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15年修订稿)

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15年修订稿)
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15年修订稿)

附件1:

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15年修订稿)

一、指标体系

二、评估细则

三、注释与说明

1、C11中,“省规定的等级标准”为《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对全省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的通知》(黔教语发[2007]243号)规定的等级标准。

2、C18中“信息反馈”包括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学生对教师评价意见的反馈、教学日志记载内容的反馈等。

3、C19中,随机听课,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作出评价。其中优质课的基本要求是:讲正确;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注重教学艺术,上课的语言清晰、规范、精练、准确、生动、形象,富有情感,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用普通话上课;板书清楚、工整,设计合理;教态亲切、自然、得体;废止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师单边活动,关注师生互动、关注学生如何自主、主动学习;有机地实现教学的“三维”目标,即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重视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关注学生学会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对各种教学媒体和教学方法手段进行科学、合理地选择和运用;充分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注意联系社会生活的实际和学生的生活经验;重视课堂教学中的过程性评价等,核心的要求是有效性高。

4、C20中,“完成”是指研究过程完整、规范,有立项报告、立项批准书、结题报告(研究报告)、结题鉴定等。

5、C31中,

达到C等以上合格学生人数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100%

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生人数

100%?高三毕业班学生总数数

高三毕业班学生毕业人毕业班毕业率=

100%1?±)数

正常转学、休学学生人每学期始学生人数每学期末学生人数

年辍学率=(

6、C33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体艺 [2002]12号)要求。

7、C35中,文艺汇演主要指学校接受评估时的文艺演出。在第二次评估时进行。

8、C39中,一套理科实验室指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室各1间(即1:1:1配置)。

9、C41中,教学需要而未列入教育部2010年《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的仪器应据实增加。《通用技术》课程设施设备配备要求按照省教育厅2010年颁布的《贵州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建设规范及配备标准》(黔教装发[2015]226号)要求执行。配备率按照配备标准中配备仪器品种随机抽取40种仪器(理、化、生、通用技术各10种)的实有件数与应有件数的比例计算,配备率=实用件数/应有件数×100%。

10、C42中,阅读覆盖率指借阅图书的学生人数与学生总人数之比值;图书借阅率指曾经被借出的图书册数与图书总册数之比值。

11、C43中,学校运动场必须是塑胶运动场,并根据跑道长度给分。体育器材与设备标准达到教育部《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标准;体育场地、卫生(保健)室建设及设施设备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12、C47中,“生均经费”指全年教育事业费实际支出数与当年学生数之比

值。“生均公用经费”指全年教育事业费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数与当年学生之比值。“教育经费”指国家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和教育基建投资。

13、C49中,实施素质教育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德育为首,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上。

14、C50中,“教师交流制度”指派出教师到薄弱学校顶岗任教,并接受薄弱学校教师到本校任教学习。

15、C51中,“学校得到地厅级以上表彰奖励”指学校集体获得的市(州、地)人民政府或省直厅局委办频发的综合奖或单项奖。

16、C52中,“统领或影响全校的教育科研、教改实验项目”指学校针对自身办学实践中出现的影响全局的“校本问题”,形成研究总课题,分成若干子课题,组织全校教师共同攻关的课题。

贵州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贵州省政府机构改革 探索建立大部门体制整合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嘉宾:省编委办公室主任李报德 主持人:本报记者罗莉 背景:6月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正式启动了我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为了让广大读者更加详细、全面地了解我省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操作步骤等各方面情况,特地邀请省编委办公室主任李报德作为本期《独家访谈》栏目嘉宾,给我们进行全面解答。 主持人: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嘉宾: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切实解决政府职责越位、错位和缺位的问题。二是理顺职责关系。切实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三是明确和强化责任。着力解决权责脱节问题,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四是调整优化组织结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积极探索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全面清理和规范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自定机构。 主持人: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嘉宾:当然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主持人: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有哪些特点? 嘉宾:主要体现了3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积极探索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所谓大部门体制,是指将职能相近的部门整合重组为一个较大部门而形成的政府组织形式,以减少机构重叠、部门职能交叉,增强综合协调能力,使政府组成部门的数量保持适中精干。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按照中央的要求,我们率先在农业、工业、交通、人力资源等领域建立了大部门体制,为我省其他领域实行大部门体制积极探索经验。 二是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0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4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涉及职能调整、划转、整合的部门15个、事业单位7个,实际减少厅级机构8个。

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

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 (2008年,试行) 根据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的需要,特就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规定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办学方向 1、办学思想端正。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培养目标明确。 2、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行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和谐发展。 (二)学校管理 1、有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和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管理手段现代化。 2、实行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作用。建立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开展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机制。学校团组织、学生会能发挥自主管理作用,学生社团活动活跃。 3、积极进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有体现学校办学宗旨和办学特色的总体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有规范可行的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分步实施。 4、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育人环境,体现环境育人特点。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校园布局合理,校容校貌整洁,校园环境优

美,体现教育性。校内道路畅通,平整硬化。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及制度齐全,符合有关规定。学校附近无污染源。 5、学校规模和班额适当。教学班不少于18个、不超过54个;每班学生50人,最多不超过56人。 6、学校各类教学、办公、生活场所整洁有序,体育、艺术场所及设施规范达标。 7、严格财务管理,收费符合有关规定。勤工俭学成效显著。 8、学校各类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校产管理规范,各种保管维护措施健全,保持完好状态。各种物产登记准确,检修及时。校园各种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高。 (三)队伍建设 1、领导班子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团结务实,作风民主,廉洁奉公,开拓精神强,在群众中威望较高。 2、校长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获得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时间在5年以内的参加过岗位培训,5年以上的参加过提高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较高的学校管理水平,精通教育教学,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强的改革进取意识。 3、班子成员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学校管理业务,有较强的改革意识、教育科研能力和较高的管理能力。 4、师资队伍数量符合编制要求,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学科配套,能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到本科及以上,其中有

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名单

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名单 【截止2008年底,贵州全省普通高中456所,计划到2010年,贵州的示范性高中将占到全省普通高中的学校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左右】 第一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9所) 2001年组建了评估专家组,在对申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32所学校进行了初评、复评后,确定贵阳一中等9所学校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其中: 一类1所:贵阳一中; 二类7所:安顺二中、遵义航天中学、铜仁一中、思南中学、师大附中、贵阳六中、安顺一中; 三类1所:贵阳九中。 为使示范性普通高中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带动全省普通高中的建设和发展,根据我省实际并参照外省情况,决定自2002年秋季起,制定我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费收费标准,即每生每学期学费为:一类学校900-1000元,二类学校为700-900元,三类学校为600-800元。各示范学校在规定的范围内,由学校商当地物价部门确定具体的学费标准后,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本通知从二00二年秋季人学起执行。其他有关事宜仍技黔价经[1999]250号文件执行。 第二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7所)7所示范性高中均为二类示范性高中。 省教育厅公布2002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结果: 凯里一中、遵义四中、都匀一中、赤水一中、贵阳二中、遵义一中、毕节一中 7所学校被授挂“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牌子。加上去年第一批公布的9所示范性高中,我省现在已有16所省级示范性高中。今年确定的7所示范性高中均为二类示范性高中,是从10所申请评估的学校中经评估后确定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可面向全省招生;可自行组织毕业会考;可提高招收教育成本补偿生的比例。2003年秋季人学起执行。 第三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9所) 2004年,新增的9所示范性高中,都匀二中、贵阳八中、贵州教育学院实验中学为省

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备受关注的《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月16日正式公布。经调整,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0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5个。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8个。 (一)组成部门 保留省政府办公厅(挂省政府参事室骉文史馆骍牌子)、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省物价局牌子)、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挂省文物局牌子)、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组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信息产业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综合行业管理办公室、省有色金属行业管理办公室。 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仍列党委机构序列,为省委工作部门,作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不变。不再保留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组建省商务厅,不再保留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 组建省交通运输厅,不再保留省交通厅。 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保留省建设厅。 组建省环境保护厅,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局。 (二)直属特设机构 保留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直属机构 保留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挂省版权局牌子)、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国防科学技

术工业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组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不再保留省广播电视局。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组建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挂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移民办公室。 (四)部门管理机构 组建省公务员局、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保留省外国专家局,均为副厅级,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组建省能源局,保留省重点工程办公室,均为副厅级,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保留省中小企业局,副厅级,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省政府的工作机构,由正厅级调整为副厅级,由省卫生厅管理。 省监狱管理局由正厅级调整为副厅级,仍由省司法厅管理。 (五)其他机构 保留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业务归口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由正厅级事业单位调整为副厅级事业单位,由省农业厅管理,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据悉,省政府现有行政机构5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厅级以上机构37个,合计89个。本次省政府机构改革,变动的部门和单位共13个,变动面占14.6%。改革后,减少了正厅级单位3个,副厅级单位1个,调整了3个单位的级别。

5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要在期末考试后一周内完成。评价结果记入《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期表)。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高中阶段各学期的评价结果(高一、高二、高三各占30%、30%、40%),评价结果记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 (一)评价内容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六个方面具体分解为20项评价要素,明确主要要求,作为评价的重要标准(见附表)。 (二)评价等第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如严重违规违纪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未撤消的或受到法律制裁的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 A、B、C、D四级。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在学习能力方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 ①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 ②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按期末考试各学科总分前20%的学生为A等,由教育局教研室划定A等分数线); ③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 ④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 ⑤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⑥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C: ①每学期旷课累计达10节;

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

附件4: 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 (总分600分) 序号评估 指标 评估标准标准分评估方法得分 1 办 学 理 念 和 规 划 管 理 (120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明确、清晰,树立了正确 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学校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为实施素质 教育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 15 1.召开教职工、学生、家 长座谈会; 2.查阅学校发展规划和 近三年工作计划、总 结、会议记录等档案资 料; 3.实地查看; 4.问卷调查。 2.办学理念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各部门有落实学校办学理念和 培养目标的具体措施及实际行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15 3.根据学校实际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经充分论证,形成了明确的办学目标 和发展规划;发展规划涵盖全面,重点突出,措施扎实,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近期规划实施情况好。 15 4.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符合改 革的要求,有学校特色,为师生员工普遍认可,执行情况较好;基本实现管理 手段现代化。 15 5.大力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探索网络环境下的管理改革,基本建立 适应课程改革要求的管理模式,在全省范围发挥了示范作用。 15 6.经过多年的创建,已形成为广大师生和社会广泛认同的优良校风、教风、 学风;“三风”建设促进了工作,提高了管理水平,收到了良好效果。 15 7.学校校务公开,管理民主。各部门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师生参与性强, 教职工权益、利益得到尊重与保障,形成了团结奋进的良好局面;建立与社会 沟通合作的机制,主动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规范 办学行为。 15 32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盘州市第五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6号)、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内容与要求 (一)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 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 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 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

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 交流与合作。能与她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支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她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 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次 1.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休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 B、C、D四级。

贵州省示范性高中名单

贵州省示范性高中名单(截止2012年9月) 贵阳市(17所): 一类2所:贵阳一中、贵阳市实验三中 二类14所:师大附中、贵阳六中、贵阳八中、贵阳二中、贵州教育学院实验中学、贵阳九中、乌当中学、花溪区清华中学、开阳一中、白云二中、白云兴农中学(民办);贵阳市民族中学、贵阳市第二十五中学、修文中学 三类1所:清镇一中。 遵义市(19所): 二类14所:遵义一中、遵义四中、遵义五中、遵义航天中学、赤水一中、湄潭求是高级中学、余庆中学、遵义县一中、务川中学、遵义市正安县第一中学、道真中学、遵义县第二中学、遵义县第三中学、习水县第一中学 三类5所:仁怀市第一中学、遵义清华中学、凤冈中学、桐梓一中、习水县第五完全中学 六盘水市(4所): 二类2所:盘县第一中学、六盘水市第一实验中学 三类2所:盘县二中、六枝特区第一中学 安顺市(4所): 二类3所:安顺一中、安顺二中、普定县第一中学 三类1所:安顺市民族中学 黔南州(7所): 二类2所:都匀一中、都匀二中 三类5所:瓮安一中、荔波民中、龙里中学、贵定一中、福泉中学; 黔东南州(13): 二类5所:凯里一中、黔东南州民族高中、黄平民族中学、黎平一中、台江民族中学 三类8所:镇远中学、榕江一中、天柱民中、黔东南州锦屏中学、天柱县第二中学、岑巩中学、麻江中学、剑河民族中学 黔西南州(8所): 二类3所:兴义八中、兴义一中、兴义中学 三类5所:安龙一中、兴仁一中、普安一中、黔西南州兴义市第五中学、晴隆民族中学 铜仁市(10所): 二类7所:铜仁一中、思南中学、松桃民族中学、铜仁市第二中学、石阡民族中学、沿河民族中学、德江县第一中学 三类3所:铜仁地区民族中学、印江民族中学、石阡中学 毕节市(6所):

河南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河南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郑州日报报道:昨日,记者从省委、省政府召开的省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获悉,省政府机构改革的具体内容正式公布。此次省政府机构改革后,将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根据工作需要,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 据了解,为保证政令畅通,此次省政府机构改革中,机构设置上下基本对应,省政府组成部门与国务院机构对口设置,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因地制宜设置。此次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机构数额,是按照中央规定的上限设置。 根据省委的部署,新组建单位2月底前要领导班子到位、人员划转到位、办公条件到位,正式挂牌运转;3月底前基本完成省政府各部门“三定”工作。 我省还将选择新组建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等4个单位进行大处室试点。试点单位将整合职责相近的业务处室,合并设置综合处室。 按照统一安排,上半年我省还将完成市级政府机构改革,下半年完成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省政府机构改革主要内容 组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信息产业厅(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省政府食品工业办公室。 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组建省公务员局和省外国专家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不再保留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省委机构序列。 组建省环境保护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局。 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建设厅。 组建省交通运输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交通厅。 将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不再保留原与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 牌子,将其职责划入省财政厅。

陕西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和示范学校评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陕西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和示范学校评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各市教育局、物价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计划局,石油普教中心:为了全面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的办学效益,充分发挥对薄弱学校发展的示范、帮扶和带动作用,促进全省普通高中教育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建设兴办节约型学校的通知》精神和陕西省教育厅〔2006〕第8次厅务会议决定,省教育厅会同省物价局研究制定了我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和示范学校评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陕西省普通高中建设分为三个层次,即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和普通高中示范学校。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以下简称“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示范学校(以下简称“省级示范高中”)实行动态管理。学校被认定为省级标准化高中或省级示范高中六年后,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其及被帮扶学校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学校整改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其相应资格。 二、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省级重点高中”的评估验收,启动“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省级示范高中”创建和评估工作。原“省级重点高中”从2006年9月1日起使用“省级标准化高中”称号,省级标准化高中享受原省级重点高中的相关政策。 三、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和示范学校建设是我省普通高中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从推动普通高中教育整体发展的高度出发,引导、督促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加强学校建设和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物价部门应在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统一规划和部署下,从实际出发,积极组织开展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省级示范高中的创建工作,实现高中教育事业的梯次推进、内涵发展、整体提高。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示范高中要坚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重点在端正办学思想、提高信息化水平、深化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以及规范办学行为、帮扶薄弱学校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指导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示范高中创建过程中,要科学规划普通高中的布局和结构,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坚持勤俭办学、节约办学,使之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相协调。 六、普通高中学校在创建过程中要积极争取政府投入,不得自行贷款新建、改建和扩建学校,特别是超标准建设豪华型学校;坚决纠正通过高额收费增加人民群众负担的做法,严格执行关于普通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县城及农村地区高中建设应注意相对均衡,避免将紧张的教育经费集中投向一两所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合理规划办学规模,对超大规模的学校和校园要严格控制。

(完整版)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学生评价的要求,实行多元化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评价要充分发挥优化教育实践的功能,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学方式;促进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逐步建立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需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营造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公平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二、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一)评价内容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通知》中的有关要求为基本依据,从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要素、主要行为表现等三级,具体内容见《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以下简称《细目表》)。 (二)评价标准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质。评定等级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其中“公民道德素养”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他五个方面均分为A、B、C、D四个等级。 1、公民道德素养方面 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合格。 达到合格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优秀。 (1)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以下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 (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合格。 (1)严重违反校纪、受到学校处分且无悔改表现者; (2)触犯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处理者。 2、交流与合作方面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1)在学校组织或认可的集体活动中起主要组织作用;(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或认可的辩论、演讲等活动并有突出表现;(3)学校组织或认可的活动中有与他人合作的突出表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D。(1)长期不参加班级等集体活动;(2)经常与他人发生冲突。 3、学习态度与能力方面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1)在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领域所有模块考试成绩优秀;(2)研究性学习成果显著,在市级以上(含市级,以下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展评中获奖;(3)

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

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和完善科学严谨、实用高效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制度,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学生的入学、注册、休学、复学、退学、转学等事项的处理和管理。 第三条普通高中学籍由省、市(州)、县(市、区、特区)和学校分级管理。 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全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工作部门,负责建立“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电子化管理。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区域内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建立本地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系统,验印、核发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 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管理所属普通高中学生学籍。 普通高中学校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生的信息录入,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全省普通高中学生招生计划由省下达。学校的设班计划 和招生人数,由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于新生入学后的1个月内,将所辖各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最终招生人数分别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省普通高 中毕业会考办公室。 第五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 等录取学生,不得擅自到其他县(市、区、特区)的学校招生。学生须持由县(市、区、特区)或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学生及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应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对开学后十个工作日内不到校注册,也不办理延期入学手续者,视其自动放弃,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条学校对新录取入学的学生,填写全省统一式样的《贵州 省普通高中级学生花名册》(见附件1)、《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学 籍登记表》(见附件2)。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经县(市、区、 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复核批准,由学校建 立学生学籍。登录“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为学生进行电子学籍注册。不按规定录取的学生,学校不应办理学籍。 第七条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号即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同时也是核发毕业证书时的毕业证书编号。严禁为普通高中学生办理双重学籍和为往届生办理应届生学籍。 第八条学校、县(市、区、特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新入 校学生的学籍编号,统一按《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号编码规则》(见附件3)进行。学生学籍发生变动,学籍号随之变化。 第九条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前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 报到等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应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中央及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及其体制调整 工作建议 作者;罗永焱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布署和要求,为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执政水平,确保完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国国情和行政管理现状,着眼长远,对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及管理体制调整提出政策建议,供参考; 一,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改革方案 工作重点;一是重点是加强党政策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力量建设,整合中央研究资源,做好职能相近部门的整合工作,强化部门职责、充实工作力量。二是加强对警卫管理、新闻事务等直属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理顺层级关系。三是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发挥在党的职能部门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四是为促进政事分开,重点做好部门创办新闻媒体的划转和转企改制工作。 1,组建中共中央研究室;为整合中央的研究资源,提升综合研究服务水平,将中央编泽局、政策研究室,文献研究室和党史研究室职能整合组建中央研究室。中央研究室主要承担中国共产党党史、文献和党务工作领域的政策研究、思想研究,理论研究及文字编泽工作。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编泽局、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 2,中央对外联络部;为加快推进外事和对外联络工作的有机整

合,中央外事办与对外联络部职能合并。两部门均为外事联络部门,职能相近。进行整合后可加化外事和对外联络服务职能。不再保留部门;中共中央外事办。 3,为加强综合治理和政法工作的有机整合,将中央综治办职能并入中央政法委(加挂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中央政法委负责协调和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时负责联系和指导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保密总局等工作部门。 4,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为整合机关工委工作力量,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形成党建工作合力。将中直机关工委与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职能整合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5,为加强中共中央对台港澳地区事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管理资源,将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合并。组建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加挂中央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调整为国务院办事机构序列。 6,中央宣传部(加挂中央文明办、中央对外宣传中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牌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工作的有机融合,将中央文明办、国务院新闻办职能划入中央宣传部),不再单设中央文明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兼任文明办主任、国务院新闻办主任。中央宣传部指导和协调科技教育部、文化产业部、中国文联、新华通讯社、中央广播电视台的宣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 转变方案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13]32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3.08.09 【实施日期】2013.08.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实施意见 (吉政办发〔2013〕3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已经中央编办同意备案,为全面完成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各项工作任务,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推进力度,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做好省政府新组建部门“三定”规定的制定工作;坚持以简政放

权为突破口,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加快吉林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省政府机构改革 要科学界定各部门职能,理顺职责关系,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提高工作效率。 (一)制定部门“三定”规定。 1. “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职责调整(包括取消、下放、整合、承接和加强职责的具体内容);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的名称和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其他有关事项。 2.部门职能确定。以国务院正式下发的相关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按照“上下衔接、定位准确、规范合理、运行顺畅”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依据法律、法规加以确定。国家明确规定的部门职责,原则上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根据我省实际工作需要新增加的职责,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置。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部门新增加的职责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调整、下放和取消的职责在“三定”规定中予以明确。坚持权责一致,在确定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承担的相应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大厅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统一管理,业务处(室)不再保留和行使行政审批职责。科学界定各部门职责分工,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晰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 3.内设机构设置。根据职责任务重新设置内设机构,坚持决策、执行、监督职责分开的原则,调整内设机构及其职责,理顺内部工作关系,强化处(室)的监督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责。在与国务院对口部门内设机构职责相衔接的前提下,结合我省实际设置内设机构,设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国务院对口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总数,新组建部门内设机构

贵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名单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名单 (第一批——第八批) 第一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1评,2002年招生) 一类1所:贵阳一中; 二类7所:思南中学、安顺二中、遵义航天中学、铜仁一中、师大附中、贵阳六中、安顺一中; 三类1所:贵阳九中。 第二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2评,2003年招生) 二类7所:凯里一中、遵义四中、都匀一中、赤水一中、贵阳二中、遵义一中、毕节一中 第三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3评,2004年招生) 二类3所:都匀二中、贵阳八中、贵州教育学院实验中学; 三类6所:瓮安一中、遵义县一中、天柱民中、荔波民中、余庆中学、大方一中 贵阳九中由原来的省级三类示范性普通高中升为省级二类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四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4评,2005年招生) 二类6所:兴义八中、兴义一中、黎平一中、黔东南州民族高中、遵义五中、白云兴农中学; 三类3所:清镇一中、龙里中学、贵定一中; 第五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5评,2006年招生) 二类6所:乌当中学,花溪区清华中学、湄潭求是高级中学、黄平民族中学、开阳一中和白云二中; 三类3所:仁怀市第一中学,黔西一中,盘县二中; 第六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6评,2007年招生) 三类8所:安顺市民族中学、毕节地区民族中学、印江民族中学、金沙县一中、凤冈中学、遵义清华中学、福泉中学、铜仁地区民族中学 第七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7评,2008年招生) 二类1所:贵阳市实验三中; 三类5所:黔西南州安龙一中、黔东南州镇远中学、榕江一中、遵义市桐梓一中、毕节地区黔西县水西中学 遵义市余庆中学由三类升为二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二○○八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第八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8评,2009年招生) 二类3所:松桃民族中学;盘县第一中学、务川中学 三类3所:兴仁一中、习水县第一中学、普安一中 遵义县一中由三类升为二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二○○九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草案)的说明(提交市委用)

关于鹰潭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建议稿)的 说明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09]12号)及9月11日召开的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和规定,参考其他设区市的改革思路,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鹰潭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建议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制定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关于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确立 这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主要以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09]12号)为依据,按照“四个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原则,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原则。提出本次机构改革主要目的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调整优化组织结构,积极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着力解决职能交叉、重复和职能缺位、越位、错位问题,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按照省《意见》及凌成兴常务副省长“六个整合”(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食品药品、内外贸、扶贫和移民),三个探索(农业、文化、城乡建设规划和住房保障)的讲话精神。 二、关于机构设置调整的的基本思路

(一)行政机构的调整和设置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09]12号)中关于各设区市机构限额规定,我市最多只能设置30个政府工作部门,2个部门管理机构,共32个机构。我市目前设置政府组成部门32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人防办),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资委),部门管理机构2个(城管局、法制办),共计36个机构,即将下放地方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原本也含算在省定机构限额内,后经我们争取,省编办答复可在30个机构限额外设置为工作部门。这样我市将需要硬性减少4个行政机构。 为此,在与全省十一个设区市多次交流意见,并于9月27日专程赴省编办进行沟通后,经慎重考虑研究,结合鹰潭实际,提出了我市的机构设置思路为“五个整合(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食品药品、内外贸、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两个加强(加强机构编制、加强城市管理)、三个调整(将市粮食局、民族宗教局调整为部门管理,法制办调整为合署办公,国资委调整为内设机构)。 1、省里提出的六个整合,因交通运输领域、扶贫移民两个领域因我市之前实际已经整合,无须进行改革,只需进行相应的更名即可。因此,《方案》在以下四个领域进行了调整: 一是整合工业行业、中小企业、信息化等有关行政管理

(word完整版)国家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标准

国家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标准 一、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规划 评估要点 1、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符合素质教育精神。 1、1、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共同参与,形成明确、清晰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 2、2、体现教育方针和时代精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3、符合学校实际,有办学特色。 2、办学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并贯彻到学校一切办学活动中。 1、1、有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学校办学理念的具体措施和实际行动; 2、2、学校管理者、师生、家长与社区普遍知道并赞同学校办学理念; 3、3、能依据办学理念设计并实施各项办学活动,如制订发展规划、组织管理、学校文化建设、课程设计与实施、开展学生教育活动、学校人际关系以及校园建设等。

3、客观认识学校现状,形成明确的、切合学校实际的发展规划。 1、1、通过多种途径(如学术交流、文献阅读等)主动了解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全面而深刻地理解国家教育政策和改革方向; 2、2、能定期对学校各方面发展状况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形成自评分析报告和改进方案; 3、3、规划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及本校实际; 4、4、规划包括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有具体措施,重点突出; 5、5、有对学校发展规划进行评估、调整的机制; 6、6、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共同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制订、评估和调整的全过程,并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国家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标准 二、学校组织与管理 评估要点 1、校长和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

1、1、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团结合作,成员之间相互尊重,有民主平等的交流氛围和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 2、2、有较高的道德修养,诚实、正直、公正、宽容,具有社会责任感; 3、3、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实干精神,能够不断进取、勇于反思,努力学习一门外语; 4、4、有改革和创新意识和能力,学校能够在德育、课程、教学、教师素质、考试评价等方面积极探索,并在某一方面起示范作用; 5、5、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明确学校一切管理工作都是为了有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和教师的不断成长; 6、6、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法治校,廉洁自律。 2、实行校长负责制,形成规范而高效的管理机制,加强民主监督。 1、1、根据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积极进行学校内部管理创新,形成相互支持、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2、2、有经过民主程序产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得到有效实施;

2019年贵州贵阳中考考试及高中招生方案

2019年贵州贵阳中考考试及高中招生方案 导读:本文2019年贵州贵阳中考考试及高中招生方案,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考试对象】 (一)贵阳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二)有意愿报考贵阳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初中学业考试】 学业考试是初中毕业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终结性评价,是初中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学生的重要依据,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初三年级第二学期不再统一举行期末监测考试。贵阳市所有应届初三毕业生都要参加贵阳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即文化学科考试和体育目标效果测试)。 1.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19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体育、地理与生物(合卷)。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考试时间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育目标效果测试按《2019年贵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规定执行。地理与生物在初二年级第二学期末进行。

2.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其中物理占90分,化学占60分)、体育5门考试科目成绩在作为升学依据时按分数呈现。前4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体育科目满分为50分,5门总分合计650分。综合文科(政史合卷:其中政治、历史的权重各为0.5)、地理与生物(地生合卷:其中地理、生物的权重各为0.5),所涉及课程的学业考试成绩按等级呈现。 3.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为闭卷、笔试,综合文科为开卷、笔试,体育科(目标效果)为现场测试。英语在进行笔试的同时进行听力测试,英语听力占30分。 在数学、综合理科学科考试中不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 4.命题依据 学业考试命题依据是各学科的《课程标准》。命题力求考察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综合发展能力。重点关注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试题素材要关注生活和社会,有机渗透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激励、评价、选拔”的导向功能,杜绝偏题、怪题。 5.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实行综合性结构评价,考评分为过程管理评价和目标效果测试两个部分,其中过程管理评价为10分,目标效果测试为40分(身体素质15分,身体机能15分,运动技能10分)。体育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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