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2002年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新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第2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5、《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6、《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构想》

7、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的相关规划文件

第3条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

1、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为佛山市行政辖区的范围,面积3848.49平方公里。

2、规划中心城区为“2+5组团”所包括的街道办或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913平方

公里,约占全市域面积的49.7%。“2+5组团”是指:中心组团、大良容桂组团、狮山组团、西南组团、西江组团、大沥盐步组团和九江龙江组团。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1年以后。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线,使佛山市由“快速城市化”向“健康城市化”的方式转变,由注重“数量的增长”到关注“质量的提升”。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佛山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市域内

不同类型地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佛山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间的关系,在区域协调中准确把握佛山自身的定位;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按照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规划好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划定并严格控制区域绿地,加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综合、有效利用,降低工业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通过合理布局,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的成长。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城市发展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10年左右,全面协同地推进佛山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在

保持发展活力的前提下调整体制结构,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强区域协作,构建广佛都市区的基本构架。

2、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力争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

优美、城乡协调、体制完善、社会文明的小康社会;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一起,确立具有独自特色的国际大都市区的地位。

第7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1、以区域协作为城市发展的基本前提,遵循区域化与市场化的一般规律,科学判断与合

理制定城市的发展路径、功能定位与发展选择,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对于跨界地区的影响。

2、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协调。

3、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协调。

第8条社会发展策略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定劳动力的供给,引导流动人口逐步本地化,实现劳动力的稳定储备。

2、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建立与就业岗位相关的土地供应机制,加大职业培训与教育的投

入,增强劳动力的可就业能力,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适应产业发展对人才结构的需求。

3、完善城乡统筹规划,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区的集聚,全面改善村镇地区在社会基础服务

设施方面的配套建设。各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市-区-街办(镇)-村”

多级与多层次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

4、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镇改街、村改居”和城市新建小区的“社区建设”,增强市民

的地方认同感。

5、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建设“数字佛山”。

6、切实保障城市安全。构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的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的

设施系统,建立有效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机制。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城镇发展布局

市域城镇为“多级、网络化、组团式”的空间结构,形成以中心城区

“2+5”组团为集聚区的“指状发展,网络联系”的空间增长关系。

第二节中心城区与外围城镇职能分工

第9条中心组团职能

1、目标职能:区域内地区性主中心;全市行政中心、商贸服务中心、文化体育中心;全

市重要的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与物流基地;具有高品质生活环境的城市生活区;

具有悠久历史人文环境的地区。

2、分时序职能

近期:广东省中心镇,制造业基地。

远期:制造业基地。

第10条大良容桂组团职能

1、目标职能:区域内地区性次中心,区域性交通枢纽与物流中心,高新技术为主导的制

造业基地,顺德区政治、文化、教育与信息中心;具有岭南滨水特色和较高品质生活

环境的城市生活区。

2、分时序职能

近期: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和区域性物流中心。

远期: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和区域性物流中心。

第11条狮山组团职能

1、目标职能:全市重要的新兴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科研教育基地,全市重要的客运铁路枢

纽,区域性休闲度假、会议基地。

2、分时序职能

近期:制造业基地;区域性度假、休闲、会议基地。

远期:制造业基地;区域性度假、休闲、会议基地。

第12条西南组团职能

1、目标职能:广佛都市区西部的交通枢纽和旅游、会议、培训基地,三水区的行政与文

化中心。

2、分时序职能

近期:以生态保护为前提的独立发展区。

远期:城市西部交通枢纽与区域性物流中心;城市新功能区。

第13条西江组团职能

1、目标职能:市域西部地区的行政、文化、商业中心,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区域性生态

旅游基地。

2、分时序职能

近期:广东省中心镇;制造业基地(轻纺业为主导);区域性旅游休闲基地及专业市场。

远期:南海区南部地区的商业、消费中心;区域性旅游休闲基地;区域性物流中心。

第14条大沥盐步组团职能

1、组团目标职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区域专业市场与物流中心,具有优良生态环境的

新城区。

2、分时序职能

近期:制造业基地;区域性专业市场。

远期:区域性专业市场;新型产业基地。

第15条九江龙江组团职能

1、组团目标职能:市域南部的交通枢纽,区域性专业市场和物流基地,重要的制造业基

地之一。

2、分时序职能

近期:组团内广东省中心镇;以轻工产品为主的制造业基地。

远期:市域南部重要的交通节点;以陆路运输为主的物流中心;制造业基地。

第16条外围独立城镇之中心镇职能

1、里水:广东省中心镇;制造业基地;农副产品生产与交易基地。

2、乐平:广东省中心镇;制造业基地;旅游休闲等新型服务业基地。

3、芦苞:广东省中心镇;生态保护区与农副产品基地,旅游休闲等新型服务业基地。

4、明城:广东省中心镇;高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中心;农副产品基地。

5、杨和:广东省中心镇;加工工业区,生态保护区与农副产品基地和旅游休闲等新型服

务业基地。

6、更合:广东省中心镇;生态保护区与农副产品基地。

第17条外围独立城镇之一般城镇职能

1、丹灶:农副产品基地,制造业基地,旅游休闲等新型服务业基地。

2、勒流:农副产品基地,近期加工制造业基地,岭南水乡特色的新型服务业基地。

3、杏坛:农副产品基地,近期加工制造业基地,岭南水乡特色的新型服务业基地。

4、均安:农副产品基地,近期加工制造业基地,旅游休闲等新型服务业基地。

5、白坭:生态保护区与农副产品基地,近期加工制造业基地。

6、大塘:生态保护区与农副产品基地,近期加工制造业基地。

7、迳口:生态保护区与农副产品基地,旅游休闲等新型服务业基地。

第四章城市性质和城市规模

第一节城市性质

第18条城市性质

佛山是全国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区域性专业物流中心之一,具有岭南风貌特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第19条城市定位

佛山是珠江三角洲-广佛都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粤西沿海、西江流域等地区通向广州的

主要门户,是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是区域组合型专业化市场及物流基地,是具有岭南风貌特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第二节城市规模

第(一)节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第20条市域人口控制规模

市域人口控制规模规划近期为780万人,规划远期为960万人。

第21条中心城区人口控制规模

中心城区人口控制规模规划近期为644万人,规划远期为806万人,规划远期总人口占市域总人口的84.0%。

第22条外围城镇人口控制规模

外围城镇人口控制规模规划近期为136万人,规划远期为154万人。

第23条城镇化水平

规划近期,市域以总人口测度的城镇化水平达到80%以上;中心城区城镇化水平将达到85%—87%;规划远期,市域以总人口测度的城镇化水平达到85%—90%。

第(二)节用地规模控制

第24条市域建设用地控制

1、规划近期市域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000平方公里以内;规划远期市域建设用地总量

控制在1200平方公里以内。

2、规划远景市域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在1380平方公里以内,不超过市域总面积的36%。第25条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

1、规划近期中心城区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45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城市规划建成区用

地控制在645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为115平方米;村庄发展用地控制在100

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2、规划远期中心城区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85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城市建成区用地控

制在817平方公里(含部分近期为村庄发展用地的面积)以内,独立村庄发展用地控

制在68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

第26条外围城镇建设用地控制

1、规划近期市域中心城区以外地区的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70平方公里以内,外

围城镇镇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2、规划远期市域中心城区以外地区的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85平方公里以内,外

围城镇镇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第27条区域性设施与独立发展区用地控制

规划市域区域性设施与独立发展区建设用地总量近期控制在85平方公里以内,远期控制在130平方公里以内。

第五章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中心城区发展与空间结构

第28条中心城区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为“多级组团、轴向发展”的空间结构。以中心组团为中心,依托广珠西线高速、105国道等向东南方向联系大良容桂组团;依托佛开高速、325国道等向南联系九江龙江组团;依托广明高速、横七等向西偏南方向联系西江组团;依托广三-广贺高速、324(321)国道等向西联系西南组团;依托佛一环东、西环线等向北分别联系狮山组团与大沥盐步组团。

各组团由多个分组团或片区构成。规划通过区域绿地、城市基础设施的布局引导作用,强化这一结构的形成。

第二节中心组团用地布局

第29条中心组团发展方向

核心区西部向南拓展,东部向北拓展,呈现双轴南北向拓展的态势,使中心地位进一步强化;

中心组团新城区、南庄高新区和一环沿线的部分地区将成为组团近期发展的重点地区;其他分组团或片区的建设用地保持适度增长,完善以各自镇区为主的次中心的建设。

第三节大良容桂组团用地布局

第30条大良容桂组团仓储用地布局

1、容桂仓储区位于容桂街区的南部,桂洲大道和碧桂公路交叉口的西北侧。该区提供大

宗物资中转的仓储区,以对外服务功能为主,依靠城市的碧桂公路和广珠西线高速公

路疏运。

2、依托碧桂公路、龙洲路及珠江三角洲环形高速公路,在三洲的东部建设三洲仓储区。

三洲仓储区(包括碧桂公路西侧的省粮库)是顺德区工业和生活用品原料和成品的储

存转运仓储区,承担着对外服务和对内服务的双重功能。

3、危险品仓库用地远离城市中心布置。搬迁现状散布在城区内的危险品仓库。规划危

险品仓库布局在珠江三角洲环形高速公路以南,规划广珠高速西线以东的区域绿地附

近。

第31条大良容桂组团物流用地布局

逐步改造容桂仓储区为物流中心。以专业市场的建设带动传统仓储区功能上的转型,结合仓

储用地和顺德科技工业园B区形成一个物流中心;在伦教形成一个物流中心。

第四节狮山组团用地布局

第32条狮山组团规划分区

狮山组团非城市建设用地规划为“片区+廊道”的形态。其中成规模的生态片区为6片,片

区之间联系的主要生态走

廊为6条。网络化分布的

非建设用地、高速公路以

及各镇区行政边界等要

素,将城市建设区划分为

6片。

(1)西南片区:位于珠

江三角洲环形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广三-广贺高

速公路、南北五线和北江

围合的地区。

(2)西北片区:位于珠

江三角洲环形南北五线、

西南涌、广三-广贺高速

公路围合的地区。

(3)南海软件科技园片

区:原软件科技园包括园

区北部官窑的建设用地。

(4)狮山科技工业园片

区:位于南北五线、大浩

湖生态区、广三-广贺高

速公路、桂丹路围合的地

区。

(5)松岗片区:位于软

件科技园以东包括松岗

松夏工业园与松岗城区

的用地。

(6)官窑片区:位于东西二线以北、禅炭路以东以及西南涌以南的地区。

第33条狮山组团组团中心

组团服务中心与产业发展配套建设,分为二级,其中狮山中心区为一级服务中心,属于综合型城市中心;二级服务中心3个,分别为:软件园北部临近东风水库的旅游休闲服务中心,官窑与松岗城区各自的片区服务中心。西北片区由于距离狮山中心城区距离适中,公共服务设施依赖于中心城区。

第五节西南组团用地布局

第34条西南组团规划分区

1、西南组团为“一江两岸、多片区”的发展结构,由西南片区、河口片区、江南片区、

金本片区、三洲片区及云东海风景旅游区等6个片区构成。

2、城市未来以向西、向南发展为主。因此需加快河口片区的提升改造,强化其生活居住

功能;西南片区重点向西,近期适当向北,逐步优化;江南片区重视保护环境,适时

开发。

第七节大沥盐步组团用地布局

第35条大沥盐步组团规划分区

规划共分为7个功能片区,分别为:商贸综合发展区、黄岐海南居住综合片区、黄岐海北居住综合片区、盐步居住综合片区、大沥居住综合片区、长虹岭工业区和南部工业片区。

第八节九江龙江组团用地布局

第36条九江龙江组团规划分区

规划结合区域性交通设施通道和自然地理要素划分为龙江、九江和沙头3个分组团及分组团下的11个片区。其中,龙江包括龙江北(龙江)片区、龙江南(龙山)片区、龙江西片区;

九江包括敦根片区、九江老镇区片区、近江居住片区、近江港口物流片区、九江大桥以东片区、金属专业市场片区;沙头包括沙头综合片区和沙头东片区。

第37条九江龙江组团发展方向

预留区域性交通设施通道和站场、码头设施,以现状325国道与九江大道沿线为组团发展的启动带。

第六章居住用地规划

第38条规划目标

进一步完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 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至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完全解决双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第39条住房建设结构

(1)阶梯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包括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住房基本保障体系,针对极低收入的家庭、老人、病人等,由政府提供廉租屋或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第二等级是住房供给保障体系,针对中低收入民众,在政府各种帮助下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第三等级是住房市场调节体系,针对30%中高收入者,其住房完全由市场决定,不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2)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本市最低收入(双特困)家庭住房需求;租赁型经济适用房解决住房困难户和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短期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保障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非普通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比例应控制在30%以内。

第40条近期住宅重点建设地区

(1)中心组团:新增居住用地向东、向南发展,分布于新城区(澜石、乐从围绕新城市中心的周边地区)、桂城千灯湖地区、高新区、北滘和陈村;改造居住用地为祖庙居住片区、桂城老城居住片区、季华居住片区、东升居住片区以及各镇中心居住片区。

(2)大良容桂组团:德胜新区重点建设位于范沙片、逢沙片、顺峰山公园片以及马岗片、中心片等的居住片区;大良旧区重点结合“城中村”改造新开发大良东区、南区和近良居委会的河东片三片住宅区;容桂重点通过工厂改造于建成区南部建设居住区;伦教重点建设桂畔海以北居住区。

(3)狮山组团:重点建设广东省佛山南海经济开发区配套居住片区、松岗居住片区、东风水库周边居住片区。

(4)西南组团:重点建设河口片区及其以东滨江地段居住片区。

(5)西江组团:重点建设西樵官山城区居住片区、樵晖商住片区、荷城居住片区、新城居住片区。

(6)大沥组团:重点建设黄歧海南居住综合片区、黄歧海北居住综合片区和盐步居住综合片区、大沥居住综合片区、雅瑶居住片区。

(7)九江龙江组团:重点建设龙山居住片区、龙江居住片区、西江高尚居住片区、西江滨江商住片区、桂香路商住片区。

第七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第一节文化设施

第41条文化设施布局原则

文化设施建设以面向大众的一般性文化设施为基础,定位准确、层次分明、满足不同群体需求,建立多元化、方便化、逐步提高水准的文化设施结构体系。重视加强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博物馆的建设。

第42条市级文化设施布局

市级文化设施主要在中心组团与大良容桂组团布局。包括位于中心组团新城区和大良容桂组团德胜新城区内的2处新建的文化中心;新建与扩建市级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群众艺术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设施。

第43条中心组团文化设施布局

1、建立中心组团(市级)—分组团—社区(居住区)”三个层次的城市文化娱乐设施体

系。

2、组团级(市级)设施以现有设施为基础进行完善与扩建,增加图书馆、博物馆等设施。

3、规划分组团级文化活动中心4处,分别位于桂澜路和海七路的交接处、海三西路与南

一路的交接处、桂城平洲中心区、陈村新广场南侧。南庄、罗村、乐从、陈村和北滘

文化娱乐设施在各镇(街办)中心布置。

4、完善居住区级图书馆、文化站设施的建设,鼓励博物馆设施的建设。

第二节体育设施

第44条体育设施布局原则

1、体育设施建设以行政区域、街道(乡镇)及社区(村)的公共体育设施、竞技体育设

施、社区体育设施配套体系建设为基础,满足日益增长的全民健身、体育竞技、体育

产业等方面的要求。注重增加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实现人均0.6-0.7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的目标。努力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设施,坚持各级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2、规划在中心城区内建立市(区)级-分组团(片区)级-社区(居住区)三级体育设

施体系。

3、在新

建居住小区

及旧城区改

造过程中,

按国家标准

设置小型运

动场地,居

住组团内结

合组团绿地

布置儿童活

动设施。

第三节医

疗卫生设施

第45条医

疗设施布

(1)规划市

级公共卫生

中心位于中

心组团新城

区内。

(2)三级医院:规划布置三级综合医院8家,保留现状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和佛山市中医院2家三级甲等医院;升级基础设施较好、服务范围较广的二级甲等医院,规划在其现有基础上进行扩建,逐步发展成为三级医院,包括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南海区人民医院、南海区中医院、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佛山市妇幼保健院等5家医院;大良容桂组团规划新建1家三级医院。(3)二级医院:规划保留14家现状二级医院;改善升级8家一级医院为二级医院;新建8家二级医院。

(4)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机构:规划按每10万人口配置一家一级医院;新建或改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每1-2万人(约3000户)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点。

(5)专科医院:进一步发展特色专科医院,近期内在大良容桂组团的德胜新城区内增设同江医院和眼科专科医院;规划期内在西江组团的三洲分片区建设1家以治疗工业伤害为主导方向的专科医院,规划用地1公顷;规划在西南组团的河口片区建设专科医院1家,规划用地1.8公顷。

第46条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建设

1、进一步改建和新建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及血站等医疗卫生机构,以提

高城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2、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可结合其他

社区公共设施统一进行安排。

第47条福利设施

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设施坚持建设与挖潜相结合、政府投资与利用社会力量相结合、建设示范性福利设施与发展社区福利设施相结合的原则,加快养老、儿童保育、社会救助、残疾人服务和殡葬服务等社会福利、服务和救助设施建设。包括:适应城市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需求,加快养老服务工业用地减少量不低于5.03平方公里;仓储用地新增量控制在2.60平方公里以内利院、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建设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进一步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努力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等。

第八章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工业用地布局

第48条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工业用地减少量不低于 5.03平方公里;仓储用地新增量控制在 2.60平方公里以内第九章对外交通规划

第49条一体化的道路功能分级体系

整合城市道路网和公路网,建立一体化的道路功能分级体系。根据道路在路网中承担的交通功能,将道路系统分为区域性高快速路、市域性高快速路、干线性主干道、普通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六级。

第50条区域性高快

速路规划区域性高快

速路网总体布局为

“一轴、两环、七射”

1、“一轴”:是广佛两地

共享广州机场、广州新客

站、南沙港等区域枢纽的

南北通道,清远及以远地

区与东莞深圳、中山珠海

的南北向过境通道。

2、“两环”:分内环和外

环。

“内环”主要功能为广佛

两市中心城区共用的对

外交通中转通道,同时承

担广佛中心城区之间的

快速交通联系。

“外环”主要功能为粤东

地区与粤西地区的过境

通道,同时承担东莞、肇

庆、清远等地与白云机

场、南沙港等区域设施的

联系,以发挥区域设施的

辐射吸引力。

3、“七射”:自北向南依

次为:佛清高速公路、广贺高速公路、广肇高速公路、广明高速公路、佛开高速公路、广珠西高速公路、南二环高速东莞沙桥干线,承担佛山广州面向周边城市的辐射功能。

第51条与周边城市道路网的衔接

规划次干道等级及以上道路与周边城市道路衔接点共69处,其中广州市37处、中山市8处、江门市8处、肇庆市10处、清远市4处、云浮市2处。

第52条近期建设计划

干线道路网络重点新建、改建内环高速等4条区域性高快速路,桂丹路等6条市域性高快速路以及红岭北路等11条干线性主干道,总长约463公里;普通主、次干道网络重点建设各组团中心城区内联系各功能片区的道路系统,总长约395.5公里。

第十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一节发展目标

第53条发展目标

综合交通体系以贯彻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和需求管理的理念,注重环境保护与交通建设和经济发展相统一的原则;以加强建立珠江三角洲地区整体交通网络,打造“广佛都市圈”为目标;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优化和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和枢纽为重点;突出网络化、高速化、规模化和专业化四个基本要素,全面提高轨道、公路、航道港站枢纽的通达能力与交通管理水平,加强与区域性枢纽机场的联络。

第二节公路-道路网络系统

第54条基本结构

建立高速公路-

快速路-城市主

干道-城市次干

道-城市支路五

级城市路网系统

结构。

第55条道路网

密度

中心城区规划建

成区内快速路网

密度为0.51公里/

平方公里;主干道

路网密度为 2.12

公里/平方公里。

第56条城市快

速路系统

1、规划城市快

速干道19条,呈

方格网状的格局,

与中心城区道路

路网形成高效运作的整体,以加强组团间长距离的快速交通联系以及城市对外出入口的交通联系。城

市快速干道红线控制宽度应为40-60米。

2、东西向快速路包括:三花公路、东西二线、321(324)国道东部改线、桂丹路、魁奇

路、一环南线、横七线、南国路、红旗路、横九线。向西与肇庆市东部城镇联系,向

东与广州的路网规划衔接,增强各区东西部功能区之间的横向联系。

3、南北向快速路包括:纵一线、三水大道、樵丹路、纵三线(南北五线)、新325国道、

登东路(同兴路)、纵四线、纵五线(一环东线延伸线)、伦桂路等9条;向北加强与

清远市路网的衔接;向南加强与中山市、江门市路网的衔接。

第57条城市干道系统

中心城区内干道系统共分为三级,第一级为跨组团联系的城市主干道;第二级是组团内城市主干道,第三级为组团内城市次干道。城市干道道路红线控制宽度宜在40―80米之间。

(1)规划跨组团联系城市主干道共23条,其中东西向10条,南北向13条。

(2)规划组团内城市主干道为:中心组团46条,大良容桂组团38条,狮山组团26条,西南组团18条,西江组团34条,大沥盐步组团15条,九江龙江组团16条。

第58条交叉口与辅路

1、规划在高速路之间设置转换口;高速路与快速路,快速路与快速路交叉口设置立体互

通式交叉;在城市开发密集地段,应在快速路单侧或两侧设置辅路,满足沿线用地的

交通要求。

2、规划中心城区高速路间互通转换口共12个,高速路与快速路间互通交叉口14个,高

速路与主干道间互通交叉口11个,快速路间互通式交叉口34个。

第三节轨道交通

第59条城际轨道

规划城际轨道线2条,分别为:

(1)广珠城际轨道线为珠江三角洲城际轨道交通网络和配合广州铁路客运枢纽南迁的核心线路,在中心城区东部为南北走向。起点自广州经佛山市中心组团、大良容桂组团、中山市至珠海拱北,线路布置在广珠西线高速公路大良、伦教段的西侧,容桂段的东侧。

(2)广肇城际轨道线路布置为出口接三水区河口站,过三水二桥至金本、肇庆。

第四节城市公共交通

第60条车辆与站场配置

规划按10辆标准车/万人的标准逐步配备相应的设施,并从专项规划和建设上明确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规模;结合客运车站布置公交保养场。

第61条中心组团主要公交线路与站场规划

1、规划在季华路、大福路、文昌路、桂澜路、乐从大道、紫洞大道、汾江路、南海大道、

张槎路、魁奇路等十条道路上规划公交专用道。并形成“五纵七横”布局的快速公交网

络系统。

2、近期规划建设公交枢纽站4个,分别是南海汽车枢纽站、石湾汽车枢纽站、魁奇枢纽

站(地铁站)和新体育场枢纽站;增设相应线路的公交首末站。

第六节静态交通设施

第62条停车场设施

依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人均拥有公共停车面积0.8~1.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公共停车设施。结合城市用地功能分区和道路交通组织的需要,规划停车设施应与城市道路网有机结合均衡分布。

第63条加油站

城市公共加油站按服务半径0.9~1.2公里设置,选址应符合国家标准防火规范的要求,加油站进出口宜设在次干道或主干道与快速路辅路上。

第十一章绿地、城市景观规划

第1节规划原则、结构与指标

第64条绿地系统规划原则

1、生态原则:城市发展充分利用自然生态资源,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生态,任何开发活

动均在自然环境所允许的承受能力之内进行。

2、环境特色原则:维持和注重生态园林式的城市格局,城市布局应与自然环境条件充分

协调,突出城市周边山体林地和河流的环境特色,形成具有城区特色的绿色生态空间,建设富有岭南地方特色的组团城市。

3、承接区域绿地原则:承接市域区域绿地系统的基本结构与布局,在“区域绿地-环城

绿带”规划的基础上,完善与深化城市各组团内部绿地系统的布局。

4、布局合理:规划形成多轴、多心、多级、空间连续的,点、线、面相结合与多种绿化

形式相结合的复合式城市绿地系统。在新区规划中采用合理的服务半径,分布各级

公共绿地和绿化

网络,在旧城、旧

村改造中见缝插

绿,设置小型公共

绿地,逐步改善旧

区环境。

5、制定标准:

建立必要的绿地

建设指标体系,提

出与各类用地功

能相配套的相关

绿地指标。

第65条绿地指

1、至规划期

末,中心城区规划

城市绿地面积为

10850公顷,人均

城市绿地达到

13.5平方米。城市

绿化覆盖率达到

48%。

2、城市居住区

建设应设置公共

绿地,其面积公共

绿地不得少于 2.5平方米/人,小区级不得少于1.5平方米/人,居住组团级不得少于1.0平方米/人,且每块绿地不得少于500平方米。

3、宾馆酒店、商业、商住、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设施,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

绿地率不得低于35%;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0%。

第2节绿地系统布局

第66条中心组团绿地

1、中心组团绿地系统布局为“两环-多廊道-多绿心”的结构。

2、至规划期末,中心组团规划城市绿地面积为3920公顷,占组团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12.7%。

3、中心组团规划公园绿地83处,包括现状公园30处,新增公园53处。其中核心区规

划公园23处;罗村分组团规划公园9处;桂城平洲分组团规划公园13处;南庄分组团规划公园11处、张槎石湾分组团规划公园9处、乐从分组团规划公园6处、陈村分组团规划公园5处;北滘分组团规划公园7处。

第67条大良容桂组团绿地

1、大良容桂组团绿地系统为“环-楔-廊-园”的结构,构成“组团式”城市格局。

2、至规划期末,大良容桂组团规划城市绿地面积197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4.2%。

3、规划城市公园15个,包括:综合公园1个,分组团级综合公园7个,其他主题公园

7个;社区公园为分布于城市各居住组团之中的集中绿地,按0.5-1公里的服务半径布局。

第68条狮山组团绿地

1、狮山组团的绿地系统为“多心-廊道”的结构。

2、至规划期末,狮山组团规划城市绿地面积136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5.6%。

3、规划城市公园14个,其中西北片区3个,南海软件科技园片区1个,官窑片区2个,

松岗片区2个,狮山中心城片区4个,狮山科技园片区2个。

第69条西南组团绿地

1、至规划期末,西南组团规划城市绿地面积为633公顷,占组团城市建设用地的13.9%。

2、规划自然生态保护区共2处,一处为云东海湿地,一处为江南丘陵灌木保护区。

3、规划城市公园共18个。

第70条西江组团绿地

1、西江组团绿地系统结合水域和山体进行布局,形成“一江+多廊+多斑块”的结构。

2、至规划期末,西江组团规划城市绿地面积为1107公顷,占组团总建设面积的13.0%。

3、加强保护性开发西樵山风景风景区;合理适度开发平沙岛旅游区;结合秀丽河与规划

的荷富水廊形成城市景观带。

4、规划公园绿地13处,其中荷城街办分组团11处,西樵分组团3处。

第71条大沥盐步组团绿地

至规划期末,大沥盐步组团规划城市绿地面积为1155公顷,占组团城市建设用地的14.3%。

第72条九江龙江组团绿地

1、九江龙江组团的绿地系统为“环城绿带+十字绿廊+绿心”的布局结构。

2、至规划期末,九江龙江组团城市规划绿地面积为693公顷,占组团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的11.3%。

3、保护“璜玑鹭鸟自然保护区”、合理适度开发龙峰山风景名胜区、大金山郊野公园、

海兽沙湿地公园等。

4、规划城市公园11处。

第十二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一节规划目标、层次与重点

第73条保护规划目标

实现对佛山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以及对历史文化资源的有效利用,强化佛山岭南地域文化特色,推动佛山城市文化建设和社会综合发展。

第74条保护规划层次与重点

保护规划体系的层次为:市域历史文化资源整体保护;佛山老城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与重点保护区保护和文物古迹保护4个层次。其中佛山老城保护作为保护规划的重点。

第二节市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第75条保护方式

建立完善的保护体系,对历史文化体系的完整性和结构性进行有效保护。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对全市的文物进行编号、分类、价值评估和实行预警信号。

第76条保护对象

1、保护市域内具有特色的山水环境,包括与文物古迹关系密切的水系、山体和具有地方

特色的基田农业区。

2、加强对市域范围内传统聚落、古树名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第三节佛山老城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

第77条老城保护区范围

“佛山老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范围是:护红路、高基街(红路直街口至松风路)、南堤路(松风路口至人民桥)、新堤路以南;建新路(祖庙路至卫宁路)、卫国路(卫宁路至普君西路)、普君西路以北;松风路(南堤路至高基街)、红路直街、护红巷、祖庙路、卫宁路以东;

市东上路、市东下路、普君北路以西。总面积约2.2平方公里。

第78条佛山老城保护规划原则

1、坚持整体保护与分类保护相结合,最大限度地保存真实历史信息的原则。

2、坚持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保护的原则。

3、坚持有重点、分层次、分阶段逐步整治、改善和更新的原则。

4、坚持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保存老城街巷肌理,严格控制建设规模的原则。

6、正确处理佛山老城与佛山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关系,正确处理佛山老城内部保护与利用

的关系,严格控制老城内的破坏性建设,适当发展老城的文化和旅游产业,积极改善

老城的生活环境。

第四节重点保护区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79条重点保护区

1、规划重点历史文化保护区分为城市型、过渡型、村落型和风景名胜型4类。其中,城

市型保护区应在下一层次规划中注意旧城改造问题,避免改造对保护区带来的破坏;

过渡型保护区应下一层次规划中注意协调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村落型保护区应在下一

层次规划中注意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水乡村落型保护

区应注意保护历史水系以及水系与其他文化遗产的有机联系;风景名胜型保护区应编

制风景名胜区专项规划。

2、规划重点历史文化保护区11处,分别为:老城核心保护区,属城市型;禅城黎涌,

属城市型;禅城石湾南风古灶,属过渡型;南海西樵山,属风景名胜型;顺德大良老

城,属城市型;顺德北滘碧江,属过渡型;顺德杏坛逢简,属村落型;顺德杏坛昌教,属村落型;顺德乐从沙滘,属村落型;高明更合朗锦村,属村落型;三水乐平大旗头

村,属村落型。重点保护区面积约为1800公顷。

第80条历史文化街区

全市历史文化街区共19处。分别为:

1、禅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共8处,包括:品字街历史文化街区、梁园历史文化街区、莲花

南历史文化街区、任围历史文化街区、祖庙-东华里片历史文化街区、新安街历史文

化街区、霍氏大宗祠历史文化街区和南风古灶历史文化街区。

2、南海区2处,包括:仙岗历史文化街区和黎边历史文化街区。

3、顺德区9处,包括:碧江村心街历史文化街区、碧江泰兴街历史文化街区、逢简巨

济桥历史文化街区、逢简明远桥历史文化街区、逢简刘氏宗祠历史文化街区、大良清

晖园华盖里历史文化街区、大良西山庙钟楼人民礼堂历史文化街区、昌教黎氏家庙历

史文化街区、沙滘牧伯里历史文化街区。

第五节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第81条文物古迹定义

“文物古迹”包括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历史场所以及其它遗址、遗迹,其中主要是历史建筑。

本规划所称的“文物古迹”,指已经为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登记在册。

第82条文物古迹级别分类

佛山市拥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分别为:祖庙、东华里古建筑群、南风古灶、高灶陶窑和康有为故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51处;其它登录文物保护单位77处;共计259处。

第二十一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83条近期建设目标

近期建设规划结合各职能部门和各区、镇“十一五”计划和城市改造与建设的重点进行安排。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城市发展目标和原则,明确近期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着重解决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逐步实施城市空间结构的调整与产业的整合,完善交通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转向健康、重质发展。

(1)加快推动城市空间结构的整合,加强市域生态环境、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的建设,改善城市的硬件环境,保持多元主体的发展活力与降低互动中的摩擦,促进组团式城市基本架构的形成。

(2)以城市设施建设与新区开发为契机,促进核心区及其周边地区的发展,通过高品质、高标准的体育、文化和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提高城市中心区的吸引力。

(3)确定各工业园区开发的空间布局与合理步骤,积极引导产业的集聚发展,促进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加强与产业发展规模相配套的生活服务区的建设。

(4)在各新区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原有旧城、城中村、功能混乱地区的整体改造与环境改善。

第84条近期各组团用地

开发要点

1、重点推进佛一环周边地

区有序开发,加快中心城区一

体化建设的步伐。

2、中心组团重点推进澜石

片区的整体改造;完成东平水

道的“一河两岸”城市景观建

设和桂城新区北部的开发;加

强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城西园的建设和三山国

际物流园区;改造祖庙地区、

禅桂交界地区;重点改造位于

核心区内的城中村。

3、大良容桂组团重点推进

大良的凤翔工业区、容桂的顺德科技工业园B区等产业园区的建设;开发伦教的大成围、大良的云近东区等居住区等;改造大良老城中心区。重点改造位于大良南区、近良居委会内河东片区的城中村。

4、狮山组团重点建设南海软件科技园、狮山新中心城区、西北组团、松夏工业园二期和

小塘工业园等。

5、西南组团重点建设三水新城市中心、西南片区和沙头片区,合理开发云东海旅游项目

等。

6、西江组团重点建设沧江工业园东园、教育科技园和西樵纺织工业城等;开发西岸旅游

度假区。

7、大沥盐步组团重点建设大沥城南新区、文化体育中心、黄岐-盐步两个城市综合居住

片区和长虹岭工业园等;整合建设商贸综合园区。

8、九江龙江组团重点建设九江港区、龙江西北商贸物流基地、组团中心区、九江金属专

业市场等。

9、重点培育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南海软件科技园、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高明沧江工业园等市级工业园区的集约化建设。

10、重点建设三山国际物流园区、三水工业园物流园区、高明沧江工业园物流园区、顺德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流中心;依托各类专业市场,建设南庄、乐从、陈村、龙江、大沥等物资集散地。

第85条近期交通设施建设

1、铁路:重点建设广珠城际轨道交通、广珠铁路,做好广茂铁路复线建设的前期工作

2、城际与市内轨道交通:建成广佛地铁,建设佛山地铁2号线;备建广珠城际轨道。

3、高速公路:重点建设广珠西线高速公路二期、珠二环高速公路、广三高速公路扩建工

程,做好广明高速公路二期建设的前期工作。

4、快速路:重点建设佛山一环,佛山一环南线东延线(横六)、佛山一环东线南延线(纵

五),魁奇路东西延线,禅西大道。

5、主干路:完善中心组团内同济路东西延线、季华路东西延线、汾江路延线,大福路南

延线,华阳南路、文华路南延。

6、港口:形成以三山港区、三水港区、九江港区、高明港区、容奇港区、北滘港区、禅

城港区等8个重要港区为骨干水运交通枢纽。

第86条近期公共设施建设

1、商贸设施:重点建设中心组团新城区的市级商贸区和南海桂城新城区中心,顺德德

胜新城区中心,狮山组团的狮山中心、西南组团的三水新中心,西江组团的荷城新区,大沥盐步组团的城南新区,九江龙江组团的龙江、九江商业中心,改造提升祖庙、大良老城、容桂老城、荷城旧城的商业中心。

2、文化设施:在两个百万人口组团的新城区,重点建设中心组团新城区内的佛山新闻中

心、佛山市图书馆新馆、佛山市博物馆新馆、佛山大剧院、佛山科技馆新馆、佛山市档案方志馆新馆、佛山文学艺术中心,大良容桂组团德胜新城区内会展中心、演艺中心等市级主要文化设施;基本完成各组团公共图书馆、文化中心、青少年宫等文化设施建设。

3、体育设施:完善市、组团两级体育中心的功能,重点建设包括“世纪莲”体育中心、

“岭南明珠”体育馆在内的、为广东省第十二届运动会而配套的各类体育场馆和组团级体育设施,改建或扩建现有设施,积极推进社区体育活动场所建设。

4、医疗卫生设施:重点建设市公共卫生大楼、传染病医院等市级医疗卫生设施;扩建和

改建现有的医疗卫生设施,逐步完成医疗设施的升级;推进社区卫生设施建设,完善医疗系统。

5、教育设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狮山组团的南海软件科技园、大良容桂组团的顺德职业

技术学院等;基础教育重点建设佛山新四中、南庄高中等11所高级中学。

6、历史文化设施:全面修缮佛山祖庙,开展梁园二期修复工程,完善大旗头村的修复与

建设。

第二十二章城市远景规划

远期发展目标(2011-2020年)

重磅!《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

重磅!《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 千呼万唤始出来! 昨日,《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草案正式公布,未来近20年,羊城如何发展,有了清晰脉络。 整个草案亮点颇多,赶紧来看看。 城市使命:“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城市、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增 长极、独具特色,文化鲜明的国际一流城市;城市目标:至2020年:高质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为兼具实力、活力、魅力的美丽宜居花城; 至2035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成为经济实力、 科技实力、宜居水平达到世界一流城市水平的活力全球城市;至2050年: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引领型全球城市, 实现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成为向世界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巨大优越性,富裕文明、安定和谐、令人向往的美丽宜居花城、活力全球城市。人口规模:2035年,常住人 口规模控制在2000万人左右,同时按照2500万管理服务人口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区域协同:加强与香港、澳门全面深度合作;推进广佛同城、广清一体化、优化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发展布局、强化与深圳、东莞的科技合作等。 城市结构:以山水城田海为基地、以珠江水系为发展脉络、

以生态廊道下相隔离、以交通骨架为支撑、聚焦航空、航运和科技创新三大国际战略枢纽、强化多点支撑、构建枢纽型网络空间结构。城乡空间网络体系:主城区-副中心-外围城区-新型城镇-乡村 主城区:荔湾、越秀、天河、海珠四区,白云区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地区、黄埔区九龙镇以南地区及番禺区广明高速以北地区。是承担科技创新、文化交往和综合服务职能的核心区域。 副中心:南沙区全域。是广州副中心与功能完整的滨海新城,也是广州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门户。 外围城区:花都城区、空港经济区、知识城、番禺南部城区、从化城区和增城城区,是承接主城区人口、功能疏解的主要区域和外围综合性服务地区。四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第一层级:城市级主公共服务中心,共2处。 第二层级:城市级次公共服务中心,共12处,分别是白云新城、白鹅潭、天河北部、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广州南站、市桥、蕉门河、新华、空港、知识城、荔城、街口。 第三层级:地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共23处。 第四层级:组团级公共服务中心,约80处。大美珠江 滨江绿化带面积增加40%,控制沿江建筑高度与开敞空间。实现主城区珠江两岸60公里滨江漫步道、骑行道、无障碍通道三类通道全线贯通。

青海省西宁市民和县城市总体规划-中规院-第八章开发强度导向

第八章开发强度导向 土地开发强度作为城市政府科学、合理管理城市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之一,城市开发强度应依据区域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产业、交通等因素的具体要求,以“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改善城市环境为前提。综合考虑各类土地的使用性质、区域位置、周围的基础设施条件及空间环境条件等。运用微观经济学的原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在宏观层面上,确定城市开发总量和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在中观层面上,建立城市开发强度分区的基准模型和修正模型,进行各类主要用地的开发强度分配;在微观层面上,以街区作为容量控制单元,制定地块开发强度细分的原则。 一、宏观层面——城市整体开发强度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为土地供求关系提供了基本参考。根据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结合相关经验的类比分析,可以推测各类建筑的需求数量以及占城市建筑总量的比例。 在许多情况下,基于环境标准所确定的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和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所确定的城市建筑总量之间并不完全一致,需要在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综合权衡基础上进行价值判断。城市整体开发强度的上限方案能够提供较为充足的建筑总量,但由此带来环境标准的明显下降;城市整体开发强度的下限方案能够确保较为理想的环境标准,但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建筑总量需求相距甚远;最终选择的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空间需求和可接受的环境标准之间的综合权衡。 对于民和城市实际情况来说,考虑到城市独特的自然地形地貌特点,其环境容量应保证一定的限度从而确保在生态方面的安全性问题。因此,土地开发强度具体量化指标应是介于一定的范围之间而不是具体的数值,根据城市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以及相关经验数据各类用地开发强度具体如下表: 表8-1 城市建设用地整体开发强度控制表 序号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m) 绿地率 (%) 1 居住用地**~3.0 20~45 75 ≥30 2 公共设施用地**~5.0 15~50 99 ≥20 3 工业用地**~1.2 30~45 25 ≥20 4 绿地———≥75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 公示简本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2014-2020)公示简本 1.规划编制目的 为推进佛山市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支持佛山高新区进入创新突破的发展新阶段,统筹带动城市及周边地区自主创新发展;统筹、整合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现有资源,实现高新区一区五园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以及佛山市上层次规划制定。 规划范围协调范围三水园南海园禅城园高明园顺德园2.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个园区经国家审核公 告的四至范围为准,五个园区具体为南海园、三水园、禅城园、顺德 园、高明园。南海园规划范围面积753.79公顷。三水园规划范围面积 431公顷。禅城园规划范围面积1200公顷。顺德园规划范围850公顷。 高明园规划范围面积1339公顷。 (2)规划协调范围 为促进工业园区与周边地区的功能协调,实现产城融合,划定规 划协调范围。 南海园规划协调范围为南海中部片区,总面积约403.36平方公里; 三水园区,规划协调范围总面积约100.98平方公里;禅城园规划协调 范围扩展至南庄绿岛湖片区及张槎街道工业园区、吉利工业园区,总 面积约49.5平方公里;顺德园规划协调范围扩展至西部生态新区范围 以及五沙、容桂片区,总面积约109.13平方公里;高明园规划协调范 围拓展至荷城街道北部以及杨和工业区、明城工业区等范围,总面积 约100.75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3.规划目标与策略: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发展目标是:国家 一流科技产业园。 产业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光电产业战略崛起,加快促进汽车及 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业两大支柱产业高端发展,全力推动新材料、 环保、生物医药三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力促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 升与生产性服务业耦合共进,重点发展8大产业30个细分领域,构 建佛山高新区“830”产业体系。 总体发展策略: 策略1 核心引领,打造协同创新体系 策略2 强化先进制造,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策略3 产城融合,提升城市综合服务与公共环境品质 规划范围示意图周边协调发展分析图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 理的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宁发[2007]11号 【发布部门】西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27 【实施日期】2007.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宁发[2007]11号)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现就加强我市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领导,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1、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西宁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城市规划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的关键时期。要实现把西宁规划建设成为投资环境优越的创业城市,舒适休闲的宜居城市,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的生态城市,内涵丰富的文化城市,山清水秀、文明开放、人民富裕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任务十分艰巨。各

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目标、准确定位,突出城市特色,提高建设水平,实现城市建设新突破。 2、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加快建设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深入实施“扩市提位”战略。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载体,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中心城市的地位更加突出,城市功能更加健全,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更加改善,文明程度更加提高。 3、加强对城市规划与建设工作的指导。建立科学规范的规划决策、审批、执行体系,深入推进规划行政管理制度创新。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审核城市规划建设重大方案,协调解决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 4、积极推进城市规划与建设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设立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聘请专家担任顾问、咨询委员。发挥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的城市规划草案、待定重大项目,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和审议,保证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5、建设高素质的规划管理专业人才队伍。要通过委托学科实力雄厚的高等院校专业院系和科研机构进行定期轮训,选拔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著名高等学府、科研机构进修深造,外出参观考察、挂职锻炼等途径,进一步开阔规划管理专业人员的视野,增长见识,切实提高规划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6、明确城市规划管理职责。城市规划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政府主要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及监督监察工作。区(县)政府主要负责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本区域违法建筑的控制与查处,并参与本区域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其他重要规划事项的研究、论证、决策,支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荆州市朝阳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说明.doc

荆州市南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说明 第一章概况 南湖单元位于南湖单元位于沙市区与荆州区交界处,西与长江大学接壤、南与临江仙公园毗邻,地处长江大桥桥头、荆江大堤之下,是荆州南部的门户区域之一。 单元范围南至荆江大堤,东南至太岳路、东北至北京西路、北至武德路、西至南湖路及长江大学新校区东侧规划通道,规划总用地面积104.63公顷。单元内现状居住用地主要有九龙湾小区、南湖花园小区、长江尚品小区。 单元用地以居住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集中布置在武德路南侧,包括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实训中心、长大医院、电力局、长江防汛调度中心等,以及南特陶瓷大市场、金龙大市场、荆州购物广场等商业设施;近年来陆续完成的居住小区:九龙湾、长江尚品、南湖花园、南苑小区、尚上名筑、嘉富丽苑、鸣凤园,32.45公顷。少量工业用地:南湖机械总厂、富盛石材加工厂。单元现在总人口约11000人。 《中心城区南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长大国际园)》于2015年获得荆州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规划确定南湖单元是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单元。拟将南湖单元建设成为城市与水体相互交融、自然与人文和谐发展,空间景观丰富多彩,充分体现荆州市整体风貌特色的城市居住功能区。在原控规的指导下,对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控制和引导作用。 第二章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版)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5、《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6、《荆州市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2008) 7、《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8、《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第三章修改原因 1、棚户区改造后, 需对整体功能的梳理,并重新细定相关地块的用地性质。 2、按照市政府要求,落实石油科技城建设,将长江大学科技园作为石油科技城的“一核”,紧紧依托长江大学“双一流”石油学科的专家和技术优势,以荆州市石油产业发展壮大为核心、向创业者提供技术研发、创新创业、技术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及其他相关综合服务,拟选址在南湖单元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北侧。 3、荆江大道作为城市的主要干道,线形设计上需满足规范要求,在本单元内存在偏移。 4、合理布局单元内其他用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5、增强控规的可操作性。 第四章修改内容 1、用地布局修改:结合棚户区改造,将棚改区范围内原有分散的社区服务、停车、超市等公共设施集中,形成单元南片综合服务中心,整体建设。在道路交叉口处形成开敞空间。 根据《中小学布点规划》,在单元内设置24班小学,小学用地规模由0.94公顷扩大至1.68公顷。 结合长江大学科技园的选址,在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北侧建设创业中心、科技企业孵化汇中心、研发中心、科技成果交易中心、招商中心、综合服务区及人才居住区,

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XXXX-2020)

目录 引言 (2) (一)战略规划的缘起及实践 (2) (二)本轮战略规划编制的背景 (3) (三)本轮战略规划编制的过程 (6) (四)战略规划编制方法的探索与创新 (12) 1 回顾与挑战 (14) 1.12000年战略规划要点 (14) 1.2 2000年战略规划实施效果 (16) 1.3机遇与挑战 (24) 结语 (40) 2 目标与定位 (41) 2.1城市发展目标 (41) 2.2城市定位与职能 (41) 2.3城市规划目标 (43) 3 发展战略 (45) 3.1从城市到区域—强化区域中心 (45) 3.2从制造到创造—发展现代产业 (63) 3.3从实力到魅力—建设文化名城 (68) 3.4从安居到宜居—构筑宜居城乡 (75) 3.5从二元到一体—实现城乡统筹 (90) 4 空间与特色 (98) 4.1城镇体系 (102) 4.2 空间结构 (106) 5 实施策略 (147) 5.1生态优先串珠发展 (151) 5.2优化主城构建新区 (156) 5.3文化复萌强化特色 (161) 5.4 制度保障持续发展 (162)

引言 广州市2000年的战略规划是结合城市发展特点,改进城市快速发展和市场体制下城市规划工作方法的成功尝试,在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编制方法、实施检讨等方面开创性的、卓有实效的探索,为战略规划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指导。 2007年开始,伴随着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落实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要求,应对空间发展战略转型的机遇与挑战,为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支撑,广州市及时开展了新一轮的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工作。 2007年3月至2009年9月,新一轮的战略规划经过规划咨询,多方案比选完成初步方案,落实解放思想调研成果完成中期报告,贯彻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完成了最终成果。本轮战略规划不仅因应形势的变化提高了城市定位、明确了城市目标、深化细化了总体战略、科学制定了空间规划、制定了近期行动计划,还对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创新战略规划研究和编制方法做出了有价值的探索。 (一)战略规划的缘起及实践 2000年6月至9月,广州开国内大城市之先河,邀请国内五家规划设计单位(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中山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开展了战略规划咨询工作。2000年12月在咨询方案基础上,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进行了战略规划的整合与深化,完成了《广州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概念规划纲要》(以下简称“2000年战略规划”),2001年4月获得广州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0年战略规划提出了将广州建设成为适宜创业发展又适宜生活居住的国

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城市发展指导思想 高屋建瓴、把握全局;力求近远期结合、保持弹性;放眼未来、立足现实,坚持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努力促成西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跨越,保证西宁市经济快速增长,加强城市建设,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带动作用,逐步形成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城市建设目标 将西宁建成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桥头堡、发展地区特色经济的主力军、各民族团结互助的模范城、青海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的美丽家园。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近期到2005年,中期到2010年,远期到2020年,远景指2020年以后20年至30年。 城市性质与规模 城市性质:西宁是青海省省会,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多民族共同繁荣的高原名城。城市人口规模:2005年达到100万人;2010年达到110万人;2020年达到130万人。 城市用地规模:西宁市远期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西宁市主城区近期2005年用地规模为96.6平方公里,2010年用地规模为100.3平方

公里,远期2020年用地规模为128.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 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为:西宁市区、市域范围内重要的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和正在建设的黑泉水库、自然生态保护区以及自然与历史遗产保护范围,以及鲁沙尔镇、多巴镇、甘河滩镇的规划范围,总面积约3930平方公里。 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西宁市在各个区域层面,尤其是在海东地域经济中心的作用,协调城镇体系在西宁—兰州、西宁—拉萨两条轴线上的整体功能,建立结构合理、有机扩展的“核心—外围”体系。城镇体系发展建设的重点是:完善市域城镇体系结构,促使“核心—外围”体系的有效生长,建设特色文化和旅游经济职能,促使城市高级职能的强化和主体地位的实现。 城镇体系总体战略目标:建立一个适宜西宁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等级规模完善、中间布局合理、功能组织协调的城镇体系结构。西宁市市域城市化水平2005年达到55%,2010年达到60%,2020年达到65%—70%。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以西宁市区、鲁沙尔镇、甘河滩镇、多巴镇为点,以宁果公路、鲁多公路、109国道为线,组成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的核心区;以环状核心区作为市域中心,以315国道、兰西高速公路、宁张线等为辐射轴,逐步形成大通桥头、湟源城关等市域次级发展极核;分别以大通桥头、湟源城关为中心,形成众镇拱卫的态势。 西宁市市域形成三大城镇经济区:西宁市—鲁沙尔—甘河滩—多巴,形成环状中心城市综合经济区,范围包括西宁市区、湟中与平安两县,以商贸、旅游、康体休闲、工业、农副产品生产与加工工业为主;以大通桥头为中心北部次级城

荆州市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部分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控制指标解释与规定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用地性质代码 第四章用地规划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 第七章绿化规划 第八章“五线”规划控制 第九章土地使用及建筑规划管理规定第十章图则说明 第十一章实施管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深化、落实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布局,统筹安排各项设施,指导城市片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特编制本规划。 第1.0.2条规划原则: 1.整体性原则——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要求 2.综合协调原则——规划用地集约、设施高效、环境优美的产业园区 3、软硬件并重原则 4、生态优先原则 第1.0.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3、《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1998年4月1日) 4、《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20年》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50137-2011)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7.《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08年) 》(国土资发〔2008〕24号) 8、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 第1.0.4条规划目标: 成丰单元是以现代工业、仓储物流和港口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单元,也是服务全市的重要功能区之一,规划建设成为工业发达,港口交通便利的现代化城市单元。 第1.0.5条规划范围及规模: 1、单元位于荆州市城南片区南部学堂洲,用地范围东至郢都路,西至健康路,北至荆江大堤,南至长江子堤。 2、用地规模:规划区总用地141.31公顷。规划区共分4个街区,29个基本地块。 3、人口规模:成丰单元人口为1.0万人,片区的人口包括就业人口和少量居住人口两类。 ⑴、就业人口规模 本规划区内的就业人口主要是工业用地的就业人口。 ①、就业人口密度指标的分类确定 通过国内工业用地的经验数据及我国部分工业园区就业密度类比分析,本规划区内工业用地就业人口密度分为机械制造产业用地、纺织工业用地、其它一般工业用地三类进行估算。 经验数据表明,轻工、机械、医药等用地就业人口密度一般为100人/hm2;一般工业用地就业密度一般为150人/hm2;纺织、印染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地就业人口密度一般为250人/hm2。 ②、工业用地的就业人口规模 本次规划的纺织工业用地约为1.30hm2;机电工业用地约为5.87hm2;生物医药用地约为6.27hm2;建材工业用地约为35.86hm2;一般工业用地(除纺织、机电、生物医药、化工以外用地,本次规划统称为一般工业用地)约为19.59hm2。 综上,计算可得,规划学堂洲单元可容纳的工业用地就业人口数量约为:1.22hm2×250人/hm2+9.08hm2×100人/hm2+6.27 hm2×100人/hm2+28.3hm2×150人/hm2++28.64hm2×150人/hm2= 10381人。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9修订版) 佛山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 城市用地 (3) 4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 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 公共设施 (21) 7 道路交通 (26) 8 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0) 9 景观与环境 (36) 10 特定区域 (38) 11 附则 (39) 附录一:用词说明 (40) 附录二:名词解释 (41) 附录三:计算规则 (43)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49)

1 总则 1.1 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 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为依据,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 和集镇,经批准可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 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近期建 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 “2+5组团”可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 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城市新区、旧 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 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研究报告

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前期研究报告 ——前言 1984年国务院批准《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81-2000)》。到80年代后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原城市总体规划安排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大部分已经实施完成,有些方面已不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根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研究,从1989年开始修编《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在上报国务院审批过程中恰逢2000年广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总体规划暂缓批复,规划调整期间,广州市的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参照原上报国务院的城市总体规划”。 2000年,广州市开始编制《广州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概念规划纲要》,确立了“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空间拓展方针,并相继编制了番禺、花都两个新区发展规划,完成了《近期建设规划》,形成了城市规划实施跟踪评价制度,及时地对规划进行政策调校,有效地指导了城市建设,增强了广州城市发展的科学性,较好地发挥了规划对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十五”期间,广州城市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区域中心功能进一步加强,成为华南地区最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依据国务院和建设部的指示,在综合2000年之后广州的发展实际以及《广州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概念规划纲要》的基础上,形成了《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并获得国务院批复(国函(2005)105号文)。 2010年,在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广州市将通过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城乡生态环境、拓展并优化空间布局,初步形成由中心主城区、南沙副城区、花都副城区、萝岗副城区、荔城组团、街口组团组成的“一主三副两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同时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优化功能分区,强化城市六大功能建设目标:经济中心、国际都会、创业之都、文化名城、生态城市、和谐社会。 为了更好地发挥总体规划指导城市中远期发展的根本作用,响应中央宏观政策,落实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2]13号)等国家相关规划政策,深化和落实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征求意见稿]、《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等上层次规划,以及为了实现2020年把广州建设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的战略目标,2010-2020年的空间发展将实现从以“南拓、东进”为主的拓展战略向强调“优化与提升”的品质战略转移。

青海省西宁市2030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报告.doc

致全市人民的公丵开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 西宁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亲切关怀下,经过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奋斗,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市发展空间得到拓展,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特色日益彰显。围绕着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以及青藏铁路扩能改造、兰新二线铁路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西宁发展提出的新的目标和更高的要求,西宁市在科学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城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认识了城市发展存在的问题,为顺应历史潮流、把握历史机遇,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作出了科学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决策。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立足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把西宁建设成为“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为目标,依照“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拉开城市骨架、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文化内涵”的原则,坚持“国际视野、国内前沿、西部一流”理念,牢牢把握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开展整个规划编制工作。 在规划编制中,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纲要》和《关于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的意见》的总体要求,从区域层面审视了西宁发展问题,认真分析了西宁、兰州两地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入研究了城市职能分工、区域性重大设施协调布局、区域性城市群发展网络统筹构建等问题,对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了全面考虑,确定未来西宁市的城市性质、职能,合理预测了城市规模,确定了未来城市空间发展格局的基本框架,坚定不移地落实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做强西宁、服务全省”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突出了西宁作为东部城市群“极核”的功能和作用。 本次规划将提升区域地位、强化服务功能、突出高原特色、建设宜居城市作为重点,将城市发展战略转向加强与兰州和海东区域协作以及城市功能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空间格局重构方面,力求通过努力,到规划期末,把西宁建成带动区域发展的西北经济高地,自然人文有机融合的区域服务中心,具有国际知名度的高原旅游名城,宜居宜业、保障完善的生活之城和幸福之城。 各位市民,本次规划对于保证未来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不敢懈怠。恳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建设我们共同的“宜居、宜业、宜游、宜人的生活之城和充满活力、体现实力、彰显魅力、富有亲和力的幸福之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荆州市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1条规划缘起 2010年11月15日,省人民政府鄂政函【2010】342号文件正式批准设立荆州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暨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并提出了将本区建成中国南方大遗址保护示区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示区的发展目标。本区域为国家文物局和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的核心区域,属部省共建的国家项目。从国家战略层面来看,旅游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战略性产业。从经济发展和旅游需求层面看,旅游业正逐步进入大众化的全面发展阶段,国际国旅游市场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更加稳固。从旅游市场投资层面看,社会力量积极投身旅游产业。从交通与旅游出行层面看,中国高速交通体系近几年快速发展,大大拓展了游客出行距离和产业发展空间。荆州作为长江中游的重要交通枢纽之一,高铁、高速公路、铁路、水运等综合交通体系较为发达,为荆州旅游的可进入性带来了极其便利的条件。从本区域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层面看,所蕴含的楚文化和生态等资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目前,新区成立了管委会,理顺了管理体制,具备了操作条件。综上所述,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的发展,外条件均已具备,目前迫切需要一个综合性的总体规划来指导建设,这正是本规划编制的缘起和目的。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修正) 3.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6.《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容暂行规定》(2002) 7.《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8.《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9.《旅游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GB/T 17775-2003 10.《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11.省政府、国家文物局《共建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框架协议书》(2010) 12.国家文物局《楚纪南故城遗址区保护总体规划纲要》(2011) 13.省政府《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规划》(2008-2020) 14.《省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1993) 15.《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16.《荆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7.《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8.《荆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 19.《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 20.《长湖保护治理和利用规划》(2008-2020) 21.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政策和法规文件 第3条规划围 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行政管辖围为136.1平方公里。本规划的核心规划围是:南至沪蓉高速铁路,北至318国道改道新线,东至桥河与相邻,西至老207国道及纪南城遗址西侧。总面积为115.25平方公里。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行政管辖围沪蓉高速铁路以南区域及长湖东部水域未纳入核心规划围。楚纪南故城遗址区总体保护规划中的楚纪南故城城址、雨台山墓群位于本规划的核心规划围。第4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其中: 近期为2011—2015年; 中期为2016—2020年; 远期为2021—2030年。 第5条规划性质与任务 (1)规划性质 本规划属于以文化为支撑,以旅游为主体的旅游区总体规划,是大遗址保护区和生态文化旅游区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和建设管理的行动纲领。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则和专题研究。 (2)主要任务 ?分析现状条件,协调区域关系; ?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发展战略; ?利用资源优势,策划旅游项目; ?明确功能构成,确定空间布局; ?强化保护措施,规划发展规模; ?配套基础设施,合理分期建设。 第6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各类资源要素,处理好大遗址保护、旅游发展宏观态势与荆州现实情况的关系,既要有高的起点,又要结合实际。 (2)以楚文化为灵魂,以生态环境为基础,以旅游为主体,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确保旅游区可持续发展; (3)协调好本旅游区与中心城区、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关系,处理好整体与部分关系; (4)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建设原则,近远期相结合,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 第7条强制性容规定 文本中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容。强制性容是对总体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总体规划强制性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规划背景分析 第8条环境敏感性评价 本规划借助于ArcGIS 10.0,选取了文物遗址、市政设施、水体、已建设用地、坡度、植被等6个因子作为环境敏感性评价的因子。结果显示,极敏感区和高度敏感区主要分布于规划区的西部、南部和北部,在其他区域也有线形穿越,二者占规划区面积的35.33%,在这些区域应尽量避免或应控制人类活动的干扰。穿越其他地区的线形的高敏感区多为市政基础设施,如能采取措施改变这些设施的走向或布置形式,则会明显降低环境敏感性程度。中度敏感的区域主要分布于规划区的中部和东部,与海子湖湖面及东部的鱼塘有较强的对应关系,占规划区面积的34.4%,适合较低强度开发利用,尽量以自然要素为主。轻度敏感的区域呈镶嵌状分布于规划区的各处,占规划区面积的12.04%,可以适度开发利用,但也要控制开发利用的强度。低度敏感的区域呈岛屿状分布于规划区的北部和南部,占规划区面积的18.23%,限制因子少,可以开发利用。 第9条旅游资源评价

新佛山城市规划(2020)

佛山城市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2002年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新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第2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5、《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6、《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构想》 7、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的相关规划文件 第3条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 1、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为佛山市行政辖区的范围,面积3848.49平方公里。 2、规划中心城区为“2+5组团”所包括的街道办或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913平方 公里,约占全市域面积的49.7%。“2+5组团”是指:中心组团、大良容桂组团、狮山组团、西南组团、西江组团、大沥盐步组团和九江龙江组团。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1年以后。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线,使佛山市由“快速城市化”向“健康城市化”的方式转变,由注重“数量的增长”到关注“质量的提升”。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佛山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市域内 不同类型地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佛山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间的关系,在区域协调中准确把握佛山自身的定位;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按照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规划好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划定并严格控制区域绿地,加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综合、有效利用,降低工业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通过合理布局,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的成长。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城市发展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10年左右,全面协同地推进佛山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在 保持发展活力的前提下调整体制结构,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强区域协作,构建广佛都市区的基本构架。 2、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力争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 优美、城乡协调、体制完善、社会文明的小康社会;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一起,确立具有独自特色的国际大都市区的地位。 第7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1、以区域协作为城市发展的基本前提,遵循区域化与市场化的一般规律,科学判断与合 理制定城市的发展路径、功能定位与发展选择,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对于跨界地区的影响。 2、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协调。 3、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协调。 第8条社会发展策略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定劳动力的供给,引导流动人口逐步本地化,实现劳动力的稳定储备。 2、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建立与就业岗位相关的土地供应机制,加大职业培训与教育的投 入,增强劳动力的可就业能力,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适应产业发展对人才结构的需求。 3、完善城乡统筹规划,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区的集聚,全面改善村镇地区在社会基础服务 设施方面的配套建设。各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市-区-街办(镇)-村” 多级与多层次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 4、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镇改街、村改居”和城市新建小区的“社区建设”,增强市民 的地方认同感。 5、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建设“数字佛山”。

四川省攀枝花市旅游总体提升策划

四川省攀枝花市旅游总体提升策划2008年,在四川省打造攀西阳光生态度假旅游区的战略下,攀枝花市委、市政府提出“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城市发展战略。 本策划在“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的战略指导下,着重盘点攀枝花旅游资源,盘活存量资产,聚合内聚能量,努力“迎合――激发――引导”市场需求,构建攀枝花的阳光旅游吸引物体系,以及相关的产业配套支撑;根据攀枝花的品牌诉求,针对不同市场层面,设计攀枝花的旅游形象体系,多维度地营销攀枝花;高标准地设计攀枝花的旅游管治和服务体系,使品味旅游和品质服务达到最佳的结合。 一、战略统筹 (一)战略思路 “阳光与生态”是资源特点,并不是旅游产品。 目前全国主打阳光特质目的地有海口、日照、西昌、攀枝花,国际上较为著名的有加拿大的埃德蒙顿、澳大利亚的昆士兰、布里斯班,其中除埃德蒙顿、攀枝花、西昌外,其他均是滨海城市,阳光与沙滩、海水结合形成滨海度假类产品,埃德蒙顿的阳光旅游依托其区域中心城市的其他条件,并非核心吸引物,西昌目前在和攀枝花同在阳光的照耀下,攀枝花该何去何从? 在这样的情势之下,我们回首攀枝花旅游发展历程,可以隐约看到一根主线越来越清晰的呈现出来,这就是基于阳光生态下的健康生

活。 因为有了阳光,这里农作物茁壮成长,结出健康的果实; 因为有了阳光,这里成为国家级体育运动基地,锻炼健康的体魄; 因为有了阳光,成都的老人们来这里健康过冬; …… 健康,这个比阳光更稀缺的资源才是攀枝花旅游最宝贵的财富。 至此,攀枝花的阳光终于有了落脚点,从产品化的视角去审视健康主题,有着丰富而巨大的想象空间。 (二)战略定位 综合以上分析,对应潜在市场需求与战略导向,将攀枝花现有“中国阳光生态度假旅游区”的概念性定位解读为: 中国阳光健康度假旅游目的地 (三)战略路径 通过综合的比选分析,确定攀枝花旅游在未来的3-5年时间内,明确围绕打造“中国阳光健康度假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形成:“以休闲度假为主、观光旅游为辅;以冬季旅游为突破,兼顾其他季节;面向全国塑造品牌,立足周边重点营销”的战略发展路径。 (四)战略目标 终极目标: 中国阳光健康度假旅游目的地 近期目标: 中国冬季旅游著名品牌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送审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详细规划和技术规定的关系 第三条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第四条密度分区 第五条实施性规定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管理 第六条城市规划层次 第七条“六线”控制体系 第三章城市规划勘察测量管理 第八条城市规划编制与城市勘察、测量 第九条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 第十条城市基础测量 第十一条城市规划工程测量 第十二条城市规划勘测资料管理 第四章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管理 第十三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第十四条建设用地分类 第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 第十六条用地面积的最小规模 第十七条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第五章详细规划管理 第十八条建设用地技术经济指标控制 第十九条居住用地公共设施配套要求 第二十条竖向标高 第二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第二十二条近现代优秀建筑保护 第二十三条传统骑楼街的保护、更新和改造 第六章建筑工程规划管理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使用功能的确定和建设用地适建范围 第二十五条建筑工程的高度控制 第二十六条建筑间距 第二十七条建筑退让 第二十八条建筑工程停车配建 第二十九条零星建(构)筑物和建筑物外部附属物 第三十条村民和城镇居民住宅 第七章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第三十一条城市道路交通 第三十二条城市轨道交通 第三十三条其它交通设施 第三十四条管线的布置 第三十五条河涌水系规划控制范围 第三十六条市政设施 第八章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第三十七条规划验收 第三十八条分期验收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用语说明 第四十条溯及力 第四十一条生效日期 附表: 附表一: 居住用地人口密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附表二:工业用地通用厂房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附表三:普通仓储用地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附表四:公园内部用地比例 附表五:居住建筑建筑间距表 附表六:建筑工程临规划道路边线、河道规划控制边线退让规定附表七:建筑工程临铁路边轨中线退让规定 附表八:建筑工程临架空电力线导线边线退让规定 附录: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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