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保卫方案、预案

编号:FA- 湖畔新城第三标段

消防保卫方案、预案

中建七局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湖畔新城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零年四月

目录

消防保卫方案

一.工程概况

湖畔新城第三标段建设工程是由沈阳于洪新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的重点工程,属回迁住房。

该工程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总建筑面积79391m2。本工程包含7栋住宅楼、6栋商铺及社区用房,住宅楼地下一层,地上23层;商铺及社区用房为地上一层。该工程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及框架结构,将于2010年4月15日开工,于2011年6月底竣工。

施工现场设置临建办公室,现场临时库房设在施工主道路两侧。该工程工期紧,为确保该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施工期间不得发生刑事案件,不得发生火灾、火警事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保卫方案、预案。

二.现场消防设施布置

施工现场沿基坑周边设置环行地下消防管线,设室外地下消火栓6个,间距50 m。采用Ф100焊接管作为消防用水管线,直接连接市政管线。每个地下消火栓配置消防箱一个及两盘消防水龙带(计50 m)、水枪头一支、地下消火栓开关一支把,消防栓井盖钩一个。

施工现场平面周围设置6个消防架,每个消防架配置8kg干粉灭火器4具、消防水桶2个、消防锹2把。

地上结构施工阶段,主体结构高度达24 m(地上4—5层),安装临时消防竖管,消防竖管采用Ф80焊接管,隔层设置消防栓口,并配置消防箱及消防水龙带50 m。设置临时消防泵房,泵房设在施工现场北侧出入口位置,配备两台消防水泵,一用一备,消防泵房安排专人值班。施工现场按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三.消防保卫组织机构

3.1.1现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孟祥飙

成员:蔡新宇、丁贵忠、许舟伟、吕思辰、陈德龙、张雷、樊双立

3.1.2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学习和贯彻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督促制定执行各种消防规章制度。

(2)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消防工作。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火灾隐患的及时整改。指导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火灾、火警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对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做决策。

3.2.1组建治保委员会

治保委员会主任:

治保委员会成员:

3.2.2治保委员会职责:

(1)治保委员会是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在基层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下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综合治理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3)负责项目外来人口管理,贯彻执行沈阳市外来人口管理有关规定。

3.3.1消防保卫职能部门

现场消防保卫专职人员:

施工现场警卫保安人员:

3.3.2消防保卫负责人职责:

(1)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实施现场消防工作方案的条款,对各分包单位、特殊工种及重点要害部位工作进行指导部署。

(2)建立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指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3)制定施工现场遵纪守法和违章违纪的奖惩措施。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对查处的隐患问题督促整改,负责施工现场动火证的审批。

(4)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教育。

(5)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组织灭火工作,并在上级消防部门指导下调查事故。

(6)严格执行沈阳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7)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保管与维修,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完好,灵敏有效。

3.3.3现场警卫保安人员职责: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执行单位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安人员的《八大纪律、十项注意》。

(2)值勤时要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文明值勤,讲礼貌,秉公执法。

(3)努力参加各项业务学习,积极参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文化水平。

(4)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尊敬领导、团结同志。

(5)爱护公共设施,保护内务整洁,爱护警戒设备,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6)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搞好与驻地单位职工的关系,做“五讲四美”的好警员。

3.4.1建立义务消防队

第一义务消防队(通讯警卫队)

队长:丁贵忠

成员:吕平

第二义务消防队(物资队)

队长:廖小刚

成员:赵九州

第三义务消防队(救护队)

队长:吕思辰

成员:李充

第四义务消防队(灭火队)

队长:李明

成员:裴瀛政

第五义务消防队(灭火队)

队长:许舟伟

成员:代勇

3.4.2义务消防队职责:

(1)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等消防知识,模范遵守施工现场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消防训练,爱护消防器材及设施。

(2)配合消防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学习活动,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

(3)积极参加火灾事故扑救工作,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4.1治安防范部分

4.1.1办公室管理制度

(1)办公室内严禁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防丢失被盗。

(2)办公室做到门、窗齐全。个人领取的照相机、计算器,电脑记事本等物品妥善保管,存放在办公桌里,要上锁。

(3)办公室内严禁私自使用电热器、电炉。使用前必须经总包方保卫部门审批。

(4)办公室内计算机、复印机要妥善保管,以防损坏。

(5)职工下班时做到先关门窗,息灯、检查无问题后关门上锁,方可离开。

4.1.2财务、机房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财务机房待要害部位要做到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2)要有“三铁一报警”。即铁门、铁栅栏、铁柜及报警器。

(3)财务要将现金、印章、票据存放在保险柜里,要认真执行财务备用金制度,不得存放大量现金过夜。

4.1.3 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1)贵重物品材料(如电锤、电钻、焊把线等材料)要有专库存放,专人看管。

(2)贵重物品出场必有物资部门开据的出门条,注明携物人、批准人姓名,警卫方可放行。

(3)贵重物品的存放地点应符合治安防范规定,并报保卫部门登记备案。

(4)贵重物品由保管人妥善看管,夜间要有人值班,做好值班记录。

(5)贵重物品一旦发生损坏或丢失,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案。

4.1.4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1)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聚众赌博,不得酗酒闹事,不得卧床吸烟。

(2)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的必先到行政部进行外来人员登记,批准后方可留宿。

(3)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的电器,不得私拉电线。

(4)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5)宿舍要做到人走关窗熄灯锁门。

4.1.5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外来人口的人员必符合沈阳市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无违法犯罪史,并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证件手续。

(2)工人进场前必经安全、保卫部门会同的入场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

(3)有分包单位统一将人员花在名册及照片报项目行政部统一输现场出入证。

(4)施工人员进出现场必配带本人出入证,接受警卫检查。

(5)外来人员必办理就业证,暂住证,妇女要有婚育证。

4.1.6外来参观接待管理制度

(1)经理部外来参观人员,必须先与项目办公室联系填写《外来参观登记表》(见附表),登记表一式两份,办公室一份存档,一份由联系人交门口值班警卫,警卫人员凭登记表放行。

(2)经理部外来参观人员,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参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3)甲方、监理单位接待的外来考察参观人员,由甲方、监理填写《外来参观登记表》,一份交项目部存档,一份交值班警卫。

(4)分包单位接待的外来参观人员,必须先同项目部办公室联系,经批准后填写登记表,值班警卫凭登记表放行。

(5)外来参观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按指定的路线参观行走,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施工现场不得吸烟。

4.2防火安全部分

4.2.1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切实贯彻执行沈阳市相关法规等。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应设吸烟室,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合理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3)施工现场不得随便动用明火,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在使用前报消防保卫部门检查批准,办理动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监视。

(4)物资仓库、木工车间(棚)、木料及易燃物品堆放处,机械修理处、油库区、

油漆配料房、喷漆车间等部位,严禁烟火,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电炉和明火作业。

(5)职工宿舍、办公室、更衣室、各类仓库、机修车间、木工车间、木工工具房等不得违反下列要求:

(a)严禁使用电炉子取暖、做饭、烧水,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宿舍休息室内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b)严禁乱拉电线,如需用者必然有专职电工负责架设,除木工车间(棚)、工具室、机械修理车间、办公室、临时化验室使用照明灯泡不得超过150瓦外,其他不得超过100瓦。

(c)各类仓库、木工车间(棚)、油漆配料室、冬季严禁使用火炉取暖。

(6)禁止搭易燃临建和防晒棚一般工程需要支搭的须经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可支搭。

(7)重点工作、高层建筑、重要交通路口及三环路以内所有的施工现场,严禁冬季施工使用易燃材料保温。

(8)必须设有消防竖管、专用高压管、专用电线、高压泵房应设专人看管,日夜值班、室内消防竖管上不得按生产用水管头。

(9)消火栓地下管路应设置环流(对流),干管直径不得小于4寸,出水口不得小于2.5寸,室内消防竖管应按每个消防接口控制面积,半径不得超于25米。

(10)施工现场道路为消防必须畅通无阻,现场必须设临时消防栓,并没有明显标志,周围3米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其它物品,不准埋压、圈占、挖沟、堆土、严禁随便动用或损坏各种消防器材。

(11)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在安全可靠处存放,油棉沙和维修用油应妥善保管。

(12)施工和生活区冬季取暖、保温火炉。必须设在专人看管,火炉的安装要求按有关冬施防火规定执行。

4.2.2重点部位及物资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防火重点部位是发生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政治影响大,发生火灾时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大,经审报批准的部位,凡经审批准的防火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必须做到“四有一及时”,即有防火负责人,又有义务消防水,有健全的岗位防火制度,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2)防火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冒险作业,防水重点部位负责人和上级领导,必须加强对职工的道德教育,增强工的工作责任心,避免违章。

(3)重点部位的防火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切合实际的防火档案,有职工的防火知识学习教育及训练计划,有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录,有灭火战斗计划和防范措施,能达到预期效果。

(4)各类物资仓库防火管理,应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新建改建和扩建

的仓库设计,应报市公安局,消防局审批方可施工。

(5)各类仓库应用耐火材料建筑,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库房与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八至十米,库房与生活区要分开,库区内的消防道路保持畅通,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布局合理,并设有明显标志,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严禁吸烟”等标牌。

(6)各类库房,库区必须建立各项防火制度,及安全措施,要有进出库房人员须知,库房内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不准停放机动车辆,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办外单位存放物资。

(7)露天堆放材料要垛码整放(可燃难燃应分开)。防火间距不小于五米,高压线下两侧6米和库房,建筑物旁不准放易燃可燃材料,高压线下面不堆支搭库房。

(8)各类仓库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使用电炉子和日光灯,碘钨灯及60瓦以上灯泡,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设阁层。

(9)库房内各材料应按其性质、火灾危险性,分类存放,能自然的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现存。

(10)库房应经常打扫,对散落、渗漏、不用的包装箱纸及其它易燃的物品要及时清运出库。

(11)仓库保管员要熟知《仓库防火管理规则》和所管物品的性质、特点及整理、存放、搬运、使用的注忌事项,每天下班前做好安全检查无疑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去。

4.2.3木工车间(操作棚)防火规定

(1)木工车间和工棚的建筑应耐火,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搭设。

(2)木工车间木工棚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车间内禁用电炉子,不准安装取暖火炉。

(3)木工车间木工棚的刨花、木屑、碎料、锯沫、每天随时清理,集中堆放到指定安全地点,做到工完场清。

(4)车间内禁止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应及时运往指定地点存放。

(5)煞胶用的炉火、要设在安全地点,落实专人负责,使用的酒精、油漆、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领用不易过多。必须专柜存放,专人管理,油棉丝,油抹布严禁随地乱扔,用完后应放在铁桶里。定期处理。

(6)车间内的电机,电闸等设备,必须保持干燥清洁,电机应采取封闭式的,敞开式的应设防护罩,电闸应安装在铁皮箱内加锁,加工场地严禁安装砂轮机。

(7)车间内必须设一名专人负责,不班前进行详细检查,无问题时,断电关窗,锁门方可下班。

4.2.4职工食堂防火规定

(1)食堂应用耐火材料建筑,炉灶添煤口应设在伙房外,添煤口上方禁用可燃材料搭棚,烟囱不要靠近房檐和其它易燃物,并设防火帽。

(2)食堂内的煤气、液化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防

止漏气、气瓶与炉灶应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3)炼油或油炸食品时,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看管人员不得远离岗位。

(4)食堂内所使用的电器设备要保持清洁,应做防湿处理,必须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地点。

(5)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6)炊事班(组)长,应在下班前负责安全检查,确无问题时,应熄火、关窗、锁门方可下班。

4.2.5雨季施工防火规定

(1)施工现场严禁支搭易燃建筑,已支搭使用的木板和防晒棚,必须符合易燃建筑防火规定。

(2)施工现场、库房、料场、木工棚、油库区、机修汽修四间、喷漆车间部位,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电炉和明火作业。

(3)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应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过程中,应建立领用,退回登记制度。

(4)散装生石灰不要堆放在可燃物随近,袋装的生石灰粉,不得贮存木板房内,电石库房使用非燃料建筑,与用火区保持25米以上距离,对零星散落的电石,必须随时随地清除。

(5)高层建筑、高大机械(固定吊车),卷扬机和运输盘架,油库(罐)及电器设备等必须采取防雨、防雷、防静电措施。

(6)室内外的临时电线,不准随地随便乱拉、应架空、接头必须牢固包好,临时电闸箱上必须搭棚,已防漏雨。

(7)加强各种消防器材的雨季保养,要做到防雨、防潮、防雨水倒灌。

(8)重点工程,三环内工程冬施保温不准用易燃品。

4.2.6冬季施工防火规定

(1)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室取暖用炉火,经主管领导和消防人员检查合格,持《用火合格证》,方准安装使用,并设专人负责,制定必要措施。

(2)严禁用油类及油棉纱生火,严禁在生火部位进行易燃液,气体操作,无人居住的部位要做到人走火灭、不准封火。

(3)木工车间、材料库、清洗间、喷漆部、油料(漆)、配料间、工具房部位不准生火和使用电炉取暖,周围15米内严禁吸烟及明火作业。

(4)在施工程内一律不准当暂设用房,不准使用炉火电炉,碘钨灯取暖,如因生产需要用火,生产技术部门应制定消防技术措施,使用日期列入冬施方案,并经消防保卫部门检查同意后,方能生火。

(5)对各种能砌炉火,火墙要严格检查,防止裂缝滋火,炉灶和火墙上严禁存放易燃物,篱笆抹泥的办公室、宿舍严禁砌火墙。

(6)各种炉火的部位必须距木板墙、办公桌、床铺、木箱或其易燃物一米以上,

烟囱要远离电线15公分以上,如果穿过板墙,木窗等要设铁板防护,超出屋檐不得小于50公分,房间必须安装风斗。

(7)用木板房做办公室、宿舍、要严格按上述制度用火取暖,做为其他用的板房一律不准用火或电炉取暖操作。

(8)施工中使用的易燃保温材料,必须控制使用,专人管理,不准积压,严禁草席、草袋做档风,现场堆放的易燃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工程拆下的模板,木方要及时清理,码放在安全地点。

(9)重点工程、高层建筑、重点部位、禁止使用草帘、草袋、棉毡进行保温,保温改用岩棉等耐燃料,一般工程(部位)尽量不使用草帘、草袋、苇席、保温、非用不可的,也应列为“防火重点”,并要制定严格的施工措施。

(10)冬转常温后,应立即停止保温和拆除生活取暖火炉,及时清除可燃保温材料及各种易燃易爆材料。

4.2.7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泵电源使用专用供电线路,接在现场总断路器上端,泵房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

(2)泵房值班人员不得吸烟、饮酒。要坚守岗位,遇火灾、火警情况时要保持冷静,按消防泵操作规程启动使用消防泵。

(3)消防设施由专人管理,定期对消防泵、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有损坏和失效的设备及时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4)做好冬季施工的防冻保温工作。

(5)非灭火和训练不得动用、损坏消防设施。

(6)消防竖管、水龙带、水枪头等消防设施不得私自动用,施工用水时不得开取消防竖管消火栓用水,不得用消防水带做施工用水皮管使用。

(7)消防泵房周围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

4.2.8电炉使用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如工作需要使用电炉的,必须经经理部保卫部批准。

(2)使用电炉必须有技术部门提供的用电安全措施,不得私自拉接电线,不得超负荷使用。

(3)使用电炉时,旁边不得堆放可燃、易燃物。

(4)不得在电炉上做饭、烘烤衣物,鞋袜等物品。

(5)使用电炉时要有专人看护,人走断电。电炉断电后等电炉冷却后存放在安全地点。

4.2.9电暖器使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凡需使用电暖器的,使用前必须先报经理部保卫部门批准备案。

(2)电暖器使用期间要有专人保管,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

(3)电暖器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下班时要做到人走拔插销(拉闸断电)。

(4)电暖器如有故障,应停止使用,确保安全。

4.2.10防水作业管理制度

(1)防水施工作业前要制定专项施工防火安全方案及措施,报项目保卫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2)施工前对工人进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教育内容包括材料性能特点、防火、灭火常识,并做到三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3)工人不得吸烟及违章动火,施工时因工作需要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要先到保卫部办理动火证,批准后方可使用;

(4)施工时,划定警戒区,悬挂明显的防火标志,确定专人看守,警戒区严禁动用明火,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火种;

(5)交叉作业时必须报告保卫部,协调工程上部电焊及下部防水交叉作业,即防水施工时上部电气焊不得操作;上部电焊作业时下部不得进行防水施工;

(6)施工使用数量以外的易燃材料,不得堆放在警戒区,配料时不得在仓库及警戒区进行,必须在现场安全通风场所进行;

(7)喷灯加油时,必须在冷却后进行,油量不能加的太满;

(8)施工作业时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4.2.11 集体宿舍防火规定

(1)宿舍区的建筑结构、布局、用电、用火、取暖等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支搭木板房宿舍栋与栋之间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米,组与组之间不得小于10米,板房顶部凉棚一般用非燃搭设,如用易燃物须在每年9月25日前拆除。

(2)职工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和100瓦以上大灯泡,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和取暖,不准私自拉电源线,木板房内不准使用煤油炉。

(3)职工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烟头火柴不要乱扔乱放,烟头随手熄灭,应放在灰缸内,如用汽油擦洗衣服油污时,不得动用明火。

(4)宿舍区域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内严禁使用易燃物支搭小房或隔墙。

(5)冬季需取暖用炉火的应按冬季防火有关条款执行,取暖火炉四周距可燃物1.5米至2米,炉火上不准烘烤衣服等易燃物品,炉盖必须盖好,必须派专人看管。

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5.1项目经理防火安全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中华人命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北京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4.把消防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经营管理的内容;

(5)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完善消防设施;

(7)领导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

(8)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9)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5.2项目现场经理防火责任制

(1)对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落施各项责任制。

(2)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各项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3)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对检查的问题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4)组织施实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5)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定期学习、演练。

(6)协助事故的调查,发生事故时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5.3工程技术负责人防火安全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防火安全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规程、规范、标准。

(3)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5)制定技术措施和季节性施工方案,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6)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组织上岗人员的技术培训,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火灾事故。

(7)参加防火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8)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

5.4责任工程师防火安全责任制

(1)认真执行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对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技术措施及规程,有针对性做好防火安全书面交底,经常性检查,纠正违章。

(3)落施防火安全技术措施,不违章指挥。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人学习消防法规及有关消防管理规定,负责对管辖工人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5)对现场动火作业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在对所管辖施工项目的新型材料的使用前,对工人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新型材料性能、工艺、使用注意事项等。

(7)保护好火灾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5.5消防保卫干部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问题进行整改。

(5)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人员需进行暂注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5.6仓库保管员防火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现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健全本部门防火安全措施,做好材料运输及存放保管过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2)对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物品,必须按规定单独存放。严格领、用、退手续。

(3)对仓库及存放现场物资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确保仓库内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无损,灵敏有效。

(5)仓库保管人员对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消防预案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施工过程中万一发生火灾时,有组织的进行火灾扑救工作,杜绝人员伤亡,减少火灾危害,减少经济损失,保护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灵活运用灭火战术,有效扑灭火灾。

一、灭火总指挥:孟祥飙

1.指挥部设在项目经理部安监部,安监部具备通迅器材完备,处地能全观现场,便于指挥,有利于灭火作战方案的实施。

2.指挥员职责:

(1)在消防队到达之前,组织义务消防队灭火。

(2)全面了解火灾、火势情况,熟练的撑握灭火作战方案。

(3)果断处理险情、灾情。

(4)消防队到达之后,及时全面汇报情况配合消防队工作。

二、通讯警卫队:(第一义务消防队)

1.火灾报警人:第一发现火灾情况者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沉着、冷静,讲清着火单位、区县、街道、名称、门牌号码、着的是什么东西、火势怎样、报警人姓名及使用电话。报警完后派人去街道路

口迎候消防车,以便及时达到着火地点。

2.通讯警卫队的职责:

(1)有火灾事故,及时报警、及时灭火。

(2)组织好人员的疏散工作。

(3)负责火场警戒及维护火场秩序。

三、物资队:(第二义务消防队)

(1)施工现场明确消防所用物资种类,各类火型使用的灭火物资,物资存放地点。

(2)组织人员未救护队、灭火队提供物资保证。

四、救护队:(第三义务消防队)

(1) 积极抢救受伤人员,救人时要认真询问仔细搜索注意安全

(2) 要知道一般的医疗抢救程序。急救中心电话:120

(3) 抢救物资时,要先抢救贵重物品和有爆炸、毒害的危险性物品,抢救出的物资要存放在安全地点,派人守护。难以抢救的物品,要采取保护措施。

(4) 有档案的要先抢救档案资料。

四、灭火队(第四、第五义务消防队)

1.灭火队的职责:

(1) 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 火灾扑救时,要先断电、后扑救;

(3) 熟练撑握消防器材及设备的使用;

(4) 机智勇敢,本着先控制火势,再灭火的原则,进行灭火。

五、现场准备拆破队:

拆破队的职责:根据火势蔓延及灭火需要,可拆破建筑物。但防止盲目性,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六、经理部安排后勤队:

后勤队的职责:及时准确的将作战人员使用的饮水、用具运送到火场,作好后勤保障工作。

七、通讯录: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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