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促进大企业纳税遵从风险提示(201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促进大企业纳税遵从风险提示(201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促进大企业纳税遵从风险提示(201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促进大企业纳税遵从风险提示(2011)

江苏省国税局致力于法治、服务、和谐、效能,努力成为集优质服务、公正执法、社会认同于一体的政府组织。2011年我们借鉴国际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归纳总结了大企业和国际税收征管实践中一些税收风险点,同时配以实际案例作为参考,首次试行向大企业发布促进纳税遵从风险提示,希望企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予以关注,主动防范税收风险,提升自我遵从水平。

☆企业应关注自身税收风险内控建设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大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税务风险控制。2010年我局首次尝试对部分企业开展内控调研与测试,了解企业内控环境、税收风险评估和控制情况、与财税相关的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等。经调研测试,我们的建议:

-- 公司应以完善的治理结构、权责设置和制衡机制作为内控建设和税收风险防控的基础。

--对税收风险控制要有全员意识和参与度,不能仅停留在公司的财税部门。

-- 应有专业胜任能力的税务管理团队,不仅要制定日常税务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定期监督反馈改进,而且要参与企业重要经营决策,对关联交易、合并重组等重大税务问题要有专业敏感和判断,并主动与税务机关讨论和交流。

-- 信息化建设中,数据的产生、流转到报表生成应形成完整的链条,减少人工干预,避免舞弊和数据差错。

-- 无论“引进来”还是“走出去”的企业,都应关注投资所在地对企业内控规范和税务风险管理的要求,只有不断适应当地法律法规,减少不理解、不信任、信息不对称,才能降低不合规的风险。

-- 集团性公司的税务管理团队应对整个集团税务风险控制负责,对各子公司、分支机构的税务风险控制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响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

--税收筹划产品应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单纯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为目的的筹划,无论自行制定还是委托中介机构制定,企业都将面临纳税调整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风险。

☆集团内企业功能风险承担与利润归属应相匹配

对企业集团而言,生产制造、销售、研发、管理、投资等不同的功能风险在集团内成员间的分担各不相同,也因此带来利润归属的不同。我国税法明确规定,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应遵循独立交易原则,集团内企业的利润归属应与独立企业在类似功能风险承担情况下所获取的利润大致相符,否则会面临税务机关转让定价调查风险。

实例参考:境内X企业是某跨国集团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200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率优惠和研发加计扣除等优惠。在管理中税务机关发现企业虽然有多项研发、享有高新技术企业待遇、销售状况良好,但却没有反映出良好的利润水平。经初步调查,该企业产品内外销均有,主要承担研发、生产制造和境内销售职能,但集团仍按简单功能的契约加工商给其定位。税务机关将其列为转让定价重点嫌疑对象后,企业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自行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近8000万元。

☆间接股权转让可能涉及中国税收管辖权

大多数企业认为,跨国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无需在中国纳税,对间接股权转让未引起重视。2009年,我国根据国际惯例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间接股权转让,中国具有税收管辖权。建议跨国公司对我国居民企业的股权间接转让前要慎重考虑,并就具体情况与税务机关提前沟通,探讨是否为中国具有管辖权的间接股权转让行为,增强税收确定性,避免事后调整的风险。

实例参考:境内Y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其外方为香港A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某投资公司拥有香港A公司100%股权。2010年初,该投资公司将持有的香港A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香港另一公司,获取巨额的股权转让收益。经调查,香港A公司除持有Y公司49%的股权外,无雇员、无其它资产或负债、无其它经营业务。根据国内法有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后,认为该投资公司转让

香港A公司实际就是为了转让Y公司49%的股权,对该笔业务按其经济实质重新定性,属于具有中国税收管辖权的间接股权转让行为,最终该投资公司在我国缴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近2亿元。

☆关联企业间股权转让应关注公允价值

2008年以来,跨境股权重组交易活跃,以不合理低价转让境内企业股权的情况时有发生,按照我国国内法有关规定,如股权转让行为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则应按公允价值转让,通过特定税收安排规避股权转让收益,将面临税务机关调查调整的风险。

实例参考:A公司是境内居民企业,盈利状况极佳,由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B公司100%控股。2008年B公司以1美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A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位于香港的关联公司C。因股权转让价格远低于股权取得成本,转让方B公司未向我国缴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经查,该项股权转让行为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其股权转让价格1美元远低于市场公允价格,严重低估了A

公司的股权价值。税务机关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转让定价调整,参照市场公允价值,综合运用股权估值方法中的收益法和市场法重新核定股权转让价格,补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1.1亿元。

☆刻意抵消交易应还原处理

在企业间发生多项交易的情况下,有的企业会选择“收”、“支”相抵的做法,如在跨境交易中,境内企业以应向境外企业收取的收入(如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来抵消应向境外企业支付的费用(如特许权使用费),虽然表面上看境内企业整体获利水平不变,但规避了境外企业应在我国缴纳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这种刻意抵消行为面临税务调整的风险。

实例参考:X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其外方为美国W公司。X公司为W提供来料加工服务(收取加工费),同时接受W的技术许可生产Y产品并销售给国内第三方企业Z。税务机关经调查认定,W将其应收取的技术许可费来“抵消”其应付的加工费,在X公司整体获利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减少了W技术许可费的收

入,规避了特许权收入应缴纳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最终,税务机关对抵消交易进行还原处理,补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944万元。

☆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应具备“受益所有人”身份

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密切,越来越多的非居民企业申请享受税收协定优惠。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符合“受益所有人”身份,非居民才能享受到协定优惠。根据我国家税法相关规定,非居民企业如果仅是在协定国登记注册,以满足法律所要求的组织形式,而不从事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等实质性经营活动,倾向于被判定为税收利益而设立的“壳公司”,不符合“受益所有人”身份,不能享受税收协定优惠。

实例参考:甲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为香港A公司100%控股,2010年香港A公司从甲公司分得09年度利润2亿元,并向税务机关申请该利润享受内地和香港税收安排待遇,减按5%优惠税率(法定税率10%)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调查,香港A公司由美国B公司设立,成立于2007年11月,注册资本1万港币,除了持有甲公司100%的股权及零星存款外,该公司无其它资产、负债、雇员,也没有经营活动,香港A公司对甲公司并无实质控制权,对甲公司的决策均由美国总公司发出。根据国税总局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该香港公司是导管公司,不符合税收协定“受益所有人”的身份,不得享受中港税收安排5%低税率优惠,其分得的09年度利润仍须按法定税率10%征收企业所得税,最终香港A公司缴纳非居民所得税2000万元。

☆母公司(或集团)微利或亏损不是“护身符”

一些居民企业作为跨国集团下的合约制造商(或单一功能企业)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企业往往以其母公司(或集团)获利状况也不容乐观(微利或亏损)为由,认为其关联交易不存在被反避税调查的风险。根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合约制造商(或单一功能企业)因功能风险有限,应该获得一个相对较低但合理稳定的利润,而不是参考母公司盈利水平。为此,此类企业应从功能风险的角度出发,审查其关联交易定价,降低被反避税调查的风险。

参考案例:某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某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近年来生产经营持续进行,但连续多年亏损,同时其母公司(集团公司)也严重亏损,企业声称其关联交易作价没有问题。根据特别纳税调整相关规定,经税务机关调查确认,该公司仅是单一功能的合约制造商,参照当地可比企业情况,应当获得一个相对较低但稳定的利润,该公司关联定价未能遵循独立交易原则,同时母公司(集团)的亏损主要由集团内其他子公司的相关产品(或事业部)导致,不应由该外商投资企业承担相应风险带来的损失。最终,税务机关按照特别纳税调整规定,对该公司进行转让定价调整,补税1.23亿元。

☆集团内劳务支付应以真实合法交易为基础

近年来,跨国集团内劳务贸易增多,一些集团公司利用境外劳务收入无须在中国纳税的规定,通过模糊各个层级公司的功能定位,混淆收费依据,对境内公司实施多头管理和重复收费,造成境内企业分摊集团公司不真实、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费用,最终将境内公司的利润输送给母公司和投资公司。此种行为将面临税务机关调查调整风险。

实例参考:某公司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比例都不足10%,且关联采购金额和比例逐年下降,但集团内关联劳务支付项目和金额越来越多,包括咨询费、管理费、服务费、佣金等众多名目。该公司申请对外支付时声明,各项支付全部为境外劳务,无须在中国缴纳税收。税务机关详细审查了境外公司出具的收费明细、收费标准,与签定合同、境内公司受益情况进行比对分析,最终查实虚构境外劳务240万元,重复收费项目209万元,不应负担的母公司费用项目107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并予相应行政处罚;另有670万元关联交易项目的合理性存在质疑,转入下一步反避税调查环节。

☆国际税收情报交换使跨境虚假交易“现形”

境外劳务费用支付对居民企业而言可以税前扣除,同时交易对方的非居民企业也无需在中国缴纳税收。一些企业利用这点进行税收筹划,虚构一个境外公司和劳务合同,向境外支付大额劳务费用,既减少境内企业应纳税额,也在境外囤

积了利润。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拓展了税收征管能力,对上述情况起到有效遏制作用。

实例参考:D公司是某跨国集团在境内的一家全资子公司,开业以来一直向境外某企业支付咨询服务费。税务机关的日常检查中发现D公司与境外企业签订的咨询服务协议存在若干疑点,于是通过情报交换向境外企业所在国税务机关提出协助调查的请求。经国外税务机关调查证实:境外企业属于未在当地注册登记的非法经营企业,且从该境外企业的人员数量、经营范围和资质、功能上判定,该境外企业无法承担向D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据此,该企业虚构的境外劳务支付“现形”,税务机关对该企业进行了纳税调整和相应行政处罚,并延伸对该公司其他对外支付项目全面审查。

☆特许权使用费不应成为转移利润的手段

境内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境外企业的技术或商标,并因此向境外企业支付特许使用费,本是经营中常见现象。但实践中,有的支付明显不合理,重复支付、未使用而支付、已过技术保密期的特许费支付等,成为利润转移的手段,这些将被税务机关纳税调整。

实例参考:境内 B公司每年向其母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权费用,支付金额按产品销售收入一定比例计提。同时该公司产品从母公司高额购进核心模组,由于技术主要体现在核心模组中,购买价格已包含此技术价格,再按产品销售收入全额计提特许权使用费,存在明显重复计算,已被税务机关列入反避税调查。

境内C公司向境外支付技术使用费已经持续十年以上,经调查,同样的技术已为同行业企业普遍应用和掌握,不再具有专有技术价值。通过与C公司约谈,企业自行做了纳税调整。

境内D公司作为生产企业,产品全部销售给母公司指定的其他关联公司,没有销售给无关联的第三方,商标在生产环节并未带来实际收益,而D公司仍支付商标费。经税务机关质询,D公司对支付的商标费进行了纳税调整。

☆上市公司股息分配应注意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2008年以后,境外投资者取得我国居民企业股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上市公司股息一般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向股东派发,所以往往会忽视派发给非居民企业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称为QFII)应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按照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称为QFII)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应当按照法定税率10%(有协定优惠税率的,按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例参考:2010年,我们在证券公司网站发现江苏ΧΧ股份有限公司在2010年4月15日发布“江苏ΧΧ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共计1.69亿元。了解这一信息以后,税务人员随即与企业进行了沟通和政策宣传,要求企业对派发给QFII和外国投资者的股息,按照规定扣缴10%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供了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单清册,确定其中有7个股东属于QFII,持有公司股票股数4659826股;外国投资者1家,持有公司股票158200000股。以上两项,共涉及现金股利4071.50万元,最终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407.15万元。

☆银行自身海外业务应关注扣缴义务

外汇指定银行作为对外支付的主体,对自身海外借贷业务涉及的对外利息支付往往会忽视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导致存在应扣缴而未扣缴的税收风险。银行应优化国际业务部与财务部的衔接,在对外支付利息前要相互沟通,事先确定扣缴义务。

实例参考:2009年某银行与境内企业签订美元借款合同,该银行向该行总部在国外设立的独立法人银行拆借资金,按期支付美元利息。该行国际部负责外币贷款的具体操作,而会计部对国际部的业务是否该扣缴税款不清楚也未及时与税务机关联系。税务机关发现后,向非居民企业追缴企业所得税204万元,加收滞纳金73万余元,并对该银行未履行扣缴义务做出行政处罚。

☆与本企业经营无关的贷款担保有“税收代价”

商业经营中企业间可能因融资需要由一个企业为另一个企业进行贷款担保,如果被担保方因经营管理不善而无法偿还贷款,担保方需要支付本金和利息。需要关注的是,我国税法规定,企业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其应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因被担保方不能还清贷款而由担保企业承担的本金利息,不得税前扣除。

实例参考:某年B公司向银行融资1000万元,A公司为其担保人,该项融资用于B公司自身扩大经营,与A公司经营无关。贷款到期日,B公司无法全部偿还贷款本金,余款由A公司代为偿还。A公司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能证明此项支出与其投资、融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主要经营活动有关,为此该项支出无法在税前列支。

☆合同备案和同期资料准备义务不应忽视

按照我国税法相关规定,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签订承包工程作业、劳务、贷款、技术转让、财产转让、租赁等合同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合同备案。如未履行备案义务,会面临相关行政处罚风险。

对于年度关联购销金额2亿以上或者其他关联业务往来金额4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应按规定准备、保存并经要求及时提供同期资料。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企业,会面临行政处罚、反避税调查、增加罚息等风险。

实例参考:A企业于2010年1月与境外S公司签订承包工程劳务合同,未按要求到税务机关备案。当A企业6月对外支付费用到税务机关开具税务证明时,税务机关对其未履行备案义务进行了处罚。

税务机关2010年4月对A企业进行转让定价调查时,发现该企业没有按规定就其关联业务往来准备同期资料,最终该企业补征税款计算利息时,除按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外,还要额外加收5个百分点的罚息。

大企业税收全流程风险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开展的大企业税收全流程风险管理即将结束自查阶段,进入税务审计阶段。 大企业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按照企业的行业代表性,以及国家财税政策改革和行业的紧密度,每年安排的一项针对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审查行动。“2015年,国税总局对六家重点联系企业进行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要用一年的时间完成。自查是其中六个环节的一个环节,目前自查环节中案头审计已经开始了。”一位税务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 2015年需要进行税收风险管理的企业分别是中海油、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神华集团、中国联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人寿集团。 这次审查的时间从2015年的2月开始,将持续一年的时间,分六个阶段进行,分别是信息收集及数据采集阶段、风险识别阶段、风险自查阶段、案头审计阶段、现场审计阶段、反馈提高阶段。 防控税务风险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纳税人经常面对的执法部门就是税务局,最有可能爆发的经营风险,就是税务风险;造成损失最大的风险,也是税务风险。税务风险有可能造成“三重损失”:不但造成经济损失,还影响社会形象,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失去人身自由。税收风险管理 什么叫税收风险管理? 一位自查企业税务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税收风险管理是按照行业代表性,还有国家财税政策改革和行业的紧密度,对企业税收风险的审查和控制。税收风险表现形式为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企业税收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前几年累计自查了大约15家大型企业,中国烟草、中石油、中石化等榜上有名。 王冬生认为大企业的税收风险,体现了大企业自身架构、管理、规模等方面的特点,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系统性、全局性、重要性。 通过自查,企业可以理解税务机关的目的是了解这个政策是不是适合这个行业,是不是确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是不是能够有利于支持和推动这个行业改革的。因为自查过程中确实有涉及到行业不清晰的,企业也特别希望通过自查,通过税务机关来明确这些问题。 我们在接到集团通知之后先成立的自己的自查小组。我们本来就想要对集团下面的子公司做一个税务诊断,因为越来越觉得涉税风险有很大的不可控性,虽然国有企业很少有主动偷漏税动机,但是子公司自己在业务水平上都很有限。于是把本来要做的税务健康检查和税务自查合二为一,既对子公司摸了个底,又把税收风险进行了掌握,还是不错的。” 聘请了两家中介机构,同时根据自查软件,对企业的税务情况逐项落实。该公司的主要业务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苏国税发[2011]37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3-24 编辑时间:2011-4-1 实施时间:2011-3-24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江苏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紧扣主题,把握重点,努力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 多年来,税收宣传月作为税收宣传的品牌效应日益显现。经过近几年的宣传,“税收·发展·民生”已经在全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继续延用这一主题,就是要紧扣税收与发展和民生的关系,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为主要内容,深入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性质,深入宣传税收在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推动民生改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级国税机关要根据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面向纳税人、面向党政机关、面向社会公众,通过组织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不断强化公民税收意识,全面展示国税工作成效,持续优化税收工作环境。要集中宣传税收性质和税收基本法律法规,宣传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使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更加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要重点宣传现行税收政策特别是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宣传积极运用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调节经济、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要深入宣传国税机关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着力构建现代税收管理体系的办法措施,宣传税收法制建设的主要成效以及依法纳税的典型事例。要全面宣传国税系统队伍建设、文明创建、勤政廉政的主要做法,宣传我省国税系统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示国税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改进方式,全面推进,切实增强税收宣传的实际效果 为进一步推进税收宣传工作,省局将围绕创新形式、系统推进、力求实效这一基本原则和要求,有效整合“三类资源”,即激发系统现有资源、借助新闻媒体资源、挖掘社会有效资源,推进实施“三层联动”,即宣传月活动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省局集中宣传与系统面上宣传相融合、国税部门宣传与社会组织宣传相协调,全面开展多种形式的日常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导向明晰、重点突出、覆盖广泛,多形式联动、多平台互补、多层面推进,常态化运行、整体化实施、效能化管理的税收宣传工作格局。税收宣传月期间,省局将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主要有:在媒体发表专题文章,发布2010年国税纳税百强;参与江苏广电总台大型新闻行动;制作并播出税收电视专访;分行业组织服务新兴行业税企座谈会,并在相关媒体专题报道;组织“媒体与国税同行”系列活动;组织全省第七届百姓税收意识调查;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宣传活动等。 各级国税机关要根据省局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声势与实效”并举的要求,认真制定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确定一批有内容、有深度、有声势的活动项目,做到贴进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发展,使税收宣传月活动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和大众性。要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分步组织,在积极参加全省统一活动的同时,精心组织实施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活

江苏国税金税三期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税人操作手册

江苏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操作手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目录 1.登录江苏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 (2) 2.系统初始化 (3) 3.填写申报表(按填报顺序) (4) 3.1增值税抵扣明细表 (4) 3.2 税控发票已抄报税明细表 (8) 3.3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8) 3.3.1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9) 3.3.2附表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10) 3.3.3附表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10) 3.3.4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11) 3.3.5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11) 3.3.6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四 (13) 3.3.7固定资产进项抵扣情况表 (13) 3.3.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14) 3.4代扣代缴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 (14) 3.5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 (15) 3.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15) 3.7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16) 4.正式提交申报 (17) 5.查看回执 (17) 6.自主发起扣款 (18)

2016年10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先报税、后申报”,即先完成增值税发票新系统的抄报税,再进行纳税申报,否则会影响申报正常完成。 网上申报流程:输入所属期并申报初始化→填写与保存相关申报资料→向税务机关申报→通过“接收申报回执”查看申报回执→打印各类申报表 1.登录江苏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 纳税人可以通过江苏国税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d711441782.html,/)登录江苏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网上办税”,点击“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或右侧“网上办税服务厅”。 系统弹出如下页面: 再点击“进入网上办税系统”,进入江苏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

江苏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江苏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08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徐州卷烟厂 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南京卷烟厂 无锡锡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淮阴卷烟厂 东盛科技启东盖天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 宜兴市三弦实业有限公司 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 南京天华百润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江苏省电力公司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华新国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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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自查报告范文

对《税务自查报告范文》的认识税务自查报告,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有的时候他们比较懒或认为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口头通知你写个自查报告就可以。大概的格式: 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然后第二行开始:列明他让你自查的问题;然后简单解释(千万不要太多字)。 然后右下角写你公司名称,日期然后加盖公章。 如果是税务局发的函,还要在那个上面签字,证明你在规定日期内交了自查报告,如果税务认可了就基本没有事情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自查报告不合理,则会到贵公司进行查账。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 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1、行业特点;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何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2010 年度自查报告 我公司于2011 年4 月12 日至5月10日对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企业纳税风险管理-最新范文

企业纳税风险管理 近几年来,企业管理层发现,纳税方面的麻烦问题越来越频繁在公司会议讨论内容中被提及。来自社会和投资者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社会公众和舆论开始纷纷指责企业的偷税行为,投资者经常从关心自己投资的安全角度而不允许企业在纳税方面犯错误。税务机关的检查结果和企业预料的情况经常存在较大差别,随着税收征管环境越来越严格,税务机关内部责任落实逐步明晰,检查后的协调工作也越来越难做。以往仅仅依靠和政府、税务机关搞好关系来处理纳税问题的思路似乎已经不合时宜,面对繁杂、专业的税收政策,企业管理层处理纳税问题时经常感觉到力不从心,比较被动。企业做大做强以后,该交的税交足了没有?以后会不会因偷税被罚款?该用的优惠政策用足了没有?有没有多交税?企业管理层开始考虑评估纳税对企业利润和未来经营目标的影响。 安然事件之后,美国通过了萨班斯 -奥克斯利(sarbanes-oxley)法案,对上市公司制定了许多严厉的法律措施。随着越来越多国家的效仿,新法案的出台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国家公司治理行为日趋严谨的标志性事件。国外公司为了顺应这种趋势,逐步加强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作为公司商业风险的一类,有效管理企业纳税风险问题已经被广泛接受。而在我国,由于多年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加之纳税意识的匮乏,企业对于纳税风险问题的认识刚刚处于萌芽状态,笔者根据多年的企业税务咨询经验,结合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状况,向读者系

统介绍企业解决纳税麻烦问题的新工具-企业纳税风险管理。 什么是企业纳税风险? 企业纳税风险是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具体表现为企业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结果就是企业多交了税或者少交了税。 概括来讲,企业的涉税行为大致可分为三类:税收政策遵从、纳税金额核算、纳税筹划。其中税收政策遵从就是纳什么税的问题,纳税金额核算就是纳多少税的问题,纳税筹划就是如何纳最少的税的问题。 上述三类行为中和企业关系最密切的是税收政策遵从和纳税金额核算,它们是企业涉税行为的主体内容。毕竟,企业每天花费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物力是先要解决经营行为和经营事件到底该纳什么税和纳多少税的问题,企业因纳税风险而带来的利益损失更多是和税收政策遵从和纳税金额核算有关。而企业实际生产经营中的纳税筹划行为较少,相关的纳税风险发生的几率也较小。虽然我国的税收法规体系非常繁杂,但是具体到单体企业能够适用的税收政策毕竟有限,企业的经营行为可供选择适用税收政策的余地比较小。因此,从目前笔者知悉的情况看,很多企业对于纳税筹划仍然停留在概念和愿望阶段,一些财务人员已经发现过分追求纳税筹划而忽视税收政策遵从和纳税金额核算工作是舍本逐末,结果是税款没有节省多少,可是每年因为纳税违规问题仍在补交金额不菲的罚款和滞纳金。 企业纳税风险的类型

(完整版)苏州百强企业名单

?苏州百强企业名单 ?苏州地区百强民营企业名单 按地区顺序排列 一、张家港市(27家) 1.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2.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3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4.江苏张铜集团有限公司 5.江苏澳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江苏骏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8.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9.江苏攀华集团有限公司10.江苏丰立集团有限公司11.张家港市欣欣化纤有限公司12.张家港市沙洲纺织印染进出口有 限公司 13.江苏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14.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15.江苏天霸集团16.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7.张家港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8.张家港海陆锅炉有限公司 19.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 限公司 21.张家港市新中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2.江苏维达机械有限公司 23.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有限公司24.张家港市建业印染机械有限公 司 25.江苏菊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26.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7.张家港市港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二、常熟市(27家) 28.江苏波司登集团有限公司29.江苏隆力奇集团有限公司 30.江苏梦兰集团公司31.江苏旋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江苏通润机电集团有限公司33.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34.江苏中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5.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 公司 36.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37.常熟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38.江苏金木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9.常熟市交电家电有限责任公司40.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41.江苏常盛集团有限公司 42.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43.常熟市天银机电有限公司44.常熟华东汽车有限公司 45.常熟长城轴承有限公司46.常熟纺织机械厂有限公司 47.江苏紫荆花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8.江苏中诚建材集团(常熟中信特种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49.常熟市锦绣经纬编有限公司50.江苏格林电器有限公司 51.常熟市汽车饰件有限公司52.江苏萃隆铜业有限公司53.常熟市电缆厂54.常熟市力宝装潢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风险自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纳税人风险自查报告 篇一:涉税风险自查报告 税务自查报告根据*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 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 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 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 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 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 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 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 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 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 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 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 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岗位练习题新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岗位练习题新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岗位练习题 一、单选题 1、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B) A、不注重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 B、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 C、不要求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D、不要求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 2、在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应(A ) A、各级税务机关应及时受理辖区内成员企业提出的涉税诉求 B、各级税务机关遇有非本级职权范围事项的,不应按规定向有权税务机关移送。 C、各级税务机关针对企业建立税务风险内控体系不应进行引导 D、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内控体系状况及税法遵从能力,不经与企业协商,可与企业签订税收遵从协议。 3、在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中主管税务机关承担以下信息采集和整理的职责:(A) A、企业原始涉税信息的录入; B、统一制定信息采集和整理的业务标准和工作规范,定期汇总信息采集需求,制定企业涉税信息采集方案;

C、与企业集团总部进行涉税信息交互工作; D、统一抽取已经实现税务总局数据集中的征管信息; 4、下列属于税务总局开发的“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组成部分的是:(C) A、稽核协查子系统 B、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C、税务审计查账子系统等。 5、下列属于“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中在风险管理信息采集子系统的是:(C) A、稽核协查子系统 B、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C、企业风险管理调查问卷模块组成。 6、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工作分为代码准备、名册采集、任务分发、(A)、结果上报、名册反馈和工作总结七个阶段。 A、名册核实 B、发放调查问卷 C、纳税评估。 7、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范围以(A)和工商注册规范的组织形式为参考,建立统一标准。 A、合并报表的口径 B、只纳入分支机构 C、只纳入法人企业 8、内资企业名册管理范围为纳入企业合并报表范围且进行税务登记的境内(A),以及境外控股公司;

江苏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08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徐州卷烟厂 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南京卷烟厂 无锡锡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淮阴卷烟厂 东盛科技启东盖天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 宜兴市三弦实业有限公司 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 南京天华百润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江苏省电力公司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华新国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南京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苏州金澄实业有限公司 昆山市顺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苏州市新吴城集团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江苏吴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鑫圆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市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扬州广源集团有限公司 海力士-恒忆半导体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 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原常熟开关厂)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绿地集团(昆山)置业有限公司 常州火炬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模板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模板 税务是指和税收相关的事务。一般税务的范畴包括:税法的概念、税收的本质、税收的产生、税收的作用。有关税务自查报告,欢迎大家一起来借鉴一下!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1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XX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

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

无锡市工业百强企业名单

无锡工业百强企业名单
8 江苏三房巷实业集团总公司 9 无锡威孚集团有限公司 10 江苏众星摩托集团公司 11 江苏澄星磷化工集团公司 12 江苏锡钢集团公司 13 法尔胜集团公司 14 无锡庆丰集团有限公司 15 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 16 江苏雪浪钢铁集团公司 17 无锡山禾集团公司 18 无锡夏普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 19 三毛集团公司 20 江阴振华港口机械有限公司 21 江苏双良集团公司 22 江苏新伍集团公司 23 江苏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 24 无锡兴达泡塑材料厂
25 无锡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 26 江苏新长江集团公司 27 无锡水星集团有限公司 28 无锡市第一棉纺织厂 29 江苏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30 江阴新和桥化工有限公司 31 无锡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 江苏金达来集团公司 33 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 34 江阴红星集团公司 35 江苏锡兴集团公司 36 无锡宏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7 无锡电缆厂 38 江苏申龙创业集团公司 39 无锡梅花电子集团公司 40 江苏茶梅灯芯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1 无锡开源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42 无锡太平洋集团有限公司 43 江苏新苑集团公司 44 江苏万翔集团公司 45 宜兴市无氧铜杆厂 46 宜兴恒通铜业有限公司
47 宜兴乐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48 江苏统一马口铁有限公司 49 江阴龙山集团公司 50 江苏华士集团公司 51 江苏三木集团公司 52 无锡长江薄板有限公司 53 阿斯特拉(无锡)制药有限公司 54 无锡市石油化工总厂 55 江苏泰清集团有限公司 56 无锡丽新纺织有限公司 57 无锡市铜材五厂 58 江阴康源印染有限公司 59 无锡协新集团有限公司 60 无锡市江南色织公司棉纺织一厂 60 江苏倪家巷集团公司 62 澄西船舶修造厂 63 宜兴恒源铝业有限公司 64 无锡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65 江苏省宜兴陶瓷公司 66 江阴长江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67 中国一汽(集团)无锡柴油机厂汽车厂 68 江苏红柳床单集团公司
69 无锡联美兰达电子有限公司 70 江苏银铃集团公司 71 无锡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2 江苏永昌集团公司 73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无锡汽车厂 74 江苏联通集团公司 75 江阴苏龙发电有限公司 76 无锡大通化纤公司 77 宜兴华亚化纤有限公司 78 江苏永联集团公司 79 江阴利用棉纺针织集团公司 80 江阴江东集团公司 81 无锡华燕化纤有限公司 82 江苏云蝠集团公司 83 江苏蝙蝠塑料集团有限公司 84 无锡洛社印染有限公司 85 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86 江苏新纺集团公司 87 住友电工(无锡)有限公司 88 无锡海江印染有限公司 89 江苏扬子江船厂有限公司 90 江苏金羊集团有限公司
91 江苏刘潭集团有限公司 92 无锡光明(集团)有限公司 93 江阴华发实业有限公司 94 无锡华能电缆有限公司 95 无锡

企业纳税自查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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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 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1、行业特点;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 税负不低。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20XX年度自查报告 我公司与20XX年4月12日至20XX年5月10日对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

企业税收风险管控与合理避税内训提纲介绍

企业税务风险管控与合理避税 【课程背景】: 2013年两会结束了,国务院提出了机构职能转变十大举措:1.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2.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3.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4。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5.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6.改革工商登记制度;7.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8.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9.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10.加强依法行政。这对于企业来说有什么利好消息?企业认缴资本的工商登记改革后相应的税收政策怎样变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除去了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这样一个行政监管,给我们企业留下了怎样的空间?税收上有什么可以操作的空间呢? 对于企业的老板或总经理来说,不可能对国家税务总局每一个文件都研究学习,一不懂、二不知,怎样能够通过报表的形式动态掌握企业的涉税情况及涉税风险情况?怎样知道企业是否进行了合理避税?并取得怎样的业绩,同时了解企业的涉税风险大小,这些是每个企业家都必须掌握的信息。 本课程就是通过运用管理学的理论,用报表的语言,来规范企业的税收管理,规避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而开展合理避税,达到风险可控,节税有制的目标。同时介绍大量案例,从企业设立到企业融资、采购材料、运营、销售产品等环节进行分析,通过案例让企业老板了解其中的涉税风险节点及税收筹划的关键节点。从而实现更好地控制企业涉税风险及合理规避税收负担这样一个目标。 【课程收益】: 1.总经理实现用报表来监控企业涉税风险。 2.总经理可以建立合理避税的激励机制并激励企业财税人员做好本职工作,实现赏罚分明的 激励效果。 3.关注并了解企业的经营全过程中的涉税风险节点及筹划节点,注意每个决策之前对涉税风 险的分析。 【课程时间】: 2天,每天六个小时,第一天结束后留下半小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课程提纲: 引言: 案例1.【某金融街控股公司简单错误造成巨额损失,财务总监被辞的背后原因分析】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案件证据规范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案件证据规范(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税务案件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准确认定税收违法事实,正确处理税收违法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江苏省国税系统工作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国税系统。 第三条税务案件证据是税务机关在税务案件的检查过程中,为证明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或扣缴义务情况所收集的相关事实。 税务案件证据是税务部门对税务违法案件进行处理的事实依据。 第四条税务案件证据应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 税务案件证据应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逻辑联系。只有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才能成为证据。 税务案件证据的形式和取得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税务案件证据的载体和所证明的内容应客观真实。 第五条税务检查人员在证据收集过程中,不得对当事人和证人引供、诱供和逼供;要认真鉴别证据,防止伪证和假证,必要时对关键证据可提请专门技术鉴定。 税务检查人员收集的证据,任何人不得隐匿、涂改、毁弃,并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第二章税务案件证据的收集 第六条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收集税务案件证据的主体、程序、地点要符合法定要求。 (一)税务案件证据的收集工作必须由税务机关二名(含)以上具有税务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 (二)税务案件证据的收集由税务机关的检查人员在税务检查过程中依法定程序、权限进行;(三)税务案件证据的收集地点应在被查对象或相关人员的业务场所、税务机关的办公场所进行。被检查或被调查人提请,经税务机关许可, 证据收集也可在第三地进行。 第七条税务检查人员收集的证据应包括对被查对象不利和有利的证据。 第八条税务案件证据种类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现场笔录。 不同种类的证据应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规范的要求进行收集。 第九条税务检查人员收集证据时,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第十条税务案件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等记载的内容或者所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或者其他物品。主要包括被查对象身份证件资料、企业财务会计资料和经营活动资料、纳税申报资料等各种涉税相关材料。 收集书证时,需要提取与案件有关资料原件的,可以用统一的换票证换取发票原件或者专用收据提取有关资料;不能取得原件的,可以照相、影印和复制,但必须注明原件的保存单位(个人)和出处,由原件保存单位(个人)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其签章或者押印。拒绝签章或者押印的,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公证机关或者原件保存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相关证据上记明拒签事由和日期,由税务检查人员、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收集人是否签名收集的报表、会计帐簿、图纸、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应当附有说明其证明对象的材料。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税务案件物证是能够以本身所具有的物质特征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或者痕迹。 收集物证时,应当收集原物。若收集原物确有困难时,可以收集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证明该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其它具有证明效力的证据。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时,可收集其中具有

苏州百强企业名单

苏州百强企业名单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苏州百强企业名单 ?苏州地区百强民营企业名单 ?按地区顺序排列 ?一、张家港市(27家) ?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2.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 3.华芳集团有限公司4.江苏张铜集团有限公司 ?5.江苏澳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江苏骏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8.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9.江苏攀华集团有限公司10.江苏丰立集团有限公司?11.张家港市欣欣化纤有限公司12.张家港市沙洲纺织印染进出口有限公司?13.江苏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14.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15.江苏天霸集团16.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7.张家港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8.张家港海陆锅炉有限公司?19.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21.张家港市新中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2.江苏维达机械有限公司?23.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有限公司24.张家港市建业印染机械有限公司 ?25.江苏菊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26.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7.张家港市港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 ? ?二、常熟市(27家) ?28.江苏波司登集团有限公司29.江苏隆力奇集团有限公司 ?30.江苏梦兰集团公司31.江苏旋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江苏通润机电集团有限公司33.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34.江苏中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5.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36.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37.常熟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38.江苏金木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9.常熟市交电家电有限责任公司?40.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41.江苏常盛集团有限公司 ?42.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43.常熟市天银机电有限公司44.常熟华东汽车有限公司 ?45.常熟长城轴承有限公司46.常熟纺织机械厂有限公司 ?47.江苏紫荆花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8.江苏中诚建材集团(常熟中信特种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49.常熟市锦绣经纬编有限公司50.江苏格林电器有限公司 ?51.常熟市汽车饰件有限公司52.江苏萃隆铜业有限公司 ?53.常熟市电缆厂54.常熟市力宝装潢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 ———————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范文大全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范文大全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范文一: 近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为了有序开展20xx 年税收专项检查,厦门市国税局决定以企业自查为先导、以税务机关抽查和重点检查为保障,组织该市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出口企业及外贸供货企业开展税收自查。 此次自查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在20xx年度和20xx年度办理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退(免)税的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外贸出口供货企业。以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及供货源为自查重点,对照检查是否存在税收违法与违规事项。如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本次自查实施“阳光稽查”,鼓励自查自纠。税务机关将筛选出口退税企业自查名单,告知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法规政策、税收检查重点及企业自查自纠的法律责任与权益,根据企业自查报告审查情况,确定抽查和重点检查对象。企业自查出的税收问题,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自查阶段隐瞒问题不报告,或不按规定如实报告的,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将依法处理。企业还应逐条对照税收检查问题,如实填写自查报告,若违规应逐笔列示;应缴(收回)税款的,需说明税款的所属期间,经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解缴入库。 相关企业可从市国税网上下载自查表报,并于1x个工作日内递交自查报告。企业应报送税收自查承诺书,出口退

(免)税企业自查报告及附表,外贸供货企业税收自查报告及附表。报表均以纸质与电子数据两种方式报送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方法为登录国税网站—“办税大厅”—“自查报告报送”。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20xx年至20xx年1至x 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xx-xx,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x-xxx-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20xx年至20xx年x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 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20xx年x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元;城建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土地增值税:...元;水利基金: 2...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20xx 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xx.64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x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 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收购发票管理办法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收购发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收购发票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收购发票,是指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废旧物资统一收购发票和农业产品统一收购发票。 第三条废旧物资统一收购发票是指向城乡居民个人(不含从事废旧物资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废旧物资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废旧物资是指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品,包括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后的各类废弃物品。 第四条农业产品统一收购发票是指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含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农业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第五条鉴于粮食(油料)、棉花、鲜茧等农产品收购业务的特殊需要,农业产品统一收购发票式样另设“粮食统一收购发票”、“棉花统一收购发票”、“鲜茧统一收购发票”三种,只限于收购粮食(油料)、棉花、鲜茧专用,除此之外的其它农产品收购使用“农业产品统一收购发票”,以上四种式样的收购发票,统称为农业产品统一收购发票(下同)。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境内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和农业产品收购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二章收购发票的印制管理 第七条收购发票的规格、版面金额、票样。 收购发票规格统一为190mm x105mm=40开。 废旧物资统一收购发票版面金额为百元(票样见附件一)。 农业产品统一收购发票(含棉花、鲜茧收购发票)版面金额为千元、万元两种(票样见附件二、三、四、五、六、七、八)。粮食统一收购发票版面金额和票样仍按苏国税发[2003]169号文件执行。 第八条收购发票的票面设计。在原普通发票基本要素的基础上,增加出售人签名、联系电话等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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