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运输防护措施

危化品运输防护措施
危化品运输防护措施

突发恶性大气污染应急平台研究

作者:朱轩华

【摘要】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意外泄漏带来的危险程度进行分析,针对事故发生后紧急救援控制过程的潜在危险提出新的理念,一种高度集成、快速机动、大空间范围的控制装备设施,可形成新的救援模式在各种抢险过程可能成为主导。

【关键词】应急抢险恶性大气污染有毒有害车载应急装备

1概况

随着我国现代工业的发展,对各种化工原料需求迅速增长,其中危险化学品占相当大的比例,在生产、储存和运输等环节一旦发生意外极易造成重大危害,导致严重后果,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根据危化品所有环节的事故分析,其中使用环节占29%,生产过程占17%,储运占54%,对于生产使用环节,危化品使用大多位于固定的厂区内,配备有较为完善的安全救急装备和训练有素的专业操作人员,一旦发生意外,可迅速对人员采取防护、隔离、疏散,并及时组织抢险进行事故处理,将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一般不容易酿成大的后果。而储运环节则不同,事故发生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和突然性,没有专业的处理应急设施,导致很多时候救援难度大,极有可能给人员和环境带来灾难性后果。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我国每年仅通过公路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就约有2亿吨、3000多个品种,其中液氯每年的运输量就达400万吨,液氨每年的运输量达300万吨。每年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仅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超过502起,平均每一次事故都会出现人员伤亡情况,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虽然我国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了多部门联合救援应急机制,并提出了一些安全技术与评价方法,在遏制重特大危化品运输事故的发生过程中起到很大作用,然而这些均属于事前控制的防范性措施和技术,即便如此事故发生的概率总会存在,在运输环节表现尤为突出。

2 突发事件的重大危害

基于道路运输投资少、见效快、经济效益高,在运输环节的机动性、连续性、通用性及建设投资等方面具有其他输送方式无可比拟的优势,道路运输在危化品输送过程有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其运载的物质是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由于撞击、挤压等原因,盛装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的容器或附属设施有可能被击穿或破裂,泄漏出大量的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进而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的发生,这与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特点迥然不同,不同于规律性较强,过程相对稳定,事故因素较明确的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固定设施和设备(如工厂和仓库),危化品道路运输不仅威胁驾驶人员的安全,在通过人口聚集区域附近的道路时,对沿途的居民、行人、车辆及设施等构成潜在的巨大威胁,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较大范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且道路运输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也加大了事故预防与控制的难度,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类型和承载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自身的运输特点决定了危化品道路运输比其他道路运输事件更易发生事故,而且事故后果也严重得多。目前当危化品交通事故发生后,针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以泄漏物洗消、人员安全防护、人员应急疏散、现场联动指挥为导的系列方案,但由于缺乏关键技术和有效装备,对泄漏点和已泄漏的污染控制能力较弱,甚至威胁抢险人员生命安全,导致救援时间长、污染范围广,危化品事故所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已成为制约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因素,然而研发即时高效的污染控制及处置装备,减少事故污染范围,降低救援难度和风险,将后果控制在较小范围内,有着极高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3 现有技术装备局限

以目前的应急装备和救援模式应对危化品污染突发事故救援非常困难,传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大体可分为:火灾控制类、爆炸抑制类、泄漏控制类、个体防护类,在实际运用中存在很多问题:

其中灭火剂及消防器材扑主要是用于灭危险化学品火灾,抑爆隔爆是减少爆炸事故灾害的重要技术手段,防护装备主要包括空气呼吸器、防火防化服、防毒面具、防化手套、防化靴,用于抢险人员的防护。这些装备均属于被动救援装备,无法消除危险源和危险因素。

危险化学品一旦发生泄漏,无论是否发生爆炸或燃烧,都必须设法消除泄漏并对已经泄漏的空气进行处理,在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绝大多数采用的都是带压堵漏技术,危险化学品泄漏主要使用的带压堵漏技术有注剂式带压堵漏技术和带压粘接堵漏技术,尽管堵漏技术在生产过程中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但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时,因危险化学品本身的理化特性以及事故现场的复杂性,往往事发现场不符合安全操作规定的、人员不能靠近的修漏点、毒性程度极大的流体、泄漏缺陷当量直径较大等情况。对付已泄漏的空间采用消防水冲洗稀释进行处置,但绝大部分化学品与水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生成有毒有害气体,又造成次生灾害事故的发生,同时加速了有害气体扩散面积。

4 大气污染控制是救援第一要素

当突发事件发生后伴随的危化品泄漏,在空气中扩散速度最快,同时危害也最大,随后的燃烧爆炸、毒害事件均是空气中浓度累积导致,因此如何降低甚至消除泄漏点区域空间大气中的危害物质是抢险救援的核心问题,只有将危险因素控制在较低水平,才能确保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后续的消洗、堵漏、吊运等综合控制手断才得以发挥,可以迅速控制灾害扩展,将损失降到最低。

最易发生泄漏扩散的危险品中,大致可分为易燃易爆(如CO、石油液化气)、有毒(HF、C-H-N、Cl2)和腐蚀性(HCl、H2SO4)等几类,其性质又可分成酸性、碱性介质、易分解和稳定性,安全措施略有不同。高压消防水的传统稀释方式适用范围极为有限,大多数危化品将与水发生剧烈化学物理反应,反而加重了污染程度,于是提出将泄漏点及区域污染空气带走并净化处理的可行性,采用重点局部抽风处理方式具有以下优势:

(1)泄漏点的空气含污染物的浓度最高,是持续周边环境危害并扩大的源头,降低区域浓度相当于直接断了污染源的扩散路径,在第一时间内直接阻止危害范围的扩大,基本可以控制住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2)当泄漏点区域有害物质浓度降低后,区域的危险程度也随之降低,发生爆炸、火灾、毒害的可能性减小,此时传统的技术装备可以发挥出正常作用,人员防护装备、消洗剂的使用、堵漏技术的实施可以迅速控制危险,保证人员安全同时缩短抢险时间,将可能的大灾害化解。

(3)抽吸的污染空气可以采用中和、吸收等手段集中无害化处理,即使一些难吸收的介质(如石油液化器),也被稀释后定向排放,不再形成威胁。

5 快速救援应急平台

针对事故突发性、复杂性、危化品种类繁多和近距离的高危险性,要求装备快速、机动、灵和,高度集成化、远距离操控的车载系统,围绕应急平台形成新的救援模式。

车载准备

至事故现场

净化排放

远距抽吸控制

抢险救援人员

模式说明:

(1)接到事故报警,先确定危险源种类性质、地理位置等基本信息;

(2)选择车载吸附净化塔药剂类型,各种药剂已预先装好,此时快速装载应急车;

(3)至事故现场合适位置展开,利用机械手臂伸展距离,将吸风口靠近泄漏点,强力抽风;(4)当现场空气污染或危险气体浓度降低到安全范围后,抢险人员靠近并实施应急救援措施。

车载平台组成及配备:

(1)车载平台:根据道路特点车总长低于15m,宽2.5~3m;

(2)高效吸收塔:可以装固体填料、液体喷淋,有效容积:5m3,排放高度15m;

(3)车载风机:采用独立发动机作为动力与高速风机连接,抽风量15m3/S;

(4)伸缩式抽风机械臂,控制半径25~30m,污染控制区域30m2;

(5)救援工具:碳纤维空气呼吸器、防护服(靴)、带灯头盔、急救药箱。

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规定

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因燃烧、泄漏、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武侯区危化品运输安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七不上路”的内容 (一)车况不好不上路; (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 (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 (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 (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危化品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 (七)对承运的危化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第三条“七不上路”制度的执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 (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GPS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第四条危化品运输企业“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习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做到无正规生产厂家的危化品不运、无合法经销手续的危化品不运、不知道其化学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危化品不运。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危化运输车辆常识及管理制度

????危险品运输车常识: ????危险货物的公路运输必须具备确保安全的运输设备和装卸设备,具有熟悉危险货物性能的营运管理人员和驾驶员,以保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机动车货箱应是木质底板,这样可以避免产生火花;若用铁质底板,就应采用相应的衬垫防护。机动车排气管必须有隔热和熄火花装置。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器具。 ????槽(罐)车的槽(罐)体材质必须与所装货物性质相适应,如:硝酸应用铝槽,废硝酸应用玻璃钢和不锈钢。根据需要配备双道闸门、防波板、遮阳物等安全装置。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和可移动槽(罐)的车辆,必须具备有效的坚固设备和相应的木塞。 ????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和设备必须符合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有关规定。要对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情况定期检查,污染放射强度超标时,必须清洗、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 ????使用的各种装卸机械要求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一般设计要求超过负荷能力的三分之一,如额定载荷5吨的吊车和行车,应能达到6吨~7吨的起吊能力。装运机械必须有消除火花产生的防爆装置。禁止使用易摩擦产生火花的工具,使用的工具上也不能粘有与所装货物相抵触的污染物。 ????禁止运输爆炸物品的运输工具: ????以柴油为燃料的汽车、拖拉机、自动卸货车,三轮车、畜力车和自行车禁止运输爆炸物品。 ????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1.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必须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 ????2.运输易燃易爆的专用车,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3.运输水平放置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专用车,其车厢宽度内部尺寸达不到钢瓶长度尺寸的,要更换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 ????4.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用厢式控温专用车; ????5.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 ????6.使用期限已满七年(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容积、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

危化品运输管理方案计划条例

危化品运输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及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三)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和指挥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 (四)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组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转产、停产、关闭及搬迁工作; (六)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环保、卫生、交通、工商、建设、商务、农业、质监、铁路、民航、邮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省、设区的市、县各有关部门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已做划分的从其规定;尚未划分的,由省级各有关部门

按照权责统一、便于监管的原则自行划分。第六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从业人员应当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措施,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第八条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危险化学品安全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违反《条例》和本办法的行为。鼓励、支持全社会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按规定分别向省、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文件和城乡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省、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批准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前款规定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对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作出批准的决定权,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使。 申请人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批准书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或者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应当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

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厂站中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满足规定要求,根据国家危险品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炸药、压缩氧气、乙炔气体、石油液化气体、酒精、柴油、六氟化硫等国家规定的其它危险化学品。 第四条各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要进行辨识,列出清单。 第二章运输 第五条单位必需的危险化学品一般要在办理正式手续后交机具危险化学品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禁止自行运输。 第六条小宗的试验用化学品、酒精和油品经生技部批准后可按要求自行组织运输。 第三章储存、使用、处置废弃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储存,按其物品的不同的特性采取分库存放,专人负责,不得杂存、乱存、混存。未用完的危险化学品报经有关责任人的批准同意后退回储存仓库,并核实数量,办好相关签认手续。危险化学品严禁私人保管存放,严禁存放于职工宿舍或办公室。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存放仓库,应设在距离办公、生活区50m以外的地方,仓库应通风良好,防火、防盗。在仓库周围应设防护网,设置明显的安全防火标志、标示及出入仓库安全规定要求。仓库应备有应急的防火设备和器材,通向仓库的道路畅通无阻、平整。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仓库设专人24小时值班看护。危险化学品发放人员、领用人员、看守人员不得身带火种入库,上述人员和操作人员不得穿着易产生静电的衣裤,防止因静电而引发火灾事故。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电器电线也应具有防燃的性能,电线采用不着火的硬塑料管套穿,开关在库外操作,仓库内照明不得采用大瓦数灯泡和太阳灯。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识、标签及安全技术使用说明书。在使用工作场所有应急救援措施和配备应急器材。 第十二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存放在通风荫凉处。 第十三条可燃气体的存放要距离明火10m以上,搬动时不能碰撞,氧气瓶和乙炔等可燃气瓶运输、使用、保存时的间距要在5m以上,乙炔气瓶不能倒放。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及处置废弃的有关从业人员必须先需经过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环境保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国家规定的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人员须取得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五条需要储存和使用和废弃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技部,应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配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富有经验的专(兼)职安全员。 第十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必须坚持入库验收、登记造册、保管取用、使用监督、回收登记注销和日清日结的制度,确保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严禁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等,一经查获,即向领导报告,严重的报请司法机关查处。

《危化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及装卸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汽车运输 1、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由取得危化品运输资质的车辆承运,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必须先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证(准购证)和准运证,再由具备剧毒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车辆承运; 2、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应在明显位置标有剧毒化学品标志,要有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必须具有危化品特种作业资格证; 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行车时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速和强行超车; 4、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车路线必须按指定的线路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或停留; 5、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品的车辆,其排气管必须安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二、船舶运输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必须按照国家关于船舶检验的规定,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2、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上相关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要求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并备有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3、船只到码头后,装卸管理人员督促船主到当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接受交通海事部门的监督管理,经批准后才能办理装卸货; 4、装卸货前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检查装卸、防护设备完好,消防和应急措施到位后才能开始卸货; 5、装卸危险化学品作业时必须在公司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装卸工作只能在白天进行,禁止夜晚作业,当天未装卸完必须封仓,并做好相关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6、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如果在装卸货物时发生意外,如着火、泄漏等,现场装卸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公司上级部门和安环部报告,并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灭火同时采取防护措施,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正式版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安全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

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凭备案信息卡进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环节。 3.职责: 3.1供应部、销售部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3.2相关单位保管员负责整个装卸过程的监护。 3.3安全部负责对装卸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4.1.1供应部、销售部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 4.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4.2.1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4.2.2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 4.2.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4.2.4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4.2.5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4.2.6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4.2.7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4.2.8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2.9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 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 4.3.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4.3.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4.3.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4.3.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3.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3.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4.3.7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4.3.8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4.3.9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危化品运输管理制度

危化品运输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关部门应如何制定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 理规定呢?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危化品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保障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含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 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按交通部标准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执行;危险货物品名分类以交通部颁发的《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为准。 第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及有关技术规范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运输基本条件 第五条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 设施设备。 第六条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五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 全操作规程、岗位现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制度。 第七条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 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 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属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合格。 第一类、第二类监控化学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地省 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 4、10万元/件(台、套)以上和进口设备,必需经过商检(进口设备),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由设备科负责人、使用科室负责人及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入库或办理出 库交使用科室领用[其中5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由主管院长主持验收]。 第三章申请与审批

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环节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环节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环节安全管理,确保装卸运输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环节管理。 3 应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3.1 《安全生产法》 3.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 鲁安监发[2005]81号《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4 控制程序 4.1 资质审查(销售、供应部门负责) 销售部门在开具提货单据前、供应部门在送货车辆进厂之前要认真查验经营及运输企业的以下资质和要求: 4.1.1 购货、送货单位的资质。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4.1.2 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4.1.3 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1)机动车辆行驶证;(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一致;(5)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4.1.4 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4.1.5 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

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 4.1.6 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还要查验公安部门出具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4.1.7 上述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4.2 装卸车辆进厂前及专用停车场的安全管理(行管部负责) 4.2.1 装卸车辆进厂前,行管部门卫要认真检查运输车辆安全状况:除正常的驾驶运输证件检查、消防器材配备检查、防火帽检查、车辆释放静电设施和香烟火种等常规检查外,凡是车况有缺陷、驾驶室内存易燃物品的车辆,一律禁止入厂。 4.2.2 停车场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注明危险化学品特性、危害防治、处置措施、当地报警电话;配备齐全消防及其他防护器材。 4.2.3 严格控制进入厂区运输车辆,要对停车场内的临时停放车辆划定指定区域,及时协调,严禁乱停乱放,以防影响消防通道的正常使用。 4.2.4 要对驾驶员和押运员进行规范管理,及时制止各种违章违规行为;车辆停放期间,押运员不得离开现场。 4.2.5 夏季根据需要及时通知调度,联系消防队,进行洒水降温。 4.2.6 随时检查槽车罐体、钢瓶等有无泄露现象,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和处理。 4.2.7 出厂手续完毕的车辆禁止在停车场内停留。 4.2.8 需要在停车场取样时,取样周围15米之内的机动车要熄火,取样后,取样有关人员不得在停车场逗留。 4.2.9 严格执行本部门有关门卫管理的各种规定。 4.3 装卸现场的安全管理(装卸单位负责) 4.3.1 装卸现场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注明危险化学品特性、危害防治、处置措施、当地报警电话;配备齐全消防器材等。 4.3.2 装卸前,装卸单位要认真检查防火、防爆、防水、防静电、防重压、防摔拖等设施,确保安全可靠。

危化品运输管理规定

危化品运输管理规定 为坚决遏制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关部门应如何制定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规定呢?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危化品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危化品运输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保障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含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按交通部标准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执行;危险货物品名分类以交通部颁发的《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为准。 第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及有关技术规范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运输基本条件 第五条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 第六条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五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

全操作规程、岗位现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制度。 第七条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属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合格。 第三章申请与审批 第九条非营业性运输单位需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事前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符合本规定运输基本条件的报地(市)级运政管理机关批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从事一次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报以县级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临时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第十条凡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及已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资格需增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项目的单位,均须按规定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核,发给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91075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等活动,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提供停放场所、开展清洗及维修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局治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资质的审批和运输安全规范的监督管理。 公安局消防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安全设施配备的监督、检查及验收管理。 环保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残液处置及废水、废气处理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政府设立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的,不得停放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第六条非本省注册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本市设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必须到公安、消防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第七条严禁无资质停车场非法存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修理、清洗等业务。若必须开辟罐车修理、清洗业务,停车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报批手续,并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许可证; 3、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规模和专业人员; 4、具备完善的消防、劳动防护等安全设施; 5、具有完备的罐车清洗熏蒸设备和防爆检测仪器; 6、残液处置与废水、废气处理达到环境保护标准; 7、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

一、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基本要求 1、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没有经过资质认定的单位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具有化学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对于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人员如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等,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2、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单位必须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法律、法规,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各有各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后的处置方法也不一样,所以企业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等进行学习,使其熟练掌握经常接触到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知识以及安全运输的具体要求,了解包装的使用特性和正确的防护处置方法,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害。 3、选择合适的包装容器,正确装运货物。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具有不同的危险性,在装运货物时,针对其特性,选择合适的包装容器。《条例》规定,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的才能使用。装运货物时还要正确配装货物,不能混运混装,特别是性质相抵触的、灭火方法不一致的,绝对不能同车运输。 装配货物时,还应注意包装和衬垫材料,包装要牢固、紧密,特别是装运有毒物品、腐蚀性物品的外包装一定要符合要求。 二、做好运输准备工作,安全驾驶 运输危险化学品由于货物自身的危害性,应配置明显的符合标准的“危险品”标志。佩戴防火罩、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雨淋的器具。车辆的底板必须保持完好,车厢的底板若是铁质的,应铺垫木板或橡胶板。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做好行车前车辆状况检查。行驶过程中,司机要选择平坦的道路,控制车速、车距、遇有情况,应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制动。路途不能随意停车,装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不得在居民区、学校、集市等人口稠密处停放。运输途中驾驶员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杜绝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盲目开快车,保证安全行驶。 三、运输系统危害辨识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中,危害不仅存在,而且形式多样,很多危险源不是很容易就被发现。所以运输人员应采取一些特定的方法对其潜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危害辨识是控制事故发生的第一步,只有识别出危险源的存在,找出导致事故的根源,才能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 四、事故应急处置 运输危险化学品因为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发生泄漏,驾驶员、押运员或周围的人要尽快设法报警,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地方公安机关,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采取应急措施,或将危险情况告知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办法(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最新 版)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范围】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基本原则】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责任。 第五条【职责分工】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许可,负责组织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执行发货和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制度,查处违规发货、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运输车辆装备的许可和管理,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查处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维修企业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的行为。 (三)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登记和道路交通安

危化品管理运输、装卸制度

危化品管理运输、装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储存等环节。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控制程序

4.1生产和使用 4.1.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安全技术措施 4.2.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个人防护措施 4.3.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氧、氧气、二氧化碳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3 ,以防止其 它物质窜入。 4.5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 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 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业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学习并掌握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的建议,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用具。 3、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安全使用。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卫生和通道畅通。 4、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积极参与救护工作,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 5、业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范围接到订单后,与有关生产厂家取得联系。 6、联系到供应厂家后,签订供应合同。 7、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公司负责运输,双方签订安全运输协议。协议中必须注明途中一切安全事项均由运输公司负责,运输车辆经检测、检验合格,并配备合格的押运人员。 8、业务员应向承运公司说明所运货物的名称、数量和危险特性及注意事项。 9、在购进危险物品时,应向销售商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在销售时随货物提供给用户。不得购、销无安全使用说明书的危险品。 10、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从具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购进。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管理

编号:SM-ZD-61578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 管理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管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当前,已知的、经过水路输送的危机化学品达3000余种。水路危机化学品的输送形势平常分为:包装危机化学品输送、固体散装危机化学品输送和应用散装液态化学品船、散装液化气体船及油轮等专用船舶输送。水路危机化学品的输送,除端庄施行《水路危机货色输送划定规矩》、《船舶装载危机货色监督经管划定规矩》、《口岸危机货色经管暂行规则》和《集装箱装运包装危机货色监督经管规则》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甲类易燃液体选取船舶输送时,一旦爆发暴露,流浪流浪在河面上,极易酿成大火;凡遇湿易燃的货色,交锋水或湿空气会爆发可燃气体而引起点火爆炸。故上述两类危机品均不应选取内河输送。 2.对每一危机化学品应应用能代表其切确化学组成的“切确学名”。托运人应提供承运人须理解所输送的危机化学品的紧要理化性子和危机特性,以及船舶输送、装卸作业

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保证生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管理目的及范围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环节。销售部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二、车辆管理职责 2.1车队队长负责定期对车辆维护。 2.2车辆外出管理方法。 2.2.1车队队长随时在GPS监控平台监控车辆运行位置。 2.2.2驾驶员、押运员应当随时检查气体是否泄漏。 2.2.3车辆外出费用报销见相关制度。 2.2.4运输车辆应当具备各种防护用具:帆布、灭火器等。 2.3驾驶员及押运员具备的资格。 2.3.1驾驶员必须经过车管所考试合格,取得大货车驾驶证,有安全 驾驶经验,并具有《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经车队审核合格方准进行 驾驶车辆。 2.3.2押运员应熟悉各种气体的性质,对危险源做好防范工作同时应具 备相关上岗证件。 三、驾驶员职责 3.1 驾驶员应随时检查车辆运行情况,爱护车辆,管好随车工具及随车 证件。 3.2 服从车队队长领导,技术安全员审查,服从销售部调配,努力完成运输 任务及其他各项工作指标。 3.3 努力节约油量,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4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杜绝交通 事故发生。 3.5严格执行货物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3.6必须遵守驾驶员“十不准”,详见驾驶员职责。 四、押运员职责 4.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4.2货物送到必须配合驾驶员卸车。 4.3全面了解国家和地区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和章程。 4.4熟悉所押运货物的性质和特征以及预防措施和急救手段。 4.5对不符合危险货物标识和包装要求的危险货物应拒绝起运。 4.6了解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设施、装卸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安全系数, 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安全。 4.7押运员服从驾驶员合理的安排。 五.管理内容 5.1车辆外出管理 5.1.1驾驶人员驾驶危货车辆外出时,首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根据危险品运输应急救援预案,针对不同的情况,特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5.1.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并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志。 5.2运输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5.3企业务必经常性组织驾驶员、押运员等进行学习,使其熟练掌握经常接触到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知识以及安全运输的具体要求,了解其包装的使用特性和正确的防护处置方法,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害。 5.4车辆运输注意事项 5.4.1上班时必须穿好防静电服 5.4.2严禁酒后驾车 5.4.3危货标志必须齐全清楚方可上路 5.4.4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无损 5.4.5禁止带无关人员上车 5.4.6装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能在烈日下停车长时间暴晒 5.4.7车辆外出时,规定线路必须带押运员出车 5.4.8接受GPS的监控与提醒 5.4.9危货运输车上禁止吸烟

危化品管理制度

危化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贮存、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范围和分类 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或伤害事故,并使财产受到毁坏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2、有些物品虽不属于危险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应加强管理。 3、化学危险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 ①爆炸品 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③易燃液体 ④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⑤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感染性物品 4、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三、生产和使用 1、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装置,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

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 2、生产车间存放的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应经化验,以免因成分不符标准或发生事故。 3、剧毒物品生产和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酸、碱作业岗位要戴眼镜、处理问题时必须戴面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甘草含剂等)以备应急抢救之用,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包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的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性质(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贮运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5、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国家颁发的《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规定,分别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6、输送液体物品,应采取防止泄露、消除静电的措施,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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