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工程406合同段综合应急预案

深圳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工程406合同段

工程安全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通过实施本预案,努力使本工程施工行为更好地满足法律要求,为员工的工作和场地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而延误事故应急救援;最终达到有效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1.2.2地方性法规、规章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等。

1.2.3指导、参考文件

《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出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的通知》(深府[2005]37号)、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2008年5月22日《关于学习“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完善各项目应急预案的函》、本工程《施工风险登记手册》等。

1.3编制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和谐社会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真正落到实处。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救死扶伤、消除危险;清洁现场、评估

后果。”位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工程407合同段的各类工程事故的应急处理。

预案中重大事故的定义:既在本项目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突然发生的死亡1人以上(含1人)、重伤3人以上(含3人)的人身伤亡事故以及造成损失在五千元人民币以上的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及其它事故。

2、宣传、培训和演练

2.1应急人员的培训

根据计划,定期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基础培训、专业培训、战术培训,使其掌握自身安全防护措施和救护方法。建立定期的强化培训制度,并进行考核。

2.2 公众宣传教育

根据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使他们掌握可能发生的事故的性质和特性,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了解预先指定的主要和备用疏散路线,了解各种警报的含义和应急工作的有关要求等等。

2.3必备器材培训与演练

1)项目部在开工前必须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进行危险源的识别,列出危险源清单,对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开工后一个月内项目应根据所列出的重大危险源内容,结合本预案的要求,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应急预防知识的培训及演练;从而使其具备一定的事故预防能力和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主要培训内容包括:

①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辨识和事故预防措施;

②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③事故紧急报警;

④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④现场抢救、逃生的基本知识。

2)项目部在经过有效的培训后,应在项目开工后针对工程特点选择代表性事故进行一次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应增加演练次数;演练结束,应及时做出总结,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修改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3)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经培训的安全急救员以及有针对性、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如

救生绳、担架、氧气袋、急救箱、灭火器等),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用。

4)启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后,项目部的大型机械设备(如挖掘机、汽车吊等)、运输车辆等统一纳入应急救援体系之中。对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的派出车辆、设备等指令应无条件立即执行。

2.4预案演练

项目部制定相应的演习计划,定期进行演练,使应急人员更清晰地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有效、迅速地开展,找出应急救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如程序与方针之间的距离、预案中相互矛盾之处、预案、程序修订与改进之处、确认资源充分性、检验培训效果。演练的形式有三种,一桌面演练、二功能演练、三全面演练,具体实施特点见下表。演练要明确演习的周期、范围、形式,检验各类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的执行任务的能力。同时,要对演习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对演习中暴露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解决。

安全预案演练形式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3.1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

项目部安全管理小组是项目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指挥部,当重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讯速展开救援抢险工作;项目部应急救援抢险指挥部人员组成由:

总指挥:项目经理

副总指挥:项目副经理(反应行动)、项目安全主任(事故现场)

成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安员、设备员、材料员、各专业队长、后勤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3.2 应急救援抢险指挥部的职责:

3.2.1应急救援抢险总指挥职责

1)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启动应急反应;

2)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3)评估紧急状态,升降警报级别:

4)决定通报外部机构,与项目部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5)直接监察应急行动人员的行动;

6)决定企业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保证现场和企业外人员安全;

7)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反应组织。

3.2.2反应行动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指挥;

2)提出对策和建议;

3)保持与现场副总指挥联络;

4)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他资源;

3.2.3事故现场副总指挥职责

1)指挥和协调事故现场行动;

2)评估现场事故;

3)保证员工和公众执行应急反应行动;

4)控制紧急情况;

5)与反应行动副总指挥协调行动。

3.2.4 其他成员职责

项目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可根据各成员专业特长的不同,具体分为事故现场抢险组、事故现场救护组、事故现场保护组、事故现场通讯组和物资供应组等专业小组,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救援抢险工作有序不乱。

各专业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1)事故现场抢险组: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等工作,包括控制事故扩大、抢救被困人员、设备、贵重物资等,并做好清点现场及危险品的转移工作。

2)事故现场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并及时组织护送伤员到附近医院或医疗救护机构救治等工作。

3)事故现场保护组: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转移、财产的清点、保护及事故的原始记录、现场拍照、现场警戒治安维护等工作。

4)事故现场通讯组:负责收集相关紧急情况的预报(如台风、暴雨预报等)以及确保通讯器材完好,报警和通讯人员准确掌握报警和通讯的方式、过程和灾情描述词语,保证各应急救援机构之间联系迅速和畅通。

5)事故现场物资供应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抢险工作的物资共应,保证应急救援抢险工作正常进行。

4、重大事故报告程序及应急预案的启动

4.1项目部重大事故报告程序:

重大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命令各专业小组立即展开

救援工作;项目经理向公司质安科报告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以及是否请求公司支援。同时向业主及监理单位报告,以便业主及监理单位做出相应反应;质安科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公司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报告,由副经理向公司经理汇报并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告。

4.2 公司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以经理为首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现场总指挥,指导救援抢险并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

4.3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程序:重大事故由项目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本单位各方面力量处置的同时,报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门,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门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置。

4.4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应根据事故程度决定是否停止施工或对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是否向应急服务机构或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救,同时做好救援准备及一切配合工作。

4.5 各应急专业小组人员,必需服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展开救援工作。

1)事故现场抢险小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立即展开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控制事故扩大;抢险过程中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首先注重人员的抢救及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转移、封存等,其次是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并及时清点现场,随时与现场应急指挥及其他小组保持联系。

2)事故现场救护小组:接到指令后,应立即展开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伤员及护送受伤人员到最近的医疗中心医治,随时与现场应急指挥及其他小组联络。

3)事故现场保护组:接到指令后,应立即展开保护事故现场、周边警戒治安维护和人员的疏散、清点及贵重财物的清点工作,并指引无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区,清点人员及财物,配合抢险小组对抢救出的贵重物资、设备等进行清点、保护,对现场情况及时拍照取证,做好记录,为后续的事故调查工作提供原始资料。

4)事故现场通讯小组:保证现场内与其他相关单位及应急救援机构的通讯畅通,随时与现场应急指挥及其他小组保持联络。

5)事故现场物资供应小组:保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物资供应,确保事故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正常进行。

4.6应急结束

1)应急结束的指令由总指挥发布

对重大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财物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总指挥认为事故的发展状况必须终止的;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预案终止令。

2)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现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方可恢复施工生产。

恢复程序

①组建恢复队伍、明确行动重点;

②评估现存风险、保护人身与财产安全;

③现场警戒、出入口关闭、保护财产与证据;

④现场清洁与净化;

⑤关键作业的恢复;

⑥对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帮助;

⑦事故调查与存档

明确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受损物品清单、修复与重置费用

⑧保险的理赔

5、预案管理

本项目部负责制定、修改、更新本预案;负责本预案的修改记录,并负责发布本预案;负责对本预案的评审。

5.1预案管理与改进程序

5.2制定变更与修订要求,持续更新与改进文件,保持动态性

1)增添或删除,不与法律或上级文件抵触。

2)任何上级主管部门均有权提出修订;与每一受影响部门协调,得到正式书面批准;定稿后提交主管部门,经跟踪评估后正式实行。

3)变更通知

日期、序号、主题、目的、内容、背景、行动、页码;发布后,修订生效;临时变更可根据类似程序。

6、危险源的预防及应急抢险措施

6.1高支模坍塌事故危险源及预防、应急抢险措施

6.1.1高支模坍事故塌危险源

高支摸、大跨度梁板施工未编制专项方案、支撑系数未经设计计算或未按方案、规范施工、拆模过早、模板排架基础下沉等。

6.1.2高支模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1)搭设模板支撑的场地土方回填必须严格按规范及交底的要求进行回填施工,分层夯实不得超厚回填。土方回填结束后,必须进行密实度检测,达到方案设计的强度要求后方可搭设模板排架;

2)排架搭设用钢管、扣件等材料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立杆下应垫置50×100方木,长度不得小于2米;检查排架搭设扣件螺栓的拧紧程度,所有梁底水平杆与立杆连接扣件下必须增加另一扣件,增强抗滑移;

3)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于4m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同时主梁支撑立杆也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

4)施工中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分散堆放,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坍塌事故;施工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立即向应急小组成员汇报;

5)高支模排架下部必须有有效排水措施,预防回填土长期浸泡下沉;

6)对模板施工支撑系统要进行设计计算,高支模和大跨度梁板施工,还应按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执行。

7)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一定要达到混凝土100%强度要求。支撑搭设、拆除和浇筑砼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支模底下,应在适当位置挂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看护。

6.1.3坍塌事故应急抢险措施

1)一旦发生坍塌事故,应立即组织无关人员尽快撤离,确保人员安全,防止事故扩大,并在安全情况下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小组及救援器材、设备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10”、“120”救援。

2)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造成伤害;解救出的伤员应根据伤势分别送院抢救;对于坍塌被埋人员的抢救,应以人力为主,尽量减少使用机械,当必须使用机械配合时,应在确定被困人员具体位置后进行,抢救中应先清除伤者头部掩埋物,逐步清除全身。

6.2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危险源及预防、应急措施

6.2.1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危险源

现场未按要求做临边、洞口防护或防护不严;高处作业不按规定堆放材料;在脚手架及操作平台或楼层内玩耍、打闹或向下抛掷物料;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洒后上岗,不遵守劳动纪律;起重、吊装工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等。

6.2.2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预防措施

1)凡距地面2m以上,有可能发生坠落的楼板边、阳台边、屋面周边、基坑(槽)周边、预留洞口、通道口等高处作业时,都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2)机械安装后必须经有关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班前应进行试运转,对各种限位保险装置、吊钩、绳索安全性能进行检查,若发现故障,应及时进行检修,严禁带病作业;多台机械同时作业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防止碰撞,指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防吊物过程中碰撞伤人。

3)坚持安全教育制度,经常开展全员性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生产纪律,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禁止违章作业、酒后上岗和高处作业玩耍、打闹、向下抛物等违规违纪行为,避免造成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伤人事故。

6.2.3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人员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伤人事故,现场急救员应根据伤者受伤情况,或现场治疗,或送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求救。

6.3机械伤害事故危险源及预防、应急抢险措施

6.3.1机械伤害事故危险源

机械设备未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未按其技术性能正确使用;机械设备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对运行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多台设备同时作业未制定安全保证措施等。

6.3.2机械设备事故预防措施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灵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并进行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按照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坚守岗位,责任心强。

4)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严禁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5)机械设备应经常进行保养、检修,当发现机械有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维修,严禁带病或超载等违章作业,对性能老化报废设备,禁止使用。

6)多台设备同时作业,应指定专人指挥,同时严格按照设备管理规定对现场设备进行管理。

6.3.3、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应急抢险措施

1)对于一些轻微外伤,现场急救员应根据情况对伤员进行止血、消炎、包扎。

2)对伤势较重者应及时送往就近的医院治疗。

6.4汽车吊倾覆、吊物伤人事故预防措施

6.4.1汽车吊倾覆或吊物伤人事故危险源

汽车吊司机无证驾驶、吊装指挥无证上岗;道路未经碾压密实;斜吊重物;汽车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与沟渠、基坑未保持安全距离;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等恶劣天气时,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吊装机械和钢丝绳未经检查进行吊装作业;吊装作业时未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等。

6.4.2汽车吊倾覆、吊物伤人事故预防措施

1)汽车吊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司机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拒绝执行。

2)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在雨过后,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汽车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汽车吊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5)汽车吊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②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③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④各连接件无松动;

⑤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5)汽车吊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6)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7)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8)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9)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10)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

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1)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2)汽车吊起吊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3)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14)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5)作业中发现汽车吊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6)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7)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8)汽车吊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9)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人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20)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21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2)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6.4.3汽车吊倾覆及吊物伤人事故应急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汽车吊倾覆及吊物伤人伤人事故,立即调配附近汽车吊前来救援,现场急救员应根据伤者受伤情况,对于一些轻微外伤,现场急救员应根据情况对伤员进行止血、消炎、包扎再去医院治疗。对被压重物下面的受伤人员切勿生拉

硬拽,以免进一步造成伤害。对伤势较重者应及时送往就近的医院治疗救治,或拨打120求救。

6.5触电事故急险源及预防、应急抢险措施

6.5.1施工现场触电伤害事故危险源

在建工程与外电高压线路之间达不到安全操作距离或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未采用TN—S系统、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雨天露天电焊作业;不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大功率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未做接零保护;潮湿场所作业未采用安全电压;高大机械设备未设防雷接地;非专职电工或不严格按照用电操作规程操作等。

6.4.2施工现场触电伤害事故危险源的预防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维护、安装、拆除必须由专职电工严格按照用电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并按程序由上级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证安全操作距离(即1KV 以下4m、1~10KV6m),达不到要求的,需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避免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TN—S)接零保护系统,并满足“二级”保护要求。

4)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等。

5)坚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保证配电箱、开关箱合理设置并保证材质符合要求,电器安装满足施工生产和安全需要,并保证性能良好。

6)电焊作业应有防雨措施,严禁下雨露天作业,并按要求安装二次降压保护装置。

7)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支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及高大设备的防雷措施,保征其安全使用;潮湿场所作业或移动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对现场使用的大功率照明灯具、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等设备,都必须安要求做好接地接零保护。

8)坚持临时用电的巡回检查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违章用电或漏电保护器失灵,应立即制止或更换。

6.5.3施工现场触电事故应急抢险措施

1)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应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的地方,情况严重者,应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院抢救。

2)当发生因电线短路或其它原因引起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严禁用水灭火;火警发生后,应及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配备的灭火器材迅速展开灭火抢险工作,并做好人、财、物的疏散工作,必要时应拨打“119”救援。

6.6火灾及爆炸事故危险源及预防抢险措施

6.6.1火灾及爆炸事故危险源

防火责任落实未到人,管理不到位;使用黑市燃气(灌);员工宿舍内临时用电架设不规范、工人乱接乱拉电源线、使用各种炉具烧水、煮饭,室内乱丢烟头或躺在床铺上吸烟等;食堂堆放的木柴与灶台火口距离过近且无隔离措施;电器线路超负荷运行或线路短路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与易燃物距离过近;楼层、外架上进行电焊、气割作业对火花未实施有效安全防护;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电石桶等危险品距离过近;现场使用的油漆、松节油、汽油等涂料或溶液保管不当或违章作业(如使用明火、吸烟)等。

6.6.2火灾及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1)落实防火责任制,责任到人,经常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避免事故发生。

2)现场使用动火必须经过审批。

3)严禁使用地下黑市燃气(灌),对现场使用的燃气具,一定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员工宿舍严禁个人私接乱拉电线和使用电炉、热的快等炉具烧水、做饭。

5)宿舍内应配备沙、水桶丢放烟头,不准随地乱丢,严禁躺在床铺上吸烟,避免引起火灾。

6)食堂堆放的木柴应于火口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保护措施。

7)临时用电应根据现场电器设备的总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导线架空铺设时其安全距离必需满足规范要求。

8)电器操作人员认真执行用电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紧,避免松动引起短路发生火灾,电器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转,电机周围不允许存放易燃物。

9)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两瓶之间不少于5m,与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30m。

10)现场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作业时,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

11)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指定专人管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12)在施工现场进行焊、割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控制火花措施,预防由此引起火灾事故。

6.6.3火灾及爆炸事故应急抢险措施

1)当发生电器着火引起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断电时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或使用其他绝缘工具进行作业;当火场离断电开关较远无法及时断电时,应就近切断电源线,使火线和零线分开错位断开(干燥地面保证1m以上,潮湿处应保证5m以上),保证断电后电线落地不造成短路或触电伤人;同时,应立即组织人员灭火,在没有断开电源的情况下,严禁用水或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必要时及时拨打“119”、“120”或供电局抢修电话救援。

2)现场进行焊、割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不少于己于5m),并离开作业点不少于10m;乙炔瓶严禁倒置,当发现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明火,然后采用折弯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若发现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气。

3)当一般火灾发生后,应首先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就地利用水源或现场配备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当火势比较严重时,应立即拨打“119 ”报警,并告知详细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6.7台风、暴雨及高温中暑事故危险源及预防、应急抢险措施

6.7.1、台风、暴雨及高温中暑伤亡事故危险源

1)台风或雷雨强风(阵风六级或风速达10.8m/s)时的高处作业、垂直运输设备安装、加节及拆除作业、未按要求安装接地和避雷装置或接地、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停机状态下塔吊旋转限位锁定;临时设施防风强度不足且未采取加

固措施或采取措施不能满足抗风需要造成临设倒塌;其他意外事故(如雷电伤人等)。

2)暴雨或特大暴雨季节施工深基坑、沟槽及边坡等土方施工未采取有效排(降)水措施导致土方边坡失稳塌方事故。

3)在高温环境下作业,劳动强度过大、时间过长、睡眠不足、过度疲劳等都是引起中暑的高危因素,从而导致因中暑而产生的热射病、日射病、热痉挛等症状。

6.7.2、台风、暴雨及高温中暑伤亡事故预防措施

1)台风或雷雨强风(阵风六级以上或风速达10.8m/s)时,严禁一切室外高空作业,包括外架施工、垂直运输设备安装、加节及拆除作业等。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特别是对于现场使用的塔吊在遇强风停机状态情况下,严禁锁定旋转限位装置,保证大臂回转正常,确保在受强风阻力下倾翻。

3)现场搭建的临时设施应考虑台风因素,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保证临时设施的稳定性,预防倒塌造成人员伤亡。

4)雷雨季节进行深基坑、沟槽、边坡等土方施工时,必须采取有效排(降)水措施,预防边坡遭水冲涮失稳塌方。

5)当遇雷雨大风时,人员不应站在大树或能导电的建筑物下面避雨,以免遭遇雷击或受到物体打击。

6)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和高温下的作业强度,现场储备防暑降温药品(如十滴水、人丹、风油精等),保证凉茶、开水及绿豆汤等供应,合理饮食,保证睡眠等。

6.7.3、台风、暴雨高温中暑事故应急抢险措施

1)当台风、暴雨事故发生后,应首先疏散现场人员,并转移到安全场所;同时紧急抢救被困人员,视人员被困现场具体情况,制定紧急抢救方案并实施,紧急抢救应以人力为主,当必须使用机械配合时,一定要在100%确定被困人员位置后方可动用设备,避免造成对被困人员的进一步伤害;紧急情况下应打“110”电话求救。

2)对救出的伤员应视其受伤情况、伤害程度进行现场治疗或及时送往医院

抢救,必要时打“120”电话求救;现场急救方法如:轻微外伤包扎、人工呼吸、胸部挤压等。

3)当发现有人出现中暑症状时,首先要将中暑人员迅速撤离高温环境,选择阴凉通风的地方休息,最好解开患者衣扣,让其平卧休息,若患者出现虚脱甚至昏迷应迅速拨打“120”或及时送医院治疗。

中暑紧急自救法:一是移。迅速病人移至阴凉、通风的地方,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裤,以利呼吸和散热。二是敷。可用冷毛巾敷头部,或将冰袋、冰块置于病人头部、腋窝、大腿根部等处。三是促。将病人置于40C水中,并按摩四肢皮肤,使皮肤血管扩张,加速血液循环,促进散热,待肛门温度降至380C时,可停止降温。四是浸。将患者躯体呈450浸在180C左右井水中,以浸没乳头为度。五是擦。四个人同时用毛巾擦浸在水中的患者身体四周,把皮肤擦红,一般擦15―30分钟,即可把体温降至37―380C,大脑未受重损者多能迅速清醒。

6.8中毒、窒息事故危险源及预防抢险措施

6.8.1中毒、窒息事故危险源

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食堂采购的食物中含有有毒物质、食用变质腐烂食品、使用燃气热水器燃气泄露或通风不畅引起窒息、中毒。

6.8.2中毒、窒息事故预防措施

1)施工现场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现场焚烧,造成环境污染或人员中毒事故。

2)现场搭设的临时食堂,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经常打扫,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必需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3)食堂应采购新鲜无毒食品,对采购的蔬菜(如青菜等)一定要用清水浸泡,以防止食物中毒。

4)食堂应通过正确渠道采购新鲜肉类食品,严禁食用变质、腐烂食品;肉类食品冷藏、存放必须生、熟分开。

5)每餐饭菜应留取样品,并保存24小时,以备查验。

6)冬天使用热水器冲凉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以免造成煤气中毒。

7)高温天气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凉茶供应,必要时发放药物,防止人员中暑。

6.8.3中毒、窒息事故应急抢险措施

1)当发生中毒事故(如食物中毒、煤气中毒、二氧化碳中毒等)后,应首先对病人进行现场抢救,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同时立即将病人送往医院抢救,并提供保留食物和说明中毒原因,确保对中毒人员进行迅速有效的抢救。

2)当发生窒息事故时,应在向医疗救护机构求救的同时,进行现场抢救,方法是:将病人头低足高侧卧,以利体位引流;用筷子或光滑的薄木板等撬开病人口腔,插在上下齿之间,或用手巾卷成小卷撑开病人口腔,清理口腔、鼻腔、喉部的分泌物和异物,以保持呼吸道通畅;做人工呼吸或腹部挤压,帮助病人加强呼吸。

7、附则

本预案由项目部质安科负责解释,自项目开工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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