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专业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适应社会需求的重要环节,通过开展重点专业建设工作,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师资队伍水平,更新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办出专业特色,体现专业优势和科研水平,提高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社会适应性和竞争能力。为全面落实我校“专业建设规划”,有目的、有计划地加强专业建设,加速建设一批重点专业,提高我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重点专业建设的目标

重点专业建设工作,要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争取到“十五”末,建设好5-8个重点专业,争取3-5个专业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设施与手段、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方法和教师科研能力等方面处于全省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的先进行列,这些专业的学科带头人成为本行业有影响的专家和学者。建设效果良好的专业,可推荐成为省、部级的重点建设专业。

二、重点专业建设的申报和遴选办法

1、申报

(1)自2000年起,每隔三年组织一次校级重点专业申报,由各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数为1-2个,重点专业以系为单位进行建设。

(2)申请时递交“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申报表”,内容包括:申报重点专业的主要依据;师资队伍、实验实习设施、教学文件、图书资料基本情况;专业、课程、教材建设的基本情况;专业建设的基本思路;专业建设的基本目标;专业建设的组织机构和资金投入计划。

2、遴选条件及要求

(1)专业特色突出,优势明显,新生报考率和报到率高,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高,社会对毕业生评价较高,学生社会声誉好;专业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前景,学生数达到一定规模。

(2)师资队伍水平较高,主讲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不低于50%;具有硕士学位和“双师型”素质的教师有一定的比例;专业实验及实训指导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要求,实践能力强。制订了符合时代要求和高职教育特色的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目标的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3)建立了专业指导委员会,与企事业单位共同确定培养目标与服务方向,使毕业生知识、技能、素质能够满足社会生产实践需要,具有一定的创业意识,创新和敬业爱岗精神。

(4)制订了详细的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理论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教风学风建设、质量监控系统建设规划,目标切实可行,措施恰当。

(5)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与教育教学研究,专业教师年均参加立项课题研究和发表论文数达到一定要求,能够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工作中。

3、遴选办法

(1)各学院综合办公室按照申报表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准备书面申报材料,经专家初步论证,由学院审核后向教务处推荐。

(2)教务处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报学校办公会议审批。

三、重点建设专业的管理与验收

1、重点建设专业一旦确定,教务处代表学校与各重点建设专业负责人及所在学院签订协议书,以确保专业建设如期进行,完成建设目标。

2、凡被列入省、部级建设的重点专业,学校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校级重点专业建设经费以所在学院投入为主,并在校企合作中争取企业的资助,学校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和适当的资金投入。

3、重点专业建设经费与建设目标的实施进度挂钩,分次拨给。第一年拨给启动经费,在项目确立后拨给;第二批为建设费,在年度检查后根据检查情况拨给;第三批经费为奖励,根据验收结果拨给。

4、重点建设专业在专业自查的基础上,向所在学院和教务处提交年度报告,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并视检查结果下拔建设费。

5、重点专业建设周期为三年,如建设过程中出现无法克服的困难,可以向教务处提出延期一年。重点专业建设期满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对达到建设目标的,给予奖励;对达不到建设目标的,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所在学院不得申报新的重点专业。

6、重点专业不搞终身制,凡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先给予警告,一年后复查时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撤销。

四、重点专业建设经费的管理

(1)专款专用,当年未使用完的经费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2)具体按《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课程建设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重点专业建设的年度检查与验收

1、年度检查

(1)年度检查的范围为该专业申报表中规定应完成的内容;年度检查的标准由教务处统一制订,另行发文;

(2)年度检查由教务处代表学校执行,各重点专业建设负责人为列席代表。

2、验收

(1)重点专业建设期满后一个月内,由重点专业建设负责人提交重点专业建设总结报告,经教务处初审后决定是否予以验收。

(2)初审合格者,提交验收申请表,并负责验收会议的后勤工作。

(3)教务处主持召开专家组进行评审。

(4)验收合格者,视专家组给予的评价,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确认,发给相应的奖励资金。对重点专业建设有特别贡献者,一并给予表彰。

六、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申报表

2、浙江省高职高专重点专业评价体系

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校级重点专业评价体系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建设

申报表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负责人:

填报时间:年月日

表一、申报重点建设专业的主要依据

专业设置背景

1、学前教育师资专科化乃至本科化,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金华市建设成为浙江省中西部文化教育中心的迫切需要。《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提出了“2010年基本实现小学、幼儿园教师专科化”的宏伟目标,作为培养小学及学前教育师资的我院,师范教育专业设置必须有超前性。

2、根据2002年统计显示,金华市学前教育专任教师7210人,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的仅7人,占0.1%,专科仅31人,占0.5%,其余的皆为非学前教育专业的不合格师资。学前教育师资学历结构的明显不合理,势必严重制约金华市乃至全省的基础教育的发展,从而阻碍浙江作为经济发展大省发展的后劲。

3、金华在“九五”期间全部实现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义乌、东阳、永康等县市投巨资于教育,各地每年都有大量的初中生和幼师中专生,生源充足。

1、专业类别

2、专业设置时间 2001年 9月

3、该专业设置当年招生数人,该专业在校生数人,其中一年级人,二年级人,三年级人。

表二、现有师资队伍基本情况(按职称由高到低顺序)

序号姓名年龄学历职称承担何门课程备注

1 王建生64.8

2 邢秀凤

3 吴新武

4 许兴建

5 纪红霞

6 楼汉葳

7 颜忠军

8 方丽萍

9 周玲

10 樊丰富

11 宋淑阳

12 郑茜

13 李君华

14 张淑琼

15 李琦82.5

16 余海静

17 宋晟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注:1、备注注明正式在编、返聘、外聘。

2、学历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层次填报。

3、本表不含公共基础课教师。

表三、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1、本专业在编教师总数17 人,学生数人,师生比。

其中:教授0 人;副教授 3 人,讲师 6 人,助教7 人;

2、45岁以下专业教师16 人。其中,博士0 人,硕士 4 人。(博士、硕士指已获得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者)

3、主讲专业及专业基础课的教师数为16 ,其中高级职称 3 人。

4、45岁以下专业教师中在读博士0 人,在读硕士 5 人。

表四、实验设备、实习基地情况

1、实验设备总值,实验室数;实验室面积

实验室名称心理咨询室、电脑教室、语音教室、微格教室、多媒体教室、舞蹈房、音乐教室琴房专业画室;

2、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应开实验数,实际开出数,开出率% 。

3、实验室开放数;开放实验室名称

;开放率% 。

4、实习基地

实习基地数,学校挂牌的基地名称

满足教学情况:

综合以上分析,这几所幼儿园从硬件软件方面,均能承载学前教育系的实训任务,幼儿园的性质、特色教育、幼儿园环境设施能给见实习学生提供一定的示范性,能满足学前教育系师生的教学要求。

表五、图书资料情况

近三年新书购置费专业图书数

专业期刊数

G4教育理论3126册、G61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理论1405册、G65师范教育387册

J6音乐3835册、J2美术5348册、J7舞蹈275册

共14376册

表六、教学文件

教学计划制订(修订)时间特点2003、2004

教学

大纲

2002

实验

大纲

实验/

习指

导书

2002年9月

注:教学大纲、实验大纲、实验实习指导书列出名称与制订(修订)时间

七、课程建设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课程责任人职称/学位备注

主干课程学前卫生学

幼儿文学

学前心理学

学前教育学

儿童行为矫正

比较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科研方法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

书法

普通话与教师口语

声乐

钢琴(含伴奏)

舞蹈与幼儿舞蹈创编

美术

注:备注注明国家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校级重点课程、双语教学课程。

表八、教材编写情况

主编姓名教材名称出版社出版时间使用效果

表九、教学改革

1、教学方法改革总结:

2、考试方式改革总结:

3、

4、教学手段改革总结:

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课程门数:,名称

表十、近三年教师教学研究论文与教学研究课题

1、教学研究论文

序号论文名称作者发表刊物名称发表时间

公开发表论文共篇,人均篇;核心刊物篇(在刊物名称后注“*”)2、教学研究课题

序号课题名称主持人课题来源立项时间完成时间其中:国家级项、省(部)级项、校级项。

表十一、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获奖1、教学成果

序号成果名称获奖者获奖

年度

等级

排名位置国家

省(部)

2、科研成果

序号成果名称获奖者获奖

年度

等级

排名位置国家

省(部)

校级

表十二、人才培养质量

1、教师授课质量(以教师教学考核为依据),授课质量评价优良的教师有位,占 %。

2、学生思想品德总体情况:

近3年学生获奖者人(次),占学生总数的 %。

近3年学生被处分者人(次),占学生总数的 %。

3、学生外语水平

外语三级统考毕业班学生通过率为 %。

4、学生计算机水平

省计算机一级统考毕业班学生通过率为 %。

5、毕业论文(设计)情况:

表十三、学生创新能力

1、公开发表论文(作品)

总数,其中毕业班学生发表数。

作品(论文)名称学生姓名发表刊物发表时间

2、创业实践与创新能力情况:

3、教学和科技竞赛获奖情况

项目名称获奖学生姓名级别获奖时间

表十四、专业吸引力和用人单位评价

1、近三年第一志愿考生率 %、 % %

2、近三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为 %、 %、 % 。

3、用人单位对专业的评价意见:

表十五、专业特色

专业特色总结材料:

表十六、审核意见

学院推荐意见

院长(签名)

学院(盖章)

年月日专家组评价意见

组长(签名)

年月日教务处评价意见

处长(签名)

年月日

学校审核意见

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名)

年月日

浙江省高职高专重点专业评价体系

一、制订本评价体系的主要原则

1、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按照重在改革、重在建设、重在办出高职高专教育特色,重在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和教育质量的原则,选择评价项目,确定权重系数和评价标准。

2、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结合。评价等级标准的内涵,既要从我省高职高专院实际情况出发,又要按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指导各校专业改革与建设。

3、教学条件、过程和效果相结合。既重视教学条件的硬件软件建设,又重视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的实施状态相结合,还重视人才培养的实际效果。

4、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根据评价项目具体内涵的不同性质,对能够进行定量评价的项目,给出了定量标准;对难以定量的项目,给出了定性要求。

二、高职高专重点专业评价体系

高职高专重点专业评价体系由6项Ⅰ级方面和14项Ⅱ级项目(标有★的为核心项目)指标所组成。其具体评价项目名称及权重如下表:

Ⅰ级评价方面Ⅱ级评价项目权重M

ij

Ⅰ-1人才培养方案

M1=30Ⅱ-1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0.3 Ⅱ-2理论教学体系0.3 Ⅱ-3实践教学体系★0.4

Ⅰ-2教学基本条件

M2=20Ⅱ-4师资队伍建设★0.4 Ⅱ-5实践教学设施★0.4 Ⅱ-6教材、图书、资料0.2

Ⅰ-3培养途径方法

M3=15Ⅱ-7产学研合作教育★0.6 Ⅱ-8教学方法与手段0.4

Ⅰ-4教学管理

M4=10Ⅱ-9教学文件与管理制度★0.5 Ⅱ-10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0.3 Ⅱ-11教风学风建设0.2

Ⅰ-5教育质量

M5=25Ⅱ-12基础与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0.3 Ⅱ-13职业素质与实践能力★0.4 Ⅱ-14社会对毕业生的综合评价0.3

Ⅰ-6特色

三、高职高专重点专业评价项目等级

高职高专重点专业评价项目等级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下表给出了各项目的A级和C级标准,评价结果介于A和C级之间的为B级,不满足C级标准的为D级。

四、高职高专重点专业评价项目等级标准评

价方面评价

项目

项目内涵及标准权

评价等级A级标准C级标准 A B C D

Ⅰ-1专业培养方案Ⅱ-1

专业

定位

与培

养目

1、专业设置与区域相关行业的

现实和发展趋势对人才的需求

相适应。

2、专业规模与区域经济发展要

求相匹配。

3、专业教学改革思路清晰,以

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

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

性专门人才为目标。

4、构建并实施了以应用能力为

主线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

1、专业设置能适应区

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2、专业规模与区域经

济发展要求基本匹配,

新生报到率≥80%。

3、专业教学改革思路

较清晰,人才培养目标

基本符合高职高专教

育的要求。

4、学生的知识、能力

和素质结构,能基本适

应社会的需要。

0.3

Ⅱ-2

理论

教学

体系

1、形成了与实践教学体系和素

质教育体系有机结合的理论教

学体系与课程结构,注重人文社

会科学与技术教育的相互渗透

与结合。

2、按照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

原则,对5门以上的主干课程进

行了重组或整合,充实并更新了

应用性特色明显的、现代技术含

量高的教学内容,教学效果好。

3、理论教学必修课的总学时小

于1800,周学时少于26。

4、开设的选修课总数≥15,学

生选修课程≥5门,学生选修课

学时≥150学时。

1、形成了理论教学体

系与课程结构,人文社

会科学与技术教育的

相互渗透与结合尚可。

2、对3门以上的主干

课程进行了重组或整

合,形成了有一定特色

的应用性教学内容,效

果较好。

3、理论教学必修课的

总学时多于2000。

4、开设的选修课总数

≥10,学生选修课程≥

3门,学生选修课学时

≥100学时。

0.3

Ⅱ-3

实践

教学

体系

1、建立了与职业技能及能力相

适应的、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

系;职业基本技能和综合实践能

力的训练环节齐备,衔接合理,

实训效果好。

2、及时吸收高科技和社会文化

等最新成果,充实和更新实践教

学内容,改进实践环节的考核方

法,实施效果好。

3、80%以上的学生达到计算机

教学的会操作、会用软件、会上

网、会收集与处理信息(简称

“四会”)的目标。

4、实践教学周数占教学周数的

比例大。

5、实行了双(多)证制。

1、建立了相对独立的

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

学环节齐备,效果较

好。

2、能吸收高科技和社

会文化等最新成果,充

实和更新实践教学内

容,改进实践环节的考

核方法,效果尚可。

3、60%以上的学生达

到计算机“四会”的目

标。

4、实践教学周数占教

学周数的比例较大。

0.4

Ⅰ-2教学基本条件Ⅱ-4

师资

队伍

建设

1、制定了符合时代进步需要和高

职高专教育特点的师资队伍建设

规划及年度计划,措施得力,实施

效果明显。

2、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的教师人数≥30%,45岁以下青

年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

比例≥25%。

3、除“两课”、公共课教师及助

教外,具有“双师型”(附注)

的专任教师的比例≥65%。

4、由高级技术职称教师担任主讲

的主干课程≥80%。

5、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的能力和数

量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专职实验

人员均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具有

中级职称或高级技工的人数≥

40%。

6、建立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从

企事业单位的专家中聘请的兼职

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20%以

上。

1、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及年度计划,能基本

实施。

2、专任教师中具有高

级技术职称的教师人

数≥25%,45岁以下

青年教师具有硕士

(及以上)学位的比

例≥15%。

3、除“两课”、公

共课教师及助教外,

具有“双师型”的

专任教师的比例≥

40%。

4、由高级技术职称教

师担任主讲的主干课

程≥50%。

5、实践教学指导教师

的能力和数量能基本

满足实践教学的要

求。

6、兼职教师占专业教

师总数的10%以上。

0.4

Ⅱ-5

实践

教学

设施

1、实验室的数量、生均面积、仪

器设备能满足学生进行独立操作

的要求,自制开发仪器设备多,使

用效果好。

2、建立了必须的具有职业氛围的

校内实训基地和稳定的校外实习

基地,实训效果好。

3、生均仪器设备值:理工农医类

专业≥6000元,文财管政类≥

5000元。

1、实验室的数量、生

均面积、仪器设备能

基本满足教学的要

求,能自制开发仪器

设备,使用效果较好。

2、建立了校内实训基

地和稳定的校外实习

基地,实训效果尚可。

3、生均仪器设备值:

理工农医类专业≥

4000元,文财管政类

≥3000元。

0.4

Ⅱ-6

教材

图书

资料

1、必修课使用教育部高职高专优

秀(或规划)教材和自编教材及讲

义≥90%;自编教材或讲义内容的

改革力度大,使用效果好。

2、图书馆的本专业图书藏量≥1

万册,专业期刊≥20种。

3、系级专业资料室资料齐全。

1、必修课高职高专优

秀(或规划)教材和

自编教材及讲义≥

70%;自编教材或讲

义基本符合教学要

求,使用效果尚好。

2、图书馆的本专业图

书藏量≥5000册,专

业期刊≥10种。

3、有系级专业资料室

和部分资料。

0.2

Ⅰ-3培养途径方法Ⅱ-7

产学

研合

作教

1、成立了专业指导委员会,产学

合作教育计划及措施得力,实施效

果好。

2、积极组织级学生参加教师的科

技开发、应用、生产或推广工作。

3、参加科研和教育研究的教师≥

50%;5 年内教师人均发表的论文

不少于2篇。

4、5年内取得院校级以上科研成

果奖不少于3项,取得优秀教学成

果或高教研究成果不少于3项。

1、成立了专业指导

委员会,有产学合作

教育计划,实施效果

尚可。

2、积极参加科研和

教育研究的教师≥

30%;5 年内教师人

均发表的论文不少

于1篇。

3、5年内取得院校级

以上科研成果奖1

项,取得教研成果奖

1项。

0.6

Ⅱ-8

教学

方法

和手

1、重视教学方法和考试方式的改

革,大多数教师因材施教好,实行

启发式、讨论式等方法,使学生主

体作用和创新精神得到较好发挥。

2、多数课程以提高教学效率和效

果为目标,采用了投影、幻灯、录

象、计算机辅助教学等现代化教学

手段,教学效果好。

1、较重视教学方法

和考试方式的改革,

近半数教师因材施

教好,实行启发式、

讨论式等方法,使学

生主体作用和创新

精神得到一定发挥。

2、近半数课程采用

了现代化教学手段,

改善了教学效果。

0.4

Ⅰ-4教学管理Ⅱ-9

教学

文件

与管

理制

1、专业教学计划、各课程和节教

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

齐备、规范,具有明显的高职高专

的特色。

2、教学管理制度完备,实现了计

算机辅助教学管理。

1、专业教学计划等

教学文件齐备。

2、教学管理制度基

本完备,初步实现了

计算机辅助教学管

理。

0.5

-10

教学

质量

评价

与监

1、重视教育质量的过程控制,有

健全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信息

反馈系统,能促进教育质量的提

高。

2、坚持每年一次的毕业生跟踪调

查制度,调查抽样率≥10%,并据

以改进校内有关工作。

1、建立了教学质量

监控体系和教学信

息反馈系统,有一定

的实施效果。

2、建立了毕业生跟

踪调查制度,调查抽

样率≥5%。

0.3

-11

教风

学风

建设

1、制定了激励教师的政策,奖励

及时兑现,教师参与教改的积极性

高,教风好。

2、制定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主

动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学生学风

端正。

3、学籍管理严格、规范,考风建

设得力,学生考试纪律好。

1、制定了激励教师

和学生的政策,实施

效果尚可。

3、学籍管理较规范,

学生考试纪律尚好。

0.2

Ⅰ-5教育质量

-12

基础

与专

业知

识掌

握的

程度

1、必要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

握牢固,能应用所学的知识去分

析、解决实际问题,学生考试成绩

呈正态分布。

2、抽测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

生知识掌握与应用程度优良率≥

50%。

1、多数学生基础理

论与专业知识掌握

程度达到了国家规

定的学业标准,学生

考试成绩接近正态

分布。

2、抽测基础理论和

专业知识,学生知识

掌握与应用程度良

好。

0.3

-13

职业

素质

与实

践能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遵纪守法,具有社会责任感

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安心第一线工

作岗位。

2、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心理素

质、健康的身体和创新精神。

3、抽查学生实验实习报告、课程

设计与毕业设计(论文)等成果,

综合评价高。

4、抽测学生基本技能,优良率≥

60%。

5、抽测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分

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优良率高。

6、60%以上的学生获得中级(或

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1、热爱祖国,拥护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纪守法,有职业道

德,安心第一线工作

岗位。

2、具有基本的文化

修养和身体心理素

质。

3、抽查学生实验实

习报告、课程设计与

毕业设计(论文)等

成果,综合评价一

般。

4、抽测学生基本技

能,优良率≥40%。

5、抽测学生综合应

用所学知识分析解

决实际问题能力,达

到合格标准。

0.4

-14

社会

对毕

业生

的综

合评

1、社会用人单位三年毕业生的思

想政治道德素质、专业业务素质、

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评价高,

优良率≥70%。

2、毕业生就业率高,学生的社会

声誉好。

1、社会用人单位三

年毕业生的思想政

治道德素质、专业业

务素质、文化素质和

身体心理素质反映

较好,优良率≥

40%。

2、毕业生就业率较

高,学生的社会声誉

较好。

0.3

-6

五、评价结果的计算方法

本评价体系采用等级评定和等级状态方程式表示评价结果。评价时,先对各评价项目按照评价等级标准给出评价等级,即在A、B、C、D内打“√”;然后,按下列公式计算每个评价方面的评价结果:

∑=?

=

n

j

ij i

i

M M

V

1

(等级)ij(i=1、2、3、4、5;j=1、2、3…n)

式中M ij 为第i 个评价方面中第j 个评价项目的权重系数,n 为第i 个评价方面中评价项目的个数,(等级)ij 为第i 个评价方面中第j 个评价项目的评价等级,即

Vi=m ia A+m ib B+m ic C+m id D(i=1、2、3、4、5)

式中m ia 、m ib 、m ic 、m id 分别为第i 个评价方面中评价等级为A 、B 、C 、D 的权重系数之和。

五个评价方面总的评价结果为

∑==5

1i i V V =aA+bB+cC+dD

式中,a 、b 、c 、d 分别为评价结果中等级A 、B 、C 、D 的权重系数之和,且满足关系式:a+b+c+d=100。

特色方面的分数加到评价等级A 的系数上。 最后的评价结果为:

∑==6

1i i V V =(a+t)A+bB+cC+dD

式中,t 为特色方面的加分。

六、重点专业标准

高职高专重点建设专业最后评价结果达到下列四条标准的为重点专业: 1、d=0;

2、标有 “★”号的核心项目全部为A 级或B 级,其中B 级项目不多于2项。

3、至少有一个特色项目,且得分不少于2分。

4、a ≥80、c ≤15;或a ≥70、c ≤5.5。

七、附注

1、特色

重点专业的特色是指重点专业在教学体系和内容的改革、教学基本条件的建设、教学管理、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模式等某一方面的成果,在同类院校中居领先水平,有示范作用或推广价值的项目,可掌握特色项目。每校申报的特色一般不超过3项,由专家组先确认,再评价;每个特色项目的最高分为3分。

2、双师素质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素质:

①既有讲师(或以上)的教师职称,又有本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如工程师、经济师、技师等;

②具有2年以上基层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指导本专业实践教学,且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的;

③主持(或主要参与)2项(及以上)应用性项目研究,其成果已被社会企事业单位所应用,具有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06.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

江苏省徐州市张集中等专业学校 “十三五”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为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职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建设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的与意义 开展专业群建设旨在引导各部结合实际,科学定位,优化结构,彰显特色。通过积极探索有效的专业群建设机制,逐步形成服务方向明确、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人才培养结构,满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多类型和紧缺型人才的需求,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竞争实力。 二、专业群建设方式与条件 专业群是指学校围绕某一技术领域或服务领域,依据自身独特的办学优势与服务面向,以学校优势或特色专业为核心,按行业基础、技术基础相同或相近原则,充分融合相关专业而形成的专业集合,并代表着学校的专业发展方向和重点。一个专业群原则上由一个核心专业与三个以上相关专业构成,各部应以专业群为单位进行重点建设。 学校专业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且建设成效良好。专业群中的核心专业具有明显的

学科优势、行业优势或区位优势,与地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密切相关,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 2.专业的改革与建设基础较好,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培养模式改革力度大,教学经费投入保障充分,课程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服务能力强。 3.专业的师资队伍整体实力较强,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与数量充足的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承担有高水平的教改项目,取得优秀教学成果。 4.专业群建设方案科学可行,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政策保障到位,能有效调动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 三、重点专业群建设内容: 1.人才培养体制建设 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的需求为依据,按照“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创新专业群人才培养体制,与企业(行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行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接;推行“双证书”制度,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引入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将学校的教学过程和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建立行业、企业和社会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 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三年发展规划 为规范我院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根据《潍坊市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制订本设置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医学科学发展规律和特点,开展以发挥特色医疗技术、提高诊疗水平、扩大服务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不断提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机构合理调整技术结构,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以此推动全院乃至全市医学科学的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服务。 二、主要目标 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技术水平较高、各具优势(特色)的专科点群,扩大覆盖面,缩短服务半径,使人民群众能就近得到较先进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经过2~3个周期建设,市(州)级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为主体、院级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为基础的全市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新体系。 三、设置原则 (一)、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医疗需求为导向,根据疾病谱的变化选择临床、教学、科研基础扎实,对卫生事业的可持

续发展和学科建设有重要意义的专科确定为重点专科。 (二)、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的科目名称以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为依据确定。 (三)、按照择优选拔、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每年评审5~8个科目的省级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四)、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一个建设周期为5年,每个建设周期建立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制度。 (五)、本设置规划原则针对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口腔医院、妇幼保健院、肿瘤医院、眼科医院等)的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设置规划,另行制定。 (六)、尚未设置规划的科目,由市卫生局根据临床医疗技术发展的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七)、本院未来将申报国家级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是根据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发展需求,遵循医学科学发展规律和特点,建立的一种医院长效管理机制。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是提供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专科医疗中心,在临床医疗服务体系中居于技术核心地位,也是推广临床技术、开展临床科研、培养临床人才的重要基地。 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加强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重要

专业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

湖南科技学院专业建设经费 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我院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保证专业建设取得较好的效益,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建设项目类别 我院专业建设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省级重点专业与特色专业; 2.院级特色专业; 3.院级新设专业。 二、建设经费的资助 1.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经费来源主要为省、院两级拨款,包括省教育厅下拨的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经费,我院拨付的院级特色专业经费和新设专业经费等。 2.省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专项经费由省教育厅根据有关标准下拨。省教育厅下拨经费到达时,学校根据省拨经费额度分三年划拨。 3.院级特色专业专项经费由学校资助,不分文理工科,每个专业2万/年,三年共6万元;每年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年度检查,共两次,年度检查结论为“优秀”者奖励1万元;三年后进行验收评审,验收合格者由学校一次性奖励1万元,以后不再资助。 4.新专业建设经费由学校资助,不分文理工科,每个专业一次性资助2万元。 三、建设经费的使用范围与管理 (一)建设经费的使用范围 1.教学改革费 (1)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所需费用; (2)专业课程群建设费用; (3)教材建设费用; (4)CAI课件制作所需费用; (5)多媒体课件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所需费用; (6)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改革所需费用; (7)教学评价体系建立及其改革所需费用(包括考核方式改革,如教考分离等); (8)其他属于教学改革范畴的费用。 2.教学基本条件建设费 (1)师资培养(教师短期培训进修、参加或主办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会议)等所需费用; (2)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所需费用; (3)实验的开设及小型实验设备的购置(2000元以上的设备不在专业建设经费中支出); (4)教学管理文件硬件建设所需费用(如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建立、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 (5)教学资料、图书资料建设等所需费用; (6)教育技术设备所需费用; (7)其他属于教学基本建设支出的费用。

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工作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障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所有基建(项目)工程(房屋建筑、运动场地、道路管网、围墙、装饰、修缮、绿化等)。 第三条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县教育局计划财务科负责全县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职责是:制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学校基本建设工程审核;指导工程规划设计;监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全程监督学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学校基建工程施工期间工作;工程变更审核;参与工程验收;预决算审核。 (二)凡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程立项审批由县教育局负责;工程的前期手续办理由学校负责,县教育局重点监管设计方案、预算编审、招投标、工程变更、工程决算等五个方面。 (三)全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是基建工程的业主单位,工程所属学校应成立基建小组具体负责管理本单位基本建设工程。 基建小组组长一般由校长(园长)担任。校基建小组职责:一是负责工程前期准备,各项手续的报批;二是负责拆迁和土地征用;三是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四是做好工程现场监管;五是负责筹措基建资金;六是按合同做好工程款的拨付预审工作;七是做好工程决算的初审工作;八是做好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四条基本建设程序 (一)经县教育局批准同意建设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基本建设一般程序为: 1.投资项目在30万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报县教育局审查同意后,由学校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和申请报告,报县发改局审批,接到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委托方案设计。 2.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办理土地预审、项目选址意见,编制和报批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 3.委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县发改局审批。

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管理规定

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管理 规定 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重点专科建设是创立医院品牌,增强医院竞争实力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医院业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出成果、出人才、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快我院重点专科建设步伐,加强学科管理,根据我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省、州、县重点专科建设要求特制定《丘北县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医院成立“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的管理工作。具体办事机构为医务科。医务科在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重点专科建设进行具体管理并做好专科评审迎检工作。各专科成立以科主任为核心的专科建设小组,由科主任具体负责专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接受医院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 第二章指导明思想和目标 第三条重点专科建设指导思想。适应医院卫生体制改革和医院市场的需要,更好地把握医院医疗服务的技术水平和发展方向,引入竞争机制,加强动态管理。通过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带动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多层次的需要。

第四条重点专科建设目标。通过对重点专科实行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使专科建设管理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形成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格局,使我院重点专科整体技术水平进入全州、乃至全全省县级医院的先进行列,一般专科达到本州内县级重点专科水平。专科建设远期目标,通过十年建设使1个专科达到全省县级医院重点专科标准,2一3个专科达到州级重点专科标准。专科建设近期目标通过3年建设使1—2个专科达到州内县级医院重点专科标准,2—3个以上重点专业项目达到州级重点专业项目标准。 第三章重点专科设置条件 第五条根据医疗市场需求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医院医疗业务发展计划的重点专科设置规划。 第六条重点专科名称以部颁诊疗科目为标准。 第七条以省、市及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标准作为评估重点专科的条件和依据。 第八条在临床重点专科设置规划内,根据专科发展水平和评审得分择优设置。 第四章申报和评审 第九条根据重点专科建设标准对符合省、州、县及医院重点专科条件的可按下列程序申报 I、首先各专科根据有关标准省、州及医院重点专科标准自查评审。

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专业建设是教学建设的核心。为加强我院的专业建设,增强专业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教高[2004]4号文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教高[2006]16号文《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专业建设的原则 1.结构优化原则。主动适应地方、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立足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整合与调整,以形成布局合理、适应性较强的专业结构。 2.评建结合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建立相应的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机制,促进各专业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目标,改善专业办学条件,强化教学过程管理。 3.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原则。传统老专业要加强改造与提升,新办专业要进行规范化建设;对基础条件较好、社会适应面广、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和扶持。 4.持续推进原则。专业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常抓不懈;要依据学院各个阶段的发展规划和定位,制定中长期建设规划,有步骤分阶段逐项落实。 第二条专业建设的目标

1.适度控制专业数量。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遵循专业发展的规律,调整和培育新专业,形成若干个专业群,优先发展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专业。 2.优化专业布局。以专业调整、改造和重组为契机,调整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加强基础、整合课程,构建新的专业平台,柔性设置专业方向,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3.建立竞争机制。对于办学特色鲜明、招生及就业形势好的专业,立项重点建设,建设一批省级和校级优势特色专业,在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方面起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对专业设置陈旧,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低下的专业进行改造或减招、停办。 4.形成专业特色。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目标,根据人才需求规格的变化和岗位技能的要求,不断优化课程体系,更新课程内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增强人才培养的质量,形成专业特色。加强重点、改革试点专业建设,逐步形成一批名牌专业。 第三条专业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1.教务处会同各系(部)依据学院发展规划,编制学院专业建设总体规划,经学院审定后实施。 2.教务处负责组织新设专业、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的推荐申报及学院重点专业的立项评审、检查和评估验收等工作。各系负责制订本部门的专业建设规划,成立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本单位部门建设工作。

《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2011征求意见稿)

附件: 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9月22日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建设行为,提高决策水平,保证投资效益,促进直属高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直属高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校园规划”)和新建、改扩建等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教育部是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校园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直属高校是基本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校园规划的编制及报审,建设项目的申报、资金筹措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直属高校基本建设决策必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不得未批先建,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二章校园建设规划

第六条校园规划是指导直属高校科学开展基本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应具有前瞻性、稳定性和权威性,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校园规划应贯彻保护环境、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基本方针,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校园,力求做到以人为本、科学合理,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尊重标准、勤俭办学,把握节奏、保证安全。 第八条校园规划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学校设施在保证教学科研需求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宜向社会开放,为社会服务,切实提高利用率。 第九条校园规划必须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新建、扩建校园和既有校园的关系。新建校园应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改建、扩建学校的规划建设应在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校园用地指标和建筑面积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控制指标要求。 第十条校园规划的新编和修订应进行技术、政策法律咨询,组织专家评估论证,鼓励制定相应的规划设计导则,鼓励设立校园规划委员会及建立总规划师制度,鼓励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学校师生员工的作用。校园规划报地方规划部门批准前,必须经教育部组织专家论证后审核认可。校园规划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

专业群建设方案框架

一、建设背景与基础 (一)建设背景 (二)建设基础 (三)专业群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建设思路与目标 (一)建设基本思路 (二)建设目标 总目标 具体目标 (三)预期效益 三、重点建设内容 (一)专业结构优化调整(1天) 1.专业结构调整。深入开展区域产业(行业)发展现状、趋势和技术技能人才需求调研,在此基础上,中职以市州为单位,高职以学校为单位,制定未来三年专业结构调整规划。建立健全适应产业优化升级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2.专业群构建。职业院校根据学校的服务面向,以优势专业为核心,按照专业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近、职业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的原则构建专业群。每个专业群由3-5个(中职3个、高职5个)以上专业组成。发挥专业群的聚集效应,以专业群建设带动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3.特色专业群建设。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中职以市州为单位,高职以学校为单位,确定自身重点建设的特色专业群,并进行重点投入,重点建设,以此带动区域和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加强特色专业群核心专业建设,核心专业应为学校重点建设专业,专业教学水平较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较强、与产业对接紧密、在专业群中具有引领和核心作用。 (二)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2天)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群内各专业特点,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群内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及产业链的岗位需求,既相对独立,又互相联系;既能实现群内资源共建共享,又能体现产业岗位细化的前瞻性。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总体要求,协同推进专业群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探索定向培养、联合培养、订单培养和“现代学徒制”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整体推进专业群评价模式改革,系统制定专业群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广泛吸收行业企业参与质量评价,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价。实施具有专业群特色的“双证书”制度。 2.课程体系改革。按照确保学生职业能力、人文素质、职业素养整体提升的要求,以“基础模块+专业模块”的形式,注重群内相通或相近的专业基础课程和相关或相近的专业技术课程建设,系统构建专业群课程体系。加强群内专业课程内容整合,实时引入行业企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标

重点专科管理办法

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管理办法 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是体现我院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医院业务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我院医学专科优势,提高我院在医疗行业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加强我院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科学、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 瞄准医学科技前沿,跟踪高科技的发展,落实“十一五”卫生科技规划,重点地鼓励、扶持、建设一批具有技术优势、竞争优势、品牌优势的市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通过三年时间的自主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使该专业总体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或市内领先;力争在规模、队伍、研究水平、辐射能力等方面达到省内中上水平,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技术水平较高、各具特色优势的专科专病群,带动和促进其他相关专科的建设和发展,使人民群众能就近得到较先进和满意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同时发挥重点专科的示范带动作用。 建设指标:

⑴医学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能力,某些病种具有(或基本具有)市内领先、省内或国内先进的诊治技术,能解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关键诊治问题。 近3年开展有填补市内空白的新技术、新业务;各项医疗指标达到所在级别甲等医院重点专科的要求, 该专科甲级病历达90%以上,无丙级病历; 根据专科建设方向,制定重点诊疗病种及优化诊疗方案,并在临床中加以运用。加强省内外技术合作和交流,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研究开发临床适宜诊疗技术。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明确而稳定的专科主攻方向,临床特色突出并具有发展优势,科研支撑条件较好,研发能力较强,在该领域处于全市领先或先进水平。承担有省级以上科技项目并进展顺利; 近5年有填补省内空白的新技术、新项目; 近5年有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项; 近3年在国际、国家级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医学论著或综述文章15篇以上。 ⑶学术队伍建设:专科带头人学术造诣深、学风正、医德好,具有团队协作能力,在省内或全市有一定知名度,担任省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所属单位经济活动内部控制规范》和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利用国家财政拨款、学校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建设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包括教学科研用房、公共辅助用房、生活福利用房、大型基本配套设施及室外工程(给排水、供暖、供气、电力、通讯、网络、道路等)。 第三条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对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设计、施工及竣工各个环节进行管理,保证基本建设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学校分别成立由基建分管领导、工程技术、项目用户代表、基建管理和财务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工程项目管理小组;由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审计人员和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工程项目监督小组。 第五条列入学校基本建设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归口于基本建设处管理,基建财务归口于财务处管理,基建审计归口于监察审计处管理,基建档案归口于档案馆管理。 第六条建设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校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全面负责。 第二章规划、立项与可行性研究

第七条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由发展规划处负责。 第八条基本建设处根据学校批准的园区规划及当地政府的规划意见书,对总投资在万元以上的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并上报中国科学院。 第九条基本建设处对总投资在万元以上的项目,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总投资在万元以下的项目,根据批准的园区规划及当地政府的规划意见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中国科学院。 第三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第十条基本建设处根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 第十一条初步设计和概算的编制必须以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为依据,不得随意更改主要指标、突破投资,当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超出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及其以上时,必须重新申报调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二条基本建设处将编制好的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上报中国科学院。 第四章年度投资计划与预算编制 第十三条根据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年度投资计划与预算。列入院年度投资计划的条件: (一)列入上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予结转;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准;

专业群-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室内设计专业群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装饰施工)建设方案 一、建设背景 随着我国城乡建设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建筑装饰行业呈现出持续、迅猛增长的势头。建筑行业急需一大批熟练建筑装饰施工、管理的应用性人才,而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正是在这个大背景下不断的更新和创新,其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随着建筑装饰行业对设计、造价、施工、维护等流程工序及各类信息的可视化要求越来越高,BIM已经成为建筑业的一个象征,BIM也成为了中国建筑装饰行业未来转型的方向。 到2020年,我国新建装配式建筑要达到15%,所有新进入项目必须是装配式。因此,装配式也必然是一个发展趋势,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或成行业新标配。疫情期间,火神山、雷神山两所医院之所以能在10天左右的时间拔地而起,就是因为采用了标准化、模块化设计,并最大限度地采用成熟的拼装式工业化成品,大幅减少现场作业工作量,实现了效率最大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黔南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均分别指出,推进建筑全装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建设全过程指导和服务。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推动建造方式创新。 二、建设基础 我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自2012年招生以来,累计培养毕业生523人,目前招生情况喜人,去年招生212人,报到率90%,今年计划招生250人,现有在校学生713人。专业历经8年建设与发展,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改革与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相对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 本专业立足于黔南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与管理能力、招投标能力和工程质量控制能力,使学生成为适应建筑装饰行业

市重点学科建设管理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学重点学科整体水平和学科经费使用效能,带动全市医学进一步发展和医疗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有关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市医学重点学科是指符合我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经评估认定或批准,学科整体实力在深圳市处于领先水平或有明显特色,通过重点扶持和建设有望达到省内先进以上水平的医学类学科。 第三条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规划、科学管理、科学评估、科学整合优势资源的原则,以学科或专业科室为建设主体、所在依托单位为重要支撑,明确责、权、利关系,努力提高建设绩效。 第二章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市卫生局职责: (一)统一管理全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工作; (二)制定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政策和评估体系及考评办法; (三)对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予以监督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四)负责市医学重点学科经费预算管理; (五)对市医学重点学科经费使用开展绩效评估。 市卫生局应成立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市医学

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参与医学重点学科相关政策制定、医学重点学科评估、指导、咨询和相关课题研究工作。 第五条市财政局职责: (一)将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设立专项部门预算科目,纳入年度预算; (二)对市医学重点学科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市医学重点学科依托单位职责: (一)统筹管理本单位内的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为医学重点学科的投资与建设绩效负管理责任;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医学重点学科管理制度和配套措施,规范本单位医学重点学科管理; (三)组织选拔医学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经学术带头人提名的技术骨干; (四)大力支持学术带头人的工作,为医学重点学科落实建设计划创造条件; (五)督促和支持学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进行医学继续教育; (六)对医学重点学科的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购置、人员编制、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和政策优惠,对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不足部分予以支持和补充; (七)确保医学重点学科经费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接受财政、监察、审计、卫生等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市医学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职责: (一)学术带头人是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全面

大学数据管理办法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数据管理办法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学校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加强对学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的专业建设,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 第三条学校的专业建设,要有计划扩展外延,着力充实内涵,坚定不移地为国防、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坚持稳定提高理学、工学、管理学等门类专业办学水平,积极发展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类专业的原则。 二、专业设置和调整 第四条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第五条

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要服从和服务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以及高等教育整体发展的要求,要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提高总体效益,确保教育质量;有利于学校形成专业优势,办出特色;有利于增强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拓宽专业服务方向或共建、合作办学等途径,能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设置专业。 第六条 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专业修业年限也应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学校设置新专业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要求: (一)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在新设或调整专业时,须认真做好人才需求预测,要充分论证新设或调整的专业对本校、本地区人才培养工作和学校可持续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二)有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它必需的教学文。 (三)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四)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教室等办学基本条。 (五)新设专业一般应有已设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某某大学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某某大学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基本建设管理,保证学校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省厅基建管理办法以及高校基本建设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基本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各个环节进行管理,保证投资计划的完成,并在工作中深化基本建设管理改革,加强基建队伍建设。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为基建工程)是指学校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包括教学科研用房、公共辅助用房、生活福利用房、大型基本配套设施及室外工程(给排水、供暖、供气以及电力、通信、网络、有线电视、道路和绿化等)等以及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其他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基本建设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应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符合我院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充分论证基础上进行。基本建设应坚持节约资金,提高效益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抵制一切不正之风。基本建设项目经费管理,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泰山医学

院基建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基本建设应遵循计划管理、立项、可行性报告、设计、招标、施工、验收、档案管理的程序以及学校各项有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管理 第四条学校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是学校基本建设的决策机构;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小组是基建工作的辅助决策机构;总务处是负责校内基建工程从项目立项决策到竣工交付工作的职能部门,作为基建工作管理部门代表学校对内对外行使相应基建工作职责。 第五条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院长办公会会议研究产生,小组成员由总务处、财务处、审计室、纪委(监察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构成,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议基建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在院长或院长办公会授权的范围内,对基建工作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具体职责包括: (一)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工作; (二)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招标工作; (三)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 (四)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变更、签证工作,审定造价和使用功能发生较大变化的基建项目变更、签证; (五)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 (六)审议和审定基建工作管理的相关程序、规则、制度; (七)院长或院长办公会授权的其他基建管理工作事项。 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小组遵循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少数服从多数

机电专业群建设方案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建设 机电技术应用 专业群建设方案

目录 一、需求论证 二、建设目标 三、建设思路 四、建设内容 五、保障措施

江苏省丹阳中等专业学校 机电技术应用专业群建设方案 一、需求论证 (一)产业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经济突飞猛进,技术改造、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产生,机电技术应用领域得到大力拓展,在各类加工制造行业中应用极其广泛。机电行业的飞速发展必然需要大量的机电技术应用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正式印发《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标志着中国第一个以现代化建设为主题的区域规划正式颁布实施。包括范围江苏苏南地区包括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和镇江五市,地处长江三角洲核心区,是近代中国民族工业发祥地之一,也是中国经济社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改革开放以来,苏南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规划明确,围绕到2020年建成全国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到2030年全面实现区域现代化、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达到主要发达国家水平的目标,重点推进经济现代化、城乡现代化、社会现代化和生态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将苏南地区建成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集聚区、城乡发展一体化先行区、开放合作引领区、富裕文明宜居区。为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十三五”期间丹阳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全力打造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柱的丹阳现代产业体系新格局。继续发展以工程机械、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数控机床、仪器仪表、五金工具等产业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业。截止2015年末,有规模的机电类企业达2000多家,拥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产品120个,把我校机电技术应用专业建设好,不断提高学生质量,是我校专业建设的重要使命。 (二)社会需求 据丹阳市统计局2015年调研数据显示,2015年丹阳市人才需求总量比2014年增长了%;人才需求排名前列的专业依次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电子与信息、眼视光与配镜、市场营销、电工、化工、建筑、会计、汽车、,以上十大类专业的人才需求量占需求总量的%,其中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人才最为短缺。 目前丹阳机电行业从业人员超过万,每年中级技工需要3000多人,高级技工需要1000多人。而丹阳市每年机电类专业毕业生只有270人左右,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尤其是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安装调试、机电一体化设备维修改装、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数控维修、车工等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短缺,为我校机电技术应用专业群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苏州市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重点专科建设是加强医院建设,促进医、教、研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发挥重点专科的示范、带头作用,从而提高医院整体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 二、重点专科的产生 由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提议,从医院的发展出发,根据《苏州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经院科技委员会评审确定后上报市卫生局审核。 三、重点专科建设目标 巩固和发展已有的重点专科优势,进一步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重点扶持培养一批专科,争取更多的专科达到市级和自治区重点学科水平。 四、重点专科建设内容 1.围绕专科发展方向开展临床及基础科研工作,提高专科科研及临床医疗水平。 2.专科人才培养,专科人才梯队建设及专业设备购置。 3.加强横向联系,与内地先进的口腔医院加强协作,邀请疆内外知名专家来院授课、讲学、挂职。 五、重点专科建设专项经费 医院设立重点专科建设专项经费,每科每年10万元,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重点专科负责人在每年年初提出科室人员培训、设备购置及科研计划,经科教科审核,报院务会批准。在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控制,监察其支出与主攻目标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重点专科专项经费使用范围: 1.课题经费不足时给予支持。 2.国内外学习班及学术交流活动。 3.聘请疆内外知名专家来院讲学或兼职,根据双方达成的意见,经医院批准的劳务酬金。 4.专业仪器设备购置,购置前须经设备委员会及相关人员论证,以免重复购置及浪费。 5.经科技委员会审核过的其他经费。 六、重点专科的管理 1.分管院长负责,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导重点专科建设的有关问题。 2.各重点专科主任为专科负责人,实行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把握专科发展方向,兼顾近期和远期目标,制定专科发展规划,确定专科建设目标,选拨好专科接班人,通过全科室努力形成专科特色。 3.各级重点专科确定后,应严格按照专科建设计划进行年终考核。 4.医院每年举行一次重点专科发展研讨会,每个重点专科汇报专科建设情况及次年发展计划。目的是总结经验,指出不足,纠正方向,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5.确保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论文发表在国内各级期刊上,鼓励在国外期刊发表,并给予奖励。积极承办全国及自治区级学术会议,鼓励科技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通过与同行的交流促进学科发展。 七、重点专科建设的相关政策 1.对重点专科人员编制、人才引进、职称晋升、出国培养和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给予优惠政策,优先考虑。 2.对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才给予重点推荐、宣传。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四川天一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制度 为加快课程建设步伐,扩大课程建设的成果,使课程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学院将课程建设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为实现学院“十三五”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课程改革的方向。把课程改革的重点放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变上。通过课程建设,逐步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不相适的问题,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三)课程建设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根据职业岗位的需要,以通用能力为基础,以职业岗位核心能力培养为重点,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科学、合理设计课程。课程要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突出高级技工与高职教育的融合;要体现本专业、本课程教学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先进性特点;要符合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心理和教学规律,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人才。 (四)正确处理课程建设与专业建设的关系,正确处理课程建设中的重点与一般、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做到课程定位准确,目标明确,内容合适。 二、课程建设的原则和目标 课程建设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培养高质量的创新人才为目的。在建设中采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大批量合格课程建设与部分较高水平的优秀课程

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分级、分期、分批进行建设。从所有课程抓起,以对教学质量影响最大的课程为先导,建成一批院级乃至省、国家级精品课程,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经过3—5年的建设,建立150门核心课程标准,开发30门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一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三、建设内容 (一) 教学文件与教学条件 1.教学文件。课程标准、教材、教案、试题、学生成绩、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质量分析总结、学生考核分析等保存完整。课程标准应明确本课程的性质及其在专业教学中的地位与作用,阐明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基本内容、教学重点与难点,合理安排各教学环节、课时分配、教学方法及合理的教学组织形式,反映本课程的最新成果及教改思路,实验课程标准要符合培养目标,要有完整、系统的实验讲义或指导书。教材选用应符合教学与专业评估要求,内容精而新,与专业层次要求相适应,深、广度符合标准要求,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如所选教材不完全适合,应根据教学大纲进行增删,调整或编写补充教材。要有与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资料,含教学参考书、习题集、实验指导书、自学指导书、一定数量的必读书目及有关参考图书。教学进程要统一,教学进度计划表填写规范且认真执行。 2.教学条件建设 (1)实验、设备状况:实验设备套数能保证本课程实验的开出,具有开出基本实验的全部设备,且设备完好率≥95%;设备使用率≥95%。 (2)实验数量及水平:能开出全部基本实验;能开展综合性、创新性或研究性实验。 (3)实践教学设备能基本满足与本课程有关的实践教学环节需要。 (4)要有多媒体教学辅助等设备以及教学必需的教具、挂图、演示实验仪器、幻灯、投影仪、声像资料等,能较好地运用计算机、多媒体辅助教学、

某某大学关于基建工程施工的管理办法

**大学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基建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过程各项工作的管理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三控(质量、投资、进度)三管(安全、信息、合同)和协调等全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大学基建项目场地“三通一平”等部分小型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投资(包括二级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的所有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临时性建设项目等)的施工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条工程场地范围的划定及场地“三通一平”工作。根据政府规划部门划定的待建建构筑物的红线和施工规范要求,划定工程场地的范围,并将场地范围平面坐标告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场地范围内的原有建构筑物拆除,地上地下各种管线的迁移,

场地平整等场地“三通一平”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限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发生费用需由基建项目经费支付的按《**大学基建项目场地“三通一平”等部分小型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施工用能的确定和接入。根据工程的建设规模、建筑形式和施工工艺的要求,按规范要求确定施工期间用电、水、气等各种能源需求的参数及数量,由工程项目主管审核后,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送达学校后勤等相关部门。后勤等相关部门根据校园网络的实际情况,就近确定接入点。 第五条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由基建管理部门和承包单位共同完成。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签订后,由基建管理部门和承包单位各指派一名专职人员,携带项目计划批文、报建证、规划许可证、施工和监理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一套、图纸审查批准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质和证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并缴纳有关费用。 第六条施工图纸会审。由基建管理部门项目主管组织,基建管理部门、设计单位、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五方多部门参加。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新泰市人民医院关于公布《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医院字【2015】28号 关于公布《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我院医疗技术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健康需求。经研究,确定心内科等科室为我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加以管理,特制定《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望各相关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新泰市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2:新泰市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 附件3:新泰市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 二O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新泰市人民医院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院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与管理,着力打造我院的品牌和优势,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参照国家、省临床重点专科管理规定及《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院院级、市级和省级重点专科的建设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重点专科,是指在临床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整体实力较强,在本专科领域有所突破和创新,在省内同领域中具有突出优势,经建设后有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成为我院的品牌专科。

第四条重点专科建设方针:以功能为目的实现相关专业的最优组合;以科技为先导促进临床诊疗水平的提高;以人才为基础增强发展后劲;以信息为保障提高质量和效率;以评估为手段促进公平竞争,鼓励医院各科积极申报重点专科。 第五条重点专科管理将引入竞争机制,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申报程序 第六条专科设置与条件:1、专科名称以卫计委颁诊疗科目为标准。2、建设的标准,以国家、省临床重点专科管理规定及《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作为评估重点专科的条件和依据。3、在临床重点专科设置规划内,根据专科发展水平和评审得分,择优设置。4、省颁标准中未涵盖的专业,应参照有关标准进行创建。 第七条院级重点专科的确定,采取自愿申报的办法,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院委会讨论,择优确定。 第八条对符合省、泰安市重点专科条件的,按下列程序申报: 1、各专科可根据《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自查评估。 2、各专科根据评估情况,分类填表申报,并按规定填写《临床重点专科申请书》。 3、医院根据各专科申报情况,院学术委员会进行院内评审。 4、通过院内评审的专科,提请并接受省、泰安市重点专科评审组评审。 第三章目标管理 第九条重点专科建设的发展规划及专科建设的远期目标: 通过三年建设使2-4个专科达到省级重点专科标准,5-10个专科达到泰安市级重点专科标准,10-15个专科到达院级重点专科标准,同时应有一支学术造诣深、治学严谨、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良好、团结协作、能攀登医学高峰的专科带头人及后备人才队伍。实行重点专科分级管理,使专科建设管理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形成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格局,使我院重点专科整体技术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第四章组织管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