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阜南县教育局党组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教育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共阜南县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印发<阜南县直机关党组(党委)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试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阜南县教育局党组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一、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1.建立教育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从组织领导、督导考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保障建设等七个方面明确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附件1)。结合党组书记岗位职责,从统筹谋划、示范带头、推进落实、考评问责等方面,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附件2)。

2.建立教育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每年年初,县教育局综合日常党建工作检查结果、上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党组书记述职报告中查摆的问题以及领导点讦指出的问题,制定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作为当

年度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整改落实的重点。

3.建立教育局党组基层党建工作承诺清单。教育局党组结合主体责任、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对基层党建工作具体事项进行量化,作出承诺,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备案。

二、主体责任的监督落实

1.教育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抓基层党建工作具体措施,采取项目化管理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人、责任期限,并在公示栏、“阜南教育网”上进行公示;每季度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一次盘点分析,有针对性制定推进措施。

2.教育局党组根据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承诺清单,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半年进行一次情况通报,对工作推动不力或重点任务落实进展缓慢的,下达基层党建工作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仍未整改落实的,实行党组书记约谈学校第一责任人制度。

3.教育局党组书记按时参加县述职评议会,并召开单位党员大会,将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报告。

三、加强对所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

1.教育局党组综合所属单位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日常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采取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措

施,推动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2.教育局结合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至少每两年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进行1次表彰,并优先推荐为县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

3.严格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责,抓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

教育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党组对机关党的工作负有指导责任,其主体责任是:

(一)组织领导责任

1.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应当加强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指导,支持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

3.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及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重要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通报。

4.每年年初,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并指导基层党组织制定年度计划,抓好跟踪督促落实。

5.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工作议程,党组每年至少听取2次工作汇报,定期讨论、研究基层党建工作重大事项、决策,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6.建立并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指导、督促联系点抓好党建工作,解决联系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注意发挥机关党组织联系群众、协调各方的作用,经常通过机关党组织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8.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宣传,推广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基层先进典型事迹,每季度上报党建工作信息不少于3篇。

(二)督导考评责任

9.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每半年对党费

收缴和发展党员情况进行1次专项督查,每年年终进行1次党建工作综合考核。

10.党组每年年底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听取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党组书记逐一点评,现场进行民主评议。

(三)组织建设责任

11.机关党组织班子健全,按时进行换届改选,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报县直机关工委审批。

12.基层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四)领导班子建设责任

13.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14.在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强所属基层党组

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监督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制度。

15.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单位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又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机关党建工作。

(五)干部队伍建设责任

16.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监督,支持纪检干部正当行使职权,认真检查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17.加强党组织书记“带头人’’队伍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党组织书记业务工作能力和服务党员、服务一线职工能力。

18.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3 0条、市委3 6条和县委2 6条规定,做到讲规矩、守纪律。

19.本着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有计划地挑选后备干部或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党务岗位上进行锻炼。

(六)党员队伍建设责任

20.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严格发展党员程序、责任和纪律,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

员。每半年开展一次发展党员工作自查。

21.指导、督促所属基层党组织采取党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理想信念、党性观念、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教育,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

22.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建立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做到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 4学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 0学时。对党员参加教育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23.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规范党组织生活,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上党课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24.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下岗党员和特困党员的服务工作。

25.指导、督促党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

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县直机关工委备案。

(七)保障建设责任

29.深入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结对帮扶和党员干部进社区等活动,推进城乡基层党建工作双向开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30.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主抓基层党建工作,配备一名党建资料信息员。建立困难党组织经费保障机制,原则上党员人数较多的困难基层党组织经费每年不少于1万元。加强阵地建设,党员活动室要做到设施齐全、制度健全。

附件2:

教育局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党组书记为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主体责任:

1.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并抓好在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贯彻落实。

2.全面指导、科学决策,对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总体谋划,主持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亲自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不少于一次。

3.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与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有机统一起来,投入更多精力抓基层党建工作,为教育

发展提供动力保证。

4.建立党组书记述职制度。每年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向县委常委会或县直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一次专项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5.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对上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总结,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6.坚持党组书记挂帅,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安排,搞好思想动员,提出明确要求;重要问题亲自研究分析,制定对策措施,保证顺利推进;重大任务亲自督查指导,协调各方力量,推动责任落实。每半年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一次。

7.带头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和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每年到联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结对联系1名以上困难党员或群众。

8.加强机关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带头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凡属重要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带头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

9.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提醒在先。

10.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不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抓基层

党建工作不力的,及时进行提醒、批评,对问题较为突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II.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用好、管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调整不胜任现职基层党组织书记。

12.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带头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制度,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

13.加大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力度,强化基层基础保障,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运转经费、活动场所建设经费和服务党员专项经费。

14.对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抓的不好、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承担主要责任。

增强党建意识 强化主体责任

增强党建意识强化主体责任 中共广水市委书记吴超明 履职工作特点和亮点 突出履职担责,增强基层党建凝聚力。今年先后6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解决教育实践活动、村“两委”换届等问题30多件。结合“一驻五挂”制度,开展“新三万”活动,带头到桃源、松林村等联系点调研50余次,解决实际问题65件;带动市级领导结“亲戚”100多户,兴办实事350多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每年组织一次党建观摩、述职评议,对考核靠后的6个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 突出创新创优,增强基层党建创造力。给组织部门出课题、给基层党委定命题,全面推行“双聘双促”,全市聘请名誉书记(主任)625名,从中选拔村主职21名,筹资8000余万元,整修公路120余公里。深化“双评双承诺”,围绕“八小、五无”等问题,402个村(社区)、1.8万名党员,承诺事项3.8万件,兑现率达90%以上。注重示范引领,组建"光满"服务队45个,募集志愿者2.4万人,推出“十八大代表”左光满等一批典型。 突出教育管理,增强基层党建向心力。我始终把基层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党建水平的突破口,坚持建制度、重管理,推行“四个一”工作法,调整村“两委”成员27名,43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全部转化提高。建立党员联系服务群众责任区,实行镇干部“驻村日”、“双向代

办”制度,为群众办理各类事项5000多件。结合村“两委”换届,开展离任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处违纪行为2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1人。 突出优化保障,增强基层党建战斗力。我注重化解基层党建难题,针对经费保障不够问题,筹资500多万元落实“一定三有”政策,连续两年新增村级工作经费402万元,为1023名离任村主职、2837名副职干部人均分别新增300元、150元。针对村级干部青黄不接问题,从大学生村官中招录13名公务员,从名誉书记(主任)中选拔45名村干部。针对活动平台不优问题,投资1000多万元,新改扩建活动场地25个,打造了一批党建示范点,桃源跻身全国“最美乡村”、“中国传统村落”。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履行党建责任不到位。平时把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抓经济、抓发展上,对于基层党建工作注重安排部署、上传下达,到基层督办检查,有时只是听听汇报、看看场面,关心的少、指导的少。总以发展任务重为籍口,忙的时候甚至把党建当“副业”,到基层开展专题调研不多,亲自督办解决落实不够,致使有些地方工作积极性不高、推动力度不大,影响了全市党建工作整体平衡。对部分边远镇、边缘村活动阵地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大,致使有5个村(社区)活动场所面积未达标。 难点问题解决不到位。在基层党建“面上”工作与“里子”问题上,思想认识有偏差,平时注重日常工作落实,对于涉及党建深层次矛盾问题,重视力度不大,破解难题办法不多。基层党建活力不强,在“双评双承诺”、“双聘双促”等活动上,有些地方纵深延伸不够,党员参

党建主体责任党委

党建主体责任党委 篇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清单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 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清单 1.选好用好干部。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集团人才战略规划等规定。 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 2.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集团十项要求。 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和完善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各项制度。 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引导和推动两级领导班子为民务实清廉。 (7)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办案。 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纪委的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纪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支持纪委依法查办案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纪委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 加强对纪委查办案件的指导、监督,对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纠正。 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 4.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 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述职述廉。 (16)坚持抓早抓小,对广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5.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贯彻实施办法》和集团党风廉政建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宁远镇党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宁远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共宾县委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相关会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1.建立宁远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从组织领导、督导考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保障建设等七个方面明确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附件1)。结合党委书记岗位职责,从统筹谋划、示范带头、推进落实、考评问责等方面,明确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附件2)。 2.建立宁远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每年年初,综合日常党建工作检查结果、上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党委书记述职报告中查摆的问题以及领导点讦指出的问题,制定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作为当年度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整改落实的重点。 3.建立宁远镇党委基层党建工作承诺清单。宁远镇党

委结合主体责任、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对基层党建工作具体事项进行量化,作出承诺。 二、主体责任的监督落实 1.宁远镇党委认真研究制定抓基层党建工作具体措施,采取项目化管理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人、责任期限;每季度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一次盘点分析,有针对性制定推进措施。 2.宁远镇党委根据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承诺清单,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半年进行一次情况通报,对工作推动不力或重点任务落实进展缓慢的,下达基层党建工作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仍未整改落实的,实行党委书记约谈第一责任人制度。 3.宁远镇党委书记按时参加县述职评议会,并召开单位党员大会,将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报告。 三、加强对所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 1.宁远镇党委综合所属单位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日常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采取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措施,推动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2.镇党委政府结合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至少每两年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进行

关于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报告(精)

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报告 县人事局党组 县委: 2009年,在县直机关工委的直接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落实帮扶指导任务,推行“一岗双责”目标 完善帮扶指导机构,支部按期进行了换届选举,健全了班子,明确了总支书记、总支副书记、支部书记、委员的职责,落实了支委帮助普通党员“一帮一”的帮扶任务。开展争创“三个一流”活动,落实了每一名党员的党建工作目标和业务工作目标。 二、加强思想业务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政治学习。坚持每月一次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会议精神、科学发展观、县委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重要内容。学习采取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形式进行,做到了有内容、有重点、有资料、有记载;做到了理论联系实

际,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紧密结合起来,队伍整体素质有所提高。 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引导党员重点学习了关于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的有关方针政策,学习了《公务员法》、《宪法》和《民法》》等部分法律法规,学习了外地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工作经验。同时,联系实际不定期地进行分析与讨论。此外,引导党员自学了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完善了党内生活制度。支部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建立党员学习制度、支部工作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完善保持党员先进性常抓不懈的机制,逐步实现委机关和支部工作以及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有章可循,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全年按时足额收缴了党费。 开展了纪律作风建设。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开展了组织人事系统干部作风形象建设,分析了支部和党员存在的问题与原因,针对问题制定并落实了整改措施,全体党员进一步转变了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促进了队伍建设,促进了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工作健康发展。 在全体党员中大力开展“比、学、赶,帮、超”竞赛活动,全面推行服务群众“五个一”活动,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句好话暖心,一颗诚心待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阜南县教育局党组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教育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共阜南县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印发<阜南县直机关党组(党委)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试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阜南县教育局党组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一、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1.建立教育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从组织领导、督导考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保障建设等七个方面明确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附件1)。结合党组书记岗位职责,从统筹谋划、示范带头、推进落实、考评问责等方面,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附件2)。 2.建立教育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每年年初,县教育局综合日常党建工作检查结果、上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党组书记述职报告中查摆的问题以及领导点讦指出的问题,制定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作为当

年度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整改落实的重点。 3.建立教育局党组基层党建工作承诺清单。教育局党组结合主体责任、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对基层党建工作具体事项进行量化,作出承诺,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备案。 二、主体责任的监督落实 1.教育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抓基层党建工作具体措施,采取项目化管理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人、责任期限,并在公示栏、“阜南教育网”上进行公示;每季度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一次盘点分析,有针对性制定推进措施。 2.教育局党组根据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承诺清单,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半年进行一次情况通报,对工作推动不力或重点任务落实进展缓慢的,下达基层党建工作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仍未整改落实的,实行党组书记约谈学校第一责任人制度。 3.教育局党组书记按时参加县述职评议会,并召开单位党员大会,将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报告。 三、加强对所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 1.教育局党组综合所属单位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日常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采取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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