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县农村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县农村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县农村信用社

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提高贷款综合收益以及市场占有率,本着“服务…三农?,发展自身”的宗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精神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政策要求,结合**县的实际经济水平和**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的自身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贷款指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各种贷款。包括农户贷款、农村工商业贷款、农业经济组织(企业)贷款和其他贷款等;

㈠农户(含城镇居民)贷款:指对农户(含城镇居民)个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和个人消费的贷款。包括种养殖业贷款、农户发展生产贷款、农户日常生活消费贷款、农户子女助学贷款等;

㈡农村工商业贷款:指对农村各类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和小型项目建设发展的贷款;

㈢农业经济组织贷款:指对各种农业经济组织发放的从事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和流通、农业科技研发等项目的贷款;

㈣其他贷款:指以上三类贷款中未涉及到的所有贷款。

第三条利率定价的基本原则

㈠合规经营原则: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执行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㈡服务三农的原则:支持三农发展,对涉农贷款体现利率支持。

㈢利润最大化原则:农村信用社是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企业。作为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始终是其追求的主要目标。信贷业务是农村信用社的主营业务,存贷利差是农村信用社利润的主要来源。因此,农村信用社在进行贷款定价时,必须首先确保贷款收益足以弥补资金成本和各项费用,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实现利润最大化。

㈣风险与收益对称原则:贷款利率的定价与提供贷款所付出的成本、信用社承担的风险与预期资金回报相匹配,风险越大贷款利率越高;

㈤差别化原则:确定贷款利率价格水平时,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贷款担保状况、综合回报、银企合作情况、入股额度、贷款期限长短等情况,实行差别利率,并对入股社员贷款、农户子女助学贷款、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等,适当给予利率优惠。差别利率要体现出以下要求:

⒈从提高农村信用社贷款质量,防范风险,实现贷款“安全、流动、效益”的有机结合等多方面出发,确定贷款利率的高低标准;

⒉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贷款担保抵押状况、入股状况,对风险大、以往有过不良信用记录的贷款人要对其执行高贷款利率;而对信用等级高,担保抵押状况好(含存单质押),安全性高的客户,可享受较低贷款利率。

㈥规范管理原则:通过科学有效的定价方法,切实提高农村信用社的定价能力和定价管理水平,逐步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定价机制。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按照《贷款通则》要求,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的对象必须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㈠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㈡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㈢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㈣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㈤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㈥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第三章贷款利率浮动标准

第六条农户贷款按以下指标确定计息。

㈠种植业贷款

⒈退耕还林贷款:按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70%至80%;

⒉茶叶发展贷款:按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60%至70%;

⒊蔬菜发展贷款:按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70%至80%;

⒋小香葱种植贷款:按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80%至90%;

⒌烟叶、药材种植贷款:按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70%至80%;

⒍其它种植业贷款:按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60%至90%;

㈡养殖业贷款

⒈传统禽、畜(猪、牛、羊、鸡)养殖贷款:按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60%至70%;

⒉水产养殖(鱼、虾)贷款:按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70%至80%;

⒊特种养殖贷款:按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80%至100%;

⒋其它养殖业贷款:按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60%至100%;

㈢“农家乐”开发贷款:按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80%至100%;

㈣深山独居户贷款:按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20%至30%;

㈤农户助学贷款:按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30%至40%;

㈥农户生活消费(如:婚、丧、嫁、娶以及建房、购买大件商品等)贷款:按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80%至100%;

㈦其它农户贷款:按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50%至100%。

以上贷款,如果借款人系信用社入股股东(指增资扩股后新股东),应按照“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的原则,结合农户信用等级(按当年年审确定等级),予以贷款利率优惠,具体办法是:A.入股额度达到贷款金额5%(含)以上农户:在按以上㈠至㈦标准确定利率后,按信用等级一级、二级、三级、等外级(未评级),分别下浮10%、0、上浮10%、20%。

B.入股额度未达到贷款金额5%以上农户:在按以上㈠至㈦标准确定利率后,按信用等级一级、二级、三级、等外级(未评级),分别上浮0、10%、20%、30%。

第七条农村个体工商户贷款按以下指标确定计息。

㈠贷款担保方式:分为质押、抵押、保证、信用四种,在确定贷款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50%。

㈡入股情况:分为信用社社员且股金0.5万元以上,信用社社员且股金0.5万元以下,非信用社社员但在信用社两年内有存贷款记录、非信用社社员且两年内无存贷款记录四项,该指标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20%。

㈢信用等级状况:分为AAA级、AA级、A级和未评级四项,该指标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30%。

个体工商户贷款利率浮动指标与浮动系数对照表

浮动系数 1.5 1.6 1.8 2 权重

1 担保方式质押抵押保证信用 0.5

2 入股情况信用社社员且股金0.5万元以上信用社社员且股金0.5万元以下非信用社社员但两年内有存贷款记录非信用社社员且两年内无存贷款记录 0.2

3 信用等级 AAA AA A 未评级 0.3

第八条农业经济组织(企业)贷款按照法定基准利率上浮50%以上,具体浮动幅度按照以下指标确定。

㈠信用等级指标:农业经济组织(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级、AA级、A级和未评级四个等级,信用等级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30%。未经信用等级评定的农业经济组织(企业),一律不得发放贷款。

㈡贷款担保方式:分为质押、抵押、保证、信用四种方式,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30%。

㈢入股情况:入股越多(指入股额度占其申请贷款金额的比例越大),贷款利率越优惠。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20%。

㈣单笔贷款额:单笔贷款额度越低,管理成本越高,相应提高贷款浮动利率。反之,降低浮动利率。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20%。

企业贷款利率浮动指标与浮动系数对照表

浮动系数 1.5 1.7 1.9 2.1 权重

1 信用等级 AAA AA A 未评级 0.3

2 贷款担保方式质押抵押保证信用 0.3

3 入股情况 5%以上 5%以下 0.2

4 单笔贷款额 100万元以上 50—100万元 10—50万元 10万元以下 0.2

第九条其他贷款

㈠政策性贷款业务,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㈡票据贴现利率在人民银行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具体利率定价标准要按照业务发生时的市场利率经双方协商而定。

第十条贷款展期或以新还旧贷款的利率在上述计算结果的基础上再上浮20%。

第四章贷款利率优惠标准

第十一条农户、个体工商户贷款利率确实需要优惠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㈠借款人属于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户(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或因其子女就学所需的贷款,且额度在3000元以下的,执行国家现行法定基准利率。

㈡借款人为信用社的黄金客户(经联社认定)。

第十二条下列情况贷款利率不得优惠,但经县联社批准的除外:

㈠借新还旧贷款;

㈡借款人曾经发生逾期还款行为。

第五章其他利率问题

第十三条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在借款合同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第十四条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十五条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款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章审批与管理

第十六条贷款利率浮动的审批权限按贷款审批咨询审查权限确定。贷款调查报告,必须按本管理办法明确贷款的执行利率,并将执行利率的计息过程,以书面形式作为贷款档案的一部分留存。

第十七条各信用社应按季将本季发生的贷款利率浮动情况填列“贷款利率浮动情况表”,逐级填报汇总后报联社计划信贷科。

第七章罚则

第十八条信用社在发放贷款时,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业务主管部门责令其整改。给信用社造成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自治县农村信用联社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合同

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合同 篇一: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范本 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范本 一般只有信誉好、规模大的公司才可能得到信用借款。这种信用借款一般都带有一些信用条件,如信用额度、周转信用协议和补偿性余额等。 信用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无须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货款还款方式的,则该笔货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借款人承诺:1、按期偿还贷款本息;2、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3、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4、贷款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催讨差旅费、诉讼代理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等)由借款人承担。 第六条贷款人承诺:1、按约定期限和金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2、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3、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保密。 第七条贷款展期:借款人如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另加收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XXXX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适应利率市场化形势,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率定价机制,规范辖内网点贷款利率定价行为,增强利率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贷款综合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联社的《XXXX农村信用社法人客户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结合XXXX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内部所有涉及各级机构、部门和员工。 3. 术语定义 3.1本办法所称贷款利率定价是指我行依据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和供求,及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担保方式、信贷投向和银企合作综合贡献度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的行为。 3.2本办法中的贷款包括各类企事业贷款、自然人贷款和其他贷款。 3.2.1企事业贷款:指对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以及农村 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活动的贷款。 3.2.2自然人贷款:指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个人生活的 贷款,主要包括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联保贷款、农业生产贷款、 个体工商户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 3.2.3其他贷款:指上述两类贷款中未涉及到的所有贷款。 4. 职责 4.1总行设立由行长、副行长、客户、信贷、财务、稽核、风险资产 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贷款定价战略、相关政策、按照利率管理制度和相关精神,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信息反馈,负责制定

和调整贷款利率,并定期公布资金成本价格情况,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客户部。 办公室根据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辖贷款定价执行情况和监督指导工作。其主要职责: 4.1.1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利率政策,统一下达、及时传递有关利率管理和利率调整政策文件,认真执行上级颁布的利率管理规定。 4.1.2拟定全辖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和定价模型,报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执行。 4.1.3分析和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行业发展状况,及时反映和监测社会资金流向和利率发展趋势,及时对贷款利率定价中的参数进行测算和分析,维护和更新定价参数。 4.1.4负责日常与人民银行、银监局及银行业协会关于贷款利率方面的沟通联系。 4.1.5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负责对本辖区最低利率浮动幅度进行测算和确定。负责对辖内贷款定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4.2总行客户部、基层网点审贷小组、客户经理具体贯彻执行定价管理政策,在权限范围内按本办法规定测算,确定和执行贷款利率,对在特殊情况下需对测算的应执行利率进行调整。不论是否超本行贷款权限,均需提出书面申请,报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执 行。 4.3对正常范围内的贷款利率定价,依据贷款审批咨询权限实施分级授权管理。

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利率市场化形势,建立科学的利率定价机制,规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县联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贷款包括企业贷款、自然人贷款和其他贷款。 (一)企业贷款:指对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以及农村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活动的贷款。 (二)自然人贷款:指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个人生活的贷款,主要包括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联保贷款、农业生产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商业性助学贷款等。 (三)其他贷款:指上述两类贷款中未涉及到的所有贷款。 第三条确定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基本原则。 (一)风险与收益对称原则。贷款利率的确定与所付出的资金成本、费用成本、承担的风险和目标利润相匹配,体现对风险溢价的覆盖。 (二)市场化原则。通过科学有效的定价方法,切实提 1 高定价能力,并逐步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定价机制,使贷款利率定价管理适应市场需要,具备市场竞争力。 (三)依法合规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规定。 (四)规范管理原则。各有关部门和基层社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方法对贷款进行定价,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四条县联社理事会制定年度利润目标,作为贷款利率定价的总目标。 第五条县联社成立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或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批委员会),作为贷款利率定价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委员会成员由联社主任、副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根据利润目标审定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和管理办法。 第六条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下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联社贷款利率定价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出贷款利率定价政策,拟定贷款利率定价模型; (二)拟定贷款利率定价浮动方案,维护和更新贷款利率定价参数; (三)组织实施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定的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并对定价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2 第七条县联社财会、信贷、风险、资金营运等部门为贷款利率定价的支持部门。将定价信息报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公室,财会部门提供年度贷款的资金成本、贷款的管理费用和税负成本以及应由本年度分摊的以前年度亏损等定价信息;信贷、风险部门根据年度资产负债目标要求提供信贷投放规模和结构,同时提供客户风险、同业竞争情况等定价信息;资金营运部门提供市场利率情况等定价信息。 第八条基层信用社作为贷款利率定价的前台。负责根据县联社公布的贷款基本利率及浮动标准确定单笔贷款利率。 第三章定价流程 第九条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公室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拟定贷款利率浮动指标和系数,报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十条县联社对拟执行的贷款利率浮动指标和系数,由县联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公室向辖基层信用社收到借款人贷款申请后,根据贷款利率定价的要求对客户的相关信息进行调查,对照县联社发布的贷款基本利率及贷款利率浮动指标和系数确定单笔贷款利率。

条据书信 2021农村信用社定期存款利率

xx农村信用社定期存款利率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执行利率 上浮幅度年利率(%) 一、活期存款0.35---0.35 二、定期存款 (一)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三个月1.140%1.54 半年1.340%1.82 一年1.550%2.25 二年2.130%2.73 三年2.7530%3.575 五年由商业银行自主定价---3.575 (二)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一年1.150%1.65 三年1.340%1.82 五年由商业银行自主定价---2.5 (三)定活两便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打六折执行---按上浮以后的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执行利率打六折执行 三、协定存款1.1510%1.265 四、通知存款 一天0.810%0.88

七天1.3510%1.485 农村信用社定期存款流程介绍 了解了农村信用社的定期存款利率后,如果您想要在农村信用社存款,可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开户:凭有效身份证办理开户,并在开户时填写存款凭条,交存资金款项、选择存款期限并约定转存、支取方式等,柜员审核无误后开具存款凭证; 2.支取:如果是整存争取的,到期后可以支取金额; 3.续存:如果是零存整取了,可每月固定存入,也可办理自动续存,以免漏存。 农村信用社定期存款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业务功能收费标准优惠政策 年费为客户提供信用卡账户综合管理及维护的服务。普卡主卡:50元/年,普卡附属卡:30元/年;金卡主卡:150元/年,金卡附属卡:80元/年;白金卡主卡:xx元/年,白金卡附属卡:800元/年;钻石卡主卡:2500元/年,钻石卡附属卡:1000元/年优惠期内所有卡种免收首年年费,普卡、金卡当年消费6次(含)以上免次年年费。(优惠期:自公布之日至xx年12月31日) 滞纳金因客户截至到期还款日未能足额偿还最低还款额而收取的罚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5%,最低5元,最高500元超限费因持卡人超信用限额用卡收取的费用。按超过信用额度部分5%,最低5元,最高500元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XXXX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适应利率市场化形势,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率定价机制,规范辖内网点贷款利率定价行为,增强利率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贷款综合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联社的《XXXX农村信用社法人客户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结合XXXX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内部所有涉及各级机构、部门和员工。 3. 术语定义 3.1 本办法所称贷款利率定价是指我行依据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综合考虑 资金成本和供求,及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担保方式、信贷投向和银企合作综合贡献度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的行为。 3.2 本办法中的贷款包括各类企事业贷款、自然人贷款和其他贷款。 3.2.1 企事业贷款:指对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以及农村经济 组织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活动的贷款。 3.2.2 自然人贷款:指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个人生活的贷 款,主要包括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联保贷款、农业生产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 3.2.3 其他贷款:指上述两类贷款中未涉及到的所有贷款。 4. 职责 4.1 总行设立由行长、副行长、客户、信贷、财务、稽核、风险资产

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贷款定价 战略、相关政策、按照利率管理制度和相关精神,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信息反馈,负责制定和调整贷款利率,并定期公布资金成本价格情况,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客户部。办公室根据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辖贷款定价执行情况和监督指导工作。其主要职责:4.1.1 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利率政策,统一下达、及时传递有关利率管理和利率调整政策文件,认真执行上级颁布的利率管理规定。 4.1.2 拟定全辖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和定价模型,报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执行。 4.1.3 分析和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行业发展状况,及时反映和监测社会资金流向和利率发展趋势,及时对贷款利率定价中的参数进行测算和分析,维护和更新定价参数。 4.1.4 负责日常与人民银行、银监局及银行业协会关于贷款利率方面的沟通联系。 4.1.5 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负责对本辖区最低利率浮动幅度进行测算和确定。负责对辖内贷款定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4.2 总行客户部、基层网点审贷小组、客户经理具体贯彻执行定价管理政策,在权限范围内按本办法规定测算,确定和执行贷款利率,对在特殊情况下需对测算的应执行利率进行调整。不论是否超本行贷款权限,均需提出书面申请,报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执

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

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 各x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现将《xxxxx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全面推行贷款利率定价工作。 Xxxxx

附件 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 为适应利率市场化形势,增加xxx农村信用社的市场竞争能力,探索科学有效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逐步提升各联社的利率定价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规定》、《xxxxx法人客户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xxxx自然人客户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贷款利率定价的范围 本指导意见所称法人客户贷款是指对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的贷款;自然人贷款是指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生活、运输、种养殖、加工、经商的贷款,包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个人担保贷款、商户贷款等信贷业务(个人消费贷款除外)。 二、贷款利率定价的原则 (一)成本效益原则。指贷款利率定价必须依据县联社整体筹资成本的承受能力,实现效益最大化目标。 (二)择优限劣原则。指贷款利率定价必须依据“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充分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引导信贷资金投向。 (三)风险覆盖原则。指贷款利率定价应当依据不同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贷款的风险程度,低风险、低利率,高风险、

高利率,从而通过利率手段增强信贷资金安全性,促进业务经营良性发展。 (四)市场化原则。指贷款利率定价要适应市场需要,充分考虑竞争因素,全面提高农村信用社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五)政策导向原则。指贷款利率定价要充分体现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宗旨,对“三农”贷款利率给予适当优惠,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组织领导 各联社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贷款利率定价的组织领导,负责本联社范围内的贷款利率定价工作。联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或小组)原则上由联社主任担任组长,由分管信贷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信贷、客户、财务、稽核等部门相关人员担任成员。联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或小组)下设贷款利率定价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全辖贷款利率的日常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县范围内法人客户、自然人客户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和管理办法的制定,拟定贷款利率定价模型和贷款浮动幅度标准,报送联社定价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二)负责收集分析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信贷政策、同业利率执行情况和利率趋向等信息资料,维护和更新贷款利率定价参数; (三)组织实施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负责联社范围内贷款利率定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财务管理信用管理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财务管理信用管理}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前言 目前,农户小额信贷已在全国各地推行,授信对象由原来只有农户扩大到城市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但从小额信贷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来看,由农村信用社操作的农户小额信贷已成为我国小额信贷的主流,代表和反映了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09 年 1 季度我国涉农贷 款余额为 7.59 万亿元,同比增长 11.9%,占各项贷款余额的 20.8%。其中,全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为 2518.6 亿元,同比增长 17.5%。这些近期的 数据显示出我国涉农小额信贷正呈现出不断改善的面貌,数字背后是各相关 部门对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不懈努力,是各金融机构响应政策对农村金融工 作的持续改善。但是从我国 10 余年农户小额信贷运行的总体情况来看,虽然在局部地区或在个别时段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小额信贷模式,但客观地讲,小额信贷在我国并没有取得真正的成功。小额贷款在国 外也不乏失败的教训。各国政府每年为小额贷款提供大量的资金,但真正成 功的并不多。 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的思维模式仍然 停留在一般商业银行信贷模式中,在对小额信贷中的设计、运作和评价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商业银行在实践中将小额信贷的功能扩大化,使小额信贷不能充分显示其应有的制度特征。正确地区分小额信贷和商业银行信贷不仅 可以在理论上澄清各种错误的认识,对小额信贷的实践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完善我国的小额信贷制度,填补农村贫困阶层信贷 服务体系的空白。本文针对目前农户小额信贷的现状,就其中比较普遍和重 要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根据国外的相关经验和对国内相关政策的理解有的放矢地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便更好地促进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的 健康发展。 1.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农户小额信贷的意义 1.1解决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矛盾的必要性 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中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农村经济,在农村信贷市场,存

银行业机构利率定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银行业机构利率定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不断加大。 从2012年6月8日,央行发布消息,允许金融机构将其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这标志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步伐正式开启,2013年7月20日,贷款利率上限取消,这对金融机构自身的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探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商业银行的定价管理非常必要,以不断提高其利率定价能力。 一、利率定价现状 (一)利率定价管理体系建设 1、组织架构。目前,各商业银行普遍以“扁平化垂直管理”和“条线化专业经营”的核心组织架构。首先业务经营上形成了条线化架构,突出业务条线的集约化经营和集成化管理;其次内部管理构建垂直化专业化的架构,突出管理和运营上的集中化、专业化。 2、定价机制。据调查,各商业银行的利率定价一般由其资产负债部门及财会部门组成,共同制定产品定价政策;建立了分级授权体系,业务部门以及分支机构允许在总行授权范围内执行利率定价政策。 3、利率管理。在央行贷款利率上限放开后,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利率管理仍没有大的变化,均执行总行统一制度的利率管理办法和贷款定价管理办法,具备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在利率管理方面实行“分类指导、科学定价、分级授权、灵活调整”的原则。 (二)利率定价方法

据调查,人民币存款利率浮动区间可以上浮10%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活期存款利率上浮到底,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分别上浮9.6%、8.9%和8.3%;农村商业银行将各期限存款利率均上浮到顶,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对于目前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存款品种,商业银行在考虑定价策略时参考不同的基准利率,比如同业活期存款主要考虑市场利率、 同业竞争和客户综合贡献率,在此基础上实行差别化定价;同业定期存款则一般采用SHI-BOR加减点方式定价。 二、商业银行定价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一)利率定价机制尚存在缺陷。一是利率定价流程管理较薄弱,定价授权较为粗放,虽建立分级授权体系,但授权未精细化,未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定价人员的定议价能力实行差别授权;二是各项业务之间的定价缺乏互相联动,随着信贷服务以及创新产品不断丰富,客户需求不断综合化、个性化,各项业务定价如传统产品与创新产品之间、资产负债产品之间只有建立了联动性,才能为客户提供更合理更有竞争力的价格;三是定价调整机制的灵活性和前瞻性不足,在应对市场变化或政策调整时,难以迅速制定应对措施。 (二)贷款风险定价能力偏弱。以前贷款利率处于管制状态,商业银行一直按照既定的存贷款利差生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启动后,由于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长期追求资产高质量、贷款低风险,风险偏好和风险定价能力依然偏低,贷款利率变化仍就主要受货币政策调整影响,其利率定价和成本控制受风险管理能力有限。 (三)对产品价格执行情况的后续评估薄弱。商业银行在对产品或客户完成了定

【最新】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 模板

借款合同 (联社)阿信借字(20XX)第号 借款人(全称):XXXX 贷款人(全称):XXXX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XXX中长期其他贷款。 2、借款用途:XXX资金周转。 3、借款金额(大写):XXX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4、借款与还款期限:XXX自XX年04月01日起至2012年04月01日止。 (1)借款与还款期限见下表。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 5、利息支付; (1)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7.3012‰,短期贷款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执行,期满一年后,由贷款人按当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年后,由贷款人按当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

款人。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季(季/月)结息,结息同为每季末月(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条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一般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判。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帐户中划收。 3、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3、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4、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人支付利息。 5、月向借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财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

农商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农商行体制改革,拓宽信贷投放渠道,促进地域经济增长,充分发挥利率杠杆作用,建立科学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推进贷款利率市场化进程,达到优选客户、扩大营销、防范风险、提高效益的目的,增强农信社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金融政策,结合我行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款利率定价是指我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省联社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和供求,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贷款方式、信贷投向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贷款为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和管理的贷款,包括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贷款。 第四条贷款利率定价原则。 (一)成本效益原则。贷款利率的确定必须与本行付出的资金成本、费用成本和目标利润相匹配,最终达到实现效益目标。 (二)择优限劣原则。贷款利率定价必须依据“不同客户、择优扶持”的信贷政策,发挥利率杠杆作用,引导信贷资金投向,进一步优化信贷服务对象结构。

(三)风险覆盖原则。贷款利率定价必须依据不同区域、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状况和具体贷款项目的风险程度,低风险低利率,高风险高利率,从而通过利率杠杆手段促使借款人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各营业网点资金安全,促进经营的良性循环和发展。 (四)市场化原则。贷款利率定价必须依据本县信贷市场实际,充分考虑区域其他金融机构竞争因素,使贷款利率定价管理适应市场需要,具备市场竞争力。 (五)合法合规原则。贷款利率定价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规定。 第二章定价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五条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为贷款定价的日常决策机构,主任委员由总行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由总行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总行其他副主任、业务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财务会计部、稽核审计部、综合管理部、信息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定价委员会负责对我行贷款利率定价的领导和决策,审定批准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等。 第六条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下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行业务管理部,具体负责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商定的政策,拟定贷款利率定价模式; (二)拟定本联社贷款利率定价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的

农村信用社各类计算公式

农村信用社各类计算公式 一、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 1、备付金比例=备付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法定存款准备金比例;(标准:不得低于3%) 备付金包括:现金、业务周转金、缴存存款准备金、存农业银行款项、存放其他同业款项、存放联社款项。 2、资产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期末余额÷流动性负债期末余额×100%;(标准:不得低于25%) 流动性资产是指资产负债表上的流动资产;流动性负债是指资产负债表上的流动负债。 3、存贷比例=各项贷款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标准:年末不得高于80%) 4、对流动负债依存率=流动负债净额÷长期资产×100%;(标准:不得高于30%) 流动负债净额=流动负债-流动资产;长期资产是指资产负债表上的长期资产。 5、中长期贷款比例=一年期以上中长期贷款余额÷一年期以上存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120%) 一年期以上中长期贷款是指资产负债表上的中长期贷款;一年期以上存款是指资产负债表上的长期存款和长期储蓄存款。 6、拆借资金比例 ①拆(调)入资金比例=拆(调)入资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

(标准:不得高于4%) 字串2 ②拆(调)出资金比例=拆(调)出资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8%) ③净拆(调)入资金比例=净拆(调)入资金余额÷流动负债×100%;(标准:不得高于4%) 拆(调)入资金包括:银行业拆入、金融性公司拆入、调入调剂资金,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各项存款余额的4%;拆(调)出资金包括:拆放银行业、拆放金融性公司、调出调剂资金,拆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各项存款余额的8%;净拆(调)入资金是指拆(调)入资金与拆(调)出资金的差额。 7、贷款质量指标 ①不良贷款比例=不良贷款÷各项贷款×100%;(标准:不得高于15%) ②逾期贷款比例=逾期贷款余额÷各项贷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8%) ③呆滞呆账贷款比例=(呆滞贷款余额+呆账贷款余额)÷各项贷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7%) ④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比例=不良贷款预计损失额÷各项贷款期末余额×100%; 不良贷款预计损失额=(各类逾期贷款×10%+各类呆滞贷款×40%+各类呆账贷款)。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浅析 学生黄远其 学号0926781613027 专业经济管理 层次专升本 通讯地址紫金县苏区黄布田心小组1号 邮政编码517400 指导教师熊大生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

目录 摘要 (4) 前言 (5) 1.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农户小额信贷的意义 (5) 1.1解决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矛盾的必要性 (5) 1.2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必要性 (6) 2.农户小额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6) 2.1利率的不合理 (7) 2.2小额信贷的扶贫性质与农村商业银行商业化运作之间的矛盾 (7) 2.3日益扩大的信贷资金需求与有限的信贷资金供给之间的矛盾 (8) 3.改革农村商业银行小额信贷的相关建议 (8) 3.1合理的利率水平 (8) 3.2构建完善的保障制度 (10) 3.3加强监管 (11)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2)

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浅析 摘要 我国突出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造成农村金融市场“贫血”的根本原因,而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是农村金融领域的一种制度创新,是破解中国农户贷款难题的关键,农村商业银行小额信贷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供给渠道,但是随着这项工程的进行,贷款利率、缺乏监管、贷款品种单一、风险大等一些新的问题开始浮现出来并成为阻碍小额信贷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文章针对目前农户小额信贷的现状,就其中比较普遍和重要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并根据国外的相关经验和对国内相关政策的理解有的放矢地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便更好地促进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障碍,对策

信用社企业贷款利率定价管理规定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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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联社 企业类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科学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规范贷款利率定价行为,提高贷款综合收益和市场占有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监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企业类贷款是指对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活动的贷款。 第三条确定企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基本原则。 1、成本、效益和风险匹配原则。贷款利率的确定与所付出的资金成本、费用成本、承担的风险和目标利润相匹配,体现对风险溢价的覆盖,实现利益最大化。 2、市场化定价原则。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变化、业务发展、同业竞争策略进行灵活调整。通过科学有效的定价方法,切实提高定价能力,并逐步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定价机制,使贷款利率定价管理适应市场需求、具备市场竞争力。 3、依法合规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规定。 4、规范管理原则。企业贷款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授权、方法对贷款进行定价,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章定价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企业贷款利率定价管理体系由联社授信业务审批委员会、客户经理部二级机构组成。

联社授信业务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为联社贷款利率定价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及修改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组织执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审批未按利率定价执行的贷款等。 客户经理部负责贯彻执行利率定价管理政策,在权限范围内合理确定和执行贷款利率。 第三章定价流程 第五条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联社执行的基准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各期限贷款利率,并随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而调整。 第六条浮动幅度的确定。 1、联社贷审会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浮动幅度的浮动指标和浮动系数值及权重指标,如有需要,也可随时调整; 2、客户经理部客户经理通过担保方式、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入股情况、贷存比例、借新还旧贷款占比、企业(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用状况等六个方面来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其中担保方式是基础,首先由担保方式确定其基本浮动幅度,再由其余几个因素逐个计算出浮动幅度后综合确定贷款利率。 第七条贷款定价的确定。客户经理部客户经理按照定价方法确定贷款执行利率,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执行利率的,上报联社贷审会审批。 第四章定价方法 第八条联社贷款利率实行法定贷款利率加浮动利率的定价办法,其利率分为基本浮动贷款利率和最终贷款利率,公式

20XX年农村信用社存款利率

20XX年农村信用社存款利率 篇一: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储蓄存款利率调整表样式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储蓄业务印章的样式 1、储蓄公章(3.3厘米圆形,字体为宋体,铜材质) 2、存款证明专用章(3.3厘米圆形,字体为宋体,铜或胶皮材质) 3、业务清讫章 尺寸:①形状为椭圆形,直径(按外沿)为45mm*33mm,边宽为1mm; ②上方字为弧形排,字高5mm,上二排为横排,字高4.5mm;③中间框为活动日期,日期框为23mm*8mm;④框下排为横排,字高7mm,字宽5mm;⑤括号内为序号,序号字高4mm,宽3mm;⑥字体为宋体;⑦机构名称与金融许可证一致。 篇二:农村信用社如何应对存款利率市场化挑战 农村信用社如何应对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挑战 摘要:随着20XX年6月8日起央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时决定,自同日起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这是央行自1993年8月1日实行利率浮动以来,首次规定了存款利率的浮动区间,释放出利率市场化信号明显,意味着央行更倾向于用市场化的手段,让银行有更多的灵活选择和自由空间。目前,多数农村信用社主要是执行省级联社统一制定的存款利率调整政策(或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因此,面对的存款利率市

场化挑战,农村信用社如何做好存款利率定价工作已日趋重要。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存款利率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XX)11-0-01 结合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充分认识利率市场化的发展趋势和差别化存款利率的格局20XX 年6月8日央行宣布利率调整后,多数农村信用社实行的是“跟庄式定价策略”,存款利率的上浮比例与中、农、工、建、交等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一致。但除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外,在农村区域内还有邮储银行、村镇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特别是村镇银行的存款利率上浮比例较高,各储种、各档次存款利率几乎均上浮了10%,形成了存款利率差异化的格局。对此,农村信用社要充分认识到央行的利率市场化政策调整,充分面 篇三:河南省20XX年农村信用社招聘:货币的职能试题 河南省20XX年农村信用社招聘:货币的职能试题 本卷共分为1大题5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1955年,__代表党和国家第一次提出了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可能。A.毛泽东 b.周恩来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贷款管理,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在贷款业务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程中的经营社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信用社,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第四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操作规程按人民银行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用贷款指引》(银发〔2001〕397号)和银监会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联保贷款指引》(银监发〔2004〕68号)执行。 第五条办理贷款业务各环节的时间要求。短期贷款从申请受理到审议审批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中长期贷款的时间可相应比短期贷款延长2倍,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 第六条县(市、区)联社应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 未设客户部门的县(市、区)联社,其客户部门的工作职责主要由基层信用社和联社营业部承担。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七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程序:建立信贷关系、客户申请、经营社受理、贷款业务调查、审查、贷审会审议、审批(或按权限报备咨询)、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的管理、贷款收回。 ( 一)经营社权限(授信)范围内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贷款收回各环节全部在经营社完成。省联社要求备案的,按省联社大额贷款报备咨询办法执行。 (二)经营社超权限(授信)范围的贷款业务,在完成审议程序后,分支机构的上报法人机构审批后实施;法人机构的向省联社报备咨询无异议后审批实施。 (三)个人客户以足额存单质押方式申请小额贷款,在调查核实、办理止付通知等手续后,由经营社柜面直接办理。 第三章贷款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客户申请。建立了信贷关系的客户需要借款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经营社的客户部门提出借款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贷款的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九条贷款业务的受理。客户部门负责接受贷款业务的申请,对客户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和 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及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贷款的基本条件。对同意受理的,通知客户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客户申请办理贷款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法人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法人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企业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年检证明。

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利率市场化形势,建立科学的利率定价机制,规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县联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贷款包括企业贷款、自然人贷款和其他贷款。 (一)企业贷款:指对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以及农村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活动的贷款。 (二)自然人贷款:指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个人生活的贷款,主要包括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联保贷款、农业生产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商业性助学贷款等。 (三)其他贷款:指上述两类贷款中未涉及到的所有贷款。 第三条确定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基本原则。 (一)风险与收益对称原则。贷款利率的确定与所付出的资金成本、费用成本、承担的风险和目标利润相匹配,体现对风险溢价的覆盖。 (二)市场化原则。通过科学有效的定价方法,切实提

高定价能力,并逐步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定价机制,使贷款利率定价管理适应市场需要,具备市场竞争力。 (三)依法合规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规定。 (四)规范管理原则。各有关部门和基层社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方法对贷款进行定价,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四条县联社理事会制定年度利润目标,作为贷款利率定价的总目标。 第五条县联社成立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或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批委员会),作为贷款利率定价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委员会成员由联社主任、副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根据利润目标审定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和管理办法。 第六条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下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联社贷款利率定价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出贷款利率定价政策,拟定贷款利率定价模型;(二)拟定贷款利率定价浮动方案,维护和更新贷款利率定价参数; (三)组织实施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定的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并对定价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农村信用社小微客户贷款办法

**省农村信用社小微客户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解决我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服务区域内小微客户贷款难问题,进一步改善对小微客户的金融服务,规范信贷管理,加强风险控制,依据《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银监发〔2007)53号)和《**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微客户,是指总资产500万元(含)以内,在农信社贷款余额5万元(不含)以上至100万元(含)以内的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经济组织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企业等;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体经营户等。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贷款泛指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 第四条农信社小微客户贷款实行“四只眼睛”管理原则,每两位客户经理共管一批客户,坚持客户经理双人调查、双人贷后管理。 第五条农信社小微客户贷款管理要做到“程序可简,条件可调,成本可算,利率可浮,风险可控,责任可分”。 第二章贷款准入条件 第六条经济组织小微客户贷款的准入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证件; (二)产权明晰,产业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

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 (三)在承贷社开立结算账户,有稳定连续的现金流; (四)原则上连续经营6个月以上,实际控制人有两年以上同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五)计入贷款额度后,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实标控制人品行好,无违法行为; (七)贷款用途真实、合法,有可靠的第一还款来源; (八)农信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自然人小微客户贷款的准入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有稳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件; (三)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四)在承贷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五)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农信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农信社应重点支持下列小微客户: (一)抵(质)押物价值稳定,容易变现处置或保证人代偿能力强的小微客户;(二)自偿性现金流量充沛的小微客户; (三)为优质大型龙头企业配套生产、服务,被其授予特许经营或指定为供应、销售商的小微客户; (四)从事种、养、加规模经营的小微客户; (五)经营稳健、业绩波动小、发展前景好的小微客户; (六)其他偿债能力强的优质小微客户。 第九条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小微客户,不得发放贷款: (一)连续两年经营亏损,无稳定、连续的现金流; (二)向农信社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资料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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