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79不合格处理作业流程及管理办法

74-79不合格处理作业流程及管理办法
74-79不合格处理作业流程及管理办法

不合格处理作业流程及管理办法

1、目的

对公司各阶段产生的不合格品进行及时、合理、有效的处理,从而保证不合格品非预期的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料、制程、半/成品检验、客户验货等阶段产生的不合格品。

3、定义:

不合格品:指未满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客户要求及公司要求等预期的期望和需求的物料/产品。

4、职责

4.1 MRB小组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

4.2生产副总负责不合格品的最终处理决定。

4.3 PMC部负责提出不合格品处理的建议、跟进、批量/库存不合格品的安排返工/处理等。

4.4品管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标识、最终处理决定、跟进及签样。

4.5生产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返工及按MRB决定进行处理。

4.6研发部负责出具返工及处理方案。

4.7 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的沟通、跟进及信息反馈。

4.8 仓库负责不合格品的隔离、让步接收等不合格品的入库、发放及退货品的退货。

5、作业规范

5.1进料不合格品处理

5.1.1IQC按检验标准判定来料不合格并作相应标识,IQC主管审核确认同意后,将《来料检验

报告》交品管部经理。

5.1.2 品管部经理接到《来料检验报告》后现场确认该物料不合格程度后15分钟内做出处理决

定。并分发给PMC部、仓库、采购部。

5.1.3经确定为本公司挑选的物料,品管部在接到《进料检验报告》后,更改物料标识;品管部

全检人员对物料进行挑选,挑选结束后,对挑选出的良品进行“合格”标示,挑选出的不合格品进行“不合格”标示,并在《来料检验报告》中进行填写相应数量。仓库仓管员按《进料检验报告》及物料标识办理物料进仓手续。挑选工时50元/H,由品管部进行统计,交采购部及财务部进行扣款动作。

5.1.4经确定为“供应商来厂挑选”的物料,品管部在接到《来料检验报告》后,更改物料标识;

仓库仓管员按《来料检验报告》及物料标识将物料存放在待处理区,采购部负责在接到相关信息后2个工作小时内通知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确定来厂挑选的具体日期。若供应商不能来厂挑选的,则采购部在接到信息后2个工作小时内发“不合格品处理单“交品管部。品管部经理在接到处理单后30分钟内做出处理决定。

5.1.6经确定为“退货”的物料,品管部IQC在接到《来料检验报告》后,更改物料标识;仓库

仓管员按《来料检验报告》及物料标识将物料存放在退货区。

5.1.7 PMC部在接到《来料检验报告》的“退货”要求后,视物料的不合格程度、生产急用程度

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并提出处理建议后,交MRB小组会签,MRB成员在接到《不合格品处理单》时,必须在15分钟内做出决定。MRB小组由品管部经理、研发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生产副总组成。MRB小组会签完成后,由生产副总做最终裁决。

5.1.8经确定为“退货”的物料,采购部负责在接到相关信息后2个工作小时内通知供应商。并

与供应商确定退货方式及退货时间。此类物料退货从确定退货时起原则上3天内完成。

5.1.9若供应商不能按期领取退货的,则仓库应在1日内发“内部联络单“通知采购部。由采购

部跟催供应商来厂提货。在本公司库存超过5天的供应商退货物料,从第6天起每天处罚供应商100元/天。超过1个月的退货物料,则由仓库填写“报废申请单”经权责人员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

5.2制程不合格品处理

5.2.1 生产部门/品管部在物料确认时发现物料不合格时:

5.2.1.1 10分钟内通知生产部门、品管部主任现场确认,经确认物料无法使用时。生产部门

填写《退补料申请单》进行退补料作业,执行《物料控制作业流程及管理办法》之规定。

5.2.1.2品管部IPQC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经品管部主任签核后交IQC、PMC、采购、仓库。

IQC在接到《不合格品处理单》后30分钟内会同仓库对库存的此种物料进行“待处理”标识。

5.2.1.3 PMC部在接到《不合格品处理单》后根据物料的不合格程度及生产急用程度提出处理

建议,并交MRB小组进行会签,必要时,可召集MRB小组会议。并最终由生产副总作最终判定。

5.2.1.4 外购材料按5.1项执行。对于已经进仓但需退货物料,采购部在接到《不合格品处理

单》后与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执行退货时由相应仓管员开《退货单》且签名后,要求供方签收(寄货时供方签名留空)。仓管员将《退货单》供方联与货同行,《退货单》仓管员联自行保管备查,财务联交财务部处理。

5.2.1.5 属公司内部生产的物料需加工上线时,由研发部出具加工方案,品管部对物料进行“让

步接收”标示,并注明“需加工上线”。

5.2.1.6 经判定为“报废”的物料,由仓库开出《报废单》经权责人员批准后进行报废。具体

依《报废作业流程及管理办法》执行。

5.2.2 制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处理:

5.2.2.1 相关部门在制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品时,在10分钟内通知品管部进行确认。经品管

部确认为不合格品时。生产部门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并由品管部作“待处理”标识。

5.2.2.2 品管部在确认为不合格品后,开出《不合格品处理单》交品管部主任审核、经理核准

后分发到研发、生产、PMC等部门。

5.2.2.3 PMC部在接到《不合格品处理单》后根据不合格程度及生产急用程度提出处理建议,

并交MRB小组进行会签,MRB成员包括:品管部经理、研发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营销部经理、生产副总。必要时,PMC部可召集MRB小组会议。并最终由生产副总作最终判定。

5.2.2.4如判定为“让步接受”的,由营销部与客户进行沟通后再行确定。确定OK后,品管

部对产品进行标识。

5.2.2.5如判定为“返工”的,由研发部在4个工作小时内出具加工方案。品管部对方案进行

确认。如双方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协调时,则由生产副总进行裁决。生产部门安排对产品进行返工处理。

5.2.2.6如判定为“报废”的,由生产部门开出《报废单》经相关权责人员批准后进行报废处

理。具体依《报废作业流程及管理办法》执行。

5.2.2.7 LQC检查发现不合格品时,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并将数量登记于《LQC检查表》中后

将其存入于不合格品区。IPQC及生产部员工在自检、巡检时发现的非批量不合格品即时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并存放于不合格品区。

5.3半成品/成品不合格处理:

5.3.1品管部按检验标准判定半成品/成品不合格时,品管部作好相应标识,总装QC主任审核确

认同意后,将《半成品/成品检验报告》交品管部经理。客户验货不合格时,由品管部作好相应标识,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附客户验货报告交品管部经理。

5.3.2品管部经理接到《半成品/成品检验报告》/《不合格品处理单》后视该物料不合格程度,

15分钟内做出处理决定。

5.3.3如确定为让步接收的半成品/成品,由营销部与客户进行沟通后再行确定。确定OK后,品

管部在接到《半成品/成品检验报告》/《不合格品处理单》后,更改产品标识;仓库仓管员按《半成品/成品检验报告》/《不合格品处理单》及产品标识办理进仓手续,在《进仓单》上注明“让步接收”字样;QA负责检查“让步接收”半成品/成品的《进仓单》上有否注明“让步放行”字样。

5.3.4经确定为“返工”的半成品/成品,品管部在接到《半成品/成品检验报告》/《不合格品

处理单》后,更改标识;生产部门报检的产品由生产部拉回生产线,需研发部出具返工方案的,则研发部须在4个工作小时内出具返工方案。需出具样板的,则由品管部在2个工作小时内出具样板,品管部IPQC跟时此批产品的返工过程。返工后的产品生产部必须再次报检合格后方可入库。执行《返工作业流程及管理办法》。已入库经判定为“返工”的半成品/成品,由PMC 部安排返工。执行《返工作业流程及管理办法》。

5.3.5经确定为“报废”的半成品/成品,品管部在接到《半成品/成品检验报告》/《不合格品

处理单》后,更改标识;生产部门/仓库提出《报废申请单》按《报废作业流程及管理办法》执行。

5.3.6经确定为“改作他用”的半成品/成品,由仓库将半成品/成品入“待处理区”,由研发部

在4个工作小时内出具处理方案。PMC部负责主导安排处理过程。

5.3.7 PMC部/生产部门在接到相关报告后,如对品管部经理的判定有异议时,填写《不合格品

处理单》并提出处理建议后,交MRB小组会签。MRB小组由研发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品管部经理、营销部经理、生产副总组成。MRB成员在接到《不合格品处理单》时,必须在15分钟内做出决定。生产副总做最终裁决。

5.3.8 各部门按最终决定进行处理。

6、参考文件

6.1《来料检验作业流程及管理办法》

6.2《制程检验作业流程及管理办法》

6.3《成品检验作业流程及管理办法》

6.4《品质异常处理作业流程及管理办法》

6.5《报废作业流程及管理办法》

6.6《返工作业流程及管理办法》

7、应用表单

7.1《不合格品处理单》

8、管理规定

4.1经品管部判定为不合格的物料/产品未经品管部经理或MRB判定而直接入库的,处罚责任人20

元/单。

4.2仓管员收到《来料检验报告》《QA检验报告》后,让步接受、生产部挑选非合格物料/产品入仓

而在《进仓单》上未注明相关字样的,处罚仓管员5元/次。

4.3品管部检验员未按最终判定要求进行标识的,处罚责任人5元/次。

4.4 MRB评审中各部门未按时间规定完成的,处罚责任人10元/次。

4.5判定为退货的物料/产品而发放到生产部、外协生产或客户的,处罚责任人50元/次。造成实

际损失的,依《质量管理条例》进行赔偿。

4.6判定为返工的产品,生产部未进行返工而直接再次报检的,处罚责任拉长50元/次;生产部主

管30元/次;生产部经理20元/次。

4.7其它未按本流程作业之行为,处罚责任人10元/次。

原材料不合格处理规定

1.目的 确保原材料不合格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范围 原材料到厂,以及在生产中出现的原材料问题 3.职责 3.1生产流程各个工序反馈原材料问题及分析 3.2品管部负责对原材料问题的确认 3.3仓库负责对生产退料的保存以及对现有该物料的清点。 3.4采购负责对供应商联系与质量处理 3.5销售负责客户自来料的质量处理 4.规定 4.1 原材料不合格的处理。 4.1.1来料在发现不合格时,按《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处理,并由品管 部开出质量反馈卡通知采购\销售进行处理。 4.1.2 经确认可以让步合格收货的,IQC负责追踪。 4.1.3经确认可以取用时,由生产部进行挑选使用,IQC负责监督,经全检 确认后,对不合格物料加以标识隔离摆放,标示《不合格标识卡》。 退货到仓库不合格区,由仓库作退货处理。 4.1.4经确认为不合格品时,采购\销售应及时通知供货商退货,限期对不 合格品作出处理。 4.2 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原材料不合格 4.2.1生产各个工序出现原材料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填写质量反馈,并

由车间主管进行确认;对因质量问题比较严重的导致不合格数量较多,需补数生产或补印生产的,必须填写补纸(印)申请单。如是客自来纸,车间主任或管理人员现场通知(电话)销售助理和生产调度员,销售助理必须15分钟内到场处理,不能到场的必须委托车间自行处理 4.2.2生产工序将质量反馈卡与补(纸)印申请单交由工序IPQC进行确 认(数量,质量),并取不合格样张2份送到品质工程师,品质工程师必须到生产现场进行确认,审核补(纸)印申请单,如不能及时让采购或销售进行签字确认的,可由品管先进行确认,事后可以由采购或销售补签认可。 4.2.3工序人员凭据补(纸)印申请单,前去仓库领纸,同时将原材料 问题的不合格品进行摆放整齐,挂好待处理标识卡,退回仓库,由仓库进行保管,同时仓库应立即清点该问题物料库存数量并通知品质工程师。 4.2.4品质工程师则根据质量反馈卡与补(纸)印申请单,填写原材料 品质异常处理单,进行品质异常的处理。如是客自来料的,则应要求销售必须尽快回复,并处理;如是公司自购物料,则原材料品质异常处理单交由采购进行回复。 4.2.5当销售或采购接到原材料异常处理单后,则应立即反馈客户或供 应商,并确定来人处理质量问题时间。 4.2.6 当供应商到公司处理原材料问题时,则由相应的人员带到品管部 门,由品管部处理原材料不合格品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质量处理,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目的 对不合格之物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不合格品与合格品相混用;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一工序,杜绝品质问题的发生。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产品质量不合格品控制均适用。 定义 无 职责 4.1 品质部负责来料检查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标识及出货检查过程及客户返退不合格品的标识及处理。 4.2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怀疑品进行标识隔离。 4.3 仓库负责仓内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 4.4 注塑部负责对初始调机品的隔离、报废处理。 5.运作程序 来料 品质部对来料进行检查,若判定为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品放置区”,作好标识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按《来料检查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针对较急的物料或相关 部门对品质部判定有争议时,可相关部门根据MRB作业流程召集MRB小组进行评审,按 评审的结果实施。 当来料检查判合格物料在生产线上发现异常时导致生产线无法正常生产时,由车间负责人按《生产发现来料异常处理指引》反馈给品质部,由品质部进行仓存调查并反馈给其 它部门处理。 经来料检验判合格物料在生产线使用过程中选别出个别不合格来料由生产部门累计退回到仓库,由品质部对此不合格品进行确认,确认结果填写“生产退料单”,将不 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品放置区”,作好标识,并通在采购部联络供应商进行退货及补 货处理。 5.2制程 在生产过程中,车间员工将自主检查怀疑品/不合格品放置在红色不良品胶箱内,由QC 每两小时进行确认一次,确认合格品直接由员工包装好;确认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

品 箱内,并将确认结果记录入《注塑部生产日报表》进行统计后不良品由车间自行报废处 理,若IPQC检查发现不良品内混有良品且良品率﹥3%则通知车间领班安排人员重新进行 全检选别同时对员工自检标准进行培训;若员工自检不良率﹥3%则由机台作业员或QC 向技术员或领班提出改善要求,并将情况填写《注塑部生产日报表》中备注栏内; QC参照作业指导书、样板及检查标准书进行现场巡检,在巡检过程中发现不良率﹥3%时,由现场QC填写《制程异常通知单》、《产品扣留单》经负责人(或以上级别管理人员) 确认后(夜班时可先发出待白班补签)通知技术员或领班改善,跟踪确认改善效果。 当班领班接到QC发出《产品扣留单>>后对判定为不合格的安排员工按品质部的评价结果进行处理;当领班对品质部的评价结果有异议的时候,可由领班按MRB作业流程召集相 关部门进行MRB评审,并按评审的结果对不合格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产品由QC进行复检 验货。 返工出来的不良品由车间领班填写《不良报废申请单》经品质部签名确认后报废处理 5.3 出货(成品) 品质部对出货检查,若判定不合格根据《出货检查作业指导书》流程作业。 检查过程中产品测试的报废品放置于品质部处指定的不合格品箱,每星期一次作报废处理。 当产品在客户处出现质量问题时,在收到客户的反馈信息后,品质部负责确认并作相应处理。 客户退货由品质部进行确认,合格品办理入仓手续,不合格品则品质部进行统计数量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作报废处理。 已出客户处的不合品由品质部及时向客户反馈并将不合格品追回处理。 降级接收处理 经返修或不经返修作为让步接收;返工或返修时则需求相关技术部门建立返工/返修作业指导书来指导作业;让步接收需得到客户的特别许可。 降级改作他用,必须获得客户的特别许可。 5.4 存品 仓存超过规定保存期限的产品,由仓库通知品质部QA组进行品质确认,合格后继续保

不合格品控制办法

不合格品控制办法

1 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新特能源自备电厂维护项目部维检修的范围不合格品的判定、标别、记录、评审和处置。 1.2本制度适用于新特能源自备电厂维护项目部对工程项目中的产品、工程过程和最终产品服务中不合格品控制。 2 引用文件(略) 3 术语和定义(略) 4 职责 4.1事业部生产副总经理 审批严重不合格品处置方案。 4.2运检部 是本制度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 4.3项目部(业务单元) 负责组织业务内一般不合格品的评审。 5 管理内容 工作流程见附图。 5.1不合格的范围 5.1.1 异常项,包括新特能源自备电厂维护项目部工程项目活动中发现的特性、文件或制度方面的疑问、偏差或缺陷,它使某一项目的质量成为不可接收或不可确定。 5.1.2 不符合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对系统或部件质量安全或可用率有影响的异常项,不能用已批准的制度或文件中的信息解决。 5.1.3 不合格,没有满足某个与质量有关的规定要求。包括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偏离规定要求或缺陷;或检修文件中与检修质量有关的规定要求存在不能满足检修质量的内容,或检修、检验活动未按制度文件执行。 5.2不合格品的判定 5.2.1 业务单元(检修质检人员)发现的问题 5.2.1.1 检修制度中没有要求更换的零部件损坏或存在其他影响检修质量的缺陷。 5.2.1.2 更换的备品备件其规格型号、外形尺寸等不符合要求。 5.2.1.3 按检修制度执行到某工序无法进行下去。

5.2.1.4 达不到检修制度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包括W点和H点)。 5.2.1.5 检修制度、技术记录卡的检修作业文件中存在明显的影响质量的问题。 5.2.2 项目部(质控人员)发现的问题 质控人员在进行质量检验活动中,其验收结果未能满足质量标准要求,且经分析认为能满足的,则应判定为不合格情况。 5.2.3、运检部(质量保正人员)发现的不合格 质保人员在进行质保检验活动中,发现检修作业未按检修制度、检修工艺、质量计划或施工措施等书面文件要求进行或其他与质量有关的活动违反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行为,应判定为不合格。 5.3 不合格品标识 (见标识与防护管理制度) 5.4 不合格品记录 5.4.1工程采购的产品(物资)中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单独存放,进行标识。质检员将不合格检验或验证报告报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并在台帐中注明。 5.4.2工程过程中的不合格品由检修维护人员或技术人员建立《不合格品台帐》逐项记录,并须经进行逐项评审、处置,填写《不合格品处置报告》。 5.5 检修过程不合格处理 5.5.1业务单元质检人员发现不合格的处理流程见图5.5.1 5.5.2项目部质控人员发现不合格的处理流程见图5.5.2 5.5.3运检部质保人员发现不合格的处理流程见图5.5.3 5.6 不合格品控制制度的责任 5.6.1发现和报告不合格项是所有检修人员的共同责任。 5.6.2业务单元需设专人负责异常项/不符合项的全面管理 5.6.3各检修负责人应按批准后的异常项/不符合项中的处理意见进行施工。 5.6.4质保部门(项目部、运检部部)将组织对工程的异常项/不符合项进行跟踪验证,并定期审查异常项/不符合项分析报告。 5.6.5异常项/不符合项报告 5.6.5.1 异常项/不符合项报告格式见表03 5.6.5.2异常项/不符合项报告由工作负责人负责对异常项/不符合项的事实进行描述,注明日期。 5.6.5.3异常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由工作负责人编写,特殊情况由专工编写。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第五部不合格品的处理措施 1、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和管理,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以及成品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职责 3.1 总经理审核批准不合格品的判定及处置。总经理不在时由不合格评审小组对不合格 进行判定。不合格评审小组由生产部、质控部组成。 3.2 质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评审、报告,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置。 3.3 生产部协同质控部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级评审,并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标识和 处置。 4、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判定和分级 4.1.1 不合格品由质控部按“检验规程”进行判定。 4.1.2 生产部协助质控部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级评审: a、A级不合格品:经检定为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直接影响产品 质量,与主要性能、技术指标等严重不符,且无法加工、使用或补救的不合格品。 A级不合格品处理时只能退货或报废。 b、B级不合格品:经检定虽有某些项目与标准不相符合,但通过拣用、调质、返 工或改作它用,可以避免造成质量影响的不合格品。 4.1.3 质控部依据评审结果,提出处置方法,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经总经理审核 批准后,交不合格品发生部门。 4.2 进货不合格品的控制 处理方式为让步接受、调质、拣用或退货。 4.2.1 质控部判定的不合格品,由仓库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并设置不合格标识。质控 部将已经批准的《不合格品处理单》交供应部或生产部处置。 4.2.2 对可拣用的B级不合格品,由不合格发生部门依照质控部提供的样品全检或在生产 过程中剔出,并做好记录,拣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货或报废处理。 4.2.3 对B级不合格品,生产部门应依据质控部规定的处置方法和控制要求投入生产过 程。 4.2.4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经质控部判定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不良品处理作业规范、处理方法及管理制度

不良品物料处理作业规范 1、目的: 规范不良品退料流程,明确不良品归属和处理责任。 2、适用范围: 本作业程序适用于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产生的不良品处理,以及不良品仓库存处理。3、引用文件: 3.1 JS-COP-804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2 JS-WI-PM-22 不良品处理作业规范 4、定义: 来料不良品:在物料进料检验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零件承认书之要求;在制程中发现不良但属于 来料本身劣质和不合格品。 制程不良品:在制造过程中若因加工、组装、测试和包装等作业造成物料的划伤、脱漆、断脚、变形、破裂、坏死等或因产品元器件异常导致不良发生。 5、职责: 5.1 生产部: 负责在线不良品(来料和制程)反馈、报废申请及退库作业。 5.2品管部: 负责对不良品的性质判定及甑别材料所属供应商等评审,提供不良品检验报告。 5.3 采购部:负责对不良品处理意见的评审和最终处理决议的执行。 5.4 资材部: 负责不良品帐物管理,并监督、跟进落实相关部门对不良品的处理结果。 6、内容: 6.1 生产退料作业 6.1.1 产线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不良物料时,材料员按来料不良、作业不良区分合理包装存放,再办理退库作业。 6.1.2 物料员按不良属性开出“来料不良退仓单”(属来料不良),或“不良品退库单”(属作业不良、返修拆卸品),并附有品质小票,单据和小票内容必须填写有料号、品名、数量、不良原因、供 应商名称,然后交部门主管审核。 6.1.3 物料员将审核好的单据、物料、小票送随线IQC 裁定,IQC 对不良材料裁定其不良属性、供应商是否准确,包装是否合理,有问题的当场纠正,如果是作业不良的应注明处理意见,物料员根据品管裁定的不良属性分别送不良品仓退库。 6.1.4 不良品仓库收到物料员退来的不良品时,一定要核实单据、小票、实物是否一致,三者缺一不可,确认品管部所签署的意见并提供不良品检验报告,依据品管裁定的不良属性区分点收,退货单签字后留白联(仓库联)存底做帐,对描述不清楚、包装不合要求的拒收。 6.1.5 物料员拿仓库签字的退库单交物管开单,属“来料不良”的开调拨单领取良品材料,“作业不良”的开领料单超耗领取良品材料。 6.2 不良品仓库存处理作业: 6.2.1 仓管员每天对所进出的不良品(含来料、制程),按来料不良、制程不良、报废品做电子档帐,在次日9 点前转发至物管、采购部、品管部,以便不良品周转信息的查询。 6.2.2 急需材料、批量性的不良品要当天反馈给物管员和采购员附来料检验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同时跟进处理进度,并将结果反馈给物管员和采购员。

不合格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品能够及时识别、隔离和处理,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或出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进货到交付市场使用所有过程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 2、品质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监督不合格品控制的实施,并跟踪验证其有效性。 3、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工场)负责对其进行标识、隔离、记录及对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制定和执行纠正预防措施。 4、销售部:反馈客户意见,与客户进行沟通,协商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 5、采购部负责对不合格来料的退货处理。 四、定义: 1、不合格品:产品不满足规定的要求,如产品标准、合同要求等。 2、可疑产品:因标识不清晰而不能判定其质量状态、存在可疑状态或掉在地上的产品均定义为可疑产品。 3、返工:为使不合格品符合规定要求而采取的措施。 4、返修:为使不合格品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而采取的措施。 5、特采(让步接收):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产品的进行特采的许可。 6、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7、纠正措施:为防止已出现的不合格、缺陷再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8、报废:为了防止不合格品预期使用所采取的措施。 五、不合格品的分类: 1、进料不合格; 2、生产过程不合格; 3、可疑品不合格; 4、交货后不合格; 5、市场品质不良; 六、作业管理规定: 1、原材料不合格处置 1.1进货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应通知仓库对不合格品实行有效隔离,并开具《购进物资不

合格评审处置表》报部门领导批准,必要时由品质部组织技术部对其进行评审。 1.2若评审判定为不合格品的材料,可采取退货、特采、挑选使用的处理方式,由品质部填写《购进物资不合格评审处置表》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向供应商反馈不合格处理信息,要求供应商在限定期限作出纠正措施报告。 1.3品质部门应针对上一批材料不合格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对供应商的来料进行加严抽样比例控制。 2、过程不合格品的处置 2.1检验人员对经检验的各过程中、生产线上等的产品判定为不合格时,开出《不合格品报告》,并及时通知责任者,把不合格品堆放在不合格品区域内隔离并挂上标识牌或“红色”制品流动票进行标示,同时记录其不合格状态和相关制品信息,将《不合格品报告》上报部门领导进行组织评价。 2.2生产过程中检验出的不合格品要用红色油性笔划出产品不良的具体位置、标识出不良内容,必要时通知责任者进行现场确认。 2.3工场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自检发现不合格品时应及时通知质检员进行判定,如判定为不合格品时应使用“红色”制品流程票标示并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进行处理。如判定在本工位可以返工的,由操作者按照返工作业指导书进行返工作业,并使用黄色返修/返工制品流动票进行标示,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 2.4检验员在巡检中连续发现批量不合格品情况,应立即通知生产线主管,品质部部长有权停止生产,以便纠正质量问题。 2.5作业人员在自检、首检、互检时或公司内的任何人员发现不合格品 时,都应及时报告现场责任者,经检验人员确认后按2.1处理。 2.6产品经品质部判定为不合格品后,由工场填写《产品报废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实施报废处理。同时,各工场需每日统计产品报废状况,并于当日将《产品报废单》上交品质部进行统计,每月底形成质量月报并发送至各工场。 2.7、各工场对所形成的质量月报进行分析,并针对质量月报前三项不良及异常点制定持续改善计划,并于次月进行改善评价。 2.8原则上各制品不良率≥15%时,应判定为品质重大不合格。品质部需详细调查该制品批次号、模号、生产班次、具体不良位置、不良项目、数量等信息收集整理后,组织经营者、技术部、生管室、设备保全、生产现场等相关部门召开不良改善对策会,对于会议上形成决议的改善对策由主责项目品质工程师进行后续的跟踪。 3、可疑材料或产品的处置 3.1进货检验中发现可疑材料时,视为不合格原材料,按1.1条处理。 3.2各过程中、生产线上等发现可疑材料或掉在地上的制品时,由品质部质检员进行确认,确认为不合格材料时,应使用“灰色”制品流程票标示并作报废处理。 3.3检验员抽检发现有可疑半成品、成品时并确认为不合格时,应使用“灰色”制品流程票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第一条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均属于不合格保健食品。包括:(一)保健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保健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三)保健食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第二条在保健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三条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及时通知仓管员、营业员等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四条食药监部门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第五条不合格保健仪器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第六条不合格保健仪器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保健食品。 第七条不合格保健食品的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销毁记录。 第八条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第九条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2年。 第十条质量管理员每季应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明确为不合格保健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严把保健食品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 进企业信用体系建立。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应加强对保健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商品质量及相关 身份证明,确保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可靠、标 识说明真实、清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树立企 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本企业应建立保健仪器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台帐上明确保健食品名称、进货日期、数量、批次,金额、产 品企业的厂名,厂址等相关材料,并明确专人负责进 货验收工作人,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一)进货的保健食品是否属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二)保健仪器是否已失效,变质或过期。 (三)保健食品包装上的标识是否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 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应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 期和安全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XXXXX有限公司企业技术标准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2014-03-11发布2014-05-10实施XXXXXX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为确保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和交付,降低由于不合格品产生的损失,加强对对合格品管理,公司技术部根据GB/T19001:2008标准要求,结合XXXXXX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起草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本标准对;各部门的职责、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的处置、不合格品的管理、不合格品的评审程序作了规定,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本办法自2014年5月10日实施。编制:审核:批准: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1 目的了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加强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与管理,提高员工的质为量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为确保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和交付,降低由于不合格品

产生的损失,针对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置权限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全过程的采购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生产车间的零件、部件不合格品。 3 管理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技术原因及报废件的技术评审。 3.2 检验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断和标识。 3.3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零件、部件及产成品不合格品的隔离及报废申请。 3.4 采购部负责外购件、外协件不合格品的隔离。 3.5 市场(销售)部负责已交付使用不合格品的处理。 4 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分类4.1.1进厂原材料、配套件及辅助材料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2 外协件进厂检验的不合格品。 4.1.3 车间机械加工的零件、零部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4 焊接部件、胶管压制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5 前处理的零部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6 表面涂覆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7 产品装配过程中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8 产品试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4.1.9 产品最终检验、验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4.2 不合格品的识别4.2.1产品不能满足规定要求,即采购合同的技术参数要求或订单规定; 4.2.2不符合外协加工合同的技术协议要求或不符合图纸规定; 4.2.3 零、部件不符图纸及技术要求; 4.2.4 焊接件不符图纸、技术标准、工艺文件规定要求; 4.2.5 表面前处理、表面涂覆层不符工艺文件要求等视为不

医疗器械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处理程序 (一)、目的:建立一个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和处理标准操作程序,以达到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控制性管理的目的。 (二)、范围:适合本企业出现的所有不合格医疗器械。 (三)、责任人:业务部、配送中心、质管部及部门负责人对实施本SOP 负责。 (四)、程序 1、购进医疗器械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员填写“拒收报告单”报质管部,质管部鉴定后明确拒收意见的医疗器械入退货库(区),保管员登入不合格品台帐,并及时办理退货手续,退原发货单位;或入不合格品库报废处理。 2、(1)在库养护检查,出库复核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挂黄牌暂停发货,养护员填写“质量复查报告单”报质管部。 (2)、质管部立即进行电脑停售,并填写“停售通知单”报业务部门。(3)、质管部经复查确认合格的则办理电脑解除停售手续,并填写“解除停售通知单”送业务、仓储部门摘去黄牌继续销售;确认不合格的,则由业务员办理“不合格品移库单”,商品移入不合格品库,保管员登

入“不合格品台帐”,已配送出库的,由业务部门发出“产品收回通知单”进行回收。 3、配送退回医疗器械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库,保管员登入“不合格品台帐”。 4、经确认的不合格医疗器械,质管部根据《医药商品调拨责任制》的规定,明确鉴定处理意见,即:由供货方负责的按退货处理,由业务部门填写“进货退出通知单”,通知配送中心退货;超出供方负责范围期限的按报废处理,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报业务、质管、财会部门审核,由总经理审批报损。 5、已办理报损审批手续的报废医疗器械,定期由保管员列出清单,质管部写出“销毁医疗器械报告”(附销毁产品的清单),经分管业务经理审批和有关部门核对签字后,由质管部组织人员进行销毁,销毁过程质管部应做记录,特殊管理医疗器械的销毁应报药监部门监毁。 6、各级医疗器械监督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和文件通知,禁止销售的医疗器械,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质管部建立所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报损、报告、销毁记录等内容的质量问题档案 8、每半年质管部应会同责任部门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情况分别进行

不合格品处理作业流程图

1.0目的: 1.1 建立书面化的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并执行运作,以确保不合格品能够及时地标识、隔 离,验证、处理,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或被误用。 1.2 及时分析不合格品的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改善,提高产品质量,满足顾客需求。 2.0 围: 1、适用于公司生产用材料/配件、半成品/成品不合格品的识别、控制及处理。 3.0定义 3.1不合格品:经检验(含客户验收、员工自检)发现的不符合检验标准的原材料、半成 品、配件、产成品。 3.2 产品质量问题等级:根据产品质量问题的轻重程度,将产品质量问题分为三个等级: 3.2.1轻微:表面轻微变形、划伤、色彩不均、尺寸超差3mm以等客户不易察觉的质量问 题; 3.2.2一般:比较明显的变形、划伤、色彩不均、尺寸超出公差3mm以上(但不影响安装) 等客户可接受的质量问题; 3.2.3严重:产品安全性能、开关性能、与订单要求不符(材料、款式、规格、开向、锁 向等)、外观明显的歪斜、变形、色差等质量问题。 4.0职责 4.1 品质部:负责来料及产品的检验、判定,不合格品的标识、验证、记录、评审。 4.2 制造部: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负责对经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成品,退回产品 进行返工、返修、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4.4 技术部:参加不合格品的评审、改进措施的制订、实施; 4.5 营销部:负责参与不合格成品的评审; 4.6采购部:负责参与不合格来料的评审,协助品质部监督供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4.7仓库:负责不合格品的隔离,标识及保管、协助不合格品的处理; 4.8副总经理:负责或指定人员负责批量性、重大不合格品的让步接收、退货(来料不合格)、 让步放行、报废(不合格成品)的最终批准。 5.0 工作程序流程: 5.1 来料(原材料、配件)检验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新版)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14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新版) 1目的 对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确保体系不断改进和不合格品不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控制的归口管理,负责不合格确定,并组织评审和处置。 3.2各部门负责不合格项的识别,技术部负责评审和处置。

3.3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记录、标识、隔离和处置的具体实施。 4管理办法 4.1不合格的分类 不合格分为体系不合格和产品不合格。体系不合格称为不合格项,产品不合格称为不合格品。 体系不合格(不合格项):在企业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本企业质量体系文件要求的不合格称为体系不合格。 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称为产品不合格。 4.2不合格的性质: 对不合格视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 一般不合格:性质轻微,属偶尔现象,不具有普遍性,造成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下的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性质严重,具有普遍性或有一定的影响力,或造成的影响很大,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上的不合格。

(完整版)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由客户处退回货物的交接程序,做到退货与召回整个过程中物物有人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任何已发出的不适合产品的信息传递和召回过程。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近有效期、终止业务等原因而引起的退货产品。 3职责与权限 1.质检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归口管理与控制,负责外部损失、退货及收回品的分析 与处理。 2销售部、技术部等业务部门负责相关信息的传递。 3.销售部部、生产部(含车间)、质检部、技术部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与处置。 4具体程序 4细则 4.1召回或退货原因 4.1.1产品发出前已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经评审发货,后又被客户退回的。 4.1.2产品检验合格后发货,在对生产记录的审核等工作中,发现确实存在质量 问题或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不能用于生产的。 4.1.3产品符合原质量标准或用户要求,但因为用户有了新的要求或因沟通问题 产生异议而造成的退货。 4.1.4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其他产品召回的情况 4.2产品退货 4.2.1产品退货必须填写《产品召回(退货)通知及处置单》及《客诉单》经销 售副总批准方可将产品退回,未经批准不得退回,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形成损 失的根据实际情况承担损失。 4.2.2经批准退回的产品退回后直接退至后工序,由后工序接收并通知品质部进 行复检。 4.2.3品质部接到请验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产品进行复验,分析原因,出具复 验报告,并提出返工、返修处置方案或报废处理意见,报生产副总审核批准后执 行。

4.3产品召回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主动召回产品,由业务人员与客户联系进行产品召回,召回后业务人员办理退货单交财务部。 4.4客户因没有明确的标准要求而拒收、扣损或禁退(要求现场报废)我公司产品时,业务人员应及时报告业务经理或品质部经理,由其权衡利弊评审后作出收回或同意扣损意见。此情况,业务经办人应立即写出《客户反馈信息表》找相关领导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退库和扣损处理。擅自作主同意扣损的,由相关人员按成本价承担扣损。 4.5公司批准退回或召回产品业务人员应及时通知营销部由其安排司机负责将产品运回公司,司机负责退回装车产品数量的清点。 4.6经品质部复检需要返工、返修的产品,由后工序负责对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后的产品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经返工返修挑选减数部分由成品仓库办理退货单并经生产副总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 4.7经品质部复检需要报废的产品由品质部填写产品报废处置单,经生产副总批准后执行。产品报废处置单应传递至生产部及财务部,以方便报废及账务处理。 4.8产品运回后,为了便于追溯相关信息,相关经手人必须在单据上签字,经手人发现此单信息不全可拒绝签字接收并要及时反馈,签字后即代表认同单据上交接内容,出现问题后以此为处理依据。不签字的按20元/次进行处罚,在传递过程中如出现此单丢失的情况则按50元/次处罚责任人。 4.9品质部在接到质检单后必须及时派人去产品进行复检,并在单据上标明复检结果,因复检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50元/次处罚责任人。 4.10生产部必须严格按照客户要求或质检标准对退(召)回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再次发货,客户反馈仍不合格的,由相关人员承担全部损失(含返工、返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承担比例为生产部经理:车间主任:返工、返修人员=1:2:7。 4.11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不合格品处理办法Q/ZS-C 质 14-2016B 1.目的 本办法是根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对“不合格品”处理的方式、方法进行了细化和补充,规定了相关部门在处理不合品过程中的职责,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自制加工件、生产半成品、生产成品、采购物料、 外购外协零部件、售后返回物料、营销返回生产成品等过程所出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 3.职责 3.1质量部 3.1.1质量部负责不合格的识别,对自制加工件、生产半成品、生产成品、采购 物料、外购外协零部件、售后返回物料、营销返回生产成品等进行检验和判定,并出具检验报告或《不合格品报告单》(见附录 A)交给报检部门。 3.1.2对检验和判定的不合格品,提出初步处理建议。 3.1.3对于能判定立即返工或返修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加工部门立即 进行返工或返修,做好检验记录。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二次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3.1.4负责召集研发部、生产部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根据《退货产品处理 单》进行评审,落实责任及预防纠正措施。 3.1.5负责的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拆解零部件,合格及报废的判定。 3.1.6质量部质量分析师按月对《不合格品报告单》内容进行统计分析,总结不 合格类别、比例、发展趋势,为质量专题会提供质量改进和预防的依据。

3.1.7负责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和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3.2生产部 3.2.1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按”,“三检”和“三自一 控”,严格执行工艺纪律。 3.2.2负责对公司生产制造和装配的零部件和产成品例行报检。 3.2.3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发现和产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 3.2.4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发现和产生的不合格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进行处理。 3.2.5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发现和产生不合格品,采取纠正和 预防措施。 3.2.6生产装配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报(复)检,填写现场物资验证 单,由质量判定,在采购供应部仓库办理零部件退换。 3.2.7对于质量部质检员要求返工或返修的不合格品,安排责任者立即进行返工 或返修,做好自检互检记录和二次交验。 3.2.8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月进行统计汇总, 及不合格品损失核算。 3.2.9不合格品统计汇总核算表,每月报总经办和质量部,纳入绩效考核。 3.2.10在质量部组织评审后,协助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进行维修或拆解 为零部件,由质检人员登记填写《退回产品零部件拆解清单》,清单中应包括零件图号、名称、数量等,在清单备注栏中注明合格或报废;生产部协助将合格或报废零部件送仓库,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归类存放。) 3.3研发部 3.3.1研发部应提供完整、正确、统一的产品图纸技术文件和相关验收技术标

供应商不合格品处理办法

” ” 一、目的: 为了有效督促零部件供应商积极开展质量改进工作,确保不合格品对外索赔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范围: 适用于来料检验、制程发现及客户退回的不合格品(即市场三包件)的管理。 三、权责单位: 1. 品质部:负责组织不合格品的最终判定,并督促责任部门或供应商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2. 售后部:负责客户退回不合格品的初步判定。 3. PMC 部:负责与供应商联络和通传,并督促供应商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 财务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财务核算。 四、作业流程:附件一 五、作业说明: 1.对于来料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经评审后需特采处理时,应由品质部按照附件二规定在“特 采申请单”上注明特采降价比率,对供应商进行索赔处理。 1.1 对于来料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经评审后不能特采时,由仓库将不合格品退回供应商。 2. 对于制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发现单位填写 “不合格品处理通告单”交品质部处理。 2.1 经判定为不合格品由品质部贴“制程不合格品”黄色标签;按附件二规定签发“质量索赔通知 单”对供应商进行索赔处理。 3. 对于客户退回的不合格品,先由售后服务部进行初步判定统计并填写“奔马公司配件接收 明细表”随附带“故障实物卡”交品质部作最终判定,必要时对不合格品填写“质量整改及处理 单。 3.1 对于经品质部判定不属三包范围或非本厂的不合格品由售后服务部退回销售商。 3.2 经判定为索赔的不合格品应由品质部贴 “市场不合格品”红色标签;按照附件二规定签发“质 量索赔通知单,对供应商进行索赔处理。 4. PMC 部根据“特采申请单”、“不合格品处理通知单、“质量索赔通知单”的处理结论及时通传供

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处理实施细则

塔里木油田公司 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处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塔里木油田公司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采购产品的质量,维护塔里木油田的利益,保障塔里木油田生产的正常运行,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不合格处理管理规定》和《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明确规定了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判定、处理、复查及考核。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塔里木油田公司对入库检验和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塔里木油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油田采购产品的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报、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和对油田公司不合格产品处理结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单位质量管理部门依据油田质量管理部门的处理

结果负责实施,并将整改情况和不合格产品处理结果上报油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和产品使用单位积极配合并严格执行油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意见。 第三章不合格产品的判定 第六条经具有资质的产品质检机构检验的产品,其质量指标达不到产品标准要求的属于不合格产品。油田化学剂产品不合格依据塔油发[2006]41号文件《油田化学剂不合格品等级判定准则及其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者,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品。 (一)产品的企业标准没有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属于无标生产的产品; (二)执行己废止标准的产品或以技术协议当作标准的产品; (三)产品生产单位或供货单位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抽样检查的产品; (四)要求办理塔里木油田产品质量认可证而没有办理质量认可证的产品; (五)伪造或冒用产品产地、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的; (六)没有标识的产品或者标识不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产品;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控制制度 一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 3.1 本程序由生产科管理 3.2 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3.3 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生产科处置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4 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根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公司领导,生产科有关负责人 四评审、记录 4.1.1 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

收购。 4.1.2经原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原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4.1.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生产科。 4.1.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材料科。 4.2 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2.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4.2.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 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

不合格品处理作业流程

1目的: 确保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包括自制件),成品及交付后产品的控制。3职责: 3.1质管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检验、识别、初步分析及给予处理的意见;负责对可疑产品和 不合格品管理和评审程序进行监督。 3.2生产部门及采购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置及采取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3.3评审小组: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 3.4研发中心:不合格品的参与分析、技术支援及制定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3.5总经理负责对不合格品评审产生的意见分歧进行协调与裁决。 3.6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品和可疑产品状态标识的保护,并按评审结论进行处置。4程序 4.1进料不合格品的识别和控制 4.1.1进料不合格品的识别,品管部进料检查员对进料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必须将其与 合格品隔离并存放于相应标识的箱子或区域内。 4.1.2进料不合格品的处理,批次进料检验不合格品超出允收范围被判定为不合格时由质 管部进料检验员将其交由评审小组处理并将结果记录于《进料检验记录表》中。 4.1.2.1评审小组由研发中心、相关生产部门及质管部组成。评审小组对不合格进料的处 理流程如下:不合格品经质管部总检复核后,由质管部总检将进料检验报告并附实物样品(必要时)送研发中心,研发中心提出处理意见后,交由相关生产部门。最后由质管部部长综合各部门意见作出如下处置方式:挑选使用、让步接收、返工返修处理

或退货。 4.1.2.2如其他部门对质管部部长所作出的不合格进料处置方式有不同意见时,可将其交 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作最终裁决。 4.1.2.3进料不合格作出处置决定后由进料检验员在该批进料产品上贴上相应标识,并 知会仓管放入相应的区域。 4.1.3进料不合格品的跟进 如供应商的进料出现安全性能及可能导致客户严重不接受或同一物料(同样问题)连续二批进料不合格,进料检验员应依照《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生产过程不合格品的标识和控制 4.2.1首件检查不合格品的控制 4.2.1.1自制件生产部门(机加工或批量生部门)首件制作完毕,应由生产管理人员填写 《首件确认书》,送制程检验员确认。如发现不合格涉及技术方面原因则由研发 中心确认后,交由质管部部长审核并将此确认单发送生产车间要求其改善,制程 检验员应对改善效果进行确认并将结果记入于《首件确认书》。 4.2.1.2如第一次首件检验不合格则重新制作样件进行第二次检验直至合格为止。 4.2.2定点检查不合格品的识别和控制 4.2.2.1制程检验员如在产品检查过程发现不合格品应进行相应(如用记号笔等)标识将 数量登记于《车间质量报表》后将其存放于工位不合格品区域。 4.2.2.2如制程检验员所检查出的不合格品单项不合格率超出5%,制程检验员应通知质管 部总检。经总检复核后交质管部部长确认。质管部部长视状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4.2.3巡检(制程检验员)不合格品的识别和控制 4.2.3.1制程检验员于巡检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应作相应的标识(如贴上红色箭头标签 等)并隔离存放于不合格品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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