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1.本规则适用于公海和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船舶。

2.本规则不妨碍有关主管机关为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任何港外锚地、港口、江河、湖泊或内陆水道所制订的特殊规定的实施。这种特殊规定,应尽可能符合本规则各条。

3.本规则不妨碍各国政府为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所制订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笛号,或者为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所制定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或号型的任何特殊规定的实施。这些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笛号,应尽可能不致被误认为本规则其他条文所规定的任何号灯、号型或信号。 4.为实施本规则,本组织可以采纳分道通航制。

5.凡经有关政府确定,某种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如不能完全遵守本规则任何一条关于号灯或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的配置和特性的规定时,则应遵守其政府在号灯或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的配置和特性方面为之另行确定的尽可能符合本规则对该船要求的规定。

第二条责任

1.本规则并不免除任何船舶或其所有人、船长或船员由于对遵守本规则各条的任何疏忽,或者对海员通常做法可能要求的或当时特殊情况可能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而产生的各种后果的责任。

2.在解释和遵守本规则各条时,应适当考虑到,为避免紧急危险而须背离本规则的一切航行和碰撞的危险,以及任何特殊情况,包括当事船舶条件限制在内。

第三条一般定义

除其他条文另有解释外,在本规则各条中:

1.“船舶”一词,指用作或者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水上船筏,包括

非排水船舶和水上飞机。

2.“机动船”一词,指用机器推进的任何船舶。

3.“帆船”一词,指任何驶帆的船舶,包括装有推进机器而不在使用者。

4.“从事捕鱼的船舶”一词,指使用网具、绳钓、拖网或其他使其操纵性能

受到限制的渔具捕鱼的任何船舶,但不包括使用曳绳钓或其他并不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渔具捕鱼的船舶。

5.“水上飞机”一词,包括为能在水面操纵而设计的任何航空器。

6.“失去控制的船舶”一词,指由于某种异常情况,不能按本规则要求进行

操纵,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的船舶。

7.“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一词,指由于工作性质,使其按本规则要求

进行操纵的能力受到限制,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的船舶。

“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一词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船舶:

(1)从事敷设、维修或起捞助航标志、海底电缆或管道的船舶;

(2)从事疏浚、测量或水下作业的船舶;

(3)在航中从事补给或转运人员、食品或货物的船舶;

(4)从事发放或回收航空器的船舶;

(5)从事清除水雷作业的船舶;

(6)从事拖带作业的船舶,而该项拖带作业使该拖船及其被拖船偏离所驶航向的能力严重受到限制者。

8.“限于吃水的船舶”一词,指由于吃水与可航行水域的水深和宽度的关系

,致使其偏离所驶航向的能力严重地受到限制的机动船。

9.“在航”一词,指船舶不在锚泊、系岸或搁浅。

10.船舶的“长度”和“宽度”是指其总长度和最大宽度。

11.只有当一船能自他船以视觉观测到时,才应认为两船是在互见中。

12.“能见度不良”一词,指任何由于雾、霾、下雪、暴风雨、沙暴或任何

其他类似原因而使能见度受到限制的情况。

第二章驾驶和航行规则

第一节船舶在任何能见度情况下的行动规则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节各条适用于任何能见度的情况。

第五条(僚去人旁加目)望

每一船舶在任何时候应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一切可用的

手段保持正规的(僚去人旁加目)望,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

第六条安全航速

每一船舶在任何时候应用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碰行动

,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以内把船停住。

在决定安全航速时,考虑的因素中应包括下列各点:

1.对所有船舶:

(1)能见度情况;

(2)通航密度,包括渔船或者任何其他船舶的密集程度;

(3)船舶的操纵性能,特别是在当时情况下的冲程和回转性能;

(4)夜间出现的背景亮光,诸如来自岸上的灯光或本船灯光的反向散射;(5)风、浪和流的状况以及靠近航海危险物的情况;

(6)吃水与可用水深的关系。

2.对备有可使用的雷达的船舶,还须考虑:

(1)雷达设备的特性、效率和局限性;

(2)所选用的雷达距离标尺带来的任何限制;

(3)海况、天气和其他干扰源对雷达探测的影响;

(4)在适当的量程内,雷达对小船、浮冰和其他漂浮物有探测不到的可能性;(5)雷达探测到的船舶数目、位置和动态;

(6)当用雷达测定附近船舶或其他物体的距离时,可能对能见度作出的更确切的估计。

第七条碰撞危险

1.每一船舶应用适当时环境和情况的一切可用的手段断定是否存在碰撞危险,如有任凭怀疑,由应认为存在这种危险。

2.如装有雷达设备并可使用的话,则应正确予以使用,包括远距离扫瞄,以便获得碰撞危险的早期警报,并对探测到的物标进行雷达标绘或与其相当的系统

观察。

3.不应当根据不充分的资料,特别是不充分的雷达观测资料作出推断。

4.在断定是否存在碰撞危险时,考虑的因素中应包括下列各点:

(1)如果来船的罗经方位没有明显的变化,则应认为存在这种危险;

(2)即使有明显的方位变化,有时也可能存在这种危险,。特别是在驶近一

艘很大的船舶或拖带船组时,或是在近距离驶近他船时。

第八条避免碰撞的行动

1.为避免碰撞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如当时环境许可,应是积极地,并应及早

地进行和注意动用良好的船艺。

2.为避免碰撞而作的航向和(或)航速的任何变动,如当时环境许可,应大

得足以使他船用视觉或雷达观察时容易察觉到;应避免对航向和(或)航速作一连串的小变动。

3.如有足够的水域,则单用转向可能是避免紧迫局面的最有效行动,倘若这

种行动是及时的、大幅度的并且不致造成另一紧迫局面。

4.为避免与他船碰撞而采取的行动,应能导致在安全的距离驶过。应细心查

核避让行动的有效性,直到最后驶过让清他船为止。

5.如须避免碰撞或须留有更多时间来估计局面,船舶应当减速或者停止倒转

推进器把船停住。

6.(1)根据本规则任何规定,要求不得妨碍另一艘船舶通过或安全通过的

船舶,如当时环境需要,应及早采取行动,为他船安全通过留出足够的水域。(2)被要求不得妨碍另一船舶通过或安全通过的船舶如果在接近他船致有构

成碰撞危险时,并不解除这一责任,且当采取行动时,应充分考虑到本章各条可能要求的行动。

(3)当两船相互接近致有碰撞危险时,其通过不得被妨碍的船舶仍有全面遵

守本章各条规定的责任。

第九条狭水道

1.船舶沿狭水道或航道行驶时,只要安全可行,应量靠近本船右舷的该水道

或航道的外缘行驶。

2.帆船或者长度小于20米的船舶,不应妨碍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安全航行的船舶通行。

3.从事捕鱼的船舶,不应妨碍任何其他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航行的通行。

4.船舶不应穿越狭水道或航道,如果这种穿越会妨碍只能在这种水道或航道

以内安全航行的船舶通行。后者若对穿越船的意图有怀疑时,可以使用第三十四条4款所规定的声号。

5.(1)在狭水道或航道内,如只有在被追越船必须取行动以允许安全通过

才能追越时,则企图追越的船,应鸣放第三十四条3款(1)项所规定的相应声号,以表示本船的意图。被追越船如果同意,应鸣放第三十四条3款(2)项所规定的相应声号,并采取使之能安全通过的措施。如有怀疑,则可以鸣放第三十四条

4款所规定的声号。

(2)本条并不解除追越船根据第十三条所负的义务。

6.船舶在驶近他船可能被居间障碍物遮蔽的狭水道或航道的弯头或地段时,

应特别机警和谨慎地驾驶,并应鸣放第三十四条5款所规定的相应声号。

7.任何船舶,如当时环境许可,都应避免在狭水道内锚泊。

第十条分道通航制

1.本条适用于本组织所采纳的分道通航制,但并不解除任何船舶遵守任何其它各条规定的义务。

2.使用分道通航制的船舶应:

(1)在相应的通航分道内顺着该分道的船舶总流向行驶;

(2)尽可能让开通航分隔线或分隔带;

(3)通常在通航分道的端部驶进或驶出,但从分道的任何一侧驶进或驶出时,应与分道的船舶总流向形成尽可能小的角度。

3.船舶应尽可能避免穿越通航分道,但如不得不穿越时,应尽可能用与分道的船舶总流向成直角的航向穿越。

4.(1)当船舶可安全使用邻近分道通航制区域中相应通航分道时,不应使

用沿岸通航带。但长度小于20米的船舶、帆船和从事捕鱼的船舶可使用沿岸通航带。

(2)尽管有4(1),当船舶抵离港口、近岸设施或建筑物、引航站或位于沿

岸通航带中的任何其他地方或为避免紧迫危险时,可使用沿岸通航带。

5.除穿越船或者驶进或驶出通航分道的船舶外,船舶通常不应进入分隔带或穿越分隔线,除非:

(1)在紧急情况下避免紧迫危险;

(2)在分隔带内从事捕鱼。

6.船舶在分道通航制端部附近区域行驶时,应特别谨慎。

7.船舶应尽可能避免在分道通航制内或其端部附近区域内锚泊。

8.不使用分道通航制的船舶,应尽可能远离它。

9.从事捕鱼的船舶,不应妨碍按通航分道行驶的任何船舶的通行。

10.帆船或长度小于20米的船舶,不应妨碍按通航分道行驶的机动船的安全通行。

11.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当在分道通航制内从事维护航行安全的作业时,在执行该作业所必需的限度内,可免受本条规定的约束。

12.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当在分道通航制内从事敷设、维修或起捞海

底电缆时,在执行该作业所必需的限度内,可免受本条规定的约束。

第十八条船舶之间的责任

除第九、十和十三条另有规定外:

1.机动船在航时应难下述船舶让路:

(1)失去控制的船舶;

(2)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3)从事捕鱼的船舶;

(4)帆船。

2.帆船在航时应给下述船舶让路:

(1)失去控制的船舶;

(2)操纵受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3)从事捕鱼的船舶。

3.从事捕鱼的船舶在航时,应尽可能给下述船舶让路:

(1)失去控制的船舶;

(2)操纵受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4.(1)除失去控制的船舶或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外,任何船舶,如当

时环境许可,应避免妨碍显示第二十八条信号的限于吃水的船舶的安全通行。(2)限于吃水的船舶应分注意到其特殊条件,特别谨慎地驾驶。

5.在水面的水上飞机,通常应宽裕地让清所有船舶并避免妨碍其航行。然而在有碰撞危险的情况下,则应遵守本章各条的规定。

第二节船舶在互见中的行动规则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本节各条适用于互见中的船舶。

第十二条帆船

1.两艘帆船相互驶近致有构成碰撞危险时,其中一船应按下列规定给他船让路:

(1)两船在不同舷受风时,左舷受风的船应给他船让路;

(2)两船在同舷受风时,上风船应给下风船让路;

(3)如左舷受内的船看到在上风的船而不能断定究竟该船是左舷受风还是右舷受风,则应给该船让路。

2.应本条规定而言,船舶的受风舷侧应认为是主帆被吹向的一舷的对面舷侧;对于方帆船,则应认为是最大纵帆被吹向的一舷的对面舷侧。

第十三条追越

1.不论第二章第一节和第二节的各条规定如何,任何船舶在追越任何他船时,均应给被追越船让路。

2.一船正从他船正横后大于22.5度的某一方向赶上他船时,即该船对其所追越的船所处位置,从夜间只能看见被追越船的尾灯而不能看见它的任一舷灯时,应认为是在追越中。

3.当一船对其是否在追越他船有怀疑时,该船应假定在追越,并应采取相应行动。

设置障碍。

电缆铺设船应尽可能迅速完成作业。

第6条

船舶看见或能够看见用于指明正在铺设的电缆位置的浮标处于不良状态或已损坏时,应至少同该浮标保持四分之一海里的距离。

渔具和渔网应同该浮标离开相同的距离。

因电缆造成的损失

第7条

如船舶所有人能证明为避免损害海底电缆而牺牲了锚、网或任何其他渔具,则应由电缆所有人予以赔偿。

为获得此种赔偿,该船舶所有人在事故发生后,在可能的情况下,必须立即备妥由船员证言支持的陈述,以证明该事故。船长必须在到达临时挂靠的第一个港口后二十四小时内,向主管当局提交声明,该主管当局向电缆所有人所属国的领事机构发出此种通知。

建反本公约一方国家的法院具有管辖权

第8条

有权审理在船上发生的违反本公约的行为的法院,应当是该船所属国的法院

此外,兹认为,如果前款规定不能实施,各缔约国应根据本国的特殊法律或

国际条约所确立的刑事管辖权的一般原则,阻止其国民或公民违反本公约的行为。

以国家名义起诉

第9条

针对本公约第2条、第5条和第6条规定的违反本公约的行为而进行的诉讼,应由国家或以国家的名义提起。

第10条

违反本公约的证据,可以依据受诉法院所属国的法律所允许的各种保全证据

的方法获取。

当某一缔约国军舰或专门用于此目的船舶上的高级船员有理由确信某一非军

舰的船舶违反本公约规定的措施时,可要求该船船长出示证明该船国籍的正式文件。在出示的文件上应立即记录此种出示的概况。

此外,上述高级船员可起草报告,而不论违法船舶的国籍如何。报告应使用

草拟此种报告的高级船员所属国使用的格式及文字。根据该国的法律,在该国可援用这些报告作为证据。被告人和证人有权使用其自己的文字,加进或使之加进他们认为适当的任何解释。此种声明应经正式签字。

第11条

违本公约的案件的诉讼程序和审理,应在现行法律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简

易地进行。

第12条

为保证实施本公约,特别是为了通过罚款或监禁或两者并用以惩罚可能违反

本公约第2条、第5条和第6条规定的人员,各缔约国保证采取必要措施或建议各自的立法机构采取必要措施。

注:美国法规编录在美国法典第47篇第2章第21─39节内。

法律的交换

第13条

各缔约国应相互交换各自国家已经颁布或此后可能颁布的有关本公约事宜的

法律。

其他国家可以加入

第14条

未参加本公约的国家,根据其要求,允许加入本公约。加入通知应通过外交

途径递交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并通过该国政府通知其他签字国政府。

不影响交战国

第15条

兹认为,本公约的各项规定毫不影响交战国的行动自由。

生效与失效

第16条

本公约应于各缔约国协议的日期生效。

本公约从该日起保持五年有效。在上述五年有效期限届满前十二个月内,如果没有缔约国递交欲使本公约效力终止的通知,则本公约将继续有效一年,此后每年如此。

如果某一缔约国递交欲终止本公约效力的通知,该通知仅对该国有效。

批准

第17条

本公约须经批准。批准书应尽快地在巴黎进行交换,并且最迟在一年内进行。

各国全权大使签署本公约,并已在本公约上盖章,以昭信守。

附加条款

根据第1条,为保护海底电缆而于今日缔结的本公约的规定,应适用于英国女王陛下的殖民地和占领地,但下列地方除外,即加拿大、纽芬兰、好望角、纳塔耳、新南威尔士、维多利亚、昆士兰、塔斯马尼亚、南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新西兰。

但是,如果英国女王陛下在巴黎的代表以某一上述殖民地或占领地的名义,已经向法国外交部长寄交了使本公约的规定适用于该地的通知,则本公约的规定适用于该地。 ?

殖民地可以加入

加入本公约的每一上述殖民地或占领地,有权以与缔约国相同的方式退出本公约。某一殖民地或占领地欲退出本公约,应通过英国女王陛下在巴黎的代表向法国外交部长寄交此种退出通知。 ?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参考题目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题目 选择题: 1.《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水域是指: A. 海洋 B.与海洋相连接的并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C.公海以及与公海连接并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D.连接于公海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船舶是指 A.海船 B. 在公海以及连接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在航船舶 C.除内河船舶之外的任何船舶 D.在公海以及连接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用作或可用做水上运输工具的水上船筏 3.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船舶不包括 A.在海面航行的潜水艇 B.在水下潜行的潜水艇 C.抬离水面的气垫船 D.贴进水面飞行的地效船 4. 下述哪一项不正确?Ⅰ、在战争时期,军用舰艇可以不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任何规定Ⅱ、在执行公务时,政府公务船可以不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任何规定Ⅲ、军用舰艇和政府公务船在本国领海内不受《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规定的约束 A.Ⅲ B.Ⅱ、Ⅲ C.Ⅰ、Ⅱ D.Ⅰ、Ⅱ、Ⅲ 5.有关主管机关可以在下列哪些水域制定特殊规定?Ⅰ、港外锚地港口Ⅱ、江河,湖泊Ⅲ、内陆水道 A.Ⅰ B.Ⅰ、Ⅲ C.Ⅰ、Ⅱ、Ⅲ D.Ⅱ、Ⅲ 6. 有关主管机关可以在下列哪些水域制定特殊规定?Ⅰ、港口Ⅱ、港外锚地Ⅲ、内陆水道Ⅳ、专属经济区 A.Ⅰ、Ⅱ B.Ⅰ、Ⅲ C.Ⅰ、Ⅱ、Ⅲ D.Ⅰ、Ⅱ、Ⅲ、Ⅳ 7.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优先于“地方规则” B.《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适用于港口,湖泊或内陆水域,因为这些水域受地方规则的约束 C.《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于与公海连接的,并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港口,江河,湖泊或内陆水域,但《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受到地方规则的限制 D.一艘船舶进入制定有地方规则的水域,不必考虑《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任何规定 8. 在某国制定有地方规则的港口水域航行的船舶应遵守: A.《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B.该国有关主管机关制定的地方规则 C.《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或地方规则 D.《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但《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受到地方规则的限制时应遵守地方规则 9.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妨碍各国政府为____制定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或号型. A.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 B.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 C.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或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 D.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 10.《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妨碍各国政府为__制定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笛号或号型. A.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 B.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 C.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或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 D.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 11. 在第三条“一般定义”中,“船舶”一词是指: A.具有适航能力的、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水上船筏 B.用作或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水上船筏 C.用作或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排水船筏 D.用作或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水上、水下船筏 12.在第三条“一般定义”中,“船舶”一词包括:Ⅰ、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水上船筏;Ⅱ、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水上船筏;Ⅲ、水面上的水上飞机和非排水船舶;Ⅳ、利用表面效应贴近水面飞行的地效船A.Ⅰ、Ⅱ B.Ⅰ、Ⅱ、Ⅲ C.Ⅰ、Ⅱ、ⅣD.Ⅰ、Ⅱ、Ⅲ、Ⅳ 13. 失去控制的船舶是指由于某种异常情况,的船舶 A.不能按规则要求进行操纵,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1.本规则各条适用于在公海和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船舶。 2.本规则各条不妨碍有关主管机关为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任何港外锚地、港口、江河、湖泊或内陆水道所制订的特殊规定的实施。这种特殊规定,应尽可能符合本规则各条。 3.本规则各条,不妨碍各国政府为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所制订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或笛号,或者为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所制定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或信号灯的任何特殊规定的实施。这些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或笛号,应尽可能不致被误认为本规则其他条文所规定的任何号灯或信号。 4.为实施本规则,本组织可以采纳分道通航制。 5.凡经有关政府确定,某种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如须完全遵守本规则任何一条关于号灯或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的配置和特性的规定,就不能不影响其特殊功能时,则应遵守其政府在号灯或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的配置和特性方面为之另行确定的尽可能符合本规则所要求的规定。 第二条责任 1.本规则各条不免除任何船舶或其所有人、船长或船员由于对遵守本规则各条的任何疏忽,或者对海员通常做法或当时特殊情况可能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而产生的各种后果的责任。 2.在解释和遵行本规则各条规定时,应适当考虑到,为避免紧迫危险而须背离本规则各条规定的一切航行和碰撞的危险,以及任何特殊情况,其中包括当事船舶条件限制在内。 第三条一般定义 除其他条文另有解释外,在本规则中: 1.“船舶”一词,指用作或者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水上船筏,包括非排水船舶和水上飞机。 2.“机动船”一词,指用机器推进的任何船舶。 3.“帆船”一词,指任何驶帆的船舶,包括装有推进机器而不在使用者。 4.“从事捕鱼的船舶”一词,指使用网具、绳钓、拖网或其他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渔具捕鱼的任何船舶,但不包括使用曳绳钓或其他并不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渔具捕鱼的船舶。 5.“水上飞机”一词,包括为能在水面操纵而设计的任何航空器。 6.“失去控制的船舶”一词,指由于某种异常的情况,不能按本规则各条的要求进行操纵,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的船舶。 7.“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一词,指由于工作性质,使其按本规则要求进行操纵的能力受到限制,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的船舶。 下列船舶应作为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1)从事敷设、维修或起捞助航标志、海底电缆或管道的船舶; (2)从事疏浚、测量或水下作业的船舶; (3)在航中从事补给或转运人员、食品或货物的船舶; (4)从事发放或回收航空器的船舶; (5)从事扫雷作业的船舶; (6)从事拖带作业的船舶,而该项拖带作业使该拖船及其被拖船偏离所驶航向的能力严重受到限制者。 8.“限于吃水的船舶”一词,指由于吃水与可用水深的关系,致使其偏离所驶航向的能力严重地受到限制的机动船。 9.“在航”一词,指船舶不在锚泊、系岸或搁浅。 10.船舶的“长度”和“宽度”是指其总长度和最大宽度。 11.只有当一船能自他船以视觉看到时,才应认为两船是在互见中。 12.“能见度不良”一词,指任何由于雾、狸、下雪、暴风雨、沙暴或任何其他类似原因而使能见度受到限制的情况。

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概况

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概况 一、GMDSS 的产生 最早的海上无线电通信可以追溯到一百多年前,但当时的主要目的是进行商业信息的传输。随着航海活动日趋频繁,人们逐渐认识到无线电通信在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因此开始制定包括遇险报警信号在内的一系列措施,以确保紧急情况下船舶的正常通信。 1912 年发生的“泰坦尼克”号沉没事件,让人们更加 清楚地认识到,海上无线电通信的首要目的应该是保障海上人命、财产的安全。1915 年,海运国家首次制定了《国际 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针对船舶无线电通信,第 一次提出将 500kHz 作为遇险和呼叫频率、每艘船舶应有固定的船舶呼号、船舶应配备由蓄电池供电的应急无线电收发信机等强制性要求,并建立了船舶报务员的值班制度。1948 年,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IMCO,国际海事组织前身)制定了《1948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4 年又通过了新的《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1 年和 1983 年,IMCO 分别召开两次海事协商大会对公约进行了修正,形成 的两个公约修正案相继规定将 2182kHz 和 156.8kHz 作为 无线电话遇险报警频率。GMDSS 出现之前的海上无线电通信

系统就是以 1974 年的 SOLAS 公约及其 1981 年和1983 年修正案的相关规定作为法律依据的。 GMDSS 之前的海上无线电通信系统的特点是以海上为 中心,船舶根据吨位的大小配备船舶无线电通信设备,救助方式主要依靠船舶之间的互助,遇险报警使用 MF/VHF 收发信设备,无线电话、莫尔斯电报是其主要的通信方式,航行中的船舶必须在遇险频率上守听,收到遇险船舶的报警信号后,应给予应答并前往营救,同时岸台在收到遇险报警信号后,也有营救遇险船舶及人员的义务。 虽然人们通过长期的努力,建立起了一套相对完备的海上遇险通信体制,但在实施过程中,其局限性也越来越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主要工作在中频和甚高频波段,难以实现远距离遇险报警。尽管也配备了高频通信设备,但受短波传播条件的限制,不能实现有效和可靠的全球通信; (2)人工发送和值守遇险报警存在人为差错的可能; (3)以莫尔斯电报为主的通信方式,一方面效率低、可靠性差,另一方面也逐渐不能满足船舶通信业务量和业务种类的发展需要; (4)没有建立起全球统一、协调的全球搜救体系,缺少一套合理统一的搜救程序,导致国际间难以开展广泛且有效的搜救协调工作,各国与此相关的机构和设施也不能充分

船员考试题

1.《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于: A.船舶能够到达的一切水域 B.除内陆水域的一切水域 C.公海以及与公海相连接并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D.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水域是指: A. 海洋 B.与海洋相连接的并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C.公海以及与公海连接并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D.连接于公海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3.《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船舶是指 A.海船 B. 在公海以及连接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在航船舶 C.除内河船舶之外的任何船舶 D.在公海以及连接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用作或可用做水上运输工具的水上船筏 4.《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船舶 A.在公海以及连接公海而可供船舶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船舶 B. 在公海以及连接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海船 C. 在公海以及连接公海而可供船舶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海船 D. 在公海以及连接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船舶 5.《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船舶不包括 A.在海面航行的潜水艇 B.在水下潜行的潜水艇 C.抬离水面的气垫船 D.贴进水面飞行的地效船 6.《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船舶包括 Ⅰ、在水面航行的水上飞机Ⅱ、超低空飞行的飞机Ⅲ、拖航中的钻井平台 A.Ⅰ B.Ⅱ C.Ⅰ、Ⅲ D.Ⅰ、Ⅱ、Ⅲ 7.关于《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船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Ⅰ、指的是在航船Ⅱ、指的是在公海以及连接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在航船Ⅲ、指的是在公海以及连接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在航和锚泊船Ⅳ、指的是所有船舶 A.Ⅰ、Ⅱ、Ⅲ、Ⅳ B.Ⅰ、Ⅱ C.Ⅰ、Ⅱ D.Ⅰ 8. 下列哪一种船舶应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驾驶和航行规则各条? A.在海面作超低空飞行的水上飞机 B.脱离水面处于非排水状态下的气垫船 C.在海面以下潜行的潜水艇 D.在船坞修理的海船 9.《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船舶是指 A.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一切水上船筏,包括非排水船舶,地效船和水上飞机 B.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一切水上船筏,包括非排水船舶,地效船和水上飞机 C.用作或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一切水上船筏,包括非排水船舶,地效船和水上飞机 D.在公海以及连接公海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用作或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一切水上船筏,包括非排水船舶,地效船和水上飞机 10.下述哪一项不正确?Ⅰ、在战争时期,军用舰艇可以不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任何规定Ⅱ、在执行公务时,政府公务船可以不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任何规定Ⅲ、军用舰艇和政府公务船在本国领海内不受《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规定的约束 A.Ⅲ B.Ⅱ、Ⅲ C.Ⅰ、Ⅱ D.Ⅰ、Ⅱ、Ⅲ 11.在《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水域内,下列哪种船舶需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Ⅰ、失去控制的船舶Ⅱ、执行任务中的缉私艇Ⅲ、搁浅的船舶 A.Ⅰ B.Ⅱ、Ⅲ C.Ⅱ D. Ⅰ、Ⅱ、Ⅲ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题库

避碰规则(批注1、黄色阴影中的是条款原文及其英文翻译。在做题目时如果题干 中出现“是指”时一般情况下是考的相关知识的定义;如果出现“包括”应先判断所列举 的选项是否符合所考知识点的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Rule1Application) 1、本规则条款适用于公海和连接(批注2:不管是直接连接还是间接连接,自然连接还是人工连接都属于本《规则》中所指的“连接”) 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船舶 These Rules shall apply to all vessels upon the high seas and in all waters connecte d therewith navigable by seagoing vessels. 考点:①、适用水域(批注3:适用水域并不仅仅是指“公海”或是“连接于公海的一切水域”而是两者都包括而且所适用的水域必须是“可供海船航行”的) :公海以及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②、适用船舶(批注4:1、军舰无论在战时还是在平时,均适用于本《规则》; 2、政府公务船无论是否在执行公务,均适用于本《规则》 3、潜水艇只有在水面航行时才适用于本《规则》 4、水上飞机只有在水面操作时才适用于本《规则》 5、地效船因为其飞行高度的原因任何时候均适用于本《规则》 总之,只要满足《规则》中“船舶的定义”的所有船舶当航行在“适用水域”时,均应遵守本《规则》 ):适用水域中的“一切船舶”(批注5:在题目中应分两种情况理解:1、当题干中为“是 指”时应先将“适用水域”描述后再加上“一切船舶”或“船舶的定义”而不能仅仅为“一切船舶”或“船舶的定义”; 2、当题干中为“包括”时应先判断所列举船舶是否符合“船舶定义”的要求然后进行选择)题库范围:1--20如下: 1、《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 A船舶能够到达的一切水域 B除内陆水域外的一切水域 C公海以及与公海连接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D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船舶报告制度

第二节船舶报告制度 船位报告系统是一种船舶动态信息系统。它通过收集海上船舶定期报告的船位及航行动态,对船舶的航行安全实行动态监护和管理。系统所建立的船位数据库,对实施遇险搜寻和救助也能起极其重要的作用。船舶遇险时,通过查询数据库可以缩小搜寻的范围,还可以尽快通知附近的其它船前往营救或援助,以提高救助效率,从而使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船位报告系统一般是区域性的。世界上许多沿海国家在其沿岸水域划定了所负责的搜寻救助区域,并建立了船位报告制度。各国商船在上述区域中航行时须向当地有关机构报告船位及动态。有关船位报告系统方面的各种规定,可查阅英版《无线电信号表》第1卷。 下面将介绍美国船舶互助救助系统(AMVER)、澳大利亚船位报告系统(AUSREP)、日本船舶报告系统(JASREP)和中国船舶报告系统(CHISREP)。 一、商船互救系统(AMVER) 商船互救系统(AMVER—Automated Mutual-assistance Vessel Rescue System)由美国海岸警卫队主管,是一个全球覆盖非强制加入的商船互助组织,可在世界范围海域内对搜救工作提供帮助。它建立于1958年,是一个以计算机为基础的搜救信息系统。该系统已救出很多遇难船舶。世界上任何超过24小时航程的商船都可以参加该系统,通过所选的海岸电台或通过国际移动卫星系统(INMARSAT)将船舶有关的信息定时传送给纽约美国海岸警卫队的“AMVER中心站”,中心站将这些信息储存到电子计算机里。电子计算机根据提供的船位信息推算出未来船舶位置。一旦船舶遇险,可根据需要委托搜索和救助组织(SAR)在世界各国的代理机构,请求提供及时有效的援助。 应当注意在危急情况之下,所有的遇险电文必须发往离出事地点最近的搜救协调中心(RCC),而不是发往AMVER中心站。 1、AMVER电报格式 每份报告的第一行是报告的报类识别。报告每一行的开始用一个行识别,行识别及一行内的不同项目用一个斜线“/”分隔,行与行之间用双斜线“∥”分开。 行识别解释: A/船舶名称/电台呼号∥ B/日期和时间(UTC)∥(日期和时间用6位数字加后缀Z表示,前两位是日期,后四位是小时和分钟,也可增加月份的前三个字母,如B/010203Z DEC∥) C/纬度/经度∥(纬度和经度用度和分表示。如:C/5042N/04035W∥) E/航向∥(用三位数字表示) F/平均速度∥(用三位数表示,以海里为单位,精确到十分之,不用小数点) G/离开港/纬度/经度∥ I/目的港/纬度/经度/ETA∥ K/港口名称/纬度/经度/抵港时间∥ L/航线报告∥(包括开航计划的大多数信息,如采用大圆航法以“GC”表示,恒向线航法以“RL”表示,沿岸航行以“Coastal”表示) M/当前值守的岸台或INMARSAT移动站识别号/其次的岸台(如有的话)∥ V/船上医务人员∥(医师为MD,医助为PA,护士为NURSE,没有用NONE) X/详细说明或备注∥ Y/转发指示// Z/报文结束识别∥(便于计算机处理,如:Z/EOR//)

船舶避碰题库2(二级船长)

船舶避碰题库 (二级船长400题) 4.我国船舶中可免受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约束的为_____。 C.非机动船 答案:C(2分) 8.下列不属于失去控制的船舶者为_________ 。 B.因天气恶劣,操纵极其困难 答案:B(2分) 13.下列船舶中属于从事捕鱼的船舶的为_________ 。 A.用绳钓捕鱼的船舶 答案:A(1分) 18.下述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___ 。 B.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必定是在航船 答案:B(3分) 19.失去控制的船舶不可能是_________ 。 D.以上都不对 答案:D(3分) 21.走锚中的船舶应属于_________ 。 A.在航不对水移动的船舶 答案:A(2分) 26.规则对保持瞭望的要求适用的水域为_________ 。 D.一切水域 答案:D(1分) 28.规则对保持瞭望的要求适用于_________ 。 C.值班驾驶员和专职瞭望人员 答案:C(3分) 31.船舶保持正规瞭望的目的为了_________ 。 A.对局面和碰撞危险做出充分的估计 答案:A(2分) 35.不需要保持正规瞭望的船舶为_________ 。 D.系岸的船舶 答案:D(2分) 39.对安全航速的正确理解为_________ 。 D.以上均不正确 答案:D(3分)41.规则对船舶安全航速的要求适用的水域为________。 D.一切水域 答案:D(2分) 45.船舶在决定安全航速时应考虑的首要因素是_________ 。 D.能见度情况 答案:D(2分) 48.船舶决定安全航速时,应考虑的因素是_________ 。 D.以上都是 答案:D(1分) 50.船舶应正确判断碰撞危险的要求不适用于船舶在_________ 。 D.以上都不是 答案:D(1分) 51.规则对船舶应正确判断碰撞危险的要求适用的时间为_________ 。 D.任何时间 答案:D(2分) 58.不需正确判断碰撞危险的船舶为________ 。 D.以上都不是 答案:D(2分) 61.在互见中,船舶判断碰撞危险最有效的方法为_________ 。 A.不断观测来船的罗经方位变化情况 答案:A(1分) 63.来船的罗经方位即使有明显变化,有时也可能存在碰撞危险的情况是指_________ 。 D.以上都是 答案:D(2分) 66.保证海上船舶安全航行的首要因素为_________ 。 A.保持正规了望 答案:A(3分) 68.衡量两船发生碰撞的危险程度的标准为_________ 。 B.会遇时间 答案:B(3分)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FOR PREVENTING COLLISIONS AT SEA, 197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1.本规则各条适用于在公海和连接于公海且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 切船舶. 2.本规则各条不妨碍有关主管机关为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任何港外 锚地,港口,江河,湖泊或内陆水道所制定的特殊规定的实施.这种特殊规定,应尽可能符合本规则各条. 3.本规则各条,不妨碍各国政府为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所制定的关于额外的 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笛号;或者为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所制定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或号型的任何特殊规定的实施.这些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笛号,应尽可能不致被误认为本规则其他条文所规定的任何号灯,号型或信号. 4.为实施本规则,本组织可以采纳分道通航制. 5.凡经有关政府确定,某种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如不能完全遵守本规则任 何一条关于号灯或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的配置和特性的规定时,则应遵守其政府在号灯或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的配置和特性方面为之另行确定的尽可能符合本规则要求的规定. 第二条责任 1.本规则各条并不免除任何船舶或其所有人,船长或船员由于对遵守本规则

各条的任何疏忽,或者对海员通常做法或当时特殊情况可能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而产生的各种后果的责任. 2.在解释和遵行本规则各条规定时,应适当考虑到,为避免紧迫危险而需背离 本规则各条规定的一切航行和碰撞的危险,以及任何特殊情况,其中包括当事船舶条件限制在内. 第三条一般定义 除其他条文另有解释外,在本规则中: 1.船舶一词,指用作或者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水上船筏,包括非排水 船舶和水上飞机. 2.机动船一词,指用机器推进的任何船舶. 3.帆船一词,指任何驶帆的船舶,包括装有推进机器而不在使用者. 4.从事捕鱼的船舶一词,指使用网具绳钓拖网或其他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 的渔具捕鱼的任何船舶,但不包括使用曳绳钓或其他并不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渔具捕鱼的船舶. 5.水上飞机一词,包括未能在水面操纵而设计的任何航空器. 6.失去控制的船舶一词,指由于某种异常的情况不能按本规则各条的要求进 行操纵,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的船舶. 7.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一词,指由于工作性质,使其按本规则要求进行操 纵的能力受到限制,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的船舶. 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一词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船舶: (1)从事敷设,维修或起捞助航标志,海底电缆或管道的船舶; (2)从事疏浚,测量或水下作业的船舶; (3)在航中从事补给或转运人员,食品或货物的船舶;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英)

1972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FOR PREVENTING COLLISIONS AT SEA, 1972 (第1- 19条) 第一章总则Part A –General 第一条Rule 1 适用范围Application 1 本规则条款适用于公海和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船舶。 (a) These Rules shall apply to all vessels upon the high seas and in all waters connected therewith navigable by seagoing vessels. 2 本规则条款不妨碍有关主管机关为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任何港外锚地、江河、湖泊或内陆水道所制订的特殊规定的实施。这种特殊规定,应尽可能符合本规则条款。 (b) Nothing in these Rules shall interfere in the operation of special rules made by an appropriate authority for roadsteads, harbors, rivers, lakes or inland waterways connected with the high seas and navigable by seagoing vessels. Such special rules shall conform as closely as possible to these Rules. 3.本规则条款不妨碍各国政府为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所制定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笛号,或者为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所制定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或号型的任何特殊规定的实施。这些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笛号,应尽可能不致被误认为本规则其他条文所规定的任何号灯、号型或信号。 (c) Nothing in these Rules shall interfere with the operation of any special rules made by the Government of any State with respect to additional station or signal lights or shapes or whistle signals for ships of war and vessels proceeding under convoy, or with respect to additional station or signal lights for fishing vessels fishing as a fleet. These additional station or signal lights or whistle signals shall, so far as possible, be

船长考试题库-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复习题

《船舶避碰》复习题 例1.《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船舶是指: A.在公海上的一切船舶 B.在公海以及连接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在航船舶和锚泊船 C.除内河船舶之外的任何船舶 D. 在公海以及连接公海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船舶 【解答】本题选D。本题宜采用“规则条款对号入座法”。对于测试规则条款的考题,应牢记条款原文(中文翻译),通常含有规则条款原文的选项即为正确选项。按照这一原则,本题应选D。D选项既讲明了规则适用的水域,又讲明了规则适用的对象,为最佳答案。题设中的A、B、C三选项均在规则的适用水域或适用对象方面有所欠缺。 例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船舶包括:Ⅰ、在水面航行的水上飞机Ⅱ、超低空飞行的飞机Ⅲ、拖航中的钻井平台 A. Ⅰ B. Ⅱ C. Ⅰ、Ⅲ D. Ⅰ、Ⅱ、Ⅲ 【解答】本题选C。本题测试对规则适用船舶的理解,规则适用的船舶是“公海和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船舶”,题设中的第Ⅱ项“超低空飞行的飞机”不属于规则第三条中定义的“船舶”。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例3.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 任何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只要其政府确定,即可自行制定有关号灯、号型的配置、安装等技术方面的规定 B. 有关政府有权为其管辖下的任何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制定有关号灯、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弧度的规定尽可能符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条款的规定

C. 上述的特殊规定应尽可能不致被误认为《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其它各条规定的号灯、号型或信号 D. 任何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应显示特殊的尽可能不致被误认为《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其它各条规定的号灯、号型或信号 【解答】本题选B。本题考查的是对规则第一条第5款的理解与记忆。A选项的错误之处在于“可自行制定”用词错误,有关政府在为其管辖下的任何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制定有关号灯、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弧度的规定应尽可能符合本规则条款的规定;C、D选项中的“尽可能不致被误认为”应该为“尽可能符合”;题设中只有B选项正确。 例4.关于特殊的避碰规则或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各沿海国家的特殊规定,必须由政府统一制定 B. 有关主管机关可在其管辖的一切水域内制定任何特殊的避碰规定 C. 任何船舶均应当遵守有关主管机关在其管辖水域内制定的特殊避碰规定 D. 特殊水域的特殊避碰规定,由IMO统一制定 【解答】本题选C。 例1.《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三条“定义”中提及的“机动船”一词应包括:Ⅰ、正在用机器推进的任何船舶Ⅱ、限于吃水的船舶Ⅲ、用机器推进的从事捕鱼的船舶Ⅳ、正在从事拖带作业的船舶 A. Ⅰ、Ⅱ、Ⅲ、Ⅳ B. Ⅰ、Ⅱ、Ⅲ C. Ⅰ、Ⅱ D. Ⅰ 【解答】本题选A。本题考察对“机动船”定义的理解。规则第三条“定义”中指出“机动船指用机器推进的任何船舶”,属于广义机动船。本题的题设Ⅰ毫无疑问属于机动船;题设Ⅱ——限于吃水的船舶其构成条件之一就是必须为机动船;题设Ⅲ明确了“用机器推进的从事捕鱼

中国加入海事海商国际公约一览

中国加入海事海商国际公约一览 从我国加入并生效的国际公约以及我国立法借鉴的公约看,时间上都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加入公约时,我国政府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立足点,充分考量到了航运业发展和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对于船员权利的保护以及船舶所有人的利益进行了很好的关注,做到既谨慎,又积极。加入公约后,国内立法上也进行了适当的配合,如《海商法》对《1989年救助公约》的借鉴;对于有些公约,如《1976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我国虽然没有加入,但是也在国内立法上进行了模仿,最大限度上与国际接轨,进而完善我国海商法体系。 以下是我整理的与我国海事海商立法关系密切的几个公约,按对中国生效时间顺序排列,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是国际劳工组织公约故放在后边,第二十五、二十六为未对我国生效、但是我国海商法借鉴引用: 船舶:《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 《1976年国际海事卫星组织公约》 《1993年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国际公约》 《1969年船舶吨位丈量国际公约》 《1988年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及 《1988年制止危及大陆架固定平台安全非法行为议定书》 船员:《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1978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1926年海员遣返公约》 《海员协议条款公约》 国际海上运输:《1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 《1974年联合国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联合国) 《1965年便利国际海上运输公约》《1974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运输雅典公约》 船舶碰撞:《1910年统一船舶碰撞某些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 《1952年船舶碰撞中民事管辖权方面某些规定的国际公约》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参考题目

选择题: 1.《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水域是指: A.xx B.与海洋相连接的并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C.公海以及与公海连接并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D.连接于公海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船舶是指 A.海船 B.在公海以及连接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在航船舶 C.除xx船舶之外的任何船舶 D.在公海以及连接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用作或可用做水上运输工具的水上船筏 3.《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船舶不包括 A.在海面航行的潜水艇 B.在水下潜行的潜水艇 C.抬离水面的气垫船 D.贴进水面飞行的地效船 4.下述哪一项不正确?Ⅰ、在战争时期,军用舰艇可以不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任何规定Ⅱ、在执行公务时,政府公务船可以不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任何规定Ⅲ、军用舰艇和政府公务船在本国领海内不受《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规定的约束 A.Ⅲ B.Ⅱ、Ⅲ C.Ⅰ、Ⅱ D.Ⅰ、Ⅱ、Ⅲ 5.有关主管机关可以在下列哪些水域制定特殊规定?Ⅰ、港外锚地港口Ⅱ、江河,湖泊Ⅲ、内陆水道A.ⅠB.Ⅰ、ⅢC.Ⅰ、Ⅱ、ⅢD.Ⅱ、Ⅲ

6.有关主管机关可以在下列哪些水域制定特殊规定?Ⅰ、港口Ⅱ、港外锚地Ⅲ、内陆水道Ⅳ、专属经济区A.Ⅰ、ⅡB.Ⅰ、ⅢC.Ⅰ、Ⅱ、ⅢD.Ⅰ、Ⅱ、Ⅲ、Ⅳ7.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优先于“地方规则” B.《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适用于港口,湖泊或内陆水域,因为这些水域受地方规则的约束 C.《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于与公海连接的,并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港口,江河,湖泊或内陆水域,但《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受到地方规则的限制 D.一艘船舶进入制定有地方规则的水域,不必考虑《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任何规定 8.在某国制定有地方规则的港口水域航行的船舶应遵守: A.《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B.该国有关主管机关制定的地方规则 C.《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或地方规则 D.《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但《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受到地方规则的限制时应遵守地方规则 9.《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妨碍各国政府为____制定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或号型.A.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B.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 C.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或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 D.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 10.《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妨碍各国政府为__制定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笛号或号型.A.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B.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 C.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或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 D.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 11.在第三条“一般定义”中,“船舶”一词是指: A.具有适航能力的、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水上船筏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 第15号 关于《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2001年修正案生效的通知国际海事组织于2001年11月29日以第A.910(22)号大会决议通过了一项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修正案,根据该大会决议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第VI条第4款的规定,该修正案将通过默认接受程序于2003年11月29日生效。 我国是《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的当事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以后,没有对其内容提出过异议。因此,该修正案将对我国具有约束力。 现将该修正案公告,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2003年9月28日 1972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经2001修正案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1.本规则条款适用于在公海和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船舶。2.本规则条款不妨碍有关主管机关为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任何港外锚地、港口、江河、湖泊或内陆水道所制订的特殊规定的实施。这种特殊规定,应尽可能符合本规则条款。 3.本规则条款不妨碍各国政府为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所制定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号笛,或者为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所制定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的任何特殊规定的实施。这些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笛号,应尽可能不致被误认为本规则其他条文所规定的任何号灯、号型或信号。 4.为实施本规则,本组织可以采纳分道通航制。 5.凡经有关政府确定,某种特殊结构或用途的船舶,如不能完全遵守本规则任何一条关于号灯或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的配置和特性的规定时,则应遵守其政府在号灯或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的配置和特性方面为之另行确定的尽可能符合本规则条款要求的规定。 第二条责任 1.本规则条款并不免除任何船舶或其所有人、船长或船员由于遵守本规则条款的任何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水上险情应急反应程序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关于印发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水上险情应急反应程序》的通知 (搜救字[2002]9 号) 各海(水)上搜救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79 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等国内、国际法律公约的要求,为规范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在水上发生重特大险情时的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搜救反应速度和救助成功率,中国海上搜求中心组织制定了《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水上险情应急反应程序》。 现将《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水上险情应急反应程序》印发给你们,请各搜救中心参照本程序并结合其搜救责任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反应程序,报本搜救中心备案。 00 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水上险情应急反应程序 第一条为保证对水上人命安全和水域环境受到威胁的险情做出迅速反应并组织有效地救助,以避免或减少人命伤亡,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对危害水上人命安全和水域环境的险情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的搜救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搜救责任区域以外发生的险情,由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组织、协调救助或参加救助的,适用本程序。 第三条本程序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险情,是指对水上人命安全、水域环境构成威胁,需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减轻和消除的各种事件。 (二)客船,是指普通客船、滚装客船、客渡船和高速客船。 (三)一般险情是指:1.水上遇险人员在30 人以下的险情;2.3000总吨以下非客船的船舶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险情; 3.船舶溢油10 吨以下;4.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后果的水上险情。 (四)重大险情是指:1.水上遇险人员在30人及以上,50人以下的险情;2.任何客船发生严重危及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的险情; 3.3000 总吨及以上,10000总吨以下船舶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险情; 4.船舶溢油10 吨及以上,50 吨以下;5.中国籍海船或有中国籍船员的外轮失踪;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险情。 (五)特大险情是指: 1.水上遇险人员超过50 人及以上的险情; 2.任何客船遇险,尚不能确定人数是否超过50 人及以上的险情;3.10000 总吨及以上船舶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险情;

船舶值班与避碰 易错题

注:X/X中,第一个字母为正确答案,第二个为错误答案 对遇局面 NO.14 一船发现另一船的两盏桅灯和两盏舷灯,应认定()。 A.对遇局面 B.追越 C.A和B均正确 D.A和B均不正确 D/A 一船发现另一船的两桅灯和两舷灯,应认为()。 A.适用对遇条款 B.适用追越条款 C.适用交叉条款 D.A、B、C都不对 D/A 互见中,两机动船在下列哪种情况时,不一定符合对遇局面()。 A.看到他船前后桅灯成一直线,且两盏舷灯 B.在相反航向上,且在同一航向延长线上对驶构成危险 C.在航向交角小于半个点的航向上对驶构成危险 D.以上均符合 A/D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当一机动船对位于本船右前方的来船是否处于“对遇局面”持有怀疑,则应假定为“对遇”,并应立即左转 B.当一机动船对位于本船右前方的来船是否处于“对遇局面”持有怀疑,则应假定为“对遇”,并应立即右转 C.A、B都对 D.A、B都不对 D/B 互见中,两机动船在下列哪种情况时,才符合对遇局面()。 A.在夜间能看到他船前后桅灯成一直线和两盏舷灯时 B.在夜间,能同时看到他船的两盏舷灯时 C.在相反或接近相反的航向上,且在同一或接近的航线上对驶致有构成碰撞危险

D.以上均符合 C/D 互见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艘机动船与一艘限于吃水的船舶航向相反致有构成碰撞危险时,应执行对遇局面条款 B.两艘限于吃水的船舶对驶致有构成碰撞危险时,应执行对遇局面条款 C.A、B均正确 D.A、B均不正确 C(对吗?)/B(考虑到机动船有可能是“三船”) 互见中,当你船在海上航行看到左前方6.5 n mile处有一船舶的前后桅杆接近一直线,但你对当时两船是形成对遇局面还是小角度交叉还有怀疑,此时,你船应()。A.向右转向,鸣一短声 B.向左转向,鸣二短声 C.减速、倒车,鸣三短声 D.继续判断是否存在碰撞危险 D/A 构成对遇局面的条件是()。 ①互见中; ②两船的航向相反或接近相反; ③致有构成碰撞危险; ④两艘同为机动船; ⑤一船位于另一船的正前方或接近正前方。 A.①~⑤ B.①~④ C.①②④ D.②~④ A/B 当你发现在右前方直至正前方有一船队向本船驶来,经观察,发现正前方一艘来船方位不变,在这种情况下,本船应()。 A.大幅度右转并鸣放一短声 B.大幅度左转并鸣放二短声 C.保速保向并鸣放至少五短声 D.立即停车、倒车,把船拉住并鸣放至少五短声

搜救事故调查部分试题

第五部分搜救事故调查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B)被指定在某个特定区域内协调搜救行动的人员称为:。 A、协调人 B、现场协调人 C、指挥员 D、现场指挥 员 《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附则1.3款 2.(A)各当事国在确定搜救服务的差不多要素时须尽可能地遵守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有关和指南。 A、最低标准 B、规则 C、规章 D、导则 《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附则2.1.2款

3.(B)各当事国须为搜救服务的全面开展、协调和改进,制定适当的。 A、行动打算 B、国家程序 C、指南 D、预案 《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附则2.2.1款 4.(A)每一救助协调中心和救助分中心须对接收发生在其搜救区域内的做出安排,亦须对与遇险人员、搜救设施及其它救助协调中心或救助分中心之间的通信做出安排。 A、遇险报警 B、海难事故 C、险情报告 D、突发事件《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附则2.3.2款 5.(B)各救助协调中心须每天值班,并始终配备具有英语工作知识、通过培训的人员。 A、18小时 B、24小时 C、12小时 D、时刻自定 《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附则2.3.3款 6.(B)记录船位信息的各当事国,应尽可能将此种信息发送给为——目的要求提供该信息的其它国家。

A、海事调查 B、搜救 C、政治 D、其它 《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附则5.4.2款 7.(C)当事国须尽可能确保为海上和航空目的建立 的使用共同程序。 A、救助协调中心 B、救助分中心 C、搜救单位 D、搜救中心 《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附则2.4.4款 8.(C)各当事国须查明所有能参与搜救行动的设施,并可将 适当的设施指定为。 A、搜救设施 B、搜救力量 C、搜救单位 D、搜救单元 《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附则2.5款 9.(A)每一救助协调中心及救助分中心须有进行搜救行动的 详细的。 A、打算 B、程序 C、预案 D、指南 《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附则4.1.3款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英文习题集分解

001. (Correct answer: D) A barge more than 50 meters long, at anchor in a "special anchorage area" designed by the Port Authority is required to show how many white anchor lights? A: 1 B: 3 C: 4 D: 2 002. (Correct answer: C) Your vessel is approaching a bend. You hear a prolonged blast from around the bend. You should: A: back your engines B: stop your engines and drift C: answer with one prolonged blast D: sound the danger signal 003. (Correct answer: D) A 95-meter vessel aground sounds which fog signal? A: A rapid ringing of a bell for 5 seconds every two-minute B: A whistle signal of the short, one prolonged, and one short blast C: A prolonged blast of the whistle at intervals not to exceed one minute D: A rapid ringing of a bell for 5 seconds, preceded and followed by three separate and distinct strokes on the bell 004. (Correct answer: C) A 200-meter vessel is aground in fog. Which signal is optional? A: A bell signal B: A gong signal C: A whistle signal D: All of about 005. (Correct answer: A) Additional light signals are provided in the Annexes to the Rules for vessels: A: engaged in fishing B: not under command C: engaged in towing D: under sail 006. (Correct answer: C) If it becomes necessary for a stand-on vessel to take action to avoid collision, she shall NOT, if possible: A: decrease speed B: increase speed C: turn to port for a vessel on her own port side D: turn to starboard for a vessel on her own port side 007. (Correct answer: A) The Rules concerning lights shall be complied with in all weathers from sunset to sunrise. The lights: A: shall be displayed in restricted visibility during daylight hours B: need not be displayed when no other vessels are in the area C: shall be set at low power when used during daylight hours D: need not be displayed by unmanned vessel 008. (Correct answer: C) A sailing vessel with the wind abaft the beam is navigating in restricted visibility. She should sound: A: three short blasts B: one prolonged blast C: one prolonged and two short blasts D: two prolonged blasts 009. (Correct answer: D) You see a vessel displaying the code flag "LIMA" below which is a red ball. The vessel is: A: trolling B: getting ready to receive aircraft C: agro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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