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区域人才一体化问题研究

经济视野

京津冀区域地理相邻,经济相融,文化相通,人缘相近,人文相似,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条件。改革开放以来,京津冀地区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人员流动更加频繁,人才交流与合作更加活跃。2005年6月《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合作协议书》的签署,标志着京津冀人才合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继三省市达成推进京津冀经济一体化的“廊坊共识”后,京津冀交流频繁,互访不断。2008年,河北与京津两市分别签署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经济社会发展合作的会谈纪要》、《关于加强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备忘录》,决定在若干重要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为推进区域人才一体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2010年6月,国务院审议通过《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了京津冀地区的优先开发区域功能定位。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也提出要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2011年4月,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推进工程启动仪式在河北省三河市举行,三方人社部门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框架协议书》,开启了京津冀都市圈人才合作工程。

一、京津冀区域人才一体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域人才合作应该是长期的、战略性的,在合作共融的基础上达到共赢。尽管京津冀区域人才近年来整体竞争优势不断提升,但是,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如三地产业结构趋同、市场体制不完善、基础设施不协调、地方保护主义泛滥等,导致三地人才合作存在诸多障碍,无法满足首都经济圈建设的需要。

(一)政策衔接不通畅,人才市场相对分割

长期以来,三地在人才政策、资源和服务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给区域间的人才流动造成障碍,加之三地的人才评价标准不统一、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尚未实现互认,导致了三地人才市场处于相对独立的分割状态,这给区域人才自由流动带来了不利的影响,致使区域间人才优势无法实现互补,区域人才整体实力也无法得到提升。

(二)合作动力机制缺乏,合作积极性不高

京津冀三地—系列合作协议的实施情况不尽如人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合作动力机制。三地均存在对合作引发本区域人才“流失”的担忧,特别是发达程度相对较低的河北,更为严重。此外,区域间的人才交流合作也容易给人才流出地区带来短期的人才短缺问题。而目前尚未建立相应的机制来解决此问题,导致各地参与区域人才合作的积极性不高。

二、京津冀区域人才一体化的构建

研究探索推进京津冀区域人才一体化的措施,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进一步提高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从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推进区域人才合作要以制度引领人才合作,具体的政策建议如下。

(一)弱化行政区域观念,强化“京津冀都市圈”概念

区域人才合作应摒弃原有的行政区域观念,建立区域发展新概念,改变人才单向流动的现状。“京津冀都市圈”规划的提出,是中央推动中部地区合作的重要举措。京津冀三地区应弱化行政区域观念,强化“京津冀都市圈”概念,实现人才共享,达到共赢。京津冀三地政府应制定连续、统一的人才政策,出台有利于区域人才一体化的人才引进、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打造优势明显的人才政策环境。

(二)构建科学的区域人才合作协调机制

人才合作的关键在于建立一种合理性的制度,构建相互兼容的制度平台。因此,要采取灵活开放的人才政策,优化人才成长和发展的环境。制定促进人才流通、合作的相关制度。通过建立人才安全保障制度,降低人才流动风险。鼓励京津冀企事业单位之间开展人才合作,建立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在土地使用、税收等方面给予更为优惠的政策,鼓励京津的高科技成果到河北推广应用。河北应充分利用地缘、人缘优势,积极争取京津知名科研院所落户河北,或在河北省临港区建立分支机构。通过开展课题合作研究、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大力吸引京津人才通过兼职、咨询、讲学等方式来冀创业发展或进行短期服务。

(三)打造优势互补的区域人才共享共赢模式

目前,京津冀区域内人才队伍结构和分布不合理,河北省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十分缺乏,大量优秀人才流向京津地区。因此,要实现区域内人才共享共赢,必须使人才能够柔性流动,打破人才区域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一是建立京津冀人才培养基地,共同建设一批相互开放的大学毕业生实习基地、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实现三地优质资源的共享。二是实施京津冀人才计划,每年分别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人才到其他区域进行指导。三是设立高端人才联盟,加强三地高层次人才在知识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培育、政策咨询等方面的交流。四是启动京津冀高校互通,支持和鼓励高校教师从事跨区域的咨询、进修活动。

(四)建立一体化的区域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研究制定《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规划》,探索在人才引进、使用、培养等方面相对统一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吸引高层次人才跨地区从事智力服务、科研合作、投资创业创造宽松的环境。一是改善硬件环境,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的京津冀城市集群。二是优化政策环境,逐步制定与京津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的社会保障政策。三是优化人文环境,尊重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鼓励探索创新,为人才提供创业的机会和发展的空间。四是完善保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实现京津冀统一的人才保障标准,使各类人才在流动过程中实现社会保险关系顺畅接转。

基金项目:2013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深入推进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工程研究,J RS-2013-3017。

参考文献

[1]王艳霞.《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研究》,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8年4月.

[2]李金辉,王亮,张冰.《京津冀人才开发合作的研究与探索》,载《中国人才》,2009(8).

[3]马宁,王选华,饶小龙.《京津冀地区产业分布、产业人才合作及其路径设计研究——基于区域产业人才资源实证数据的考察》,载《新视野》,2011年.

[4]王惠霞,高红真.《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与河北省人才战略新思维》,载《河北学刊》,2006(7).

京津冀区域人才一体化问题研究

谢辉1习学成2

1.河北联合大学河北唐山063000

2.唐山八中河北唐山063000

【摘要】推进京津冀区域人才一体化既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又是提升河北核心竞争力的有效保障,目前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还存在人力资源分布不均衡、人才培养发展的大环境差异较大等问题。因此,要弱化行政区域观念,强化“京津冀都市圈”概念,构建科学的区域人才合作协调机制,打造优势互补的区域人才共享共赢模式,建立一体化的区域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从而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区域的人才一体化。

【关键词】区域 人才一体化 政策协调 人才市场

Ec on om ic Vis io n33

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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