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层级

发展层级
发展层级

3.4 通过发展层级识别九种个性类型

通过了解团队中,每个人处于个性的那个层级,如果处于不健康状态,那么需要进行治疗,让这个人休假,或者采取其他方法,不然这个人会对团队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如果处于一般状态,我们通过一些方法,让他们提升到健康状态,以提升他们的工作绩效。

每一种个性类型都有一个总体结构,要准确的认识一个人,不仅要认识他的核心个性与侧翼,还要知道他处在核心个性发展层级的那一层。

发展层级是一个动态结构。为什么平时感觉个性是稳定不变的,是因为个性会相对固着在某一个层次上。分为健康状态、一般状态、不健康状态。

水有不同形态,但本质还是水。发展层次不论怎样变化,他的个性类型不会改变

1、发展层级

(1)健康状态

第一层级:解放层级。

通过对抗和克服基本恐惧,个体开始把自我感觉从个性转向本体,开始在整合方向上整合各个类型所具有的健康特质。

第二层级:心理能力层级。

如果个体屈从于他的基本恐惧,某种基本欲望就会在这层出现,自我及其防御机制开始发展起来以回应屈从于基本恐惧带来的焦虑。

第三层级:社会价值层级。

与屈从于继发恐惧和欲望相对应,个体的自我变得积极主动,个性典型特征这层开始产生。

(2)一般状态

第四层级:失衡层级。

个体屈从于一种特定人格特质,这种特质与它自身的优点背道而驰,结果导致自我膨胀,防御机制增强。

第五层级:人际控制层。

个体此时必须获得他人认可,必须强化自我形象,满足自我需要。防御机制如果失败,便会引起人际冲突和内心冲突,加剧已有的焦虑。这个层级是各类型走向退化的一个转折点。

第六层级:过度补偿的层级

个体开始过度补偿由于自我的日益膨胀以及在第五层级出现的失败所带来的冲突和焦虑,这层每一类型都有与之基本恐惧相关的伤害他人的行为。

(3)不健康状态

第七层级:侵害层级。

个体防御机制已经失效,开始出现严重反应,不健康层级是对极端环境中的施压者的一种回应,是对严重的、长期的童年创伤经验的一种回应。

第八层级:妄想和强迫层级。

个体开始与现实断绝联系,出现严重的内心冲突。

第九层级:病态破坏层级

人们开始公开表现出破坏行为,结果导致了严重的崩溃、暴力或死亡。

2、各型号的发展层级

(1)1号的发展层级

第一层级:解放层级。

行为:明智,有人情味,高尚,慷慨,令人振奋的,亲切单纯

态度:接纳的,对生活意志态度坚定的,乐观

第二层级:心理能力层级。

行为:通情达理,客观,诚实正直,公平

态度:有评断力,理性,有辨别力,谦逊

第三层级:社会价值层级。

行为:负责任,可信赖,公正,公平,以身作则

态度:有原则性,接受模棱两可的情况,有包容心

第四层级:失衡层级。

行为:有追求,改革精神,“好发高见”

态度:有责任心,驱动力,严肃,理想主义,有信心

第五层级:人际控制层。

行为:讲秩序,刻板,唐突鲁莽,严格准时

态度:自我控制,自我批评,情感枯燥,完美主义

第六层级:过度补偿的层级

行为:挑剔,尖酸,好指正,工作狂

态度:好评判,易怒,挑剔,严厉,居高临下

第七层级:侵害层级。

行为:不灵活,尖酸刻薄,固步自封

态度:自以为是,令人不快,没有容忍力,绝对主义,严酷第八层级:妄想和强迫层级。

行为:自相矛盾,伪善,堕落,武断

态度:妄念,强迫,抵制本能

第九层级:病态破坏层级

行为:惩罚,残酷,怒不可遏,攻击,虐待

态度:斥责,怨恨,不仁慈,凶残

(2)2号的发展层级

第一层级:解放层级。

行为:无条件的爱,乐天的,博爱,真正的慈善

态度:自我扶持,利他主义,无私,仁慈

第二层级:心理能力层级。

行为:有爱心,无私,自由活泼,热情

态度:移情,真诚,不限于言辞,有直觉的

第三层级:社会价值层级。

行为:给予的,慷慨,关爱自己,指导他人

态度:支持的,适当的人际界限空间,赞美他人,有奉献精神第四层级:失衡层级。

行为:情感外露,奉承,赞美别人

态度:讨好,过分流露情感的,心的善良,多愁善感

第五层级:人际控制层。

行为:侵入打搅别人,“救援者”,提供别人不需要的劝告态度:占有欲,脸皮薄,“密友”嫉妒

第六层级:过度补偿的层级

行为:傲慢,不真诚,需要回报,居高临下

态度:自大,高傲,为博得同情赞赏而自我牺牲,臆想症

第七层级:侵害层级。

行为:操控,向别人灌输罪疚感,令人窒息,身体接触

态度:自我欺骗,自我辩护

第八层级:妄想和强迫层级。

行为:强制,性诱惑,骚扰

态度:弄权的,心碎,绝望,强迫性的“爱”

第九层级:病态破坏层级

行为:寄生,体质恶化,无力

态度:自认受害者,感到被虐待,极度懊恼不快,心身失调,紊乱(3)3号的发展层级

第一层级:解放层级。

行为:真正的典范,自尊,有影响力,真诚

态度:内心取向,温和,谦逊,仁爱

第二层级:心理能力层级。

行为:受人欣赏,有效率,慷慨

态度:适应力强,以他人为导向,稳重,有吸引力,有魅力

第三层级:社会价值层级。

行为:实现目标,激励人的,善于调节,典范

态度:自我提升,情绪高涨,勤奋

第四层级:失衡层级。

行为:善于表演,自我提高,体面的,好交际

态度:自我驱动,竞争心,好比较

第五层级:人际控制层。

行为:“适应迎合”,包装自己,自我推销

态度:形象意识,“排演”,亲密隐私问题

第六层级:过度补偿的层级

行为:自我抬高,公开竞争,“装腔作势”

态度:浮夸,自我陶醉,嫉妒,傲慢,冷漠

第七层级:侵害层级。

行为:欺骗,隐瞒,利用他人,伪造

态度:无原则,敌意,冷酷无情

第八层级:妄想和强迫层级。

行动:利用他人,阴谋破坏,诡计多端,病态,撒谎

态度:表里不一,钻牛角尖,绝望

第九层级:病态破坏层级

行为:残酷无情,凶残,虐待,无情

态度:偏执狂,恶毒,复仇心强

(4)4号的发展层级

第一层级:解放层级。

行为:提升生命,有灵性的,参与性强,启示性的

态度:自我更新,新生,自然本真

第二层级:心理能力层级。

行为:敏感,与众不同,温和,安静,深沉,诚实面对自我态度:自省,直觉,易受影响的

第三层级:社会价值层级。

行为:个性和普遍性,创造力,协调,有表现力

态度:自我揭示,易接近的,恰当的

第四层级:失衡层级。

行为:戏剧化,特殊,个人主义,象征

态度:爱幻想,审美的,迷恋,憧憬

第五层级:人际控制层。

行为:性情多变,情绪化,沉思,疏远,愠怒

态度:自我陶醉,自我参照,漠然

第六层级:过度补偿的层级

行为:赦免,任性,困难,自我纵容

态度:自我怜悯,嫉妒,轻视他人,心胸狭窄,麻木不仁第七层级:侵害层级。

行为:深深的异化,自我忽视,悲痛,憎恶

态度:憎恨/恶意,“受害者”,羞愧

第八层级:妄想和强迫层级。

行为:折磨,自我摧毁,反复无常,上瘾

态度:自我拒绝,负罪感,激动,残忍

第九层级:病态破坏层级

行为:拒绝生命,自我毁灭,出奇的镇定

态度:绝望,被抛弃,完全无价值感

(5)5号的发展层级

第一层级:解放层级。

行为:开拓先驱,深刻,有远见,精力充沛,狂喜出神态度:参与性,值得信任,令人敬畏

第二层级:心理能力层级。

行为:有觉知力,好奇,有洞察意识力,幽默,机敏

态度:观察者,不易受情感影响,入迷,专注

第三层级:社会价值层级。

行为:创新,善交际,创造力,多才多艺

态度:专注,好玩的,好探索,心胸开阔

第四层级:失衡层级。

行为:做准备,不遵从,收集收藏

态度:概念化,抽象,不受拘束,分析

第五层级:人际控制层。

行为:全神贯注,不切实际,神经高度紧张

态度:离群,复杂化,心不在焉,焦虑不安

第六层级:过度补偿的层级

行为:敌对的,好争辩,古怪,极端

态度:挑衅,愤世嫉俗,悲观主义

第七层级:侵害层级。

行为:与世隔绝,自断后路,不稳定,拒绝,怪诞态度:虚无主义,阴暗幻想,没有希望

第八层级:妄想和强迫层级。

行为:精神错乱,隐匿,长期失眠,拒绝所有帮助态度:恐惧的,古怪的觉知力,感到自己中邪般

第九层级:病态破坏层级

行为:自我消灭,精神病

态度:试图遗忘,分裂,感到万恶不赦,内心紊乱(6)6号的发展层级

第一层级:解放层级。

行为:参信自己,无畏,决断

态度:了解自己内心,安全感,脚踏实地,自我确证第二层级:心理能力层级。

行为:可靠的,关照别人,有远见,值得信赖

态度:警觉,介入参与,有亲密联系,机警,让人放松的第三层级:社会价值层级。

行为:坚持不懈,技艺精湛,不断学习

态度:奉献,轻视幽默,行动导向

第四层级:失衡层级。

行动:投入的,忠诚,安全的守护者,事后评论

态度:尽职,“包容',寻求指引方向

第五层级:人际控制层。

行动:防御,消极进攻,简练,试探他人,性情不定

态度:感到压力,小心谨慎,消极,焦虑

第六层级:过度补偿的层级

行为:反应激励,轻率,投射,讽刺别人,切断联系

态度:多疑猜忌,愤世嫉俗,倔强

第七层级:侵害层级。

行为:不可信赖,神经质,懦弱担小,“拒不开口”

态度:恐慌,恐惧,好争吵,紧紧包裹自我

第八层级:妄想和强迫层级。

行为:歇斯底里,痛斥一切,狂热,咆哮

态度:偏执狂,怨恨,绝望,阴谋

第九层级:病态破坏层级

行为:自我毁灭,自取其辱,退出,不理会

态度:自我惩罚,折磨

(7)7号的发展层级

第一层级:解放层级。

行为:满足,喜悦,受扶持的,真正的自由,满意

态度:有鉴赏力,有品位,感恩,善于接纳吸收

第二层级:心理能力层级。

行为:热情,精神自由,愉悦

态度:预期,好奇,适应力强,学习接受力强,激励性的

第三层级:社会价值层级。

行为:多产的,讲究实际的,有成就的

态度:参与投入,自信,富足感,大胆

第四层级:失衡层级。

行为:消耗消费,善谈,寻求多样

态度:渴望获得,保持选择面多样性,寻求感官刺激,随波逐流第五层级:人际控制层。

行为:精力分散,极度活跃,直言不讳,夸大

态度:自我涣散,不安宁,冲动任性,无礼

第六层级:过度补偿的层级

行为:过度,莽撞固执,感觉迟钝,上瘾,要求过多

态度:自我中心,厌倦,满不在乎,“我先”

第七层级:侵害层级。

行为:逃避,粗鲁,滥用,幼稚

态度:永不满足,寻求刺激,令人不快,闷闷不乐,不负责任第八层级:妄想和强迫层级。

行为:鲁莽,不受控制,飘忽不定,不稳定

态度:狂躁(抑郁),好表现,藐视死亡,“麻木”

第九层级:病态破坏层级

行为:精神瘫痪,精疲力竭,折磨,疲惫不堪

态度:精神崩溃,深陷惊慌,陷入困境

(8)8号的发展层级

第一层级:解放层级。

行为:英雄主义,激励人的,真正的强壮有力,温和

态度:屈从自我,真诚,仁慈,宽宏大量的

第二层级:心理能力层级。

行为:强大,直接,足智多谋,执着

态度:自立,意志坚定,精力充沛,“我能”

第三层级:社会价值层级。

行为:领导,有远见,建设性

态度:自信,受人尊重,主动,放松,讲究策略

第四层级:失衡层级。

行为:“硬朗”,似生意人,有事业心

态度:实用主义,有驱动力,机敏,“不多说废话”,世俗第五层级:人际控制层。

行为:掌控,好夸口,要求别人忠诚,直率

态度:任性孤行,自我中心,坚定,厚脸皮/大胆冒失

第六层级:过度补偿的层级

行为:恐吓,好斗,威胁

态度:冲突,对抗藐视,“好斗”愤世嫉俗

第七层级:侵害层级。

行为:独裁,残暴,凶残,不真诚,粗俗无情

态度:无情,感到被背叛,反社会,掠夺

第八层级:妄想和强迫层级。

行为:恐怖,狂怒,摧毁

态度:自大狂,不受约束,感到自己全能无懈可击

第九层级:病态破坏层级

行为:毁灭性的,袭击,毁坏,野蛮

态度:反社会,残忍,无人性,狂怒

(9)9号的发展层级

第一层级:解放层级。

行为:坚忍不拔,自我决断,有力

态度:自我意识,清醒,平静,精力旺盛

第二层级:心理能力层级。

行为:和平宁静,踏实,稳定,自然,亲切好相处,放松态度:无我,接受力强,感官,诚实坦荡

第三层级:社会价值层级。

行为:令人欣慰安抚别人,治愈别人,头脑冷静,有活力态度:不自私,想象力,坚定,包容

第四层级:失衡层级。

行为:依从别人,和蔼可亲,愉快的,辩解

态度:不喜欢抛头露面,随和助人,将他人理想化

第五层级:人际控制层。

行为:自满,寻求舒适,依循惯例,懒散

态度:不介入,抵抗,消极攻击,坚忍

第六层级:过度补偿的层级

行为:姑息,疏忽之罪,偏离

态度:隐退,脱离实际的幻想,压制怒火,散漫第七层级:侵害层级。

行为:疏忽,精力少,无精打采,徒劳无效

态度:压制情感,顽固,沮丧

第八层级:妄想和强迫层级。

行为:无方向,“与世隔绝”,健忘,混乱困惑态度:孤立,孤独寂寞,迷失,缺乏情感

第九层级:病态破坏层级

行为:“隐形”,空壳,迟钝,产生亚人格

态度:自我抛弃,空虚,破碎

论城乡规划法里的公众参与制度

论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 城乡规划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制度建设是我国各级政府推行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民主决策、以人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对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科学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保障城乡规划的公平公正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中公众参与制度的背景 1、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建设是贯彻《城乡规划法》的法定要求。城乡规划工作决定城乡空间资源的配置,事关城乡的协调发展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要履行好这些职责,就不能再沿用计划经济条件下传统封闭型的规划工作模式,而要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实现执政为民的宗旨为目标,以维护好公共利益、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以及公权和私权的关系为出发点,建立城乡规划工作新机制。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的建立能够保证规划工作的公正、高效和工作人员的廉洁;通过扩大群众的参与度把人民群众对建设项目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私权的维护落到实处;能更大范围地汇集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使城乡规划依据更加充分,视野更加开阔,决策更加科学;能进一步增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透明度,让城乡规划决策制定实施过程像阳光一样呈现在人民大众面前,从而让他们更加关注城乡规划,更加方便、有效地监督城乡规划的实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2、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是政务公开制度在具体领域的体现和落实。 新时期,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著,规划部门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这就要求规划部门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的原则,由封闭管理向阳光政务转变,由关门决策向民主决策转变。公众参与有利于规划政策、规划编制及规划行政许可的科学化、民主化。通过公众参与,可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与矛盾,完善政策和规划,有利于规划实施;公众参与有利于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可以将规划许可的运作置于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监督之下,便于利益相关者依法行使其监督权,可以有效防止对规划的随意变更和规划许可的不当,从而有利于遏制权力的滥用。 3、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是我国行政公示制度的一部分 作为政府调控的重要手段,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勿庸置疑。这种公共政策属性,决定了城乡规划必然要从国家主体转向民众主体。也就是说,城乡规划的民主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规划领域的知情权是老百姓政治权力的很重要一个组成方面,老百姓有权力了解规划过程、参与规划决策。因此,必须从制度上保障老百姓有机会参与到规划的全过程,科学合理的建议也应该得到规划部门的尊重和采纳。近年来,随着“以人为本”理念的深入人心,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开始成为规划界普遍关注和讨论的问题,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和进步都

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机制 陈军平 马英娟 [摘 要]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机制的设计非常复杂,涉及参与方式、参与者的选择和参与强度等多维度的问题。 按参与强度由弱到强的顺序,公众参与方式主要有书面评论、听证会和咨询委员会三种。其中,听证会 和咨询委员会这两种参与方式都会涉及“谁有权参与”的问题。一般来讲,参与者的选择应遵循“均衡 性”的要求。按照“审慎性民主”的要求,公众意见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大多仅起到咨询、参考的作用,行 政机关必须考虑公众意见,并在最终决策时说明采纳或不采纳公众意见的理由,但决定权仍属于行政机 关。 [关键词]公众参与;参与方式;参与者的选择;参与强度 [中图分类号]C9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863(2009)01-0031-04 如今,公众参与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个范畴已被广泛接受,尤其在理论层面上,主张吸收公众参与各种与他们有关的决策已不成问题。然而,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障碍与约束。其中,公众参与的具体制度设计就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也是直接影响公众参与效果的关键问题。本文将结合公众参与机制在运行过程中遭遇的难题和受到的质疑,就公众参与的方式、参与者的选择以及公众参与的程度等问题进行分析论证,以期对中国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有所裨益。 一、公众参与的方式 美国学者谢莉?R?安斯汀在1969年发表的《市民参与的阶梯》一文中,按公众权力(即公众意见的效力)由小到大的顺序,把公众参与的形式分为八级:(1)操纵(Mani pula2 ti on):邀请活跃的市民代言人作无实权的顾问,或把意见相同的人安排到市民代表的团体中;(2)治疗(Therapy):不求改善导致市民不满的各种社会与经济因素,而要求改变市民对政府的反应;(3)通知(I nf or m ing):通报信息,但没有回馈渠道;(4)咨询(Consultati on):民意调查、公共咨询等;(5)安抚(Placati on):设市民委员会,但是只有参议的权力,没有决策的权力;(6)伙伴(Partnershi p):市民与市政府分享权力和职责;(7)代理权力(Delegated Power):市民可代政府行使批准权;(8)市民控制(Citizen Contr ol):市民直接处理计划、决策和执行工作,没有中间环节。[1]根据同一标准,台湾地区学者许宗力则把公众参与分为陈述意见、听证、参与决定、公民投票。[2] 基于代议民主制度和责任层面的考虑,笔者认为,安斯汀分类中的市民控制层级和许宗力分类中的公民投票方式应严格适用宪法保留原则,一般只有涉及国家主权等重大政治问题时才适用这种公众具有决定权的参与方式。对于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行政决策问题,一般不可能由缺乏专业知识、行政能力的公众主动形成。因此,根据各国的立法及其实践,按参与强度由弱到强的顺序,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方式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书面评论 书面评论,是一种最基本的参与形式,即使行政程序法没有规定,受到行政决策影响的公民或组织也可根据宪法导出书面评论的参与权利。具体要求是:行政机关将决策的具体程序、计划、拟议决策的草案或主要内容公之于众,所有感兴趣的公众都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表达意见。 书面评论这种参与方式的优点在于:成本最小,最具经济性,同时能容纳最大量的公共参与。尤其在网络时代,通告和书面评论都可以通过网站发布和接收,无需将众多的参与者组织在一起、专门花费一定的时间对行政政策进行讨论。 其缺陷在于:有可能造成“过度参与”,使行政机关淹没在“意见”中,一定程度上影响行政效率;而且书面评论多在规章草案形成之后,不具有形成性;更重要的是,书面评论的结果只起参考作用,行政机关的决策往往不受公众意见的限制,如果没有完善的说明理由机制,这种方式非常容易流于形式,甚至成为为既定决定辩护的幌子,无法真正实现维护公众利益、促进理性决策和约束行政机关的目的。 (二)听证会 以是否遵循“听证记录排他性原则”为标准,听证可分为非正式的听证和正式的听证。非正式的听证也称为“公听会”,由行政机关采用听证程序广泛地听取有关利害关系人及其代表、技术专家或其他人的各种意见,但是听证意见对行政机关没有法律拘束力,仅供其决策时参考。正式的听证会类似审判,由独立的行政法官主持,参加听证的人有权聘请律师,有权口头陈述意见、提出证据,可以互相盘问、

城市规划编制缺陷之公众参与

城市规划编制缺陷之公众参与 国内城市规划编制缺乏公共参与,这并不代表没有公共参与,而 是公众参与的力度和深度还不够,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参与深度不够,难以触及规划的核心环节。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带有很强的“被动性”,被动地接受政府与规划部门的安排,而难以主动发起参与。 市民的意见往往得不到足够重视,甚至意见是否得到采纳也得不 到反馈,流于形式。 规划项目的重要程度往往与公众参与的程度呈反比。 2.参与范围小,没有覆盖规划的全部过程。 公众对城市规划的参与尚未在城市规划的全过程中发挥作用。在 城市规划编制阶段,公众的参与往往局限在针对具体规划项目的调查、走访,涉及的公众面较窄。在城市规划审批决策阶段,能够行使参与权的一般还仅仅局限于学术研究机构和地方政界的精英人士。此外,在规划立法、实施监督等方面,公众参与还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同时,参与形式一般都属于临时召集型,没有正规合法的专业民间机构来组织承担起长期参与监督和管理的职责。 3. 参与机制仍然处于探索阶段。 在我国,公众参与才刚刚起步,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支持公众参 与城市规划的过程。通俗地讲,公众参与渠道不畅通导致了市民另辟蹊径甚至采取过激的方式表达意愿、维护权益。 4. 相关法律尚未做出明确界定。

在我国,城市规划的立法多注重行政行为的授权,关于公众参与的问题还很少涉及,城市规划法制体系仍然带有政府强制实施、公众被动配合的色彩。同时,公众参与缺乏定量评价体系。这些必然导致了法律法规对公众参与定性的模糊,使公众对城市规划的参与停留在初级阶段和肤浅的层次。 5. 国民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首先,参与意识有待提高。其次,参与能力有待提高。普通市民掌握的规划专业知识、相关知识,以及具备的解读能力、空间想象能力、概括分析能力,还难以广泛而深入地参与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决策。最后,城市政府和社会对城市规划的宣传和对市民的教育存在失位,对普及城市规划知识,培养市民的规划意识之于保证城市建设发展的意义认识不足,也缺少必要的手段和措施。 改进意见: 综上所述,建立和完善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机制应强调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转变政府行政的观念与方式。城市政府应进一步转变角色,改革治理模式,政社分离,简政放权,把由政府代行的公共权力“还给”公众。加大政务公开的宽度和力度,鼓励并欢迎公众评议规划、参与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增强公众参与的意识与能力。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市民更为深入、更为全面的认知城市规划,理解规划对于

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机制存在的不足与促进措施

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机制存在的不足与促进措施 1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产生及发展 公众参与是合作型规划的前身,二战结束后新自由主义的盛行,使政府及公众对社会福利进行了反思,得出的核心观点之一就是: 政府、私营组织和公民社会组织之间必须围绕社会的整体目标展开合作,分别做出各自的贡献。欧洲首先提出了“社会伙伴关系”———由来自劳方、资方、政府的代表就关系到三方利益的问题进行平等协商。1960 年代提出的注重公众参与的倡导性规划已蕴涵了合作性规划思想的萌芽,公众从此作为规划决策的三大主体之一,真正参与到城市规划当中。 2 城市规划的主体及其职能 ( 1) 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落实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主体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政府在整个规划过程中有最高的权利,决定着规划的发展方向。政府在规划活动中应坚守公共利益至上的信念,保证规划的科学、民主、有效,还需要调解城市空间、土地资源整合与分配所引起的各方的利益冲突。 ( 2) 利益集团。规划中的利益集团,指在规划中以利用空间及土地资源获取经济效益为目的企业或个人。由于其不能直接制定利于自身获取利益的规划方案,所以利益集团需要游说能主导规划走向的政府部门,以此干预规划,使其自身利益最大化。

( 3) 社会公众。我国公众参与规划的起步较晚,而且与国外相比,我国民众政治热情度较低,所以社会公众现在基本以维权为目的,被动参与城市规划。 ( 4) 规划技术人员。规划技术人员具有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最全面的知识与专业技能。其任务之一是提供最为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任务之二是要起到协调作用,协调好政府、利益集团、社会公众三者的利益关系。 3 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机制存在的不足 ( 1) 公众参与规划的意识不强。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中,政治文化里普遍缺少公众参与思想,上层阶级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具有绝对的话语权。因此,导致目前我国民众对城市规划的参与热情和积极程度不足,而且公众对规划专业知识的缺乏,信息上的滞后,也都影响了公众参与规划的自信心。所以政府对于公众参与规划的态度尤为重要,对公众进行合理的引导与沟通,为民众提供有效的参与渠道,会大大提高公众参与规划的积极性。 ( 2) 公众参与的范围小且程度浅。我国许多地方认为,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意思就是在城市规划的前期对群众进行调研,至于城市规划的设计阶段和后期的实施阶段就不需要公众进行参与了,只要有各种专家、技术人员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即可。除此之外,我国许多城市对于城市中各个项目、设施的规划往往不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在宏观层面进行一些调研与走访。 ( 3) 缺乏健全的法律保障机制。我国的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机

多层次公众参与机制

多层次的公众参与机制 [摘要] 城市规划作为城市政府指导城市合理发展与建设, 有效实施城市管理的重要手段。以“人”为本的城市规划的应具有良好的参与机制,需要政府和社会、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良好合作、普通公民和各社会组织高度参与。本文通过国内与国外规划参与的状况的比较,探讨了几种市民参与规划建设的几种类型,试图促进市民在城市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主体公众参与参与类型 一个城市的建设水平及其形象如何,既反映城市政府管理者的水平与能力,也与社会各层次群体的参与意识和参与程度有着密切联系。 1 我国城市规划参与的主体 四个主体:规划师(专家)、领导者(政府各部门)、业主(甲方)、社会公众(社会各团体组织及个人) (1)规划师是参与规划的技术主体,为政府与社会提供专业方面的指导。但并所有的规划师都可以成为规划决策的主体,大多数规划师只是在编制规划,只有其中一部分人由于水平、经验、资历、声望等原因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甲方赋于决策的权利 (2)领导者是规划的参与主体,同时也是决策主体。现行《城市规划法》明确规定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审批权按照规划层次的不同,总规、分规、详规的审批权分别属于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直至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因此,各级政府大大小小的领导者就依法取得了规划决策权。 (3)规划项目需要业主进行实施,能否实施和实施后能否满足需要,他们是最清楚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业主的规划决策权和参与权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 (4)社会公众,社会公众也有参与权,而且也应该行使最大的决策权,但实际上这一群体至少在我国现在基本上还没有表达意愿的机会,他们的声音很微弱。城市规划说到底是为老百姓服务,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改善公众的生活、工作、和居住环境,让公众尽可能多地享受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公众利益的最大化就是规划方案的最优化。

建构中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机制

建构中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机制 沈航葛明 (黑龙江大庆市大庆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摘要:本文通过对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理论探讨出发,从而分析我国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现状,总结借鉴国外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城市规划公众参与制度。 关键词:公众参与城市规划 1.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理论探讨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其本质是要通过公众对规划制定和实施全过程的主动参与,更好地保证规划行为的公平、公正与公开性,使规划能切实体现广大公众的利益要求,并确保规划工作的成功实施。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学者也开始关注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问题,并由此展开了一系列的理论探讨与实际操作研究。在总结国外公众参与的经验与教训基础上,推动了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在活动方式、机制、途径上的发展。在对北美公众参与状况分析总结后,梁鹤年(1999)指出:北美的公众参与是建立在“美式民主”基础上的一种“契约式”民主,是一种买卖式的权利弹性分配,公众利益在其中不过是各种私益通过法定程序谋取最大满足的一个幌子。规划“官员”在规划中一没有政治权力,二不是真正广泛的公众利益的代表,实际上是处于有势力的利益团体与市政府之间的夹缝人物。相比较而言,我国的“公众利益”概念要明朗和稳定得多,公众参与至少可以起到两方面的作用:协助官员了解下情,以及启发官员创新以维护公益。 2.我国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 2.1城市管治理念与公众参与城市规划 自1990年代以来,“管治”作为一种理念,渗透了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城市“管治”的研究也在学术界日益受到重视。而在规划中引入“管治”理念,将对加强城市规划的广泛认同性和顺利实施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城市规划发展的历程告诉我们,规划中“自上而下”或者“命令与控制”的模式已不能被理解和接受。而面对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中现状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以及“管治”思想正对之产生的巨大冲击,在今后的城市规划发展中,我们一方面要增强公众参与规划的意识,提高其参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则要重点对规划制度本身进行完善,保证公众参与规划的合法性及其过程的可操作性。 2.2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考察我国十年来公众参与的发展水平,不难发现,我国现状的公众参与程度仍停留在形式化的表象运作阶段,还远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参与。我国除极少数正转向“受引导的互动合作式阶段”外,大部分地区才开始向“受约束的尝试阶段”过渡,甚至还有部分地区的参与水平尚处在“公众完全被动式阶段”。 再从规划法规建设角度来分析,我国公众参与制度不健全、法律保障缺乏也是阻碍公众参与活动展开的巨大绊脚石。张萍在《从国家本位到公众本位》一文中谈到:我国长期以来,在城市建设活动中,国家的需要完全代替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城市法规中也偏重反映国家意志的价值倾向。然而,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确立的国家本位思想,在市场经济

浅谈我国地方立法公众参与机制

浅谈我国地方立法公众参与机制 [论文摘要]地方立法是我国立法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完善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当前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相关制度不完善,使得公民参与地方立法面临诸多难题。基于此,文章通过对公众参与地方立法进行探析,提出完善我国地方立法公众参与机制的建议,从制度层面来解决相关问题。 [论文关键词]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现状存在问题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的权利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公众的政治参与诉求也愈加强烈。近几年来,听证会、座谈会、法律草案的全民讨论等形式的公众参与,成为中国立法和公共决策过程中的一道风景。可以说,目前公众参与立法已成为一种普遍趋势。而作为我国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地方立法,由于其更加贴近基层、立足地方,所以在法治建设中更是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因而地方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则更显价值和必要。 一、地方立法公众参与机制相关概念之厘清 (一)地方立法 地方立法是相对于中央立法而言的,它的存在与否与该国的立法体制相关。我国的立法体制,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也经历了几个不同阶段。从1979年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以来,逐步形成了“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 虽然地方立法广泛存在于当今世界,但在各国也并不相同。如在美国,地方立法专指地方议会的立法活动,而各州政府是不享有立法权的。[1]而根据我国的《立法法》,地方立法不仅包括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法规,也包括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规章。因而从我国法律规定看,地方立法是从广义层面而言的。 (二)公众参与机制 1.公众的界定 公众的概念常被等同于公民,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公众的概念不局限于此。而本文所探讨的公众也是广义层面的,包括法人等组织,并将专家等社会精英阶层包含其中,但将立法机关排除在外。这主要是考虑到立法权的行使者与公众主体身份的混同。 2.公众参与的界定 所谓参与,就是让人们有能力去影响和参加到那些影响他们生活的决策和行为中去;而对公共机构来说,参与就是所有民众的意见得到倾听和考虑,并最终在公开和透明的方式中达成决议。 由于现代政治体庞大的人口与面积,使得公众直接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不再可能。于是,现代社会发展出了代议制民主或者说间接民主。公众参与在代议制度中特指公众直接参与。在我国,地方立法公众参与是指公众直接参与较大市以上地方立法机关及政府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法规规章的活动。

论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问题

论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问题 论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问题 摘要:所谓公众参与,是在社会分层、公众和利益集团需求多样化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协调对策。它强调公众参与城市社会发展的决策和管理过程,使公众自下而上的参与和政府部门自上而下的管理形成合力,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城乡规划中实施公众参与机制能够有效的协调思想、减少各方之间的矛盾,同时增强市民的参与性和主体意识、提高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从而能够保证城乡规划的更进一步有效的实施。本文首先分析了公众参与的概念,然后阐述了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必要性,并归纳了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重点探讨了加强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环节的对策。 关键词: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组织形式;决策;反馈 Abstract: the so-called public participation, is the social stratification, the public and interest groups demand variety situation has taken a coordination strategy. It emphasized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decision-making and management of urban social development process, the top-down, bottom-up public participation and government management to form resultant force, so as to promote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society.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mechanism can effectively coordinate ideas, reduce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parties, at the same time strengthening the consciousness of citizen participation and the main body, improve public decision-making scientific and democratic, which can ensure the further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This paper first analyzes the concept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and then expounds the necessity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urban planning, and sums up the problems of

我国立法活动中的公众参与

我国立法活动中的公众参与 摘要: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作为现代民主立法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推行与完善不仅具有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而且对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具有 重要意义与价值。本文主要探讨了公众参与机制的理论基础与现实意义,并在对比国内外公众参与制度的相关立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立法活动中公众参与所存在的缺陷及其完善建议。 关键词:立法活动;公众参与;民主立法 立法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则是指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在有权的立法主体的组织下,依照法定程序或采用法定方式有序地参与立法主体创制、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以充分表达意见或利益诉求,并对立法主体的立法活动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的民主立法制度[1]。 一、公众参与立法制度的理论基础 公众参与立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 2000多年前的古希腊民主制时代,但是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参与立法,还要从启蒙时代的人民主权理论说起。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认为:人们在建立国家时,每个人通过契约把所有的权力都转交给了集体,在由这样的契约所建立的国家里,所有的人在政治权利方面都是平等的,人民集体表达出来的意志成为”公意”,构成主权 [2] 在近代,对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理论很多,如程序正义;”从精

英立法到草根介入” [3];以及巴伯的强势民主。但这之中比较盛行的理论算是协商民主理论,该理论的提出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协商民主试图通过将公民之间的协商引入民主过程之中,通过参与者之间真诚、理性的讨论,提升民主的质量,使决策不仅仅是意见的聚合,不仅仅是程序上多数决定,而是有质量的、理性的决定[ 4] 。 二、我国公众参与立法的现状及其缺陷 此次《刑法修正案(八)》的修改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本着民主、科学的立法原则,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此举受到各界的高度赞誉,从《刑法修正案(八)》通过后各方面的积极评价看,其实际效果也是比较明显的 [5]。笔者拟透过此次修改过程中公众参与状况的分析,在总结我国立法公众参与发展趋势及不足的基础上,提出改进我国公众立法参与状况的浅见。 这里,我主要谈谈《刑法修正案(八)》修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修八》修改过程中,虽然立法机关注重广泛征求有关机关、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并在第一次立法审议后就在全国人大网站全文公布了《修八》(草案)及其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图体现出立法的民主性。但是,对于立法机关向社会民众征求意见究竟是摆姿态、走过场还是真心征求,对于民众参与的情况如何,民众提出了哪些意见,立法机关并没有公布,更没有作出任何回应。民众所见的,只是立法机关为了尽早通过《修八》,在许多问题并没有研究透彻的情况下,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而非全

浅析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机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d14746300.html, 浅析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机制 作者:徐先建 来源:《硅谷》2009年第10期 [摘要]市民、机构等在城市规划中处于参与主体地位,在城市规划中扮演重要作用,构建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机制参与主体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597(2009)0520193-01 一、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的界定 城市规划是有关城市发展建设的规划。具体来说,城市规划就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所作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所实施的管理。公众参与是指政府之外的个人或社会组织通过一系列正式的和非正式的途径直接参与到政府公共决策中。它包括公众在公共政策形成和实施过程中直接施加影响的各种行为的总和。 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源自公共管理学中的公众参与概念,是指公众直接参与到城市建设的调查、构想、评议、决策和实施等中来。它是城市建设管理层面里的公众参与,摒弃了原来只有专家专断,或是官员独断的规划管理过程,力求将最大范围的市民引入到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来,听取各阶层对于规划管理的意见建议,从而在规划与建设城市的过程中更全面地反映各阶层的利益诉求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我国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规划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而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意识也不断增强。与此同时,参与水平、参与机制等方面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一)参与深度难以触及规划的核心环节。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深度主要体现在市民的意见对规划决策和实施影响力、干预力的大小。然而,目前公众对城市规划的参与“形式”重于“实质”,参与的主要效果是加深了对规划项目和规划事务的了解,在规划的过程中起到了“参

浅析公共决策中的公众参与问题

浅析公共决策中的公众参与问题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和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加之政府在制定决策时的能力和视角是有限的,往往造成一些决策失误,制定的公共政策有可能导致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公众参与公共决策被社会各阶层民众的广泛要求,也成为公共决策最显著的特征之一。 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是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必然要求,更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针对我国公众参与决策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作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对着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社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公共决策;公众参与;现实意义;缺陷;途径 公共决策,就其本意而言,是指有决策权的主体对公共事务安排的方式和公共问题解决的方案做出决定的活动,是为了实现特定的公共目标所作的行为设计和选择过程。公共决策是政府行政管理的核心与关键环节。它决定着政府行政管理的目标和方向,是影响行政管理效率的关键因素,其结果涉及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公共决策是现代政府实现社会公共管理的关键,现代政府基本动力是公共利益,公共决策的正当合理性来源于它的公共性,因此政府的公共决策过程应当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制定科学的民主的公共决策。 随着社会经济和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加之政府在制定决策时的能力和视角是有限的,往往造成一些决策失误,制定的公共政策有可能导致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公众参与公共决策被社会各阶层民众的广泛要求,也成为公共决策最显著的特征之一。 一、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现实意义

在现代民主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过程,无论是对公共决策本身而言,还是对于作为公共决策实施对象的公众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公众参与有助于公共决策的发现和确认。 公共决策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是决策问题的发现和确认。单靠政府的力量,在繁杂的社会问题中发现和确认一项政策问题并非容易。政府很难获取政策问题确认时所必须的充分准确的信息, 同时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很容易“失真”。公众政治参与可以改善这种状况。社会公众直接面对各种社会问题,最了解情况,传达的信息最全面、最真实;社会公众参与决策过程,直接与决策者交流,从而为政府或决策者提取信息提供了一条捷径。在征求公众广泛意见之后,政府达成的公共决策往往能满足人们实际生活的需要,被社会公众广泛接受。 (二)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可以提高公共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缺乏社会公众参与的公共决策容易产生决策的片面性,增大公共决策失误的机率。而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可以集中公众的智慧,为公共决策的制定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群体智慧对于决策来说是比较可靠的, 因为这是经过众人参与, 互补长短的情况下得出来的。从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决策来看, 没有充分的政治参与就难以避免公共决策中的“决策失效”和“决策失误”。另外,社会公众的意见往往能反映一个方面的真实情况,可以避免公共决策的盲目性和决策偏差,增强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最终实现科学决策。 (三)公众参与决策有助于依据决策制定出的政策的顺利执行。 一项公共决策的确定往往跟随的是一系列相关公共政策的出台,社会公众参与决策过程对于提高公共政策的执行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公众政治参与公共决策过程不但可以加深他们对决策意义的理解, 而且使公共政策能够反映最大多数人的意志,能更好地协调社会各种利益关系,增加社会公众的认同感。这显然会增加他们配合政策运行的自觉性, 从而提高政策效率。可见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 可以使根据决策制定出的公共政策更易于被社会公众接受和认同。同时它对于提高执政效力, 也是功不可没。公众参与使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大大提高, 从而以积极、正面的态度推动政策的顺利实施。 二、我国当前公众参与公共决策存在的缺陷。

公众参与机制与绿色社区创建

公众参与机制与绿色社区创建 陈向阳 (福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处,福建福州350011) 摘要:阐述了绿色社区的内涵和公众参与机制形成,提出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对绿色社区创建的重要作用,并探讨实施公众参与机制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绿色社区 创建 公众参与 途径 1、前言 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它已成为人们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二十一世纪的环保,不仅仅是政府、企业的行为,也不仅仅是媒体的宣传,它将是全国大众的环保。近年来,我国公众的环保意识已有很大提高,但总体水平仍然偏低。环保意识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因此,推动和引导大众环保,就要全面进行绿色社区的创建工作。社区以其人居集中的特点成为落实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最佳平台,绿色社区建设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社会基层和谐统一的切入点和具体实践点,绿色社区作为载体之一将发挥辐射作用。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指人民群众对环境认知和维护程度,环境事务中的公众参与,已经逐渐成为环境保护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在理论和实践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5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是环境保护和管理能否成功的至关重要的先决条件。公众参与环境事务可以充分利用公众的技能和资源,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探讨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对绿色社区创建的重要作用,探讨实施公众参与机制的有效途径,具有现实和深远意义。 2、绿色社区的内涵 2?1绿色社区的涵义: 绿色社区是指具备了一定的符合环 保要求的硬件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环 境管理体系和公众参与机制的社区。绿 色社区的涵义就硬件而言包括绿色建 筑、社区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节 水、节能和新能源等设施。绿色社区的 软件建设包括一个由政府各有关部门、 民间环保组织、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组成 的联席会;一支起骨干作用的绿色志愿 者大队;一系列持续性的环保活动;一定 比例的绿色家庭。 绿色社区是在传统社区的基础上, 将人性化、生态化作为社区创建的宗旨, 即从社区的设计、消费、管理始终贯彻绿 色的理念,让社区达到保护环境,又有益 于人们身心健康的目标。 2?2绿色社区的功能: 2?2?1监督环境执法 绿色社区建立了以社区为基础的公 民环保参与机制,从而发挥社区居民的 监督执法的作用,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益。 2?2?2提供政策建议 绿色社区以联席会制度、听取群众 意见等方式,建立了政府与公民的沟通 渠道。有助于居民参与政策建议,以及 对政府正确决策的理解和实施。 2?2?3进行环境保护教育 绿色社区建立了社区的环境保护自 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机制。可以使居民 在日常生活中接受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教 育,提高环境意识。 2?2?4倡导绿色生活 绿色社区使环境保护成为一种生活 方式,一种社区文化,一种人人可以参与 的行为和时尚。这种环境文明不仅有效 减缓了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而且造就 了人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 3、公众参与机制在绿色社区创建中 的重要作用 3?1公众参与是绿色社区创建的 重要组成部分 创建绿色社区,构建和谐社会,是 “十五”期间工作重点之一,也是加强环 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社区 建设旨在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 识,让环境保护走进社区,走进每个家 庭、每个人的生活,使公民能够认识和行 使自己的环境权利和责任,从而实现人 人参与,共建社区、共建美好家园的目 的。 3?2公众参与使绿色社区创建扩 大内涵起到促进作用 绿色社区创建,领导是关键。加强 对辖区单位领导的环境保护宣传,调动 他们的积极性,让绿色社区建设工作得 到他们的认同,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 程,并与辖区单位形成共建关系,签订共 建协议,使其能够在人力、资金等方面予 以支持。使辖区学校成为绿色学校,机 关成为绿色机关、饭店成为绿色饭店,使 绿色社区建设辐射到社区方方面面。 3?3公众参与对绿色社区创建起 到监督作用 绿色社区创建由于公众参与,一方 面是对污染环境的行为和破坏生态环境 的行为的监督,另一方面也要对环境执 法行为进行监督。使绿色社区创建不走 1 NG O研究 引进与咨询2005年第8期

公共管理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公共管理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一、前言 社会主义的发展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一丝不苟,但是在其中重要的是:行政管理工作,因为行政管理对于国家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说我们现在的公共管理工作中,如果只是管理部门,国家行政部门单一的来进行管理,也是很难服众的,管理工作的效率不会高,而且管理过程中也会出现许许多多的矛盾,产生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公共管理的工作中必须要建立相应的公众参与机制,要真正的进行公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束缚,这样才能够服众。 二、公共管理工作现状 1、通过资料文献研究,我们总结了美国,澳大利亚,还有欧洲一些国家公众参与的公共管理制度,从中分析发现了一些问题。一个国家要建立良好的公用管理制度,要让公众参与的机制真正的切实有效,必须要到到一定的条件。首先就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必须要达到一定得层次,人们有更多的闲暇时间来关心,参与公用管理事物。还有就是公众平均的受文化教育层次要高,有有参与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文化水平。还有就是公共管理制度完善,公众参与管理的渠道比较多,参与的形式要丰富。最后就是公众参与如果要体现效果就必须要以一些群众组织形式来参与。 2、由以上的分析来对比我国现在的公众参与机制,就发现了

一些简单地问题。首先就是我国刚刚步人小康社会,但是人民的生活水平还不高,政治参与的觉悟也不高。忙于生计也就没有心思关心政治。我国不断地推进国民教育,但是效果还没有体现,所以说很多时候公共参与的积极性就比较低。现在虽然不断地延伸公共参与管理的渠道,但是实际效果都不明显。 现在我国的公用管理中主要还是这样几个特点:公众参与机制还是政治制度的延伸;还是党政政策的延伸;还只是流于表面的听证制度的延伸。往往都是信息不对称,真正的公众参与渠道还是比较的单一,制度还是不完善,组织性也不够强。 三、公共管理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 1、建立真正的公共参与制度。主要就是要依托我国现行的一些政治制度,来建设公众参与的制度。现在的公众参与制度主要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听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等。 但是这些制度中的公众参与机制还不够完善。公共管理制度中公众参与制度的建立,必须要遵守宪法,也必须要保证公平,这样才能保证公众的平等参与。也才是公众参与制度建立的意义所在。还要在道德的基础上兼顾不同民族,不同地方的风俗和人文环境。 2、规范公共参与的程序。明确“公共”参与中,参与的主体对象。做好概念上的明确,不仅仅是个人,还有一些企业,地方代表,民间组织,都叫做公众,都是公众的一部分。还有就是要明确参与的步骤,需要按步骤参与,要把参与的步骤公之于众。要让公众参与处于一种有序的状态中。最后就是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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