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的利弊及其引导_黄永鹏

【特别关注】

网络反腐是指通过网络平台检举腐败、提供相关线索、披露腐败事实、形成舆论压力、敦促事件处理等一系列的行为与现象。在网络日益成为广大民众传播信息、交流思想主要手段的时代背景下,人民群众通过网络监督政府、反对贪污腐败也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网络平台是普通民众参与反腐的主渠道

网络平台式普通民众参与反腐的主渠道。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在深刻地改变了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同时,也对我国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推动着反腐方式与路径的转型。《中国青年报》近年的一项在线调查结果显示:有75.5%的参与者选择“网络曝光”作为“最愿意选择的反腐参与渠道”。接下来依次是:“举报”(58.2%)、“媒体曝光”(53.8%)、“信息公开”(48.0%)、“信访”(30.6%)、“审计”(30.1%)。而在2009年人民日报与人民网做的另一项调查显示,87.9%的网民非常关注网络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9.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网络反腐也是政府相关反腐败结构开展工作提高效率的有力手段之一。网络信息的影响日益巨大。民间举报网站的建立和开通网上举报几乎同时起步,2003年10月1日中国政府举办的官方网站“中国舆论监督网”正式开通,与此同时,“中国民生申诉网”、“中国百姓喉舌网”等民间反腐网站也相继成立。中纪委、监察部和各个省纪检监察机关也相继开通了举报网站。各种网络渠道,从BBS、博客,到各新闻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相关频道,再到个人维权网站甚至是专门舆论监督网站的出现,为纪检监察以及司法部门提供了丰富、直接且不易丢失的反腐败线索,使得网络平台成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重要反腐参与途径。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在刚开通的第一年,网友互动栏目点击率就已经超过460万次,留言达15000条。网民在这些网站上发布的举报信息,往往能产生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效果,不断得到后续浏览者的支持、补充,从而形成由个体行为转向集体行动的浩大局面,进而直逼事件的真相,并敦促问题的处理。网络平台之所以成为当前我国普通民众参与反腐的主要渠道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首先,网络的开放,使得网络信息的影响日益巨大。胡锦涛曾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

始终抓好的重大历史任务。”将反腐败提高到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足见党中央对反腐败的紧迫感和腐败危害的危机感。由于网络的普及,网络反腐成为了广大群众参与反腐的主要平台。充分反映了我们国家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努力,也体现出广大群众对腐败现象的深恶痛绝。其次,网络的虚拟性和隐秘性特点能够较好地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可以在网上没有心理负担地畅所欲言,全面地披露信息和完整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这是信访、上访等传统反腐途径难以比拟的优点,而且举报人可以方便地在网络上获得相关举报的反馈信息并免遭被举报人的阻挠和打击报复。再次,网络反腐具有高效能和低成本的优势。网络反腐快捷便利、影响范围广泛,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吸引众多民众对于腐败问题的关注,集聚非常强大的舆论压力,推动相关部门及时对问题进行处理。网络反腐还具有低成本的优势。只要一台电脑和一根网线,网民就可以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对各种腐败问题进行揭露和评论,这与传统的反腐渠道相比在成本方面有明显优势。

二、网络反腐的优势

比较传统的举报、调查、组织审查等反腐方式,网络反腐因其独有的特点表现出诸多的优越性。

1.网络平台具有巨大的信息提供功能。近年来,因网络发动的反腐成功案例很多。“白宫书记”张治安、“荒唐书记”董锋、“滞留不归书记”杨湘洪等,都是率先被网络“揪出来”的。许多腐败官员与事件的曝光,都有网络舆论监督的功劳。网络因其遍及各地、连接亿万百姓而成为了各行各业的无尽资源宝藏,网络披露正在成为我国获取有关腐败信息的主要来源之一。

2.网络反腐是党政职能部门的有益补充和有力督促。网络反腐是传统反腐途径的有益补充和辅助,它的不断发展也促使政府职能部门加快自身行为规范和法律体系的完善。鉴于网络平台之于惩治腐败的显著效用,2005年湖南省株洲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2009年5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公布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明确将网络纳入举报渠道。这系列举措表明党和政府已经正式引入网络反腐机制并对其有效性给予了高度的认同。

网络反腐的利弊及其引导

黄永鹏1,余婷1,曹思义2

(1.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2.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长沙410000)

摘要:网络反腐是人民群众参与反腐的主渠道。但是,其利弊双兼,党政相关职能部门宜对其进行规范和引导,以扬长避短,促进网络反腐健康发展。

关键词:网络反腐;有效性;局限性;规范;引导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3-0007-02

【特别关注】

3.网络反腐有着巨大的威慑和警示作用。由于网络的受众面广,数量庞大的网民群体对案件查处情况的关注、对于涉案事件、人物等的持续曝光、追踪、评论可以迅速形成一股巨大的社会舆论力量,不仅能有效推动案件的及时公正处理,而且,对于全社会也是良好的警示教育。

三、网络反腐的局限性

1.网络信息真假难辨。网络信息的来源具有不可控性。据中国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CNNIC)统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我国的网民数已达4.57亿,居世界第一位。网民的构成中,24岁及以下的人数占近58.2%。有66.8%的网民收入都在2000元以下。年轻、易冲动、缺乏辨别力、社会财富占有少成为这一群体的显著的特点。他们不是社会的主导者,却又有着强烈的社会参与欲,网络成为了他们发泄对社会不满的主要途径。愤世疾俗情绪支配下提供的网络信息,非理性的缺陷极其明显。利用网络的隐蔽性随意捏造事实,散布谣言,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者是肆意暴露他人隐私,甚至诬陷他人。即便是有事实存在,但是,为了吸引公众眼球,一些网民常使用煽动性的语言,甚至捕风捉影,不负责任地夸大腐败问题的严重性、放大腐败面、煽动社会对立情绪。这些良莠不霁的信息不仅让有关部门难以分辨真伪,而且,会给他人的生活造成破坏性的影响,甚至极易酿成难以控制的网络群体事件。

2.网络暴力倾向难以控制。目前,大多数人的网络法制意识不强,加之管理部门不能实时对各种信息发布者予以有效监控。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网络舆论,尤其是关于腐败方面的舆论一旦被煽动起来,就会形成为一股巨大的力量。这股力量绝不只是仅仅指向当事人,对于政府和社会也是一种巨大的压力。如果这一倾向继续扩大,从虚拟网络走向现实生活,就直接表现为骚乱事件,影响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3.不实网络信息损害政府形象。由于网络信息发布的无障碍性和信息共享性特点,虚假、不实的反腐消息因为传播迅速、散布广泛,极易给党和政府的形象带来负面影响,造成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与不信任。而发布到网络上的不实举报信息,由于其全球共览,还会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增加西方对中国的疑虑误解,影响我国的国际声誉。

四、对网络反腐的规范和引导

正如前述,网络反腐有积极的方面,也有局限之处。人类早已进入了信息社会。网络作为信息社会里主要交流手段之一将会变得越来越重要。如何引道网络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特别是引导网络反腐,就成为了目前需要面对的问题。网络反腐显然有利但也有不足之处,鉴于网络反腐将长期存在,笔者认为,应对其进行规范和引导,扬长避短。

1.技术先行,加速网络监管科技建设。互联网逐渐成为运用先进技术服务于大众的主流媒体,而如何利用更加先进的技术对互联网进行监管,防止虚假信息的传播,并保护用户不受这些信息的侵害,引导互联网用户的网络行为,已经成为互联网服务商和相关部门的重要课题。要实现网络反腐的扬长避短,就必须提高互联网的监管技术。监管策略可以多元化,尤其要对那些危害国家安全、制造社会动乱的一切言论与信息严加监管。目前,在整体上中国在这方面应该还是做得比较好。但是加强网络监管技术建设,还应该对发布海量不实信息的人、网站进行监控。即时确定信息发布的时间、地点、人物等,以便国家有关部门迅速反应,快速应对。

2.强化法纪规范,推动网络反腐在良性轨道上运行。早在2008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全国31个省、市、区进行的调查显示:66.9%的公众认为应该立法使网络反腐制度化;67.4%的公众认为要切实保护举报人信息,保证“尽其言,不获罪”;还有39.5%的公众赞同人大监督机制介入网络反腐。可见公众对网络反腐制度化的迫切期望。中国从1994年起就制订了一系列关于网络的法律法规,这对于规范网络传播行为和秩序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但是,为了应对网络反腐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国家还应该适时对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修订、完善和补充。既要鼓励和尊重广大人民参与反腐的愿望和需求,又要确立一个网络合法表达的边际界限,明确网络侵权的责任。

3.完善传统反腐与网络反腐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网络反腐作为舆论监督的一种形式,它本身并没有直接惩治反腐的能力,它只是形成一种舆论压力对政府施加压力、形成舆论监督的目的。网络反腐的最终结果需要通过传统反腐的渠道找到出口。要使两者无缝对接,才能加强网络反腐的效力。既要充分认识互联网发展给反腐工作带来的深刻影响,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拓宽了解社情民意渠道,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也要依靠传统反腐等其他反腐方式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总之,网络反腐是人们群众参与反腐的新渠道,是对传统反腐模式的新补充。但是要使网络反腐发挥充分的监督力还需要克服许多现实阻力和技术障碍。我们可以多加学习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吸取发展中的教训,完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促进网络反腐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黄冲.不信腐败不除:95.8%的网友愿与腐败持久战[N].中国青年报,2009-10-27(7).

[2]网络走进百姓政治生活:87.9%的网民非常关注网络监督[N].人民日报海外版,2009-02-09(1).

[3]程少华,傅丁根.网络监督:蓬勃中呼唤规范[N].人民日报,2009-02-03(8).

[4]张治安升任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党委书记后.主持建造外形酷似美国白宫的政府办公大楼让其有了“白宫书记”的绰号.

[5]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区委书记董锋生活作风长期不正,利用职权疯狂敛财.举报人在网上发帖《江苏徐州:区委书记演绎荒唐‘一夫二妻’制》,董锋由此而网络闻名.

[6]浙江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因公率团出国考察滞留他国不归并在网络闻名.

【特别关注】

[7]《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2011年1月18日.

[8]“对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72.8%的民众略了解一点,24.7%的民众一点也不了解。”李一:《网络行为失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406.

[9]汪东亚.69.7%公众担心网络反腐困于只受理不处理.中国青年报[N].2008-09-02(7).

基金项目: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10年度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网络反腐的可控性研究(XJ2010C020)作者简介:黄永鹏,男,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系主任,博士后,副教授;余婷,女,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曹思义,男,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一、研究背景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是衡量一个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学、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博士生的创新能力是其培养质量最直接的反映,而创新能力绝大部分可以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得以体现[1]。浙江大学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1篇,居全国高校第四位,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71篇,为全国高校第一[2]。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在总体上代表了我国博士学位论文的最高水平,反映了各培养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培养质量[3]。因此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引起了高等教育领域的管理者、研究者的极大兴趣和高度重视。同时全国博士学位论文的数量也成为各种教育教学评活动的重要指标之一[4]。浙江大学一直很重视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只有博士生整体培养质量提高了,才能培育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来。为此学校采取多种改革措施来促进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计划就是其中之一。我校2006年开始实施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工作,选拔一些科学研究工作做得好的优秀博士生进行资助,鼓励他们做出创新成果,写出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有条件的可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本文将根据2006年以来学校资助的情况进行分析和探讨,为下一步更好地做好资助工作提供参考,也可为兄弟院校提供一些借鉴。

二、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的实践

2005年学校制订了《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办法(试行)》,资助工作已经开展了五年,资助了一大批优秀的博士生,产生了一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其中不少是有能力向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冲出的优秀博士。

1.资助目的。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是一流大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学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证。但一直以来,生活待遇不高,经济拮据,是影响博士研究生潜心做学问的一个重要因素,学校通过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资助,对优秀的博士生提供比较充足的生活费资助,为那些真正愿意做学术搞研究的博士生解除后顾之忧,同时对部分博士生提供一定的科研经费资助,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学术氛围,激发博士生进行学术研究的热情。使得博士生能够一心一意做好研究,做出高水平的创新成果,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同时也为其他博士生做出示范,提高博士学位论文整体质量。做得特别优秀的,还可以参加全国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2.申请条件与审核程序。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首先要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才能提出申请:博士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表明学位论文研究已取得突破性成果或重大进展,可望取得重大的创造性成果;在博士学位论文课题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在本学科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需适当延长学习年限者;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并继续留校做博士后研究者。申请方式可以是学科或学院推荐,也可以博士生本人提出申请,但必须同时有两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推荐(其中一名必须是该博士生的导师)。研究生院对申请人进行初选,然后召开专家组会议,申请人参加申请资助的答辩,最后专家组投票确定资助名单。资助方式分为学制内资助、延期创优资助和博士后资助三种类型(2010年资助办法修改后,已经取消了博士后资助),按博士生在校的类型资助生活费和科研经费。

3.五年资助情况。截止2010年12月,已资助139名博士生,其中理学24名、工学77名、农学18名、医学16名、人文社科4名,按学科门类分布如图1(a)所示;按年度资助人数2006年36名、2007年32名、2008年33名、2009年

我校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的实践与探索

韩淑云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浙江杭州310027)

摘要: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是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作为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措施之一,浙江大学近几年来进行了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资助工作。本文根据近几年来的资助实践进行分析、总结和探讨。

关键词: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3.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3-0009-02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