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除颤及电复律

电除颤及电复律
电除颤及电复律

电除颤与电复律

一、电除颤

一)定义:电除颤是将一定强度的电流通过心脏,使全部心肌在瞬间除极,然后心脏自律性的最高起搏点(通常是窦房结)重新主导心脏节律。心室颤动时心脏电活动已无心动周期,除颤可在任何时间放电。

二)适应症

1、心室颤动或心室扑动

2、无脉性室速,即室速的频率极快,伴有血流动力学障

碍或心室完全丧失射血功能。

3、无法进行心电图或心电示波明确诊断,但不能排除室

颤或室速的心脏骤停,可盲目电除颤。

三)能量选择

对心室颤动患者,选用360J(单相波除颤器)150J或200J(双相波除颤器),对无脉室速可选用200J(单相波除颤器)或150J(双相波除颤器)。

二、电复律

一)定义:电复律是通过心电图上的R波触发同步放电,电脉冲发放落在R波降支及心室绝对不应期中,使心室除极。

二)适应症与能量选择:

1、室性心动过速:100J的能量可使90%以上的室速转复。

2、室上性心动过速:多数可药物终止。少数采用电复律,

能量一般选择50~100J。

3、心房扑动:是药物治疗最困难的快速性心律失常,一

般首选电复律,低能量电复律的成功率较高,一般从25J 开始,用至50J可使95%的心房扑动转为窦性心律。

4、心房颤动:伴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可选用100~200J,

一般200J能量可使95%的房颤终止,恢复窦性心律,若仍不恢复也可用至300~360J能量。尤其是预激综合症合并心室率极快的房颤时,应首先电复律。

以上能量选择均是单相波除颤仪,双相波除颤能量约为单相波的1/2~1/3为宜。

三)禁忌症

1、洋地黄过量所致的心律失常

2、严重低钾血症

3、房颤、房扑伴高度或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

4、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5、近期有栓塞史

四)电复律并发症

1、心律失常

2、呼吸抑制、喉痉挛

3、低血压

4、心肌损伤

5、栓塞

6、皮肤烧伤

7、肺水肿

三、电除颤与电复律的注意事项

1、电极位置应准确,一般多采用将电极板置于患者胸骨

右缘第二肋间及心尖区。使电极板面要涂以导电糊,也可用盐水纱布包裹电极板。

2、经再次核实是同步还是非同步。

3、确认所有工作人员没有接触病床和病人。

4、电除颤成功或不成功,均应立即心脏按压2分钟,根

据情况应用肾上腺素、胺碘酮等,然后进行下一次除颤。

5、电复律时如患者意识清楚,应给予地西泮10~30mg静

脉注射。

6、电复律时出现心室颤动,应立即电除颤。

7、电复律后,可出现各种心律失常,多为一过性,但高

能量电击可导致严重室性心律失常,应予以注意。

电复律和电除颤

再谈电复律和电除颤 1、电复律发展简史 1899年,Prevost和Batelli在狗身上进行心电生理学研究时发现,低能量电击可以诱发心室颤动,而较高能量的电击却可以逆转心室颤动,恢复正常节律。由此,两位生理学家最先提出了电除颤的概念。1933年,Hooker、Kouwenhoven 等首次使用60Hz交流电对实验犬成功除颤。1947年,德国心外科医师Beck在开胸手术过程中为一个突发室颤的14岁小男孩成功实施胸内电除颤,从此开创了人体电除颤治疗的先河。1956年,德国Zoll医师首次使用交流电进行体外电除颤并取得成功,这是第一台真正意义上的体外除颤仪。早期的除颤仪采用交流电,对心肌损害较大,而且限制了除颤仪的使用范围。1962年,Edmavk及Lown 进行了系统研究,改用直流电转复心律成功,并证明直流电除颤比交流电除颤更为安全和有效。从此,成熟的直流电除颤器广泛应用于临床。伴随着微型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近20多年来,医学工程技术人员致力于除颤仪的小型或微型化与自动化的研究与开发,其成果包括植入式自动除颤仪(Implantable Cardioverter Defibrillator,ICD)与自动体外除颤仪(AutomatedExternal Defibrillator,AED)。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AED 在一些国家甚至进入了公众推广普及阶段。《2010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再次建议,在发生有目击者心搏骤停概率相对较高的公共区域(例如,机场、赌场、体育场馆)推广 AED 项目。这项工作通常被称作“公众启动除颤”(PublicAccess Defibrillation,PAD)计划。PAD计划就是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与大型社区设置AED,以便于在心脏骤停发生时由熟悉AED使用的现场目击者或“第一反应人”(通常是非专业人员),在第一时间实施除颤,从而挽救患者的生命。 在我国,1965年前主要局限地在心脏外科手术时作交流电复律,1965午后则普遍用直流电复律。自1975年在南京召开了“心脏转复、起搏、除颤座谈会”后,电复律治疗心律失常已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 2、除颤仪的工作原理 除颤仪是一种高压直流放电器,分为蓄电部分、放电部分、能量显示器和心电监护仪四个部分组成。通常由220V交流电供电,经过整流滤波后获得低压直流电(12~15V),也能用反复充电的电池供电。电极板为一对板状电极,可在除颤时向人体放电,也可在除颤前后作为记录电极而监测病人的心电图变化。体外电极板多为圆形或方形,成人用电极板的直径为90mm,儿童所用则为70mm。除颤仪的工作步骤有两步:①按下“充电”按钮后,在数秒内电压变换器将低压直流电压转换成4000V以上的脉冲高压,通过高压继电器向内置电容快速充电,使电容能量达到设定的能量值(如360J);②根据操作者的指令放电,通过电极板的正极将适当的电流注入患者体内并通过负极构成回路完成放电。 自动体表除颤仪(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AED)是一种由计算机编程与控制的、用于体外电除颤的、自动化程度极高的除颤仪。AED具有自动分析心律的功能。当电极片粘贴好之后,仪器立即对心脏骤停者的心律进行分析,迅速识别与判断可除颤性心律(室颤或无脉性室速),一旦患者出现这种可除颤性心律,AED便通过语音提示和屏幕显示的方式,建议操作者实施电除颤。AED体积小、重量轻,便于携带与使用,不仅专业人员,即使是非专业人员,在经过规定的学时培训之后,也完全可以安全、正确地掌握AED的操作方法。尽管市场上AED的品牌不同.然而它们的基本操作步骤是相同的,即开机、分析心律、建议是否电击。现代的AED大多采用双相波技术。

电复律电除颤相关知识

电复律/电除颤相关知识 一、定义:心脏电复律利用外源性电流治疗心律失常的一种方法。通过电击心脏来终止心房纤颤、心房扑动、室上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速和心室纤颤等快速型心律失常恢复正常心律的一种有效方法。包括电复律和电除颤。 ?用于转复各种快速心律时称为电复律 ?用于消除心室颤动时称为电除颤 二、原理:用高功率与短时限的电脉冲通过胸壁或直接通过心脏,在短时 间内使全部心肌纤维同时除极,中断折返通路,消除易位兴奋灶,使窦房结重新控制心律,转复为正常的窦房心律。 三、分类: 1.根据电流脉冲通过心脏的方向:单相波除颤仪双相波除颤仪 2.根据电极板放置位置:体外除颤仪体内除颤仪 3.根据放电形式:可分为交流与直流电转复 交流电转复由于难以控制发放电量反易损伤心脏目前已不采用。 直流电转复先向除颤器内的高压电容器充血,储存安全剂量的最大电能(一般当400焦耳),然后在数秒钟内突然向心脏释放,使之复律。由于其电压、电能、电脉冲宽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故比较安全。 4. 根据脉冲发放与R波关系可分为同步与非同步 同步电复律利用特殊的电子装置,自动检索QRS波群,以病人心电中R 波来触发电流脉冲的发放,使放电发生在R波的下降支或R波开始后30毫秒以内,从而避免落在易颤期,可用于房颤、房扑、室上性、室性心动过速。功率可设在50~200焦耳。 非同步电复律无须用R波来启动,直接充电放电,用于室颤、室扑。功率可设在200~400焦耳。 四、电复律/除颤的适应症: 1、非同步直流电转复适应症(紧急适应症): (1)心室颤动 (2)心室扑动 (3)无脉性室速 2、同步直流电复律适应症(选择适应症) ⑴心房颤动⑵心房扑动⑶室上性心动过速 ⑷室性心动过速 五、禁忌症 (1)病程久长的心房颤动或心房扑动者(持续时间l年以上)。 (2)心脏明显增大(尤以左心房扩大)者的心房颤动或心房扑动。 (3)心腔内存有血栓(尤以左心房内血栓形成)者的心房颤动或心房扑动。 (4)伴有高度或完全房室传导阻滞的心房颤动或心房扑动者。 (5)伴有病态综合征的异位快速性心律失常,包括室上性和室性心动过速、心房颤动、心房扑动。 (6)伴有洋地黄中毒的各类异位快速性心律失常。 (7)病人处于低血钾状态时。 六、并发症 (1)各类心律失常,包括心脏停搏。 (2)血压下降(低血压)、发热、血清心肌酶增高。

心脏电复律和电除颤的操作流程-新版.pdf

心脏电复律和电除颤的操作流程 心脏电复律指在严重快速型心律失常时,用外加的高能量脉冲电流通过心脏,使全部或大部分心肌细胞在瞬间同时除极,造成心脏短暂的电活动停止,然后由最高自律性的起搏点(通常为窦房结)重新主导心脏节律的治疗过程。在心室颤动时的电复律治疗也常被称为电击除 颤。 适应症 电复律的一般原则是,凡快速型心律失常导致血流动力学障碍或诱发和加重心绞痛而对抗心 律失常药物无效者均宜考虑电复律。若为威胁生命的严重心律失常,如心室颤动应立即电击 除颤,称为紧急电复律。而慢性快速型心律失常则应在作好术前准备的基础上择期进行电复 律,称为选择性电复律。 室颤为最严重的致命性心律失常,室扑和室颤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基本相同。室颤时,由于丧失了心脏的有效收缩,临床表现为心脏停搏,应按心肺复苏进行紧急抢救。最关键的抢救措施之一就是除颤,首选方法就是电击除颤,而且刻不容缓。室颤是电击除颤的绝对指征。 早期除颤是增加抢救存活的关键 除颤是治疗心脏性猝死的唯一有效的疗法。但现实中却有95%的心脏性猝死病人最终死亡,由于除颤时间延迟10分钟或更长。 在心脏性猝死发生后前几分钟除颤通常可成功转复,即电击越早疗效越好。每延迟除颤时间1分钟,复苏的成功率将下降7~10%。在心脏骤停发生1分钟内行电除颤,患者存活率 可达90%,而5分钟后则下降到50%左右,第7分钟约30%,9到11分钟后约10%,而超过12分钟则只有2~5%。 心脏停搏后前4~6分钟心脏未能复跳,病人将会出现不可逆性脑损害。 自本世纪七十年代建立CCU(包括ICU)以来,通过持续心电监测,及时发现致命性室性心律 失常,特别是及早地发现部分心室纤颤的预警心律,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处理,对抢救成功具有极重要意义。几乎所有医院赋予急诊及ICU护士除颤权,一些医院甚至赋予急诊和ICU 护士部分抗心律失常药物的使用权。护士实施紧急电除颤,为抢救生命争取了时间,为医生进行后续处理创造了条件。在紧急情况下,值班护士单独完成电除颤是必要的。 设备 电复律机也称除颤器,是实施电复律术的主体设备。使用前应检查除颤器各项功能是 否完好,电源有无故障,充电是否充足,各种导线有无断裂和接触不良,同步性能是否正常。除颤器作为急救设备,应始终保持良好性能,蓄电池充电充足,方能在紧急状态下随时能实 施紧急电击除颤。对选择性电复律术前要特别检查同步性能,即放电时电脉冲是否落在R 波下降支,同时选择R波较高的导程来触发同步放电。 电复律术时尚需配备各种抢救和心肺复苏所需要的器械和药品,如氧气、吸引器、气 管插管用品、血压和心电监测设备,及配有常规抢救药品的抢救车等,以备急需。 电极 除颤器均应配有电极板,大多有大小两对,大的适用于成人,小的适用于儿童。体外 电复律时电极板安放的位置有两种。一种称为前后位,即一块电极板放在背部肩胛下区,另一块放在胸骨左缘3~4肋间水平。有人认为这种方式通过心脏电流较多,使所需用电能较 少,潜在的并发症也可减少。选择性电复律术宜采用这种方式。另一种是一块电极板放在胸 骨右缘2~3肋间(心底部),另一块放在左腋前线内第5肋间(心尖部)。这种方式迅速便利,适用于紧急电击除颤。两块电极板之间的距离不应<10cm。 电极板应该紧贴病人皮肤并稍为加压(5kg),不能留有空隙,边缘不能翘起。安放电极处的 皮肤应涂导电糊,也可用盐水纱布,紧急时甚至可用清水,但绝对禁用酒精,否则可引起皮

电复律和电除颤

电复律和电除颤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再谈电复律和电除颤 1、电复律发展简史 1899年,Prevost和Batelli在狗身上进行心电生理学研究时发现,低能量电击可以诱发心室颤动,而较高能量的电击却可以逆转心室颤动,恢复正常节律。由此,两位生理学家最先提出了电除颤的概念。1933年,Hooker、Kouwenhoven等首次使用60Hz 交流电对实验犬成功除颤。1947年,德国心外科医师Beck在开胸手术过程中为一个突发室颤的14岁小男孩成功实施胸内电除颤,从此开创了人体电除颤治疗的先河。1956年,德国Zoll医师首次使用交流电进行体外电除颤并取得成功,这是第一台真正意义上的体外除颤仪。早期的除颤仪采用交流电,对心肌损害较大,而且限制了除颤仪的使用范围。1962年,Edmavk及Lown进行了系统研究,改用直流电转复心律成功,并证明直流电除颤比交流电除颤更为安全和有效。从此,成熟的直流电除颤器广泛应用于临床。伴随着微型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近20多年来,医学工程技术人员致力于除颤仪的小型或微型化与自动化的研究与开发,其成果包括植入式自动除颤仪(Implantable Cardioverter Defibrillator,ICD)与自动体外除颤仪(AutomatedExternal Defibrillator,AED)。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AED 在一些国家甚至进入了公众推广普及阶段。《2010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再次建议,在发生有目击者心搏骤停概率相对较高的公共区域(例如,机场、赌场、体育场馆)推广 AED 项目。这项工作通常被称作“公众启动除颤”(PublicAccess Defibrillation,PAD)计划。PAD计划就是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与大型社区设置AED,以便于在心脏骤停发生时由熟悉AED使用的现场目击者或“第一反应人”(通常是非专业人员),在第一时间实施除颤,从而挽救患者的生命。 在我国,1965年前主要局限地在心脏外科手术时作交流电复律,1965午后则普遍用直流电复律。自1975年在南京召开了“心脏转复、起搏、除颤座谈会”后,电复律治疗心律失常已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 2、除颤仪的工作原理 除颤仪是一种高压直流放电器,分为蓄电部分、放电部分、能量显示器和心电监护仪四个部分组成。通常由220V交流电供电,经过整流滤波后获得低压直流电(12~ 15V),也能用反复充电的电池供电。电极板为一对板状电极,可在除颤时向人体放电,也可在除颤前后作为记录电极而监测病人的心电图变化。体外电极板多为圆形或方形,成人用电极板的直径为90mm,儿童所用则为70mm。除颤仪的工作步骤有两步:①按下“充电”按钮后,在数秒内电压变换器将低压直流电压转换成4000V以上的脉冲高压,通过高压继电器向内置电容快速充电,使电容能量达到设定的能量值(如360J); ②根据操作者的指令放电,通过电极板的正极将适当的电流注入患者体内并通过负极构成回路完成放电。 自动体表除颤仪(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AED)是一种由计算机编程与控制的、用于体外电除颤的、自动化程度极高的除颤仪。AED具有自动分析心律的功能。当电极片粘贴好之后,仪器立即对心脏骤停者的心律进行分析,迅速识别与判断可除颤性心律(室颤或无脉性室速),一旦患者出现这种可除颤性心律,AED便通过语音提示和屏幕显示的方式,建议操作者实施电除颤。AED体积小、重量轻,便于携带与使用,不仅专业人员,即使是非专业人员,在经过规定的学时培训之后,也完全可以安全、正确地掌握AED的操作方法。尽管市场上AED的品牌不同.然而它们的基本操作步骤是相同的,即开机、分析心律、建议是否电击。现代的AED大多采用双相波技术。 3、电复律与电除颤的概念区分

【实用】-心脏电复律的护理护理常规

心脏电复律的护理 心脏电复律(cardioversion)是在短时间内向心脏通以高压强电流,使心肌瞬间同时除极,消除异位性快速心律失常,使之转复为窦性心律的方法。最早用于消除心室颤动,故也称心脏电除颤(defibrillation). 1 电复律种类与操作方法 1.1 非同步电复律仅适用于心室颤动和扑动,此时患者神志多已丧失,立即将两电极板上均匀涂满导电糊或包裹生理盐水湿纱布,分别置于胸骨右缘第3-4肋间和心尖部,并与皮肤紧密接触,按充电钮充电到300J左右,两电极板同时放电,通过心电示波器观察患者的心律是否转为窦性。 1.2 同步电复律适用于心房颤动,扑动,室上性及室性心动过速等,利用患者心电图上的R波触发放电,其电脉冲发放在R波降支。患者仰卧于硬板床上,松开衣扣,有义齿者取下,开放静脉通道。先连接好心电监护仪,术前做全导心电图,选择R波较大的导联测试电复律器的同步性。用安定缓慢静脉注射,直至患者睫毛反射开始消失的深度,在此过程中严密观察呼吸,有呼吸抑制时,面罩给氧,电极板放置方法和部位及操作方法同前,充电到100-200J,按同步复律器放电,如心电图显示未转复为窦性心律,可增加功率,再次电复律。 2 适应症 2.1 心室颤动和扑动,是电复律的绝对指征 2.2 心房颤动和扑动伴血流动力学障碍者 2.3 药物及其他方法治疗无效或有严重血流动力学障碍的阵发性室上速或室速,预激伴快速心律失常者 3 禁忌症 3.1 病史已经多年,心脏明显增大及心房内有新鲜血栓形成者或近3个月内有栓塞史 3.2 伴高度或安全性房室传导阻滞的心房颤动或扑动 3.3 伴病态窦房结综合症的异位性快速性心律失常 3.4 有洋地黄中毒,低钾血症时,暂不宜电复律 4 护理 4.1 电复律前准备 4.1.1 向择期电复律的患者介绍电复律的意义,必要性,解除思想顾虑

心脏电复律与除颤操作规范

1.目的 1.1定制我科心脏电复律与除颤的操作规范,以作为医护人员的实际临床操作依据,使该操作更科学合 理,便于医务人员充分了解遵守,助于提高治疗质量。 2.范围 2.1我科医护人员均适用。 3.定义 无 4.职责 无 5.标准 5.1简介: 5.1.1体外心脏电复律是以患者自身心电信号为触发标志,在体外经胸壁同步瞬间发放高能电脉冲, 使快速性心律失常转复为窦性心律。 5.1.2体外心脏电除颤则是应用瞬间高能电脉冲对心脏进行紧急非同步电击,以终止心室颤动(包括 心室扑动),恢复心脏搏动。 5.2基本原理: 5.2.1在极短暂的时间内给心肌通以高能电脉冲,使大部分心肌纤维(约75%以上)同时除极,抑制 心肌内各种异位起搏点及边界电流,阻断快速性心律失常的折返途径, 从而使心脏起搏传导系统中自律性最高的窦房结得以重新控制整个心脏电活动,恢复窦性心律。 5.2.2体外同步电复律时高能电脉冲的发放必须以患者自身心电信号为触发标志,同步发放在R 波降 支或S 波起始后30ms 的心室绝对不应期, 从而不在心室的易损期中发放高能电脉冲,避免引起心室颤动等并发症。为确保体外电复律/除颤的安全性和减小对心肌组织的损伤,均采用直流电为电能。 5.3适应证: 5.3.1任何导致血流动力学障碍,而且药物不能及时有效控制的快速性心律失常,例如:心房颤动、 心房扑动、室上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速、心室扑动或颤动。 5.3.2心房颤动是直流电复律治疗中最常见的一种心律失常。须根据患者的病因、病程、心脏功能和 心房大小等因素,判定是否是电复律治疗的适应证或禁忌证。 5.3.3心房颤动的电复律适应证: 5.3.3.1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心房颤动持续时间<1年,心功能I ~Ⅱ级(NYHA),X 线胸片的心 胸比例<55%,超声心动图检查左心房内径<45mm 。 5.3.3.2持续性心房颤动伴快速心室率,药物治疗无效,加重或诱发心力衰竭或心肌缺血。 5.3.3.3去除或有效控制心房颤动的基础病因(如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肌梗死、肺炎等)后, 心房颤动持续存在。 5.3.3.4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外科行二尖瓣置换术3~6个月后,左心房内径已明显减小,但仍 有持续心房颤动者。 5.3.3.5阵发性心房颤动经房室旁路快速传导,导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5.4禁忌证: 5.4.1慢性心房颤动,病程>1年。 5.4.2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左心房内径>45mm ,或严重心功能不全。 5.4.3合并洋地黄中毒或严重电解质紊乱(例如低钾血症)。 5.4.4风湿活动期或心肌炎急性期。 5.4.5未能有效控制或纠正心房颤动的病因或诱因(例如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肌梗死、肺炎等)。

电除颤及电复律

电除颤与电复律 一、电除颤 一)定义:电除颤是将一定强度的电流通过心脏,使全部心肌在瞬间除极,然后心脏自律性的最高起搏点(通常是窦房结)重新主导心脏节律。心室颤动时心脏电活动已无心动周期,除颤可在任何时间放电。 二)适应症 1、心室颤动或心室扑动 2、无脉性室速,即室速的频率极快,伴有血流动力学障 碍或心室完全丧失射血功能。 3、无法进行心电图或心电示波明确诊断,但不能排除室 颤或室速的心脏骤停,可盲目电除颤。 三)能量选择 对心室颤动患者,选用360J(单相波除颤器)150J或200J(双相波除颤器),对无脉室速可选用200J(单相波除颤器)或150J(双相波除颤器)。 二、电复律 一)定义:电复律是通过心电图上的R波触发同步放电,电脉冲发放落在R波降支及心室绝对不应期中,使心室除极。 二)适应症与能量选择: 1、室性心动过速:100J的能量可使90%以上的室速转复。

2、室上性心动过速:多数可药物终止。少数采用电复律, 能量一般选择50~100J。 3、心房扑动:是药物治疗最困难的快速性心律失常,一 般首选电复律,低能量电复律的成功率较高,一般从25J 开始,用至50J可使95%的心房扑动转为窦性心律。 4、心房颤动:伴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可选用100~200J, 一般200J能量可使95%的房颤终止,恢复窦性心律,若仍不恢复也可用至300~360J能量。尤其是预激综合症合并心室率极快的房颤时,应首先电复律。 以上能量选择均是单相波除颤仪,双相波除颤能量约为单相波的1/2~1/3为宜。 三)禁忌症 1、洋地黄过量所致的心律失常 2、严重低钾血症 3、房颤、房扑伴高度或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 4、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5、近期有栓塞史 四)电复律并发症 1、心律失常 2、呼吸抑制、喉痉挛 3、低血压 4、心肌损伤

电复律和电除颤

电复律和电除颤 再谈电复律和电除颤 1、电复律发展简史 1899年,Prevost和Batelli 在狗身上进行心电生理学研究时发现,低能量电击可以诱发心室颤动,而较高能量的电击却可以逆转心室颤动,恢复正常节律。由此,两位生理学家最先提出了电除颤的概念。1933年,Hooker、Kouwenhover等首次使用60Hz交流电对实验犬成功除颤。1947年,德国心外科医师Beck在开胸手术过程中为一个突发室颤的14岁小男孩成功实施胸内电除颤,从此开创了人体电除颤治疗的先河。1956年,德国Zoll医师首次使用交流电进行体外电除颤并取得成功,这是第一台真正意义上的体外除颤仪。早期的除颤仪采用交流电,对心肌损害较大,而且限制了除颤仪的使用范围。1962年,Edmavk及Lown进行了系统研究,改用直流电转复心律成功,并证明直流电除颤比交流电除颤更为安全和有效。从此,成熟的直流电除颤器广泛应用于临床。伴随着微型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近20多年来,医学工程技术人员致力于除颤仪的小型或微型化与自动化的研究与开发,其成果包括植入式自动除颤仪Implantable Cardioverter Defibrillator ,ICD)与自动体外除颤仪(AutomatedExternal Defibrillator ,AED。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AED 在 一些国家甚至进入了公众推广普及阶段。《2010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再次建议,在发生有目击者心搏骤停概率相对较高的公共区域(例如,机场、赌场、体育场馆)推广AED项目。这项工作通常被称作“公众启动除颤”(PublicAccess Defibrillation , PAD计划。PAD计划就是在人员密集 的公共场所与大型社区设置AED以便于在心脏骤停发生时由熟悉AED使用的现场目击者或“第一反应人”(通常是非专业人员),在第一时间实施除颤,从而挽救患者的生命。 在我国,1965年前主要局限地在心脏外科手术时作交流电复律,1965午后则普遍用直流电复律。自1975年在南京召开了“心脏转复、起搏、除颤座谈会” 后,电复律治疗心律失常已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 2、除颤仪的工作原理 除颤仪是一种高压直流放电器,分为蓄电部分、放电部分、能量显示器和心电监护仪四个部分组成。通常由220V交流电供电,经过整流滤波后获得低压直流电

心脏电复律与除颤操作规范

心脏电复律与除颤操作规范 体外心脏电复律是以患者自身心电信号为触发标志,在体外经胸壁同步瞬间发放高能电脉冲,使快速性心律失常转复为窦性心律。体外心脏电除颤则是应用瞬间高能电脉冲对心脏进行紧急非同步电击,以终止心室颤动(包括心室扑动),恢复心脏搏动。 【基本原理】 在极短暂的时间内给心肌通以髙能电脉冲,使大部分心肌纤维(约75%以上)同时除极,抑制心肌内各种异位起搏点及边界电流,阻断快速性心律失常的折返途径,从而使心脏起搏传导系统中自律性最高的窦房结得以重新控制整个心脏电活动,恢复窦性心律。 体外同步电复律时高能电脉冲的发放必须以患者自身心电信号为触发标志,同步发放在R波降支或S波起始后30ms的心室绝对不应期,从而不在心室的易损期中发放高能电脉冲,避免引起心室颤动等并发症。 为确保体外电复律/除颤的安全性和减小对心肌组织的损伤,均采用直流电为电能。 【适应证】 任何导致血流动力学障碍,而且药物不能及时有效控制的快速性心律失常,例如:心房颤动、心房扑动、室上

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速、心室扑动或颤动。 心房颤动是直流电复律治疗中最常见的一种心律失常。须根据患者的病因、病程、心脏功能和心房大小等因素,判定是否是电复律治疗的适应证或禁忌证。 心房颤动的电复律适应证: 1、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心房颤动持续时间<1年,心功能I?II级(NYHA),X线胸片的心胸比例<55%,超声心动图检查左心房内径<45mm。 2、持续性心房颤动伴快速心室率,药物治疗无效,加重或诱发心力衰竭或心肌缺血。 3、去除或有效控制心房颤动的基础病因(如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肌梗死、肺炎等)后,心房颤动持续存在。 4、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外科行二尖瓣置换术3?6个月后,左心房内径已明显减小,但仍有持续心房颤动者。 5、阵发性心房颤动经房室旁路快速传导,导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禁忌证】 1、慢性心房颤动,病程>1年。 2、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左心房内径>45mm,或严重心功能不全。 3、合并洋地黄中毒或严重电解质紊乱(例如低钾血症)。 4、风湿活动期或心肌炎急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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