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佛教伦理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论佛教伦理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作者:戒法

论佛教伦理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戒法

一、前言

现代科学的发展,使得整个世界在物质文明、技术手段方面发生了巨大的进步。它一方面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舒适,另一方面也给人们的思想和社会带来了很多问题。人的主动性相当一部分随着科技的发展反而受到了很大的制约。在机械工业时代,有人就提出来:人不要沦为机器的奴隶;现时进入到了信息时代,我们面临一个非常大的危机,就是很可能成为信息的奴隶。这一切也就是哲学上讲的“异化”。人越来越被自己所创造的环境和创造物所制约,而现在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比如信仰的缺失,道德的沦丧,几乎是没有伦理可言。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从现象角度来看,可以将当今人类的问题归结为三大矛盾:一、人与自我的矛盾,自我也可分为身体上的(如疾病)和精神上的(如求不得苦);二、人与人(包括家庭、单位、社会、民族、国家等,乃至国家与国家)的矛盾;三、人与自然的矛盾(如自然灾害)。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以全球化为特点的知识经济的发展,给人类社会各类矛盾带来了广泛和深刻的影响。

从深层角度来观察,上述矛盾的形成,虽然原因众多,但从佛教立场出发,可归结为是人类的一颗“心”造成的,也就是说什么样的“心“就会产生什么样的世界,那么,如果众生都是以染污的心来面对这个世界,那这个世界所呈现的就是一个染污的世界。反过来说,如果以清净的心来面对这个世界,那这个世界所呈现的就是一个清净的世界。这里主要探讨的是以染污心为前提的问题,如果将这染污心稍微划分,可分为“三心”,那就是贪、瞋、痴三心,再划分就更多了,也更是错综复杂。

本文从佛教伦理思想的角度对此问题尝试着整理一套解决人类众多矛盾的

思路,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二、佛教伦理思想的理论依据

佛教是一个止恶从善的宗教,同时也是一个充满理性的宗教,佛教教人从善也必有它合理的理论依据,不然就是盲从。这点很重要,你教人做善事,如果不

知道为何要做善事,那就失去了做善事的动力。因此,佛教徒指导人们止恶从善,首先要对佛教止恶从善的伦理观进行合理的诠释。

佛教伦理思想的理论依据,首先是“缘起论”,这是佛教教义中最核心的思想,也是佛法不共世间以及其它宗教的思想特色。所谓“缘起”,如《杂阿含经》卷十记载: “如来离于二边,说于中道。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无明有行,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集。所谓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谓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灭”。这也说明宇宙万象,不论是人、事、物、景,一切都离不开“因缘和合”的法则。

依“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缘起论”法则,进而建立具有佛教特色的三世因果业报思想。依“缘起论”所建立的“因果律”,解明了世间生成和还灭的原理。从世间生成角度而论,此中蕴涵着“自作自受、共作共受”的公正原则。依“自作自受”的法则,人的任何善恶业行,都直接间接地与他人有关,既影响自己也影响到他人。从影响自己的这一方面来说,这是一种“不共业”;从影响他人的另一面说,就形成展转勾牵的“共业”网络。待到渐渐形成了国土或社会的共同趋势时,就已形成“共业所感”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对于“自作自受”而言,这可以称为是“共作共受”,这种力量往往会带动整个社会的趋势。众生的苦难就是由于自作自受与共作共受而构成的。从三世而论,我们现在所感得的现象是来自于过去的业因,现在所做的行为将决定未来的命运,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每个人的命运取决于我们的善恶行为。

顺着行为决定论的思路,进一步来看众生生死轮回与了生脱死的二大问题。如果以“无明”为前提,所产生的一切行为,就会导致我们的生死流转。但如果以“明”(也就是佛法智慧)为前提,所产生的一切行为,就能让众生得到生死的解脱,即是所谓“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谓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灭”的道理。从另一个角度说,我们做“善”事,就会得到好的结果,如果我们做“恶”事,就会得到不好的结果,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反观当今社会出现的问题,比如以上所提到的“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等事件,就是因为制造这些的人没有因果报应的认识,如果有因果报应的认识,还会这样做吗?以佛教“因果律”来看,这些行为以及所导致的后果必须由他们自己来承担,必须为他的行为而付出代价,有些人可能还没有受到眼前法律的制裁,但终究逃不掉业力的报应。因此,依“缘起论”而建立的因果业报思想,是我们止恶从善的有力依据,有了这样的认识,做善事才有理由说为什么我要做善事。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佛教所说的“善”跟一般所说的“善”还是有区别的。佛教中将“善”分为两种:一种是有漏善;另一种是无漏善。所谓“有漏善”,即是生起无漏智以前,凡夫所发之善根,如五戒、十善,以及见道以前之所有善

法皆是。若修有漏之善法者,能招感人、天等有漏之果报。所谓“无漏善”,即是指远离烦恼过非之善法,为“见道”以上之圣者所生起之善。按此说法,佛教伦理学也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基本的佛教伦理学,指未见道之前的有漏善法;另一种是高层次的佛教伦理学,指“见道”以上圣者所修之无漏善,这是超越于一般道德的。

三、佛教伦理思想的特质

佛教伦理学的特质,笔者觉得至少有两点非常重要。第一点是求智与从善的统一;第二点是平等与慈悲的统一。这两点统一突显出了佛教的特色,也是不共于世间以及其他宗教伦理观的特质,以下笔者分别就这两点做简单的论述。

(一)从善与求智的统一

“从善”几乎是所有宗教都共通的特点,那么,佛教劝人为善有什么样的特质呢?在佛教中有一首偈子,所谓“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这首偈在“自净其意”上突显出佛教的特点,前面两句“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是与一般宗教所共通的。那“自净其意”赋有什么样的内涵呢?“自净”一词,在这里面就包含着“自力”与“智慧”的意义,也就是说佛教教导人们向成佛的道路前行,要靠自己的力量,这与他力的宗教有着根本性的区别。除了“自力”之外,还赋予了“智慧”的内涵,因为“自力”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真正靠自己什么样的力量呢?那就是靠自己“智慧”的力量。

台湾印顺法师在《成佛之道》自序中开头就提出了:“佛法是理智的宗教,不仅是信仰的。所以义理的开导,或是修持的指示,都是通过理性,而有丰富的,正确的内容”。因此,佛教教人从善,也应有理智为其前提,这是佛教本有的特质,正如《大智度论》所说:般若为导,五度为伴;若无般若,五度如盲。所以,佛教是一种非常强调求智的宗教。

“智慧”一词在佛教中也可分为两类,一是世间的智慧,一是出世间的智慧。佛教主要集中在出世间的智慧,这方面的内容在《般若经》中得到了体现。就以《金刚经》来说,本经在教人精进的去修习布施、持戒、忍辱等善法外,又同时教人不可执著其中,这本身就是一种高层次的智慧才能做到的境界,这种智慧是超越于一般世间的。

佛教的特质就是将有漏善(一般的善法)的行为提升到无漏善(以出世间智为指导的善法),也只有将智慧与从善的统一,才能显现佛教所不共其他宗教的特质。

按此思路,这个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以有漏善结合世间智的统一所做的善事,进而慢慢形成以出世间智来指导行无漏善,如此才是最圆满的从善行为。

(二)慈悲与平等的统一

“慈悲”在其他宗教也能找出相应的含义,比如基督教所说的“爱”,儒家所说的“仁”等等。那佛教所说的慈悲具有什么样的特质呢?那就在于一个“平等”上,这也是佛教伦理思想的一大特点。

一般而论,所谓“慈悲”,慈是给予众生快乐,悲是拔除众生的痛苦。但是,各宗教同样是具有给予众生快乐的精神,但所要救济的对象是有所不同。比如基督教中的上帝,只救济信他(上帝)者死后得生天国,得到永生,这是有偏爱的成份。而佛教所提出的“慈悲”精神,是以“平等”为前提的。要知道,佛教所说的平等,不但是人与人的平等,还是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界等等一切法皆是平等。假如能如此的看待一切,那世间的诸多矛盾也自然能得到解决。

以佛教戒律中的“不杀生戒”为例,来说明平等心的慈悲能化解以人类为中心的诸多矛盾。首先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就不会出现因为种族不同而对其歧视,不会因为肤色不同而对其歧视,也不会因为性别不同而对其歧视。换句话说,因为平等,人与人、民族与民族、乃至国家与国家才会互相尊重,只有互相尊重才能化解诸多不必要的纷争。人与大自然之间也是如此,可以这么说,佛陀是最尊重大自然的人,他所制订的戒律中明文规定比丘不得随意砍伐草木,要尊重大自然,反观当今诸多灾难,有很大原因是来自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而导致的。还有人与动物之间的平等,在佛教的教义中,告诉我们一切有情都有佛性,平等无二。就从生命现象来说,一切有生命的动物也许都曾经做过我们的父母,谁忍心去杀害并吞噬自己父母的肉体呢?如果能如此具有平等的生命观,认识一切有情生命乃至无情生命都是平等的,都应该得到尊重,那么,人与其他生命的矛盾自然就会得到解决,并能和谐的相处。

佛教慈悲观与平等观的统一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它可以作为处理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等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从而成为维护世界和平的思想基础。和平从平等中确立,和平来自平等,因为平等意味着互相尊重和互相理解,进而达到互相宽容、友爱,不致兵戎相见,这有助于从思想观念上消除战争产生的根源。平等还意味着消除根深蒂固的人类中心主义,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有助于解决生态危机的问题。

四、佛教伦理思想的实践内容

佛教伦理思想的实践内容要立足于以上所说的佛教伦理思想的理论依据(佛教教义思想的基本原理)和特质,笔者认为应在缘起论与因果律的根本思想上来考虑。就具体实践而言,首先是佛教传统为我们所提供的内容,还有一方面就是要考虑目前的具体情况而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

首先是佛教传统为我们所提供的内容,那就是以佛陀所制定的“戒律”为核心内容。佛陀针对不同身份的弟子而制定相应的戒条,来作为佛弟子的行为规范,这是佛教伦理学内容的资源。大体来说,主要有五戒、八戒,这两种戒是针对在家二众而开设的行为规范。接着还有沙弥沙弥尼十戒、式叉摩罗尼戒、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这是针对出家五众而开设的行为规范。最后是菩萨戒,这是通于在家众和出家众行菩萨道的行为规范。除此之外,在律典中还有关于“犍度”的内容。以上是佛教传统所固有的道德行为准则,作为佛弟子是应该要遵守的。

但是,时代的变迁,环境的改变,我们不可能还墨守成规,死守着原来的教条,这是很不现实的,也不符合佛教的基本教义——“无常”的法则。因此,我们在强调持守原有戒律的同时,也必须考虑到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以及不同的文化背景而做相应的调整,或者在原有的戒律上赋予它们新的内涵。

总的来说,佛教戒律中包含三个方面的意义:一、从个人修行的角度来说,主要体现在声闻律当中,以自利为主;二、从大乘精神来说,主要体现在菩萨戒当中,以利他为主;三、从僧团和合来说,主要体现在犍度当中,以此处理僧团日常事务,以和合为根本。

从佛教僧人自身素质建设而言,声闻律是根本;从僧团组织建设而言,以犍度为根本;从弘法度生而言,以菩萨戒为根本。从侧重而论,是可以这样区分。但从佛教的整体精神而言,此三者是相辅相成,一体三面而不可分割的。

五、佛教伦理思想的现实意义

如何将佛教伦理思想运用于现实生活中,这不仅对于一个修学佛法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对于非佛教徒而言,同样也具有一定的意义。因为,佛教伦理思想是以智慧为根本而提出的一套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至少可以以一种开放的心理来了解它。

要探讨佛教伦理学在现实中的意义,首先要知道现实中有什么样的问题,才能了知佛教伦理学的价值。人类的问题归根结底在前言中已经谈到,即是所谓“三大矛盾”(人与自我的矛盾、人与人的矛盾、人与自然的矛盾)。

那么,这些矛盾的形成最根本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在佛教看来,就是因为人类有“我执”的存在。因为众生以“自我”为中心,而能表现出三种“心”,即贪欲心、瞋怒心和愚痴心,佛教称此为“三毒”,因为此三种心能毒害我们自己,同时又能毒害他人。由此“三毒”,人类身、口、意等的一切恶行都是从此而产生,结果导致种种的苦难。按照佛教的说法,贪欲是对名声、财物等己所爱好的东西永远没有满足的一种精神作用,有了这种不满足的精神而能不择手段的去追求,乃至于做出道德沦丧的行为也无所顾忌;瞋怒是对不合己意的境界生起

憎恨,从而使自己身心不得安宁的一种精神作用,有了这种憎恨的心理而能不断的寻找机会报复,乃至于非排除它不可;愚痴是指愚昧无知、不明事理的一种精神作用。这些精神作用的扩张,使得人们逐欲不止,争夺不已,偏执不明,而永远不知解脱苦难的真正道路在那里。

佛教伦理学以“缘起论”为核心思想,进而依“缘起论”来建立具有佛教特色的三世因果业报思想。在具体实践上,要突显佛教伦理学的特质,也就是从善与求智的统一以及慈悲与平等的统一,从这当中来消除众生的贪、瞋、痴三种心。分别而论,以智慧来从善做布施可以消除贪欲心;以平等心来修习慈悲可以去除瞋怒心;至于愚痴心,作为重视智慧的佛教始终都不曾离开智慧而修习一切佛法的,所以愚痴心在任何修习中都是要被对治的对象,也就是说在修习任何善法时,都蕴含着破除愚痴心的作用。

三“心”解决了,那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种种矛盾都可以得到化解,这不仅让自己得到幸福与快乐,也能让世间获得真正的和平与安宁。

当今人类面临着各种危机,使得人类处于自我的失落中。作为以慈悲为本的佛教,对此不能不闻不问,必须寻找一种解救方法。佛教伦理学的提出,这是符合于佛教契理契机的精神,有利于给人类提出一种思想与行为准则,同时揭示出人类的正确人生观与价值观。所以这是一个非常有意义并且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

笔者认为,佛教伦理思想可以作为普世的人生价值观,以佛教伦理思想的基本精神以及基本行为规范来推动全人类的道德建设。在此基础上,完全可以建立一套普世的行为法则。从这个意义来看,将佛教的伦理思想普及化,不仅仅是佛教徒的责任,而且还是我们全人类的共同责任。

(作者为杭州佛学院法师)

《法音》 2011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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