诊比例,实现医院所属社区诊治和转诊率逐步提高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1、科学引导。以医院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为病人提供合理、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平台和远程医疗建设,做好社区信息化职能导医、专家团队、预约诊疗、一键呼叫、健康管理等内容介绍并推送给辖区居民,为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间转诊服务搭建好平台,合理引导病人有序就医。

2、分级管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病人转医院救治,康复期的病人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3、健全机制 (1)建议医院临床科室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帮扶医院承办的社区做好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慢病管理、中药先行、医养结合、居家养护等工作,积极培育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使社区卫生服务内容和能力不断提升,让社区居民在辖区享受三级医院的专家技术水平的同时提升医院和社区的社会影响力。 (2)规范服务内容,为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程健康管理。医院和社区联合形成院前、转诊、住院、院后服务工作。 (3)加强帮扶工作,医院专家定时、定点、定人到社区坐诊,参与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活动,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干预,以选配院内专家导师对社区基层卫生服务人员进行一对一传、帮、带的形式,逐步帮扶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提高技术力量,做好社区人员梯队建设。 4、建立分级诊疗管理制度 成立分级诊疗转诊办公室,制定分级诊疗流程,并指定专人负责,对外公布双向转诊办公电话。制订合理便捷的转诊流程和相关制度,建立可追踪、可调控、可监管的分级诊疗网络平台。

国家分级诊疗制度汇编

国家分级诊疗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基层首诊。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 双向转诊。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 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急慢分治。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一康复一 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 级以上医院就诊。 --- 上下联动。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 二、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 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技术方法 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 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 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 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 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 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 过渡,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 和管理,规范培养内容和方法,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

分级诊疗制度最新版

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 分级诊疗制度 为确保我院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规范运行,切实减轻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职工和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引导参保职工和居民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使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更加合理、安全、平稳运行,参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实行分级诊疗制度,是落实“首诊在基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不出省”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强化基金支出管理,降低参保职工和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使参保职工和居民住院流向趋于合理,要严格执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分级诊疗制度得以规范、有效落实。 二、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 (一)分级诊疗和转诊基本程序。 参保患者需住(转)院,应在统筹地区内遵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转诊的程序。原则上可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统筹区域外住院治疗,须经相应的医疗机构认定且通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审批。 (二)转诊审批程序。 参保职工和居民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经医生确认无法诊治的疾病,出具《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审批表》,经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院

长签字、单位盖章,经县(区、市)级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出具《审批表》后转往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审批表》见附件)。 (三)特殊情况住院审批程序。 离退休定居内地,省内异地居住,县、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参保患者,参保的异地就读大学生,参保的外地务工农民工,参保职工和居民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应在72小时告知当地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并在7个工作日内由家属凭医生开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统筹地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 (四)实行双向转诊制度。 转入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患者,对诊断明确,经治疗病情稳定,可在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康复的,应转回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管理制度 (一)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批责任制。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负责辖区内参保职工和居民住院首诊治疗,明确转诊审批责任,转诊患者名单定期报统筹地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备案。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登记参保职工和居民转诊转院基本情况、转诊原因、转诊医生和审批人,对转出病人要逐一登记以备核查。 (二)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转诊管理。 二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接收参保患者住院时,有责任要求患者先出具《审批表》,之后办理住院手续。特殊、急、危、重症患者除外。 (三)严格控制转诊率和平均住院日。

分级诊疗制度

四川省十月份起实行分级诊疗制度 一、何为分级诊疗 即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 二、患者如何选择转诊? 患者在进行一般诊疗时,应首先到其所在地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但特殊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等)、急危重症患者、同类疾病需再次入院治疗者、孕产妇、专科疾病患者等,可根据病情需要自主选择省内首次就诊医疗机构。参加新农合的患者就医时,原则上应首先到其所在地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再根据病情救治需要、基层救治能力、当地医疗条件、个人就医愿望等因素由医患双方综合决定是否转往上级城乡医务人员定点医院救治,未履行转诊转院手续的新农合患者,越级治疗原则上不予报销。 三、哪些基层首诊患者可上转到二级以上医院? 1.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 2.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具备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的; 3.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伤情严重或较重,处理能力受限的病例;

4.各种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症状严重或较重者; 5.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或急、慢性疾病患者病情较危重以及需要进行高压氧等特殊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6.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明确诊断的疑难复杂病例,需要进一步诊治的; 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治疗的; 8.精神障碍疾病的病情不稳定患者或病情基本稳定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理无效的患者; 9.市(州)、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四、哪些在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患者将下转往基层医疗机构治疗或管理? 1.普通常见病、多发病,急、慢性病缓解期,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诊治的; 2.诊断明确的患者,处理后病情稳定,已无需继续住院或特殊治疗,但需长期管理的; 3.各类手术后病情稳定,仅需康复医疗或定期复诊的; 4.各种疾病晚期仅需保守、支持、姑息治疗或临终关怀的; 5.急性传染病症状已控制并渡过传染期的病人; 6.老年护理病例; 7.病情稳定的精神障碍患者; 8.自愿转回基层医疗机构的病人;

有效实施分级诊疗 大力推进双向转诊

有效实施分级诊疗大力推进双向转诊——达州市中心医院分级诊疗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审专家: 按照国家医改政策,根据四川省关于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安排部署,我院在省、市卫生计生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指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救死扶伤的社会使命为己任,积极行动,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已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总的来看,从组织领导,成立机构,配备人员,宣传发动,建立网络,形成机制,细化措施,有效开展,促进了全体医务人员和广大群众了解、理解、认同、支持的转变,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改革与发展奠定了一些基础。现将我院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四川省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等6部委《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精神,切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按省、市卫计委的要求,医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首先在领导班子内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迅速在全院进行了全面的工作部署。经过对全市范围内的基础摸排调研,在掌握详尽的基础资料后,拟定出我院在分级医疗工作中的总体目标:

1.在院内通过多种形式途径宣传分级诊疗政策、流程、方案,争取在6月底达到全院职工知晓率为100%。 2.对辖区内新农合患者加大宣传,争取在6月底使其对分级诊疗政策知晓率达到60%。 3.对我院的就医流程加大宣传力度,使患者知晓率达到100%。 4.对回转的政策、流程、好处加大宣传,使新农合患者回转率达到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 5.开放绿色通道,确保通道畅通。确保基层医院的上转病人入住率达到100%。 6.加强与挂号收费室、临床科室、信息管理中心的沟通与协调,做好转诊患者的信息登记和上报,信息登记准确率达到100%。 7.在3月底完成与下级医院的协议签订,6月底完成与上级医院的协议签订。 (二)实施方案 1.成立分级诊疗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分级诊疗工作的开展。 2.成立分级诊疗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分级诊疗工作。 3.每月考核、通报、督导一次,查找问题,及时整改。 4.与协议医院、新农合办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开展。

分级诊疗制度

分级诊疗制度:50病种首诊在基层,进一步缓解“看病难”问题 患了感冒、高血压等常见病,你是不是已经习惯了去三甲医院排队挂号看病?好不容易排到号了,不好意思,号没了!这样的就诊经历,不少人都有过吧!今后,这一就医思维可能要转变了。 昨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批将推出50个常见病在基层首诊试点,即第一次看病就在基层医院完成。引导市民首诊在基层,以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去医院”的就医新格局,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患感冒不用去大医院挂号住院更便捷 三甲医院门诊大厅挤满了人,可其中很多都是患感冒、咳嗽、慢性胃炎、颈椎病等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其实,这些病完全可以在社区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得到治疗。 此次我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等四方面。基层首诊,即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首批选择50个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试点首诊制度,适时扩大病种范围。 双向转诊,即建立健全转诊渠道、程序和标准,实现不同层级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急慢分治,即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儿童疾病可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治疗。 上下联动,即引导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全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后,对各级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也有了更明确、清晰的定位。 签约家庭医生上门服务将普及 家庭医生的概念,在美剧中深入人心,现在,这样的就诊制度,也将来到你身边。根据意见要求,各级机构将引导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参保人员可就近就便选择一家基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签约首诊医院,明确签约服务条件和内容。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按约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签约服务的对象最开始是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然后逐渐扩展到普通人群。也就是说,普通人也可拥有家庭医生。 就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记者昨日采访了重医附二院学府医院院领导 记者:推行分级诊疗制度的意义何在?是否有其必要性? 院领导:由于群众对“看病难”问题反应强烈,但实际上,“看病难”多集中在大型三甲医院,病情轻的患者、病情重的患者都往三甲医院跑,致使很多大型医院的医疗资源不够用,而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用不上。分级诊疗制度就是把各级医疗机构的职责明确下来,合理安排、利用好各自的医疗资源,小医院治小病,大医院治大病。同时,让大型医院的就诊患者得到分流,基层医疗机构为大型医院“减负”。

XX保健院双向转诊、分级诊疗自评总结归纳

X X县妇幼保健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总结 根据XX县人民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XX改〔2018〕1号)XX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规范(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情况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将分级诊疗工作纳入了医院目标管理,医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医务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良好态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医务科,由雷承元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积极宣传发动。1、加强医院院职工的全员培训。对医院各临床科室、职能科室进行分级诊疗相关知识的培训,让每个职工都能掌握分级诊疗的目的意义和工作措施。2、采取多种方式向公众宣传。在门诊大厅设置固定的分级诊疗宣传展板,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每天均要滚动宣传分级诊疗的相关知识。 (三)双向转诊人次情况。2018年1--7月我院共上转病人共24人次,其中妇产科7人次,儿科7人次,新生儿科10人次;目前暂无下转至乡镇卫生院病人。 二、存在问题 (一)宣传方式不多,分级诊疗未完全深入人心。公众对分级诊疗目的意义了解不深,也还有基层个别医师对分级诊疗认识不到位、政策不熟悉现象。 (二)临床医生对双向转诊工作责任心不够。个别医生填写转诊单内容不完整,字迹潦草,转诊单保存不当导致收集困难等;少数科室未按照规定及时将双向转诊病人登记信息报送到双向转诊接诊室;下转病人未达到规定的要求。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分级诊疗有关要求,下转病人比例未达到指标。

分级诊疗制度及双向转诊流程

分级诊疗制度 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规范运行,切实减轻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职工和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引导参保职工和居民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使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更加合理、安全、平稳运行,参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实行分级诊疗制度,是落实“首诊在基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不出省”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强化基金支出管理,降低参保职工和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使参保职工和居民住院流向趋于合理,要严格执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分级诊疗制度得以规范、有效落实。 二、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 (一)分级诊疗和转诊基本程序。参保患者需住(转)院,应在统筹地区内遵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转诊的程序。无乡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乡镇(社区),由统筹地区或县(市、区)经办机构根据实际确定参保职工和居民住院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可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统筹区域外住院治疗,须经相应的医疗机构认定且通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审批。 (二)转诊审批程序。参保职工和居民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经医生确认无法诊治的疾病,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审批表》,并经乡镇卫生院院长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单位盖章后转往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无法救治的疾病,由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审批表》,经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院长签字、单位盖章,经县(区、市)级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出具《审批表》后转往三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特殊情况住院审批程序。离退休定居内地,省内异地居住,县、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参保患者,参保的异地就读大学生,参保的外地务工农民工,参保职工和居民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应在72小时告知当地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并在7个工作日内由家属凭医生开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统筹地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 (四)省外住院转诊审批程序。对于在省内无法救治的疾病,由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审批表》,并经本统筹地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审批后出省治疗。实行省外转诊患者个人需先承担符合规定医疗费用10%。 (五)实行双向转诊制度。转入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患者,对诊断明确,经治疗病情稳定,可在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康复的,应转回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

讲义-分级诊疗与双向转诊

分级诊疗与双向转诊 一、什么是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制度,就是要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 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 二、意义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促进医药卫生事业 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主要内容(内涵) ――基层首诊。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 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双向转诊。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 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 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急慢分治。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 —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 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 上下联动。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 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

图1-2分级诊疗中的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双向转诊",简而言之就是"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积极发挥大中型医 院 在人才、技术及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同时充分利用各社区医院的服务功能和 网点资源,促使基本医疗逐步下沉社区,社区群众危重病、疑难病的救治到大 中型医院。 劇赛为堂 叱和鼻眞垦 彌医疗册男? c -P^E : 1?^ * 县级医院 县区内堂虹^專磅诲疗.0歷 总危重症型 岩处童和血亲 应猜底上 为爲情福定的孚祈賃需乘复?护

分级诊疗转诊制度

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规范运行,切实减轻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职工和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引导参保职工和居民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使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更加合理、安全、平稳运行,参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实行分级诊疗制度,是落实“首诊在基层,分缓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不出省”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强化基金支出管理,降低参保职工和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使参保职工和居民住院流向趋于合理,要严格执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分级诊疗制度得以规范、有效落实。 二、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 (一)分级诊疗和转诊基本程序。参保患者需住(转院,应在统筹地区内遵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转诊的程序。无乡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乡镇(社区),由统筹地区或县(市、区)经办机构根据实际确定参保职工和居民住院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可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

机构住院。在统筹区域外住院治疗,须经相应的医疗机构认定且通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审批。 (二)转诊审批程序。参保职工和居民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经医生确认无法诊治的疾病,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审批表》,并经乡镇卫生院院长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单位盖章后转往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无法救治的疾病,由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审批表》,经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院长签字、单位盖章,经县(区、市)级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出具《审批表》后转往三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特殊情况住院审批程序。离退休定居内地,省内异地居住,县、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确认必须向上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参保患者,参保的异地就读大学生,参保的外地务工农民工,参保职工和居民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应在72小时告知当地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并在7个工作日内由家属凭医生开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统筹地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 (四)省外住院转诊审批程序。对于在省内无法救治的疾病,由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审批表》,并经本统筹地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审批后出省治疗。 (五)实行双向转诊制度。转入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患者,对诊断明确,经治疗病情稳定,可在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康复的,

国办发[2015]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https://www.360docs.net/doc/d22472633.html,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指导各地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

https://www.360docs.net/doc/d22472633.html, 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基层首诊。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双向转诊。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急慢分治。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上下联动。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 二、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

分级诊疗双向转诊

XX市人民医院 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实施方案 为加强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上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协作与业务交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工作目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2017年我院被设为XX市分级诊疗试点医院,经与我市卫计局磋商决定下与白塔、册井、新城、柴关、蝉房五家乡镇卫生院,上与XX市人民医院、XX市三院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协作关系。在我院成立“两个中心”,即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这两个中心的建立标志着乡镇卫生院门诊住院患者在基层医院即可得到我院各种检验项目及影像学诊断。 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原则 (一)、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二)、分级诊治的原则: 1、基层首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到基层、社区卫生院首诊。 2、就近转诊的原则:急危重症患者,我院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实施就近转诊,做到方便、快捷,高效。 3、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针对疑难复杂患者,有选择地将患者转诊至专科、专病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提高患者诊治的有效性。

5、无缝式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三、双向转诊临床标准。 (一)、上转标准。 1、急危重症,当地医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该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下转标准。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3)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的 (5)老年护理病例。 (6)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7)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四、五家卫生院与我院“两个中心”协作意向 (一)检验中心协作意向 1、检验标本运送 基层医院门诊住院患者若需进行当地医院不能做的检查项目可

分级诊疗制度(最全)

分级诊疗 2014 年9 月17 日,四川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等6 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2014 年10 月起全面实施。目标是将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宣传等手段,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力争在2015 年实现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 名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 名全科医生。实施路径:在医疗服务方面,将双向转诊作为关键环节,明确了9 种可转往上级医院治疗的情况。新农合政策方面,完善县外转诊和备案制度,除急诊外未履行转院手续的越级诊治原则上不予报销。城镇医保政策方面,对于按规定履行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转诊后住院报销比例提高3%~5% 。 一、分级诊疗的含义 所谓分级医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各有所长,逐步实现专业化。将大中型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分流到基层医疗机构,形成“健

康进家庭、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新格局。大医院由此可“减负” ,没有简单病例的重复,可将主要精力放在疑难危重疾病方面,有利于医学水平的进步。基层医疗机构可获得大量常见病、多发病人,大量的病例也有利于基层医疗机构水平的提高,从而更好的为人们的健康服务,步入良性循环。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县、乡、村三级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改革,要做到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群众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卫生中心、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理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鼓励大医院与区县医院协作联合。 2、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大医院专家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加大基层医疗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生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这是分级医疗制度的重中之重。老百姓小病、大病都愿到大医院来,说到底是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不信任,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尤其重要。具体

现阶段分级诊疗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现阶段分级诊疗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随着新一轮医改的全面铺开,国家出台许多惠民利民的医改政策,但“看病难”问题仍然突出。大医院“人满为患”“一床难求”,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基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庭冷落”。大医院大专家在忙着看头疼脑热的“基层病”,而基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生因“无病可看”,只好被“闲置”,这一热一冷突显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按照卫计委关于“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建立一套分工明确,分流有序,各司其职的分级诊疗制度势在必行。 一、现阶段分级诊疗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传统的诊疗观念影响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 (1)患者选择医生的就医模式根深蒂固。2000年的卫生改革推出了“点名医疗”,即患者选择医院,患者选择医生的就医模式。由于城乡之间的医疗资源分布悬殊明显,导致许多经济条件好的患者稍有小病都投向大医院,找“大医生”、找“名医”就诊,这种传统的就医模式影响了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 (2)健康知识宣传不到位。由于健康知识宣传不到位,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低,对一些普通疾病的认识不足,导致“盲目就医”,“小题大做”,常见病、多发病到省市大医院就诊,吃力不讨好,浪费人力、物力。 (3)一些大医院办院的指导思想偏离,优质医疗资源利用不充分。长期以来,由于财政补偿机制不够完善,医院被推向市场,为了追求更大经济效益,省市大医院凭借自己资源优势,盲目“做大做强”扩张床位,“越位医疗”,致使本该属于基层医疗机构做的事,都“揽括、代劳”。调查发现:省市级各大医院均住有10%左右的康复患者,普遍开设“体检中心”,没有充分发挥省、市优质医疗资源的作用。 2.基层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难以“取信于民”,影响分级诊疗制度落实。 (1)基层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质量不高。按照国家规定,“床位在300张以上医院,床位与人员比为1:1.5”,大部分基层医院专业技术人才缺乏。2011年,以罗源县为例,县医院床位360床,应配备540人,但在岗职工仅427人(其中临时人员192人),缺113人。县级以下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更为严重,大部分基层卫生院仅3~5名执业医师,2~3名助理执业医师。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技术职称偏低,本科以上仅

分级诊疗制度-(2)

分级诊疗制度 一、分级诊疗的含义 所谓分级医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各有所长,逐步实现专业化。将大中型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分流到基层医疗机构,形成“健康进家庭、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新格局。大医院由此可“减负”,没有简单病例的重复,可将主要精力放在疑难危重疾病方面,有利于医学水平的进步。基层医疗机构可获得大量常见病、多发病人,大量的病例也有利于基层医疗机构水平的提高,从而更好的为人们的健康服务,步入良性循环。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县、乡、村三级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改革,要做到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群众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卫生中心、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理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鼓励大医院与区县医院协作联合。 2、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大医院专家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加大基层医疗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生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这是分级医疗制度的重中之重。老百姓小病、大病都愿到大医院来,说到底是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不信任,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尤其重要。具体措施,可采用“请进来、走出去”

的办法。将大医院专家请进来,结成卫生帮扶对象,并长期化。并将基层卫生人员送到大医院进修、培训,进行短期强化。 3、加大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价格差距,通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费减免等政策,引导病人分流,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这是分级医疗制度的保障。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老百姓到基层医疗机构看病肯定行不通,可通过价格杠杆,合理引导,确保这一制度的实施。 4、根据疾病分级,属于养老慢性病的病人,不得挤占医院床位。为此,要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医疗机构和社会养老机构,扩大护理床位和养老床位,改变目前养老挤占医疗资源的现象,释放医疗资源,部分上可缓解医院床位紧张度,减轻病人住院难。 二、就诊范围划分 1、村卫生室: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 2、乡镇卫生院:主要接诊A型病例暨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a)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b)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c)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d)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e)老年护理病人;(f)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g)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3、县二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B型、C型病例暨急需紧急处理但病种单纯的一般急诊和病情复杂或有复杂的合并症、病情较重的急、慢性病人、诊断治疗均有很大难度预后差的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

分级诊疗制度(最全)

分级诊疗 2014年9月17日,四川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2014年10月起全面实施。目标是将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宣传等手段,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力争在2015年实现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全科医生。实施路径:在医疗服务方面,将双向转诊作为关键环节,明确了9种可转往上级医院治疗的情况。新农合政策方面,完善县外转诊和备案制度,除急诊外未履行转院手续的越级诊治原则上不予报销。城镇医保政策方面,对于按规定履行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转诊后住院报销比例提高3%~5%。 一、分级诊疗的含义 所谓分级医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各有所长,逐步实现专业化。将大中型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分流到基层医疗机构,形成“健康进家庭、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新格局。大医院由此可“减负”,没有简单病例的重复,可将主要精力放在疑难危重疾病方面,有利于医学水平的进步。基层医疗机构可获得大量常见病、多发病人,大量的病例也有利于基层医疗机构水平的提高,从而更好的为人们的健康服务,步入良性循环。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县、乡、村三级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改革,要做到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群众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卫生中心、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理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鼓励大医院与区县医院协作联合。 2、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大医院专家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加大基层医疗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生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这是分级医疗制度的重中之重。老百姓小病、大病都愿到大医院来,说到底是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不信任,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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