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认购协议

城市天骄住宅项目车位认购协议

甲方(出卖方):会泽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会泽县通宝路西段电话: 0874-*******

乙方(买受方):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电话:

为了保护车位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愿购买甲方

开发的城市天骄住宅项目车位使用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购买使用权之车位位于城市天骄住宅项目,该停车位准停车辆型号:□两厢

轿车、□三厢轿车、□越野车、□微型车。

二、经双方协商,乙方于年月日付车位定金元(大写:),用于认购城市天骄住宅项目下停车位。

三、在乙方全额交付车位使用权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所购车位的使用权于年

月日前交付使用。

四、车位使用年限:该车位的使用年限与项目住宅的使用年限一致。

五、甲方项目停车位正式推出后,乙方可凭本协议优先选购停车位,选择车位的顺序

根据本协议签署的先后顺序。

六、客户最后未能成功选择车位的,定金于车位发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七、车位销售仅销售车位使用权,不销售车位产权。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等同。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前,甲方已

向乙方告知并解释本协议相关条款,乙方理解并完全确定的前提下双方签订本协议。

甲方(签章):会泽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手印):

甲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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