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更好地为中心职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有关工会经费使用的管理规定,结合我中心工会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独立管理:中心工会独立建立银行帐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按照上级工会要求,做好每年工会经费的预决算。
二、工会经费主要来源:由行政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给,其中43%上缴上级工会;57%留存中心工会。另外按职工个人工资额的0.5%收缴会员会费。
三、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
1、对职工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组织职工参观考察以及其他活动。
2、工会走访慰问生病及家庭困难的职工。
3、组织职工或职工代表队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演讲比赛及文艺汇演等。
4、开展创建“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的活动。
5、组织新会员培训、座谈和工会干部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等。
6、评选表彰奖励优秀工会小组、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等。
7、工会委员会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等费用。
8、接待上级工会、来宾及对外交往等费用。
四、工会经费的管理:
1、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每月召开一次中心工会委员会议,讨论研究工会工作和工会经费开支情况,凡遇工会重大活动和经费支出必须由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3、工会的所有开支都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并由工会经审主任审核无误后方能报账。
4、工会经费开支情况每半年向职工公布一次,接受工会会员监督和工会经审委审查。
5、坚持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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