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路线方案比选及与规划相符性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及背景

拟建田林县旧州至那腊公路是位于百色市田林县和隆林各族自治县,是连接贵州、广西、云南三省的重要公路通道,是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中“纵-15”田林(旧州)至那坡(平孟)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西公路网普通干线“十二五”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目前,平塘乡与定安镇之间尚无公路连通,平塘乡、介廷乡、定安镇、高龙乡、那比乡之间的连接公路均为四级及等外公路,大部分无法满足客运货运车辆的通行,且过乡镇路段街道化严重,易出现交通堵塞拥挤的问题。田林县旧州至那腊公路是实施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提高公路等级,提高通行能力,适应交通量发展,构建纵横交错、环路迂回的高等级公路网的需要。

(二)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起点(K0+000)位于田林县旧州镇高速公路出口附近,途经旧州镇、平塘乡、定安镇、高龙乡、那腊村,终点(K111+361)接广西与云南交界处的里往,全长111.361千米,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10米和8.5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和40千米/小时。其中K2+750~K3+750共1.0千米路段完全利用国道G324线,工程实际修建长度110.361千米。本工程拟分二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为旧州镇至定安镇,即K0+000~K60+750,二期工程为定安镇至路线终点那比乡,即K60+750~K111+361.342。

本工程共占用土地322.33hm2,其中永久占地249.40hm2,临时占地72.93hm2,涉及拆迁房屋17558平方米;拟设桥梁1774/33座(其中大桥5座,中桥5座,小桥23座),隧道1210米/3座;设置养护站4处。

本工程估算总金额为92404.5567万元。国家补助资金39729.9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3%,向银行贷款52674.596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7%。项目计划于2013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8月竣工;工期24个月。

(三)路线方案比选及与规划相符性

1.路线方案比选

1、一般路段比选结论

本项目共有8个一般路段路线进行比较。从工程角度考虑项目路线布置、土石方开挖、路面设置、占地、桥涵建设以及项目总投资上推荐K线方案。从环保角度,推荐线方案占地数量比较合理、部分路段避让乡镇水源保护区、符合地方规范要求、水土流失和水环境影响较小等,本评价推荐K线方案。

2、穿越水源保护区路段方案比选结论

在工程上,K线具有建设里程较短、土石方量较小、施工难度小、投资小等优点。从环保角度,比选路线全线为新建路段,占用农林用地数量较大,对地表植被包括经济作物植被的破坏大;但比选路线完全避让水源保护区。

但是田林县政府从公路沿线乡镇交通设施的完善和经济的发展,要求该段路线采用K线方案,并以田政函[2012]155号文《田林县旧州至那腊公路涉及田林县平塘乡、定安镇、高龙乡、那比乡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复函》同意拟建公路穿越平塘乡、高龙乡、那比乡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并采取在设置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路面收集系统和应急池等措施,可使拟建道路对其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经综合比选,评价认为K线虽穿越水源保护区,但经采取防护措施后,影响可控,具备环境可行性。本评价结论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一致,推荐K线方案。

2.与规划相符性

拟建项目选址、选线是符合《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报告(2011-2015)》及《规划环评》中有关要求的。

拟建公路与《田林县平塘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广西百色市田林县定安镇总体规划(2011-2030)》、《田林县高龙乡总体规划(2011-2030)》是相符合的。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一)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生态环境

(1)根据《广西生态功能区划》,评价区涉及的生态功能区为桂西北山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主要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

(2)评价区主要植被类型为暖性针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落叶阔叶林、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灌丛、常绿阔叶灌丛、暖热性灌草丛、用材林、经济林、旱地作物、水田作物等,其中,阔叶林集中分布在K88+000~K91+500、K98+000~K102+000段,植被保存较好。工程占用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生态公益林1.26公顷,其主导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工程占用基本农田16.31公顷。

(3)评价范围内分布国家I级保护植物贵州苏铁3株,国家II级保护植物桫椤23株、红椿3株、任豆2株、马尾树1株,自治区级保护植物青檀5株、硬叶兰6丛,均不在工程占地范围内,距公路红线30米以上;分布古树4株(均为黄葛榕),不在占地范围内,与公路红线距离约30~235米。

(4)评价范围可能分布的陆生脊椎野生保护动物55种,其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89)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虎纹蛙、凤头鹰、赤腹鹰等12种,自治区级保护动物有黑眶蟾蜍、泽蛙、沼蛙等43种;线路不涉及上述保护动物的集中分布区。

2.大气环境

选取南合小学、平塘乡中学、平度、高龙乡中学等4处敏感点进行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现状监测结果表明,4处监测点的环境空气的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3.声环境

选取那度、弄合等9处敏感点进行现状声环境监测,监测结果表明:9处敏感点现状声环境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4.地表水环境

(1)公路跨越的那门河、驮娘江、西洋江及其支流主要功能为饮用、灌溉用水;板坚河、八中河、央荣河主要功能为灌溉用水,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2)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评价河段以及定安镇现有取水口、高龙乡现规划取水口断面的pH值、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悬浮物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三级标准要求。

根据《田林县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报告(初稿)》:定安镇规划取水口(那

新水库)和那比乡规划取水口(那比水库)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悬浮物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三级标准。

5.地下水环境

(1)拟建公路经过4个水文地质单元,涉及的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构造裂隙水、碳酸盐岩类裂隙溶洞水、碎屑岩构造裂隙水等。南合隧道(中心桩号K17+660)和高龙隧道(中心桩号K80+380)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类型为构造裂隙水,水量中等,埋深小于100米;平塘隧道(桩号K29+100)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类型为碳酸盐岩类裂隙溶洞水,水量丰富、埋深小于100米。

(2)评价对平塘乡取水点、坝务屯和大傜寨取水井进行了的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测点的pH值、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锰等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根据《田林县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报告》(初稿),平塘乡地下水取水点的pH值、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亚硝酸盐、氨氮、氟化物、氰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等14个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要求,但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超标,主要是受农田污染和附近同祥屯生活污水污染所致。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社会环境

拟建项目直接影响区:百色市田林县和隆林各族自治县。

2.生态环境

项目全部活动的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域。

3.声环境

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

4.地表水环境

公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的主要地表水体。本项目对地表水体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桥梁建设产生的悬浮物;一般悬浮物在中小河流中流经1500m后可衰减至原背景值,因此将本公路桥梁跨越河流的上游100m和下游1500m水域确定为本公路跨越水体的评价范围。

5.地下水环境

道路影响的水文地质单元。

6.大气环境

道路中心线外两侧200m范围内。

7.景观环境

公路两侧可视范围以及取弃土场等受工程影响区域。

三、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一)工程分析

1.施工期

(1)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源于材料运输车辆行驶及施工机械作业;材料运输车辆主要为大、中型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较大。

(2)大气环境

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空气污染主要是: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建筑材料运输、装卸产生的扬尘使周边大气环境中的TSP浓度增加。

(3)地表水环境

施工机械跑、冒、滴油,将导致水体中石油类物质增加;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未处理前一般含高浓度的SS、COD、石油类、NH3-N等污染物,污水直接排放将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旧桥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构筑物,跨河桥梁施工过程中桩基施工产出的沙土随雨水流入河流,跨河桥梁混凝土结构物构造施工中掉落的混凝土块,及养护用水排放短期内会造成水体SS浓度增加。

拟建公路的建设不会对定安镇饮用水源造成不利影响。公路施工可能会对高龙乡和那比乡规划饮用水源保护区局部河段水质造成短期不利影响。

(4)地下水环境

路基挖填方高程均高于地下水水位,不会影响原地下水的径流方向,亦不会造成地下水系统的失衡;项目挖填方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期对地下水环境可能有影响的环节主要来自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的渗漏。

(5)固体废物

道路施工中固体废物主要源于工程本身的废弃土方及建筑垃圾。

(6)生态影响

工程占地会对当地农业生态环境、沿线植被和陆生生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路基施工过程中会引发水土流失。

2.营运期

(1)噪声

项目运营后,交通噪声将导致临路侧声环境较大改变,是路侧声环境质量降低的主要因素。

(2)大气环境

拟建道路营运远期主要污染源为道路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是CO、NO2。

(3)地表水环境

路面径流短期内对受纳水体水质造成一定污染。养护站营运期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放会对周围水体造成污染。

(4)地下水环境

营运期地下水污染源主要是养护站生活废水、路面径流雨水;此外,公路形成不可渗漏路面,可能改变地下水的局部径流途径。

(5)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源于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散落的装载物及乘客丢弃的物品。

(6)事故风险

项目投入运营后,可能诱发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本道路运输事故隐患。运输事故可能造成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从而引发环境风险。

(二)环境保护目标分布

1.生态环境

(1)工程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对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的占用影响;

(2)工程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对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等重要生态敏感区的占用影响;

(3)拟建公路评价范围内有国家一级I级保护植物贵州苏铁3株,硬叶兰6丛;国家二II级保护植物桫椤23株,红椿3株,任豆2株,马尾树1株;自治

区级保护植物青檀5株,,硬叶兰6丛,均不在占地区;有黄葛榕1种古树,共4株,均不在占地区。评价区内可能出现的保护动物55种,其中国家II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凤头鹰、赤腹鹰等12种,广西壮族自治区级保护动物黑眶蟾蜍、泽蛙、沼蛙等43种。

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1)公路沿线的板坚河、八中河、那门河、央荣河、驮娘江、西洋江及其支流主要功能为饮用、灌溉用水,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2)拟建公路穿越田林县平塘乡地下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穿越高龙乡和那比乡规划(那比水库)取水口的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

(3)工程以涵洞(K59+200)跨越的那门河支流下游1.49千米为定安镇现用取水口。定安镇规划在那门大桥(中心桩号K53+560)上游7.45千米的那新水电站库区新建1处取水口(设计供水人口约为1.24万人),待该规划取水口建成后,现用取水口将停用。目前,划分报告仅对规划水源地进行了水源保护区划分,线路距规划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1.8千米,未涉及水源保护区范围。

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公路穿越田林县平塘乡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公路沿线地下水类型为构造裂隙水、碳酸盐岩类裂隙溶洞水。

4.大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范围分布大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25处(居民点20处、学校4所、卫生院1处)。详见附图。

5.社会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项目不涉及穿越风景名胜区,未穿越任何旅游景区。评价范围无文物保护单位。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评价结果

1.社会环境

(1)拟建公路沿线经过田林县旧州镇、平塘乡、定安镇、高龙乡、那比乡和隆林各族自治县介廷乡,但不涉及上述城镇规划区范围。

(2)工程拆迁房屋19户/64人,被调查拆迁户均希望获得合理补偿。

2.生态影响

(1)预测公路施工造成生物量损失4516.62吨;沿线分布的保护植物均位于用地范围30米外,施工对其影响不大。

(2)项目的建设对野生动物原有的活动范围产生一定的干扰、阻隔,但不会造成物种数量的大量减少和消失,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大。

(3)全线有2座桥梁设有水中桩基,施工对水生生物环境有短期影响。。

(4)拟建公路设置的3处隧道埋深约58~122米,施工对顶部植被没有直接扰动;隧道施工对深层地下水的小幅变化不敏感。

(5)预测拟建工程水土流失总量达6.672万吨,其中新增流失量6.235万吨。

(6)拟设的3处取土场、12处弃渣场、12处临时堆土场中,5#、10#、11#弃渣场以及4#、5#、10#、11#临时堆土场位于初步划分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9#弃渣场、2#临时堆土场占用生态公益林,设置不合理,应取消并择址另设;其余选址未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等敏感区域,从环保角度考虑,选址基本合理。

3.地表水

(1)田林县政府以田政函[2012]155号文《田林县旧州至那腊公路涉及田林县平塘乡、定安镇、高龙乡、那比乡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复函》和田林县人民政府《关于田林县定安镇规划取水口(那新水库)建设进展说明》中表明将在拟建公路开工前完成定安镇取水口的迁移工作,并保证在新取水口可以正常工作后停用现有取水口,现有取水口将不在进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根据《田林县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报告》(初稿),拟建公路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定安镇规划取水口(那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

(2)拟建公路对高龙乡规划取水口(者车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影响主要是沿河路段路基挖填方如不慎滚落河流,将可能会导则河道堵塞;地表裸露遇雨水冲刷可能导致者车河支流局部河段SS增加;对那比乡规划取水口(那比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公路对其影响主要是八封大桥施工对水体的扰动和地表裸露遇雨水冲刷可能导致者车河支流局部河段SS增加。

(3)拟建跨河桥梁水中桩基采用围堰和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施工过程不与围堰外的河流直接接触,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4)项目全线拟布置施工营地4处,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4.地下水

(1)拟建公路高填深挖路段不涉及揭露地下水和占用落水洞,不会影响地下水水位或水量。生产生活废水在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不低于地下水位并做好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无明显影响。

(2)跨河桥梁桩基位于河流区域,该处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紧密,桩基施工抽排地下水不会导致地下水量发生太大变化,停止抽排水即可恢复水位。

(3)拟建公路穿越平塘乡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路段施工时不会挖深至地下水稳定水位之下,生产废水不会汇流至该泉水处,对平塘乡饮用水源的影响较小。

5.大气环境

(1)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建筑拆除、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混凝土拌和导致的扬尘,在未采取防尘措施的情况下,施工场地下风向150m内区域受扬尘影响较为严重。

(2)项目不设置服务区等设施,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汽车排放的尾气。根据预测及类比分析,评价范围内大气污染物中NO2.、CO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且占标率较低,不对评价范围内空气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6.声环境

(1)预测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最大在距声源52m以外可低于《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70dB(A),夜间在229m以外可低于55dB(A)的标准限值。昼间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噪声在距声源86m以外可低于70dB(A),夜间在264m以外可低于55dB(A)。

(2)预测施工场界昼间最大超标23.1dB(A),夜间最大超标38.1dB(A);在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预测施工期受影响人口6510人。

(3)至营运远期,拟建公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距公路中心线达标距离为:昼间33-49m、夜间49-74m。

(4)沿线25处敏感点,至营运中期,预测受交通噪声影响超标人口共126户/698人。

7.固体废物

(1)项目永久性弃渣12.20万m3,施工营地生活垃圾240t。

(2)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其形式为沿道路呈线性分布。

(四)环境保护措施

1.社会环境

(1)根据国家和地方征地拆迁安置和占地补偿政策,制定合理的安置和补偿方案并予以落实,可以将影响降至较低的水平。

(2)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古迹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好现场并及时联系文物管理部门,待管理部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同意项目继续实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3)项目业主应依据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压覆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评估和评审,并与被压覆的矿权人签订同意压覆的协议;对压覆的国家出资探明的重要矿产资源,要进行不可避免性压覆论证。

2.生态影响

(1)严格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

(2)路线设计严格落实交通部《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164号)的相关要求;对占用的基本农田,应按“占一补一”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或按广西区人民政府桂政发[2000]39号文、桂计法规[2005]190号的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对占用的生态公益林,需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审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3)对须另行选址的取土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新选址应避免设置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类动植物和重要生境、生态公益林及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加强施工管理,取土场、弃渣场、临时占地、施工营地按水体保持方案做好相关措施,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4)项目永久占地区及临时占地区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置,并做好水土保持防护与绿化设计。

(5)K97+800左侧贵州苏铁,施工时应避免开挖保护植物附近边坡,建议对其所在丘陵边坡进行植被恢复,防止滑坡。

3.地表水环境

(1)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季节进行,施工中应视进度及时拆除影响行洪的临时设施,及时清理河道。

(2)施工作业污水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桥隧施工抽

排的泥浆和废渣设泥浆干化池干化处理后,与沉淀污泥一起运至弃渣场处置。

(3)目前高龙乡规划取水口尚未开始建设,为提高高龙乡今后的饮水安全,根据高龙乡政府《关于调整者车河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意见》和田林县环保局《田林县环保局关于旧州至那腊二级公路经过高龙乡者车饮用水源保护区情况的说明》,将高龙乡规划取水口调整至拟建公路K82+770涵洞下游8.86千米处,调整后,拟建公路不在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

(4)施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用作农肥。营运期养护站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周边农灌系统。

4.地下水环境

(1)桥梁施工废渣要经过隔油池隔油——排水沟收集后再由二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开挖修建产生的废土废渣,不能排放随意堆放,要及时运走,做好后续的水土保持工作。

(2)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泥浆干化池等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并做好防渗措施

5.大气环境

(1)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采用洒水的方法减轻扬尘污染;施工散料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和物料加湿等,物料堆放时加盖蓬布。

(2)设置有混凝土拌和站、储料场的施工营地,下风向300m范围内不应有敏感点分布;混凝土拌和设备应配备除尘装置,并注意对拌和站及周边洒水降尘,且不能设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

6.声环境

(1)合理安排施工工序,300m范围内有敏感点分布的施工区,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及物料运输;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现场,应在场界处活动式隔声吸声板围挡降噪;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便道,通过限速、加强道路平整和夜间禁鸣等措施,降低车辆运输交通噪声影响;在中考、高考期间、在靠近学校路段严禁一切施工行为。

(2)对沿线超标建筑采取换装通风式隔声窗、铝合金玻璃窗加装密封条等措施进行降噪,其中换装通风式隔声窗195m2,换装铝合金窗420m2,加装密封条690m,总降噪措施费用合计26.94万元。

(3)路侧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的区域,建议在拟建

公路主线中心线两侧49-74m范围以内,不宜新建噪声敏感建筑。如需进行敏感建筑建设,新建建筑自身应做好墙体和窗户的降噪措施,以及合理设计建筑物结构,使其声环境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7.固体废物

永久弃渣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并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城镇垃圾填埋场堆放。

(五)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1.分析预测结果

经预测,公路建成后,在公路桩号K39+200~ K53+560沿央荣河分布路段发生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概率最大:2016年为0.1369次/年,2022年为0.2007次/年,2030年为0.2903次/年。在八封大桥(中心桩号K97+810)发生事故时,油膜到达那比乡规划取水口的时间约83分钟。在落实好风险防范措施及制订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公路运行的事故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2.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1)道路管理部门预先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完善管理体系,以确保公路运行的事故风险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

(2)在公路穿越平塘乡饮用水源保护区的K23+620~K24+212、K24+454~K25+000、K25+275~K31+453路段,穿越那比乡规划取水口饮用水源保护区的K94+650~K97+780、K97+840~K103+658路段,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池;在坝务二号小桥(中心桩号K23+490)、八封大桥(中心桩号K97+810)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在两侧采用加强型混凝土护栏。

(3)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K94+650~ K97+780、K97+840~K103+658沿河路段和K82+520~K83+100沿者车河分布路段临河一侧采用加强型混凝土护栏。

(六)建设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本项目总投资为92404.5567万元,环保措施直接投资费用初步估算为1213.03万元(不含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已有的环保设施投资),占整个项目投资的比例约为1.31%。

项目直接经济效益为100402.75万元,费用为24153.0222万元,经济效益费

用比为4.16:1(未计入无法估算的间接社会效益),其环境效益远大于环境损失。该项目建设还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监测敏感点、项目和因子,频率计组织实施见表1、表2。项目施工和运营期要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落实。

表1 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

表2 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四、公众参与

(一)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

1.2012年8月21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dc5388571.html,/)进行了第一次环评公示,内容为工程概况、公众参与主要内容、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以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等。

2.2012年12月7日,将本项目报告书简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dc5388571.html,/)上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①项目概况;②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③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⑤查阅简本的方式、期限;⑥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⑧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可能受影响的五塘收费站宿舍、定新坡、六塘、维新坡、中良、旧在、八塘幼儿园、坛棉坡~大塘、坛补、茂亮坡、昆仑镇、高村、坛敏坡、昆仑镇八塘昆宝造纸厂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次数、形式:3次,分别包括2012年4月6日第一次网上

公示、2012年9月17日第二次网上及现场公示、2012年9月29日公众参与调查表填写。

3. 评价单位于2012年12月21~22日走访沿线的村庄及单位,张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同时对项目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后,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收集被拆迁住户、周边敏感点居民书面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共发放个人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92份,回收率92%。群体公众参与调查发放15份(包括涉及拆迁的8处敏感点),回收6份,回收率40%。并对沿线涉及的饮用水源地的主要乡镇取水单位进行了问卷调查。

(四)公众意见归纳分析,对公众意见处理情况的说明

1.公众意见归纳分析

项目网上及现场公示阶段未收到任何关于项目建设的书面、电话或口头的意见、建议或反对意见;公众参与调查表填写阶段,未收到评价范围内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任何书面、电话或口头形式的反对意见。

由拟建项目的公众参与调查的统计结果表明,95.65%的被调查者同意该公路的走向,其中4人表示无所谓,占比4.35%,无人持反对意见。98.91%的被调查者表示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情况下,愿意支持本公路的修建,其中1人表示无所谓,占比1.09%,无人持反对意见,这表明本项目的建设得到当地公众的大力支持。

61.49%的被拆迁群众希望可以得到合理的现金补偿以便他们新建房屋;

35.48%的被拆迁群众希望可以就近安置在本村,也有1位群众表示愿意采取异地安置的方式,占比3.03%。

沿线涉及的饮用水源地的主要乡镇取水单位均同意拟建公路的建设。

2.对公众意见处理情况的说明

(1)对于高龙乡弄南村和渭山村村民提出沿过村屯路段建议沿旧路进行改扩建的意见,本评价建议下一阶段,业主应与设计方应进一步优化路线,在工程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满足村民的合理要求。如果确实无法沿旧路改扩建,会在工

程条件许可的前提下,认真考虑村民提出设置出行便道的建议。

(2)对于沿线部门和村屯提出的因征地拆迁补偿问题而产生的各种费用,业主表示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合理补偿,对因公路建设而损坏的水利设施等会及时修复。

(3.)对于公众提出希望公路走向尽量绕避村庄,尽量少拆迁村民房屋,尽可能满足被拆迁户的拆迁补偿方式,业主表示将在下一设计阶段,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优化线路,尽量绕避群众密集居住的村庄,尽量减少拆迁房屋数量,相关的征地拆迁补偿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赔偿。

(4)对于沿线群众最为关心的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问题,业主表示会在当地政府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公路建设对区域经济的意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理拆迁安置和征地补偿政策,保护拆迁户的权益,争取广大公众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支持。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办事,补偿费一定要落实发放程序,确保发到群众手中。

(5)业主表示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相关保护那比乡规划取水口(那比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措施,施工后会根据相关验收要求及时恢复所损坏的生态。

(五)公众参与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第十二条规定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相关要求,评价单位共进行了2次网上公示,1次现场问卷调查。回收的调查问卷个人信息填写基本完整,包括姓名、性别、职业、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被调查人员有村民、个体户、干部等。公众参与调查的统计结果表明:98.91%的被调查者表示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情况下,愿意支持本公路的修建,其中1人表示无所谓,占比1.09%,无人持反对意见,这表明本项目的建设得到当地公众的大力支持。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工程符合《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2011-2015)》、《田林县平塘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广西百色市田林县定安镇总体规划(2011-2030)》、《田林县高龙乡总体规划(2011-2030)》等相关规划,选线基本合理。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涉及迁移取水口的乡镇饮用水源保

护区路段的施工时序,和在穿越沿线乡镇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设置桥面/路面收集系统和应急池等措施的情况下,从环境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六、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田林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陈天贵

联系电话:0776-*******

(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地址:南宁市高新二路6号

邮编:530007

电话:0771-*******

联系人:梁艳

电子信箱:lmzz9990@https://www.360docs.net/doc/dc5388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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