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ITAT教育工程及证书简介

全国ITAT教育工程及证书简介
全国ITAT教育工程及证书简介

全国ITAT教育工程及证书简介

1、背景资料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是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属于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教育部共有56个直属单位,分为22个司,34个直属单位。信息中心就是属于34个直属单位之一。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责有:推动中国信息化改革,协助院校的信息化进程,促进大学生的就业。

2、全国ITAT教育工程介绍

2000年5月26日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在教育部逸夫会议中心正式启动,此项工程的初衷是为落实中央关于大力开发西部科教优先的战略,贯彻教育部大力发展我国远程教育事业的精神,应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开展信息技术培训,以满足学校和社会对实用和新兴信息技术培训的需求,培养应用型信息技术人才。

ITAT是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Information Technology Application Training)的缩写。经过十年的发展,ITAT认证已经发展为目前国内最权威的IT人才技能水平评价体系之一。

3、证书的重要性

企业或公司在进行招聘时,大学生持有的证书,很早就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参考。作为计算机信息类的证书,应用最广的就是办公自动化软件和计算机软硬件的常识这两个方向,日常的文字表格处理必须熟练,已经是人力资源经理在招聘时向应聘者提出的必须具备的能力。而关于计算机软件的下载安装卸载、杀毒软件的使用、网络出问题后的基本解决等等的基本应用的掌握,会让大学生们在初进公司时,在能力体现上更有很好的保障,更利于站稳脚跟成为正式员工。

4、竞争对手分析

人保部(原劳动部)的证书,主要针对的是劳工层面。

工信部的证书,更多的是企业里已经从业的某些行业证书。

ITAT证书主要针对的是在校的和即将走出学校的大学生的技能证书。

5、河北农业大学申请的证书

计算机应用工程师证书所有专业150元/个科目编号:L0901

办公自动化工程师证书所有专业150元/个科目编号:L0903

软件开发工程师证书计算机专业210元/个科目编号:L0907

6、办理办法及要求

1)办理条件:

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应用,这两个证书对应学校的课程成绩或河北省计算机一级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学生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对成绩不满70分的学生,可报名参加教育部管理中心认可、学校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可申请办理。

软件开发工程师证书对应的学校的课程为C语言和JA V A,两门课程的成绩必须都在70分以上者方可以办理。

2)办理要求:

A、办理证书的学生每人需提供电子照片一张,标准一寸,蓝底,jpg格式;用学生自己的名字命名;如果出现重名,则按顺序加数字序号,比如王林1、王林2、王林3等等。

B、以班级为单位,由指定负责人(最好是班干部)来完成本班的资料录入及收费。资料的录入分两个部分,一个是照片文件夹,另外一个是学生信息的EXCEL汇总表。照片文件夹以班级名称命名,文件夹内所有照片以姓名命名。

C、表格注意事项:姓名、姓名全拼、身份证号码、科目编号为必填项。名字不能错,姓名全拼更要注意,一个字母都不能差;身份证号码的输入尤其要核对正确;同时要求不要随意按空格键,否则不能被数据库识别。

7、通知学生的方式

以开班会的方式,把关于ITA T证书的介绍及办理方法要求,通知到每名同学。具体时间,尽量在本周五(5月18日)下午5点前完成,因为涉及到办理证书的学生很大一部分需要去照相,所以,希望能尽早通知。

对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的学生,汇总专业班级、姓名、联系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决定是否组织考试及考试时间。

8、本学期的证书统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2012年5月23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半,西校区C4506 办公室。

2012年5月24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半,东校区老农学楼129 办公室。

收集信息后,可提前联系教务员审核成绩。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学校准备工作指南(试行) (年月) .申请 申请条件 ()申请学校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学制不低于四年、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其申请认证的专业应该是已有三届毕业生、以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工科专业。 ()试点期间,申请学校应向工程教育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递交申请表(见附件)。 申请审核 秘书处收到学校申请书后,会同相关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对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做出“受理申请”或“不受理申请”的审核决定。.自评 自评目的 自评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重要阶段,是申请学校对认证专业的办学状况、办学质量的自我检查,主要检查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计划和培养结果是否达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是否采取了充分措施,以保证教案培养计划的实施。 自评方法 自评工作由学校有计划地组织进行,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精神,自始至终体现真实性、客观性、综合性,专业所在院(系)应组织教师、学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该项工作。自评工作应对照指标要求,从学校办学的特点出发,通过举证的方式,详细说明为了达成人才培养目标所开展的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教案实践与取得的成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各教案环节的安排与保障、教案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阐释其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途径以及目标达成的程度。 撰写自评报告是自评工作的主要内容。自评报告要对专业教育的各项内容进

行自我评价、说明并附以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自评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自评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要求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指导书”(附件).必要准备条件 入校考查将在学校正常教案期间进行,申请认证的学校应为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的入校考查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应为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准备一间专用工作(会议)室,室内应备有供专家查阅的最基本的有关教案和教案管理等资料,如学生的作业、设计、试卷、报告、论文等; ()应安排有专人负责配合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的工作; ()应为专家组准备考查期间教案、实践等环节的课表、名单等; ()不安排欢迎仪式和与认证无关的领导讲话。 本文件的解释权归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试行)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试行) ‘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 2007年6月

目录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试行) (3) 总则 (3) 1专业认证的组织机构 (3) 1.1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 (3) 1.2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3) 1.3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秘书处 (4) 1.4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 (4) 1.5 监督与仲裁委员会 (4) 2认证程序 (4) 2.1 申请认证 (5) 2.2 学校自评 (5) 2.3 审阅自评报告 (5) 2.4 现场考查 (6) 2.5 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 (7) 2.6 认证状态的保持 (8) 专业认证工作的主要时间节点 (9) 3监督与仲裁 (9) 4认证费用 (10) 5附则 (10) 附件一:认证的组织机构 (11) 附件二:认证工作流程 (12)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暂行) (13)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17) 1总则 (17) 2通用标准内涵 (18) 2.1 专业目标 (18) 2.2 质量评价 (19) 2.3 课程体系 (19) 2.4 师资队伍 (20) 2.5 支持条件 (20) 2.6 学生发展 (20) 2.7 管理制度 (21) 3专业补充标准 (22) 3.1 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22) 3.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27) 3.3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31) 3.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34)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遴选与培训办法(试行) (39)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2007年6月) 1 总则 (1)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工程教育本科专业认证。 (2)本标准提供工程教育本科培养层次的基本质量要求。 (3)本认证标准分为: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两部分。通用标准是各工程教育专业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专业补充标准是在通用标准基础之上根据本专业特点提出的特有的具体要求。

2 通用标准内涵 2.1 专业目标 2.1.1 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适应国家和地区、行业经济建设的需要,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自身条件和发展规划,有明确的服务面向和人才需求。包括:1.专业设置的依据和论证明确充分,有相应学科作依托,专业口径、布局符合学校的定位。 2.学校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身条件和发展潜力,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培养人才的目标、层次、类型和人才的主要服务面向。 2.1.2 培养目标及要求 专业必须具有明确培养目标,符合学校办学理念。培养的学生必须达到如下的知识、能力与素质基本要求: 1.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工程职业道德; 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 3.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分析并解决工程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必要的工程基础知识以及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受到本专业实验技能、工程实践、计算机应用、科学研究与工程设计方法的基本训练,具有创新意识和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设计的初步能力;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5.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与开发的法律、法规,熟悉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津、法规,能正确认识工程对于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

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

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 1.申请 (1)申请学校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学制不低于四年、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其申请认证的专业应该是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专业领域范围内的,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已有三届毕业生、以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工科专业。 (2)申请学校应向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递交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学校的认证申请当年度有效。 (3)学校应根据认证协会秘书处的要求,对申请表中有关问题做出答复,或提供相关材料。 (4)学校申请被受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核定标准交纳认证费用,交费后进入认证工作流程,开展自评工作。 (5)如申请因为不符合条件而未被受理,学校可在达到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后重新提出申请;如果申请符合要求,但因为年度认证专业数量所限未予受理的,其申请有效期可保留一年。 2.自评 2.1 自评目的 自评和撰写自评报告是工程教育认证的重要阶段,是接受认证专业对办学状况、办学质量的自我检查,主要检查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计划和培养结果是否达到《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是否采取了充分措施,以保证教学培养计划的实施。 2.2 自评方法 自评工作由学校有计划地组织进行,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

的精神,自始至终体现真实性、客观性、综合性,专业所在院(系)和学校应组织教师、学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该项工作。自评工作应对照指标要求,从学校办学的特点出发,通过举证的方式,详细说明为了达成人才培养目标所开展的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教学实践与取得的成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各教学环节的安排与保障、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阐释其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途径以及目标达成的程度。 撰写自评报告是自评工作的主要内容。自评报告要对专业教育的各项内容进行自我评价、说明并附以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2.3 自评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自评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要求见“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附件2),自评报告撰写的有关问题及解答可参考附件3。 2.4 自评报告的补充修改 学校提交自评报告后,应根据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的要求,对自评报告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或补充材料。补充修改的内容可作为自评报告附件单独提交,不必在原报告上进行修改。 3.现场考查准备 3.1 现场考查条件准备 现场考查将在学校正常教学期间进行,接受认证专业所在学校的学校应为现场考查专家组的入校考查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应为现场考查专家组准备一间专用工作(会议)室,室内应备有供专家查阅的最基本的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等资料,如学生的作业、设计、试卷、报告、论文等; (2)应安排有专人负责配合现场考查专家组的工作; (3)应为专家组准备考查期间教学、实践等环节的课表;同时准备各类人员名单,供专家组抽取部分进行访谈;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简介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简单来说就是我国工程教育的质量是否能在国际社会得到认可,其认证基础是《华盛顿协议》。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指专业认证机构针对高等教育机构开设的工程类专业教育实施的专门性认证,由专门职业或行业协会(联合会)、专业学会会同该领域的教育专家和相关行业企业专家一起进行,旨在为相关工程技术人才进入工业界从业提供预备教育质量保证。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教育质量保障制度,也是实现工程教育国际互认和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重要基础。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核心就是要确认工科专业毕业生达到行业认可的既定质量标准要求,是一种以培养目标和毕业出口要求为导向的合格性评价。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师资队伍配备、办学条件配置等都围绕学生毕业能力达成这一核心任务展开,并强调建立专业持续改进机制和文化以保证专业教育质量和专业教育活力。 《华盛顿协议》是工程教育本科专业学位互认协议,其宗旨是通过多边认可工程教育资格,促进工程学位互认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国际流动。工程学位的互认是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体系和工程教育标准的互认实现的。我国的工程教育认证由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组织实施,对外由中国科协代表中国加入《华盛顿协议》。 《华盛顿协议》成立于1989年,最初由6个英语国家的工程专业团体发起成立。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发展成为最有国际影响力的教育互认协议,成员遍及五大洲,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香港、南非、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韩国、马来西亚、土耳其、俄罗斯等15个正式成员,和包括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孟加拉、德国、中国、菲律宾等7个预备成员。 《华盛顿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各正式成员所采用的工程专业认证标准、政策和程序基本等效;②各正式成员互相承认其他正式成员提供的认证结果,并以适当的方式发表声明承认该结果;③促进专业教育实现工程职业实践所需的教育准备;④各正式成员保持相互的监督和信息交流。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2009年4月) 总则 为规范我国高等学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构建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提高工程专业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1.专业认证工作的组织体系 1.1 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是专业认证工作的专家组织,在教育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专业认证工作。专家委员会由工程教育界专家和企业界专家组成,委员由教育部聘任,对教育部负责。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构建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体系;研究制定专业认证(试点)实施办法和工作程序;研究制定专业认证(试点)的通用标准,审定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提交的专业补充标准;审定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做出的专业认证结论建议;聘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现场考查专家。 1.2 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是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成员由教育部聘任。秘书处秘书长是专家委员会当然委员。 秘书处的职责是:在专家委员会领导下组织落实专家委员会的各项任务,组织协调专业认证工作的开展,组织起草专业认证工作的有关工作文件,制定并实施试点工作计划;指导专家委员会各分委员会开展工作;受理并组织审议高等学

校提交的专业认证申请;指导和协调各分委员会开展认证现场考查工作;协助专家委员会开展认证结论的审议与会议组织工作;负责专业认证的信息服务与对外宣传工作;完成专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3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是按专业领域设立的专家委员会专业分委员会(分支机构)。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由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专家以及行业管理部门代表组成,其成员由教育部聘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主任委员(组长)为专家委员会当然委员。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职责是:在专家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所在专业领域的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织研究与制定本专业的补充标准和相关工作文件;提出本专业领域的认证专家人选,报专家委员会审定入库,并会同秘书处组织认证专家的培训;委派专业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到申请认证专业所在的学校(以下简称申请学校)开展现场考查;组织整理专业认证的有关报告、资料结论建议等,报专家委员会审议;受专家委员会的委托处理有关事宜。 1.4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监督与仲裁委员会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监督与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督委员会)由有关行业和工程教育的资深专家组成,在教育部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确保诚信、公正;受理被认证学校关于专业认证结论或专业认证过程的申诉,调查并做出最终裁决;接受社会各界对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投诉,调查并做出相应处理。 以上各机构的相互关系见附件1。 2.认证程序 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6个阶段:申请和受理、学校自评与提交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的审阅、现场考查、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认证状态保持。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 (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 2012年7月修订) 说明 1.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工程教育认证。 2. 本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组成。 申请认证的专业应当提供足够的材料证明该专业符合本标准要求。 本标准在使用到以下术语时,其基本涵义是: (1)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是对该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培养目标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2)毕业要求: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所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技能、知识和能力。 (3)评估:评估是指确定,收集和准备所需资料和数据的过程,以便对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评价。有效的评估需要恰当使用直接的、间接的、量化的、非量化的手段来检测培养目标的达成。评估过程中可以包括适当的抽样方法。 (4)评价:评价是对评估过程中所收集到的资料和证据进行解释的过程。评价过程判定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5)机制:机制是指针对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一套规范的处理流程,同时对于该流程涉及的相关人员以及各自承担的角色有明确的定义。

1.通用标准 1.1 学生 1. 专业应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2. 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3. 专业必须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以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毕业后具有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进而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并通过记录进程式评价的过程和效果,证明学生能力的达成。 4. 专业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 1.2 培养目标 1. 专业应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 2. 培养目标应包括学生毕业时的要求,还应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 3. 建立必要的制度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定期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应该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 1.3 毕业要求 专业必须通过评价证明所培养的毕业生达到如下要求: 1.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工程职业道德; 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以及经济和管理知识; 3.掌握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系统的工程实践学习经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 4.具备设计和实施工程实验的能力,并能够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 5.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具有追求创新的态度和意识;具有综合运用理论和技术手段设计系统和过程的能力,设计过程中能够综合考虑经济、环境、法律、安全、健康、伦理等制约因素;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指标点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指标点 教务处: 我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三个专业(冶金工程、采矿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将进行工程教育认证,现对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将涉及到各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的相关指标点做了归类。随着认证工作的开展,也可能会有适时调整,请予以配合。对应认证标准相应的指标项如下: 1学生 (2)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3)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并通过形成性评价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4)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 2培养目标 4 持续改进 (1)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通过教学环节、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价促进毕业要求的达成;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的评价。 (3)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 5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能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课程体系设计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课程体系必须包括: (1)与本专业毕业要求相适应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 (2)符合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30%)。工程基础类课程和专业基础类课程能体现数学和自然科学在本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专业类课程能体现系统设计和实现能力的培养。 (3)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至少占总学分的20%)。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并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4)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 6师资队伍 (2)教师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3)教师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中,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4)教师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有足够的指导。 (5)教师明确他们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报告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报告 学校名称:xx大学 专业名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考查时间:2006年6月4日-6月6日 一、专业简介 xx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xx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其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xx大学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如今已成一所以工为特色,理、工、医、文、管、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目前,学校拥有40多个院系,60个本科专业,206个硕士点,9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博士后流动站,10个国家级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培育点,10个江苏省重点学科,22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xx大学电气工程系的前身为国立xx大学电机工程系,创建于1923年,至今已有80多年办学历史。1952年院系调整,设立南京工学院电力工程系,设置发电厂配电网及联合输电系统、工业企业电气化(专科)专业。1954年,将机械工程系的热能动力装置专业并入,更名为动力工程系。 为了更好地发挥专业优势,促进学科发展,1985年学校决定将动力工程系所属电类学科各组、室及专业分出,成立电气工程系,设置有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技术、电气工程(专科)等专业。1995年起,我系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类招收本科生,不再细分专业,实行宽口径培养,收到明显成效。1999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新专业目录,我系制订了全新的本科教学计划,全面实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宽口径的培养方案。 xx大学电气工程学科经历了几代先师的艰苦创业和奋斗,始有今天的事业和成就。早在20世纪60年代即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1984年设立硕士点,1986年设立“电机”和“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二个博士点,1999年设立电气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0年设立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总则 为规我国高等学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构建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提高工程专业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1 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组织机构 1.1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是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专家组织,在教育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由工程教育界专家和企业界专家组成,由教育部聘任。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构建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研究制定专业认证实施办法;审定专业认证的通用标准和程序;审查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提交的本专业补充认证标准;审定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做出的专业认证结论建议;领导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开展本专业认证的相关工作;聘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 1.2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是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成员由教育部聘任。秘书处秘书长自动增补为专家委员会委员。 秘书处的职责是:在专家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协调专家委员会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受理高等学校提交的专业认证申请;组织起草专业认证工作的有关工作文件;负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信息服务与对外宣传工作。

1.3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是按各专业领域设立的专业认证分支机构,在其名称前冠以专业类名称,其成员由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专家以及行业管理部门代表组成,由教育部聘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主任委员(组长)自动增补为专家委员会委员。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职责是:制定本专业的补充认证标准和相关工作文件;组织实施所在专业的专业认证试点工作;负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的培训;向被认证学校派出临时性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完成专业认证的现场考查工作;受专家委员会的委托处理有关事宜。 1.4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监督与仲裁委员会 监督与仲裁委员会接受教育部领导,独立开展工作,其成员由有关行业和从事工程教育的资深专家组成。 监督与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对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实施监督,确保诚信、公正;受理被认证学校关于专业认证结论或专业认证过程的申诉,调查并做出最终裁决;接受社会各界对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投诉,调查并做出相应处理。 以上各机构的相互关系见附件1。 2 认证程序 专业认证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6个阶段:申请认证、学校自评、审阅《自评报告》、现场考查、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认证状态保持。具体流程见附件2。 2.1 申请认证 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在学校自愿的基础上开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工科本科专业,已有三届毕业生的,均可申请认证。申请认证的专业由所在学校向秘书处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准备工作指南》要求撰写。 秘书处收到学校申请报告后,组织相关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专家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

工程教育认证专业标准

工程教育认证专业标准 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

说明 1.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工程教育认证。 2. 本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组成。 3. 申请认证的专业应当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该专业符合本标准要求。 4. 本标准在使用到以下术语时,其基本涵义是: (1)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是对该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 (2)毕业要求:毕业要对学生毕业时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素养。 (3)评估:评估是指确定、收集和准备所需资料和数据的过程,以便对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评价。有效的评估需要恰当使用直接的、间接的、量化的、非量化的手段,以便检测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达成。评估过程中可以包括适当的抽样方法。 (4)评价:评价是对评估过程中所收集到的资料和证据进行解释的过程。评价过程判定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5)机制:机制是指针对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一套规的处理流程,同时对于该流程涉及的相关人员以及各自承担的角色有明确的定义。 5. 本标准中所提到的“复杂工程问题”必须具备下述特征(1),同时具备下述特征(2)-(7)的部分或全部: (1)必须运用深入的工程原理,经过分析才可能得到解决; (2)涉及多方面的技术、工程和其它因素,并可能相互有一定冲突; (3)需要通过建立合适的抽象模型才能解决,在建模过程中需要体现出创造性; (4)不是仅靠常用方法就可以完全解决的; (5)问题中涉及的因素可能没有完全包含在专业工程实践的标准和规中; (6)问题相关各方利益不完全一致; (7)具有较高的综合性,包含多个相互关联的子问题。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程序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程序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程序 第一步:申请和受理 10月31日前申请 11月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申请,向秘书处提出是否受理建议 12月认证协会下发受理认证申请的通知 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在学校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开展。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工科本科专业,属于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的认证专业领域,并已有三届毕业生的,可以申请认证。申请认证由专业所在学校向秘书处提交申请书。申请书按照《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的要求撰写。 秘书处收到申请书后,会同相关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对认证申请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请学校是否具备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根据认证工作的年度安排和专业布局,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必要时可要求申请学校对有关问题做出答复,或提供有关材料。 根据审核情况,可做出以下两种结论,并做相应处理: (1)受理申请,通知申请学校开展自评; (2)不受理申请,向申请学校说明理由。学校可在达到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后重新提出申请。 已受理认证申请的专业所在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核定的标准交纳认证费用,交费后进入认证工作流程。 第二步:自评与提交自评报告 次年1月-3月中旬学校自评,并向秘书处提交自评报告初稿

次年3月中旬学校参加认证协会组织的培训班,并在参加培训后修改自评报告 次年4月10日前拟在上半年开展现场考查的学校提交正式自评报告 自评是学校组织接受认证专业依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对专业的办学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自我检查,学校应在自评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自评的方法、自评报告的撰写要求参见《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下载)。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秘书处提交自评报告。 第三步:自评报告的审阅 次年4月30日前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自评报告,做出是否通过的结论,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次年5月15日前学校根据审核意见提交补充材料 次年5月中上旬发出现场考查通知 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对接受认证专业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审阅,重点审查申请认证的专业是否达到《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要求。 根据审阅情况,可做出以下三种结论之一,并做相应处理: (1)通过审查,通知接受认证专业进入现场考查阶段及考查时间; (2)补充修改自评报告,向接受认证专业说明补充修改要求。经补充修改达到要求的可按(1)处理,否则按(3)处理; (3)不通过审查,向接受认证专业说明理由,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到此停止,学校须在达到《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要求后重新申请认证。 第四步:现场考查 次年5月中旬-6月底开展上半年现场考查

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2020版)【模板】

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 (2020版) 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办法》有关认证申请资格的规定,我校以下专业满足申请条件,现申请参加工程教育认证。 申请认证学校: 申请认证专业: 我校承诺,本申请书及所有附件材料完全属实。 学校负责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月日

撰写说明 一、申请书基本内容 1. 接受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的意愿; 2. 满足《工程教育认证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3. 提供材料说明专业能够达到认证的底线要求。底线要求是认证合格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经判定不能达到底线要求的专业将不被受理认证。 二、申请书撰写基本要求 1. 申请书应包括专业是否达到认证基本条件与底线要求的相关材料。具体内容参见本文件相关部分。 2. 为便于专家审阅,申请书内容应突出重点,简洁清晰。不应包含与是否受理无关的材料,特别是不应罗列专业标志性成果。正文部分字数不超过10000字。 3. 专业应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 三、申请书中有关底线材料的说明 1. “底线”是指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的最基本要求,如果没有达到,即可判定专业无法满足认证标准要求。 2. 工程教育认证要求接受认证专业采用面向产出的教学评价方式,产出是指学生的能力要求。评价的焦点是,全体毕业生达到认证标准规定的毕业要求和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的情况。 3. 工程教育认证要求专业必须建立基于评价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申请书要求必须提供的底线材料是指专业已经建立了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的相关说明与支撑材料。 4. 工程教育认证采用的基本工作方式是“专业举证,专家查证”,专业必须提供学生达到上述要求的证据,证据不是专业做了什么,而是做的结果,结果只能来自专业自行开展的评价。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化学工程与工艺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3专业补充标准 (各专业根据本专业的特殊要求,提出特有的具体要求) 3. 1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1 培养目标与要求 1. 1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化学工程与工艺方面的知识,能在化工、炼油、冶金、能 源、材料、轻工、医药、食品、环保和军工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技术开发、工 厂操作与管理、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 1. 2 培养要求 (1)知识要求]掌書握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必 要的工程基础知识;: (2)能力要求掌握化工装置工艺与设备的设计方法,化工过程模拟优化方 法;具有对化工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设计的初步能力; (3)工程要求受到化学与化工实验技能、工程实践、计算机应用、科学研究与工程设计方法的基本训练;熟悉国家对于化工生产、设计、研究与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 课程 2. 1 课程设置 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包括下列六类课程体系:人文及社会科学课程体系;数学、物理、化学及生物基础课程体系;工程基础课程体系;学科专业基础课程 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积分学及其应用、向量代数和空间解析几何、多元函数微积分学、级数、常微分方程。工程数学也可分为两部分:工程数学(I)包括线性代数、概率和统计等基本知识;工程数学(II)包括数理方程,数值分析,最优化方法等。 (2)物理物理课程包括经典物理和近代物理,前者包括力学(含狭义 相对论),振动,波动,光学,分子物理学和热力学,电磁学;后者包括狭义相对论力学基础,量子物理基础等。

(3)化学化学课程包括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和生物化学。 无机化学主要包括化学反应原理、物质结构、基础和元素化学等。 分析化学主要包括化学分析和仪器分析两部分内容。 有机化学主要包括:有机化合物的分类和命名;有机化合物的同分异构现象;烃与卤代烃;有机含氧化合物;有机含氮化合物;杂环化合物;天然有机化合物以及高分子化学等内容。 物理化学主要包括:气体的PVT性质;热力学第一、二定律;多组分系统 热力学;化学平衡;相平衡;电化学;统计热力学初步;表面现象和胶体化学;化学动力学。 生物化学主要包括生物体的有关物质组成、结构、性质和生物体内的化学变 化、能量改变以及这些变化与生物的生理机能和外界环境的关系。 上述课程内容为学生的必修内容。各校可根据具体条件重组课程体系。 化学实验化学实验课程主要包括:无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有 机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实验和生物化学实验的内容。除基础性实验外,还包括综合型实验、设计型实验以及学生自选实验。 2.1. 2 工程基础课程体系(至少15学分) —'工程基础体系除包括“共同要求”中的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基础、机械基础、电]工电子及自控基础等内容外,还应开设化工环保与安全等课程,以使学生学习化工安全与环保的共性知识和共性技术,认识化学工业中安全和文明生产规律,了解化工安全与环保事故的预测、预防和系统评价技术等。 2. 1. 3 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体系(至少15学分) 本部分为本专业的主干课程,主要包括化工热力学、化工原理(或化工流体 流动与传热、化工传质与分离过程)、化学反应工程、化工过程分析与合成。 (1)化工热力学本课程主要内容为流体的P-V-T关系、流 体的 热力学性质、化工过程的能量分析、蒸汽动力循环与制冷循环、均相混合物的_ 热力学性质、相平衡、化学反应平衡;分子热力学概要等。 (2)化工原理J「本课程包括传递过程原理、各种典型化工单元操作(流体输送、搅拌、过滤、沉降、加热、冷却、蒸发、吸收、精馏、萃取、吸附、 结晶、膜分离)的原理、计算及设备。本课程的内容也可以进行组合,采用不同的课程名称。 (3)化学反应工程本课程应覆盖典型化工反应器的操作原理、基本 结构、数学模型以及设计计算方法等内容,如气固相催化反应本征动力学和宏观动力学;理想流动模型及理想反应器;停留时间分布以及混合程度对反应的影响;_ 气固相催化反应器。n — (4)化工过程分析与合成本课程主要内容是讲授综合运用有关基础和专业课程的知识以及流程模拟软件对化工设备及过程进行分析、合成及优化的方法。 以上课程体系的内容是学生必修的,各校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自行组织课程体系、重组课程内容、确定课程名称。 2. 1. 4 选修课程体系(至少20学分)

专业认证知识问答最终修改版本

昆明理工大学国土资源工程学院矿物加工工程 二零一一年九月

第一部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基础知识 1、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由来和目的? 答:2006年教育部发布教高厅函[2006]5号正式启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开展此工作的目的在于: ①提高教育质量。通过认证,构建我国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促进工程教育改革,加强工程实践教育; ②建立与注册工程师制度相衔接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 ③吸引工业界的广泛参与,进一步密切工程教育与工业界和社会的联系,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对工业产业的的适应性; ④促进我国工程教育参与国际交流,实现国际互认。 2、目前我国的工程教育存在主要问题有哪些? 答:①工程教育没有真正做到主要面向工业企业; ②工程人才培养的类型单一,缺乏层次; ③工程人才培养过程中,工程实践普遍比较弱; ④工程教育中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3、什么是华盛顿协议,其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该协议是国际上高等工程教育学历互认和工程职业认证体系中最重要的协议之一。截止2008年,签约的正式签约成员和准签约成员17个。核心内容是“专业认证制度的可比性”和“专业教育质量的等效性”。 认证标准采用“产出导向(outcome-based)的基本原则”。 4、什么是产出导向原则? 答:工程教育专业的“产出”质量,即强调学生在毕业时已掌握了什么,懂得了什么,会做什么,学到了什么,并且力求对学生从本专业毕业后前几年内在学识和技能方面与其能达到的程度作出评价。其精华在于原则的焦点放在学生“学到

了什么”,而不像以往强调的是学校“教了什么”。 5、建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核心工作是什么? 答:建立科学、严格、客观的认证标准。 6、认证文件体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手册》包含哪些文件? 答:主要包括: ①《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②《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 ③《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监督与仲裁委员会章程(暂行)》; 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⑤《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遴选与培训办法(试行)》; 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工作指南(试行)》; 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准备工作指南(试行)》等。 7、如何理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的重要性? 答:认证标准是具体化的、行为化的工程教育基本质量规范,是专业认证制度文件体系的核心文件之一。建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核心,就是建立科学、严格、客观的“认证标准”;它提供了工程教育基本质量标准,是学校进行专业建设、自我评价的重要依据,是专家审阅自评报告和实地视察的重要依据。 8、专业认证如何贯彻“以人为本”的评价理念? 答:①专业认证标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 ②认证标准还强调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关键作用; ③体现在以同行专家为主,依靠和信任专家能够通过考查获取的信息以及自身智慧和经验对专业办学质量做出正确判断; 在认证标准中,教师与学生更多的作为被服务的对象来定位,强调教师的发展与学生的发展,以学生(含毕业生)达到专业目标为最重要的衡量指标。强调要建立质量评估体系,进行经常性的自我评估,不断改进提高。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附件: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试点工作组和分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组织体系建设和管理,保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和《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暂行)》,结合认证试点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阶段。 第二章试点工作组和分委员会及其职责 第三条试点工作组是开展相应专业领域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临时性机构,受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的领导,其成员由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专家以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联合会)等单位和机构的人员组成。 试点工作组设立秘书,在组长的领导下,接受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指导和具体工作安排,承担日常业务工作。 第四条试点工作组的业务工作按《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手册》中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主要职责包括: 1.制订、修改相应专业的专业补充标准和本试点工作组的工作文件; 2.遴选本专业领域认证专家,经资格培训合格,报专家委员

会审查后进入专家库; 3.会同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组织本领域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的日常培训工作; 4.与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协商确定本专业领域每年的专业认证工作计划安排; 5.审核学校提交的专业认证申请报告,并提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建议; 6.根据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统一安排,指导已受理认证申请的学校开展自评和撰写自评报告; 7.提供现场考查专家建议名单,由专家委员会向被认证学校派出专业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完成专业认证的现场考查工作; 8.审核申请认证专业的“自评报告”、现场考查专家组提交的“现场考查报告”和学校的反馈意见,并做出认证结论建议; 9.承担已通过认证专业认证状态保持工作的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10.完成专家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分委员会是专家委员会按相应专业领域设立的专业认证分支机构,其成员由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专家以及来自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联合会)等单位和机构的人员组成。 分委员会设立秘书处,在分委员会领导下,接受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指导,承担日常业务工作。 第六条分委员会的业务工作按《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手册》中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主要职责包括: 1.制订、修改相应专业的专业补充标准和本分委员会的工作文件;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33问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33问 一、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华盛顿协议》 1.什么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答: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教育质量保证制度,也是实现工程教育国际互认和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重要基础。在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由专门职业或行业协会、学会(联合会)会同该领域的教育工作者和相关行业、企业专家一起进行的,针对高等教育本科工程类专业开展的一种合格评价。 2.我国为什么要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答:我国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目的是:构建工程教育的质量监控体系,推进工程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工程教育质量:建立与工程师制度相衔接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促进工程教育与工业界的联系,增强工程教育人才培养对产业发展的适应性;促进中国工程教育的国际互认,提升我国工程技术人才的国际竞争力。 3.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有什么基本特点 答: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基本特点: 一是由被认证专业所在学校自愿申请参与认证; 二是由第三方非盈利,从事认证机构的组织实施; 三是针对工程教育专业进行的合格性评估、认证; 四是以质量保证和质量提升为基本指导思想和出发点; 五是以学生为本,重视对全体学生学习成效的评价。 4.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基本理念是什么 答:在我国,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遵循以下基本理念:

一是强调以学生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将学生作为首要服务对象,学生和用人单位对学校或专业所提供服务的满意度是能否通过认证的重要指标: 二是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学习产出为导向(outcome-based)。对照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评价专业教育的有效性; 三是强调合格评价与质量持续改进。专业认证强调工程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是一种合格评价。专业认证还要求专业建立持续有效的质量改进机制。 5.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注册工程师制度有什么关联 答:注册工程师制度是在国家范围内,对相关工程专业领域内的工程师建立统一标准,对符合标准的人员给予认证和注册,并颁发证书,使其具有执业资格。一般来说,注册工程师制度包括专业教育认证、职业实践、资格考试和注册登记管理四个部分,注册工程师制度与专业教育认证的关系是包含与促进的关系:专业教育认证是注册工程师制度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环节,而注册工程师制度则是促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的源动力之一。 在我国,注册工程师制度己在土建、环境、核安全等近10个工程领域开展试点,并逐年扩大;建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保证注册工程师制度在我国顺利实施,满足我国注册工程师制度的实际发展需要。为更好地解决工程技术人才的社会评价问题、保证和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职业素质,实现跨国从业工程技术人员的资格互认,也为提高我国工程技术人员的国际竞争力打下基础。 6.什么是《华盛顿协议》

工程教育认证补充标准

工程教育认证补充标准 地质类专业 本补充标准适用于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和资源勘查工程专业。 地质工程专业 本补充标准适用于地质工程专业(专业编号081401),含工程地质、岩土钻掘工程等方向。 1.课程体系 1.1 课程设置 1.1.1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 课程设置应使学生具备应用数学、物理和化学的原理和方法解决相关地质问题的能力。数学类课程应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数理统计等;物理类课程应包括大学物理及实验等;化学类课程应包括大学化学或普通化学等。 1.1.2工程基础类课程 工程基础类课程应覆盖以下核心内容:工程力学、结构力学、钢筋混凝土结构原理、工程测量、工程(机械)制图、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基础等,包含其核心概念、基本原理及相关技术与方法。 1.1.3专业基础类课程

专业基础类课程应以使学生掌握本专业的共性知识和基本科学方法为目的。工程地质方向应包括:普通地质学、矿物学、岩石学、构造地质学、地貌学与第四纪地质学、水文地质学等;岩土钻掘工程方向应包括:地质学基础、机械设计基础、液压传动、电工与电子技术、流体力学等。 1.1.4专业类课程 工程地质方向包括岩体力学、土力学、工程地质学基础、工程地质勘察、基础工程与地基处理、岩土测试技术、工程地质数值模拟等。 岩土钻掘工程方向包括基础工程学、岩土钻掘工程(艺)、岩土钻掘设备、岩土测试技术、岩土施工工程、钻井液与工程浆液等。 1.2 实践环节 具有满足地质工程需要的完备的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实验课程、课程设计、野外实习,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 (1)实验课程:岩土室内实验、岩土原位测试、材料力学实验、工程勘察技术与工艺实验、地质工程计算机软件应用等。 (2)课程设计:计算机课程设计、钢筋混凝土课程设计、工程地质勘察或岩土钻掘技术课程设计、基础工程课程设计等。 (3)野外实习:野外地质教学实习、专业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或毕业实习,应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密切产学研合作,使学生参与到生产实践中。 1.3 毕业设计(论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