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问成年人犯罪与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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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问成年人犯罪与预防

论问成年人犯罪与预防

摘要: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一个家庭的核心,未成年人健康快乐的成长对国家和家庭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一直存在,而且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呈上涨趋势,未成年犯罪的年龄向低龄化发展。未成年人犯罪对社会和家庭都造成了重大损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迫在眉睫。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姓名:于姗班级:11级小教一班学号:1150920019

一、概念的界定

(一)未成年犯罪的概念界定

从古至今,我们国家对未成年人犯罪都不同的定义,早在《周礼·秋官司寇之职》就有“三赦”制度,“一赦曰幼弱”(“三赦”,一曰幼弱,泛指幼年,即3~10岁左右;二曰老耄,泛指老年,即70~90岁;三曰蠢愚,即智力低下者)。李悝在《减律》篇中说:“罪人年十五岁以下,罪高三减,罪卑一减;年六十岁以上,小罪情减,大罪理减。”可见,《法经》是以15岁作为刑事责任年龄的。在东汉,“年未满八岁、八十岁以上,非手杀人,皆不坐。”可见,汉朝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追究的起点在7岁至10岁间徘徊,但以8岁为根本。等等,由此可见我国历来就有对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规定。

当代我国对未成年犯罪作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刑法》将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为四个阶段:(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阶段,即不满十四岁的行为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2)相对负刑事责任阶段,即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只对八种特别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3)减轻刑事责任阶段,即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行为人犯罪,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完全刑事责任阶段,即已满十八周岁的行为人对所有犯罪都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以,我这里所说的未成年人犯罪所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处于第二和第三阶段。

总而言之,按照世界上一些国家青少年法规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这个概念,

它所包括的内容极为广泛,并不是完全指刑法意义上犯罪,也不只是违法行为,而

且还包括了有可能走上犯罪道路的不良行为。这种规定的目的,不在于惩罚,而在于保护,预防少年违法犯罪。

(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概念界定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是以有犯罪危险的未成年人为研究对象的, 研究防止和消除在他们身上可能和已经开始形成的犯罪原因, 防止产生或积极消除在他们周围可能产生和开始形成的犯罪条件, 使他们不走上犯罪的歧途, 或从轻微的违法过程中回到健康发展道路上来。广义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是以整个未成年人为研究对象的, 它包括了未犯罪的未成年人, 防止他们走向犯罪; 又包括了有轻微违法行为和劣迹的未成年人, 防止他们走向严重犯罪的道路; 还包括了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 防止他们从偶犯变为累犯, 从轻犯变为重犯, 从个体犯变为团伙犯, 从单一型犯罪变为实施多种犯罪的罪犯; 也包括了被判刑改造的未成年人, 防止他们释放后重新犯罪, 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策划者和教唆者。

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严重社会问题, 它与毒品泛滥、环境污染一起被称为人类的三大公害。我国的未成年犯罪也日益严重, 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的趋势, 成为影响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一个因素, 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教育、挽救和改造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既是艰巨的战略任务又是崇高的历史使命。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符合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同时也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

二、未成年人犯罪及其预防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不容乐观。进入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也出现了缓和下降的趋势,但是,从1997年起,未成年罪犯的数量又出现反弹,开始逐年攀升,占全部刑事罪犯人数的比例越来越大。

未成年人犯罪近些年来日益呈现出暴力化、团伙化的趋势,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根据调查显示,犯罪类型集中为抢劫、强奸和盗窃,在押未成年犯中上述犯罪类型人数比例分别为64.4%、11.3%、10.5%,占全部犯罪类型的八成以上,明显高于其他人群。

有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2418名未成年犯中,捕前有52.3%(1264人)的人长期与亲生父母共同生活在一起,24.4%(591人)的人与亲生父母均不生活在一起,23.3%(563人)的人与亲生父亲或母亲中的1人生活在一起。在城市闲散未成年犯与普通初中生的比较中我们发现,前者不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比例远远高于后者。由此可以看出动荡的家庭对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起着推助作用。

在一项对少年犯调查中发现,在少年犯中,回答自己在班里学习成绩属于上等和中上等的仅占27.4%,属于中等的占34.3%,而属于中下等或跟不上的高达

38.3%。闲散未成年犯的学习成绩明显比非闲散未成年犯还要差,和普通初中生比起来更是相差悬殊。在闲散少年犯中,有33.4%的孩子很少受到老师的赞扬,而14.6%的孩子从来没有受过老师的赞扬,两者占了城市闲散少年犯总数的一半.处于14到18岁之间的孩子,大部分都对自己没有清楚的认识,很多孩子都有自卑感,如果学校再变本加厉地体罚学生,批评打骂学生,就会使他们偏离原先的正式群体,走向亚文化圈。因此,学校教育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方面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调查结果显示,有64.1%的未成年犯结识过违法犯罪分子,其中闲散未成年犯结交此类朋友的比例更高,达到68%。几乎半数以上的未成年犯在犯罪之前已有不良行为,其中,吸烟、逃学旷课、不良交友和夜不归宿的比例达到80%以上。

从这些规律来看,对他们犯罪的预防是可行的。但是,因为我国特殊教育制度、司法制度,以及矫正制度的缺陷,造成我们错过了干预和矫正的时机。

三、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的策略

(一)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对于未成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有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反之,家庭教育的失败、家庭道德的沦落以及不完整家庭等也是未成年学生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因素。人的道德、心理成型的关键时期在婴幼儿到青少年时期。家长的教育影响着子女的未来。未成年人天性爱模仿,身教重于言教,空洞的说教是没有感染力的,因此,提高家长和教师自身的道德修养和道德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家长应该给孩子灌输健康的思想理念,树立好榜样。同时,再带社会家庭转型,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也造成了愈多问题,家长应该细心关注子女每个年龄阶段可能会遇到的一些问题,帮助子女一起解决这些问题。从而是未成年人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二)学校教育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一般年满六周岁开始义务教育,而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的教育也要从义务教育年龄开始。因此学校在教育未成年人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应该进行法制教育。目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而不知法、不懂法,缺乏最起码的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是导致其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十分必要。显然,只有学法、懂法,才可能有效地避免违法犯罪,。

学校要加强道德教育。所谓道德,是指人们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道德和法制,是制约人们行为和调整人们关系的两大社会规范。道德对于预防人们违法犯罪具有重要作用。对未成年人进行道德教育,教师的道德修养和道德水平。人的道德、心理成型的

关键时期在婴幼儿到青少年时期。一个学校影响着一批学生,一个教师影响着一群学生。端正教育思想,重视中小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大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开展文明小区建设,为广大未成年人塑造良好道德品质的外部环境,以巩固学校教育的成果。

总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教育要从小抓起,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理想、道德与法制教育,只有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将犯罪行为消灭于萌芽状态。

(三)社会教育

所有的未成年人都会同社会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 受到社会的影响。搞好社会环境建设特别是文化环境建设,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和引导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途径。搞好社会环境建设首先要加强社区环境建设。由于历史和传统习惯的原因, 也由于行政力量的作用, 一定的社区村落会形成一种历久不衰的道德风气。未成年人从小在这种风气中生活而受到熏陶, 对其心理品质的形成具有很大的作用。好的社区环境能促进未成年人形成艰苦积极的心理品质,不好的社区环境会给未成年人心理品质的形成带来消极有害的影响。如邻里之间冷酷无情、自私自利的相处, 邻居不诚实不道德的行为, 都会对未成年人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特别危险的是未成年人居住区中一些犯有前科而没有真正悔改的惯犯, 他们往往起着教唆犯的作用, 可能会使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成为违法犯罪的发源地。因此, 改善和优化社区村落环境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既十分必要也非常重要。

整个社会要通过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 力求最大限度地为未成年人社会化提供良好的社会生活条件。要严厉禁止有害精神产品的制作、生产、销售和使用, 禁止有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公共娱乐场所向未成年人开放。消除不良文化影响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一方面要抓好文化市场的管理,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宣传队伍的管理教育, 加强对文艺作品、图书报刊、影视录像的把关, 让未成年人远离不良文化的侵袭; 另一方面要抓好活动场所的建设, 切实增加少年宫、青年之家、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科技馆等场所, 为未成年人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精神食粮。与此同时, 应当为未成年人举办一些有意义的讲座,请英雄模范、专家学者做报告, 用健康向上的活动充实未成年人的课余、业余生活。只有将整个社会环境控制好, 才能筑起一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线。

加强未成年犯的司法保护也是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重要一环。应当设立少年法庭, 管辖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干预要从宽, 尽量避免关押。根据主观恶性程度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合理量刑或裁定劳教、少管, 对初犯、

偶犯、从犯或一贯表现好而偶然失足的, 或有较好家庭、社会环境和管教条件并有改好可能的尽可能以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或送工读学校, 即使对那些应判刑、劳教、少管的未成年人也应实行有别于成人的司法程序。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教育、文化、宣传、广播影视、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刑事、治安法律有关未成年人的诉讼程序等的执行情况, 分别按其主管业务实施法律监督, 对违反上述法律行为的有关部门、学校和监护人追究行政乃至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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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一班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班会教案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主题班会教案 六年一班 一、教学目的: 1、使每一位同学能预防并纠正不良行为。 2、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青少年。 二、教学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三、教学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四、教学过程: 同学们,今天的班会课让我们一起来学习有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现在同学们都处于十五、六岁,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呢?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居高不下呢?我们来看一下原因。(观看视频) (一)、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社会因素:视频中的主人公正是由于受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即观看暴力影片,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据一些省、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反映,少年犯中有70%以上受到过这种不良文化的影响;暴力型和奸淫型少年犯中,90%以上看过凶杀、暴力、淫秽录像和黄色书刊,这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学校因素:从学校方面来看,一些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疏于管理、教育,有的教育方法不当,动辄训斥,造成这部分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出现厌学、逃学、辍学,有的最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该案件的发生就是源于校方的教育方法不当,实行简单开除这一方式,使得在孙杰内心埋下了报复的种子,从而导致这一悲剧的发生,这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家庭因素:不良的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也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放任型家庭使未成年人缺乏家庭的温暖和必要的管束,容易受到不良诱惑;溺爱型家庭易使孩子任性娇纵,我行我素;粗暴型家庭易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或自暴自弃;一些家长自身行为不良,更容易使未成年人从小养成不良品格和行为。据一些未成年犯管教所反映,有50%左右的少年犯是不良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的受害者。这则案例中的家庭属于溺爱型家庭,家长不分情况,满足孩子的所有欲望,当不能满足时,孩子以偷来满足自己,最后走向犯罪深渊。 自身因素:从未成年人自身来看,你们正处于青春发育期,辨别是非能力差,抵抗不良影响的免疫力弱,遇事易冲动,做事不计后果,对法律的无知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在不良因素影响下,容易走上歧途。第一个案例就是由于主人公小辉一时冲动,自制力差,做事不计后果,最终导致犯罪。第二个案例我们发现几乎所有被告人都不知道自己“借钱”是在犯罪,对法律常识都是一知半解。在这种近乎于法盲的状态下,犯罪便有了滋生的条件。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以下几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缄口不言、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根据我校各班有关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计划和学生思想行为动态现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有关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任务和目标 (一)通过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使未成年人掌握与其年龄和认识水平相适应的法律知识,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纠正不良行为,抵制各种消极思想的侵蚀,并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预防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的优秀品德。 (二)通过家校联络,强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通过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做到不让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居住;不让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抹牌赌博、贪小便宜、随便拿他人财物、借东西不还;及时寻找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及时发现和制止未成年人组织或参加实施不良行为团伙和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和网吧以及其他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三)提高学校法律知识教育质量。充分发扬政史、语文教师的优势,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渗入课堂教学,使法制教育经常化、规范化,把学校办成重要的法律培训基地。 (四)指导各位班主任经常性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所有班级都要结合实际情况将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学习教育计划,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做好进入我校且不满18周岁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五)提高教管人员法律意识,认真贯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教育为主,注重改造,帮助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六)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教育引导职能,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通过组织系列活动、创造、提供更多的精神食粮来满足青少年的需求、形成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校园环境,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杜绝不良行为在校园蔓延,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违规现象。 三、具体措施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涉及范围广,任务重,学校、社会、家庭,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要重点抓好以学校为主的未成年人专项法制教育活动,以保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成效。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学设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学设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学设计 教者:张莉 教学目的: 1、使学生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导入: 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二、教师讲解 主要内容: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1 / 3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讲座讲稿

法制讲座一 ------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讲课之前,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特定的一个年龄段。“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但是在适用法律时,我们的提法都是用“未成年人”,这一点很重要。那么说到这里在,我们有的同学会说了,温叔叔,别在这里骗我们小孩子了,我知道:小孩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那么,请问:未成年人“干点坏事”真得“没事”吗?有这样一个故事:郑某,男,15岁,初中尚未毕业就辍学,在外东游西逛,偶然结识了周某(男,19岁,无业青年)俩人成了铁哥们,俩人干过小偷不摸的事儿,甚至进行盗窃,刚开始,郑某很害怕,但周某说:“小孩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郑某抱着这种想法,胆子愈来愈大,逐渐萌发了没钱就去偷、就去抢的念头。2001年3月18日,郑某因偷盗被拘留,后因涉嫌抢劫而被逮捕并判了三年有期徒刑。怎么会被判刑呢?接下来,我会给大家慢慢说明的。 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我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2004年的七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感觉好玩,将自已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再给同学们讲一个今年4月发生的案件,命案:两个14岁少年预谋后,持马刀和绳索杀害一名13岁学生,动机仅是为今后闯社会“练胆”。他们杀害小健的原因仅是给今后闯社会“练胆”。从刚才两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很清楚地说明了那几位同学对违法和犯罪认识的不清。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接下来,我就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班会教案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学设计 14单计一班10.24 教学目标: 1,使学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案例叙述,学生讨论发言导入本课: 学生杨某,15岁.学习较好,但贪慕虚荣,片面追求物质享受,常因没钱花而发愁.一天中午12点左右,他到某市201中学后巷,见该校某男生一人回家,就手持小刀威胁该男生,迫使其交出财物.勒索了该男生300元人民币,后被抓住.杨某的行为构成勒索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0天. 2、讨论明确:未成年人违法也判刑 二、理论讲解,法律是治国的工具. 以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 三、联系生活 1,你知道的法律有哪些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婚姻法》《继承法》《兵役法》《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

《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管理法规》) 2,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 (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5),民事侵权的行为 3,现身说法,谈谈自己的一件违法小事. 四,学法用法 1,小品表演: 情景一: 近几天,王威感到非常苦恼,在放学的路上,总有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拦住他,向他索要钱物,并且威胁说,如果交不出钱来,就让他尝尝拳脚的厉害.王威把这事告诉了中学刚毕业的表哥.第二天,表哥带了几个同学,埋伏在路上,把那几个小"路霸"狠狠地揍了一顿,并且逼着他们交出了身上所有的钱. [讨论]王威错在哪里报复心理怎样产生的除了像王威那样直接受到伤害还有哪些情况容易使人萌发报复心理 情景二: 王丽在过往行人的帮助下躲过了坏人的抢劫,找同学玩的心情已经没有了,王丽想到去商场买些东西,可就在买好东西离开商场准备回家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班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班会 八3班 教学目标: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章第六条之规定——“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通过本次班会活动,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一、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法律内容讲授、讨论、分析: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叫学生说出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同学们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的规定)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其中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⑥多次偷窃; 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论未成年人犯罪

【内容摘要】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普及,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也在不断变化。由传统的作案手段向采用科技作案发展,由单独作案为主向团伙作案发展等。探究原因,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错综复杂的。有其自身的因素,也有学校教育、社会环境、家庭等因素。多种多样的原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共同努力,共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遏制严峻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趋势。本文试结合心理学、社会学有关知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预防对策进行分析和探究。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预防对策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继毒品犯罪、环境污染之后,未成年人犯罪被列为世界范围内的第三大公害。根据中国公安部门调查统计,1985年-1995年全国公安机关查获各类刑事作案人员1100多万人,其中未成年人刑事作案成员150多万人(缺1988年统计资料)占全部刑事作案成员的15%左右①。在2006年5月27日召开的"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暨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说,从近两年的青少年犯罪情况看,青少年作案成员总数虽然有所下降,但在所有犯罪作案成员总数中所占比例却居高不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也在这个会议上透露,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占全部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比例为:2000年占6.7%,2001年为7%,2002年上升为8%,2003年又上升为9.1%②。由此可见,未成人年犯罪仍然是当前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他们的成长关系到我国的发展,因此,掌握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分析他们犯罪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对策,意义深远。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一)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3岁③。近年来,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二)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 所谓凶残化,是指未成年人在作案时,不计后果,残无人道,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心,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所谓智能化,一是指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例如,在通讯工具上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在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二是实施高科技犯罪,未成年人越来越多的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进行犯罪,例如网络犯罪。三是未成年人反侦查能力不断增强,实施犯罪之前精心部署,作案后伪造现场,毁灭,转移证据。 (三)形式主要为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表现为:暴力犯罪,财产犯罪,性犯罪。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方向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1997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如下:抢劫占46.3%,抢夺占23%,盗窃占6.6%,强奸占4.8%④。 (四)日益向团伙犯罪方向发展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⑤。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计划

东平县州城街道第二中学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加强我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学校成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军 副组长:肖学金侯召平樊磊 组员: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重点 1、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 大力宣传,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校外教育,使青少年自觉远离不良社会影响。动员社会各方面的人才资源,发展壮大由家长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组成的校外志愿辅导员队伍、家长学校等,形成校外教育队伍的社会化。开展符合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具有青少年情趣和时代气息的体验活动。通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争做遵纪守法少年”,组织“青少年法制讲座”、“远离

网吧、远离毒品、远离犯罪、净化心灵、健康成长”等文体活动,帮助青少年自觉远离不良社会影响,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社会化、法制化的轨道。 2、学校聘请了政治责任心强,法律业务熟练,思想作风好的公安干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 3、建立家长学校,强化家庭教育。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教育机制。 4、实施挽救工程,促使有问题未成年人转化新人。切实帮助问题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掌握专门的技能,关键加强对这些学生的思想教育力度,促使有问题未成年人尽快转化新人 5、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定期对师生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进行法制讲座,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活动,陶冶青少年思想情操。引导帮助未成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措施 1、优化成长环境。家长在子女的成长过程中起着特殊的作用,许多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与他们的家长有很大关系。因此要教育家长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给予孩子以正确的教育与监护,帮助引导孩子形成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好学上进,自尊自强的思想,并以高尚的道德和情操去影响、感染子女,为子女当好榜样,善于发现和纠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演讲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演讲 稿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

一、从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说起 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一个被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无论是从报纸、电视还是网络,可以说,未成年人犯罪的消息已经屡见不鲜。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2009年2月16日,17岁的陈某和16岁的小卢以及尚不满15岁的张某三人,因要办事身上没钱,遂来到安徽省宁国市某中学门口,计划在学生放学后,向该校学生借钱。待到学校放学后,三人立即向早前认识的学生借钱,谁知分文也未借得,在这种情况下,三人遂决定“实在借不到,就硬要。”于是先由年纪较小的卢、张二人在校门口用言语威胁的手段,在两名学生处分别要来人民币2元和1元。随后,在听说一学生身怀320元学分款时,卢、张二人立即向其索借120元,该生当即拒绝,于是卢、张二人将其带到学校附近一围墙处,连同陈某一起继续言语威胁,此时,该生仍拒绝借钱给三人。于是,三人用暴力手段致使该学生被迫交出了120元。案发后,被抢学生立即报了案。随后,陈某退回了全部赃款,卢、张二人也在随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明确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陈某、卢某和张某三人案发时均已满十四周岁,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鉴于三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三人作出如下判决:陈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卢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上述三名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三名被告人因为身上没钱临时起意抢劫之念,导致了一念之差,终获徒刑的结果,给社会、家庭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上升,而且呈现出低龄化和智能化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防范和遏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成员单位分工

关于印发《秦都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现将《秦都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秦都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秦都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8日

附件: 秦都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充分发挥秦都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到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陕西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简称“两法两条例”)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区委宣传部:组织和领导区属新闻单位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两法两条例”;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宣传工作;组织宣传和总结推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协调文化、新闻出版等单位,努力为青少年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围绕提高青少年素质,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公安系统:积极参与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牵头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青少年群体项目;依法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维护违

法犯罪嫌疑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定期排查学校及周边的治安隐患,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及其周边的突出治安问题;派出所及责任区民警要落实与中小学校固定的联系制度,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种娱乐场所、电子信息产品和计算机网络的监管,及时消除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加强对看守所在押青少年的监管、教育和改造工作;配合基层组织和单位,做好被判处非监禁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和有轻微违法为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加大禁毒宣传与打击力度,净化社会风气。 区检察院:积极参与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履行检察职责,进一步做好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充分运用检察权,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方式改革,突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对依法不按犯罪处理,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做好回访考察和帮教工作,落实综合治理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区法院:积极参与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惩侵害青少年人身安全等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常识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常识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立法宗旨包括三方面:①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②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品行;③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方针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3.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实行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政法机关为骨干,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分工合作,综合运用法律、政治、经济、行政、教育、文化等各种手段,惩罚犯罪,改造犯罪,教育挽救失足者,预防犯罪,达到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幸福生活,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目的。 4.各级人民政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职责:①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规划;②组织、协调公安、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工商、民政、司法行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③对本法实施的情况和工作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④总结、推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 5.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着眼点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 6.对未成年人教育应当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 7.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是为了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8.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任务:是为了从小培养学生健全的法制观念、正确的法律意识,学法、知法、懂法、明辨是非、遵纪守法,勇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9.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目标归纳为三方面:①教育未成年人必要的法律常识; ②培养未成年人正确的法律意识;③培养未成年人正确的日常行为规范。

浅谈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一)

浅谈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一) 论文摘要 未成年人犯罪,在今天这个时代,越来越被世人所关注,他不仅只是一个人,或一些人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之大事,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在我们这个正在发展的国度里,是多么需要他们的努力,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未成年人犯罪率也在一路攀高。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成了这几年较热门的话题,我们知道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家庭是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家长的言传身教对青少年成长起主导作用。因此,家长们应加强自身修养,切实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学校是防止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阵地,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同时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设法制课。社会是防止未成年人犯罪的大战场。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尤其要抓好电影、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刊播工作,彻底扫除“黄、赌、毒”文化制品,净化社会空气,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优美环境。关键词:有效预防、综合作用、年轻化、标签化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在我国未成年人占全国人口近一半之多,他们是祖国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后备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之大事,从近几年看,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与此同时人们的价值观念在金钱的冲击下发生了变化,一些未成年人首先受到这些社会风气影响。信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英雄主义,盲目的将一些虚有的东西当作自己人生的途标,从而最终误入歧途,走向犯罪。更可怕的是这种现象越来越发的严重,从每年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成倍的增加,到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的逐年年轻化,我们不得不静下心思考,该如何有效的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一、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剖析 我们深入一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不难看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同其他违法犯罪一样,是社会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良的社会环境和不良文化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直接诱因 不良的社会环境容易使未成年人形成不良习惯和不良的社会心理素质。研究表明,社会文化环境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一个人的成长,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总能在其身上得到体现,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谚语讲得就是这个道理。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文化从过去的一元化向多元化发展,加之资本主义腐朽的生活方式的渗透和传播,导致不良文化泛滥,暴力、色情、恐怖的电影、电视、录像、图书刊物等充斥媒体和市场,这些在很大程度上直接诱发和加剧了未成年人犯罪。大量事实表明:不良文化对未成年人的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常会直接诱发犯罪。为什么不良文化会对未成年人的行为造成巨大的影响呢?这是个心理问题。首先,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生理和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未成年人好奇心强,辩别是非能力弱。人的行为动机产生的两条件是:一是内在需要,二是外界刺激。传播色情暴力的影视文化正是满足了未成年人的个体内在的低级需要,使他们的感官和肉体的欲望高度膨胀,直至难以控制。由于这一时期未成年人道德观念淡薄,自我控制力弱,在不良文化影响下,他们极易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而走上犯罪道路。其次,未成年人模仿能力强,易受外界影响,在现代社会,传媒是未成年人学习知识的重要途径,正处于学习的未成年人是受传媒影响最大的群体。科学研究表明,人们对感知的对象有着模仿的本能,尤其是对新奇的、感兴趣的及其与自己生理、心理有关的对象最易被模仿。因此,如果我们的文化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的反映暴力行为的书刊、录像、电影、电视等,而传媒又缺乏必要的正确导向,未成年人就容易把其中的暴力角色作为学习的榜样,尤其是那些由所谓的英雄人物或由青少年所崇拜的明星偶像所表现出来的暴力行为,比较容易得到他们的认同,

学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法

学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法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任重道远,学校是青少年接受系统教育的主要场所,也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三大防线”中最重要的一条防线,应该更有效地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在我国,未成年人有3.67亿人,占全国人口近三分之一。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比较突出,且呈上升趋势。据统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国刑事案件总数的6%—10%。其中,独生子女犯罪、在校生犯罪、少年团伙犯罪、少年恶性犯罪案件都占很高比例,它不仅给社会稳定造成损害,同时也给未成年人的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来自个人主观、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影响等四个方面,既各有作用又相互渗透。未成年人有9年或12年时间要在学校学习,这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时期,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培养、教育负有重大的责任。因此,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端正教育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这是最大限度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治本之策。具体来说,第一就是要变“成才教育”为“成人教育”,教会学生怎样做人。不仅给学生传授科学知识,而且给学生传授做人道理,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让学生拥有一个健全的人格;第二就是要加大对学生心理健康的辅导。学校应结合未成年人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如焦虑症、抑郁症、人格障碍与人格缺陷、性格偏差等,进行心理辅导与治疗,帮助学生正确地认识自己和周围环境,消除学生的心理障碍,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 2、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往往是从不遵守道德规范开始的。学校应抓住未成年人品德、个性、道德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措施和方法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措施和方法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是: (一)主观原因 1、没有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人生观。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往往漠视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道德品质教育,一切事情以自己为中心,荣辱观颠倒,崇尚金钱、讲究享乐,贪慕虚荣,好逸恶劳,没有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道德观、人生观扭曲,最终不惜以身试法,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2、法律意识淡薄。有的未成年人平时对法制教育不重视,觉得学习成绩最重要,只是被动地接受普法教育,没有用心去学,用脑去记,学校又缺乏具有针对性的引导,导致法制观念淡薄,罪与非罪的界线分不清,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都没有清醒的认识。有的甚至犯了罪还蒙在鼓里,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刑律。如,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的羊某某,在审讯时,他说他不知道这是犯罪,只是觉得好玩。 3、文化素质不高。从我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看出,初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占很高比例,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未成年人,在通常情况下,辨别是非和独立处理事情的能力都是有所欠缺的,

会对一些事情产生错误的判断。再加上如今生活物质条件的提升,一部分未成年人的心理素质远远跟不上他们的身体生理发育,导致自我约束力差,容易被拉拢、引诱,盲目模仿武侠小说、武打影片中帮派活动,极易受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而走上犯罪的道路。主要表现在结伙抢劫、结伙偷盗、结伙斗殴等共同犯罪活动中。 4、过激的好奇心和逆反心理作祟。好奇心和逆反心理是未成人心理特征的突出表现,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就会产生不良的后果。未成年人思想上不成熟,社会阅历浅,容易被一些不良现象所吸引,并不分好坏地进行模仿;面对家长、学校指责,心理受到打击和一点挫折时,感情易于冲动,行为难以控制。这样的心态往往会使未成年人冲破道德、法制的防线,不计后果,不择手段地进行犯罪活动。主要表现为吸毒、色情暴力等犯罪。 (二)客观原因 1、家庭环境的影响。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不和、素质低和早期教育失误是导致一些青少年自暴自弃、堕落犯罪的重要因素。(1)父母离异、父母再婚,或者父母婚姻动荡家庭,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深深的烙印,孩子的身心健康受到极大伤害,容易产生孤僻、偏激的性格。(2)教育的方法、方式不正确,有的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纵容或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动辄打骂,这些都容易

马桥中学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马桥中学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也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和改革未成年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师生的具体情况,坚持以人为本,精心构筑教育平台,着力整和教育资源,不断探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马桥中学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加强基础建设,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精心规划和实施青少年的教育保护工作,把青保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学校周边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及周边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有关青保法规的学习与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在校学生的刑案率一直保持零,为港沿社区治安稳定作出了显著的贡献。 一、成立领导小组,规范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德育分管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为副组长、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及心理辅导老师为组员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严厉打击学校周边地区的流动不良社会青年;整治学校周边乱停车等问题,保证校园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解决学校门口的“游商”问题。积极协调公安、工商、文化稽查等部门突击检查网吧,共同做好违反国家规定,进入经营性互联网、电子游戏厅等场所活动的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目前,学校周边环境良好,得到了各位家长的认可。 二、形式多样开展学校青保工作,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学校作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主阵地、主渠道,对做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学校牢固树立“教书育人、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全方位渗透德育教育。要求任课教师认真钻研教材、挖掘教材的德育资源,不断改进教法、学法,通过师生互动、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引导学生培养真、善、美的品质和情操。在课堂教学评价中,不光重视知识的正确传授,更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兴趣的培养,通过课堂教学使学生获得知识和思想道德的双赢。 1、加强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集体主义教育。 利用有意义的纪念日对学生进行教育,在清明、“五四”、国庆等重要日期,组织青少年开展祭扫烈士陵园,到敬老院做好事,开展参观考察活动,组织观看爱国电影,组织夏令营等活动,深入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历史传统教育,教育引导青少年坚定理想信念,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工作计划

东山中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工作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步一加强我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学校成立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陈安付任组长,黄国泰副校长、陈伟胜副校长、任副组长,王均香、唐海文、黄斌、沈奋飞、王和森、王挺、谢丽民、尤晓霞、王小平、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重点 1、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 大力宣传,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校外教育,使青少年自觉远离不良社会影响。动员社会各方面的人才资源,发展壮大由家长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组成的校外志愿辅导员队伍、家长学校等,形成校外教育队伍的社会化。开展符合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具有青少年情趣和时代气息的体验活动。通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争做遵纪守法少年”、“模拟法庭”、组织“青少年法制讲座”、“远离网吧、远离毒品、远离犯罪、净化心灵、健康成长”

暑期文体活动,帮助青少年自觉远离不良社会影响,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社会化、法制化的轨道。 2、与司法、综治委、公安联合从政法干警中聘请了政治责任心强,法律业务熟练,思想作风好的同志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 3、建立家长学校,强化家庭教育。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教育机制。 4、实施挽救工程,促使有问题未成年人转化新人。切实帮助问题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掌握专门的技能,关键加强对这些学生的思想教育力度,促使有问题未成年人尽快转化新人 5、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定期对师生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进行法制讲座,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活动,陶冶青少年思想情操。引导帮助未成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措施 1、优化成长环境。家长在子女的成长过程中起着特殊的作用,许多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与他们的家长有很大关系。因此要教育家长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给予孩子以正确的教育与监护,帮助引导孩子形成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好学上进,自尊自强的思想,并以高尚的道德和情操去影响、感染自已的子女,为子女当好榜样,善于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讲座讲稿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讲座讲稿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前言 讲课之前,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特定的一个年龄段。“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但是在适用法律时,我们的提法都是用“未成年人”,这一点很重要。那么说到这里在,我们有的同学会说了,温叔叔,别在这里骗我们小孩子

了,我知道:小孩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那么,请问:未成年人“干点坏事”真得“没事”吗?在这里,温老师要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郑某,男,15岁,初中尚未毕业就辍学,在外东游西逛,偶然结识了周某俩人成了铁哥们,俩人干过小偷不摸的事儿,甚至进行盗窃,刚开始,郑某很害怕,但周某说:“小孩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郑某抱着这种想法,胆子愈来愈大,逐渐萌发了没钱就去偷、就去抢的念头。2001年3月18日,郑某因偷盗被拘留,后因涉嫌抢劫而被逮捕并判了三年有期徒刑。怎么会被判刑呢?接下来,我会给大家慢慢说明的。 一、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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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学设计 14单计一班 教学目标: 1,使学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案例叙述,学生讨论发言导入本课: 学生杨某,15岁.学习较好,但贪慕虚荣,片面追求物质享受,常因没钱花而 发愁.一天中午12点左右,他到某市201中学后巷,见该校某男生一人回家,就手持小刀威胁该男生,迫使其交出财物.勒索了该男生300元人民币,后被抓住.杨某的行为构成勒索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0天. 2、讨论明确:未成年人违法也判刑 二、理论讲解,法律是治国的工具. 以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 三、联系生活 1,你知道的法律有哪些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婚姻法》《继承法》《兵役法》《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

《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管理法规》) 2,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 (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5),民事侵权的行为 3,现身说法,谈谈自己的一件违法小事. 四,学法用法 1,小品表演: 情景一: 近几天,王威感到非常苦恼,在放学的路上,总有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拦住他,向他索要钱物,并且威胁说,如果交不出钱来,就让他尝尝拳脚的厉害.王威把这事告诉了中学刚毕业的表哥.第二天,表哥带了几个同学,埋伏在路上,把那几个小"路霸"狠狠地揍了一顿,并且逼着他们交出了身上所有的钱. [讨论]王威错在哪里报复心理怎样产生的除了像王威那样直接受到伤害还有哪些情况容易使人萌发报复心理 情景二: 王丽在过往行人的帮助下躲过了坏人的抢劫,找同学玩的心情已经没有了,王丽想到去商场买些东西,可就在买好东西离开商场准备回家时,被几位店员拦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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