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砂浆试块强度评定验收验收记录 湘质监统编施2002-42

砌体砂浆试块强度评定验收验收记录 湘质监统编施2002-42

砌体砂浆试块强度评定验收记录

有一组试块时,其强度不应低于f m ,k 。

湘质监统编 施2002 - 42

湘质监统编资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湖南省建设厅制 年月日

目录 湘质监统编号表格名称页码备2002—1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5) 备2002—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0) 备2002—3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3) 备2002—4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 (24) 备2002—5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5) 备2002—6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26) 备2002—7 商品房屋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 (28) 备2002—8 商品房屋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 (29) 施2002—1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0) 施2002—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1) 施2002—3 单位(子单位)工作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34施2002—4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35) 施2002—5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6) 施2002—6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7) 施2002—7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8) 施2002—8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39) 施2002—9 图纸会审记录 (40) 施2002—10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记录 (41) 施2002—11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42) 施2002—12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43) 施2002—13 分包单位资料报审表 (44) 施2002—14 报验申请表 (45) 施2002—15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46) 施2002—16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47) 施2002—17 工程竣工报验单 (48) 施2002—18 工程暂停令 (49) 施2002—19 工程变更单 (50) 施2002—20 建筑结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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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质监统编 施2015-102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资格报审表 工程名 称:编号:001 湘质监统编 施2015-103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工程名 称:编号:001 湘质监统编 施2015-102 建筑、安装原材料、设备及配件产品进场验收记录

工程名 称: 年月日共1页第1页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建设)项目部 (章)年月日 注:质量证明书系指该批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检验报告;外观质量系指国家标准规定该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抽样送检是指按国家规定,需进行物理力学等安全、功能性检(试)验的产品是否抽样送检。

湘质监统编 施2015-32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编号:001 湘质监统编 施2015-33 图纸会审记录 工程名 称:年月日编号:001

002 003 004 005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建设)单位 签名:年月日签名: 年月日 签名: 年月日 签名: 年月日 签名: 项目部(章) 年月日 注:施工单位整理汇总图纸会审记录应一式六份,并应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表中勘察、设计单位签字栏应为项目专业设计负责人的签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栏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相关专业负责人签字,监理单位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湘质监统编 施2015-3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中建·梅西湖壹号3期C区消防工 程编号:001 致:(项目监理机构) 我方已完成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请予以审查。附: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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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质监统编 施2015-102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资格报审表 工程名称:编号:001 致:监理(建设)机构 根据工程需要和合同有关规定,经我方考察生产厂家/供应单位,可提供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用于本工程(部位),请予以审查和批准。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2016年月日 项目监理(建设)机构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部章) 2016年月日

湘质监统编 施2015-103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工程名称:编号:001 致:(项目监理机构) 于年月日进场的拟用于工程部位的 ,经我方检验合格,现将相关资料报上,请于以审查。 , 请予以审核。 附件:1. 工程材料,构配件或设备清单; 2. 质量证明文件; 3. 自检结果。 施工项目经理部(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2016年月日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建设)机构(盖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部章) 2016年月日

湘质监统编 施2015-102 建筑、安装原材料、设备及配件产品进场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年月日共1页第1页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单位 进场 数量 有无质量 证明书 外观质量 是否合格 是否抽 样送检 施工单位 验收人签名 旁站监督人 签名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建设)项目部(章)年月日 注:质量证明书系指该批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检验报告;外观质量系指国家标准规定该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抽样送检是指按国家规定,需进行物理力学等安全、功能性检(试)验的产品是否抽样送检。

湘质监统编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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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质监统编表目录 备案验收文件 1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2015-1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2015-2 3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备2015-3 4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备2015-4 5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备2015-5 6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备2015-6 7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备2015-7 8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备2015-8 9 商品房屋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备2015-9 10 商品房屋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备2015-10 11 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检查表备2015-11 12 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 表 备2015-12a 1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备2015-12b 14 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 变更表 备2015-12c 15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五方责任主 体承诺书) 备 2015-12d-h 城建档案文件 1 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城档2015-1 2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城档2015-2 3 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城档2015-3 4 建设工程档案接收和移交证明书城档2015-4 5 移交档案目录城档2015-5 6 卷内目录城档2015-6 7 卷内备考表城档2015-7 8 案卷目录城档2015-8 监理文件 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监理2015-1 2 监理报告监理2015-2 3 监理通知单监理2015-3 4 监理通知回复单监理2015-4

5 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2015-5 6 旁站记录监理2015-6 施工文件 分户验收文件 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分户2015-1 2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分户2015-2 3 地面墙面顶棚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分户2015-3 4 门窗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分户2015-4 5 护栏和扶手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分户2015-5 6 防水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分户2015-6 7 室内净距、净高尺寸检验记录分户2015-7 8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分户2015-8 9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分户2015-9 10 节能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分户2015-10 11 智能化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分户2015-11 12 燃气烟道通风道邮政信报箱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分户2015-12 施工验收文件 1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施2015-01 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施2015-02 3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査及主要功能抽 查记录 施2015-03 4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施2015-04a 5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现场检查原始记录施2015-04b 6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2015-05 7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2015-06 8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施2015-07 9 现场验收检验批检查原始记录施2015-08 10 工程竣工预验收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施2015-09 11 工程竣工预验收质量问题整改回复单施2015-10 12 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施2015-11 13 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问题整改回复单施2015-12 14 报审、报验表施2015-13 15 分部工程报验表施2015-14 16 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审表施2015-15 施工技术及施工管理文件 1 工程概况表施2015-16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湘质监统编监9)

四方坪立交桥319以北沥青工程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 长沙市市政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施工单位)按照其资质等级、经营范围和中(议)标书 等内容要求,承担了 长沙市环线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的 四方坪立交桥319以北沥青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已按工程的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完成,并于 2005年 月 日办理了竣工验收手续。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部门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并参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要求,经建设、施工双方约定该工程竣工验收后,如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予以修复;并按有关规定承担应负的保修责任等。 一、质量保修范围 根据施工单位的中(议)标书和与建设单位签定期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工程决算书所 包括的工程量与质量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应对该工程以下保修范围的部位、工序承担保修义务: 二、参照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最低期限,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 方约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如下: 1、国家保修办法规定地基基础(含或不含基桩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 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期限,该工程建设、施工双方单位约定保修期限为 壹 年; 2、国家保修办法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卫生间、外墙面的防渗漏的 最低保修期限为五年,该工程建设、施工双方单位约定保修期限为 — 年; 3、国家保修办法规定供热与供冷系统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该工程 建设、施工双方单位约定保修期限为 — 个采暖、 — 供冷期; 4、国家保修办法规定装修工程及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 年,该工程建设、施工双方单位约定保修期限为 — 年; 5、经建设、施工双方单位约定, 路面沥青混合料 的保修期为 壹 年;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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