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异地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我市退(离)休人员 现居住在贵处。依据劳动保障部劳社厅发【2004】8号《关于对异地居住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精神,请贵局协助认证。
2017年生存认证时间为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以上的离退休人员二次认证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未进行认证者,将停发养老金,待完成认证后再予以补发。
此认证表邮寄或送达至绥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回信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直北二路口25号劳动保障综合楼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邮政编码:152000 联系人:纪静 联系电话: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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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表编号:
1.协助认证机构必须是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服务中心(所)。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协助认证机构存档,一份交离退休人员邮寄或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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